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河北石家庄新乐市事业单位选调51人公告

  
 
  为优化事业单位干部队伍结构,提升事业单位干部队伍整体素质,为奋力谱写经济强市、美丽新乐新篇章提供有力人才支撑,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调配办法》(冀办发〔2014〕4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组织部分事业单位面向全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公开选调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调范围及人数
 
  (一)选调范围
 
  新乐市全额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二)选调人数
 
  本次公开选调岗位共33个,人员共51名,其中党群系统8个17名,政府系统25个34名,具体岗位情况(见附件1、2)。
 
  三、资格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和专业素养,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
 
  2.已满最低服务年限(时间截至2024年9月底以前);
 
  3.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不含试用期);
 
  4.具有公开选调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职经历或资格条件;
 
  5.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6.具有国家干部身份;
 
  7.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9年7月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8.工作经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以及履约服务期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不符合回避制度规定的;
 
  7.按照国家和省、石家庄市有关规定,限制提拔使用、跨单位交流使用的。
 
  四、选调程序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牵头组织、选调单位主管部门参与,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组织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初审均以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的同时进行网络资格初审。报名期间,对于报考要求及其他有关事宜需要进一步了解的,请拨打选调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1.网上报名
 
  (1)报名准备。请考生开始报名前,详细了解本次选调的程序步骤、有关政策和选调岗位条件。
 
  (2)注册账号。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24年7月13日9:00至7月17日17:00。报名网址为:http://xlxd2024.p.jky.org.cn。考生也可关注微信公众号“冀考云”点击菜单“招聘项目”进入项目列表选择“新乐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进行报名确认。后期相关通知都将通过“冀考云”微信公众号和报名网址http://xlxd2024.p.jky.org.cn发布。
 
  (3)填报信息。进入网址选择招聘岗位进行报名,请按要求填写本人信息并上传小二寸证件照(用于考场准考证核对,请上传清晰近照)确认信息无误后提交等待审核。考生对提交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在选调过程中的重要通知事项,也将通过微信公众号和本网站进行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报名时应将报名表(扫描件)上传至报名系统内,确定无误后,提交等待审核。
 
  (4)每名考生限报考一个岗位。
 
  网上报名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考试机构组织实施。
 
  2.网上资格审查
 
  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网上资格审查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组织各选调单位对照岗位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信息逐一进行审核,一般24小时内完成初审,并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反馈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
 
  (二)笔试(占总成绩的40%)
 
  笔试总成绩100分,笔试合格线60分,笔试内容为政治理论、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基本常识等。笔试实行百分制,考试时限120分钟,不指定参考用书。
 
  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请资格审核通过合格的考生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考点和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成绩待考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网上公布,请考生登录指定网站查询。
 
  笔试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考试机构组织实施。
 
  (三)资格复审
 
  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负责资格复审工作。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以报名网站通知为准。凡发现在网上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不符合报考条件,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选调资格。出现空缺的,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工作全过程。
 
  (四)面试(占总成绩的60%)
 
  面试时间拟定于资格复审之后,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合格人员按照1:2的比例进入面试,比例内末位考生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范围。如笔试合格人员与选调岗位数不足2:1,则合格人员直接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面试总成绩100分,侧重考察面试人员的表达能力和基本素质,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考试机构组织实施。
 
  (五)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保留两位小数。根据选调计划和考生考试总成绩,分岗位按不高于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如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进入考察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以学历高低、工作经历长短进行排序。
 
  考生考试总成绩及是否进入体检环节,可于面试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在报名网站进行查询。
 
  (六)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有关规定执行,选择具有公务员体检资质的公立医院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和地点待定。
 
  (七)考察审档
 
  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对体检合格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进行考察,并对个人档案材料、任职条件及相关证件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出具考察报告。
 
  (八)组织试用
 
  本次公开选调由选调单位在选调岗位上进行试用,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内拟任职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试用期间按借调情形处理。
 
