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江苏宿迁沭阳县县级机关事业单位转任(选调)162人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干部队伍结构,拓宽选人用人渠道,经研究,决定为部分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转任(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计划和职位
 
  具体计划和职位情况见《2024年沭阳县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转任(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对象和条件
 
  (一)转任(选调)对象
 
  1.公务员职位面向全县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职的公务员进行公开转任;
 
  2.事业单位职位面向全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不含中小学)在编在职工作人员(工勤人员除外)进行公开选调;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也可报考。
 
  (二)转任(选调)条件
 
  1.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奉公,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2)具有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身份且符合顺向流动原则;
 
  (3)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经历(参加全省统一公务员考录人员从批准录用时间起算;事业单位工作经历从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入编手续时间起算);符合在本级机关工作的最低年限,其中2015年以后录用的省选调生和乡镇(街道)公务员,在乡镇(街道)机关最低服务年限分别为3年和5年;工作经历年限的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8月;
 
  (4)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除外);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8月及以后出生);
 
  (6)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公开转任(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转任(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试用期或约定服务期未满的;
 
  (6)到现单位工作未满2年的;
 
  (7)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方式与时间
 
  1.公开报名。报名受理、资格初审由转任(选调)单位组织实施,专业要求参照《江苏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2)。由报考人员向转任(选调)单位提交《沭阳县公开转任(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3,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需报考人员本人如实填写,同时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费用为100元/人,由转任(选调)单位收取,按要求完成考试的考生,报名费予以退还;未按要求参加考试且未提前履行请假手续的考生,2年内不得参加县级转任(选调)及市级以上遴选考试。报考人员在报名过程中遇到问题可与转任(选调)单位联系,电话见《2024年沭阳县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转任(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
 
  2.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考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资格审查贯穿转任(选调)工作全过程,对填报虚假信息或者不符合转任(选调)资格条件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转任(选调)资格。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对转任(选调)单位初审后提交的《报名登记表》集中进行审核,并及时提出审核意见。
 
  3.报名和资格审核时间。2024年7月31日9:00至8月5日18:00(限工作日),逾期不接受报名。
 
  报名结束后,达不到3:1开考比例的职位,减少转任(选调)计划,直至达到开考比例;减少转任(选调)计划仍不能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职位。报考取消职位的人员,可于2024年8月6日9:00-18:00改报其他职位,取消转任(选调)计划的职位以电话通知为准。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根据电话通知,按要求参加笔试。
 
  (二)笔试
 
  笔试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笔试主要测试综合素质和能力,不指定考试范围,总分为100分,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
 
  参加转任(选调)人员应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三)面试
 
  笔试阅卷结束后,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转任(选调)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能力素质,满分为100分,形不成竞争的面试职位,面试成绩需达到65分。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与公示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权重合成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按照拟转任(选调)人数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总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总成绩作为进入考察人选的依据,不计入考察环节,不作为最后确定转任(选调)人员的唯一依据。
 
  考察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转任(选调)单位负责实施。转任(选调)单位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根据职位要求,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拟转任(选调)职位的匹配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
 
  考察可以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还可以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充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并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对反映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进行核查,如实写出考察报告。
 
  转任(选调)单位党组(党委)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集体研究,按照拟转任(选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由转任(选调)单位自行组织,体检标准和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标准执行。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沭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在考察、体检、公示等环节,因报考者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人选缺额时,转任(选调)单位党组(党委)研究决定递补的,报经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从该职位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一次性递补,每个职位只递补一次。
 
  (五)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转任(选调)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和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规定及程序,由转任(选调)单位报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办理相关手续。公示后、调动前不得突击提拔。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且查有实据的,取消转任(选调)资格。
 
  四、其他事项
 
  (一)转任(选调)政策咨询电话:
 
  0527-83069805(报考公务员职位)
 
  0527-83595162(报考事业单位职位)
 
  (二)监督电话:0527-83069821
 
  (三)成绩公告网址:沭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huyang.gov.cn)
 
  本公告由中共沭阳县委组织部、沭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中共沭阳县委组织部
 
  沭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沭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30日

2024年江苏宿迁沭阳县“12345”政府热线话务员招聘7人公告

  
 
  沭阳县12345政府热线是代表县委县政府为群众提供24小时咨询、投诉、建议、求助等非紧急类政府服务热线。根据工作需要,拟招聘话务员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员性质
 
