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贵州毕节市委党校人才引进方案

  
 
  为了大力推进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战略,着力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围绕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旅游产业化和乡村振兴引进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为我市建成贯彻新发展理念示范区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根据《毕节市2024年第一批次“人才强市”引才计划简章》和《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市人才引进与跟踪服务管理办法(修订版)的通知》(毕府办发〔2021〕7号)精神,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为确保引进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引进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中共毕节市委党校2024年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校组织人事处,负责人才引进的具体工作,整个过程在纪检监察部门、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和指导下进行。
 
  二、引进原则
 
  (一)按需设岗,按岗引进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三、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的对象
 
  根据《毕节市2024年度第一批次“人才强市”暨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需求计划表(市直全职事业)》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服从组织安排。
 
  3.具有较强的协作意识和奉献精神,热爱基层工作。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取得岗位所需的普通高等院校的学历学位。
 
  6.硕士研究生及副高级职称人才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及正高级职称人才年龄在45周岁以下。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引进。
 
  1.曾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曾被开除公职、被辞退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7.近三年来年度考核结果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8.毕节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及辞职未满1年人员不纳入人才引进范围。
 
  四、引进程序
 
  (一)资格审查
 
  根据《毕节市2024年度第一批次“人才强市”暨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需求计划表(市直全职事业)》,审查拟报岗位专业、学历等是否符合要求,并对考生提供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以及工作履历表等进行审核,审查合格的,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核后确定最终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资格审核贯穿整个人才引进全过程)
 
  (二)面试测评
 
  1.报到及面试时间、地点
 
  (1)考生报到并领取面试准考证
 
  时间:2024年8月10日上午9:00——下午6:00
 
  地点:毕节市委党校图书馆二楼组织人事处(毕节市党校路1号)
 
  需提交的资料:有效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岗位要求具备的相关资料。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面试准考证》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时间:2024年8月11日上午9:00
 
  (3)面试地点:中共毕节市委党校图书馆一楼(详见准考证)
 
  2、面试程序
 
  (1)考生于面试当日上午8:00起凭身份证、面试准考证进入指定候考室,并将通讯工具及其他电子设备交候考室工作人员负责保管。工作人员点名后,抽签确定考生面试顺序。上午8:40前仍未到达指定候考室的面试人员视为自动弃权。
 
  (2)由工作人员引导考生进入面试室进行面试。考生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场到候分室等候,待通知听分后再返回面试室听取宣布面试成绩。
 
  (3)若同一职位出现名次末位并列时,由用人单位结合实际组织末位并列的人员进行复试,复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
 
  3、面试测评方式和内容:面试测评方式主要为结构化面试;测评内容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仪表举止、专业知识、实践能力、言语表达能力、思维能力和应急应变能力、人际交往技巧等等。
 
  4、面试测评成绩评定方法: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5、进入下一轮程序的确定办法:各职位面试成绩按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名,结合各职位引进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且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进行下一环节。
 
  6、面试测评专家共7名。
 
  (三)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并按照《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风险防控指南(试行)〉的通知》(黔人社通〔2023〕125号)附件《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规范(试行)》进行操作。体检医院由工作领导小组在具备资质的医疗机构中随机指定,未经指定的其它任何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检结论均不认可。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
 
  五、考察及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主要对被考察人员德、能、勤、绩等方面进行考察,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应聘人员的拟聘用资格: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有犯罪记录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三)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公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四)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五)在各级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六)不符合引进对象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七)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八)在考察政审结束前,未能提交应聘职位所需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等所需资料原件,或所提交资料原件与报名时所提交资料不一致的,视为政审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九)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十)其他不能聘用的情况。
 
  六、公示
 
  对考察合格人员在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将拟引进人员相关材料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录(聘)用手续。
 
  引进工作各环节中,若因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因个人原因放弃资格、经全流程任一环节审查不符合引进条件的,取消引进资格。同时,根据工作需要,在正式聘用前,经研究后可根据该职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排名按程序开展递补,并完善体检、考察政审、公示等程序后按规定办理录(聘)用手续。
 
