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北襄阳市襄城区引进优秀教师15人公告

 
 
  根据《襄城区引进优秀教师办法(修订)》(襄城教发〔2022〕8号)文件(含微调部分内容)精神,结合当前教育发展形势及全区教育教学工作实际需求,经研究同意,现将2024年襄城区引进优秀教师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名额
 
  2024年拟引进优秀教师不超过15人,原则上从同一所学校引进不超过2人。
 
  二、引进条件
 
  年龄不超过40周岁,特别优秀的教师年龄不超过4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8月31日;身心健康,能满足岗位工作需要;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无违法违纪行为,无师德师风不良记录;持有义务教育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工作期间年度考核等次均为合格及以上的在职在编、教育业绩突出的一线教师;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一)直接引进条件
 
  1.获得市(设区的市,下同)州级及以上名师(全国名师、湖北名师、省特级教师、市隆中名师等)且年龄不超过45周岁经面试(非讲课、说课形式,下同)为满意的。
 
  2.获得省级优质课(讲课,下同)一等奖、国家级优质课二等奖及以上且年龄不超过40周岁经面试为满意的。
 
  3.985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且年龄不超过35周岁经面试为满意的。
 
  (二)择优引进条件
 
  4.获得市(州)级及以上优秀教师或优秀班主任荣誉称号且获得市级优质课二等奖(或县级优质课一等奖)及以上、年龄不超过40周岁经面试(讲课形式,下同)为优秀的(面试成绩在80分及以上,下同)。
 
  5.获得市(州)级优质课一等奖(或省级优质课二等奖)
 
  或市州级“教学基本功大比武”一等奖及以上等次、年龄不超过40周岁经面试为优秀的。
 
  6.获得市(州)级优质课二等奖(或县级优质课一等奖)或县级名师的,须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年龄不超过35周岁经面试为优秀的。
 
  7.获得市(州)级优质课二等奖(或县级优质课一等奖)及以上、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年龄不超过35周岁经面试为优秀的(可引进到我区农村学校任教)。
 
  8.国家部属六所师范大学毕业、年龄不超过35周岁、实际教学能力较强经面试为优秀的。
 
  引进名额首先用于直接引进,直接引进人数不足的,剩余名额用于择优引进。
 
  三、引进教师岗位及数量
 
  引进语文教师、数学教师、英语教师、物理教师、化学教师、历史教师、道法教师、地理教师、生物教师、音乐教师、体育教师共计15人。
 
  四、引进教师岗位设置、社保待遇等
 
  (一)岗位设置:引进的教师,在引入单位保留原单位的专业技术岗位等级;今后,按照引入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参与岗位竞聘,并按竞聘结果享受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待遇。
 
  (二)社保待遇:引进教师的社保,由引入单位按照湖北省相关政策进行对接办理。
 
  (三)被引进人员由区教育局根据教育教学工作实际需求进行统一分配(其中,是新机制教师的将安排在农村学校任教),应当服从岗位安排和学校管理,必须在教学一线任教5年以上,任教不满5年不得申请调出区外或辞职。
 
  (四)被引进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经现学校考核为不满意的,由区教育局根据工作需要派往其他学校,不服从工作安排的退回原学校或予以解聘。
 
  五、程序及要求
 
  (一)符合引进条件的人员于7月22日09:00---7月28日17:00向区教育局提交个人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二)由区教育局牵头,请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人社局等有关部门派人参与组建工作专班,对报名对象进行资格审查、面试(以讲课为主)、体检,讨论确定拟引进初步人选。
 
  (三)区教育局向区委编委上报拟引进人选请示,经区委编办审核编制、区人社局审核档案后,提请区委编委会研究通过,办理引进人员工作调动手续,拟引进人员须在30日内办理完报到手续。
 
  (四)拟引进人选因现单位不同意办理调出手续或其他情况而放弃引进资格的,则按照相同类型人员的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现调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批准调出手续由拟引进人选自行办理。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襄城区教育局解释,对在优秀教师引进中尚未涉及到的其他有关事宜将商相关部门研究处理。
 
  咨询电话:
 
  襄城区教育局人事股0710---3536289
 
 
  襄城区教育局
 
  2024年7月20日

2024年湖北襄阳市中心医院引进急需专业技术人才80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精神,襄阳市中心医院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专业技术人才80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及条件
 
  (一)襄阳市中心医院拟公开引进专业技术人才80名。岗位条件详情见《襄阳市中心医院2024年度公开引进急需专业技术人才岗位计划一览表》。在高层次人才招聘工作结束前,如有岗位计划数未使用完,医院可将剩余的计划数调配给其他岗位使用。
 
  (二)基本条件
 
  1.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有良好的品行,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
 
  4.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年龄条件和身体条件;
 
  5.取得国家承认的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
 
  6.具有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襄阳市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 (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年龄要求:硕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及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4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1日(如:“35周岁及以下”即指“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引进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并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的紧缺人才,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 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1.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4年9月11日,报名人员通过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报名,同时上传个人简历及相关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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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人员也可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现场报名,也可直接到我单位组织人事处报名。地址:襄阳市东津新区鹿门大道5号襄阳市中心医院东津院区组织人事处,联系电话:0710-3511271。
 
