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浙江温州永嘉县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招录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检察院共同下发的《关于全省检察机关司法雇员队伍建设的意见》以及《浙江省检察机关司法雇员招录办法(试行)》《浙江省检察机关司法雇员管理办法(试行)》,经上级有关部门同意,现将永嘉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录聘用制书记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聘用制书记员主要从事人民检察院书记员工作。
 
二、招录人数
 
本次计划招录聘用制书记员3名,递补3名(详见附件1,点击左下方“阅读原文”下载)。
 
三、招录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二)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三)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四)永嘉县户籍(以2024年8月13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五)年满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1988年8月14日至2006年8月13日);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符合本院需要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四)有其他不适合在检察院工作情形的。
 
四、招录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8月13日、14日9:00-11:30,14:30-17:30。
 
2.报名地点:永嘉县人民检察院四楼会议室。
 
3.材料及顺序:
 
(1)《永嘉县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招录报名表》(见附件2,点击左下方“阅读原文”下载,并附近期蓝底彩色免冠照片);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印在同一张A4纸);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所有页);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人员须于2024年8月13日前取得学历证书,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笔试与面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
 
1.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时事政治、法律基础知识和综合常识等,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笔试时间为8月24日。
 
领取准考证时间为8月22日9:00-17:30,领取地点为永嘉县人民检察院四楼会议室。报考人员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拟招录和递补总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人数未达到1:2的,所有笔试合格人员均进入)。入围面试的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职位不再替补。
 
2.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时间和地点安排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规定的比例计算出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将在永嘉县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永嘉检察”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
 
(三)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人数的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情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被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聘用制书记员的招录条件。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参考人员放弃而出现缺额时,按照总成绩,根据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
 
(四)公示与录用、递补
 
考察合格的拟录用及递补人员信息在永嘉县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永嘉检察”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本次招录实行递补制,递补对象按照位列拟录用对象名次后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
 
递补有效期为一年(自拟录用和递补人员公示期满次日起算),一年内可根据工作需要,经院党组研究同意后,经体检与考察合格直接录用递补人员。
 
被录用人员与经人社部门许可的第三方订立劳动合同。合同范本由省检察院统一监制。订立劳动合同时应约定试用期。
 
五、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数不足招录人数2倍的,依规定审批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低于1:1的相应核减招录计划。
 
(二)报考人员的申报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存在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录用手续者取消录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三)考生应及时上网查阅成绩及相关通知,并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考生自己原因或无法联系导致未能参加下一步招录程序的,视为放弃。
 
(四)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
 
电话:0577-67201087 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五)对招录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永嘉县纪委、监委驻县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举报电话:0577-67201012;永嘉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举报电话:0577-67201087。
 
永嘉县人民检察院
 
2024年8月5日
 
 
 

2024年浙江温州永嘉县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招录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检察院共同下发的《关于全省检察机关司法雇员队伍建设的意见》以及《浙江省检察机关司法雇员招录办法(试行)》《浙江省检察机关司法雇员管理办法(试行)》,经上级有关部门同意,现将永嘉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录聘用制书记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聘用制书记员主要从事人民检察院书记员工作。
 
二、招录人数
 
本次计划招录聘用制书记员3名,递补3名(详见附件1,点击左下方“阅读原文”下载)。
 
三、招录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二)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三)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四)永嘉县户籍(以2024年8月13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五)年满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1988年8月14日至2006年8月13日);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符合本院需要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四)有其他不适合在检察院工作情形的。
 
四、招录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8月13日、14日9:00-11:30,14:30-17:30。
 
2.报名地点:永嘉县人民检察院四楼会议室。
 
3.材料及顺序:
 
(1)《永嘉县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招录报名表》(见附件2,点击左下方“阅读原文”下载,并附近期蓝底彩色免冠照片);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印在同一张A4纸);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所有页);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人员须于2024年8月13日前取得学历证书,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笔试与面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
 
1.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时事政治、法律基础知识和综合常识等,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笔试时间为8月24日。
 