  八、引进工作时间安排
 
  体检、考察、公示和上报引进人员相关材料时间待定。
 
  九、纪律监督
 
  人才引进工作坚持公开、平等,按程序操作,坚持回避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
 
  本工作方案由中共毕节市委党校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中共毕节市委党校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57-8304952
 
  监督电话:0857-8312763
 
  中共毕节市委党校
 
  2024年8月1日

2024年贵州毕节市第二批引才计划581人简章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州对毕节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抢抓国发〔2022〕2号和国函〔2022〕65号文件政策机遇,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集聚建设贯彻新发展理念示范区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人才智慧和力量,经研究,我市决定聚焦“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旅游产业化”和教育、医疗卫生等民生领域,面向社会公开引进2024年度第二批次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581名,其中事业单位555名,企业单位26名。引进人才项目5个。
 
  一、引进人才范围及原则
 
  本次引才计划聚焦“四化”领域和乡村振兴战略,面向社会公开引进。坚持按需引进、以用为本、简化程序、特事特办和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开展引才活动。
 
  二、引进人才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较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安排。
 
  2.引进到市、县两级相关事业单位的高层次人才,原则上需具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引进到市、县两级相关事业单位的高技能人才,原则上需具备技师及以上技能等级(其他条件应符合贵州省“百千万”人才引进计划相关要求)。
 
  3.引进到事业单位的硕士研究生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博士研究生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技师及以上高技能人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年龄计算时间截止至发布公告之日。
 
  4.引进对象必须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毕节市各引才单位2024年度第二批次“人才强市”暨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需求计划的相关要求。
 
  6.具备拟报名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7.海外留学归来人员及从香港、澳门等地高校毕业人员必须具有国家教育部出具的相应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处于党纪、政务处分所规定的限制期内的。
 
  4.曾被开除公职、被辞退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近三年来年度考核结果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7.自发布公告之日起,毕节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及辞职未满1年的。
 
  8.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引进的。
 
  四、市直单位引进人才的程序
 
  1.发布公告。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等公开发布毕节市2024年度第二批次“人才强市”暨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引才计划公告。
 
  2.组织报名。报名人员采取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3.资格审查。主要审查报名者是否符合引进人才的资格条件。报名人员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更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以及存在舞弊行为,在审查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后续环节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于引进人才工作全过程,在办理录聘用手续后,若查核发现引进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是虚假、伪造、更改的,则给予辞退或开除处理。
 
  4.面谈测评。组织专家评委组对报名人员进行面谈、测评,综合面谈、测评情况按照引进人才数量等额确定入围人员名单。
 
  5.体检。按照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组织入围人选进行体检。
 
  6.考察。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通过查阅档案、征信、走访、座谈、与被考察对象交流等方式,主要了解被考察对象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学习情况、工作实绩、现实表现等情况。
 
  注:考察过程中,考察对象未能提交引进职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证明文件材料的,取消进入考察环节资格。
 
  7.公示。审定通过后,对拟引进人才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站等相关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7个工作日。
 
  8.办理录聘用手续。公示结束后,用人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根据有关规定与引进人才签订工作协议(引进到我市的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原则上需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及以上工作协议,其中博士研究生原则上不低于8年),按程序办理录聘用手续(办理录聘用手续原则上需在年度内完成)。引进人才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享受相应的政治、经济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程序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聘用资格。
 
  各县(市、区)引进人才的程序按各地的规定办理,人才项目相关事宜具体咨询用人单位(联系方式详见需求计划表)。
 
  五、报名方式和时间
 
  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从2024年8月21日始至2024年10月31日止。同时,根据报名情况,各岗位具体报名截止时间以市直各引才单位、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发布的报名截止公告或引才实施方案为准,请报名人员及时关注。
 
  1.现场报名:需填写《毕节市2024年第二批次“人才强市”引才计划报名表》(附件1),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名人员需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报名时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就业推荐表或学校证明;在海外、香港及澳门等地取得的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标准证件照、专业技术职称证、获奖证书以及对应职位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用人单位。报名联系方式详见需求计划表。
 
