2024年河北石家庄学院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5人公告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严格选聘程序,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聘的基本条件
 
  (一)博士研究生及其配偶;符合专业需求的优秀硕士研究生。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四)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恪守职业道德。
 
  (五)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7月12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3年7月12日以后出生),其中具有正高级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
 
  (七)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职称、专业和技能等相关条件(详见附件1),国外留学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提供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八)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选聘岗位。
 
  (九)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选聘岗位、人数、条件
 
  选聘岗位、人数、条件详见附件《石家庄学院2024年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选聘岗位。
 
  四、博士等高层次人才待遇
 
  (一)安家补贴25—40万元(根据教学科研能力和学科专业紧缺情况确定);
 
  (二)科研启动经费自然科学8-20万、社会科学5-10万;
 
  (三)配偶是硕士研究生(双证)的,视情况考虑是否安排工作(业绩成果突出和紧缺学科专业的博士家属优先);
 
  (四)符合石家庄市人才绿卡(B卡)条件的(石家庄人才服务平台可查),按市里政策享受相关待遇(享受一次性购房补贴30万元,如不购房,每月可申请租房补助 3000 元(5 年内);可申请入住人才公寓;免费乘坐市区公交地铁和参观市域内国有A 级旅游景区等)。
 
  五、选聘方法与程序
 
  (一)报名
 
  应聘人员填写《石家庄学院应聘人员情况登记表》(附件2),发送至各用人单位邮箱,联系咨询方式见《石家庄学院2024年选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博士研究生报名邮件及附件命名方式:博士选聘+姓名+选聘部门+毕业学校+专业。报名在年度内持续有效,招满为止。
 
  硕士研究生报名邮件及附件命名方式:2024硕士选聘+姓名+岗位序号选聘部门+专业。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间:2024年7月12日至7月18日17:00,以邮箱收到简历时间为准。
 
  (二)提交材料,进行初选
 
  应聘人员向用人单位提交如下材料,用人单位根据需求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初选。
 
  1.石家庄学院应聘人员情况登记表(附照片):包括应聘人员基本情况、各学段学历学位、学习经历(自高中起)、工作经历(工作岗位、职务、离职原因等)、教学科研成果等情况及有必要向学校说明的其他情况。
 
  2.相关佐证材料:石家庄学院应聘人员情况登记表(本人签字)、身份证、各学段学历学位证书、各学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学信网打印)、学习成绩单、资格证书、获奖证书、教学科研成果、行业资历证明等材料扫描件(符合面试条件的,通知面试时提交原件)。
 
  初选可采用笔试、对比本硕博专业相符度、学段批次、专业技术职务等方式,特殊专业的,可增加专业能力测试,符合公开、公平、公正、可比和优中选优的原则。
 
  (三)复审、面试
 
  学校对通过初选的应聘人员进行复审,确定拟面试人选,其中硕士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由选聘单位统一组织,成立不少于7人的面试小组,对确定人选的基本素质、师德师风、专业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等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另行通知。
 
  (四)体检
 
  通过面试的人选,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有关标准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审档
 
  对体检合格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等进行考察,并对个人档案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全面综合审核。被考察人员应配合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其他相关材料。
 
  (六)公示、聘用审批
 
  对面试、体检、考察合格者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事业单位聘用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附件:
 
 
 
  石家庄学院
 
  2024年7月11日


2024年河北石家庄辛集市事业单位选聘20人公告

  
 
  为加强辛集市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2024年事业单位选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工作人员2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选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选聘方式和名额
 
  按照制定选聘方案、发布选聘公告、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共选聘工作人员20名,其中教育类12名、综合类8名。具体选聘岗位、选聘人数、选聘岗位条件等详见《辛集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
 
  三、选聘岗位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6年8月5日及以前出生,含当天)、35周岁以下(1988年8月5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3年8月5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长期立足基层、服务一线的工作意愿。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形式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学位证书;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毕业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5.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户籍、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8.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国(境)外学历学位获得者或毕业于国内院校自设学科的考生,专业名称与选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选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经用人单位(部门)根据应聘人员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研究领域及毕业院校开具的学科专业证明等材料进行综合研判同意的,也可报考该选聘岗位。
 
  9.凡涉及年龄、户籍、工作年限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8月5日。选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24年8月5日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满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计算。
 
