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安徽亳州市妇幼保健院招聘工作人员10人公告

 

亳州市妇幼保健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计划
 
2024年亳州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亳州市妇幼保健院)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名,招聘计划(岗位)等信息于8月9日起同时在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http://wjw.bozhou.gov.cn/)、亳州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亳州市妇幼保健院)(https://www.bzfyws.cn/)等网站统一发布。
 
三、招聘方法和程序
 
实行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的方法,按照制定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5周岁以下”为“ 1988年 8月9日(含)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工作经历年限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及纳入国家统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项目,尚在培训期内2024年不能取得规培合格证的人员或已经被规培单位录取的人员;
 
(三)现役军人;
 
(四)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报名
 
(一)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
 
1.现场报名:亳州市妇幼保健院人事科(主楼11楼东侧),咨询电话0558-5335358、5335359。
 
2.网络报名:为方便外地考生,开通简易网络报名方式,网络报名具体事宜请参阅亳州市妇幼保健院网站上公布的《亳州市妇幼保健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网络报名须知》(附件2)。
 
(二)报名时间:
 
现场报名时间:2024年8月12日至2024年8月16日(工作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逾期不再补报。
 
网络报名时间:2024年8月12日0时至2024年8月18日24时(以收到电邮时间为准),逾期不再补报。
 
(三)现场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须提供证件。(具体详见《2024年亳州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提交证件的说明》(附件3))
 
2.报考人员按要求如实、正确填写《2024年亳州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4)。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资格条件和所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要求一致、真实无误,并提供有效的通讯方式。
 
3.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按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费用(按现行规定的收费标准:每人45元),免笔试岗位(2024009)直接缴纳面试费用(按现行规定的收费标准:每人80元)。
 
报名确认截止后,笔试报考确认人数与岗位招考计划数的比例应不低于2: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考或相应减少岗位招考计划数。免笔试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
 
考生完成缴费后,准考证领取时间为2024年8月29日-2024年8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准考证领取地点为亳州市妇幼保健院人事科(主楼11楼东侧)。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领取准考证。网报考生必须在领取准考证时提供同底版2张小2寸近期免冠照片。
 
六、笔试
 
笔试科目为《医学基础知识》,满分100分。试卷命制及阅卷评分工作委托相关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实施(2024009岗位免笔试,只进行面试)。
 
笔试时间为8月31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笔试成绩在亳州市妇幼保健院网站公布。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成绩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达到50分的报考人员,方可进入下一环节。递补人员按此标准执行。
 
七、资格复审
 
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资格复审人选按照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根据招聘有效岗位计划数,按3:1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并进行资格复审。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资格复审人选。如因报考人员少导致实际比例达不到3:1的,所有笔试成绩达到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的人员均确定为复审人选。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招聘所需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面试前和规定时间内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并列进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其中:
 
1.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2.香港、澳门大学学历须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国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
 
3.工作经历材料,提供由工作单位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签章),同时提交相应的缴纳养老保险证明。需要累计时间的应出具多个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确定为面试人选,按规定领取面试通知书,按要求参加面试。
 
八、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员。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在亳州市妇幼保健院网站公布。面试入围人员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面试通知书,按规定办理缴费手续,面试费用标准每人80元。考生未按时办理面试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3.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或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九、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笔试成绩的60%与面试成绩的40%合成确定。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根据有效招聘岗位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面试成绩、笔试成绩成绩排序,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递补程序如遇成绩并列情况按此规定执行)。
 
十、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体检合格的,方可列为考察对象。考察重点为报考资格和条件,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http://zxgk.court.gov.cn),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以及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共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公示后职位出现空缺的,等额递补一次。
 
十一、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医院官网公示7天。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医院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新进员工均实行聘用制,待遇参照医院同类人员执行。新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的,正式聘用;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我院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如到2024年12月31日仍不能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相应层次学历、学位、资格证、规培证等证书的拟聘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二、监督检查
 
为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市纪委监委驻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医院纪检委员对招聘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
 
亳州市妇幼保健院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取消或终止个别岗位的招聘工作,并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有关招聘政策及考务、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录亳州市妇幼保健院官网查询、查阅。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558—5335358,0558—2335359
 
监督举报电话:0558—5608752(市纪委监委驻市卫健委纪检组),0558—5335190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亳州市妇幼保健院
 
2024年8月9日

2024年安徽亳州市中医院二次招聘工作人员28人公告

 

亳州市中医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8名,各岗位具体招聘人数和条件见《亳州市中医院2024年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方法和程序
 
实行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的方法,按照制定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范围和条件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及其他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六)年龄:50周岁及以下(1973年9月4日以后出生);45周岁及以下(1978年9月4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8年9月4日以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1993年9月4日以后出生);28周岁及以下(1995年9月4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为准;
 
