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浙江衢州龙游县卫健系统第三期招引高层次紧缺卫生人才32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卫技队伍建设,根据《龙游县提前招录教育、卫生优秀专业人才工作实施意见(试行)》、《关于加强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招聘工作的通知》等精神和龙游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需要,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三期招引2024年卫健系统事业单位高层次紧缺卫生人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引计划
 
本次共计划招引高层次紧缺卫生人才32名,具体招引单位、岗位及报考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招引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遵守行业纪律,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2.热爱医疗卫生事业,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愿意履行医务人员职责,服从组织安排,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具有招引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
 
4.年龄30周岁及以下为1993年8月7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为1988年8月7日及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为1983年8月7日及以后出生,45周岁及以下为1978年8月7日及以后出生,50周岁及以下为1973年8月7日及以后出生;
 
5.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7日;
 
6.符合招引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招引对象须符合招引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引单位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9.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10.龙游县范围内具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不宜作为招引对象。
 
三、待遇
 
(一)实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享受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疗休养等待遇,县级公立医院人均工资福利20万元,基层医疗机构人均工资福利14万元。
 
(二)人才政策
 
1.人才津贴:对全职在龙游工作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给予每人每年2万元的人才津贴。
 
2.购房补助。对全职引进来龙与县内卫健系统所属事业单位签订服务协议并工作满一年的人才,五年内首次购买政府指定范围内人才住房房源的,按人才购房政策给予一定面积的“人才金房券”购房补助。
 
医生岗位:①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按72平方米给予补助;②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按60平方米给予补助;③“双一流”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按36平方米给予补助;④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按30平方米给予补助;⑤其他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按18平方米给予补助;⑥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按15平方米给予补助。
 
非医生岗位:①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按60平方米给予补助;②“双一流”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按30平方米给予补助;③其他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按15平方米给予补助;④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按8平方米给予补助。
 
3.一次性补助。从县域外全职引进来龙工作签订五年及以上聘用合同且工作满一年的给予一次性补助。博士研究生、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50万元,“双一流”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5万元,其他高校硕士研究生、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12万元。
 
四、招引程序及办法
 
(一)招引程序
 
1.报名时间及方式
 
本次招引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自公告发布之日开始接受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8月7日17:30。请有意向报考者将报名材料扫描为电子版,打包压缩并命名为“报考单位-报考岗位-姓名”后发送至电子邮箱:lywsj888@163.com。报名材料电子版须清晰可辨,规范完整,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2.报名所需材料
 
(1)《2024年浙江省龙游县卫健系统第三期招引高层次紧缺卫生人才报名表》;
 
(2)有效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3)户口簿(含首页和本人页);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书的提供学生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
 
(5)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6)医师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包括个人信息、执业地点、执业范围及注册时间的页面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2024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者规培基地2024年规培结业的证明);
 
(7)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任证明)、相关工作经历证明、任职文件、2019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的各类获奖、荣誉证书以及能反映个人学术科研水平、学科带头人、工作业绩等的相关材料;
 
报考人员为2022、2023、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的,提供政治面貌证明,学校出具并盖章的各学期各科学业成绩,在校期间各类获奖、荣誉证书,英语、计算机等级证书以及能证明个人相关能力水平的证书或材料等资料;
 
(8)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9)委培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二)招引办法
 
1.素质考评
 
根据符合条件报考对象的就读学校、学历层次、学业成绩、技能特长、荣誉获奖、实习或实践经验、学术科研水平、主要业绩、岗位适应性以及综合表现进行综合素质量化计分,由招引单位及县卫健局会同县人力社保局根据综合素质评分情况进行资格比选,择优确定入围面试面谈对象。
 
2.组织面试面谈
 
面试面谈重点考察报考人员综合素质、专业素养、适岗能力、素质潜能、职业道德等方面的能力及表现。面试面谈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低于70分的不作为入围体检对象。
 
具体时间、地点、形式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面谈的,视为放弃资格。
 
3.确定签约
 
按照综合素质得分(40%)和面试得分(60%)的合计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签约对象(根据同批考生整体素质情况决定拟签约人数),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等。
 
4.体检与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报考人员未按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合格后组织考察,考察前考生需提供网上报名时提交的所有材料原件,以进一步核实报名资格。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根据任职要求和岗位条件,重点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相关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体检、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5.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龙游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县卫健局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聘用,由县卫生健康局统一分配到各招引单位,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执行服务期制度,在龙游县卫健系统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不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
 