  10.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选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二)下列人员不在选聘范围内:
 
  1.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学生(不含2024年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现役军人;
 
  4.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7.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4年8月1日,通过辛集市人民政府网(www.xinji.gov.cn)、辛集电视台、辛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栏和辛集市人事考试中心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公开发布选聘信息。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选聘公告》,了解具体考务工作安排。
 
  (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此次选聘实行网上报名和网上资格初审,统一招聘与选聘同步进行,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符合选聘范围和条件的已就业人员报考时,须经所在单位同意后方可报名(其中辛集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集体研究同意)。
 
  1.报名网址、报名与交费时间:登录辛集市人民政府网(www.xinji.gov.cn),点击政府公告栏中“辛集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报名入口”,进入辛集市人事考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或通过手机搜索“辛集市人事考试中心”微信公众号添加关注后进行报名。
 
  报名时间:8月5日9:00至8月9日17:00
 
  交费时间:8月5日9:00至8月10日17:00
 
  2.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选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本公告,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本人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为给考生在后期办理聘用手续时提供更优质的服务,此次报名时采集考生的社会保障卡信息。已申领社保卡的,在报名系统中按要求准确填写本人社保卡信息,在报名期间来不及办理社保卡的可以暂时不填。
 
  (4)按照要求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交费操作,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信息将不能再修改,进入交费程序。交费按照网上提示步骤进行支付,报名考务费100元。交费完成后请重新登录报名系统,确认交费是否成功。
 
  (6)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交费截止时间、资格复审时间、面试时间、体检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特别提示:鉴于以往报名、交费情况,建议不要最后一天报名及交费,并关注是否审核通过、交费成功。
 
  (7)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包括:建档立卡脱贫家庭人员和城乡低保家庭人员。具体流程为:先行报名缴费→向xjsrskszx@163.com发送审核材料→审核通过→退费。建档立卡脱贫家庭的考生将本人身份证和原扶贫手册拍摄为照片格式(含本人信息的内容要清晰可见);城乡低保家庭的考生将本人身份证和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拍摄为照片格式(含本人信息的内容要清晰可见),连同姓名、身份证号、个人联系方式(手机号码),在8月10日17:00前发送至xjsrskszx@163.com。经审核符合减免的,报名考务费将于交费结束后15个工作日原途径返还至缴费账户。
 
  3.核定开考比例
 
  选聘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
 
  (三)资格复审
 
  参加选聘的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由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进入资格复审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根据资格复审结果最终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时间为8月21日至8月22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地点以网上公布的地址为准。
 
  参加选聘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按照选聘岗位条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和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经审查网上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或与应聘条件不符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进入面试的考生于8月28日9:00至8月30日17:30自行登录辛集市人事考试报名系统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考点设在辛集市区,具体地点、时间安排及要求等详见《面试通知单》。
 
  2.面试方式:教育类岗位面试采取说课或试讲的方式进行,综合类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成绩实行当场打分,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当天在面试地点张贴并在辛集市人事考试报名系统发布。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后续环节。
 
  (五)体检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依岗位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选:退役军人,烈士子女或配偶,残疾人,学历(学位)高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由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聘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聘用人选。
 
  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9月2日在辛集市人事考试报名系统公布。体检具体时间安排及要求登录辛集市人事考试报名系统查询。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政审有特别要求的,按其要求进行。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如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应聘资格的,在同一岗位、同一面试分组且面试成绩60分以上的考生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
 
  根据考生的考试、体检、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在辛集市人事考试报名系统、辛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办理相关手续,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本次选聘岗位设定最低5年服务年限,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可向市外流动。对于违反最低服务年限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有关待遇:对国内普通高校毕业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国(境)外排名500以内知名院校毕业的经教育部认证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一经聘用,在人才培养、提拔使用等方面优先考虑。
 
  对于选聘的优秀硕士研究生,工作满三年并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可直接聘任到专业技术十级岗位,专业技术十级岗位无空缺的,可通过设立特设岗位予以聘任。凡应聘到岗,符合条件并办理了辛鹿英才卡的硕士研究生,五年内每月享受1000元的房租补助。
 
  五、有关要求和事项
 
  (一)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聘条件的,对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三)对于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四)在资格复审、体检和考察等三个环节中出现空缺的,每个环节只进行一次递补,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五)考生在进行网上填报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并及时关注“辛集市人事考试中心”微信公众号,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考试、资格复审、体检或考察的,责任自负。
 