  考察不合格的或试用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选调人选,经单位提出书面递补申请并按照管理权限经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审批后,可从同一岗位总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员。
 
  (九)公示
 
  考察和试用合格者由各单位确定为拟选调人选,在新乐市人民政府官网公示7天。公示开始后不再进行递补。
 
  (十)办理手续
 
  各选调单位根据考察、试用、公示等情况,依据管理权限分别到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办理相关手续。
 
  五、有关要求
 
  1.本次公开选调岗位和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岗位表》,报考人员如需咨询《岗位表》中相关事项,可按公告公布咨询电话于工作时间与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或选调单位联系。
 
  2.报考人员应提供个人真实信息,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规定操作。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证件和信息,联系电话要确保准确并保持联系畅通,以免漏收相关通知,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等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3.凡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均视为自动放弃选调资格;资格审查将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调条件、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选调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六、组织领导
 
  本次选调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成立选调工作组,市纪委监委、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及选调单位为成员单位。选调工作组负责制定选调方案及选调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各成员单位要本着对参加选调人员负责的态度,高度重视此次选调工作,深刻学习领会有关政策,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确保选调工作顺利进行。
 
  咨询电话:0311--88508186(党群系统)
 
  0311--88587957(政府系统)
 
 
  2024年度新乐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2024年7月12日

2024年河北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选聘13人公告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房屋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和城市建设档案的验收、查阅利用等工作,根据河北省委组织部、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有关要求,结合实际,现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3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保证选聘质量,选拔优秀专业人才。
 
  二、选聘岗位和数量
 
  本次拟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3名,选聘的岗位、数量和选聘要求详见《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选聘岗位信息表》(见附件)。
 
  三、选聘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8年8月9日至2006年8月9日期间出生)。
 
  6.具有国家承认的研究生或以上学历(需要于2024年8月底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需要于2024年8月底前取得国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7.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详见附件),国外留学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提供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其他条件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第四十一条所列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不在选聘范围内人员
 
  1.普通高等学历教育(非在职)在读学生;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3.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现役军人。
 
  (四)不得选聘人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选聘程序
 
  (一)发布选聘公告
 
  本次选聘通过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sjz.gov.cn)和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http://zjj.sjz.gov.cn/)发布公告。
 
  (二)报名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报名网站:https://rpta.cn/exam/227
 
  报名时间:8月9日9:00至8月15日14:00
 
  缴费时间:8月9日9:00至8月15日18:00
 
  报名程序及注意事项: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选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并同意《诚信承诺书》。
 
  2.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报名机制,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按照《填表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交费操作,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进入缴费程序。请考生尽量不要选择最后时刻报名,以免因报考条件不符或填报信息不完整等原因“审核未过”而错失改报机会。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时,需将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材料上传,由选聘单位进行网上初审。审核通过后,进入缴费程序,报名考务费100元/人,确认“缴费成功”后方可视为完成报名。报名缴费通过支付宝付费,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注:为防止出现“报考人员支付宝已付款,但由于网络拥堵卡顿等原因导致网报平台费用未到账”现象,进而导致报名失败,请广大报考人员务必于网上缴费操作完成后,在报名截止前重新登录考试报名平台并查看“缴费状态”。若显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三)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能力,侧重考核综合文字能力和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8月17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及要求参加考试。
 
  笔试结束三个工作日内,考生可在报名网站(https://rpta.cn/exam/227)查询。按照进入资格复审人数和招聘岗位数2: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四)资格复审
 
  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资格复审工作采取一次性现场审查的方式,具体时间及地点将在公布笔试成绩时一并公布。
 
  资格复审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①个人身份证(身份证遗失或过期的考生,可补办临时身份证)、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以及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匹配的毕业证、学历学位证、职业资格证等原件和复印件;②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凡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或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选聘资格。
 
  (五)面试
 
  面试时间8月24日,面试地点及具体要求等详见《面试通知单》,请广大考生随时关注报名网站。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侧重考察综合素质、沟通表达及解决处理问题的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考官不少于7人,独立打分。考官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得分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成绩。
 