领取准考证时间为8月22日9:00-17:30,领取地点为永嘉县人民检察院四楼会议室。报考人员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拟招录和递补总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人数未达到1:2的,所有笔试合格人员均进入)。入围面试的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职位不再替补。
 
2.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时间和地点安排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规定的比例计算出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将在永嘉县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永嘉检察”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
 
(三)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人数的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情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被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聘用制书记员的招录条件。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参考人员放弃而出现缺额时,按照总成绩,根据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
 
(四)公示与录用、递补
 
考察合格的拟录用及递补人员信息在永嘉县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永嘉检察”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本次招录实行递补制,递补对象按照位列拟录用对象名次后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
 
递补有效期为一年(自拟录用和递补人员公示期满次日起算),一年内可根据工作需要,经院党组研究同意后,经体检与考察合格直接录用递补人员。
 
被录用人员与经人社部门许可的第三方订立劳动合同。合同范本由省检察院统一监制。订立劳动合同时应约定试用期。
 
五、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数不足招录人数2倍的,依规定审批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低于1:1的相应核减招录计划。
 
(二)报考人员的申报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存在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录用手续者取消录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三)考生应及时上网查阅成绩及相关通知,并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考生自己原因或无法联系导致未能参加下一步招录程序的,视为放弃。
 
(四)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
 
电话:0577-67201087 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五)对招录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永嘉县纪委、监委驻县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举报电话:0577-67201012;永嘉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举报电话:0577-67201087。
 
永嘉县人民检察院
 
2024年8月5日
 
 
 


2024年浙江温州永嘉县招聘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65人公告

 

为切实加强学前教育师资建设,进一步优化队伍结构,保证学校基本需要和可持续发展,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公开招聘一批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非事业编制)。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
 
(二)坚持岗位专业相适应原则。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65名,具体幼儿园另发。
 
参加我县2024年幼儿园事业编制招聘考试,并兼报本次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招聘的考生,其笔试成绩用于本次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招聘。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应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品学兼优,志愿从事教育工作。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业务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心理素质。
 
(二)永嘉户籍(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2023届、2024届毕业生户籍放宽到温州市。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在温高校学前教育2024年应届毕业生户籍不限)。
 
(三)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学历及专业要求: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学历,且专业要求如下:艺术设计类、表演艺术类,学前教育专业、早期教育专业、音乐专业、音乐教育专业、美术专业、美术教育专业、舞蹈专业、舞蹈教育专业、艺术教育专业、幼儿保育专业、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专业及学前教育方向的其他专业。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和2017年起入学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专业不限。
 
(五)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报名时暂未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的凭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书》报名,但必须于2024年8月1日前提交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否则取消面试资格。
 
四、招聘程序及要求
 
(一)报名
 
考生须登录http://zg.yje.cn/bm/网站进行信息预报名,下载并打印报名表。网站在2024年7月17日至7月19日(8:30-17:30)期间开放。
 
1.报名材料。报考人员提供《2024年公开招聘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报名表》,并现场提供下列材料: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复印件或派出所户籍证明。
 
(3)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4)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5)近期单寸免冠照片1张。
 
2.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18日至7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永嘉县教育研训大楼后幢四楼会议室(东城街道码道街67号)。
 
3.缴费
 
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公务员录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费收费的复函》(浙价费〔2018〕21号)规定,考试费每人50元。未按时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免收考试费。
 
4.岗位缴费确认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2:1比例的,将按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考试总分为200分,笔试与面试分值各为100分,设定聘用最低分数线为120分。
 
1.笔试
 
(1)笔试形式:采用闭卷形式进行。
 
(2)笔试内容:学科专业知识(学科知识与教学占70%)和教育基础知识(教育理论及应用占30%)。
 
(3)笔试时间:2024年7月27日(周六)上午9:00—11:00。
 
(4)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2024年7月25日上午9时—2024年7月27日上午9时,已审核通过并缴费确认的报名考生登录永嘉县政府信息公开县教育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通知公告栏目(http://www.yj.gov.cn/col/col1229265592/index.html)打印准考证等相关材料。
 
