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江西赣州市妇幼保健院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48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赣州市妇幼保健院2024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8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具体详见《赣州市妇幼保健院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
 
  编制备案制人员为编外聘用人员,纳入编制外用人控制数管理,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及其它各项社会保险。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资格及专业技能;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全日制在校生不能以过去取得的学历报考(2024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6.赣州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含编制备案管理人员)及已入闱全市各级医疗卫生单位体检、考察和拟聘用的人员;
 
  7.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管理人员)、全科特岗医生、“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未满的订单定向医学生;
 
  8.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10.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的人员。
 
  此外,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报考与考生有回避关系岗位的考生,应当实行回避。
 
  (三)岗位条件
 
  1.各岗位招聘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表(附件1)有关学历、专业、年龄及其他要求。
 
  2.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工作经历条件均指本岗位招聘最低条件(含本条件)。如,岗位要求本科学历的,考生既可以以本科所学专业进行报考,也可以以研究生所学专业报考,所学专业须与岗位条件要求一致。
 
  3.考生所学专业以《学科专业目录汇编(2022版)》(附件2)、《关于中医(博士、硕士)专业学位领域及代码的说明》(附件3)的规定为准。专业要求为大类的,考生所学专业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个分类目录,即可报考;招聘岗位要求具体专业的,考生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方可报考。往届毕业生中新旧专业名称不一致的,可对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按照对应的新专业名称进行报考。
 
  (1)辅修专业报考问题。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学历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教学厅函〔2014〕14号)规定:高等学校只能为取得本校学籍的学生颁发并注册一份学历证书。单独的辅修证明不能证明毕业院校、毕业时间、学历、学历性质等完整内容,不能作为“所学专业”的证明材料。辅修专业证书与学历证书配合使用,一般不单独作为学历证书使用。
 
  (2)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报考问题。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第二学士学位采取全日制学习,纳入高校学籍管理系统。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现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第二学士学位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能在学信网核验的,可以按所学专业报考。
 
  (3)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招聘中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培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应与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相一致)。
 
  4.岗位条件中涉及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4年7月23日。报考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职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计算方法:18周岁以上是指2006年7月23日(含)以前出生,30周岁及以下指1993年7月23日(含)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8年7月23日(含)以后出生,以此类推(注:7月23日为报名第一天)。
 
  5.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到2024年7月23日;考生在校期间参加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等经历,不论是否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均不视为工作经历。
 
  6.关于“限应届毕业生报考”,报考人员须为通过全国统一的高考、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或研究生入学考试,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就读,且就读期间人事关系(个人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和组织关系转入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于2024年8月31日前毕业的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除2024届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2022年、2023年〕择业期内未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等正式编制,档案、组织关系等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7.2024届应届毕业生需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如未取得,需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拟取得证书时间的证明。
 
  三、招聘程序与要求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23日9:00起-7月28日17:00止。
 
  2.报名方式:通过网络报名,应聘人员将填写并由本人签名的《赣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4)及有关学历、资质、奖励、个人简历等电子版传至报名网址:http://www.huiqicai.com。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多个岗位的,所有报名信息无效。
 
  (二)报名投递资料
 
  1.个人简历(贴相片)1份、本人身份证、毕业证(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在校证明)、学位证(2024年应届毕业生除外)、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查询生成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学位在国(境)外取得的,要求同时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习成绩单(加盖学校公章)、毕业生就业推荐信、专业方向证明(须由高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处〔院〕出具)。
 
  2.参照岗位计划表(附件1)所需的条件提供相应的佐证(执业证、资格证、规培证明、由高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处〔院〕出具的专业方向证明等)。
 
  (三)资格审查
 
  1.根据岗位条件,由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如考生报名资格实际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或弄虚作假,取消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报名资格条件由用人单位或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2.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制管理人员)及国企正式人员报考,还应出具报名截止日前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注明参加工作时间),并在报名时上传扫描件;县级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还需出具所在地组织(人社)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应在报名截止日前取得,并在报名时上传扫描件);岗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还须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及聘用单位为考生缴交的社保票据、从事个私经济相关证照等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与企业或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如拟被事业单位聘用,须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如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隐瞒其在编身份报考的,一经发现核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3.所有学历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生成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学位在国(境)外取得的,要求同时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4.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弄虚作假,不真实、不完整,重要信息遗漏或恶意填写错误,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存在隐瞒身份报考等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四)考试考核时间和地点
 
