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北宜昌市夷陵区教育系统引进人才17人公告

  
 
  为引进一批高素质师资,根据《宜昌市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暂行办法》(宜人社发〔2022〕16号)和《市委人才办 市人社局关于严肃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纪律的通知》(宜人办文〔2019〕2号)精神,结合夷陵区教育系统实际需求,现将宜昌市夷陵区2024年度教育系统引进急需紧缺成熟骨干人才公告如下:
 
  一、引进岗位及职数
 
  本次引进急需紧缺成熟骨干人才17名,涉及8个单位,12个岗位。各岗位招聘条件详见《宜昌市夷陵区2024年度教育系统引进急需紧缺成熟骨干人才岗位需求目录》(附件1)。
 
  二、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具体引进单位和岗位条件见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招聘考试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宜昌市内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引进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夷陵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10.gov.cn/)发布《宜昌市夷陵区2024年度教育系统引进急需紧缺成熟骨干人才公告》。
 
  (二)报名
 
  本次人才引进采取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方式。
 
  1.网络报名: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7月18日下午17:00,考生需下载《宜昌市夷陵区2024年度教育系统引进急需紧缺成熟骨干人才报名表》(附件2),填写相关信息后发至各用人单位邮箱进行网上报名。招聘单位同步对网络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及时告知考生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通过人员需按要求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确认。
 
  2.现场报名:考生需携带填报的《宜昌市夷陵区2024年度教育系统引进急需紧缺成熟骨干人才报名表》及资格审查资料,于2024年7月19日9:00-18:00到夷陵区教师发展中心(夷陵区财富广场财座五楼)现场报名。
 
  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为便于联系,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不得变更。
 
  (三)资格审查
 
  1.报名考生(包括网络报名考生)须于7月19日9:00-18:00到夷陵区教师发展中心(夷陵区财富广场财座五楼)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确认。审查通过的方可参加考试考核。
 
  2.现场资格审核需提交材料:
 
  (1)《宜昌市夷陵区2024年度教育系统引进急需紧缺成熟骨干人才报名表》原件一式二份,贴近期免冠1寸彩色登记照片,个人手写签名;
 
  (2)与《报名表》同版近期免冠1寸彩色登记照片1张,用于办理《面试通知书》;
 
  (3)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到同一页);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5)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6)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它相关证明材料等。
 
  3.用人单位严格按公告中明确的条件,对应聘考生的资格进行现场审查,合格者发放《面试通知书》。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负责,区人社局、区教育局对审核情况进行抽查。
 
  (四)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由夷陵区委人才办、夷陵区人社局负责统筹组织实施,考试方式原则上只进行面试。
 
  1.面试时间:以面试通知书时间为准。
 
  2.面试方式
 
  本次面试分学段集中组织面试,面试形式采取现场答题、无生上课等方式进行。面试实行百分制,考生面试成绩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余下平均分为最后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考生面试成绩当场宣布并签字确认。
 
  引进岗位职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须达到1:3的比例,报名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经审批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若引进岗位报名人数超过1:10(含1:10),用人单位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考核,并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各岗位引进人数原则上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满分100分,主要考察考生学科知识素养,笔试划定最低合格线为60分(含60分),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不与面试成绩合成总成绩。
 
  3.面试内容和成绩计算
 
  面试内容为无生上课和现场答题两部分,共10分钟。无生上课8分钟,内容来自夷陵区现用相应学段学科教材,考生提前30分钟备课,备课室为考生提供教材、笔、草稿纸,不提供电脑,考生不得携带任何资料进入备课室,也不得将教材带出备课室;现场答题2分钟,共一题,主要检测考生的逻辑思维、口头表达能力以及对职业的认同等综合素养,由主考官提问,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现场作答。
 
  面试最低合格线为80分,对达不到最低合格线的,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如面试成绩相同,有笔试成绩的,根据笔试分数从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由招聘单位组织成绩并列人员进行加试笔试,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只进行了面试,面试分数相同的,由招聘单位组织成绩并列人员进行加试笔试,笔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结果通过夷陵区人民政府网站对外发布。
 
