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四川德阳广汉市教育和体育局下属单位市外选调教师7人公告

  
 
  根据教师队伍发展需要,广汉市决定面向川渝两地(广汉市外)在编在岗事业单位教师公开选调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公开报名、公开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二、选调范围
 
  (一)选调范围:面向川渝两地(广汉市外)。
 
  (二)选调对象:公办校(园)在编在岗教师,符合平行流动和顺向流动原则。
 
  三、选调计划
 
  本次面向川渝两地(广汉市外)公开选调教师名额7名,具体招聘岗位条件详见《2024年广汉市教育和体育局市外公开选调教师岗位表》(附件1)。
 
  四、选调条件
 
  考生须符合本公告、岗位表各项条件,相应情况、证件材料须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对应一致、国家认可。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思想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符合具体岗位要求的学历、职称、专业等全部条件(附件1)。考生本人的有效毕业证书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相符,有学历、学位要求的,应在同一学习时段取得。
 
  4.具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且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后续标准。
 
  6.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3年7月24日之后出生)。
 
  7.符合《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第二十九条有关回避的规定。
 
  8.报名参加公开选调的人员必须按人事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同意,在报名表中的“单位和主管部门意见”签署“同意报考”并加盖公章。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在人事考试中违纪处于禁考期的;
 
  6.尚在国家、四川省或重庆市规定最低服务年限内的;
 
  7.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的情形。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本次公开选调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二)报名时间:2024 年7月29日至 2024 年8月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三)报名地点:广汉市教育和体育局(地点:广汉市教育和体育局人事股302室,地址:广汉市万寿街三段63号),联系电话:0838-5233104;联系人:邓老师。
 
  (四)报名所需材料
 
  1.每位报名者限报一个招聘岗位。报名者须填报《广汉市教育和体育局2024年市外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1份(附件2),双面打印1-2页,贴1寸照片;
 
  2.报名时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含第2代临时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德阳市外取得职称的还需提供电子职称证书、职称文件复印件、职称评审表复印件(三选一),三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岗位需求表中“其他”栏所需佐证材料。所有不能提供原件的复印件,均需加盖原件保管单位公章。
 
  (五)资格审查:报名时,由广汉市教育和体育局对考生资格进行初核,广汉市人社局进行复审。资格审查合格的参加考核。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在选调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六、考核方式和内容
 
  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指定考点参加考核。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核方式为综合测试,分学科抽签进行无学生讲课和现场答辩,主要考查考生的理论水平、教学能力、思维能力、表达能力和教态举止等。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均要进行综合测试。综合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综合测试结束后在广汉市公众信息网(http://www.guanghan.gov.cn/)“招考录用”栏目公布考生成绩、排名和体检等事宜。
 
  七、体检、考察及聘用
 
  (一)体检
 
  进入体检人员按公开选调岗位名额,依照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测试成绩排名按1:1的比例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含递补)须达到综合测试成绩的最低分数线60分及以上,综合测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后续选调环节。
 
  体检由市教体局组织。进入体检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按要求准时到达集合地点,集中到二甲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参加体检,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 号)执行,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孕妇产后满40日即告知主管部门,安排胸片或相关补检;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论存疑的,可安排一次复检,复检只检查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进入考察与公示等后续环节,空缺名额经市教体局批准后依次等额递补同一岗位达到综合测试成绩最低线的考生,递补次数不超过两次。
 
  (二)考察、公示、聘用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考察由市教体局组织实施,内容包括拟聘用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法纪观念、道德品质、工作态度、专业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符合回避规定等。
 
  对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广汉市公众信息网(www.guanghan.gov.cn)上进行7天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有反映的将进行调查核实,经核实不宜聘用的取消其资格,空缺名额依次等额递补同岗位参加综合测试且达到最低线的考生,递补次数不超过两次。
 
  全部选调程序合格人员,按程序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八、工作纪律及注意事项
 
  (一)严格实行回避。凡与选调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选调单位负责人员和工作人员在办理选调工作事项时,涉及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选调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二)严肃招考风纪。为保证公开选调的公开、公平、公正,对违反人事纪律的,对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规定的,严格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监督电话:广汉市纪委监委(0838-5222903)
 
  (三)本次公开选调的人员,正式聘用后为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按事业单位人员享受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待遇。被聘用人员应承诺自本人与聘用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须在聘用单位工作5周年及以上方可按有关规定流(调)到广汉市域外其他事业单位。
 
 
 
  中共广汉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         广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汉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7月24日

2024年四川德阳广汉市发展和改革局招聘工作人员7人公告

  
 