2024年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9月30日前向招引单位提供毕业证书,2024年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9月30日前向招引单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24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者须在2024年9月30日前向招引单位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合格证书或者暂未取得证书的提供规培基地培训结业考核合格证明,国(境)外高校的毕业生须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和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不予聘用。
 
五、其他事项
 
1.龙游县人民医院、龙游县中医医院的岗位身份为报备员额。
 
2.凡取得聘用资格的,没有在规定期限内到岗工作或到岗后不服从单位安排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库。
 
3.为确保招引工作的公平与公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引工作的全过程。对伪造学历、证书、证明等的人员,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考和聘用资格的人员,或在报名、面试面谈、体检、考察和聘用等各个环节中发现与公告不相符的人员,查实后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对报考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在工作日上班时间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联系电话已列在“计划表”上)。
 
5.政策咨询电话:0570-7013302。
 
本公告由龙游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龙游县卫生健康局共同研究决定。
 
 
 
龙游县卫生健康局
 
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23日


2024年浙江衢州龙游县招聘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25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改善师资队伍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结合我县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龙游县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2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报考对象应具备热爱教育事业、思想政治素质好、身心健康等基本条件,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户籍、学历、年龄、教师资格及专业等具体条件:
 
(一)户籍要求
 
1.具有龙游县户籍(以2024年8月14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或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为龙游的人员。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不限户籍:①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②“双一流”建设高校相关建设学科本科及以上毕业生;③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教育类毕业生;④配偶为龙游县户籍的人员。
 
(二)学历、学位要求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学历,其中龙游县户籍(或配偶为龙游县户籍)且具有幼儿教育初级职称的人员可不限全日制。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要求取得相应学位证书。
 
3.港澳台及国外学历要求提供教育部门的认证证书。
 
(三)年龄要求
 
1.35周岁及以下(1988年8月14日及以后出生);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8月14日以后出生):①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对象;②具有幼儿教育学科一级教师职称及以上;③参加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幼儿教育基本功比赛或幼儿教师素养大赛获县、区三等奖及以上;④参加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幼儿教育课堂教学评比获县、区三等奖及以上。
 
(四)教师资格及专业等要求
 
1.报名对象应具有教师资格证,或已取得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且普通话等级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
 
2.报名对象所学专业需为幼儿教育(学前教育)专业(龙游籍报考人员不限专业)。
 
二、招聘程序及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信息、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
 
8月6日起,通过龙游智慧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http://ly.zjer.cn/index.php)、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http://www.longyou.gov.cn/col/col1339779/index.html)等媒体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招聘过程中其他信息将及时在龙游智慧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敬请关注)。
 
(二)报考方式及程序
 
1.报名时间与地点
 
报名时间:2024年8月1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龙游县教育局一楼会议室。
 
2.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网上、信函、电话等方式报名),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逾期报名视为报名无效。因报考对象延误报名时间、材料证书未按时完整提供等造成后果的,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查实后一律取消报考、聘用资格。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龙游县2024年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报名表(附件1)及一寸近照2张(背面注明学科、姓名);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港澳台及国外学历要求提供教育部门的认证证书);
 
(5)教师资格证书(或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6)普通话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符合“配偶为龙游县户籍的人员”的需提供结婚证与配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8)龙游县户籍(或配偶为龙游县户籍)且具有幼儿教育初级职称的人员除提供相应的户籍材料外,还需提供职称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9)符合“年龄放宽至40周岁”相关条件的人员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其中符合“具有幼儿教育学科一级教师职称及以上”条件的需提供职称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符合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基本功比赛、幼儿教师素养大赛和课堂教学评比”条件的需提供相应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0)各类荣誉证书及其他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缴费确认
 
考试费用为50元,报名且资格审查合格者进行支付宝现场扫码缴费,缴费时需“添加备注”(姓名及手机号码),未缴费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是否核减招聘计划由县人社部门和县教育部门协商决定。
 
4.领取准考证
 
缴费完成后提交报名表,现场领取准考证。
 
(三)笔试
 
笔试时间:2024年8月17日9:00—11:0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试卷组成:笔试内容以学科专业知识为主,适当兼顾教育教学理论和教材教法等公共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
 
(四)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形式主要为上课和技能展示。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如因面试人数较多需分组进行面试的,采用修正系数的办法计算最终面试成绩。
 