(七)报考必须提供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专业资格证书或成绩合格证明、执业证书原件;
 
(八)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及正在进行规培或已经被规培单位录取的人员不得报考。
 
五、报名
 
(一)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
 
1.现场报名:亳州市中医院人事科(1号楼5楼B区),咨询电话0558-5533391。
 
2.网络报名:为方便外地考生,开通简易网络报名方式,网络报名具体事宜请参阅亳州市中医院网站上公布的《亳州市中医院2024年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网络报名须知》(附件2)。
 
(二)报名时间:
 
现场报名时间:2024年9月23日至2024年9月27日(工作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逾期不再补报。
 
网络报名时间:2024年9月23日0时至2024年9月29日24时(以收到电邮时间为准),逾期不再补报。
 
(三)现场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须提供证件,具体详见《亳州市中医院2024年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提交证件的说明》(附件3)。
 
2.报考人员按要求如实、正确填写《亳州市中医院2024年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4)。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资格条件和所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要求一致、真实无误,并提供有效的通讯方式。
 
3.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4.2024201-2024223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按现行规定的收费标准:每人80元。
 
2024224-2024227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按现行规定的收费标准:每人45元。
 
5.凡因弄虚作假等原因致使报考资格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责任自负。
 
(四)报名确认截止后,笔试报考确认人数与岗位招考计划数的比例应不低于2: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考或相应减少岗位招考计划数。免笔试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
 
(五)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为2024年10月17日-2024年10月18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准考证领取地点为亳州市中医院1号楼五楼人事科。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领取准考证。网报考生必须在领取准考证时提供同底版2张小2寸近期免冠照片。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六、笔试
 
(一)笔试时间:2024年10月19日上午9:00-11:00,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主要包括:招聘岗位相应的专业知识。科目满分为100分。试卷命制及阅卷评分工作委托相关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实施。
 
(三)笔试成绩在亳州市中医院网站公布。
 
(四)2024201-2024223岗位免笔试,只进行面试。
 
七、资格复审
 
(一)复审人选
 
根据笔试成绩,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选,复审人选与岗位计划数的比例按2:1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选。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审核。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面试前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的并列进入。
 
(二)证件材料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笔试准考证、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其中工作经历材料,提供由工作单位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签章)。需要累计时间的应出具多个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同时提交相应的缴纳养老保险证明。
 
2.香港、澳门大学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国外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3.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确定为面试人选,按规定领取面试通知书。
 
八、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员。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在亳州市中医院网站公布。面试入围人员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面试通知书,按规定办理缴费手续,面试费用80元。考生未按时办理面试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一)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二)面试方法:实行专业技能化面试,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
 
(三)总成绩计算:面试后,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6:4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并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考试总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排序。免笔试岗位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招聘计划数的最后一名如有并列情况,同时入围。考试总成绩在亳州市中医院网站公布。
 
(四)面试实到人数等于或少于岗位招聘计划时,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本面试组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数或面试成绩达到75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环节。
 
九、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具体事宜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考察重点为报考资格和条件,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以及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的,等额递补一次。拟聘用人员公示后职位出现空缺的,等额递补一次。
 
十、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在医院官网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医院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新进员工均实行聘用制,待遇参照医院同类人员执行。新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的,正式聘用;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一、监督检查
 
为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市纪委监委驻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对招聘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监督电话0558-5608752。
 
十二、其他
 
本《公告》在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和亳州市中医院网站上公布,请报考人员登录查询。相关招聘工作信息,将及时在亳州市中医院网站上公布,请报考人员登录查询。本《公告》由亳州市中医院2024年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教材、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咨询电话:0558—5533391(亳州市中医院人事科)
 
监督举报电话:0558—5608752
 
0558—5121551
 
 
 
 
 
亳州市中医院2024年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9月4日

2024年安徽亳州市主城区高中阶段学校新任教师招聘40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 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安徽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实施意见》(皖退役军人发〔2023〕6号)规定和要求,现就2024年度亳州市主城区高中阶段学校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岗位计划
 
2024年度亳州市主城区高中阶段学校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共40名。具体岗位设置及要求详见《2024年度亳州市主城区高中阶段学校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及职业道德;
 
(三)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四)具有适应相应教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报考人员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35周岁以下”为1988年9月9日及以后出生。退役军人报考,年龄限制相应放宽2年,为1986年9月9日及以后出生,并且在报名时,须在简历中注明服役经历;
 