  本次招聘的政府热线话务人员属于沭阳县综合指挥调度中心非正式在编人员,按照劳务形式管理,从事接听群众来电工作。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年龄18-30岁,女性。
 
  (四)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计算机初步知识,有相似工作经历或计算机等级证书者优先录用。
 
  (五)普通话标准,理解本地方言,具备较强的学习、沟通和语言表达能力,有普通话等级证书者优先录用。
 
  (六)具有爱岗敬业、吃苦耐劳的精神,能配合工作安排轮岗值夜班。
 
  (七)具备与话务工作相适应的身体条件。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4年9月3日至2024年10月10日(根据报名时间分批次进行,招满即止)。
 
  (二)报名方式:请携带身份证、学历等证书原件(附复印件各一份)、2寸照片一张。
 
  (三)报名地址:沭阳县南京东路39号沭阳电信分公司院内二楼办公室。
 
  四、聘用待遇
 
  (一)新招聘人员试用期三个月,发放试用期工资,月工资待遇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间服从本单位管理,按本单位工作纪律考核。
 
  (二)录取后与江苏基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业务运营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工作期间缴纳公积金、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五险一金。
 
  五、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海燕
 
  联系电话:15305245183
 
  六、工作地址
 
  沭阳县行政中心东辅楼三楼。
 
  七、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名应聘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通知信息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沭阳县综合指挥调度中心
 
  2024年9月2日

2024年江苏宿迁沭阳县农村订单定向医学毕业生定向招聘15人简章

  
 
  为加强我县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关于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的通知》(苏卫科教〔2015〕21号)、《关于做好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就业安置和履约管理工作的通知》(苏卫科教〔2021〕13号)及定向就业协议等相关要求,决定面向沭阳县户籍2024年农村订单定向应届医学毕业生定向招聘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人员15名(正式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及相关要求等内容,详见《沭阳县2024年农村订单定向医学毕业生定向招聘岗位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 2019年、2021年分别与沭阳县卫健局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的定向就业毕业生;
 
  5. 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和条件,详见《岗位简介表》;
 
  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存在2019年、2021年与沭阳县卫健局签订的《定向就业协议书》中约定的违约情形的;
 
  (3)依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4)考生被认定存在“较重失信行为”未满3年的,或“严重失信行为”未满5年的,以及被列入《拒服兵役人员名单》、实施全市社会失信联合惩戒的(具体可参阅苏政办发〔2013〕100号、苏政办发〔2014〕114号、宿公通〔2015〕28号、宿人社发〔2015〕190号等文件规定);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自2018年1月1日起,考生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所有环节中存在的各种违纪违规(含不诚信)行为,按规定记入全国统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或长期记录,并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予以惩戒。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简章、现场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和聘用审批等步骤实施。
 
  本次招聘工作涉及的程序、时间、地点等均及时发布在沭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huyang.gov.cn/),请广大报考人员(以下简称考生)务必随时关注网站,如因考生未及时关注网站而影响笔试等相关工作的,由考生自行负责并承担后果。
 
  (一)发布招聘简章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沭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huyang.gov.cn/)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现场报名和资格初审
 
  1.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 报名时间:2024年9月3日-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3. 报名地点:沭阳县卫健局401房间(沭阳县沭城街道苏州东路11号)。咨询电话:0527-83580967。
 
  4. 考生如实填写《沭阳县2024年农村订单定向医学毕业生定向招聘岗位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同时提供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科除外)、《定向就业协议书》、户口簿等原件和2份复印件、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2张。考生提供的各类证书和证明材料,必须确切证明能满足本简章及《岗位简介表》所要求的条件,不得弄虚作假。
 
  5. 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并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2)未按时报名的沭阳县户籍2024年农村订单定向医学应届毕业生视作自动放弃进编资格;
 
  (3)考生须诚信报考,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考生现场报名后,应保持《报名表》上所填联系号码正常使用和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如号码错误、改号、停机等)导致影响招聘工作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5)报名时由沭阳县卫健局负责对考生进行资格初审。如对资格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当场向沭阳县卫健局陈述申辩。对审核异议的处理时间为9月3日-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三)笔试
 
  笔试由沭阳县卫健局会沭阳县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
 
  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将由沭阳县卫健局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和综合能力测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辅导培训班,请考生谨防上当受骗。
 
  考生应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实行全程封闭管理,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笔试成绩将在沭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huyang.gov.cn/)公布。
 
