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四川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局下属事业单位市土地管理事务所、市地质环境监测站拟面向川渝两地范围内的在编在岗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选调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范围、岗位和条件
 
  (一)公开选调范围
 
  川渝两地各级党政群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川渝两地各级各类型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中央在川渝两地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在编在岗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一)公开选调岗位
 
  岗位情况详见《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公开选调条件
 
  1、报名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道德品行良好。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人员工作经历。
 
  (3)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并符合《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调)动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符合《一览表》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具有较强的政策理论水平、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年龄、工作经历年限、最低服务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等的计算时间均截至报名开始的第一日(2024年7月22日)。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有关规定,未满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或对流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试用期未满的。
 
  (5)因涉及工作秘密、工作延续性等不宜流(调)动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人事档案中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等存疑尚未查清的。
 
  (8)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选调程序
 
  (一)报名
 
  本次选调采用网络方式报名,报名网址为:http://scrszp.ikaowu.com/ 。报名时间为:2024年7月22日9:00至7月28日17:00。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选择岗位。考生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本公告及《一览表》,详细了解选调岗位所规定的范围、条件、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符合条件的人员每人限报1个岗位。如有疑问,可按照本公告中的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2.填报信息。报考者应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信息并上传照片。报考者应认真对照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真实、准确、完整填报有关信息。
 
  3.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29日17:00。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后及时登录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不允许取消改报其他岗位。
 
  报考者提供的个人信息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准确无误。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对在各环节发现不符合选调资格条件的,取消其选调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等原因,导致报名人员新产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情形的,终止其选调程序,不再作为选调人选。
 
  4.打印准考证。初审通过的考生,在2024年8月7日至8月9日24:00前自行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并于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不得作为参考证件)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
 
  (二)岗位调整
 
  每个岗位招聘人数与初审通过的有效报考人数之比符合笔试开考比例规定(管理岗位1:3,专技岗位1:2),未达到开考比例要求的岗位予以调减、取消。调减、取消招聘岗位将在乐山人事考试网官方网站公布。
 
  (三)考试
 
  1.笔试。笔试为《综合应用能力测试》1科,卷面成绩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考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实际工作能力以及公文写作能力。笔试时间为2024年8月10日,具体的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须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二证缺一不可)到指定的考场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在笔试完成后五个工作日内查询。
 
  2.资格复审。根据每个岗位参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选。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与选调岗位人数之比为3:1,拟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为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因笔试缺考等各种原因导致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数达不到该岗位选调名额3倍的,该岗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笔试缺考、笔试成绩为0分者、在笔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笔试成绩或考试资格者均不能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需本人到现场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并提交以下资格审查材料:
 
  ①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过期身份证、电子身份证等不得作为资格审查证件);
 
  ②报名信息表1份(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需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盖章,其中县级及以下的事业人员需主管部门和同级组织或人社部门审核同意并盖章)。
 
  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④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⑤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审批表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及主管部门公章)。
 
  ⑥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指未存入本人人事档案资料,如工作经历证明)或复印件(指已存入本人人事档案资料,如岗位聘用资料),上述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和主管部门公章。
 
  ⑦近3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或考核结果证明。
 
  资格复审合格考生,发放面试通知书。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不按时、放弃参加资格复审等原因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入围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根据报考者在报名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通知本人。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递补时间为资格复审时间后一个工作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有误或不畅通导致不能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3.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主要测试考生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能力素质,包括逻辑思维、语言表达、沟通协调、综合分析等。面试的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4. 考生笔试、面试成绩及排名在乐山人事考试网公布。考试成绩计算原则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若笔试和面试成绩均相同,则以面试主考官评分高低排序。考试总成绩低于60分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四)考察
 
  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考察环节人员。采取到应聘人员现工作单位实地走访、查阅档案、考察谈话等方式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和德、能、勤、绩、廉等现实表现一级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岗位的适合度进行全面考察。
 