  (六)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加权后的综合成绩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和选聘岗位数量,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遇有成绩并列的,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退役军人,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笔试成绩高的。如并列人员仍不能确定排名先后,则现场加试。
 
  (七)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选择具有公务员体检资质的公立医院组织实施。体检费用自理,时间和地点待定。
 
  (八)考察审档
 
  由选聘单位对体检合格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进行考察,并对个人档案材料及相关证件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如有体检、考察、审档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人员,在同岗位内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的考生中依次递补。
 
  (九)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体检、考察、审档均合格人员在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sjz.gov.cn)和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http://zjj.sjz.gov.cn/)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无异议的,由选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经市人社局备案后,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流动、工资等相关手续。对公示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相关事宜
 
  (一)考生必须履行《诚信承诺书》要求,对个人提交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二)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的联系方式,并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考试、资格审查、体检、考察、递补的,后果自负。
 
  (三)相关人员要认真执行回避等有关规定,构成回避情形时,要自觉、主动回避。
 
  (四)在公开选聘过程中发现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处理。
 
  (五)选聘工作全程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指导下进行,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本公告发布后,如有突发重大变化,将按照上级指示精神,酌情调整变更相关工作安排。
 
  特别提醒: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0311—86689283
 
 
  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8月9日


2024年河北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选聘13人公告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房屋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和城市建设档案的验收、查阅利用等工作,根据河北省委组织部、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有关要求,结合实际,现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3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保证选聘质量,选拔优秀专业人才。
 
  二、选聘岗位和数量
 
  本次拟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3名,选聘的岗位、数量和选聘要求详见《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选聘岗位信息表》(见附件)。
 
  三、选聘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8年8月9日至2006年8月9日期间出生)。
 
  6.具有国家承认的研究生或以上学历(需要于2024年8月底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需要于2024年8月底前取得国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7.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详见附件),国外留学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提供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其他条件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第四十一条所列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不在选聘范围内人员
 
  1.普通高等学历教育(非在职)在读学生;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3.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现役军人。
 
  (四)不得选聘人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选聘程序
 
  (一)发布选聘公告
 
  本次选聘通过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sjz.gov.cn)和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http://zjj.sjz.gov.cn/)发布公告。
 
  (二)报名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报名网站:https://rpta.cn/exam/227
 
  报名时间:8月9日9:00至8月15日14:00
 
  缴费时间:8月9日9:00至8月15日18:00
 
  报名程序及注意事项: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选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并同意《诚信承诺书》。
 
  2.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报名机制,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按照《填表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交费操作,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进入缴费程序。请考生尽量不要选择最后时刻报名,以免因报考条件不符或填报信息不完整等原因“审核未过”而错失改报机会。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时,需将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材料上传,由选聘单位进行网上初审。审核通过后,进入缴费程序,报名考务费100元/人,确认“缴费成功”后方可视为完成报名。报名缴费通过支付宝付费,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注:为防止出现“报考人员支付宝已付款,但由于网络拥堵卡顿等原因导致网报平台费用未到账”现象,进而导致报名失败,请广大报考人员务必于网上缴费操作完成后,在报名截止前重新登录考试报名平台并查看“缴费状态”。若显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三)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能力,侧重考核综合文字能力和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8月17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及要求参加考试。
 
  笔试结束三个工作日内,考生可在报名网站(https://rpta.cn/exam/227)查询。按照进入资格复审人数和招聘岗位数2: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四)资格复审
 
  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资格复审工作采取一次性现场审查的方式,具体时间及地点将在公布笔试成绩时一并公布。
 
  资格复审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①个人身份证(身份证遗失或过期的考生,可补办临时身份证)、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以及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匹配的毕业证、学历学位证、职业资格证等原件和复印件;②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凡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或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选聘资格。
 