  2024年8月3日- 4日,开考前3个工作日发布考试考核公告,考试考核时间地点详见公告。
 
  (五)考试和考核方式
 
  1.博士研究生学历和正高级职称医疗卫生岗位(岗位代码A开头的岗位):
 
  采取“面谈”的方式进行。由赣州市卫健委牵头、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面谈结束后,根据综合评定结果,由招聘单位确定签约人选并直接签订协议。
 
  2.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副高级职称医疗卫生岗位(岗位代码B开头的岗位):
 
  ①硕士研究生学历的采取“专业技能考核+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总成绩为100分,其中专业技能考核、结构化面试分数各为100分,在总成绩的计算中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占60%、结构化面试成绩占40%,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专业技能考核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面试环节。实际参加专业技能考核的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等于或高于3:1的岗位,按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人数进入面试环节,末位总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实际参加专业技能考核的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未达3:1的岗位,符合条件可进入面试环节,入闱体检和考察环节的人员面试成绩须达70分及以上。
 
  ②副高级职称的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总成绩为100分,面试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实际参加结构化面试考核的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等于或高于3:1的岗位,各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体检和考察环节名单;实际参加结构化面试考核的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未达3:1的岗位,入闱体检和考察环节的人员,面试成绩须达70分及以上。
 
  3.本科及以下医疗卫生岗位(岗位代码C开头的岗位):采取“专业理论知识考试+专业技能考核”的方式,总成绩为100分,其中专业理论知识考试、专业技能考核分数各为100分,在总成绩的计算中专业理论知识成绩占60%、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占40%,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专业理论知识考试根据考试情况设置合格线,成绩高于合格线的考生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名单,成绩高于合格线的考生与岗位招聘人数未达1:3比例的,高于合格线的考生全部进入下一环节,末位总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专业技能考核中同一岗位在不同组进行的,专业技能考核结束后,需要对考核成绩进行修正,在专业技能考核现场得分,并非考生的最终考核成绩。修正公式为:考生最后得分=考生在考核考场得分×(同一岗位全部考生平均分÷考生所在考核分组同一岗位考生的平均分),进行修正时先去掉异常值(畸高95分以上,不含95分;畸低分50分以下,不含50分)。入闱体检和考察环节的考生,专业技能考核成绩须达60分及以上。
 
  4.以上各岗位入闱体检和考察环节的人员,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与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如末位总成绩相同的,以专业技能考核成绩高者入闱,如成绩相同,进行面试加试,成绩高者入闱。
 
  (六)考试、考核内容
 
  1.医疗专业技能考核内容为江西省临床实践基本技能训练考核项目。
 
  2.护理专业技能考核内容为江西省护理技术操作规程。
 
  3.医疗卫生专业理论知识考试内容为医疗、护理基础理论,相关专业理论知识等。
 
  四、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及心理测试: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规定〈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行业特殊要求等有关规定执行,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并开展心理测试。体检及心理测试时间另行通知,费用由应聘人员自付。体检及心理测试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
 
  (二)考察:主要是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不予录用。入闱考察对象人员,原则上在10日内完成考察。考察可采取函调或实地考察方式进行。
 
  请各考察对象按照拟录用单位要求积极配合考察,如无正当理由联系不上等原因致使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考察的,视为放弃考察资格。
 
  因体检及心理测试、考察不合格或因考生主动放弃体检及心理测试、考察资格而造成的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一)对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赣州市人社局、赣州市卫生健康委官网公示7天。公示结束后,如无异议或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对象提出异议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二)公示合格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该空缺职位,不再递补。
 
  (三)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关证照者取消聘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签订聘用合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岗位聘用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招聘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进行。
 
  六、其他事项
 
  (一)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涉及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缘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二)严格招聘纪律。招聘工作人员必须严守纪律,不得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考试过程中参与作弊;不得泄露考试题目;不得有其他违反招聘纪律行为。如有违反,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招聘工作严格落实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四)咨询电话
 
  赣州市妇幼保健院:0797-5569617
 
  (五)监督举报电话
 
  赣州市卫健委人事科教科:0797-8169012
 
  赣州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97-8992189
 
 
 
 

2024年江西赣州市宁都县农业农村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畜牧兽医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现将宁都县农业农村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畜牧兽医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共计25人,具体招聘岗位、条件及招聘人数详见《宁都县农业农村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畜牧兽医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技能要求和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人员;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3.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4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4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以此类推),2024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
 
  4.现役军人;
 
  5.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制人员、用人备案数人员);
 