  广汉市发展和改革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广汉市重大项目推进中心,主要负责市委、市政府关于重大项目推进部署的各项任务;积极协调和对接国家相关部委、省相关厅局,组织项目进入国家和省级“盘子”;制定重大项目前期工作计划、项目实施计划、项目融资方案;定期组织召开全市重大项目督查推进会;承担全市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推进等工作。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广汉市粮食质量监测站,主要负责开展粮食质量安全监测工作,承担全市范围内粮食质量安全调查、品质测报和监测,并开展相关的检验把关服务;负责对全市收获环节的粮食质量进行调查和品质测报;负责对各级储备粮以及其他政策性粮食进行检验;负责对超期储存粮食实行鉴定检验,对安全指标实行把关检验;负责对军供粮、救灾粮、“放心粮油”实行抽查检验;协助与支持上级粮食质量监测中心开展相关业务工作。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广汉市大数据中心,主要负责全市电子信息和数字经济、大数据发展、智慧城市建设等信息化工作相关基础设施、应用系统的技术审核和支撑;负责市级部门、镇(街道)信息化工作技术指导;统筹推进全市大数据资源开发应用、互联互通、共享开放等技术工作;负责“一网通办”线上指标工作;负责营商环境建设相关指标线上支撑工作;负责市级部门业务系统数据集中到德阳政务云的技术指导,负责部门间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技术指导;负责权限内数据资源安全保障工作;负责电子政务平台在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工作中的应用:负责政务服务中心局域网建设运行、电子化办公设施的维护及全市政务服务体系的信息化建设技术指导工作;负责大厅办公网络正常运行并协助各业务股室业务网络的技术维护;负责大数据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跨区通办”、“川渝通办”、“办不成事窗口”等创新举措的系统平台建设支撑;对接上级大数据中心相关工作。
 
  根据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3名广汉市重大项目推进中心工作人员、3名广汉市粮食质量监测站工作人员、1名广汉市大数据中心工作人员。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考核招聘的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直接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二、公开考核招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本次公开考核招聘的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思想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年龄在18—35周岁(1988年9月2日至2006年9月1日期间出生)。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有关要求:
 
  5.完全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招聘条件。
 
  考生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相符,考生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有学历学位要求的,应在同一学习经历取得,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学籍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在人事考试中违纪处于禁考期的。
 
  5.尚在服务期内的公务员(含参公人员)。
 
  6.按照有关规定,定向招录(聘)人员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未经单位同意的。
 
  8.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9.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它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都将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三、公开考核招聘的名额、条件及岗位
 
  本公告在广汉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uanghan.gov.cn/)进行发布。其他相关公告,如补充公告、公示等信息均在广汉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uanghan.gov.cn/)发布。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名额7名,具体岗位条件见《广汉市发展和改革局所属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岗位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地点
 
  2024年9月11日至2024年9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广汉市发展和改革局104号办公室(地址:广汉市汉口路二段102号)。
 
  3.报名所需材料:报名者须持以下证件材料由本人参加报名,报名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1)《广汉市事业单位考核聘用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附件3)
 
  (2)《广汉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承诺书》1份(附件4)
 
  (3)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学历证、学位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其中: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如留学期间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国内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相关高校科研机构对其留学所学专业的第三方认证,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同专业的可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
 
  (5)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二)考核测试
 
  1.考核对象:完全符合岗位报名条件的应聘者。
 
  2.考核方式:主要采用笔试和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3.考核内容:主要考察报考者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综合素质等。
 
  4.考核流程
 
  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报考人员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不能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1)《考核测试时间及地点安排表》(附件2)
 
  (2)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不纳入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名额与报名人员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面试人员。面试开考比为1:3,达不到1:3比例的,经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笔试当天10:00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笔试成绩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将于阅卷结束后的次日通过广汉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uanghan.gov.cn/)进行公告。
 
  (3)面试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最低分数线为70分,各岗位按面试成绩将达到面试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入围体检人员。面试分数线未达到70分的,不得进行后续招聘环节。面试结果和入围体检人员名单通过广汉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uanghan.gov.cn/)进行公告,一律以公告为准,不再电话通知,请考生注意查看。面试当天8:30前未到广汉市人社局3楼305会议室者,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体检
 
  对入围体检人员名单的考生,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进入体检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按要求准时到达集合地点,集中到二甲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参加体检,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并完成全部项目检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孕妇产后满40天即告知岗位当地人社局,安排胸片或相关补检;对非当天、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论存疑的,可安排一次复检,复检只检查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若岗位产生缺额,可以在本岗位面试人员中按面试成绩排名递补,递补工作不超过一次。
 
  (四)单位考察
 
  由用人单位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主要是了解应聘者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工作态度、法纪观念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因此产生的缺额可以按面试成绩排名顺序递补体检,递补工作不超过一次。
 
