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南常德市石门县部分事业单位招聘62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我县部分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2名。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
 
  共招聘工作人员62名,其中县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40名,乡镇(街道)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22名。具体岗位及数量详见《石门县2024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具体条件详见《岗位表》。其中:
 
  1.年龄要求:35岁及以下是指1989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退役大学生士兵年龄可放宽2岁(限退役大学生士兵的岗位除外)。
 
  2.专业要求:专业名称主要参考《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
 
  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中岗位最低学历要求所对应的专业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是否符合报考岗位专业要求,由学校开具证明,招聘单位根据证明及相关材料进行认定。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硕和学硕。
 
  3.学历、学位要求:报考人员应符合相应岗位的学历、学位要求,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并取得毕业证书,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不符合报考要求。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以分别按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报考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招聘岗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县教育局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县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技校学历,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的结果为准。
 
  4.其他条件要求:
 
  (1)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24年7月31日。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2)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的岗位,报考人员为近3年内(2022、2023、2024年)毕业、招聘过程中未落实编制内工作的毕业生(即毕业证书落款年度3年内,含毕业当年度)。
 
  (3)有户籍要求的岗位,报考人员户口于本公告发布之日或高考时应在所要求的行政区域。
 
  (三)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4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4届毕业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7.石门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现役军人;
 
  10.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考程序
 
  (一)网上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时间
 
  网上报名:2024年8月13日9:00-8月15日18:00
 
  网上资格审查:2024年8月13日9:00-8月16日12:00
 
  2.报名网址
 
  https://www.shimen.gov.cn/zwgk/public/column/6616344?type=4&catId=1155839411&action=list&nav=3
 
  网址打开步骤:石门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招考信息
 
  3.网上报名程序
 
  登录报名网址,点击“石门县2024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入口”进入报名系统,考生注册并登录->选择报考职位->填写报名表->上传相关资料及照片->确认报考信息->提交审核->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后缴费(每人50元)->报名结束。
 
  报考人员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多报无效。报考人员报名与参加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按照岗位要求上传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和专业证书)、户籍证明材料(报考有户籍限制的岗位需上传)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的电子扫描件和个人电子照片。报名岗位所需资格证或相关证明请按照报名系统提示要求一并上传。
 
  4.需要提前现场资格审查的岗位。村(社区)“两委”、村级事务联络员、社区专职工作者、网格管理员、专职辅警、党建指导员等基层工作者报考定向招聘岗位,应当提前填写《石门县2024年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附件3),由乡镇(街道)党(工)委在对报考人员基本信息、任职年限、在岗表现等情况进行初审把关并作出书面推荐,经上级主管部门资格审查通过后,再进行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未经提前资格审查并通过的,报名无效。
 
  5.报名注意事项。网上报名后,报考人员须及时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不得再更改个人资料。报名期间,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在报名期和审核期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超出期限不再允许修改。请考生尽早报名,以免后期因报名人数过多等因素造成报名不成功。
 
  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所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并在网上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如因个人错报、信息填写失实或有误,造成笔试后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等一切后果自负。
 
  (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在报名网站进行缴费,缴费时间为2024年8月13日9:00-8月16日18:00,考试考务费每人50元。
 
  报考人员必须进行网上缴费。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报考。
 
  (三)确定开考岗位。原则上按照网上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不低于3:1的比例确定。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县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计划。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或退还报名费。
 
  (四)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4年8月21日9:00-8月23日9:00。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报名入口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仔细阅读和核对《准考证》无误后,按照《准考证》要求参加考试。
 
  五、笔试
 
  (一)笔试范围
 
  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范围见《岗位表》。笔试科目为一套题,公共基础知识占40%,相关专业知识或材料作文占60%。
 
  (二)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初定为2024年8月23日,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三)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阅卷结束后,将及时在石门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报考人员笔试成绩。
 
  (四)成绩查询
 
  考生如对本人笔试成绩有疑义,须在笔试成绩公布后48小时之内按程序申请查分。笔试成绩查分范围仅限于是否漏评,合分、登分是否正确。
 
  六、现场资格审查
 
  (一)现场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单位负责,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及要求等另行公告。
 
  (二)现场资格审查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2的比例,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现场资格审查对象。末位笔试成绩相同的,均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凡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设置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有同类考试内容的,进入现场资格审查对象的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同类考试内容入围现场资格审查对象的最低分;无同类考试内容的,进入现场资格审查对象的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三)现场资格审查要求。
 
  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网站上打印的《报名表》;
 
  2.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3张;
 
  3.网上报名提交的全部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学历证、学位证、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和专业证书)、户籍证明材料(报考有户籍限制的岗位需提供)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等;
 
  4.县外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含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及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必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未按规定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取消招聘资格。
 
