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招聘辅警200人公告

  
 
  根据《天津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将组织实施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0名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8月至2006年8月期间出生);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8)具备拟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的天津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本人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二、报考程序
 
  (一)岗位查询
 
  辅警招聘的招考岗位、招考人数、资格条件等可在诚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ccthr.com/zpgg1)及诚通人力官方公众号(微信号:CTHRmedia)查询。
 
  (二)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 2024年8月12日9:00至8月16日16:00。
 
  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8月12日9:00至8月17日16:00。
 
  缴费时间: 2024年8月12日9:00至8月18日16:00。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应当完整、真实、准确。如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报考人员提交的申请一般于报名提交48小时内审核完毕,报考人员可在报名网站及公众号查询结果。报考申请提交后未审查或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可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接受报名或改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机关均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三)缴费确认和下载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8月12日9:00至8月18日16:00缴纳笔试费用(笔试报名费每人90元),于8月21日9:00起下载和打印笔试准考证。未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的报考人员,笔试不得入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请凭本人身份证、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于2024年8月20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到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56号泰达MSD-A1-9F-903室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咨询电话:022-88119395。
 
  报名网站将每天公布各岗位报名成功人数,请各位考生依据公布的人数慎重选报岗位。缴费成功后,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笔试的,原则上不予退费。
 
  三、考试科目和时间
 
  (一)笔试
 
  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为职业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专业科目为公安基础知识与法律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将按照以上两项各占5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满分100分,保留小数点后2位,尾数四舍五入。
 
  笔试时间:2024年8月24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与报名时一致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缺考任一科目的考生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2024年8月29日,报考人员可登陆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笔试结束后,各岗位(代码)按照与计划招聘人数5: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各岗位进入体能测评的人员。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确定为进入体能测评的人员。
 
  (二)资格复审
 
  报考人员应按照《资格复审与体能测评安排通知单》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与体能测评。当日,须携带《资格复审与体能测评安排通知单》、与报名时一致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毕业证)及学信网打印的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境外留学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报考岗位条件中有退役军人要求的,须提供户口本首页与本人页原件和复印件及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报考岗位有见义勇为人员要求的,须提供国家或者本市颁发的见义勇为荣誉证书原件、复印件。缺少上述任一材料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参加体能测评的资格;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资格。
 
  (三)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进入体能测评人员按照与各岗位(代码)计划招聘人数5: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达不到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进行测评。体能测评采取单项淘汰方式进行,凡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未按要求参加的,视为放弃资格。体能测评后,按照与各岗位(代码)计划招聘人数3:1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排名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体能测评成绩将于测试当日进行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体能测评项目及合格标准如下:
 
  1.男子组
 

序号

项目

合格标准

测试要求

1

纵跳摸高

≥265厘米

三次取最高成绩

2

10米×4往返跑

≤13″4

两次确定成绩

3

1000米跑

≤4′35″

单次确定成绩

 
 
  2.女子组
 

序号

项目

合格标准

测试要求

1

纵跳摸高

≥230厘米

三次取最高成绩

2

10米×4往返跑

≤14″4

两次确定成绩

3

800米跑

≤4′30″

单次确定成绩

 
 
  资格复审与体能测评于2024年9月7日进行,具体地点和时间安排详见《资格复审与体能测评安排通知单》。通知单在报名网站下载,下载时间为:2024年9月3日9:00起。
 
  (四)面试
 
  体能测评后,按照与各岗位(代码)计划招聘人数3:1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排名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达不到比例的,按照体能测评实际合格人数进入面试。
 
  面试于2024年9月21日进行,考生可于9月12日9:00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进入面试结果,进入面试环节人员,请于9月18日9:00起至9月20日16:00登录报名系统进行面试缴费(面试报名费每人45元)。报考人员可于9月18日9:00起,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并持与报名时一致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参加面试。
 
  面试以结构化面谈为主,满分为100 分,及格线为60 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聘用。面试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尾数四舍五入。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7:3的比例合成总成绩,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尾数四舍五入。
 
  考生可于2024年9月25日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总成绩及进入体检考察环节情况。
 
  四、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照各岗位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聘用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若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考察人数超出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考察人员。
 
  体检在天津市公安机关指定且具有相应资质的医院、医疗机构或体检中心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及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报名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因考生个人原因,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重点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政治信仰、政治立场、政治意识和政治表现。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资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招聘机关可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公开招聘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报名序号、综合总成绩等,公示期为5天。公示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6个月;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薪酬标准
 