  (六)考生在报名时,有关专业条件的问题,可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等。对报名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应聘人员请与相关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联系。
 
  (七)在公开选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如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调整,将及时在辛集市人事考试报名系统及“辛集市人事考试中心”公众号发布。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本公告由辛集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辛集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聘领导小组
 
  2024年8月1日

2024年河北石家庄辛集市事业单位招聘149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2024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49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和名额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共招聘工作人员149名,其中教育类83名、医学类10名、综合类56名。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招聘岗位条件等详见《辛集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
 
  三、招聘岗位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6年8月5日及以前出生,含当天)、35周岁以下(1988年8月5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3年8月5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长期立足基层、服务一线的工作意愿。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形式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学位证书;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毕业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户籍、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辛集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要求确定。
 
  (二)其他条件
 
  1.岗位条件中“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2年、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4)参加“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两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5)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两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2.岗位条件中“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参加辛集市“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人员(含到2024年12月31日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以及2024年当年服务期满辛集市户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且考核合格的人员。
 
  3.岗位条件中“服务冬奥(冬残奥)大学生志愿者”是指:2024年应届毕业生中服务冬奥会、冬残奥会的大学生志愿者。
 
  4.岗位条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以下两类人员:一是从辛集市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入伍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二是大学期间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后复学,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含入伍时已经取得规定学分,服役期间取得毕业证书)、现户籍所在地为辛集市的退役士兵。
 
  5.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国(境)外学历学位获得者或毕业于国内院校自设学科的考生,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经用人单位(部门)根据应聘人员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研究领域及毕业院校开具的学科专业证明等材料进行综合研判同意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6.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7.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8.凡涉及年龄、户籍、工作年限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8月5日。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24年8月5日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满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计算。
 
  9.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三)下列人员不在招聘范围内:
 
  1.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学生(不含2024年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现役军人;
 
  4.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7.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4年8月1日,通过辛集市人民政府网(www.xinji.gov.cn)、辛集电视台、辛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栏和辛集市人事考试中心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了解具体考务工作安排。
 
  (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此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和网上资格初审,统一招聘与选聘同步进行,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符合招聘范围和条件的已就业人员报考时,须经所在单位同意后方可报名(其中辛集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集体研究同意)。
 
  1.报名网址、报名与交费时间:登录辛集市人民政府网(www.xinji.gov.cn),点击政府公告栏中“辛集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入口”,进入辛集市人事考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或通过手机搜索“辛集市人事考试中心”微信公众号添加关注后进行报名。
 
  报名时间:8月5日9:00至8月9日17:00
 
  交费时间:8月5日9:00至8月10日17:00
 
  2.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本公告,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尤其是报考“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岗位、“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冬奥(冬残奥)大学生志愿者和退役大学生士兵”岗位的应聘人员,更要严格自律、诚信报考。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本人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为给考生在后期办理聘用手续时提供更优质的服务,此次报名时采集考生的社会保障卡信息。已申领社保卡的,在报名系统中按要求准确填写本人社保卡信息,在报名期间来不及办理社保卡的可以暂时不填。
 
  (4)按照要求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交费操作,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信息将不能再修改,进入交费程序。交费按照网上提示步骤进行支付,报名考务费100元。交费完成后请重新登录报名系统,确认交费是否成功。
 
  (6)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交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资格复审时间、面试时间、体检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特别提示:鉴于以往报名、交费情况,建议不要最后一天报名及交费,并关注是否审核通过、交费成功。
 
  (7)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包括:建档立卡脱贫家庭人员和城乡低保家庭人员。具体流程为:先行报名缴费→向xjsrskszx@163.com发送审核材料→审核通过→退费。建档立卡脱贫家庭的考生将本人身份证和原扶贫手册拍摄为照片格式(含本人信息的内容要清晰可见);城乡低保家庭的考生将本人身份证和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拍摄为照片格式(含本人信息的内容要清晰可见),连同姓名、身份证号、个人联系方式(手机号码),在8月10日17:00前发送至xjsrskszx@163.com。经审核符合减免的,报名考务费将于交费结束后15个工作日原途径返还至缴费账户。
 
  3.核定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要达到3∶1(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和退役大学生士兵岗位人员不限比例),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的,及时通知已报名考生,办理退费手续(考生审核通过并交费成功,因考生个人原因放弃考试的不予办理退费手续)。
 