  (四)现场资格审查对象递补。因报考人员放弃现场资格审查和资格审查不合格而造成招聘岗位面试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1:2比例的,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2次。递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同分的,同时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但不得低于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否则不予递补。
 
  (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七、面试
 
  (一)面试对象
 
  面试对象为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二)面试方式
 
  县融媒体中心专技1、专技2岗位面试方式为现场模拟主持,其他岗位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未形成竞争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
 
  (三)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公告。
 
  八、成绩合成和排名
 
  (一)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二)成绩排名
 
  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不去除最高分和最低分的总成绩排名。如再相同者,则进行加试,加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公告。
 
  九、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具体名单及体检通知在石门县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示。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湘禁毒委〔2020〕26号等文件执行,并进行毛发检测。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招聘单位或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十、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共同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对档案进行审查。组织考察时,应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十一、递补
 
  招聘计划出现空缺时,经招聘单位集体研究决定,并报主管部门同意,县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可依次等额递补1次。
 
  十二、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经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石门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十三、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填报《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根据拟聘人员职称、学历等结合单位岗位设置情况进行聘用,并兑现其工资福利待遇。
 
  十四、其他事项
 
  (一)实行诚信考试
 
  报考人员需按照网上报名时签定的《诚信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考试聘用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违法,不随意放弃。
 
  (二)严肃考试纪律
 
  对各种形式、各个环节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报考人员需及时关注石门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信息,所有和考试相关事项均在网站进行公告(公示)。有关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和体检等事宜不再另行通知考生本人。
 
  (五)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并由石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
 
  0736-5336006(石门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咨询电话:
 
  0736-5333980(石门县人力资源考试院)
 
  其他有关单位咨询电话详见《岗位表》。
 
  石门县人民政府网站:
 
  https://www.shimen.gov.cn/
 
 
 
 
  石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25日

2024年湖南常德市汉寿县部分单位选调28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湖南省公务员转任实施办法》《湖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等有关规定,汉寿县部分单位拟面向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公开选调(选聘)工作人员28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选调(选聘)原则
 
  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选调(选聘)名额
 
  面向全县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或参公登记且在编在岗人员公开选调9人。面向全县事业单位中在编在岗的管理岗位工作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公开选聘19人。具体职位和资格条件详见《汉寿县2024年公开选调(选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三、选调(选聘)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在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2年以上,且在本单位工作1年以上,新提拔职务和新晋升职级的应在现任职务职级岗位任满1年,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新录用公务员、新聘用事业编人员试用期内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除外);
 
  4.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8年8月及以后出生),具体要求详见职位表;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选调(选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调(选聘):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以上报考条件中工作经历、服务期限等时间计算均截至2024年8月31日。
 
  四、选调(选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发布信息。(8月19日—27日)在汉寿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开选调(选聘)信息。
 
  2.现场报名。报名时间:(8月23日、26日、27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报名地址:公务员(参照管理)职位在汉寿县委5楼公务员办报名,联系电话:2861923;事业编职位在汉寿县人社局7楼考试中心报名,联系电话:2858181。每个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者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现场报名提交以下材料:①《汉寿县2024年公开选调(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③相应执业资格证和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④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⑤单位提供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
 
  3.资格审查。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根据报考者提供的资料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并签署审查意见。资格审查贯穿选调(选聘)工作全过程,在选调(选聘)任何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选调(选聘)资格。
 
  4.领取准考证。(8月30日)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者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凭本人身份证到人社局7楼考试中心领取准考证,仔细阅读和核对《准考证》无误后,按《准考证》规定参考,否则,后果由报名者自负。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各个环节考试成绩在汉寿县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示。
 
  1.笔试(8月31日):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综合管理岗位笔试内容为行政能力测试、公文写作和选调(选聘)单位业务知识,其它岗位笔试内容为岗位专业知识。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3:1,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公开选调(选聘)职位计划。确因工作急需,经汉寿县公开选调(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降低开考比例至2:1。
 
  2.面试(9月3日):根据同一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选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凡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进入面试对象笔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3.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考察。根据综合成绩排名等额确定考察对象。报考人员中公务员(参公人员)由县委组织部和用人单位组织考察,事业编人员由县人社局和用人单位组织考察。重点审查考察对象的“三龄两历一身份”、报考资格条件等情况,了解政治素质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情况与职位匹配度等。考察环节出现缺额的,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一次。
 
  (四)公示。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考察结果,确定拟选调(选聘)人员,在汉寿县人民政府网、汉寿党建网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办理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所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选聘)结果的人员,确定为选调(选聘)对象,按人员管理权限经县委组织部部务会、县人社局党组会研究同意后,办理转任(聘用)手续。
 
  五、其他事项
 
  1.考生必须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和面试。
 
  2.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中共汉寿县委组织部
 
  汉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19日


2024年湖南常德市汉寿县部分单位选调28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湖南省公务员转任实施办法》《湖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等有关规定,汉寿县部分单位拟面向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公开选调(选聘)工作人员28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选调(选聘)原则
 
