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广西玉林市玉州区招聘中小学_幼儿园教师220人公告

  
 
  为适应玉州区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充实玉州区教育系统教师队伍,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文件精神,经区委区政府批准,2024年玉州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20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学科岗位及人数
 
  使用事业编制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202名,其中初中教师18名、小学教师179名、幼儿园教师5名。
 
  具体岗位及人数详见《2024年玉州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
 
  2.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德端正,愿意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遵守学校的纪律。
 
  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其他条件
 
  1.年龄、户籍、学历、专业、教师资格证、职称资格证、教学经历等具体要求详见《2024年玉州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2.岗位序号1-26的岗位,在编人员(含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和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不得报考。
 
  3.岗位序号27-33的岗位,具有中小学二级教师及以上职称、2年及以上教育教学经历,且符合《2024年玉州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中的相关条件者均可报考。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罚未到期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中提及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玉州区在编人员(含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和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不得报考。
 
  9.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服务年限、工作年限、处罚期限以及户籍、现役、辞退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4年8月14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计。
 
  三、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2024年8月14日—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逾期不接受报名。
 
  (二)报名地点:玉林市玉州区教育局五楼会议室(玉林市沿江南路1号)
 
  (三)报名方式: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同步进行,逾期不再受理。凡符合本公告招聘条件的报考者,经现场审核合格,当面告知报考人员审核结果。
 
  (四)报考者必须如实填写个人的报考信息,并对报考信息的真实性承担责任,如报考者填报的信息不全、错误或与实际情况不符的,由此所产生的后果与责任由报考者自负。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的有关规定处理。
 
  (五)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请应聘人员将原件及复印件分别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供审核人员审核,审核无误后原件当场退还,收复印件。)
 
  1.报名表。在广西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yulin.gov.cn/)下载《2024年玉州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表》(粘贴本人近期标准1寸蓝底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提前如实填好个人相关信息并用A4纸打印一式一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
 
  3.学历毕业证、学位证。
 
  4.教师资格证。
 
  5.职称资格证(仅岗位序号27-33的报考人员须提供)。
 
  6.教学经历证明(仅限有教学经历要求的岗位提供)。
 
  在玉州区公办学校任教的人员由任教学校出具证明;在其他县(市、区)公办学校任教的人员由任教学校出具证明及劳动协议书(或合同);在民办学校任教的由任教学校出具证明及劳动协议书(或合同)。教学经历造假的,除了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外,五年内不得参加玉州区教育系统招聘,培训机构的教学经历不予确认。
 
  (六)报名程序:
 
  1.找到自己报考岗位的工作组。
 
  2.在报名现场将报名须交的材料交给工作组人员审核。
 
  3.工作组人员审核合格后,报考人员在《应聘人员登记表》上填写相关信息。
 
  4.扫描报名二维码(见现场)登录报名小程序填写《2024年玉州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表》,按提示规范填写,并于8月15日18:00前提交方算报名成功。
 
  5.扫描招聘钉钉群二维码(见现场)加入“2024年玉州区公开招聘教师钉钉群”(报考者须提前在手机上安装好“钉钉”聊天应用程序,相关应用程序可在手机“应用市场”上下载)。
 
  (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最多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考人员应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其本人承担。
 
  3.报考前应认真核对所学专业是否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如所学专业与岗位专业要求不完全相同,应先咨询招聘单位后再报名。
 
  4.报考人员在填写报名登记表时应先查看填表说明,请规范填写报名表。
 
  5.报考人员在整个招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及时联系招聘单位变更联系电话,以免错失聘用机会。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开考比例
 
  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达到1:3的方可开考。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减少招聘计划数至能达到规定的开考比例。经减少招聘计划数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原则上不予开考。确实急需在当年补充人员的紧缺专业岗位,须
 
  报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方可开考。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1.笔试考试主要内容:教育学与教学法、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满分分值为100分。
 
  2.笔试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8月19日(星期一)10:00——11:00,考试时间如有变动,将在招聘钉钉群发布通知,报考人员务必关注招聘钉钉群的信息。
 
  地点:玉林市玉州区第八初级中学
 
  3.笔试要求:考试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凭身份证参加考试;考试开始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生应自备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考试用具。
 
  4.笔试成绩公布:8月21日前可在“2024年玉州区公开招聘教师钉钉群”查询笔试成绩与排名。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
 
  笔试结束后,根据岗位招聘计划人数,按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招聘岗位参加笔试人数不达1:3比例时,按实有参加笔试人员进行面试。
 