  2.网上报名:需将上述材料扫描件压缩发送至该职位需求计划表指定邮箱并及时告知联系人(详见需求计划表)。
 
  面谈测评时间和地点由市直用人单位和县(市、区)通过相关媒体发布及以其他方式另行通知,请报名人员及时关注信息发布或确保报名所留通讯方式畅通。
 
  六、纪律监督
 
  人才引进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报名人员和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本简章和有关规章制度。若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七、其他事项
 
  本简章由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中共毕节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57-8304675(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管理科)
 
  0857-8412580(中共毕节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科)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50 下午2:30—5:50
 
  人才引进需求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3、附件4、附件5、附件6中各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监督电话:0857-8638477(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党委〈纪委〉)
 
 
 
 
 
 
 
  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20日


2024年贵州毕节市大方县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方案

  
 
  根据《毕节市2024年度第一批次“人才强市”引才计划简章》和《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市人才引进与跟踪服务管理办法(修订版)的通知》(毕府办发〔2021〕7 号)精神,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为确保我县引进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引进原则
 
  (一)按需设岗,按岗引进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的对象
 
  根据《大方县2024年度第一批次“人才强市”暨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需求计划表》引进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服从组织安排。
 
  3.具有较强的协作意识和奉献精神,热爱基层工作。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取得岗位所需的普通高等院校的学历学位。
 
  6.引进到事业单位的硕士研究生及副高级职称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具体要求详见需求计划表),博士研究生及正高级职称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
 
  7.具备拟报名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引进。
 
  1.曾因犯罪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处于党纪、政务处分所规定的限制期内的。
 
  4.曾被开除公职、被辞退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近三年来年度考核结果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7.自发布公告之日起,毕节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及辞职未满1年的。
 
  8.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引进的。
 
  三、引进程序
 
  (一)资格审查
 
  根据《大方县2024年度第一批次“人才强市”暨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需求计划表》,用人单位审查拟报岗位专业、学历等是否符合要求,并对考生提供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以及工作履历表等进行审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审后确定进入面试测评人员名单,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资格审查由大方县2024年度第一批次“人才强市”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以招聘单位负责初审、主管部门负责复审的方式实施,主要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毕节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或辞职后不满一年的人员不纳入人才引进范围。经审查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由负责资格审查的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资格审查贯穿于引进人才工作全过程,在办理录聘用手续后,若查核发现引进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是虚假、伪造、更改的,一律给予解聘或开除处理。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二)面试测评
 
  1.面试测评时间、地点
 
  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测评。
 
  面试测评时间:2024年8月31日
 
  面试测评报到地点:详见面试测评通知单。
 
  面试测评报到事宜:面试人员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身份证原件及资格审查所需的其它材料原件于2024年8月29日—30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到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9楼事业单位管理股报到并领取《面试测评通知单》。
 
  若因不可抗力因素需调整面试时间,则另行在大方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通知。
 
  2.面试测评程序
 
  (1)面试测评人员请于2024年8月31日上午8:20起,凭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和《面试测评通知单》原件进入候考室,将通讯工具交候考室工作人员负责保管。截止面试当日上午8:50仍未到达指定候考室的面试人员视为自动弃权,取消其面试资格。候考室工作人员点名后,9:00开始抽签确定考生面试测评顺序。
 
  (2)由工作人员引导考生进入面试室进行面试测评。考生
 
  面试测评结束后立即离场到候分室等候,待通知听分后再返回面试室听取宣布面试测评成绩。
 
  (3)若同一职位出现名次末位并列时,通过复试面试的方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复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
 
  3.面试测评方式:
 
  面试测评按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测评时间为10分钟。
 
  根据同一职位引进人数需求,按面试测评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对象。同一职位应聘人员面试测评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通过复试方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对象。
 
  面试测评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面试测评成绩低于7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三)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并按照《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风险防控指南(试行)〉的通知》(黔人社通〔2023〕125号)附件《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规范(试行)》进行操作。体检医院由工作领导小组在具备资质的医疗机构中随机指定,未经指定的其他任何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检结论均不认可。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
 
  四、考察及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政审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考察政审工作应成立考察政审组,由两名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政审采取查阅个人人事档案资料、实地考察、个别谈话、函调相关材料等方式进行。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引进资格条件,确定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核政审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核政审不合格,取消拟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和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违法犯罪行为的;
 