  警务辅助人员薪酬标准包括工资和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每月应发工资为5500元左右(含个人缴纳“五险一金”、福利、津补贴),并根据天津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财政状况等进行动态调整。
 
  七、报考咨询
 
  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以及报名备注内容等需要咨询时,可拨打以下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22-66977323
 
  技术咨询电话:022-88119395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特别提示:
 
  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共同维护良好考试环境。请考生随时关注报名网站和公众号发布的公告通知。
 
 
 
 
  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
 
  2024年8月7日
 

2024年天津市滨海新区招聘高层次教育人才10人公告

  
 
  为促进滨海新区教育高质量发展,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教育人才聚集区,加快现代化滨海新城建设,依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发〔2011〕10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发〔2017〕37号),结合区域教育工作实际,天津市滨海新区教育体育局拟公开招聘10名高层次教育人才。其中:为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第一中学公开招聘1名高层次教育人才、为天津市实验中学滨海学校公开招聘2名高层次教育人才、为天津市南开中学滨海生态城学校公开招聘2名高层次教育人才、为天津市实验中学滨海育华学校公开招聘1名高层次教育人才、为天津市滨海新区耀华滨城学校公开招聘1名高层次教育人才、为天津市滨海新区田家炳中学公开招聘1名高层次教育人才,为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第一中学公开招聘1名高层次教育人才、为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油田实验中学公开招聘1名高层次教育人才。
 
  一、招聘数量及岗位
 
  公开招聘高层次教育人才10名。具体岗位详见《天津市滨海新区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教育人才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高层次教育人才。
 
  (二)招聘条件
 
  ⒈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
 
  (2)热爱滨海新区,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富有团队精神,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强烈的事业心和科学严谨的治学态度;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从事岗位要求的学科教学工作,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资质及工作能力;
 
  (5)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能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
 
  (6)符合第一、二、三类人才需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符合第四类人才需具有博士学位(各类人才范围详见附件2);
 
  (7)具有相应学段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8)符合第一、二、三类人才报考年龄为45周岁及以下(1978年9月4日及以后出生),符合第四类人才报考年龄为40周岁及以下(1983年9月4日及以后出生)。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9)在教育教学领域具有突出业绩和较高影响力的教育学专家、教育教学名师或教育教学优秀人才(具体条件详见《天津市滨海新区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教育人才计划表》);
 
  (10)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11)符合招聘计划岗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曾受过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尚未解除党纪或政纪处分的;
 
  (4)现役军人;
 
  (5)现为滨海新区教体系统在编在职人员;
 
  (6)有精神病史的人员;
 
  (7)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
 
  (8)失信联合惩戒人员中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9)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采用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
 
  (一)发布信息
 
  2024年8月28日至9月4日在天津市滨海新区人力社保局网(https://rsj.tjbh.gov.cn)、天津市滨海新区教育体育局网(https://jtj.tjbh.gov.cn)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以邮寄材料方式进行(建议使用顺丰快递或EMS)。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4日至9月10日(以材料寄出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从公告发布网站下载填写《天津市滨海新区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教育人才报名表》,并按要求提供其他报名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全部材料邮寄到滨海新区教育体育局人事工作室。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响螺湾迎宾大道1988号国泰大厦813室。
 
  联系人:夏老师
 
  邮政编码:300450
 
  联系电话:022-66896327
 
  3.报名材料:
 
  (1)《天津市滨海新区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教育人才报名表》;
 
  (2)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首页和本人页);
 
  (3)教师资格证复印件;
 
  (4)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学士及以上学位应提供学位认证报告,已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报考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5)招聘条件所明确的其它证件复印件。报考政治学科的教师另需提供党组织关系所在党委(支部)加盖党委(支部)公章的党员身份证明原件;
 
  (6)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情况总结(2000字以内,重点阐明自身优势、未来努力方向和预期目标)以及教育教学工作业绩等相关佐证材料;
 
  报名人员应承诺报名填报信息真实、准确。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的,以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向报考人报名表中电子邮箱地址发送邮件的方式进行报名阶段资格审查的反馈。
 
  (三)考核
 
  本次招聘采用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成立由教育教学专家组成的考核组,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考核。考核方式如下:
 
  1.查阅报考人员证件、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情况总结以及工作业绩等相关佐证材料,了解基本情况,确定材料业绩成绩并进行初选,形成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通过发送邮件的方式告知进入面试人员考核的具体时间及地点。
 
