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浙江省气象部门招聘工作人员8人公告(第二批)

 

根据事业单位管理的相关规定和中国气象局有关要求,受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委托,现就浙江省气象部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此次招聘的岗位为地方事业编制委托招聘的岗位。
 
招聘单位、岗位、专业、学历等要求详见《浙江省气象部门事业单位2024年招聘岗位表(第二批)》。
 

浙江省气象部门事业单位2024年招聘岗位表(第二批)

序号

具体用人单位

单位层级

拟安排岗位

岗位性质

专业

学历

需求数

1

龙泉市气象防灾减灾中心

县级

综合业务

业务

气象类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1

2

龙泉市气象防灾减灾中心

县级

综合业务

业务

气象类

本科及以上

1

3

庆元县气象防灾减灾中心

县级

综合业务

业务

气象类

本科及以上

1

4

松阳县气象灾害防御中心

县级

综合业务

业务

气象类

本科及以上

1

5

景宁畲族自治县气象灾害防御中心

县级

综合业务

业务

气象类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1

6

景宁畲族自治县气象灾害防御中心

县级

综合业务

业务

气象类

本科及以上

1

7

永康市气象防灾减灾中心

县级

综合业务

业务

气象类

本科及以上

1

8

金华市金东区气象灾害防御中心

县级

综合业务

业务

气象类

本科及以上

1

小计

8

 

二、招聘对象条件

 

招聘对象应具有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政治立场坚定;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气象工作;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符的专业、学历及相应学位等条件。专业根据中国气象局人事司《气象部门人员招录专业目录(2024年版)》认定(附件1);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上述基本条件外,招聘对象还应分别符合下列条件:
 
(一)招聘对象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9年8月5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9年8月5日以后出生)。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招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3.在职人员报考招聘岗位时需征得现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同意,若是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还需征得当地组织人事部门书面同意。报名时需提交经上述部门盖章同意的《2024年浙江省气象部门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同意报考证明》(样式见附件3)。
 
(二)其他要求
 
1.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经历、服务期等年限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5日,“相关工作经历”以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或《工作经历证明》(附件4)等其它有效证明为准,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2.截至2024年8月5日,现役军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广播电视大学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考试的人员,在2024年8月5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可按社会人员报考。
 
4.截至2024年8月5日,未满服务期的定向培养生不能报考。
 
5.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从事该单位的人事、财务、纪检监察等岗位,也不得报考与单位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其他需要回避的情形按相应规定执行。
 
三、招聘流程
 
(一)公告
 
在浙江省气象局门户网站、部分高校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和投送纸质材料相结合的方式,网上报名的同时,必须投送纸质材料,否则视为报名无效。网上报名信息与纸质报名信息不一致的,以纸质报名信息为准。
 
纸质材料:报名表(样式见附件2,照片为近期1寸彩照1张)、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毕业证书复印件、学位证书复印件、在职人员还需提供《2024年浙江省气象部门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同意报考证明》(样式见附件3)复印件、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及其他岗位所需的佐证材料,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就业推荐表复印件(留学人员可暂提供证明国外(境外)学习情况的文书)和学习成绩单(须加盖毕业院校教务处公章)复印件。
 
网上报名:报名表电子版和纸质材料扫描件发邮箱(zjqxrsc@163.com)。
 
报名时,每人限报3个岗位志愿,以第1个岗位志愿为主。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8月12日(纸质报名材料以寄出时间为准),邮寄地址附后。
 
(三)资格初审
 
浙江省气象局将根据招录岗位设定的职位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查,应聘人员提交材料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无效证件或不如实填写有关信息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中,在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的条件与招聘条件不符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等,立即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
 
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直接面试的岗位,根据报名情况以及优先筛选条件(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学历层次、专业对口程度、求职动机、在校成绩等),一般按计划招聘岗位人数的3倍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时间初定2024年8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在浙江省气象局门户网站(http://zj.cma.gov.cn)公布。
 
(五)资格复审
 
浙江省气象局将根据招录岗位设定的职位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查,应聘人员提交材料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无效证件或不如实填写有关信息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面试前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中,在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的条件与招聘条件不符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等,立即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报考者面试成绩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综合素质、学业成绩、研究论文、社会实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
 