  (三)笔试
 
  1.打印《笔试准考证》
 
  应聘人员完成网上报名后,请于8月15日9:00至8月16日17:30登录辛集市人事考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张,黑白、彩色均可)。《笔试准考证》载明笔试的科目、时间、地点和参加考试有关要求。笔试时,考生须持本人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自行打印的《笔试准考证》,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2.笔试时间:2024年8月17日上午,具体安排为:
 
  8∶00—9∶30《专业科目》
 
  10∶10—12∶10《公共基础知识》
 
  本次考试在辛集市区设置考场。应聘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安排及要求参加考试。
 
  3.笔试科目:笔试考2个科目,采取闭卷方式,题型全部为客观题,每个科目满分100分。考生在答题卡上答题(在试卷上答题无效),答题卡通过机读形式阅卷登统。考生须规范填涂答题卡,因个人填涂不规范或填涂错误导致读卡困难无法记录考试成绩的,后果由考生自负。《专业科目》考试限时90分钟,分教育、医学、综合三类,考生要根据报考岗位的类别参加对应科目考试。教育类考生专业科目为《教育专业能力测验》,主要测试应聘者是否具备从事教师职业所必需的教师职业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基础知识与基本原理、课程理论、教学基本规律、教学方法、学生学习心理、儿童与青少年身心发展、德育、班主任工作、教师心理等;以及教师职业综合素质,包括教师职业理念、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医学类考生专业科目为《医学专业能力测验》,主要测试应聘者对医学基础与临床知识、以及公共卫生知识的了解掌握程度及运用能力,包括解剖、组胚、生理、生化、免疫、病原微生物、病理、病理生理、内科、外科、儿科、妇科等方面;考察适应岗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包括医学伦理学、卫生法学、法医学、医师职业道德素养等。综合类考生专业科目为《职业能力测验》,主要测试应聘者适应事业单位岗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包括数量关系、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等内容。《公共基础知识》为公共科目,考试限时120分钟,主要测试应聘者对公共基础知识的了解掌握程度及运用能力,包括政治(含时政)、法律、经济、公共管理、公文写作、职业道德、人文、国情等方面内容。
 
  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笔试成绩确定。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分数×50%+《专业科目》分数×50%。笔试成绩设最低合格分数线,数值分别为参加本次考试同类岗位(教育、医学、综合三类)所有考生(笔试有作弊、一科缺考或成绩为0分情况的考生除外)平均得分的6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取消后续资格。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将同笔试成绩一并公布。对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依据笔试成绩岗位排名由高分至低分按进入资格复审人数与招聘岗位数2: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资格复审。
 
  5.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公布。8月20日,考生可登录辛集市人事考试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及是否进入资格复审。笔试有作弊、一科缺考或成绩为0分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资格复审。
 
  (四)资格复审
 
  面试前,由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进入资格复审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根据资格复审结果最终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时间为8月21日至8月22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地点以网上成绩查询时公布的地址为准。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复审,按照招聘岗位条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笔试准考证》和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2024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可提供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对应的学信网关于学籍、学历、学位的查询信息(自行打印);已就业人员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加盖工作单位公章)。报考“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岗位的应聘人员需提供能证明其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相关资料。报考“服务基层项目”定向招聘岗位的人员,还需提供服务期满合格证书及复印件和服务所在部门提供的在岗服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证明中需注明服务起止时间、是否续聘及历年考核情况;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岗位的人员,还需提供《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报考“服务冬奥(冬残奥)大学生志愿者”定向招聘岗位的人员,还需提供北京冬奥组委会志愿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
 
  经审查网上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或与应聘条件不符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如有自动放弃或取消应聘资格的,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特别提醒,资格复审期间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以免因为无法第一时间接听电话而错失递补资格复审机会(因公开招聘整体时间节点非常紧张,出现递补资格复审名额时,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在8月22日晚上连夜电话下发通知,三次无人接听后将以短信告知,8月23日上午10:00前如考生未及时回复视为放弃递补机会)。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进入面试的考生于8月28日9:00至8月30日17:30自行登录辛集市人事考试报名系统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考点设在辛集市区,具体地点、时间安排及要求等详见《面试通知单》。
 