  2.考核组采取试讲及答辩的面试方式,考查报考人员的专业能力等情况。因个人原因未参加面试考核的视为放弃。
 
  3.考核组根据报考人员的实际情况确定面试考核成绩,成绩保留1位小数。面试考核成绩及格线为60分。报考人员达不到及格线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考核综合成绩由材料业绩成绩与面试考核成绩按5:5比例相加组成,按由高到低顺序进行排列。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材料业绩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考核综合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以及体检考察等有关安排于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在天津市滨海新区教育体育局网(https://jtj.tjbh.gov.cn)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滨海新区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体检人员在考核结束后一周内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非组织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由滨海新区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并出具考察材料。
 
  根据《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3〕1号)、《市教委关于开展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津教人函〔2023〕19号)、《市人社局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失信联合惩戒》的要求,对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开展准入查询工作并同步审查应聘人员失信联合惩戒情况,查询结果为不通过的,取消进入招聘下一环节资格。
 
  五、公示
 
  滨海新区教育体育局根据考核、体检及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名单,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在天津市滨海新区人力社保局网、天津市滨海新区教育体育局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有关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滨海新区教育体育局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名册》报滨海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同时,滨海新区教育体育局负责组织学历、学位证及岗位要求的其它证件的验证工作。对提供虚假证件者,不予聘用或解除聘用合同,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聘用
 
  对体检、考察等环节中因报考人员自愿放弃或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导致的岗位空缺,用人单位可按照规定程序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一次递补。本次招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管理。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工资福利及待遇按照国家、市、区规定的同等人员标准执行。同时按照《滨海新区引进高层次教育人才的实施办法(试行)》(津滨教体〔2022〕6号)享受相关待遇。若因个人原因造成不能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的,其后果由拟聘人员本人自行承担。
 
  七、管理与考核
 
  (一)引进人才应与用人单位签订五年的聘用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明确工作职责、工作目标,以及引领与培养年轻教师、推进本单位学科发展等工作内容。工作不满五年调离用人单位的,按相关要求将安家补贴退还给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缴还区财政局。
 
  (二)引进的高层次教育人才,除按年度进行考核外,另由用人单位进行聘期考核。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由区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报考人员及工作人员如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等文件规定需要回避情形的,应当回避。
 
  在此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核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工作日8:30-11:30,13:30-16:00):
 
  区教体局 022-66896327
 
  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第一中学 022-25863986
 
  天津市实验中学滨海学校 022-25212868转127
 
  天津市南开中学滨海生态城学校 022-25265702
 
  天津市实验中学滨海育华学校 022-25709618
 
  天津市滨海新区耀华滨城学校 022-83778258
 
  天津市滨海新区田家炳中学 022-67194524
 
  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第一中学 022-63238006
 
  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油田实验中学 022-25926411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
 
  区教体局纪检审计室 022-66897226
 
  如遇不可控的突发状况,招聘工作时间安排将随之进行调整。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并注意相关短信通知,以新调整的安排为准。
 
  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区教育体育局公开招聘高层次教育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区教体局
 
  2024年8月28日

2024年天津市滨海新区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16人公告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办卫科教发〔2021〕18号)及《关于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23〕9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为满足用人单位需求,天津市滨海新区拟开展2023年度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数量
 
  本次共9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共招聘乡村医生16名。详见附件《天津市滨海新区2023年度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
 
  2023届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含尚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符合其他有关政策规定,按2023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人员也可报考。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执)业资格条件或技能。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其中以辅修专业报考的,需同时取得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的学位证书。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需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留学回国人员除需提供《招聘公告》和《招聘计划表》规定的材料外,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材料。
 
  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专业参考教育部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2008年更新)》、《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等。
 
  5.年满18周岁以上,报考年龄及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3月3日;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非津生源2023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社会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
 
  8.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9.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
 
  3.现役军人和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现为滨海新区卫健系统机关和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的;
 
  5.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7.失信联合惩戒人员中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8.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将于2024年2月26日在天津市滨海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tjbh.gov.cn/)、天津市滨海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tjbh.gov.cn/)、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tjtalents.com.cn/)、北方人才网(http://www.tjrc.com.cn)及其他相关网站发布。
 
  各招聘单位的招聘人数、岗位、条件详见《天津市滨海新区2023年度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计划表》 (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如需对《招聘计划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工作经历等相关信息进行咨询,请报考者直接拨打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见《招聘计划表》)。
 