  7.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此外,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情形的岗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
 
  (三)学历、专业、年龄及其他条件
 
  1.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见《宁都县农业农村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附件1)。
 
  2.学历条件:
 
  (1)报考人员的身份、专业、学历、学位须与岗位要求一致,专业技术(职业、执业)资格、工作经历条件均指本岗位招聘的最低条件(含本条件)。
 
  (2)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技师学院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生,可视同大专学历报考;取得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技师学院全日制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可视同本科学历报考。并可报考符合岗位条件的限应届毕业生岗位。考生可根据《全省技工院校高级工专业与高职专业对照目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的“该专业接续本科专业举例”报考对应专业岗位。
 
  (3)岗位中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与学历对应的学位”等的岗位,各招聘单位在岗位条件中分别明确了所需研究生和本科、大专专业,考生应按岗位专业要求同时取得相应专业的学历证及学位证(无学位要求的须取得学历证)。
 
  (4)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在读人员既不能以其尚未取得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进行报考,也不能以其已取得的其他学历学位证书进行报考。在报名截止日前尚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均视为在读人员。
 
  3.专业条件:
 
  (1)考生所学专业以《学科专业目录汇编》(附件3)为准。专业要求为大类的,考生所学专业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个分类目录,即可报考。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的,所学专业必修课程应当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毕业院校专业设置情况说明等材料。
 
  (2)辅修专业报考问题。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学历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教学厅函〔2014〕14号)规定:高等学校只能为取得本校学籍的学生颁发并注册一份学历证书。单独的辅修证明不能证明毕业院校、毕业时间、学历、学历性质等完整内容,不能作为“所学专业”的证明材料。辅修专业证书与学历证书配合使用,一般不单独作为学历证书使用。
 
  (3)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报考问题。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第二学士学位采取全日制学习,纳入高校学籍管理系统。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现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能在学信网核验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层次的,可以按所学专业报考。
 
  4.年龄条件:报考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职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计算方法为:18周岁以上是指2006年8月30日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8年8月30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注:8月30日为报名第一天)。
 
  5.其他条件:
 
  (1)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报考人员须为通过全国统一的高考、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或研究生入学考试,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就读,且就读期间人事关系(个人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和组织关系转入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于2024年8月31日前毕业的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特殊学制的按教育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除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等正式编制,档案、组织关系等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限应届毕业生的岗位。
 
  2023年9月1日至报名截止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已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的岗位。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限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的岗位。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函授、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夜大、电大、成人教育等)毕业生的考生身份均为非应届毕业生。
 
  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以其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报考限应届毕业生的岗位,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应以其毕业时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报考限应届毕业生的岗位。
 
  (2)未满服务期或处于试用期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报考,须在网上报名结束前与所在单位解除录(聘)用关系(以主管单位和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批复时间或解除聘用合同书的签订时间为准)。
 
  三、招聘原则及方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的方法择优聘用。本次招聘考试主要进行测试应试人员基本能力(主要包含行测、公共基础)及面试。
 
  本次招聘考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试卷满分为100分。
 
  考生总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50÷笔试总分)+面试成绩×(50÷面试总分)。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30日至2024年9月9日(星期一)18:00止(以邮箱收到报名资料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电话、信函和现场报名。考生在报名期限内将报名材料电子版(扫描件)以“报考岗位代码+姓名”命名打包发至邮箱:ndrsj2020@163.com。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多个职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3.报名所需提供的材料
 
  (1)《报名表》及《信息简表》电子档(各1份)。填写《报名表》电子档并插入本人近期免冠1寸红底彩照(格式为JPG,大小为40K以下,宽度90像素,高度120像素,分辨率300像素),彩色打印《报名表》后签名的扫描件1份。
 
  (2)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及正反面扫描件1份。
 
  (3)毕业证和学位证(含大学本科学历、学位)原件扫描件(各1份);往届毕业硕士研究生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扫描件(1份,请注意有效期限应在2024年9月13日以后,以备核查有效性);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扫描件、学历证明原件扫描件(各1份,需加盖公章)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扫描件(各1份)。国(境)外的学历、学位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提交的专业名称须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专业名称相一致。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备案制管理人员)及国企正式人员报考,应在报名时出具单位及有干部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县级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须出具所在地组织(人社)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
 