(5)笔试地点:见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
 
2.面试
 
(1)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公布后,按1:2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达不到相应比例,已参加笔试的全部进入面试,如遇比例内最后一名同分,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办法:采用试课(模拟上课)方式。
 
(3)试课时间:幼儿园试课为10分钟,备课时间为60分钟。
 
(4)面试日期、地点及其他事项:见永嘉县政府信息公开县教育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通知公告栏目,不再另行通知。
 
(三)拟聘岗位选择
 
1.确定拟录取对象。
 
根据招聘计划数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对象(各项分数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按总分(笔试+面试)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对象,如遇总分同分,以面试成绩高分者优先,比例内最后一名仍为同分,一并录用,并向社会公布。
 
2.岗位选择。
 
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名次由考生选择幼儿园。如遇总分同分,以面试成绩高分者优先,面试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抽签决定顺序。
 
3.岗位递补。因未参加选岗取消资格或选岗前自愿放弃选岗资格的,或选岗后两天内出现一类特岗学校(包括金盾幼儿园、云岭乡中心幼儿园、界坑乡中心幼儿园)岗位放弃的,出现空缺岗位,可按排序规则依次递补。
 
女教师因怀孕而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体检的,先参加岗位选择,待补检合格后,再按规定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四)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由县教育局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费由考生自负;体检时间及要求详见永嘉县政府信息公开县教育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通知公告栏目,不再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体检、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五)录取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招聘对象,在永嘉县政府信息公开网上予以公示。公示7天期满无异议者,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最终录用人员与用人学校签订三年服务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为六个月。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能胜任工作的,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处理,具体考核办法另行规定。
 
除本公告“(三)拟聘岗位选择”环节外,其它环节入围名单经永嘉县政府信息公开县教育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通知公告栏目公布后,出现自动放弃或不合格的,其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五、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公示期自2024年7月7日起至7月17日止。考生对专业设置有异议的,应在7月12日前向县教育局提出书面意见。
 
(二)招考专业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审查认定。大学专科专业参考《教育部关于印发和的通知》(教职成〔2015〕10号);大学本科专业参考《教育部关于公布2019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20〕2号);研究生专业参考《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18更新)规定执行。目录中未列入的专业或各高校新设专业,与报考学科相对应,由报名人员提供相应的学习课程等佐证资料,招聘单位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专业条件审查认定。
 
(三)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违反《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0号)精神的,将在浙江信用网上予以公布。
 
(四)在职人员在今年8月底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否则,取消其录取资格。
 
(五)国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提供原件)。
 
(六)考生须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护照或有头像的户籍证明)和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有效身份证件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七)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有关情况获取报考资格的,或在报名、面试、体检、考察、录用后等各个环节中发现与招聘文件不相符的,查实后取消其录用资格,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八)对已经选择录取岗位,但放弃录取资格的,或者不按规定时间到录取单位报到的,不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和下年度参加劳动合同制教师招聘报考资格。
 
(九)待遇与保障。用人单位与拟录用人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签订3年期限书面劳动合同(试用期半年)。工资福利待遇按年人均10.28万(含单位和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由县教育局制定发放办法核算发放给幼儿园;为鼓励支持山区农村幼儿园,从总额中统筹不高于5%经费用于提高山区农村幼儿园合同制教师待遇。各幼儿园按教育局发放办法和本园绩效工资考核方案考核发放。劳动合同制教职工工资福利待遇总额列入县财政预算。
 
本次招聘的劳动合同制教师具体管理事项按《永嘉县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职工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十一)由永嘉县保安服务公司公开招聘的劳务派遣劳动合同制教师,可以参加本次劳动合同制教师岗位考试。
 
(十二)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和范围。主办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教师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十三)咨询电话:0577-67222872、0577-67222061。
 