  五、报名、缴费与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缴费及准考证下载等,均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上进行。
 
  报名时间:2024年3月3日16:00至3月8日16:00。
 
  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3月3日16:00至3月9日16:00。
 
  缴费时间:2024年3月3日16:00至3月10日16:00。逾期未缴费视作报名无效。
 
  本次招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报考者应当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岗位计划招聘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为1:3,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不能开考岗位信息将在报名网站公布,应聘该岗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可选择改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
 
  改报时间:2024年3月11日14:00至16:00。
 
  资格审查结果应在考生报名后24小时之内在报名网上给予答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招聘单位应明确告知不同意报考的原因。对报名信息填写不全的人员,应注明缺失内容,并及时退回报考者进行补充。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经民政部门确认后,可减免报名费用。
 
  六、笔试及资格复审
 
  (一)笔试
 
  卫生专技岗笔试科目为《医学综合知识》,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从事医学相关工作应具备的理论知识和职业素养。
 
  笔试时间:2024年3月16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24年3月14日9:00至3月16日9:00从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系统自动关闭)。
 
  报考者应在规定时间内从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者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试卷满分为100分。笔试阅卷结束后,招聘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可提出各类岗位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经天津市滨海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纪律监督工作小组审核后执行。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排列,不低于岗位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按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于笔试后7个工作日内在天津市滨海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tjbh.gov.cn/)、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tjtalents.com.cn/)、北方人才网(http://www.tjrc.com.cn)及相关网站发布,报考者可登录查询相关信息。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组织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知在报名网站予以发布。
 
  进入面试人员需持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及报考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等材料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提供材料与报名信息不符且不满足岗位招聘条件的,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进入面试人员未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等原因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应在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笔试成绩需高于本岗位最低合格分数线。递补人员笔试相同的一同进入面试。
 
  资格复审须提供如下材料:
 
  1.报名表;
 
  2.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3.岗位所需资格证、执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
 
  5.岗位招聘条件所需的其它材料(如部分岗位要求的所学专业方向证明等)。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和相关事宜在天津市滨海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tjbh.gov.cn/)、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tjtalents.com.cn/)、北方人才网(http://www.tjrc.com.cn)通知。
 
  资格复审合格者,按照报名网站通知要求按时缴纳面试考务费,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逾期未缴费视作自动放弃面试。
 
  七、面试
 
  面试为结构化面谈,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急应变、语言表达等能力。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低于合格线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进入面试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本人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不得参加面试。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具体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面试结束后,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对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以笔试成绩排列高者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其他情形按有关规定执行。
 
  总成绩、体检等有关安排将在面试结束七个工作日后在天津市滨海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tjbh.gov.cn/)、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tjtalents.com.cn/)、北方人才网(http://www.tjrc.com.cn)等网站发布。
 
  八、体检
 
  按照统一安排,组织进入体检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聘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非组织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九、考察
 
  考察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应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同时对被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察应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参加。考察组要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综合分析,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确保考察结果全面、真实、准确。考察结束后,应写出书面考察意见。经考察,对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十、公示及聘用
 
  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单位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对拟聘用人员在公告发布网站公示。公示内容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表》为准,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事业单位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本次招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管理。按照考试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由用人单位法人代表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派至具体村卫生室服务。若出现因个人原因造成不能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的,其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纳入事业编制的大学生乡村医生应当在村卫生室继续服务不低于6年(不含参加规范化培训时间)。
 
  纳入事业编制的大学生乡村医生应当在入职后3年内考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如未能按期取得相应资格,则解除聘用合同。
 
  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前,招聘单位应对其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它证书进行核验。对提供虚假证件者,取消聘用资格。验证费用由拟聘人员担负。
 
  十一、递补
 
  面试结束以后的各环节工作中,出现拟聘人员空缺的,招聘单位在同一岗位笔试和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出现总成绩并列情况,以笔试成绩排列高者确定递补人员,并严格履行有关程序。
 
  十二、备案
 
  招聘单位填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名册》,经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盖章后报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十三、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及工作人员如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等文件规定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回避。
 
  如受到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招聘工作时间安排进行调整的情况,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以新调整的安排为准。同时请报考人员报名时填写准确、有效的手机号,如遇调整,将短信通知。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见计划表
 
  主管部门咨询电话:022-65305765
 
  监督电话:022-65305752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2-28013603
 
  022-28013570
 
  022-28014067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
 
 
  天津市滨海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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