  (五)面试
 
  面试时间8月24日,面试地点及具体要求等详见《面试通知单》,请广大考生随时关注报名网站。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侧重考察综合素质、沟通表达及解决处理问题的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考官不少于7人,独立打分。考官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得分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成绩。
 
  (六)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加权后的综合成绩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和选聘岗位数量,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遇有成绩并列的,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退役军人,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笔试成绩高的。如并列人员仍不能确定排名先后,则现场加试。
 
  (七)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选择具有公务员体检资质的公立医院组织实施。体检费用自理,时间和地点待定。
 
  (八)考察审档
 
  由选聘单位对体检合格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进行考察,并对个人档案材料及相关证件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如有体检、考察、审档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人员,在同岗位内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的考生中依次递补。
 
  (九)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体检、考察、审档均合格人员在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sjz.gov.cn)和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http://zjj.sjz.gov.cn/)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无异议的,由选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经市人社局备案后,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流动、工资等相关手续。对公示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相关事宜
 
  (一)考生必须履行《诚信承诺书》要求,对个人提交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二)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的联系方式,并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考试、资格审查、体检、考察、递补的,后果自负。
 
  (三)相关人员要认真执行回避等有关规定,构成回避情形时,要自觉、主动回避。
 
  (四)在公开选聘过程中发现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处理。
 
  (五)选聘工作全程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指导下进行,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本公告发布后,如有突发重大变化,将按照上级指示精神,酌情调整变更相关工作安排。
 
  特别提醒: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0311—86689283
 
 
  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8月9日

2024年河北石家庄市事业单位定向招聘随军家属公告(29人)

  
 
  为落实对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的优待,推动驻石部队随军家属充分就业,依据《河北省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实施办法》(冀政〔2023〕2号)、《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面向驻石部队随军家属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9名。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体现对军人军属的优待关爱。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招聘的岗位、数量和招聘要求等内容详见《石家庄市2024年度事业单位定向招聘随军家属岗位计划表》(附件1)。
 
  本次事业单位定向招聘随军家属有关信息通过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s://sjz.appms.cn)、石家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官网(http://tyjrswj.sjz.gov.cn)和微信公众号 “石家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发布,请通过指定渠道获取招聘相关信息。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按审批权限经部队政治工作部门批准随军的驻石部队现役军人配偶(含军改期间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转改前已随军的配偶),且军人所在部队驻地在石家庄市行政区域。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一般在20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8年8月23日至2004年8月23日期间出生)。
 
  以下5类人员报考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3年8月23日及以后出生):
 
  (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
 
  (2)获得勋章、荣誉称号、三等战功和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相应层级表彰军人的随军家属。
 
  (3)在西藏自治区、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含军队划定的特类岛、一类岛、二类岛)服役满10年的,或在飞行、舰艇、涉核岗位服役满10年军人的随军家属。
 
  (4)因战因公致残的一至四级伤残军人的随军家属。
 
  (5)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学历学位齐全)或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随军家属。
 
  7.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或以上学历(需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学位证书)。
 
  8.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或技能等条件(详见附件1),国外留学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另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第四十一条所列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不在招聘范围人员
 
  1.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2.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现役军人。
 
  (三)不得招聘人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网址: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s://sjz.appms.cn)。
 
  报名时间:8月23日9:00至8月28日17:00
 
  每名考生限报考一个岗位,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的基本程序如下:
 
  1.报名准备。请考生开始报名前,详细了解本次招聘的程序步骤、有关政策和招聘岗位条件。
 
  2.注册账号。进入网址,点击“考生报名”,注册用户名和密码,完成注册后登录网站,按要求上传照片。用户名和密码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也是考生确认是否成功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务必牢记并妥善保管。
 
  3.填报信息。注册成功后登录,选择要参加的考试名称,进入报名环节。考生务必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上传团以上部队政治工作部门出具的驻石部队随军家属身份证明扫描件(模板见附件2),确定信息无误后,提交等待审核。
 