  (5)本人近期免冠1寸红底彩照电子件(照片需与《报名表》张贴的照片一致)。
 
  以上报名资料需按要求备齐,缺少将会影响笔试资格。以“报考岗位代码+姓名”命名的压缩文件发送到指定邮箱。
 
  4.笔试准考证。2024年9月13-14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宁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员管理511室领取笔试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考试。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24年9月15日上午。
 
  2.笔试地点:宁都县,具体考场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分数及内容:总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试人员基本能力(主要包含行测、公共基础),题型为客观题,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公布成绩。笔试成绩公布时间另行公告,考生可在宁都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ningdu.gov.cn/)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进行笔试的招聘岗位根据报考人数最终确定的岗位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
 
  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时,末位同分者一并列入。
 
  笔试成绩及入闱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前资格审查、领取《面试准考证》等事项将在宁都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ningdu.gov.cn/)进行公告。
 
  5.其他事项。入围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或因资格审查不合格等其它原因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
 
  (三)面试
 
  1.考生凭《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待定,详见《面试准考证》。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时间为每人10分钟,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四)体检
 
  1.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公开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对象,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及格分70分或所在面试考场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作为体检的对象。
 
  2.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及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3.对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考察等一切原因造成的缺额,不进行递补。
 
  (五)考察
 
  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对入闱考察的考生,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情况进行全面考察。主要是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不予录用。
 
  (六)公示和聘用
 
  1.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宁都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备案;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备案。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报市人社局备案,聘用通知下发后,拟聘用人员不在规定的期限内到单位报到上班并转递档案的(怀孕未完成体检的除外),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2.本次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服务期限不少于5周年,考生报名即视为接受服务期要求,须严格遵从最低服务年限的相关要求。期间,可按当地人事管理规定报考本县公务员。服务期内县(市、区)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可按有关规定在本县(市、区)事业单位间交流。
 
  3.正式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
 
  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正式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五、其他
 
  (一)本次招聘工作由宁都县人社局组织实施,公告中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二)严格招聘纪律。招聘工作人员必须严守纪律,不得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考试过程中参与作弊;不得泄露考试题目;不得有其他违反招聘纪律行为。如有违反,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招聘工作严格落实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四)咨询电话:宁都县人社局事业股:0797-6926308
 
 
 
 

2024年江西赣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消防文员招录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赣州市消防救援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消防文员,在基层政府专职消防队站或消防救援大队担任执勤灭火、抢险救援、接警调度和消防安全巡查、消防宣传培训、会计出纳等工作。
 
  一、招录计划
 

序号

单位

政府专职消防

队员(限男性)

消防文员

(男女不限)

备注

战斗员

驾驶员

1

章贡区消防救援大队

12

1

0

 

2

赣县区消防救援大队

6

2

2(宣教员)

 

3

崇义县消防救援大队

4

0

0

 

4

大余县消防救援大队

9

2

2(1名防火文员、1名出纳)

 

5

瑞金市消防救援大队

3

0

2(宣教员)

 

6

兴国县消防救援大队

15

0

0

 

7

会昌县消防救援大队

5

3

0

 

8

宁都县消防救援大队

0

0

3(1名会计、2名宣教员)

 

9

于都县消防救援大队

8

7

0

 

10

石城县消防救援大队

5

8

2(宣教员)

 

11

信丰县消防救援大队

6

6

1(会计)

 

12

安远县消防救援大队

11

3

0

 

13

龙南市消防救援大队

9

10

0

 

14

定南县消防救援大队

5

0

0

 

15

全南县消防救援大队

2

1

0

 

16

蓉江新区消防工作组

0

5

0

 

17

支队迎宾大道特勤站

3

0

0

 

小计

103

48

12

 

合计

163

 
  二、招录条件与范围
 
  (一)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仅限男性)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2.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3.身体健康,无色盲,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无不良嗜好,五官端正,无烟疤、纹身,身高165CM以上,体格检查应符合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招录消防员的体检要求。
 
  4.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历。
 
  5.报考战斗员岗位年龄为18至30周岁(1994年9月1日-2006年9月1日),报考执勤车辆驾驶员岗位(必须持有B2及以上驾驶证)年龄放宽至35周岁(1989年9月1日之后)。
 
  6.具备装备维修、通信与计算机、化学分析、医疗急救等专业技能的人员及原公安消防部队退役人员、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优先聘用。
 
  7.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政治审查合格。
 
  (二)消防文员(男女不限)
 