  3.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4.不符合本方案规定报考条件的;
 
  5.其他不能聘用的情况;
 
  6.考察环节开始前,考察对象未能提交引进职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证明文件的,取消进入考察环节资格。
 
  在考察政审中发现考生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待司法机关作出结论后,按本方案规定不影响聘用的,列为拟聘用对象;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公示
 
  对考察合格人员在大方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六、聘用
 
  经体检、考察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大方县人民政府网进行为期七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根据相关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在整个招聘中因考生自动放弃、面试测评、体检、考核政审、公示结果不合格等原因造成招聘职位空缺的,不作顺延递补。
 
  新聘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并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者,经业务主管部门审核,报人事部门完善正式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聘用人员在本县内最低服务期限五年,服务期限未满者,不得跨县区调动,辞职,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七、引进工作时间安排
 
  本次引进人才的各项招聘信息将在大方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公布的信息,因考生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八、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的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严格坚持干部人事工作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如有违反公开招考工作纪律的,一经发现,坚决严肃处理,对工作人员及其责任人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考生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三年内不准参加大方县内任何聘用考试。
 
  未尽事宜由大方县2024年度第一批次“人才强市”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57—5252932
 
  监督电话:大方县纪委(监委)0857—5232646
 
 
 
  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22日

2024年贵州毕节市大方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大方县卫生监督站)考调简章

  
 
  为了更加优化合理配置我县疾控中心干部队伍,更好履行疾病预防控制职责,提高公共卫生能力、推动疾控事业高质量发展,结合大方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大方县卫生监督站)编制情况,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大方县行政机关及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公开考调在职在编工作人员14名。为确保考调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2024年大方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大方县卫生监督站)公开考调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
 
  一、公开考调的原则及程序
 
  本次公开考调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试用、确定拟调人选和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二、考调职位
 
  详见《2024年大方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大方县卫生监督站)公开考调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三、考调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考调对象
 
  面向大方县行政机关及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委托七星关区、贵州百里杜鹃管理区管理委员会管理的区域除外)。
 
  (二)报名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坚决拥护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3.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9年9月9日及以后出生)。
 
  4.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身体条件。
 
  5.已进行公务员登记的公务员可以报考事业岗位,但身份将随岗位转变,本人须书面承诺放弃公务员身份,工资结构按新进岗位相关工资政策进行套改。
 
  6.事业编制人员报考事业岗位,考调人员原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要根据考调单位的岗位情况重新考核聘任;如考调职位对应岗位无空岗的,执行高职低聘,且薪随岗变,工资结构按新进岗位相关工资政策进行套改。
 
  7.须具备考调岗位所需资格的其他报考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公开考调:
 
  (1)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受党政纪处分且在影响期内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和法律法规规定的不能报考人员。
 
  (4)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
 
  (5)工勤身份人员。
 
  (6)未接转的“特岗教师”。
 
  (7)在涉及国家秘密岗位工作,未满解密期的。
 
  (8)试用期人员未满试用期的。
 
  (9)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考调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职位。
 
  (10)新录用公务员未满规定服务年限的(服务期限计算截止到2024年9月9日)。
 
  (11)其他不符合参加考调条件的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发布公告
 
  本次公开考调公告及相关信息统一在大方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dafang.gov.cn)上发布。
 
  发布公告时间:2024年9月2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4年9月9日至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报名。原则上要求报考人员本人亲自前往报名,如特殊原因需委托他人办理报名手续的,需同时提供本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委托他人进行报名的,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2.报名地点
 
  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楼大厅。
 
  3.报名所需资料(请报考人员按以下顺序对所交的材料进行编号和装订)
 
  (1)《2024年大方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大方县卫生监督站)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3份(打印表,签名处为考生本人亲笔签名)。
 
  (2)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证件照电子版,电子照片1张(要求:1.照片格式:JPG;2.照片像素:130×170;3.照片大小:10—30KB;4.照片命名:以姓名和身份证号命名,如:张三522422199101010011,中间不加任何符号,包括空格)。报考人员现场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将电子照片拷贝给报名工作人员用于制作笔试准考证。
 