具体办法如下:
 
修正系数(保留四位小数,四舍五入)=本学科全部考生平均分÷考生所在组该学科的考生平均分。
 
最终面试成绩(保留二位小数,四舍五入)=考生面试得分×修正系数。
 
2.总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五)体检: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2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对象。体检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函》(浙教资中心〔2011〕1号)等政策规定执行,相同体检项目以标准高的为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和放弃录用资格。
 
(六)考察: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及《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考察的,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聘用:考察合格拟聘用的人员在龙游智慧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签订劳动合同。不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聘用人员按批次、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岗位。如总成绩并列,依次按照面试成绩、优秀毕业生层次等条件确定选择顺序。
 
如在公示聘用后6个月内因公办幼儿园扩班需增配教师的,可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予以递补录取。
 
三、其它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的幼儿园教师不属事业单位编制系列,纳入幼儿园教职工总量管理,签订劳动合同,由县教育局统一分配至各城区或乡镇公办幼儿园,以乡镇为主,条件相对艰苦,不服从分配人员不宜报考。具体薪酬待遇另行制定,乡镇公办幼儿园待遇高于城区公办幼儿园。
 
(二)报考人员须持第二代身份证报名。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或公安机关出具的含本人照片的有效身份证明),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三)报考人员在注册、报名、初审、复审等过程中填写或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四)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执行。
 
(五)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于报名当天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经审核后免除其考试费。
 
(六)报考人员对在龙游智慧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公布、公示的相关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布、公示之日起7日内向龙游县教育局反映。
 
(七)龙游县教育局、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考试的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本次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龙游县教育局、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关、与本次考试无关。
 
(八)招聘相关通知和信息只在“龙游智慧教育”或“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网站通知和信息。
 
(九)咨询电话:0570-7024220,招聘咨询时间为工作日的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十)监督举报电话:0570-7022668。
 
本公告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县人力社保局、县教育局研究决定。
 
 
 
龙游县教育局
 
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6日

2024年浙江衢州龙游县120急救指挥中心(县采血站)选调8人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和规范我县院前急救能力和无偿献血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龙游县120急救指挥中心(县采血站)决定面向我县公立医疗机构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公开选调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的方式进行。
 
二、选调计划
 
计划在全县公立医疗机构公开选调工作人员8名,具体选调计划详见附件1。
 
三、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
 
龙游县公立医疗机构在编工作人员。
 
(二)资格条件
 
1.报名人员除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以及符合上述招考范围外,还需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纪律,热爱卫生健康事业,具有胜任工作的能力素质和专业素养;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需在我县公立医疗机构在编在岗工作满5年,试用期(见习期)、组织安排进修学习、挂职锻炼、规范化培训和本县卫健系统借用时间可计入工作时间;
 
(6)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8年8月13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中、高级职称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有120急救指挥中心调度工作经验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
 
工作经历、服务期、资格取得时间等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13日。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选调:
 
(1)试用期(见习期)未满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4)有重大信访问题尚在查核的;
 
(5)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6)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7)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在工作中出现过四级以上医疗事故未满一年的主要责任人(从发生事故之日起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13日);
 
(10)在工作过程中因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技术水平等问题引起一级医疗纠纷或给单位造成5万元及以上(给予患方的补助、救济费用)经济损失未满一年的主要责任人(从发生事故之日起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13日)。
 
(11)按照岗位设置政策规定,报考相应岗位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愿转岗的;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和办法
 
本次公开选调,分为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确定拟选调人员、公示、办理相关手续等程序。
 
(一)发布公告
 
自2024年8月5日起,通过龙游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政务公开县卫健局(网址:http://www.longyou.gov.cn/col/col1229113515/index.html)发布选调公告。(选调过程中其它信息将及时在龙游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政务公开县卫健局发布,敬请关注)。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12-13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龙游县卫生健康局组织人事科(龙游县龙洲街道龙翔路539号409室)。
 
3.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2024年龙游县120急救指挥中心(县采血站)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请考生自行下载、填写、打印,表格右上角粘贴(或打印)1寸免冠彩照;
 
(2)有效二代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
 
(4)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明)、执业证书(包括个人信息、执业地点、执业范围及注册时间的页面);
 
(5)工作经历证明、年度考核结果证明等材料;选调岗位有特殊要求的,考生应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4.资格审查:县卫健局对报名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2024年8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到县卫健局组织人事科领取准考证。选调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一般应达到1:2以上,不足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核销)职位。
 