(七)确认拟录取名单及公示
 
在浙江省气象局网站向社会公示拟录取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根据公示结果,确定正式录用人员。
 
(八)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服务期不少于5年(含试用期)。
 
(九)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录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或调剂。被录用人员一般应在2024年7月底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或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十)注意事项
 
1.考生及时留意网上资格初审情况,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接受报名;考生报名经资格初审通过后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2.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由浙江省气象局参考《气象部门人员招录专业目录》(附件1)设置及审查认定。
 
3.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报考资格且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4.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5.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如因不可抗力需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6.报名人员提供的电话方式应为有效方式,请保持电话畅通。
 
四、招聘政策咨询
 
联系部门:浙江省气象局人事处
 
联系方式:
 
0578-2661611 施赵锐(1-6岗位)
 
0579-82119801何丽萍(7-8岗位)
 
0571-87060042王连慈
 
邮箱:zjqxrsc@163.com
 
五、招聘工作监督
 
浙江省气象局党组纪检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
 
0571-87076753
 
0571-87074192
 
六、邮寄地址
 
邮寄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河坊街旧仁和署38号浙江省气象局人事处
 
邮政编码:310002
 
七、附件
 
浙江省气象局
 
2024年8月5日
 
 
 
 


2024年浙江省气象部门招聘工作人员8人公告(第二批)

 

根据事业单位管理的相关规定和中国气象局有关要求,受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委托,现就浙江省气象部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此次招聘的岗位为地方事业编制委托招聘的岗位。
 
招聘单位、岗位、专业、学历等要求详见《浙江省气象部门事业单位2024年招聘岗位表(第二批)》。
 

浙江省气象部门事业单位2024年招聘岗位表(第二批)

序号

具体用人单位

单位层级

拟安排岗位

岗位性质

专业

学历

需求数

1

龙泉市气象防灾减灾中心

县级

综合业务

业务

气象类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1

2

龙泉市气象防灾减灾中心

县级

综合业务

业务

气象类

本科及以上

1

3

庆元县气象防灾减灾中心

县级

综合业务

业务

气象类

本科及以上

1

4

松阳县气象灾害防御中心

县级

综合业务

业务

气象类

本科及以上

1

5

景宁畲族自治县气象灾害防御中心

县级

综合业务

业务

气象类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1

6

景宁畲族自治县气象灾害防御中心

县级

综合业务

业务

气象类

本科及以上

1

7

永康市气象防灾减灾中心

县级

综合业务

业务

气象类

本科及以上

1

8

金华市金东区气象灾害防御中心

县级

综合业务

业务

气象类

本科及以上

1

小计

8

 

二、招聘对象条件

 

招聘对象应具有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政治立场坚定;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气象工作;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符的专业、学历及相应学位等条件。专业根据中国气象局人事司《气象部门人员招录专业目录(2024年版)》认定(附件1);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上述基本条件外,招聘对象还应分别符合下列条件:
 
(一)招聘对象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9年8月5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9年8月5日以后出生)。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招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3.在职人员报考招聘岗位时需征得现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同意,若是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还需征得当地组织人事部门书面同意。报名时需提交经上述部门盖章同意的《2024年浙江省气象部门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同意报考证明》(样式见附件3)。
 
(二)其他要求
 
1.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经历、服务期等年限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5日,“相关工作经历”以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或《工作经历证明》(附件4)等其它有效证明为准,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2.截至2024年8月5日,现役军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广播电视大学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考试的人员,在2024年8月5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可按社会人员报考。
 
4.截至2024年8月5日,未满服务期的定向培养生不能报考。
 
5.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从事该单位的人事、财务、纪检监察等岗位,也不得报考与单位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其他需要回避的情形按相应规定执行。
 
三、招聘流程
 
(一)公告
 
在浙江省气象局门户网站、部分高校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和投送纸质材料相结合的方式,网上报名的同时,必须投送纸质材料,否则视为报名无效。网上报名信息与纸质报名信息不一致的,以纸质报名信息为准。
 