  4.遇特殊情况需调整面试时间、地点的,于面试前电话通知,并在夷陵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通知公告。
 
  (五)签订就业协议
 
  依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签订就业协议。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体检对象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比例确定。考生面试成绩和体检名单及时在夷陵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体检工作由区委人才办统筹,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2.考察。考察工作由区委人才办统筹,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采取个别座谈、民主测评、实绩核查、查阅档案、征求意见等方式进行。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3.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单位研究后确定是否从参加该岗位考试考核人员中递补,可以递补也可以不递补。进行递补的,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且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之上的依次递补进行体检和考察,并及时公示。无正当理由拒绝提供和签订就业协议考生,视为放弃体检考察。
 
  4.体检、考察的时间和地点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七)审批与公示
 
  1.审批。考察结束后,由区教育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引进人员,经区委人才办研究审核后,报请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2.公示。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对拟引进人员名单在夷陵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单位研究报主管部门同意后,可从参加该岗位考核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也可以不递补。
 
  (八)聘用
 
  新聘用人员纳入正式财政拨款事业编制管理。经区人社局备案后,下发聘用通知书,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和程序为拟聘人员办理聘用等手续,并与新招聘的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明确岗位等级,并按所聘岗位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符合我市人才政策享受条件的,享受相关待遇。
 
  四、其他事项
 
  1.对违反人才引进招聘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本次人才引进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
 
  0717—7831485(区教师发展中心)
 
  0717—7201512(区人社局事管股)
 
  0717—7823609(区委人才办)
 
  监督电话:0717—7834212(区委组织部干监股)
 
 
 
  中共宜昌市夷陵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宜昌市夷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宜昌市夷陵区教育局
 
  2024年7月8日

2024年湖北宜昌市直部分事业单位招聘随军家属12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国家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和《宜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随军家属办法》(宜人社发〔2024〕3号)精神,结合宜昌市部分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及工作需要,拟组织宜昌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随军家属工作(含2023年至2024年度)。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本次招聘为宜昌三峡融媒体中心、市第二社会福利院、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管理中心、市商务发展促进中心、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市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市环境卫生管理处、三峡植物园管理处、市残疾人托养服务中心、市市直机关后勤保障中心、宜昌高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宜昌市毓秀路小学共12个事业单位岗位,共招聘12人,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范围
 
  公开招聘随军家属对象为经旅(团)级以上部队政治机关批准随军,且未经政府计划安置的纳入市直统筹安排的驻宜部队随军家属,以及军改期间由现役干部转改的纳入市直统筹安排的驻宜部队文职人员家属和其他符合安置条件的家属。
 
  三、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原则上应聘人员应具备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同时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报名及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4年9月10日(8:30—12:00);
 
  (二)报名地点:宜昌市西陵区桃花岭1号宜昌市征兵办(原桃花岭加油站)。
 
  (三)考生携带《宜昌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随军家属报名表》《军队干部基本情况表》(一式二份,见附件2、3)及相关资格审核资料(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结婚证、随军批复、学历证书、资质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报考人员的学历认证报告、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电子版)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初步审查由宜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会同军分区政治工作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
 
  (四)准考证发放:资格审查通过人员须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或通过邮箱发送,具体领取时间另行通知。请人代领准考证的,须凭报考人员身份证原件和领取人身份证原件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安排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为公共科目,公共科目包括重要时事、政治理论、法律法规、经济、管理、历史、科技和文学等。
 
  2.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
 
  4.笔试成绩:笔试总分100分。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45分,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5.开考比例。原则上按岗位计划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岗位表》规定的1:3面试入围比例开考。对特殊岗位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可适当降低比例,并通过官网公布调整情况。
 