  2.报名人员到招聘院校现场报名。已经预报名过的,可以不再重复报名。
 
  (二) 报名办法
 
  报名人员办理报名手续时,需填写《襄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并提交有关材料原件。包括:身份证、学生证、就业协议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历学位证书(2023年毕业生提供学业成绩证明材料)等证件原件 (留存相关资料复印件),并同步完成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经资格审核合格和初步筛选后,择优列入面试考核对象。
 
  三、考试办法
 
  考试办法为面试,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或岗位考核方式,也可两种方式一并进行考核。用百分制计分办法产生招聘人选。面试成绩合格线划定为80分。
 
  四、考察、体检、拟聘人员确定、聘用管理
 
  (一) 考察、体检。根据面试或考核结果成绩,确定考察和体检对象。考察由我单位负责组织,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审核人事档案,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由我单位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二)办理备案手续。我单位将就业协议书、面试、考核过程中原始材料报市卫健委、市人社局审核备案。
 
  (三)拟聘用人员确定及公示。办理备案手续后,招聘单位在本单位、市卫健委、市人社局网站向社会公示招聘结果(包括姓名、学校、专业),公示期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被发现并查证核实有违反考试考察纪律和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出现取消聘用资格或者考生自愿放弃情形的,不再递补。
 
  (四)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单位按照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与新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五、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0710-3511271组织人事处
 
  监督电话:0710-3511407纪检监察办公室
 
 
 

2024年湖北襄阳市中医医院(襄阳市中医药研究所)招聘16人公告

  
 
  根据医院实际工作的需要,现面向社会及高校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有良好的品行,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
 
  4、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年龄条件和身体条件;
 
  5、取得国家承认的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
 
  6、具有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7、服从医院安排。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
 
  4、现役军人;
 
  5、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相应岗位招满即止。
 
  2、报名方式:
 
  (1)网络报名:扫描报名二维码进行填写报名。
 

 
  或点击链接进行填写报名:https://f.wps.cn/g/nJDy7JJb/
 
  (2)现场报名:携带报名所需资料到我单位组织人事科报名(地址:襄阳市樊城区长征路襄阳市中医院至远楼四楼组织人事科)。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必须持第二代身份证报名。
 
  2、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3、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1日(如:要求35周岁及以下,即指“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以此类推)。
 
  4、资格审查及考核通知。医院筛选后将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组织招聘面试。时间另定。
 
  三、招聘办法
 
  (一)考核方式。采取面试或笔、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择优聘用。
 
  (二)考察、体检。根据考核结果,依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考察、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人员。考察由我单位负责组织,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审核人事档案,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由我单位统一组织。出现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者考生自愿放弃情形的,依据此次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我院在本单位网站向社会公示招聘结果,公示期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被发现并查证核实有违反考试考察纪律和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招聘资格。
 
  (四)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0710-3441694(组织人事科)
 
 
 
  襄阳市中医医院(襄阳市中医药研究所)
 
  2024年9月3日

2024年湖北襄阳市中心医院引进急需专业技术人才80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精神,襄阳市中心医院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专业技术人才80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及条件
 
  (一)襄阳市中心医院拟公开引进专业技术人才80名。岗位条件详情见《襄阳市中心医院2024年度公开引进急需专业技术人才岗位计划一览表》。在高层次人才招聘工作结束前,如有岗位计划数未使用完,医院可将剩余的计划数调配给其他岗位使用。
 
  (二)基本条件
 
  1.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有良好的品行,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
 
  4.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年龄条件和身体条件;
 
  5.取得国家承认的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
 
  6.具有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襄阳市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 (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年龄要求:硕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及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4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1日(如:“35周岁及以下”即指“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引进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并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的紧缺人才,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 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1.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4年9月11日,报名人员通过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报名,同时上传个人简历及相关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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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人员也可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现场报名,也可直接到我单位组织人事处报名。地址:襄阳市东津新区鹿门大道5号襄阳市中心医院东津院区组织人事处,联系电话:0710-3511271。
 
  2.报名人员到招聘院校现场报名。已经预报名过的,可以不再重复报名。
 
  (二) 报名办法
 
  报名人员办理报名手续时,需填写《襄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并提交有关材料原件。包括:身份证、学生证、就业协议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历学位证书(2023年毕业生提供学业成绩证明材料)等证件原件 (留存相关资料复印件),并同步完成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经资格审核合格和初步筛选后,择优列入面试考核对象。
 
  三、考试办法
 
  考试办法为面试,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或岗位考核方式,也可两种方式一并进行考核。用百分制计分办法产生招聘人选。面试成绩合格线划定为80分。
 
  四、考察、体检、拟聘人员确定、聘用管理
 
  (一) 考察、体检。根据面试或考核结果成绩,确定考察和体检对象。考察由我单位负责组织,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审核人事档案,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由我单位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二)办理备案手续。我单位将就业协议书、面试、考核过程中原始材料报市卫健委、市人社局审核备案。
 
  (三)拟聘用人员确定及公示。办理备案手续后,招聘单位在本单位、市卫健委、市人社局网站向社会公示招聘结果(包括姓名、学校、专业),公示期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被发现并查证核实有违反考试考察纪律和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出现取消聘用资格或者考生自愿放弃情形的,不再递补。
 
  (四)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单位按照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与新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五、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0710-3511271组织人事处
 
  监督电话:0710-3511407纪检监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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