  (五)公示
 
  对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广汉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在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证属实、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可按照面试成绩排名顺序递补,可以依次等额递补不超过一次。拟聘人员在公示期结束后一个月内,须将个人人事档案转递到广汉市,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个人档案转递的视为主动放弃。
 
  (六)资格终审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招聘单位将以下资料交广汉市人社局备案(核准),办理聘用手续。
 
  1.身份证复印件1份。
 
  2.报考承诺书原件1份,在职人员还须提交解除原劳动人事关系材料原件1份。
 
  3.考察结论书原件1份。
 
  4.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件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
 
  上述全部招聘程序合格人员,由广汉市人社局办理其聘用确认;招聘单位、受聘人员立即订立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聘为相应类别岗位试用期人员,按照政策规定纳入人事管理服务。
 
  五、工作纪律及注意事项
 
  (一)实行回避制度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聘用与该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也不得聘用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的岗位。
 
  (二)严肃工作纪律,狠抓考风考纪
 
  为保证考核招聘的公开、公平、公正,对违反人事纪律的,对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规定的,严格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服务期限
 
  本次直接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人员,应自本人与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在招聘单位服务期限(含试用期)不低于五年,服从组织安排。
 
  监督电话:广汉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13618109266;
 
  咨询电话:广汉市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0838-5239480。
 
  (以上电话咨询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附件1.广汉市发展和改革局所属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岗位表
 
  附件2.考核测试时间及地点安排表
 
  附件3.广汉市事业单位考核聘用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4.广汉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承诺书
 
  中共广汉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广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汉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9月2日

2024年四川德阳广汉市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招聘34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广汉市卫生健康系统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以下简称考核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考核招聘的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直接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二、公开考核招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本次公开考核招聘的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思想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拟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水平及工作能力,符合所报考岗位的全部资格条件,学历、学位国家认可。
 
  3.年龄不超过《2024年广汉市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中岗位条件最大年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6日。
 
  4.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在人事考试中违纪处于禁考期的。
 
  5.尚在服务期内的公务员、参公人员。
 
  6.按照有关规定,定向招录(聘)人员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它限制性规定的。
 
  7.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未经单位同意的。
 
  8.自考察之日起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9.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它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都将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三、公开考核招聘的名额、条件及岗位
 
  本公告在广汉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uanghan.gov.cn/)进行发布。其他相关公告,如补充公告、公示等信息均在广汉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本次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名额34名,具体岗位条件见《2024年广汉市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二)报名所需材料
 
  1.《2024年广汉市卫生健康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附件2)。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学历证、学位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其中: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如留学期间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国内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相关高校科研机构对其留学所学专业的第三方认证,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同专业的可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
 
  4.岗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证明内容三项:现在岗位和工作时间,从事专业,是否同意报考)。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15—19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广汉市卫生健康局人事科教股(地址:广汉市银川路16号)。
 
  (四)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根据本公告规定的基本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入考核面试环节。
 
  五、考核面试
 
  (一)内容和方式
 
  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面试考生报考岗位专业知识、综合素质等方面情况,面试分数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成绩排名与最低线
 
  面试后,按考生的成绩从高到低排名(若出现面试成绩并列的考生,则进行加试),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并在广汉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入围体检人员的成绩、排名和体检事宜。
 
  面试须达到合格线方可进入后续环节,面试合格线为70分。如果某岗位的全部考生面试成绩均低于合格线,则该岗位取消。
 
  六、体检、考察及聘前公示
 
  (一)体检
 
  按1:1的比例,依考核成绩排名确定进入体检的对象,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体检人员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且只进行1次。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并完成全部项目检查的,视为主动放弃。
 
  (二)考察与公示
 
  由用人单位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主要是了解应聘者的遵纪守法、思想政治、学习成绩、工作实绩、是否应回避等方面情况。考生应积极配合考察工作,对拒不配合的,视为放弃考察资格。
 
  对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广汉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它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在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证属实、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
 
  拟聘人员须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将个人人事档案转递到广汉市人事档案馆,未在规定时间内转递档案的视为主动放弃聘用资格。
 
  以上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或因考生本人自动放弃产生的缺额,可按面试成绩顺序递补,依次等额递补不超过两次。
 
  七、资格终审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招聘单位将以下资料交广汉市人社局备案(核准),办理聘用手续。
 
  1.身份证复印件1份。
 
  2.报考承诺书原件1份,在职人员还须提交解除原劳动人事关系材料原件1份。
 
  3.考察结论书原件1份。
 
  4.岗位所需的其它证件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
 
  上述全部招聘程序合格人员,由广汉市人社局办理其聘用确认;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聘为相应类别岗位试用期人员,按照政策规定纳入人事管理服务。
 