  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选调(选聘)名额
 
  面向全县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或参公登记且在编在岗人员公开选调9人。面向全县事业单位中在编在岗的管理岗位工作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公开选聘19人。具体职位和资格条件详见《汉寿县2024年公开选调(选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三、选调(选聘)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在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2年以上,且在本单位工作1年以上,新提拔职务和新晋升职级的应在现任职务职级岗位任满1年,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新录用公务员、新聘用事业编人员试用期内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除外);
 
  4.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8年8月及以后出生),具体要求详见职位表;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选调(选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调(选聘):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以上报考条件中工作经历、服务期限等时间计算均截至2024年8月31日。
 
  四、选调(选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发布信息。(8月19日—27日)在汉寿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开选调(选聘)信息。
 
  2.现场报名。报名时间:(8月23日、26日、27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报名地址:公务员(参照管理)职位在汉寿县委5楼公务员办报名,联系电话:2861923;事业编职位在汉寿县人社局7楼考试中心报名,联系电话:2858181。每个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者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现场报名提交以下材料:①《汉寿县2024年公开选调(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③相应执业资格证和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④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⑤单位提供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
 
  3.资格审查。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根据报考者提供的资料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并签署审查意见。资格审查贯穿选调(选聘)工作全过程,在选调(选聘)任何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选调(选聘)资格。
 
  4.领取准考证。(8月30日)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者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凭本人身份证到人社局7楼考试中心领取准考证,仔细阅读和核对《准考证》无误后,按《准考证》规定参考,否则,后果由报名者自负。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各个环节考试成绩在汉寿县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示。
 
  1.笔试(8月31日):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综合管理岗位笔试内容为行政能力测试、公文写作和选调(选聘)单位业务知识,其它岗位笔试内容为岗位专业知识。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3:1,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公开选调(选聘)职位计划。确因工作急需,经汉寿县公开选调(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降低开考比例至2:1。
 
  2.面试(9月3日):根据同一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选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凡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进入面试对象笔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3.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考察。根据综合成绩排名等额确定考察对象。报考人员中公务员(参公人员)由县委组织部和用人单位组织考察,事业编人员由县人社局和用人单位组织考察。重点审查考察对象的“三龄两历一身份”、报考资格条件等情况,了解政治素质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情况与职位匹配度等。考察环节出现缺额的,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一次。
 
  (四)公示。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考察结果,确定拟选调(选聘)人员,在汉寿县人民政府网、汉寿党建网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办理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所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选聘)结果的人员,确定为选调(选聘)对象,按人员管理权限经县委组织部部务会、县人社局党组会研究同意后,办理转任(聘用)手续。
 
  五、其他事项
 
  1.考生必须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和面试。
 
  2.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中共汉寿县委组织部
 
  汉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19日

2024年湖南常德市澧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选调公告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湘组发〔2015〕26号)事业人员流动调配有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澧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拟面向全县镇(街道)事业单位选调27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此次共选调27名工作人员,其中办公室综合管理人员2名,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人员5名,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人员10名,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人员5名,行政中心物业管理人员5名。本次选调工作人员在调入单位服务年限不得低于5年。
 
  二、选调基本条件
 
  1.澧县镇(街道)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管理(专技)工作人员,且在拟调出单位工作满一年以上;
 
  2.年龄45周岁及以下(1979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4.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5.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6.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除外:
 
  1.涉嫌违纪违法正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与单位约定了最低服务年限未满或试用期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方式
 
  采取组织推荐、直接考察的方式进行。
 
  四、选调程序
 
  1.报名
 
  时间:2024年8月20日至2024年8月22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地点:专班办公室(设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108室);
 
  联系人:池年君,联系电话19330686258。
 
  报名时需如实填写《澧县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2.组织推荐(2024年8月23日至2024年8月26日)
 
  由各镇(街道)党(工)委研究推荐人选,并出具推荐函。
 
  3.资格审查(2024年8月27日至2024年8月30日)
 
  由专班办公室结合镇(街道)推荐函对报名对象资格进行审查,初步确定考察对象。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选调条件者,一经发现,将取消聘用资格。
 
  4.组织考察(2024年9月2日至2024年9月10日)
 
  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成立考察组,对考察对象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身体素质等方面进行考察。经考察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选调对象。
 
  5.组织体检(2024年9月13日)
 
  由专班办公室负责对考察对象结合工作岗位要求组织体检。体检不符合工作岗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选调对象。
 
  6.研究确定选调对象及公示
 
  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由专班办公室研究提出选调对象名单报专班初审,并在规定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适时报县编委会研究同意,按规定办理编制人事手续。
 
  五、组织与监督
 
  此次选调工作在澧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4年选调工作人员专班领导下,由澧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并由选调专班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澧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024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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