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北襄阳市南漳县选聘城区学校教师45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南漳县教职工管理办法》(南教发〔2023〕12号)精神,参照《湖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细则》,为解决城区学校教师紧缺问题,促进城乡教师资源优化配置,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县公开选聘城区教师。公告如下:
 
  一、选聘人数及岗位
 
  此次面向全县公开选聘城区教师45人,其中初中教师18人、小学教师22人、幼儿园教师3人、高中教师2人;具体学校学科岗位如下(岗位表见附件1):
 
  (一)南漳县实验中学学科岗位6个,其中初中语文2个,初中数学2个,初中英语2个。
 
  (二)南漳县徐庶学校学科岗位25个,其中初中语文4个,初中数学4个,初中英语4个,小学语文5个,小学数学4个,小学英语4个。
 
  (三)城关镇金庙初级中学学科岗位3个,其中小学语文1个,小学数学1个,小学英语1个。
 
  (四)南漳县卞和小学学科岗位6个,其中小学语文2个,小学数学2个,小学英语2个。
 
  (五)城区幼儿园岗位3个,录用后统一调配到相关幼儿园。
 
  (六)县第一中学语文学科岗位2个。
 
  二、选聘人员范围
 
  城区义务教育学校选聘人员范围:城区学校以外的其他义务教育学校在编在岗教师。
 
  城区幼儿园选聘人员范围:城区幼儿园以外的其他镇(区)幼儿园在编在岗教师。
 
  县第一中学选聘人员范围:县第二中学、县高级中学、县职业教育中心在编在岗的语文教师。
 
  三、报考条件
 
  (一)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报考条件
 
  1.遵纪守法,师德高尚,身体健康。
 
  2.在镇(区)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现单位工作满5年(2019年9月1日前在现单位工作)。
 
  3.年龄男55周岁及以下(1969年9月1日以后出生),女50周岁及以下(1974年9月1日以后出生)。
 
  4.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教学业绩优秀。
 
  5.报考初中学科须编制在义务教育学段,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教师资格证种类为初中及以上学段;报考小学学科须编制在义务教育学段,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教师资格证种类为小学及以上学段;报考幼儿园岗位须编制在幼儿园,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教师资格证种类为幼儿园及以上学段。
 
  (二)县第一中学报考条件
 
  1.遵纪守法,师德高尚,身体健康。
 
  2.在高中或中职学校现单位工作满5年(2019年9月1日前在现单位工作),从事语文学科教学三年及以上。
 
  3.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9年9月1日以后出生)。
 
  4.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教学业绩优秀。
 
  5.报考县第一中学须编制在高中或中职学段,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师范类专业,学士及以上学位,教师资格证种类为高中学段语文学科。
 
  (三)有下列情形者不得报考
 
  1.受党纪、政务处分期未满或正在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近5年内在三大顽疾治理和群腐专项治理工作中因违反教师职业道德受到组织处理的。
 
  3.有其他规定不得报考情形的。
 
  四、选聘方式
 
  本次选聘采取一张试卷考试,体检合格,分学校分学科设岗,按成绩高低顺序录用。委托第三方机构出题、考试、阅卷,笔试内容以岗位需要的基础知识和教育教学综合知识为主,满分150分;指定二甲或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
 
  五、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南漳县2024年公开选聘城区学校教师实施方案》报县委、县政府同意后,对外发布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选聘考试的报名、缴费和打印准考证均通过南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报名系统进行(https://pxks.hbnz.gov.cn/)。
 
  2.报名时间
 
  报名起止时间为2024年8月7日14∶30至2024年8月11日17∶00。报名窗口于2024年8月11日17∶00准时关闭,届时审核未通过的报考人员,将无法修改、提交个人报名资料和信息。请尽量将报名和上传资料等操作提前,不要在临近窗口关闭时操作,避免报名失败。
 
  3.缴费时间
 
  缴费确认起止时间为2024年8月7日14∶30至2024年8月12日12∶00。资格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直接在报名系统缴纳50元考试费用,缴费确认成功即报名成功,未按期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4.报名要求
 
  ①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选聘公告,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限制现任教学科),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网上报名有关操作详见《南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报名指南》(附件2)。报考不设开考比例,根据学校学科岗位按分数高低顺序录用,录满为止。报名参加本次选聘未被录用的人员,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调动。
 