  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2024年玉州区公开招聘教师钉钉群”进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2.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24年8月23日(星期五),具体时间以面试公告为准。
 
  面试地点:玉林市玉州区第八初级中学
 
  (四)面试方式:
 
  1.初中、小学岗位
 
  采用试讲(试讲时间7分钟,备课时间14分钟)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面试对象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现场应变能力及仪态仪表、教学基本素养和基本技能等。使用教材版本不限,题目由玉州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委托有关专家按入闱方式封闭命制,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2.幼儿园教师岗位
 
  采取“试讲 + 才艺展示”的形式进行,时间为7分钟,满分为100分。(试讲时间4分钟+才艺展示3分钟,备课时间14分钟)
 
  (1)试讲主要考察考生在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专业教学技能、现场应变能力及仪态仪表等几个方面。满分60分。使用教材版本不限,题目由玉州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委托有关专家按入闱方式封闭命制,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2)才艺展示项目为弹、唱、跳、画,考生自行选择其中2项进行展示,才艺展示内容自备,器材自备。满分40分。
 
  (五)面试合格分数线及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因考生放弃面试资格等原因造成计划招聘学科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1:3)
 
  的按以下方法设定面试合格分数,否则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1.计划招聘学科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1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方为合格。
 
  2.如计划招聘学科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2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以上方为合格。
 
  面试结束后,当天在玉州区第八初级中学校门口公告栏张贴公布面试成绩,同时在“2024年玉州区公开招聘教师钉钉群”进行公布。
 
  (六)考试总成绩及同分处理办法
 
  面试成绩为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按以下优先次序确定:①笔试成绩高者;②学历高者;③师范类专业者;④专业对口者;⑤教师资格专业对口、学段高者;⑥中共党员;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分数;⑧英语水平等级高者。如还不能取舍,同分者增加补充考试,补充考试的内容、方式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确定并组织实施,择优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五、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1.进入体检人员的确定
 
  根据招聘单位计划招聘的岗位人数,依据最终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2.体检标准及依据
 
  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体检经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
 
  对《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玉州区教育局负责。招聘单位根据应聘者的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时必须进行报考资格复审。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习和工作表现、志愿服务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形成书面材料。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齐、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而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以及经有关部门确认存在失信、涉毒吸毒和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不得确定为聘用人选。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不能确定为聘用人选。空缺岗位可按考生面试合格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电话通知递补人员,不再发布递补公告。
 
  六、公示和审批
 
  经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后,在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
 
  公示结果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且准入查询通过的,报玉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聘用及待遇
 
  通过审批后,由玉州区人社局下发同意聘用文件,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依法签订岗位聘用合同,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用人单位凭玉州区人社局的聘用文件到玉州区委编办办理入编手续,执行国家、自治区规定的教师工资福利待遇。
 
  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其他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约定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后的管理,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八、诚信档案管理
 
  应聘人员在报名过程中有下列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取消其
 
  本次应聘资格: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报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
 
  (三)其他应当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的违纪违规行为。
 
  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违反相关规定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九、招聘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招聘考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监督。对招聘考试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
 
  0775—2294166(区纪委监委派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十、特别声明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开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考试辅导班和发行销售的各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参考书(资料)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机构无关。
 
  咨询电话:
 
  玉州区教育局人事股0775-2809060
 
 
 
 
  玉林市玉州区教育局
 
  2024年8月7日

2024年广西玉林市陆川县公安局招聘辅警42人公告

  2024年陆川县公安局第二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为加强我县公安队伍建设,根据上级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有关规定,陆川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陆川县公安局共设23个辅警岗位,拟招聘42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详见《2024年陆川县公安局第二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
 
  玉林市(户籍地或居住地在玉林市范围内均可)。
 
  三、应聘辅警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8月28日至2006年8月28日出生),报考边远且存在招录困难的单位或者特殊岗位需要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可放宽至40周岁(1984年8月28日出生)以下,具体年龄要求以职位计划表(附件1)为准。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六)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具体文化程度要求以职位计划表(附件1)为准。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
 
  (一)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二)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三)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四)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五)曾因吸毒、嫖娼、赌博、盗窃、酒驾等受到处罚的;
 
  (六)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七)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八)曾被用人单位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及解除劳动合同的;
 
  (九)曾从事过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或被劝退、被认为不适合警务辅助工作的;
 