  2.面试方式:教育类岗位面试采取说课或试讲的方式进行,医学类岗位、综合类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成绩实行当场打分,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当天在面试地点张贴并在辛集市人事考试报名系统发布。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
 
  3.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计算公式:教育类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医学类和综合类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六)体检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依岗位在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选:退役军人,烈士子女或配偶,残疾人,学历(学位)高者,笔试成绩高者,教育专业(或医学专业、职业)能力测验科目成绩高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聘用人选。
 
  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9月2日在辛集市人事考试报名系统公布。体检具体时间安排及要求登录辛集市人事考试报名系统查询。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政审有特别要求的,按其要求进行。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如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应聘资格的,在同一岗位、同一面试分组且面试成绩60分以上的考生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考察递补人员告知方式确认规则参照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告知方式)。
 
  (八)公示
 
  根据考生的考试、体检、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在辛集市人事考试报名系统、辛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办理相关手续,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本次招聘部分岗位设定最低5年服务年限,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可向市外流动。对于违反最低服务年限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有关待遇:对国内普通高校毕业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国(境)外排名500以内知名院校毕业的经教育部认证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一经聘用,在人才培养、提拔使用等方面优先考虑。
 
  对于招聘的优秀硕士研究生,工作满三年并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可直接聘任到专业技术十级岗位,专业技术十级岗位无空缺的,可通过设立特设岗位予以聘任。凡应聘到岗,符合条件并办理了辛鹿英才卡的硕士研究生,五年内每月享受1000元的房租补助。
 
  五、有关要求和事项
 
  (一)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对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三)对于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四)在资格复审、体检和考察等三个环节中出现空缺的,每个环节只进行一次递补,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五)考生在进行网上填报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并及时关注“辛集市人事考试中心”微信公众号,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考试、资格复审、体检或考察的,责任自负。
 
  (六)考生在报名时,有关专业条件的问题,可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等。对报名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应聘人员请与相关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联系。
 
  (七)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如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调整,将及时在辛集市人事考试报名系统及“辛集市人事考试中心”公众号发布。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本公告由辛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辛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
 
  2024年8月1日

2024年河北石家庄市长安区警务辅助人员招聘220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石家庄市长安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情况
 
  此次公开招聘辅警共计220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2024年长安区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计划职位表》(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
 
  2024年长安区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计划职位表
 
 
  三、招聘人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吃苦耐劳精神,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服从组织安排,愿意履行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的义务。
 
  (二)男身高1.70米以上,女身高1.60米以上,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1.0,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纹身、重听、色盲、口吃等(参照招录人民警察的标准)。
 
  (三)报名人员年龄为18周岁至35周岁,即1988年8月1日至2006年8月1日期间出生。
 
  (四)凡涉及学历、奖励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至2024年8月1日。
 
  (五)比例内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照以下顺序进入下一环节: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机关民辅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见义勇为英雄模范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院校毕业生;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应当优先聘用人员。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1.现役军人不得报考,未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不得报考;
 
  12.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工资待遇
 
  试用期享受基本社会保险待遇,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试用期工资标准为3715元/人/月(包含个人应缴纳社会保险部分等)。层级套转后按照《石家庄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执行层级工资标准。
 
  五、报名方法
 
  (一)报名方法、程序及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的方法,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网址:人事招考中心(https://rpta.cn/)。
 
  3.报名时间:2024年8月1日13:00至8月7日17:00。
 
  4.缴费时间:2024年8月1日13:00至8月7日24:00。
 
  5.报名程序及注意事项:
 
  (1)报名准备。考生开始报名前,必须认真阅读公告内容,详细了解本次招聘考试的程序步骤、有关政策和岗位条件。
 
  (2)注册账号。进入报名网址(https://rpta.cn/),点击“注册”,注册用户名和密码,完成注册后登录网站,按要求上传照片。用户名和密码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务必牢记并妥善保管。注册过的考生无需重复注册。
 
  (3)填报信息。注册成功后登录,进入报名环节。考生务必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确认信息无误后,提交等待审核。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提交审核。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请考生尽量不要选择最后时刻报名,以免因报考条件不符或填报信息不完整等原因“审核未过”而错失改报机会。
 
  (5)完成缴费。审核通过后考生需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按照提示步骤进行网上支付。支付方式:支付宝。特别注意:确认“缴费成功”后方可视为完成报名。应聘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交费截止时间,未按时间完成报名和缴费者视为放弃报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二)打印《笔试准考证》
 