  1.宣教员(防火)岗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消防宣传事业。
 
  (2)应聘年龄为18至30周岁(1994年9月1日-2006年9月1日),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公文写作、全日制新闻学、广播电视学、传媒学、网络与新媒体、汉语言文学、汉语言、对外汉语、公文写作、秘书学、网络新闻与传播、新闻采编与制作、广播影视节目制作、传播与策划、抖音短视频拍摄、新媒体宣传等相关专业。
 
  (3)如遇到应急突发事件,能适应跟随消防救援队伍到救援现场进行宣传报道。
 
  (4)身体健康,无色盲,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无不良嗜好,五官端正,无烟疤、纹身,身高158CM以上,体格检查应符合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招录消防员的体检要求。
 
  2.会计(出纳)岗位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2)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沟通能力和服务意识,做事严谨踏实,工作认真细致负责,热爱消防事业,志愿从事消防工作。
 
  (3)应聘年龄为18至30周岁(1994年9月1日-2006年9月1日),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会计、审计、财务管理及相近专业毕业,有相关从业经历优先。
 
  (4)取得初级会计或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以上(取得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优先)。
 
  (5)具有一定的公文写作能力,熟悉常用财务软件,能熟练操作OFFICE等办公软件。
 
  (6)身体健康,无色盲,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无不良嗜好,五官端正,无烟疤、纹身,身高158CM以上,体格检查应符合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招录消防员的体检要求。
 
  (7)具有较强奉献、吃苦耐劳精神,性情温和、反应敏捷,服从意识强,有责任心,自觉服从单位工作的需求。
 
  三、录用流程
 
  (一)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由赣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组织实施。
 
  2.应聘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能测试。
 
  3.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应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消防文员(男性)的体能考核项目:1000米、单杠引体向上、10米×4往返跑;消防文员(女性)体能考核项目:800米、仰卧起坐、跳绳。
 
  (二)面试
 
  由支队统一组织,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仪容仪表、语言表达、心理素质及分析判断能力。
 
  (三)政审
 
  经体能测试和面试后,根据综合成绩排名,确定政审人员名单。
 
  (四)体检和心理测试
 
  1.应聘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统一组织的体检。
 
  2.体检结果应符合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招录消防员体检要求。
 
  3.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体检费用自行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心理测试环节在试用期进行,心理测试不合格人员不予转正并解除劳动关系。
 
  (五)公示录用
 
  1.应聘人员通过体能测试、面试、政审、体检等环节,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消防救援机构官网等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应聘人员自入职报到参加培训之日起一个月内与聘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2.新招录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由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组织为期90天的试用期培训,完成培训任务并通过考核后,根据工作需要分配至聘用单位辖区的政府专职消防队站工作,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实行24小时驻勤工作制,根据聘用单位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原则上每月休息6-8天。
 
  3.消防文员由聘用单位结合拟任岗位要求,组织1-3个月的试用期培训,试用期结束经考核合格的可办理转正手续,不合格的应及时解除劳动合同,宣教员、会计(出纳)岗位实行工作日8小时工作制。
 
  四、薪资待遇
 
  (一)享受待遇
 
  1.录用人员由聘用单位统一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公积金等社会保险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提供工作期间的食宿、服装、被装等保障。
 
  3.成长为业务骨干的,优先推荐参加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报名,提供大专以上教育培训和学习B类驾照等机会。
 
  4.在训练、灭火、救援等工作中受伤、致残或死亡的,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工资薪金
 
  1.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的工资收入由基本工资、津贴补助、奖金等构成,参照江西省《关于全省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资及福利待遇标准的通知》(赣应急字〔2019〕78号)《关于全省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资标准调整及岗位设置的通知》(赣应急字〔2021〕196号)文件要求,结合各地财政实际进行核定。伙食费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普通消防员标准执行(不发放给个人);被装费标准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普通消防员标准执行。
 
  2.消防文员的薪资待遇参照现用人单位中同类或相近岗位对应等级确定。
 
  五、报名方式
 
  (一)网上报名
 
  报名信息和材料直接发送至邮箱如下:
 
