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广东河源连平县招聘教职员38人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精神,为适应连平县教育事业发展需求,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推进我县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连平县教育局决定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教职员共38人,现就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科目人数及职位设置
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员38名(详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具体详见《连平县2024年公开招聘教职员岗位表》(附件1);
(七)报考年龄为18至35周岁(即1988年8月9日至2006年8月8日期间出生)。硕士、博士研究生报考年龄放宽到40周岁(即1983年8月9日以后出生);
(八)报考学科教师岗位需持有报考岗位相应学段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应聘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等级证书、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报名,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书。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一)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三)被开除公职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六)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考程序
(一)报名
1.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应聘人员请于2024年8月14日9:00至8月20日17:00登录事业单位招考网 https://www.sydwzk.cn/gdlpjzyzp2024(以下简称“报名系统”),按网上提示方法进行注册、上传照片、填写个人资料信息并完成网络报名。
2.应聘人员提交报考申请后,由报名系统自动根据考生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3.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多报的将取消报考资格。
(二)报名确认
应聘人员请于2024年8月21日9:00至8月22日17:00登录招聘系统确认是否参加笔试。
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确认的应聘人员报名不成功。
(三)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请于2024年8月25日9:00至8月26日17:00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应聘人员妥善保管。
(四)加分审核
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人员,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报考的,笔试成绩加10分。
符合相关条件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的服务基层项目名称、相关服务合格证书名称及编号,并于2024年8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5:00)持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连平县教育局人事股进行加分资格审核,未按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进行加分审核的视为放弃加分。
四、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主要测评基本能力,采用闭卷形式进行,委托省级相关部门命题、评卷。笔试总分100分。
1.内容(范围):教育教学基础(含教育学、心理学知识;教育法规)、教育教学技能(含教育技能、教学技能)。
2.时间及地点:2024年8月27日,具体时间、地点和考场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二)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连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统一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三)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县教育局会同县人社局确定。
(四)资格审核
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招聘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未达1:5比例的,按笔试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
面试前,连平县教育局将对入围面试人员是否符合本公告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资格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
入围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因入围面试人员面试资格被取消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将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入围面试人员。
入围面试人员现场资格审核应提交如下材料:
1.应聘人员打印《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一律用A4纸双面打印,并由本人用钢笔或签字笔签名;在报名系统中打印)。
2.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正反两面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主信息和应聘人员信息复印在同一页)。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应聘人员,应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以上证书、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必须事先征得工作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公章(在公告发布之日后至报名截止之日止开具方为有效)。
5.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的人员,应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及相关佐证材料(缴交社保流水、劳动合同等)。
以上相关材料在资格复审时提交连平县教育局统一审核,材料提交具体时间、地点以手机短信通知为准。未按规定进行资格审查的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前述原因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将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名单确定后,将在连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五)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及结构化面试进行。面试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综合成绩。
1.中小学教师岗位:面试采用试讲形式,入围人员按报考岗位科目上一节课,备课时间30分钟,上课时间15分钟。
2.幼儿园教师、保育员岗位: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即通过面试考官提问、面试对象作答的形式,对面试对象的基本素质和工作能力进行评价。
3.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4.面试地点:连平县第一初级中学。
(六)考试综合成绩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考试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满分10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五、体检、考核与公示
(一)考试结束后,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2013〕1号)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连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六、聘用及待遇
(一)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按成绩由高到低原则上由本人意愿在所报考岗位对应的“聘用学校”栏中选择聘用学校,经主管部门审核,人社部门审批后办理相关手续,兑现相应待遇。
聘用人员应承诺在聘用单位服务三年以上方可申请本县教育系统内调动,服务五年以上方可申请县外调动和县内其他部门的调动,在此期间允许报考公务员。
(二)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执行国家及省、市、县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其中具有研究生学历或双一流师范院校师范类本科学历的聘用人员,根据《连平县人才引进培养管理若干措施(试行)》,经认定符合条件的,可享受生活补贴、租房补贴、购房补贴等各项人才津贴补贴。
七、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递补工作原则上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完成。
八、公告时间
2024年8月9日至2024年8月13日。
九、招聘纪律与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应聘人员未按通知要求参加考试和体检,关闭联系方式无法联络,以及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本次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保过班”、“协议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招聘组织方无关。
(五)应聘人员对参加本次招聘有疑问的,公告期间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报名期间可致电相关部门咨询,咨询电话:0762-4322860。电话咨询时间为:8月14日至8月20日9:00—12:00、15:00—17:00。咨询答复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六)本次招聘有关事宜将适时通过连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连平县教育局
2024年8月9日
2024年广东河源连平县招聘临聘教师公告
根据我县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为保障我县公办中小学校(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正常开展,决定组织连平县公办中小学校(幼儿园)临聘教师招聘工作。现就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初中、小学专任教师,幼儿园教师。
二、薪酬待遇
临聘教师工资及其他福利待遇按《连平县公办学校临聘教师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执行。
三、基本条件
(一)社会人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违纪违法等记录。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持有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
4.初中临聘教师需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临聘教师需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幼儿园临聘教师需具有中等幼儿教育专业及以上学历。
5.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符合受聘岗位相关要求。
6.年龄要求在45周岁以下(计算日期截至2024年9月9日),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本县退休的中小学教师(校长、教研员)
1.具有中小学中级及以上职称,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2.应聘时年龄不超过65周岁,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符合受聘岗位的其他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人员,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应聘。
四、报名(现场报名)
(一)时间:2024年9月9日至9月13日。
(二)地点:各招聘学校。