  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请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按要求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没有打印《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请考生关注报名网站的通知获取打印《笔试准考证》的时间,不再电话或短信通知。
 
  笔试时,考生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和打印的《笔试准考证》进入考场。笔试具体地点、考点和要求详见报名网站公告。
 
  六、考试流程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体能测试、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具体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及要求参加考试。请广大考生随时关注长安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jzca.gov.cn/)及报名网站(https://rpta.cn/)。
 
  2.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公安基础知识,重点考查时事政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国情常识、法律常识、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公文写作、计算机常识、公安基础知识、职业道德等,全部为客观题,满分为100分。答题时间90分钟。
 
  3.成绩查询。笔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笔试成绩、进入体能测试人选将在报名网站公布,为保护考生个人隐私并参照公务员招录做法,考生只能查询个人考试成绩。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依岗位由高分至低分,拟按招聘人数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
 
  (二)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时间及地点以报名网站通知公告为准,请考生实时关注,并按时打印《体能测试通知单》,逾期没有打印《体能测试通知单》的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试。请考生关注报名网站的通知获取打印《体能测试通知单》的时间,不再电话或短信通知。
 
  2.参加体能测试时,考生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和打印的《体能测试通知单》进入考场,并携带体能测试安全承诺书(详见体能测试公告)等有效证件,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测试。体能测试具体地点、考点和要求详见报名网站公告。
 
  3.考生应按照体能测试通知要求参加体能测试。考生应充分认知本人身体状况,根据身体状况自主自愿决定参加体能测试。测试过程中,考生如感觉身体异常或不适,应立即中止测试,及时联系现场工作人员救治。
 
  4.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有关规定执行,体能测试项目为: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体能测试不计入招聘综合成绩,只分合格、不合格。三个项目中有任何一项不合格或违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不另行安排补测,最终按不低于拟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如需递补,按考生笔试成绩进行递补。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参加体能测评当月。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以报名网站公告为准,请考生实时关注,并按时打印《面试通知单》,逾期没有打印《面试通知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请考生关注报名网站的通知获取打印《面试通知单》的时间,不再电话或短信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为确保招聘质量,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内容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岗位认知能力、岗位适应能力、应变与自我控制能力、语言表达与仪表举止等。面试时间每人5分钟。
 
  3.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依岗位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并在报名网站公示。比例内末位考生综合成绩如出现并列,按“招聘人员条件”第五条顺序进入下一环节。
 
  (四)体检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报考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无故未按时参加体检的、放弃体检资格及复检不合格者,按照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递补,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按“招聘人员条件”第五条顺序进行。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通过网站公告另行通知。
 
  (五)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以报名网站通知公告为准,请考生实时关注,不再电话或短信通知。
 
  2.资格复审需携带以下材料:
 
  (1)《笔试准考证》;
 
  (2)《体能测试通知单》;
 
  (3)《面试通知单》;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7)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8)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3.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下一环节,若与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一致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取消考生应聘资格。
 
  (六)考察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考生取消拟录用人选资格,并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依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按“招聘人员条件”第五条顺序进行。
 
  (七)公示
 
  对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在报名网站(https://rpta.cn/)进行公示。
 
  (八)聘用审批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程序进行聘用。对公示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对符合条件拟聘用为辅警的,与石家庄市公安局长安分局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其他有关事项
 
  1.在招聘过程中,考虑其他因素原因,有可能会对招聘有关工作安排进行调整,调整通知会及时通过报名网站(https://rpta.cn/)发布,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并实时关注报名网站。
 
  2.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体测、面试、体检、资格复审、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对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3.请考生在进行网上填报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考试、体检或考察的,后果自负。
 
  4.考生在报名时,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下载学历信息验证报告(高中、中专学历无需打印)。
 
  5.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班或培训班。任何假借招聘组织方名义组织的考试辅导、培训或其他任何组织、个人假借包过等名义收取考生费用的行为均与组织方无关。敬请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6.考生因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如需退费请于报名时间截止前联系组织方履行退费手续,过期将不予退费。
 
  7.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不合格人员将不再通知,请实时关注报名网站通知公告。
 
  8.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311-85999098   0311-85189630,咨询电话开通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石家庄市公安局长安分局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1日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