  本次公开招聘中各环节的考试(含笔试和面试),考生成绩不低于该项考试卷面总分50%的为合格,否则,取消其进入下一阶段程序的资格。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均以百分制的形式计算、合成、公布。
 
  (四)资格复审和面试
 
  1. 确定资格复审人选。笔试成绩合格考生进入资格复审。
 
  2. 资格复审。面试前,沭阳县卫健局会沭阳县人社局组织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保持通讯畅通。)。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符合本简章、《岗位简介表》中所列出的报考条件要求的所有有效证件和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户口簿、《定向就业协议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认证等其他证明材料。考生提供的各类证书和证明材料,必须确切证明能满足本简章及《岗位简介表》所要求的条件,不得弄虚作假。
 
  经沭阳县卫健局工作人员现场审查,认定考生提交的材料不符合本简章和《岗位简介表》所要求条件的,当场告知资格复审结果。对不能按本简章和《岗位简介表》要求按时提供所有有效证件和材料原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因考生本人原因导致无法通知、联系到考生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取消其面试资格。考生对资格复审结果有异议的,应现场提出陈述申辩,逾期视为无异议。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为进入面试人选。
 
  3. 面试。资格复审通过人员进入面试环节,面试由沭阳县卫健局会沭阳县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50分(即面试总分的50%)为合格,否则,取消其进入下一阶段程序的资格。对于形不成竞争的岗位(指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即面试总分的60%)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式如下: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综合成绩在沭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huyang.gov.cn/)公布。
 
  (五)考察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考试确定)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人选名单在沭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huyang.gov.cn/)公布。
 
  考察工作由沭阳县卫健局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考察对象个人信用、违法犯罪记录等情况。
 
  (六)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名单在沭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huyang.gov.cn/)公布,体检工作由沭阳县卫健局会沭阳县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七)公示和聘用审批
 
  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沭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huyang.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和入编手续。按照《定向就业协议书》和有关政策规定,聘用人员须在我县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工作满6年(含6年)以上。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待遇。
 
  在考察、体检、公示阶段,因各种原因(如考察、体检结果不合格,考生不符合政策规定被取消考察、体检、聘用资格,或考生主动放弃考察、体检、聘用资格等)出现缺额的,在本岗位面试考生中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公示结束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按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组织实施,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机关和社会的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其他事项
 
  1. 专业设置。按《2024年度江苏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
 
  2. 服务期规定。聘用人员在我县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服务期不低于6年,未满最低服务期的离职人员须承担违约责任。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名单公示后的1年内取消再次应聘我县事业单位的资格。
 
  3. 其他事项。考生须在报名开始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和相关资格证书等。其他相关政策,除本简章另有规定外,均参照《江苏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相关内容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0527-83580967(沭阳县卫健局医政医管科)
 
  监督电话:0527-83556195(沭阳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
 
 
 
  沭阳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8月29日

2024年江苏宿迁沭阳县农村订单定向医学毕业生定向招聘15人简章

  
 
  为加强我县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关于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的通知》(苏卫科教〔2015〕21号)、《关于做好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就业安置和履约管理工作的通知》(苏卫科教〔2021〕13号)及定向就业协议等相关要求,决定面向沭阳县户籍2024年农村订单定向应届医学毕业生定向招聘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人员15名(正式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及相关要求等内容,详见《沭阳县2024年农村订单定向医学毕业生定向招聘岗位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 2019年、2021年分别与沭阳县卫健局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的定向就业毕业生;
 
  5. 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和条件,详见《岗位简介表》;
 
  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存在2019年、2021年与沭阳县卫健局签订的《定向就业协议书》中约定的违约情形的;
 
  (3)依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4)考生被认定存在“较重失信行为”未满3年的,或“严重失信行为”未满5年的,以及被列入《拒服兵役人员名单》、实施全市社会失信联合惩戒的(具体可参阅苏政办发〔2013〕100号、苏政办发〔2014〕114号、宿公通〔2015〕28号、宿人社发〔2015〕190号等文件规定);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自2018年1月1日起,考生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所有环节中存在的各种违纪违规(含不诚信)行为,按规定记入全国统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或长期记录,并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予以惩戒。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简章、现场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和聘用审批等步骤实施。
 
  本次招聘工作涉及的程序、时间、地点等均及时发布在沭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huyang.gov.cn/),请广大报考人员(以下简称考生)务必随时关注网站,如因考生未及时关注网站而影响笔试等相关工作的,由考生自行负责并承担后果。
 