  (3)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出示原件,收取复印件)。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出示原件,收取复印件),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5)录(聘)用文件(收取复印件)。
 
  (6)公务员报考事业岗位需提供本人放弃公务员身份承诺书。
 
  (7)公务员报名需提供《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复印件经管档部门签署“与原件相符”和审核人姓名并加盖公章)。
 
  (8)诚信报考承诺书(见附件4)。
 
  (9)报名所需的其他材料。
 
  4.每名考生只能报考1个职位。
 
  5.收取报名费100元。
 
  (三)资格审查
 
  1.由招考单位分别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考调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调工作始终,在公开考调过程中,发现报考对象不符合报考条件随时取消其考调资格。
 
  2.实行差额考调。岗位报名人数与考调计划数达不到3:1的,该岗位考调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岗位考调计划减少的,该岗位的报考人员不得调整报考岗位;岗位考调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报名工作人员审核同意后,给予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提交书面改报申请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考调计划减少或取消的情况,在大方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dafang.gov.cn)公布。
 
  五、笔试
 
  (一)笔试形式:闭卷考试。
 
  (二)笔试内容:综合知识,不指定参考用书及考试范围。
 
  (三)笔试时间:2024年9月21日。
 
  (四)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五)领取《笔试准考证》的时间及地点:考生凭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领取。领取时间为2024年9月20日,领取地点为报名地点。
 
  考生须同时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参加笔试。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笔试缺考或笔试成绩为零分的考生,直接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笔试成绩在大方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dafang.gov.cn)上公布。
 
  六、面试
 
  (一)面试由公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同一职位的面试人数与该职位考调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面试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该职位的面试人员。
 
  (二)面试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
 
  (三)领取面试准考证时间、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详情请关注大方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dafang.gov.cn)。领取面试准考证时,请考生一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县直行政机关和乡(镇、街道)须签署意见,由党组、党委(党工委)加盖公章;卫生健康系统人员须由工作单位、县级主管部门加盖公章;教育系统人员须按管理权限,属乡镇党委管理的人员须经乡镇教育服务中心、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和县教育局签署意见,属县教育局管理的人员须经所在学校和县教育局签署意见,同时加盖单位公章。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需提供自愿放弃承诺书)或不能提供同意报告证明的,取消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考生面试成绩在大方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dafang.gov.cn)上发布。
 
  七、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四舍五入前总成绩高的进入考察环节;四舍五入前总成绩相同的,则笔试成绩高的进入考察环节;笔试成绩相同,则另行研究决定。考生总成绩将在大方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dafang.gov.cn)上发布。
 
  八、考察
 
  根据各职位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与职位计划考调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考察由公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考调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全面考察被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各方面情况,并如实撰写考察材料。考察时还需进一步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过程中,如遇不符合考调条件、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的报考人员,经公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后,取消该考生本次考调资格,同时在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九、公示考调结果
 
  公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报考者总成绩和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调动试用人选,并在大方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dafang.gov.cn)上发布拟调动试用人员公示。
 
  十、试用及调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调动的,确定为拟调动试用人选。对拟调动试用人选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由考调单位提供考核合格人员名单,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根据《中共大方县委办公室 大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方党办通字〔2020〕87号)的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调动资格,退回原单位工作。
 
  十一、有关要求
 
  (一)在公开考调工作中,要严肃纪律,加强监督,县纪委县监委信访室受理本次公开考调工作中的检举控告,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
 
  (二)参加公开考调人员在考调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违反者取消考调资格,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党政纪处分。考生需关注相关公告,如因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关环节资格,后果由本人承担。
 
  (三)参与公开考调的工作人员,按规定需回避的,必须回避。要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严格依法照章办事。对违反工作纪律和保密规定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党政纪处分。
 
  (四)要加强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除必须保密的事项外,整个工作过程向社会公开,最大限度地增加工作透明度和群众参与度。
 
  本次公开考调未尽事宜,由公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股:0857-5252932。
 
  大方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大方县卫生监督站)组织人事股:0857-5221125。
 
  监督举报电话:0857-5232646。
 
 
 
 
 
 
  大方县公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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