  (十)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或者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十一)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一律通过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网上、电话、传真等其他方式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一)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29日至30日、9月2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2、报名地址:陆川县公安局法制大队 (进入陆川县公安局大门往左侧一楼)
 
  3、报名材料:
 
  ①本人携带二代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学信网学历证明)、户口簿(户主及本人页,非玉林户口需提供居住证)、驾驶证、退伍证等其他能证明符合优先条件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近期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张。自行在“八桂警事”微信公众号打印本人“无犯罪证明”一份,到报名点现场报名。
 
  ②自行在“陆川公安”微信公众号上下载《陆川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并如实填写,如发现弄虚作假的,不如实填报个人信息的,一律取消报考资格,已经聘用的一律予以解聘。
 
  4、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现场发放《准考证》。
 
  (二)考试:
 
  我局按照招聘程序组织人员进行考试,考生按照相关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1、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考试形式采取笔考方式进行。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参加,笔试内容包含时事政治、法律法规、公安基础知识等相关知识,不设最低合格线,满分100分,请考生根据笔试内容范围进行复习,不再提供题库。
 
  2、体能测试
 
  (一)体能测试项目:
 
  男子测试项目:1000米跑、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
 
  女子测试项目:800米跑、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
 
  (二)体能测试标准:
 
  体能测试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及实施规则》(见附件3)。三个项目均达标方为视体能测试合格,有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形式开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岗位认知程度以及心理素质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5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情况的,同时进入面试;面试人数达不到1:5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面试成绩须达60分方可进入下一个环节。面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总成绩计算和运用:
 
  1、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录取,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人选,面试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人选。
 
  2、本次考试设置候录库,只有面试合格的考生才有资格进入后候录库,候录库的考生考试总成绩在一年内有效。当招聘单位没有再次组织招聘且用人单位出现岗位空缺时,经陆川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从候录库同一岗位考生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替补(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人选)。
 
  七、体检、心理健康测试和考察政审:
 
  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进入体检、心理健康测试和考察政审人选。
 
  (一)体检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心理健康测试和考察政审
 
  由陆川县公安局开展对考生心理健康测试和政治考察(有无犯罪记录、是否加入和参与邪教组织及活动、个人征信、个人是否有精神病史)。
 
  体检、政治考察、心理健康不合格的不予录用,缺额根据考生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公示:
 
  经过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心理健康测试及考察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并通过“陆川公安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九、审批和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县公安局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聘用手续。由县公安局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合同期满后将根据聘用人员的表现续签或终止聘用合同)。受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对逾期不报到或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不履行合同或违反管理规定的,予以解聘。
 
  十、聘用警务辅助人员待遇:
 
  (一)聘用警务辅助人员属非人民警察身份性质、非在编的聘用人员。
 
  (二)被聘用警务辅助人员工资自试用上岗之日起享受陆川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工资待遇,每月工资待遇为3150元(含单位和个人部分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三)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发放年度绩效奖金。
 
  (四)被聘用为警务辅助人员的参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带薪休假、年度体检等福利待遇。
 
  报名咨询电话:0775-7232560(陆川县公安局政工室)
 
 
 
 
  陆川县公安局
 
  2024年8月26日

2024年广西玉林市玉州区赴南京招聘急需紧缺人才14人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 2024年广西重点领域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招聘活动岗位征集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区组织部分事业单位参加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南京联合举办的2024年广西重点领域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招聘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活动举办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24年9月22日(星期日)14:00-17:00;
 
  (二)地点:南京大学(仙林校区,方肇周体育馆);
 
  (三)活动名称:2024年广西重点领域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招聘会(南京站)。
 
  二、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与职业道德;
 
  (二)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主要面向全国(含港澳台地区)公开招聘;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9月12日至2006年9月12日),具有中级职称的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3年9月12日至2006年9月12日);
 
  (六)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岗位资格条件,详见《2024年玉州区赴南京招聘急需紧缺人才计划表》(附件1)。专业名称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附件2)。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罚未到期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
 
  6.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玉林市〔含县(市、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纳入岗位总量管理人员);
 
  9.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处罚期限以及现役、辞聘、辞退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4年9月1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签约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25年7月31日前获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或其他资格证书),对具有国(境)外学历人员,需按相关程序进行认证。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分为网上报名和活动现场报名。如同一岗位仅有1名博士研究生报考,并符合报考条件的,直接考核签约;如同一岗位既有博士研究生报考又有硕士研究生报考,符合报考条件的人选一起进入面试,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签约人选。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9月12日8:00—2024年9月19日18:00;
 