(三)报名材料要求:
1.《连平县招聘临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
2.第二代身份证。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等有关证件。
4.无犯罪记录证明。
5.各种获奖证书等。
以上证件审核原件,收复印件;证明材料收原件。报名材料不齐全者,作不接受报名处理。
(四)其他注意事项
1.每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
2.报名所提供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律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五、考试
(一)考试形式:试讲。
(二)考试注意事项
1.面试时间:2024年9月20日前完成。
2.面试由招聘学校组织实施,具体安排由招聘学校电话通知,请报考者保持手机畅通。
(三)同一岗位考生面试成绩相同的,按面试评委组长(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满分10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六、体检及考察
根据成绩高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应聘者等额确定体检人员,由招聘学校组织考生到县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2013〕1号)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的,招聘学校可根据实际需要按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聘用学校根据相关规定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职业技能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
七、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及考察的结果,在连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周期为5个工作日。
八、聘用
(一)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由聘用学校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结果报县人社局备案。
(二)临聘教师工资待遇的发放和医疗、养老保险的购买由聘用单位根据相关规定办理。
九、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二)本次招聘工作由连平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各招聘学校具体实施,各招聘学校咨询电话见附件3。
(三)凡弄虚作假或报考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取得聘用资格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联系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762-4322860;监督投诉电话:0762-4332857。
连平县教育局
2024年9月4日
2024年广东河源连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根据《连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平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连府办〔2024〕6号)有关规定,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并报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中共连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执法辅助类)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编外人员(执法辅助类),1名。
二、招聘条件
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诚实守信,责任心强,有良好的政治素养,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无其他不宜聘用的情况;
2.学历、专业: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8月20日以后出生);
4.中共党员或退役军人优先,工作岗位需经常出差,适合男性。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有违法犯罪记录,以及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招聘到机关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人员。
(3)报考聘用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三、报名和资格审核
(一)报名时间:2024年8月23日至8月29日。
(二)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请报考人员将以下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lpjw2360@163.com。①本人填写的《中共连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附件1)(签名扫描件)和《中共连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信息采集表》(附件2)及近期大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②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等相关材料的扫描件。
(三)资格审核:报名人员应诚信报考,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并按规定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四)报名咨询电话:0762-4320456。
四、考试方式
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中共连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组织实施。中共连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将根据报考人员的年龄、学历、专业、政治面貌及人岗匹配度等,从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中,按照1:5的比例(通过资格审核的人数达不到1:5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择优确定面试人员。经审核确定为面试人员的,将以电话或短信形式告知。
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对考生的文字理解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分析与解决问题能力、岗位适应度、形象仪表等方面进行考察。
五、确定聘用人员
(一)体检。根据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二)政审。通过体检的人员确定为政审对象,参加政审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政审时应提交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个人征信报告和无犯罪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
(三)公示。根据体检、政审结果,确定聘用人员。将拟聘人员名单在连平县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资格复审和公示期间发现不宜聘用的,依次递补。
六、聘用人员待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用试用期为2个月。聘用人员工资及其他福利待遇按县财政有关编外人员的规定执行。
七、未尽事宜,由中共连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解释
中共连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4年8月20日
2024年广东河源连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根据《连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平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连府办〔2024〕6号)有关规定,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并报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中共连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执法辅助类)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编外人员(执法辅助类),1名。
二、招聘条件
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诚实守信,责任心强,有良好的政治素养,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无其他不宜聘用的情况;
2.学历、专业: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8月20日以后出生);
4.中共党员或退役军人优先,工作岗位需经常出差,适合男性。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有违法犯罪记录,以及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招聘到机关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人员。
(3)报考聘用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三、报名和资格审核
(一)报名时间:2024年8月23日至8月29日。
(二)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请报考人员将以下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lpjw2360@163.com。①本人填写的《中共连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附件1)(签名扫描件)和《中共连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信息采集表》(附件2)及近期大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②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等相关材料的扫描件。
(三)资格审核:报名人员应诚信报考,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并按规定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四)报名咨询电话:0762-4320456。
四、考试方式
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中共连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组织实施。中共连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将根据报考人员的年龄、学历、专业、政治面貌及人岗匹配度等,从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中,按照1:5的比例(通过资格审核的人数达不到1:5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择优确定面试人员。经审核确定为面试人员的,将以电话或短信形式告知。
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对考生的文字理解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分析与解决问题能力、岗位适应度、形象仪表等方面进行考察。
五、确定聘用人员
(一)体检。根据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二)政审。通过体检的人员确定为政审对象,参加政审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政审时应提交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个人征信报告和无犯罪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
(三)公示。根据体检、政审结果,确定聘用人员。将拟聘人员名单在连平县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资格复审和公示期间发现不宜聘用的,依次递补。
六、聘用人员待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用试用期为2个月。聘用人员工资及其他福利待遇按县财政有关编外人员的规定执行。
七、未尽事宜,由中共连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解释
中共连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4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