  因自愿放弃考察或综合考察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五)体检
 
  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实施。公告发布后至本次选调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进入体检环节人员自行承担。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
 
  对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调动人员,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本次选调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延缓进入下一环节,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选调资格。一经公示后,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缺额,均不再递补。
 
  (七)调动、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管理权限报乐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按规定办理编制、调动、岗位聘用、工资及社保关系转移接续等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未按规定时间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人员资格。
 
  三、注意事项
 
  (一)本次公开选调有关调整、补充、提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公示等事项在乐山人事考试网发布,请报考者及时查看。因不主动、不及时查看相关公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承担。
 
  (二)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承担。
 
  (三)身份证、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考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在整个招聘工作中报考者须使用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网络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四)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选调相关的培训班、网站等,均与本次选调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纪律与监督
 
  (一)考生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和资料,如有弄虚作假的行为或刻意隐瞒不符合条件的重大事项,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即取消选调资格。
 
  (三)严明选调纪律,考生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即取消选调资格。
 
  (四)选调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乐山人事考试网发布通知、公告、提示。
 
  本公告由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解释。招聘条件、资格审查咨询电话等内容详见附件。
 
  咨询电话:0833-2448872
 
  监督电话:0833-2448921。
 
 
  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7月12日


2024年四川乐山市市中区招聘中小学校临聘(员额制)教师185人公告

  
 
  因市中区中小学教育教学需要,经研究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校临聘(员额制)教师(以下统称中小学临聘教师)。新聘用的中小学临聘教师统一纳入劳务派遣公司依照《劳动合同法》进行管理,聘期一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学校、岗位及名额
 
  具体招聘学校、岗位及名额详见《乐山市市中区2024年中小学临聘教师岗位需求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招聘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服从安排,爱岗敬业;
 
  2.具有相应教师资格,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受聘到中学任教的,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受聘到小学任教的,须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
 
  3.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首次聘用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4)曾被开除公职的或被辞退的;
 
  (5)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等规定情形之一并被用人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的;
 
  (6)受过刑事处罚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具体招聘条件
 
  具体招聘条件以各校发布信息为准。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报名或临聘资格,责任自负。
 
  三、招聘程序
 
  (一)应聘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岗位需求表》、学校发布的条件及相关信息等,直接向招聘学校咨询报名;
 
  (二)具体招聘工作由各校自行组织实施。
 
  四、待遇
 
  中小学临聘教师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等严格按《乐山市市中区公办中小学临聘教师工资待遇的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执行。
 
  五、监督电话
 
  招聘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受理举报电话如下。
 
  乐山市市中区教育局人事股   0833-2130105
 
  乐山市市中区教育局内审股   0833-2138053
 
 
  乐山市市中区教育局
 
  2024年8月20日

2024年四川乐山市水务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水务人才队伍建设,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乐山市水务局所属事业单位拟面向川渝两地范围内公开选调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单位、岗位及名额
 
  具体公开选调单位、岗位及名额详见《乐山市水务局2024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
 
  二、公开选调范围
 
  川渝两地各级党政群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川渝两地各级各类型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中央在川渝两地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在编在岗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三、公开选调条件
 
  (一)选调人员应同时具备的资格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人员工作经历;
 
  3.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并符合《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调)动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
 
  4.年龄、学历等符合《一览表》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具有较强的政策理论水平、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
 
  5.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开选调单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最低服务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等的计算时间均截至报名开始的第一日(2024年8月19日)。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选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的;
 
  3.按照有关规定,未满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或对流(调)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试用期未满的;
 
  5.因涉及工作秘密、工作延续性等不宜流(调)动的;
 
  6.人事档案中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等存疑尚未查清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任何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报名或选调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四、公开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公开选调采用电子邮箱报名,邮件标题统一命名为“姓名+手机号码+报考工作单位全称”。
 
  2.报名资料:
 
  (1)《乐山市水务局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附件2);
 
  (2)本人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片1张;
 
  (3)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复印件1份;
 