(十四)本公告由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附件1-3.doc
 
1.2024年永嘉县公开招聘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报名表
 
2.2024年永嘉县公开招聘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报名需交材料清单
 
3.2024年永嘉县公开招聘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报名委托书
 
永嘉县教育局
 
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7日

2024年浙江温州永嘉县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75人公告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4〕5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办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温教人〔2015〕22号)、《永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永委办发〔2007〕79号)等文件精神,经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75名。现将具体招聘工作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
 
(二)坚持编制许可原则;
 
(三)坚持岗位专业相适应原则。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
 
(二)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等资格条件。
 
(四)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和永嘉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2.已取得永嘉县教育系统录(聘)用资格人员(未确定岗位的公费师范生除外);
 
3.普通高校在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4.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规定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
 
5.被依法认定为失信联合惩戒的人员;
 
6.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7.上年度已经选择聘用岗位但放弃聘用资格或不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考生;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要求及计划数
 
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2024年永嘉县公开招聘教师计划数及要求一览表》(详见附件1)。
 
本次计划招聘全额事业编制75名(其中面向退役军人招聘1名),其中部分计划作为新教师挂职锻炼。挂职锻炼期满后必须返回编制所在学校,并且至少在编制所在学校工作满两个学年度,未满两个学年度的不能参加县内校际流动。
 
参加本次幼儿园事业编制招聘考试,并兼报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招聘的考生,其笔试成绩用于同时开考的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招聘。
 
四、招聘程序及要求
 
(一)报名
 
考生须登录http://zg.yje.cn/bm/网站进行信息预报名,下载并打印报名表。网站在2024年7月17日至7月19日(8:30-17:30)期间开放。
 
1.报名材料。报考人员提供《2024年永嘉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3),并现场提供下列材料(附件4):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被高校录取时其户口在永嘉的应届毕业生可为户口迁出底册)、复印件或派出所户籍证明。
 
(3)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
 
(4)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报名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凭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书》报名,但必须于2024年8月1日前提交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否则取消面试资格。
 
报考服装及心理学岗位的考生,教师资格证书放宽至2026年8月底前提供,未取得的,予以解除聘用合同。
 
(5)近期单寸免冠照片1张。
 
(6)普通高校师范类专科毕业生且具有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学历报考小学岗位的,如毕业证书未明确的,需提供专科就读院校的师范类专业证明。
 
2.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18日至7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永嘉县教育研训大楼后幢四楼会议室(东城街道码道街67号)。
 
3.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4.缴费
 
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公务员录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费收费的复函》(浙价费〔2018〕21号)规定,考试费每人50元。未按时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免收考试费。
 
5.岗位缴费确认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其中高中思想政治、高中历史、高中地理、初中社会法治、初中信息技术、小学信息技术等6个紧缺学科岗位的缴费确认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2:1比例的),将按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数。招聘计划数取消的岗位,允许已报考该岗位的人员进行现场改报。改报时间定于2024年7月20日上午8:30-11:30;地点设在永嘉县教育局人事教育科1416材料审核室。逾期未到现场改报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退还考试费。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考试总分为200分,笔试与面试分值各为100分,设定聘用最低分数线为120分。
 
1.笔试
 
(1)笔试形式:采用闭卷形式进行。
 
(2)笔试内容:报考岗位相关学科专业知识(学科知识与教学占70%)和教育基础知识(教育理论及应用占30%)。
 
(3)笔试时间:2024年7月27日(周六)上午9:00—11:00。
 
(4)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2024年7月25日上午9时—2024年7月27日上午9时,已审核通过并缴费确认的报名考生登录永嘉县政府信息公开县教育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通知公告栏目(http://www.yj.gov.cn/col/col1229265592/index.html)打印准考证等相关材料。
 