纸质材料:报名表(样式见附件2,照片为近期1寸彩照1张)、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毕业证书复印件、学位证书复印件、在职人员还需提供《2024年浙江省气象部门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同意报考证明》(样式见附件3)复印件、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及其他岗位所需的佐证材料,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就业推荐表复印件(留学人员可暂提供证明国外(境外)学习情况的文书)和学习成绩单(须加盖毕业院校教务处公章)复印件。
 
网上报名:报名表电子版和纸质材料扫描件发邮箱(zjqxrsc@163.com)。
 
报名时,每人限报3个岗位志愿,以第1个岗位志愿为主。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8月12日(纸质报名材料以寄出时间为准),邮寄地址附后。
 
(三)资格初审
 
浙江省气象局将根据招录岗位设定的职位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查,应聘人员提交材料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无效证件或不如实填写有关信息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中,在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的条件与招聘条件不符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等,立即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
 
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直接面试的岗位,根据报名情况以及优先筛选条件(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学历层次、专业对口程度、求职动机、在校成绩等),一般按计划招聘岗位人数的3倍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时间初定2024年8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在浙江省气象局门户网站(http://zj.cma.gov.cn)公布。
 
(五)资格复审
 
浙江省气象局将根据招录岗位设定的职位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查,应聘人员提交材料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无效证件或不如实填写有关信息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面试前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中,在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的条件与招聘条件不符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等,立即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报考者面试成绩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综合素质、学业成绩、研究论文、社会实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
 
(七)确认拟录取名单及公示
 
在浙江省气象局网站向社会公示拟录取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根据公示结果,确定正式录用人员。
 
(八)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服务期不少于5年(含试用期)。
 
(九)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录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或调剂。被录用人员一般应在2024年7月底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或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十)注意事项
 
1.考生及时留意网上资格初审情况,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接受报名;考生报名经资格初审通过后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2.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由浙江省气象局参考《气象部门人员招录专业目录》(附件1)设置及审查认定。
 
3.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报考资格且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4.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5.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如因不可抗力需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6.报名人员提供的电话方式应为有效方式,请保持电话畅通。
 
四、招聘政策咨询
 
联系部门:浙江省气象局人事处
 
联系方式:
 
0578-2661611 施赵锐(1-6岗位)
 
0579-82119801何丽萍(7-8岗位)
 
0571-87060042王连慈
 
邮箱:zjqxrsc@163.com
 
五、招聘工作监督
 
浙江省气象局党组纪检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
 
0571-87076753
 
0571-87074192
 
六、邮寄地址
 
邮寄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河坊街旧仁和署38号浙江省气象局人事处
 
邮政编码:310002
 
七、附件
 
浙江省气象局
 
2024年8月5日
 
 
 
 

2024年浙江省气象部门招聘工作人员8人公告(第二批)

 

根据事业单位管理的相关规定和中国气象局有关要求,受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委托,现就浙江省气象部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此次招聘的岗位为地方事业编制委托招聘的岗位。
 
招聘单位、岗位、专业、学历等要求详见《浙江省气象部门事业单位2024年招聘岗位表(第二批)》。
 

浙江省气象部门事业单位2024年招聘岗位表(第二批)

序号

具体用人单位

单位层级

拟安排岗位

岗位性质

专业

学历

需求数

1

龙泉市气象防灾减灾中心

县级

综合业务

业务

气象类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1

2

龙泉市气象防灾减灾中心

县级

综合业务

业务

气象类

本科及以上

1

3

庆元县气象防灾减灾中心

县级

综合业务

业务

气象类

本科及以上

1

4

松阳县气象灾害防御中心

县级

综合业务

业务

气象类

本科及以上

1

5

景宁畲族自治县气象灾害防御中心

县级

综合业务

业务

气象类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1

6

景宁畲族自治县气象灾害防御中心

县级

综合业务

业务

气象类

本科及以上

1

7

永康市气象防灾减灾中心

县级

综合业务

业务

气象类

本科及以上

1

8

金华市金东区气象灾害防御中心

县级

综合业务

业务

气象类

本科及以上

1

小计

8

 