  4.提交审核。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结果为“审核通过”的,不能再修改信息;审核结果为“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提交审核后,请考生及时查阅审核结果,以便审核未通过时,在报名截止前有充足时间再次提交或改报其他岗位。
 
  5.查看岗位核减情况。本次定向招聘不设置开考比例,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达到1:1即可开考。因无人报考取消招聘岗位的通告于8月30日12:00前在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s://sjz.appms.cn)公布。
 
  (二)笔试
 
  1.笔试准考证打印。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于9月3日9:00以后进入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s://sjz.appms.cn),登录个人账号,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张,黑白、彩色均可),逾期没有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笔试准考证》载明笔试的科目、时间、地点和参加考试有关要求。笔试时,考生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自行打印的《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
 
  2.笔试时间和地点。9月7日上午。
 
  09:00—10:00《公共基础知识》
 
  10:30—12:00《专业科目》
 
  请考生按照笔试准考证上明确的时间、地点按时参加笔试。
 
  3.笔试内容。采取闭卷方式,题型全部为客观题,每个科目满分100分。《公共基础知识》为公共科目,主要内容为时事、政治理论、经济、法律、公文写作及其他相关知识。《专业科目》分教育、卫生、综合三类,考生要根据报考岗位的类别参加对应科目考试。教育类考生专业科目为《教育基础理论》,主要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等;卫生类考生专业科目为《卫生基础理论》,主要内容为医疗卫生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相关法律法规等;综合类考生专业科目为《职业能力测验》。
 
  4.笔试成绩计算。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分数×50%+《专业科目》分数×50%。
 
  5.笔试成绩公布。9月11日前公布笔试成绩和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考生可登录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s://sjz.appms.cn)进行查询。笔试结束后,对考生笔试成绩在同岗位内由高分至低分进行排名,原则上按照进入资格复审人数与招聘岗位数2: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资格复审。笔试有作弊、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一科缺考或成绩为0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资格复审。
 
  (三)资格复审
 
  9月11日至12日,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石家庄市槐中路97号民安宾馆 怡静园小区对过)参加复审,携带个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以及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匹配的毕业证、学历学位证、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职业资格证、无犯罪记录证明、驻石部队随军家属身份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对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有资格复审不合格、自动放弃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的,在同岗位内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面试
 
  1.面试准考证打印。进入面试的考生于9月18日9:00以后,登录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s://sjz.appms.cn)自行打印《面试准考证》。
 
  2.面试时间、地点和面试方式。面试时间、地点和场次安排详见《面试准考证》。教育类岗位面试方式为试讲与答辩,综合类、卫生类岗位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详细安排将于打印面试通知单前,在面试须知中发布。
 
  3.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每半天结束后在面试考点入口处现场公布。面试结束后4个工作日内,考生可登录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s://sjz.appms.cn)查看个人综合成绩和是否进入体检。
 
  4.综合成绩计算。笔试和面试结束后,将笔试、面试成绩按照比例加权后确定考生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计算方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5.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对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按照参加体检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不高于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并在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s://sjz.appms.cn)公布。比例内末位考生综合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笔试成绩高者,退役军人,烈士、因公牺牲军人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如并列人员仍不能确定排名先后,则现场加试。
 
  (五)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审档
 
  由招聘单位及单位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等进行考察,并对个人档案材料及相关证件的真实性进行审查。被考察人员应配合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其他相关材料。
 
  如有体检、考察审档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人员,按照综合成绩排名在同岗位同一面试组内参加面试的考生中依次递补。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体检、考察、审档均合格人员在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s://sjz.appms.cn)、石家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官网(http://tyjrswj.sjz.gov.cn)和微信公众号 “石家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单位主管部门、各县(市、区)提出聘用意见,报市人社局备案,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事业单位聘用相关手续。对公示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报名条件和资格审核联系电话: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86687640;警备区政治工作处87981857
 
  网上报名操作技术问题联系电话:
 
  市人事考试中心89631762。
 
  (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8:00)
 
  附件:
 
 
 
  石家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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