(5)笔试地点:见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
 
2.面试
 
(1)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公布后,招聘1名的学科岗位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2名及以上的学科岗位按1:2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达不到相应比例,已参加笔试的全部进入面试,如遇比例内最后一名同分,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办法:一是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采用试课(模拟上课)(55分)和技能技巧考核(45分)相结合(幼儿园面试评分细则详见附件2);二是其他学科教师岗位:采用试课(模拟上课)方式。
 
(3)试课时间:幼儿园试课为10分钟,其它各学段试课时间统一为15分钟,备课时间60分钟。
 
(4)面试日期、地点及其他事项:见永嘉县政府信息公开县教育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通知公告栏目,不再另行通知。
 
(三)拟聘岗位选择
 
1.确定拟聘用对象。
 
根据各学科岗位计划数按总分(笔试+面试)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对象(各项分数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如遇总分同分,以面试成绩高分者优先,比例内最后一名仍为同分,一并聘用,并向社会公布。
 
2.教师岗位选择及递补。
 
根据学科岗位计划数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名次由考生选择拟聘用学校。如遇总分同分,以面试成绩高分者优先,面试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抽签决定顺序。
 
教师选岗环节因未参加选岗取消资格或选岗前自愿放弃选岗资格的,或选岗后两天内出现一类特岗学校(一类特岗学校:金盾学校、溪下学校、云岭乡学校、潘坑小学、大岙小学、界坑乡学校、金盾幼儿园、云岭乡中心幼儿园、界坑乡中心幼儿园)岗位放弃的,出现空缺岗位,可按报考岗位选岗排序规则依次递补。
 
3.女教师因怀孕而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体检的,先参加岗位选择,待补检合格后,再按规定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四)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由县教育局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费由考生自负;体检时间及要求详见永嘉县政府信息公开县教育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通知公告栏目,不再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体检、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五)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对象名单在永嘉县政府信息公开县教育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通知公告栏目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除“(三)拟聘岗位选择”环节外,其它环节入围名单经永嘉县政府信息公开县教育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通知公告栏目公布后,出现自动放弃或不合格的,其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五、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公示期自2024年7月7日起至7月17日止。考生对专业设置有异议的,应在7月12日前向县教育局提出书面意见。
 
(二)招考专业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审查认定。大学专科专业参考《教育部关于印发和的通知》(教职成〔2015〕10号);大学本科专业参考《教育部关于公布2019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20〕2号);研究生专业参考《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18更新)规定执行。目录中未列入的专业或各高校新设专业,与报考学科相对应,由报名人员提供相应的学习课程等佐证资料,招聘单位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专业条件审查认定。
 
(三)永嘉户籍:指具有永嘉户籍的毕业生或被高校录取时其户口在永嘉的应届毕业生;温州市户籍:指温州市各县(市、区)户籍。有户籍要求的岗位,截止到2024年7月19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在职人员在今年8月底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公开招聘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招聘人员自聘用之日起,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国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提供原件)。
 
(六)考生须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护照或有头像的户籍证明)和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有效身份证件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七)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有关情况获取报考资格的,或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后等各个环节中发现与招聘文件不相符的,查实后取消其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八)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违反《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0号)精神的,将在浙江信用网上予以公布。
 
(九)对已经选择聘用岗位,但放弃聘用资格的,不按规定时间到聘用单位报到的,不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和下年度教师招聘报考资格。
 
(十)本次招聘录取对象在我县域内学校服务期不少于5个学年度。
 
(十一)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和范围。县教育局、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教师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十二)咨询联系电话:县教育局人事教育科0577-67222872、0577-67222061,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0577-57665550,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科0577-67951821。
 
(十三)本公告由县教育局、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1.2024年永嘉县公开招聘教师计划数及要求一览表
 
2.2024年永嘉县幼儿园教师招聘面试评分细则
 
3.2024年永嘉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4.2024年永嘉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需提交材料清单
 
5.2024年永嘉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委托书
 
6.2024年永嘉县公开招聘教师未取得教师资格证考生承诺书
 
7.2024年永嘉县公开招聘教师专业与报考学科对照表
 
永嘉县教育局
 
永嘉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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