  ②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如果出现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网报岗位与资格审核表填报岗位不一致、填写信息错误、所需资料照片上传不全等情形的,资格审核将不能通过,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③报考人员在网上申请后,系统会自动生成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审核是否通过的重要依据,请注意保存。因填报信息不完整、照片未上传等原因导致没有通过审核的,可以通过报名序号和身份证号在报名时限内再次登录系统重新填报相关信息后再提交。
 
  ④报考人员须在网报时上传以下资料照片: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本人学历证书;本人教师资格证;《南漳县2024年公开选聘城区教师资格审核表》(附件3);近期小二寸彩色免冠电子登记照片。
 
  5.报名咨询。报考条件、岗位等事宜咨询南漳县教育局政工人事股(电话:0710-5233407)。
 
  (三)资格审核
 
  1.资格审核由各镇(区)中心学校和县第一中学审核把关,全权负责。资格审核贯穿于公开选聘工作的全过程,审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人员五年的选聘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报考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由本人持《南漳县2024年公开选聘城区教师资格审核表》(附件3,需填写电子表并手写签名)及相关材料到各镇(区)中心学校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表须本人编制所在学校签署明确“同意报考”意见,签名并加盖公章,审核合格后由各镇(区)中心学校签署明确“审核合格”意见,签名并加盖公章。报考县第一中学由本人持《南漳县2024年公开选聘城区教师资格审核表》(附件3,需填写电子表并手写签名)及相关材料到县第一中学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表须本人编制所在学校签署明确“同意报考”意见,签名并加盖公章,审核合格后由县第一中学签署明确“审核合格”意见,签名并加盖公章。
 
  3.资格审核时间为2024年8月7日14:30至8月11日18:00。网报信息审核确认后不能再修改,资格审核结果可在报名系统查询。
 
  (四)笔试
 
  笔试委托第三方机构出题、考试、阅卷,笔试内容以岗位需要的基础知识和教育教学综合知识为主,满分150分,笔试时间、地点、成绩对外公告。
 
  (五)体检
 
  按照选聘学校学科与笔试相应学校学科成绩1:1的比例进行体检,笔试成绩相同的以教龄时间长者优先;笔试成绩和教龄时间相同的以年龄大者优先。体检不合格的按照相应学校学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本次体检参照公务员招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直接向体检方交付。体检后需复检的,复检的有关要求与体检相同。选聘单位或受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示
 
  根据学校学科笔试成绩和体检结果确定拟选聘人员名单并对外公示。拟选聘人员在公示期间被发现并查实不符合选聘条件或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取消选聘资格。空余名额按照相应学校学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七)调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聘的,县教育局将拟选聘人员报县委、县政府审批同意后,按程序报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办理编制、调动手续。
 
 
 
 
  南漳县教育局
 
  南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7日

2024年湖北襄阳市中医医院(襄阳市中医药研究所)招聘16人公告

  
 
  根据医院实际工作的需要,现面向社会及高校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有良好的品行,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
 
  4、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年龄条件和身体条件;
 
  5、取得国家承认的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
 
  6、具有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7、服从医院安排。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
 
  4、现役军人;
 
  5、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相应岗位招满即止。
 
  2、报名方式:
 
  (1)网络报名:扫描报名二维码进行填写报名。
 

 
  或点击链接进行填写报名:https://f.wps.cn/g/nJDy7JJb/
 
  (2)现场报名:携带报名所需资料到我单位组织人事科报名(地址:襄阳市樊城区长征路襄阳市中医院至远楼四楼组织人事科)。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必须持第二代身份证报名。
 
  2、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3、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1日(如:要求35周岁及以下,即指“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以此类推)。
 
  4、资格审查及考核通知。医院筛选后将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组织招聘面试。时间另定。
 
  三、招聘办法
 
  (一)考核方式。采取面试或笔、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择优聘用。
 
  (二)考察、体检。根据考核结果,依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考察、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人员。考察由我单位负责组织,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审核人事档案,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由我单位统一组织。出现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者考生自愿放弃情形的,依据此次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我院在本单位网站向社会公示招聘结果,公示期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被发现并查证核实有违反考试考察纪律和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招聘资格。
 
  (四)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0710-3441694(组织人事科)
 
 
 
  襄阳市中医医院(襄阳市中医药研究所)
 
  2024年9月3日

2024年湖北襄阳市中心医院引进急需专业技术人才80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精神,襄阳市中心医院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专业技术人才80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及条件
 
  (一)襄阳市中心医院拟公开引进专业技术人才80名。岗位条件详情见《襄阳市中心医院2024年度公开引进急需专业技术人才岗位计划一览表》。在高层次人才招聘工作结束前,如有岗位计划数未使用完,医院可将剩余的计划数调配给其他岗位使用。
 