  (4)本人有效毕业证、学位证、相关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5)需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其中县级及以下的事业人员需提供主管部门和同级组织或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6)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报考者于报名时间内将填好的《乐山市水务局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电子文档及上述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选调单位主管部门指定的电子邮箱。
 
  3.报名时间、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2024年8月19日9:00至8月23日17:00,以邮箱服务器收到邮件时间为准。主管部门于2024年8月23日18:00前以邮件形式告知报考者资格初审结果。
 
  电子邮箱和联系方式:详见附件3。
 
  (二)现场资格审查
 
  1.乐山市水务局对照选调公告和岗位条件,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严格审查。报考者提供的个人信息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准确无误。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对在各环节发现不符合选调资格条件的,取消其选调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等原因,导致报名人员新产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情形的,终止其选调程序,不再作为选调人选。
 
  2.选调计划与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专业技术岗位比例为1:2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相应岗位取消。
 
  3.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8月29日9:00—12:00
 
  4.现场资格审查地点:乐山市水务局603室(乐山市市中区龙游路东段203号)
 
  资格审查时,请考生根据报名材料要求,准备好相关证书、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按照要求到指定地点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现场发放笔试通知书。
 
  (三)考试
 
  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
 
  1.考试方式和内容
 
  选调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其中,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专业知识、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文字表达等综合素质能力。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卷面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若考试当天因考生缺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考试继续进行。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入围面试人选与选调岗位人数之比为3:1,若比例不足3:1的,均进入面试。拟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为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程序。
 
  面试采用结构化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能力素质,包括应聘人员逻辑思维、语言表达、沟通协调、综合分析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考生本人面试成绩当场宣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低于60分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确定名次,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加试面试。考生笔试、面试成绩及排名在乐山人事考试网公布。
 
  2.考试时间、地点
 
  (1)笔试
 
  1.时间:2024年8月29日15:00-17:30
 
  2.地点:另行通知,报名人员需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报名人员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负责。
 
  (2)面试
 
  1.时间:2024年8月30日
 
  2.地点:另行通知,报名人员需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报名人员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负责。
 
  (四)考察
 
  根据选调名额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对象。
 
  1.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选调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工作实绩、专业技术能力和群众公认度。
 
  2.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选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确定为不合格,取消公开选调资格。
 
  报考者逾期不参加考察,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考察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选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确定为不合格,取消公开选调资格;考察合格者进入体检程序。
 
  (五)体检
 
  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公告发布后至本次选调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进入体检环节人员自行承担。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六)公示和调动
 
  对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调动人员,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选调人员资格,不予进入下一环节;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延缓进入下一环节,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选调或选调人员资格。
 
  五、其他
 
  (一)报考者必须真实、准确填写信息。在选调中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选调资格。
 
  (二)在考察、体检、公示环节,如因考生自身或考生所在单位或所在地主管部门等原因出现岗位缺额的,可按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每环节最多递补一次,其中女性报考者因怀孕申请延迟体检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若因此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体检。
 
  (三)本次公开选调的相关环节将采取电话通知的方式告知。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本人固定电话或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如因通讯不畅或其他原因导致考生不能按时参加选调有关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
 
  本次公告未尽事项由乐山市水务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3-2421694
 
  监督电话:0833-2428238
 
  附件:
 
 
 
 
  乐山市水务局
 
  2024年8月15日

2024年四川乐山市水务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水务人才队伍建设,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乐山市水务局所属事业单位拟面向川渝两地范围内公开选调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单位、岗位及名额
 
  具体公开选调单位、岗位及名额详见《乐山市水务局2024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
 
  二、公开选调范围
 
  川渝两地各级党政群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川渝两地各级各类型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中央在川渝两地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在编在岗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三、公开选调条件
 
  (一)选调人员应同时具备的资格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人员工作经历;
 
  3.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并符合《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调)动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
 
  4.年龄、学历等符合《一览表》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具有较强的政策理论水平、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
 