二、招聘对象条件

 

招聘对象应具有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政治立场坚定;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气象工作;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符的专业、学历及相应学位等条件。专业根据中国气象局人事司《气象部门人员招录专业目录(2024年版)》认定(附件1);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上述基本条件外,招聘对象还应分别符合下列条件:
 
(一)招聘对象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9年8月5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9年8月5日以后出生)。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招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3.在职人员报考招聘岗位时需征得现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同意,若是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还需征得当地组织人事部门书面同意。报名时需提交经上述部门盖章同意的《2024年浙江省气象部门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同意报考证明》(样式见附件3)。
 
(二)其他要求
 
1.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经历、服务期等年限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5日,“相关工作经历”以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或《工作经历证明》(附件4)等其它有效证明为准,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2.截至2024年8月5日,现役军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广播电视大学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考试的人员,在2024年8月5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可按社会人员报考。
 
4.截至2024年8月5日,未满服务期的定向培养生不能报考。
 
5.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从事该单位的人事、财务、纪检监察等岗位,也不得报考与单位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其他需要回避的情形按相应规定执行。
 
三、招聘流程
 
(一)公告
 
在浙江省气象局门户网站、部分高校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和投送纸质材料相结合的方式,网上报名的同时,必须投送纸质材料,否则视为报名无效。网上报名信息与纸质报名信息不一致的,以纸质报名信息为准。
 
纸质材料:报名表(样式见附件2,照片为近期1寸彩照1张)、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毕业证书复印件、学位证书复印件、在职人员还需提供《2024年浙江省气象部门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同意报考证明》(样式见附件3)复印件、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及其他岗位所需的佐证材料,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就业推荐表复印件(留学人员可暂提供证明国外(境外)学习情况的文书)和学习成绩单(须加盖毕业院校教务处公章)复印件。
 
网上报名:报名表电子版和纸质材料扫描件发邮箱(zjqxrsc@163.com)。
 
报名时,每人限报3个岗位志愿,以第1个岗位志愿为主。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8月12日(纸质报名材料以寄出时间为准),邮寄地址附后。
 
(三)资格初审
 
浙江省气象局将根据招录岗位设定的职位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查,应聘人员提交材料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无效证件或不如实填写有关信息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中,在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的条件与招聘条件不符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等,立即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
 
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直接面试的岗位,根据报名情况以及优先筛选条件(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学历层次、专业对口程度、求职动机、在校成绩等),一般按计划招聘岗位人数的3倍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时间初定2024年8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在浙江省气象局门户网站(http://zj.cma.gov.cn)公布。
 
(五)资格复审
 
浙江省气象局将根据招录岗位设定的职位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查,应聘人员提交材料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无效证件或不如实填写有关信息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面试前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中,在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的条件与招聘条件不符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等,立即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报考者面试成绩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综合素质、学业成绩、研究论文、社会实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
 
(七)确认拟录取名单及公示
 
在浙江省气象局网站向社会公示拟录取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根据公示结果,确定正式录用人员。
 
(八)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服务期不少于5年(含试用期)。
 
(九)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录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或调剂。被录用人员一般应在2024年7月底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或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十)注意事项
 
1.考生及时留意网上资格初审情况,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接受报名;考生报名经资格初审通过后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2.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由浙江省气象局参考《气象部门人员招录专业目录》(附件1)设置及审查认定。
 
3.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报考资格且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4.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5.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如因不可抗力需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6.报名人员提供的电话方式应为有效方式,请保持电话畅通。
 
四、招聘政策咨询
 
联系部门:浙江省气象局人事处
 
联系方式:
 
0578-2661611 施赵锐(1-6岗位)
 
0579-82119801何丽萍(7-8岗位)
 
0571-87060042王连慈
 
邮箱:zjqxrsc@163.com
 
五、招聘工作监督
 
浙江省气象局党组纪检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
 
0571-87076753
 
0571-87074192
 
六、邮寄地址
 
邮寄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河坊街旧仁和署38号浙江省气象局人事处
 
邮政编码:310002
 
七、附件
 
浙江省气象局
 
2024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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