  (一)发布招聘简章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沭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huyang.gov.cn/)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现场报名和资格初审
 
  1.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 报名时间:2024年9月3日-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3. 报名地点:沭阳县卫健局401房间(沭阳县沭城街道苏州东路11号)。咨询电话:0527-83580967。
 
  4. 考生如实填写《沭阳县2024年农村订单定向医学毕业生定向招聘岗位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同时提供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科除外)、《定向就业协议书》、户口簿等原件和2份复印件、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2张。考生提供的各类证书和证明材料,必须确切证明能满足本简章及《岗位简介表》所要求的条件,不得弄虚作假。
 
  5. 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并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2)未按时报名的沭阳县户籍2024年农村订单定向医学应届毕业生视作自动放弃进编资格;
 
  (3)考生须诚信报考,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考生现场报名后,应保持《报名表》上所填联系号码正常使用和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如号码错误、改号、停机等)导致影响招聘工作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5)报名时由沭阳县卫健局负责对考生进行资格初审。如对资格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当场向沭阳县卫健局陈述申辩。对审核异议的处理时间为9月3日-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三)笔试
 
  笔试由沭阳县卫健局会沭阳县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
 
  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将由沭阳县卫健局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和综合能力测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辅导培训班,请考生谨防上当受骗。
 
  考生应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实行全程封闭管理,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笔试成绩将在沭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huyang.gov.cn/)公布。
 
  本次公开招聘中各环节的考试(含笔试和面试),考生成绩不低于该项考试卷面总分50%的为合格,否则,取消其进入下一阶段程序的资格。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均以百分制的形式计算、合成、公布。
 
  (四)资格复审和面试
 
  1. 确定资格复审人选。笔试成绩合格考生进入资格复审。
 
  2. 资格复审。面试前,沭阳县卫健局会沭阳县人社局组织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保持通讯畅通。)。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符合本简章、《岗位简介表》中所列出的报考条件要求的所有有效证件和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户口簿、《定向就业协议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认证等其他证明材料。考生提供的各类证书和证明材料,必须确切证明能满足本简章及《岗位简介表》所要求的条件,不得弄虚作假。
 
  经沭阳县卫健局工作人员现场审查,认定考生提交的材料不符合本简章和《岗位简介表》所要求条件的,当场告知资格复审结果。对不能按本简章和《岗位简介表》要求按时提供所有有效证件和材料原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因考生本人原因导致无法通知、联系到考生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取消其面试资格。考生对资格复审结果有异议的,应现场提出陈述申辩,逾期视为无异议。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为进入面试人选。
 
  3. 面试。资格复审通过人员进入面试环节,面试由沭阳县卫健局会沭阳县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50分(即面试总分的50%)为合格,否则,取消其进入下一阶段程序的资格。对于形不成竞争的岗位(指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即面试总分的60%)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式如下: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综合成绩在沭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huyang.gov.cn/)公布。
 
  (五)考察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考试确定)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人选名单在沭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huyang.gov.cn/)公布。
 
  考察工作由沭阳县卫健局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考察对象个人信用、违法犯罪记录等情况。
 
  (六)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名单在沭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huyang.gov.cn/)公布,体检工作由沭阳县卫健局会沭阳县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七)公示和聘用审批
 
  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沭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huyang.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和入编手续。按照《定向就业协议书》和有关政策规定,聘用人员须在我县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工作满6年(含6年)以上。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待遇。
 
  在考察、体检、公示阶段,因各种原因(如考察、体检结果不合格,考生不符合政策规定被取消考察、体检、聘用资格,或考生主动放弃考察、体检、聘用资格等)出现缺额的,在本岗位面试考生中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公示结束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按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组织实施,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机关和社会的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其他事项
 
  1. 专业设置。按《2024年度江苏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
 
  2. 服务期规定。聘用人员在我县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服务期不低于6年,未满最低服务期的离职人员须承担违约责任。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名单公示后的1年内取消再次应聘我县事业单位的资格。
 
  3. 其他事项。考生须在报名开始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和相关资格证书等。其他相关政策,除本简章另有规定外,均参照《江苏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相关内容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0527-83580967(沭阳县卫健局医政医管科)
 
  监督电话:0527-83556195(沭阳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
 
 
 
  沭阳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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