  笔试成绩按规定在相关部门网站公示,军分区政治工作处通知各驻军部队在内部公示栏公示。
 
  (二)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按照笔试成绩40%与军人综合评定成绩30%之和从高分至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数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确定,对特殊岗位确实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可适当降低比例,并发布公告予以明确。面试人员名单按规定在相关部门网站公告,各驻军部队在内部公告。面试入围人员公告一经发布,因考生弃权等个人因素造成入围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不再递补,按实际参加考试人数开考。
 
  2.面试方案。面试方案由宜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制定,面试前5个工作日报送市人社局审定备案后组织实施。
 
  3.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重点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的方法计算,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宣布。
 
  4.发布面试公告。公告应包含考生必须知晓的事项。面试公告在面试实施5天前,按规定在相关部门网站公告,各驻军部队在内部公示栏公告。
 
  5.面试时间和地点,以面试公告为准。
 
  面试公告发布后,在距面试日5天内,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不再递补。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三)综合成绩计算。由宜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会同宜昌军分区政治工作处负责综合成绩计算并排序,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军人综合评定成绩占30%的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若遇综合成绩相同,则按考生笔试成绩40%与军人综合成绩30%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若成绩仍相同则组织加试,按考生加试成绩从高到低分排序确定。考生综合成绩及排名情况按规定在相关部门网站公示,各驻军部队在内部公示栏公示并告知本人。
 
  六、体检与考核
 
  (一)体检。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按报考岗位考试评定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按规定在相关部门网站公告,各驻军部队在内部公示栏公告。体检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部门行业对岗位体检标准有明确要求的,按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若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则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考核。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按照招聘资格条件,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若考核对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则从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考试评定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并按招聘的规定程序办理。
 
  体检、考核时间地点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七、公示和聘用管理
 
  (一)经考试评定、体检、考核的拟聘随军家属,按规定在相关部门网站公示,各驻军部队按要求在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应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可向军分区政治工作处、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和人社部门实名进行反映。军分区政治工作处会同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人社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做出是否聘用的决定,并将核查结果反馈给反映情况者。
 
  (二)公示期结束无异议的拟聘随军家属,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拟聘报告,人社部门下达《聘用通知书》,用人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
 
  (三)新聘随军家属有关待遇、合同签订等事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八、其它要求
 
  (一)应聘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本公告由宜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会同宜昌军分区政治工作处、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17-6397595
 
  监督电话:0717-6397116
 
  附件:1-3
 
  1.《2024年宜昌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随军家属岗位表》
 
  2.宜昌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随军家属报名表
 
  3.军队干部基本情况表
 
  宜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宜昌军分区政治工作处
 
  2024年8月28日

2024年湖北宜昌市直部分事业单位招聘随军家属12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国家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和《宜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随军家属办法》(宜人社发〔2024〕3号)精神,结合宜昌市部分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及工作需要,拟组织宜昌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随军家属工作(含2023年至2024年度)。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本次招聘为宜昌三峡融媒体中心、市第二社会福利院、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管理中心、市商务发展促进中心、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市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市环境卫生管理处、三峡植物园管理处、市残疾人托养服务中心、市市直机关后勤保障中心、宜昌高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宜昌市毓秀路小学共12个事业单位岗位,共招聘12人,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范围
 
  公开招聘随军家属对象为经旅(团)级以上部队政治机关批准随军,且未经政府计划安置的纳入市直统筹安排的驻宜部队随军家属,以及军改期间由现役干部转改的纳入市直统筹安排的驻宜部队文职人员家属和其他符合安置条件的家属。
 
  三、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原则上应聘人员应具备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同时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报名及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4年9月10日(8:30—12:00);
 
  (二)报名地点:宜昌市西陵区桃花岭1号宜昌市征兵办(原桃花岭加油站)。
 
  (三)考生携带《宜昌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随军家属报名表》《军队干部基本情况表》(一式二份,见附件2、3)及相关资格审核资料(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结婚证、随军批复、学历证书、资质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报考人员的学历认证报告、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电子版)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初步审查由宜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会同军分区政治工作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
 