  章贡区消防救援大队:418862536@qq.com
 
  赣县区消防救援大队:15297794519@163.com
 
  崇义县消防救援大队:12995143209@qq.com
 
  大余县消防救援大队:15180270285@163.com
 
  瑞金市消防救援大队:3550586774@qq.com
 
  兴国县消防救援大队:541497557@qq.com
 
  会昌县消防救援大队:heidi_wen123@qq.com
 
  宁都县消防救援大队:523326022@qq.com
 
  于都县消防救援大队:2972162484@qq.com
 
  石城县消防救援大队:2467978821@qq.com
 
  信丰县消防救援大队:371756942@qq.com
 
  安远县消防救援大队:1366424308@qq.com
 
  龙南市消防救援大队:942445349@qq.com
 
  定南县消防救援大队:2393453775@qq.com
 
  全南县消防救援大队:36795218@qq.com
 
  蓉江新区消防工作组:491891920@qq.com
 
  赣州市消防救援支队:462003642@qq.com
 
  (二)现场报名
 
  市本级和各县(市、区)现场报名联系人如下:
 
  章贡区消防救援大队:刘翰青18979797585
 
  赣县区消防救援大队:程志斌18608479308
 
  崇义县消防救援大队:范光维15775869896
 
  大余县消防救援大队:赵章建18379906226(专职队员、出纳)
 
  潘瑞鑫18279755280(防火文员)
 
  瑞金市消防救援大队:刘殷菡18897975866
 
  兴国县消防救援大队:董婷13410560207
 
  会昌县消防救援大队:温珍13631285350
 
  宁都县消防救援大队:张迪0797-6810802
 
  于都县消防救援大队:肖乐15079794602
 
  石城县消防救援大队:王泉皓17679333119
 
  信丰县消防救援大队:蓝俊18000771811
 
  安远县消防救援大队:李金城15387970142
 
  龙南市消防救援大队:黄洲14770827446
 
  定南县消防救援大队:宋宇龙18507908911
 
  全南县消防救援大队:施晶13979785405
 
  蓉江新区消防工作组:胡徐东18827872318
 
  赣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康丕泰0797-7391869
 
  (三)网上或现场报名需提供的材料包括:
 
  1.个人近期红底免冠2寸照片2张。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招聘报名表(自行下载附件如实逐项填写信息并插入个人近期电子证件照)。
 
  3.学历证书及复印件。
 
  4.有B类以上(含B类)机动车辆驾驶技能的携带相应证件。
 
  5.有原公安消防部队服役经历人员、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携带退役证书、退出证明。
 
  6.近半年内的健康体检报告。
 
  (四)报名时间截止日期
 
  2024年9月18日
 
  六、有关要求
 
  (一)此次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消防文员招聘工作由赣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组织。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应聘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体能测试、面试、政审、体检、培训中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本次招聘不委托第三方机构、不接受社会培训机构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应聘人员上交的复印材料不予退还。
 
  (五)本次征招考核及培训均不收取任何费用。
 
  (六)赣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工作监督服务电话0797-7391869(电话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赣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4年8月29日

2024年江西赣州市青原区大数据中心选调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根据区大数据中心工作需要,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将区内公开选调事业单位人员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调职位、报考资格条件
 
  (一)选调职位及人数
 
  青原区大数据中心工作人员1名。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区内在编在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含教师、医护人员)。
 
  2.乡镇、街道工作3年以上经历,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3.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35周岁以下。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服务期的;
 
  6.新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在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7.报考人员选调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四)选调职位其他条件说明
 
  1.《公告》中“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项。
 
  2.年龄计算:35周岁以下即1989年8月31日以后出生人员,以此类推。
 
  3.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
 
  三、选调程序
 
  (一)发布选调公告
 
  在青原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公开选调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24年8月26日至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报名地点:青原区大数据中心(区行政中心大楼北楼304室)。报考人员如实填写《2024年青原区大数据中心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时需同时上交近期免冠彩色1寸证件照3张,并提供资格审查所需资料。
 
  资格审查资料包括:(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3)乡镇、街道工作证明材料。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总分各为100分。笔试和面试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区大数据中心具体组织实施。
 
  1.笔试
 
  报名人数达到2人以上即可开考。笔试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上午,具体详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材料撰写、政策理论水平。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2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名单,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面试。
 
  (1)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2)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四、公示和办理手续
 
  (一)公示。用人单位将拟选调人员名单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并在青原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办理手续。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五、其它事项
 
  1.服务期满且已安置的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人员,安置后满2年方可报考(2022年9月1日之前安置)。
 
  2.公务员(含参公人员)自愿参加选调进入事业单位后,转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3.进入公示环节后,如出现考生放弃选调的,不予递补。
 
  4.本次遴选工作由区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未尽事宜请致电咨询: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股0796-8203661区大数据中心0796-8203600
 
  监督举报电话:0796-8208006
 
 
  青原区人力和资源社会保障局
 
  青原区大数据中心
 
  2024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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