  报名方式:报考者规范填写《2024年玉州区赴南京招聘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3),并在报名规定时间内,报考者将有关证件扫描成图片,以“名字+报考岗位”命名发至玉州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邮箱,邮箱地址为:yzsz2825412@163.com。
 
  报名者须提供以下表格及证件图片:
 
  (1)报名登记表(附件3);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台港澳居民有效证件);
 
  (3)毕业证[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提供就读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或学生证代替];
 
  (4)学位证及岗位需要的证书;
 
  (5)所学专业与岗位专业要求不完全相同的,提供与报考专业一致的核心课程成绩单;
 
  (6)荣获优秀个人、学生、班干部、奖学金、各种项目比赛等荣誉证书,计算机等级证、外语水平证、担任学生会或社团职务文件、发表的文章、参加的课题等反映个人能力水平的材料。
 
  资格审查及反馈:资格审核内容为发送到指定邮箱的报名表以及相关证件、证明材料。报考者务必牢记报名截止时间。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资料上传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报考。同时,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面试的,责任自负。
 
  资格审查由玉州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组织指定专员负责,严格按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招聘范围和招聘条件,及时对考生提交的报名表和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予以报考,并通过邮箱将“是否同意报考意见”反馈给报考者。报名者在报名后的第二天在邮箱查收报考意见。
 
  资格审查及反馈时间:2024年9月13日8:00—2024年9月20日20:00
 
  2.活动现场报名及审核。
 
  报名时间:2024年9月22日(星期日)14:00-17:00;
 
  报名地点:南京大学(仙林校区,方肇周体育馆)。
 
  由玉州区赴外招聘组人员在招聘现场接受应聘材料,审阅应聘人员资格条件,符合报名人员全部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同一岗位招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需经玉林市人社局同意后方可开考。
 
  报名要求:
 
  (1)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且须是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考前应认真核对所学专业是否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如所学专业与岗位专业要求不完全相同,应先咨询招聘组织实施单位同意后再报名。
 
  (2)报名人员需准备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台港澳居民有效证件);
 
  ②毕业证[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提供就读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或学生证代替];
 
  ③学位证及岗位需要的证书;
 
  ④报名登记表(附件3);
 
  ⑤所学专业与岗位专业要求不完全相同的,提供与报考专业一致的核心课程成绩单;
 
  ⑥荣获优秀个人、学生、班干部、奖学金、各种项目比赛等荣誉证书,计算机等级证、外语水平证、担任学生会或社团职务文件、发表的文章、参加的课题等反映个人能力水平的材料。
 
  (二)面试
 
  1.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考生适应岗位的知识能力,包括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预测应变能力、人际关系协调能力、情绪控制能力以及专业素养等。面试满分为100分。网上报名和活动现场报名符合岗位条件人员都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均在南京大学现场报名结束后由招聘组统一组织实施面试工作。
 
  面试时间:南京大学招聘活动现场报名结束后,具体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面试地点:初定南京大学内,具体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2.面试要求。面试考生按抽签顺序出场面试,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扣减面试成绩3—10分。
 
  3.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因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以及不足比例开考等原因造成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小于等于1:1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5分以上方为合格,否则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4.考试总成绩及同分处理办法。考试总成绩为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如下顺序优先确定人选:①学历高者;②学位高者;③取得职称资格级别高者;④少数民族或烈士子女;⑤中共党员,如上述条件均无法确定则进行第二次面试确定。
 
  (三)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拟定签约人选。签约人选填写《玉州区事业单位招聘急需紧缺人才情况登记表》,经玉州区人社局审核同意,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与毕业生签订《广西玉林市玉州区招聘急需紧缺人才聘用意向协议书》。
 
  (四)体检、考核及公示
 
  1.体检。体检项目及标准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 (试行)〉的通知》(桂人社规〔2024〕3号)等规定执行。
 
  对《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当场告知考生并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当场告知考生并安排当场复检。
 
  当日、当场复检只能进行1次,仍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项目,不再择日进行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组织实施机构提交复检书面申请。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除当日、当场复检项目外,复检项目须严格保密。
 
  考生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2.考核。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主要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其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不能确定为拟聘人员。空缺岗位可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3.公示。体检、考核合格确定为拟聘人员的,在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结果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进入聘用环节。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聘用及待遇
 