  (四)准考证发放:资格审查通过人员须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或通过邮箱发送,具体领取时间另行通知。请人代领准考证的,须凭报考人员身份证原件和领取人身份证原件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安排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为公共科目,公共科目包括重要时事、政治理论、法律法规、经济、管理、历史、科技和文学等。
 
  2.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
 
  4.笔试成绩:笔试总分100分。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45分,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5.开考比例。原则上按岗位计划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岗位表》规定的1:3面试入围比例开考。对特殊岗位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可适当降低比例,并通过官网公布调整情况。
 
  笔试成绩按规定在相关部门网站公示,军分区政治工作处通知各驻军部队在内部公示栏公示。
 
  (二)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按照笔试成绩40%与军人综合评定成绩30%之和从高分至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数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确定,对特殊岗位确实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可适当降低比例,并发布公告予以明确。面试人员名单按规定在相关部门网站公告,各驻军部队在内部公告。面试入围人员公告一经发布,因考生弃权等个人因素造成入围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不再递补,按实际参加考试人数开考。
 
  2.面试方案。面试方案由宜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制定,面试前5个工作日报送市人社局审定备案后组织实施。
 
  3.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重点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的方法计算,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宣布。
 
  4.发布面试公告。公告应包含考生必须知晓的事项。面试公告在面试实施5天前,按规定在相关部门网站公告,各驻军部队在内部公示栏公告。
 
  5.面试时间和地点,以面试公告为准。
 
  面试公告发布后,在距面试日5天内,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不再递补。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三)综合成绩计算。由宜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会同宜昌军分区政治工作处负责综合成绩计算并排序,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军人综合评定成绩占30%的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若遇综合成绩相同,则按考生笔试成绩40%与军人综合成绩30%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若成绩仍相同则组织加试,按考生加试成绩从高到低分排序确定。考生综合成绩及排名情况按规定在相关部门网站公示,各驻军部队在内部公示栏公示并告知本人。
 
  六、体检与考核
 
  (一)体检。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按报考岗位考试评定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按规定在相关部门网站公告,各驻军部队在内部公示栏公告。体检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部门行业对岗位体检标准有明确要求的,按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若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则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考核。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按照招聘资格条件,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若考核对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则从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考试评定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并按招聘的规定程序办理。
 
  体检、考核时间地点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七、公示和聘用管理
 
  (一)经考试评定、体检、考核的拟聘随军家属,按规定在相关部门网站公示,各驻军部队按要求在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应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可向军分区政治工作处、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和人社部门实名进行反映。军分区政治工作处会同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人社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做出是否聘用的决定,并将核查结果反馈给反映情况者。
 
  (二)公示期结束无异议的拟聘随军家属,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拟聘报告,人社部门下达《聘用通知书》,用人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
 
  (三)新聘随军家属有关待遇、合同签订等事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八、其它要求
 
  (一)应聘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本公告由宜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会同宜昌军分区政治工作处、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17-6397595
 
  监督电话:0717-6397116
 
  附件:1-3
 
  1.《2024年宜昌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随军家属岗位表》
 
  2.宜昌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随军家属报名表
 
  3.军队干部基本情况表
 
  宜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宜昌军分区政治工作处
 
  2024年8月28日


2024年湖北宜昌市直部分事业单位招聘随军家属12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国家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和《宜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随军家属办法》(宜人社发〔2024〕3号)精神,结合宜昌市部分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及工作需要,拟组织宜昌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随军家属工作(含2023年至2024年度)。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本次招聘为宜昌三峡融媒体中心、市第二社会福利院、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管理中心、市商务发展促进中心、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市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市环境卫生管理处、三峡植物园管理处、市残疾人托养服务中心、市市直机关后勤保障中心、宜昌高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宜昌市毓秀路小学共12个事业单位岗位,共招聘12人,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范围
 