  (二)基本条件
 
  1.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有良好的品行,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
 
  4.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年龄条件和身体条件;
 
  5.取得国家承认的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
 
  6.具有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襄阳市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 (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年龄要求:硕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及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4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1日(如:“35周岁及以下”即指“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引进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并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的紧缺人才,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 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1.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4年9月11日,报名人员通过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报名,同时上传个人简历及相关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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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人员也可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现场报名,也可直接到我单位组织人事处报名。地址:襄阳市东津新区鹿门大道5号襄阳市中心医院东津院区组织人事处,联系电话:0710-3511271。
 
  2.报名人员到招聘院校现场报名。已经预报名过的,可以不再重复报名。
 
  (二) 报名办法
 
  报名人员办理报名手续时,需填写《襄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并提交有关材料原件。包括:身份证、学生证、就业协议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历学位证书(2023年毕业生提供学业成绩证明材料)等证件原件 (留存相关资料复印件),并同步完成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经资格审核合格和初步筛选后,择优列入面试考核对象。
 
  三、考试办法
 
  考试办法为面试,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或岗位考核方式,也可两种方式一并进行考核。用百分制计分办法产生招聘人选。面试成绩合格线划定为80分。
 
  四、考察、体检、拟聘人员确定、聘用管理
 
  (一) 考察、体检。根据面试或考核结果成绩,确定考察和体检对象。考察由我单位负责组织,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审核人事档案,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由我单位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二)办理备案手续。我单位将就业协议书、面试、考核过程中原始材料报市卫健委、市人社局审核备案。
 
  (三)拟聘用人员确定及公示。办理备案手续后,招聘单位在本单位、市卫健委、市人社局网站向社会公示招聘结果(包括姓名、学校、专业),公示期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被发现并查证核实有违反考试考察纪律和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出现取消聘用资格或者考生自愿放弃情形的,不再递补。
 
  (四)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单位按照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与新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五、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0710-3511271组织人事处
 
  监督电话:0710-3511407纪检监察办公室
 
 
 

2024年湖北襄阳市中心医院引进急需专业技术人才80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精神,襄阳市中心医院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专业技术人才80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及条件
 
  (一)襄阳市中心医院拟公开引进专业技术人才80名。岗位条件详情见《襄阳市中心医院2024年度公开引进急需专业技术人才岗位计划一览表》。在高层次人才招聘工作结束前,如有岗位计划数未使用完,医院可将剩余的计划数调配给其他岗位使用。
 
  (二)基本条件
 
  1.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有良好的品行,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
 
  4.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年龄条件和身体条件;
 
  5.取得国家承认的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
 
  6.具有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襄阳市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 (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年龄要求:硕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及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4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1日(如:“35周岁及以下”即指“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引进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并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的紧缺人才,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 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1.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4年9月11日,报名人员通过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报名,同时上传个人简历及相关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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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人员也可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现场报名,也可直接到我单位组织人事处报名。地址:襄阳市东津新区鹿门大道5号襄阳市中心医院东津院区组织人事处,联系电话:0710-3511271。
 
  2.报名人员到招聘院校现场报名。已经预报名过的,可以不再重复报名。
 
  (二) 报名办法
 
  报名人员办理报名手续时,需填写《襄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并提交有关材料原件。包括:身份证、学生证、就业协议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历学位证书(2023年毕业生提供学业成绩证明材料)等证件原件 (留存相关资料复印件),并同步完成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经资格审核合格和初步筛选后,择优列入面试考核对象。
 
  三、考试办法
 
  考试办法为面试,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或岗位考核方式,也可两种方式一并进行考核。用百分制计分办法产生招聘人选。面试成绩合格线划定为80分。
 
  四、考察、体检、拟聘人员确定、聘用管理
 
  (一) 考察、体检。根据面试或考核结果成绩,确定考察和体检对象。考察由我单位负责组织,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审核人事档案,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由我单位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二)办理备案手续。我单位将就业协议书、面试、考核过程中原始材料报市卫健委、市人社局审核备案。
 
  (三)拟聘用人员确定及公示。办理备案手续后,招聘单位在本单位、市卫健委、市人社局网站向社会公示招聘结果(包括姓名、学校、专业),公示期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被发现并查证核实有违反考试考察纪律和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出现取消聘用资格或者考生自愿放弃情形的,不再递补。
 
  (四)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单位按照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与新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五、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0710-3511271组织人事处
 
  监督电话:0710-3511407纪检监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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