  5.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开选调单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最低服务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等的计算时间均截至报名开始的第一日(2024年8月19日)。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选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的;
 
  3.按照有关规定,未满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或对流(调)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试用期未满的;
 
  5.因涉及工作秘密、工作延续性等不宜流(调)动的;
 
  6.人事档案中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等存疑尚未查清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任何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报名或选调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四、公开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公开选调采用电子邮箱报名,邮件标题统一命名为“姓名+手机号码+报考工作单位全称”。
 
  2.报名资料:
 
  (1)《乐山市水务局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附件2);
 
  (2)本人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片1张;
 
  (3)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复印件1份;
 
  (4)本人有效毕业证、学位证、相关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5)需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其中县级及以下的事业人员需提供主管部门和同级组织或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6)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报考者于报名时间内将填好的《乐山市水务局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电子文档及上述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选调单位主管部门指定的电子邮箱。
 
  3.报名时间、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2024年8月19日9:00至8月23日17:00,以邮箱服务器收到邮件时间为准。主管部门于2024年8月23日18:00前以邮件形式告知报考者资格初审结果。
 
  电子邮箱和联系方式:详见附件3。
 
  (二)现场资格审查
 
  1.乐山市水务局对照选调公告和岗位条件,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严格审查。报考者提供的个人信息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准确无误。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对在各环节发现不符合选调资格条件的,取消其选调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等原因,导致报名人员新产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情形的,终止其选调程序,不再作为选调人选。
 
  2.选调计划与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专业技术岗位比例为1:2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相应岗位取消。
 
  3.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8月29日9:00—12:00
 
  4.现场资格审查地点:乐山市水务局603室(乐山市市中区龙游路东段203号)
 
  资格审查时,请考生根据报名材料要求,准备好相关证书、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按照要求到指定地点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现场发放笔试通知书。
 
  (三)考试
 
  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
 
  1.考试方式和内容
 
  选调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其中,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专业知识、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文字表达等综合素质能力。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卷面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若考试当天因考生缺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考试继续进行。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入围面试人选与选调岗位人数之比为3:1,若比例不足3:1的,均进入面试。拟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为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程序。
 
  面试采用结构化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能力素质,包括应聘人员逻辑思维、语言表达、沟通协调、综合分析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考生本人面试成绩当场宣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低于60分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确定名次,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加试面试。考生笔试、面试成绩及排名在乐山人事考试网公布。
 
  2.考试时间、地点
 
  (1)笔试
 
  1.时间:2024年8月29日15:00-17:30
 
  2.地点:另行通知,报名人员需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报名人员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负责。
 
  (2)面试
 
  1.时间:2024年8月30日
 
  2.地点:另行通知,报名人员需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报名人员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负责。
 
  (四)考察
 
  根据选调名额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对象。
 
  1.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选调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工作实绩、专业技术能力和群众公认度。
 
  2.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选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确定为不合格,取消公开选调资格。
 
  报考者逾期不参加考察,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考察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选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确定为不合格,取消公开选调资格;考察合格者进入体检程序。
 
  (五)体检
 
  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公告发布后至本次选调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进入体检环节人员自行承担。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六)公示和调动
 
  对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调动人员,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选调人员资格,不予进入下一环节;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延缓进入下一环节,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选调或选调人员资格。
 
  五、其他
 
  (一)报考者必须真实、准确填写信息。在选调中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选调资格。
 
  (二)在考察、体检、公示环节,如因考生自身或考生所在单位或所在地主管部门等原因出现岗位缺额的,可按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每环节最多递补一次,其中女性报考者因怀孕申请延迟体检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若因此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体检。
 
  (三)本次公开选调的相关环节将采取电话通知的方式告知。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本人固定电话或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如因通讯不畅或其他原因导致考生不能按时参加选调有关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
 
  本次公告未尽事项由乐山市水务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3-2421694
 
  监督电话:0833-2428238
 
  附件:
 
 
 
 
  乐山市水务局
 
  2024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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