  公开招聘随军家属对象为经旅(团)级以上部队政治机关批准随军,且未经政府计划安置的纳入市直统筹安排的驻宜部队随军家属,以及军改期间由现役干部转改的纳入市直统筹安排的驻宜部队文职人员家属和其他符合安置条件的家属。
 
  三、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原则上应聘人员应具备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同时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报名及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4年9月10日(8:30—12:00);
 
  (二)报名地点:宜昌市西陵区桃花岭1号宜昌市征兵办(原桃花岭加油站)。
 
  (三)考生携带《宜昌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随军家属报名表》《军队干部基本情况表》(一式二份,见附件2、3)及相关资格审核资料(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结婚证、随军批复、学历证书、资质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报考人员的学历认证报告、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电子版)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初步审查由宜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会同军分区政治工作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
 
  (四)准考证发放:资格审查通过人员须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或通过邮箱发送,具体领取时间另行通知。请人代领准考证的,须凭报考人员身份证原件和领取人身份证原件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安排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为公共科目,公共科目包括重要时事、政治理论、法律法规、经济、管理、历史、科技和文学等。
 
  2.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
 
  4.笔试成绩:笔试总分100分。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45分,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5.开考比例。原则上按岗位计划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岗位表》规定的1:3面试入围比例开考。对特殊岗位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可适当降低比例,并通过官网公布调整情况。
 
  笔试成绩按规定在相关部门网站公示,军分区政治工作处通知各驻军部队在内部公示栏公示。
 
  (二)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按照笔试成绩40%与军人综合评定成绩30%之和从高分至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数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确定,对特殊岗位确实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可适当降低比例,并发布公告予以明确。面试人员名单按规定在相关部门网站公告,各驻军部队在内部公告。面试入围人员公告一经发布,因考生弃权等个人因素造成入围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不再递补,按实际参加考试人数开考。
 
  2.面试方案。面试方案由宜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制定,面试前5个工作日报送市人社局审定备案后组织实施。
 
  3.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重点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的方法计算,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宣布。
 
  4.发布面试公告。公告应包含考生必须知晓的事项。面试公告在面试实施5天前,按规定在相关部门网站公告,各驻军部队在内部公示栏公告。
 
  5.面试时间和地点,以面试公告为准。
 
  面试公告发布后,在距面试日5天内,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不再递补。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三)综合成绩计算。由宜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会同宜昌军分区政治工作处负责综合成绩计算并排序,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军人综合评定成绩占30%的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若遇综合成绩相同,则按考生笔试成绩40%与军人综合成绩30%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若成绩仍相同则组织加试,按考生加试成绩从高到低分排序确定。考生综合成绩及排名情况按规定在相关部门网站公示,各驻军部队在内部公示栏公示并告知本人。
 
  六、体检与考核
 
  (一)体检。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按报考岗位考试评定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按规定在相关部门网站公告,各驻军部队在内部公示栏公告。体检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部门行业对岗位体检标准有明确要求的,按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若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则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考核。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按照招聘资格条件,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若考核对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则从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考试评定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并按招聘的规定程序办理。
 
  体检、考核时间地点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七、公示和聘用管理
 
  (一)经考试评定、体检、考核的拟聘随军家属,按规定在相关部门网站公示,各驻军部队按要求在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应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可向军分区政治工作处、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和人社部门实名进行反映。军分区政治工作处会同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人社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做出是否聘用的决定,并将核查结果反馈给反映情况者。
 
  (二)公示期结束无异议的拟聘随军家属,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拟聘报告,人社部门下达《聘用通知书》,用人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
 
  (三)新聘随军家属有关待遇、合同签订等事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八、其它要求
 
  (一)应聘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本公告由宜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会同宜昌军分区政治工作处、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17-6397595
 
  监督电话:0717-6397116
 
  附件:1-3
 
  1.《2024年宜昌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随军家属岗位表》
 
  2.宜昌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随军家属报名表
 
  3.军队干部基本情况表
 
  宜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宜昌军分区政治工作处
 
  2024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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