  符合聘用的人员,由玉州区人社局下发聘用文件,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依法签订聘用合同,到编制部门办理入编手续。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其他人员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后的管理,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符合玉州区高层次人才相应层级的,经玉州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后按照《玉州区引进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玉区办发〔2018〕18号)确定层次,享受有关政策待遇,服务期限不低于5年,有关补贴详见《玉州区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认定为高层次人才经济待遇表》(附件4)。
 
  五、诚信档案管理
 
  报考人员在报名过程中有下列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取消其本次聘用资格: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
 
  (三)其他应当取消其本次聘用资格的违纪违规行为。
 
  报考人员在考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违反相关规定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其违纪违规行为计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六、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开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考试辅导班和发行销售的各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参考书(资料)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机构无关。
 
  七、监督
 
  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考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监督。对招聘考试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0775-2302829。
 
  八、其他要求
 
  报考人员应按照时间做好有关材料准备,同时,在整个招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及时联系招聘单位变更联系电话,以免错失聘用机会。
 
  咨询电话:玉州区委组织部,0775-2828706。
 
  玉州区人社局,0775-2897209。
 
 
 
 
 
  中共玉州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9月11日

2024年广西玉林市容县公安局招聘辅警59人公告

  
 
  为加强我县公安队伍建设,根据上级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有关规定,容县公安局2024年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容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59名(具体岗位和人数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
 
  玉林市(户籍地或居住地在玉林市的均可)。
 
  三、报名条件、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部分岗位还应当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岗位需要的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9月9日至2006年9月9日期间出生),特殊岗位需要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3年9月9日以后出生)。
 
  (四)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五)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3.曾因吸毒、嫖娼、赌博、酒驾、盗窃、寻衅滋事等受到处罚的;
 
  4.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7.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8.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9.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10.从事警务辅助人员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1.2023年9月以来从容县公安局离职的警务辅助人员;
 
  12.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报名方法
 
  (一)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网上、电话、传真等其他方式报名。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10日至9月13日(法定工作日)。
 
  (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3:30—6:00)。
 
  2.报名地点:容县公安局三楼政工室(地址:广西容县容州镇城西路1号)。
 
  (三)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1.报考人员需填写《容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一式一份(见附件2,报考者自行在“容县公安在线”微信公众号或容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后按要求填写及粘贴照片,未填写报名表的不予报名),每个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退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自行复印备齐,户口簿需复印地址页、户主页及本人页;原件核验后当场交回本人)各一式一份,以及本人近期一寸白底免冠彩色照片1张。
 
  3.自行到银行出具个人征信报告。
 
  4.报考者持二代有效身份证到指定的地点参加考试。报考人在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笔试中作弊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参加考试资格。
 
  五、考试程序及时间
 
  (一)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项目:
 
  男子测试项目: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纵跳摸高;
 
  女子测试项目:10米×4往返跑、800米跑、纵跳摸高。
 
  2.体能测试标准:
 
  体能测试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及实施规则》执行(见附件3)。三个项目均达标方视为体能测试合格,有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3.体能测试完成后,应聘人员现场签字确认考试结果。
 
  体能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笔试
 
  笔试主要考查:时事政治、法律法规、公安基础知识等相关知识,卷面满分为100分。本次招聘笔试成绩不设最低合格线。
 
  笔试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形式开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岗位认知程度以及心理素质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情况的,同时进入面试;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面试成绩须达6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六、体检、心理健康测试和考察政审
 
  (一)确定考核人选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
 
  (二)体检
 
  体检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心理健康测试和考察政审
 
  心理健康测试和政治考察与体检同步进行,由容县公安局对考生布置开展政治考察工作。
 
  体检、政治考察、心理健康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缺额根据考生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及聘用
 
  被考核人选经考核和体检合格后,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审核批准聘用的人员,由容县公安局按规定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经考核,对不适合岗位工作者解除聘用合同。
 
  八、成绩公布
 
  在容县公安局一楼大厅张榜公布。
 
  九、聘用人员待遇
 
  (一)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二)受聘人员一律实行合同制管理。
 
  (三)受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本次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不履行合同或违反管理规定的,予以解聘。
 
  (四)受聘人员的工资待遇:每月应发工资3100元(含单位和个人负担的“五险一金”部分费用)。
 
  (五)享受年休假、年度体检、人身意外险等相关福利待遇。
 
  十、发布招聘公告
 
  在容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rxzf.gov.cn)发布公告。
 
  十一、本公告由容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75—5316056 (容县公安局政工室)
 
  监督电话:0775—5322179 (容县公安局督察大队)
 
 
 
 
  容县公安局
 
  2024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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