  八、工作纪律及注意事项
 
  (一)实行回避制度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聘用与该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也不得聘用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的岗位。
 
  (二)严肃工作纪律,狠抓考风考纪
 
  为保证公开考核招聘的公开、公平、公正,对违反人事纪律的,对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规定的,严格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服务期限
 
  本次直接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人员,应自本人与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生效之日起,在招聘单位服务期限不低于五年,服从组织安排。
 
  广汉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13618109266
 
  中共广汉市委机构编制委会办公室:0838—5956275
 
  广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8—5220701
 
  广汉市卫生健康局:0838—5223590
 
 
 
  中共广汉市委机构编制委会办公室
 
  广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汉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8月6日

2024年四川德阳广汉市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招聘34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广汉市卫生健康系统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以下简称考核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考核招聘的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直接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二、公开考核招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本次公开考核招聘的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思想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拟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水平及工作能力,符合所报考岗位的全部资格条件,学历、学位国家认可。
 
  3.年龄不超过《2024年广汉市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中岗位条件最大年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6日。
 
  4.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在人事考试中违纪处于禁考期的。
 
  5.尚在服务期内的公务员、参公人员。
 
  6.按照有关规定,定向招录(聘)人员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它限制性规定的。
 
  7.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未经单位同意的。
 
  8.自考察之日起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9.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它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都将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三、公开考核招聘的名额、条件及岗位
 
  本公告在广汉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uanghan.gov.cn/)进行发布。其他相关公告,如补充公告、公示等信息均在广汉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本次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名额34名,具体岗位条件见《2024年广汉市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二)报名所需材料
 
  1.《2024年广汉市卫生健康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附件2)。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学历证、学位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其中: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如留学期间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国内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相关高校科研机构对其留学所学专业的第三方认证,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同专业的可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
 
  4.岗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证明内容三项:现在岗位和工作时间,从事专业,是否同意报考)。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15—19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广汉市卫生健康局人事科教股(地址:广汉市银川路16号)。
 
  (四)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根据本公告规定的基本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入考核面试环节。
 
  五、考核面试
 
  (一)内容和方式
 
  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面试考生报考岗位专业知识、综合素质等方面情况,面试分数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成绩排名与最低线
 
  面试后,按考生的成绩从高到低排名(若出现面试成绩并列的考生,则进行加试),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并在广汉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入围体检人员的成绩、排名和体检事宜。
 
  面试须达到合格线方可进入后续环节,面试合格线为70分。如果某岗位的全部考生面试成绩均低于合格线,则该岗位取消。
 
  六、体检、考察及聘前公示
 
  (一)体检
 
  按1:1的比例,依考核成绩排名确定进入体检的对象,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体检人员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且只进行1次。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并完成全部项目检查的,视为主动放弃。
 
  (二)考察与公示
 
  由用人单位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主要是了解应聘者的遵纪守法、思想政治、学习成绩、工作实绩、是否应回避等方面情况。考生应积极配合考察工作,对拒不配合的,视为放弃考察资格。
 
  对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广汉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它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在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证属实、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
 
  拟聘人员须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将个人人事档案转递到广汉市人事档案馆,未在规定时间内转递档案的视为主动放弃聘用资格。
 
  以上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或因考生本人自动放弃产生的缺额,可按面试成绩顺序递补,依次等额递补不超过两次。
 
  七、资格终审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招聘单位将以下资料交广汉市人社局备案(核准),办理聘用手续。
 
  1.身份证复印件1份。
 
  2.报考承诺书原件1份,在职人员还须提交解除原劳动人事关系材料原件1份。
 
  3.考察结论书原件1份。
 
  4.岗位所需的其它证件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
 
  上述全部招聘程序合格人员,由广汉市人社局办理其聘用确认;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聘为相应类别岗位试用期人员,按照政策规定纳入人事管理服务。
 
  八、工作纪律及注意事项
 
  (一)实行回避制度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聘用与该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也不得聘用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的岗位。
 
  (二)严肃工作纪律,狠抓考风考纪
 
  为保证公开考核招聘的公开、公平、公正,对违反人事纪律的,对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规定的,严格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服务期限
 
  本次直接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人员,应自本人与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生效之日起,在招聘单位服务期限不低于五年,服从组织安排。
 
  广汉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13618109266
 
  中共广汉市委机构编制委会办公室:0838—5956275
 
  广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8—5220701
 
  广汉市卫生健康局:0838—5223590
 
 
 
  中共广汉市委机构编制委会办公室
 
  广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汉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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