每位报名者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资格。
 
(三)笔试
 
1.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确定为笔试对象。笔试采用闭卷方式,笔试科目为护理学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暂定2024年8月17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面试对象,按1:3比例确定。人数不足的按实际确定。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选调资格。面试时间、地点和形式另行通知。
 
(五)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确定总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保留2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由县卫健局组织,选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岗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注重工作实绩、业务能力和群众公认程度。考察组还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身份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违纪违规情况、社会信用记录等)。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六)公示
 
经考察确定的拟选调人员在其原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
 
(七)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期满后,对拟选调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干部使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因公示期间有异议并查实被取消选调资格或拟选调人员放弃选调资格的,由县卫健局确定是否依次递补。
 
五、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严格遵守有关政策规定和干部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对违反选调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资格和选调资格。派驻县卫健局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咨询电话:0570-7013302。
 
 
 
龙游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8月5日


2024年浙江衢州龙游县120急救指挥中心(县采血站)选调8人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和规范我县院前急救能力和无偿献血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龙游县120急救指挥中心(县采血站)决定面向我县公立医疗机构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公开选调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的方式进行。
 
二、选调计划
 
计划在全县公立医疗机构公开选调工作人员8名,具体选调计划详见附件1。
 
三、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
 
龙游县公立医疗机构在编工作人员。
 
(二)资格条件
 
1.报名人员除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以及符合上述招考范围外,还需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纪律,热爱卫生健康事业,具有胜任工作的能力素质和专业素养;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需在我县公立医疗机构在编在岗工作满5年,试用期(见习期)、组织安排进修学习、挂职锻炼、规范化培训和本县卫健系统借用时间可计入工作时间;
 
(6)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8年8月13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中、高级职称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有120急救指挥中心调度工作经验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
 
工作经历、服务期、资格取得时间等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13日。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选调:
 
(1)试用期(见习期)未满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4)有重大信访问题尚在查核的;
 
(5)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6)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7)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在工作中出现过四级以上医疗事故未满一年的主要责任人(从发生事故之日起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13日);
 
(10)在工作过程中因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技术水平等问题引起一级医疗纠纷或给单位造成5万元及以上(给予患方的补助、救济费用)经济损失未满一年的主要责任人(从发生事故之日起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13日)。
 
(11)按照岗位设置政策规定,报考相应岗位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愿转岗的;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和办法
 
本次公开选调,分为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确定拟选调人员、公示、办理相关手续等程序。
 
(一)发布公告
 
自2024年8月5日起,通过龙游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政务公开县卫健局(网址:http://www.longyou.gov.cn/col/col1229113515/index.html)发布选调公告。(选调过程中其它信息将及时在龙游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政务公开县卫健局发布,敬请关注)。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12-13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龙游县卫生健康局组织人事科(龙游县龙洲街道龙翔路539号409室)。
 
3.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2024年龙游县120急救指挥中心(县采血站)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请考生自行下载、填写、打印,表格右上角粘贴(或打印)1寸免冠彩照;
 
(2)有效二代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
 
(4)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明)、执业证书(包括个人信息、执业地点、执业范围及注册时间的页面);
 
(5)工作经历证明、年度考核结果证明等材料;选调岗位有特殊要求的,考生应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4.资格审查:县卫健局对报名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2024年8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到县卫健局组织人事科领取准考证。选调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一般应达到1:2以上,不足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核销)职位。
 
每位报名者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资格。
 
(三)笔试
 
1.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确定为笔试对象。笔试采用闭卷方式,笔试科目为护理学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暂定2024年8月17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面试对象,按1:3比例确定。人数不足的按实际确定。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选调资格。面试时间、地点和形式另行通知。
 
(五)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确定总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保留2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由县卫健局组织,选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岗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注重工作实绩、业务能力和群众公认程度。考察组还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身份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违纪违规情况、社会信用记录等)。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六)公示
 
经考察确定的拟选调人员在其原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
 
(七)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期满后,对拟选调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干部使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因公示期间有异议并查实被取消选调资格或拟选调人员放弃选调资格的,由县卫健局确定是否依次递补。
 
五、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严格遵守有关政策规定和干部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对违反选调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资格和选调资格。派驻县卫健局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咨询电话:0570-7013302。
 
 
 
龙游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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