(六)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2024年亳州市主城区高中阶段学校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公告》通过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亳州市教育局官网发布。后续招聘信息将通过亳州市教育局官网公布,请及时关注。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及时间。本次招考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亳州市教育局官网(http://jyj.bozhou.gov.cn/)。报名时间为9月9日8:00--9月13日18:00,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需录入的信息。报考人员登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进行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按要求正确规范填写《2024年度亳州市主城区高中阶段学校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报名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
 
3.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
 
(2)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三)网上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报名后至9月14日可随时登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9月14日上午11:00前改报其他岗位(逾期不予补报)。
 
2.报考人员进行网上报名的同时,由招聘单位统一在网上报名服务平台上对照招聘条件逐人进行资格审查,于9月14日上午12:00前完成。
 
3.网上资格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最终依据,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因弄虚作假或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根据不同阶段,随时给予取消考试资格、聘用资格或单方解除聘用合同等处理,并依规依纪追究相关责任。
 
(四)报名确认
 
1.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即可登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缴纳笔试考试费用,进行报名确认。缴费截止日期为9月14日23:00(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2.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物价局财综〔2013〕256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笔试费用,专业测试费用按每人80元收取。
 
3.网上资格审查及缴费结束后,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之比应不低于2: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计划数。所报岗位因报名人数不足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在9月15日10:00-11:30改报,逾期不再受理。
 
4.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2024年9月16日上午8:00--12:00,报考人员到亳州市教育局513办公室办理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审核确认手续。办理减免手续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应提供低保证;脱贫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的报考人员,应提供县(区)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证明。
 
(五)统一笔试
 
笔试工作由亳州市教育局、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科目和内容
 
(1)高中学科笔试为《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综合知识》两科,所有报考人员均需参加。笔试范围以安徽省教育厅统一发布的《安徽省2024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省命题考试笔试大纲》为准(详见http://jyt.ah.gov.cn/xwzx/tzgg/40693746.html)。
 
(2)中职学科笔试为《综合知识》,主要内容:政治、经济、
 
法律、人文、教育学、心理学、国情、省情等常识,判断推理,
 
言语理解与表达和写作等。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4年9月22日。
 
上午9:00—11:30
 
高中岗位:《学科专业知识》,中职岗位:《综合知识》
 
下午15:00—17:00高中岗位:《教育综合知识》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试时须凭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通过网上资格审查并成功缴费的报考人员可于9月20日9:00至9月21日18:00登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打印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准考证打印)。
 
3.笔试成绩计算
 
(1)高中学科,笔试每科满分为120分,按《学科专业知识》占60%、《教育综合知识》占40%合成笔试成绩。设定笔试合成成绩(含政策加分)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或报考人员有一科无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中职学科,笔试满分为120分,设定笔试成绩(含政策加分)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4.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亳州市教育局官网进行公布。对笔试成绩有疑问需查分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申请查分,逾期不予受理(查分具体事宜在亳州市教育局官网发布通知)。
 
5.报考人员加分事宜
 
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2年及以上)。上述人员于9月18日上午8:00--12:00,携带相关材料到亳州市教育局513办公室申报加分事宜。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亳州市教育局官网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笔试合成成绩增加2分,逾期未办理的,不再补办。
 
(六)现场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对象为拟入围专业测试人员,具体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等事宜将在亳州市教育局官网提前公布。
 
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根据笔试合成成绩(含“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2:1确定进入资格复审对象,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资格复审对象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复审,同时提供招聘公告中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等材料进行审验。对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发放专业测试通知书。经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并列进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等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的原件、复印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相关材料。其中:
 
1.香港、澳门大学学历,须提供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证明原件;国外学历,须提供经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的证明原件;
 
2.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他单位聘用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3.有2年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历的人员,须提供同时间段的劳动聘用合同、工资发放银行流水(或社保缴费证明)、所在学校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
 
4.退役军人享受年龄限制相应放宽2年的,须提供其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书)、退伍军人证明书(或退出现役登记表)等相关材料。
 
(七)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采取无生上课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仪表举止等。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考生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75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专业测试工作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总成绩=笔试合成成绩÷1.2×60%+专业测试成绩×40%,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按照与公布的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高中学校岗位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依次以报考人员的笔试合成成绩、笔试中《学科专业知识》成绩、笔试中《教育综合知识》成绩、专业测试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中职学校岗位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依次以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以上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具体专业测试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等事宜在亳州市教育局官网提前公告。
 
(八)体检与考察
 
对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按规定要求统一组织体检及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进行。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应当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考察中广泛听取意见并查阅相关档案资料,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
 
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等文件要求,对实施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的人员,禁止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对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递补各不超过两次。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报考人员,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具体体检与考察相关事宜在亳州市教育局官网提前公告。
 
(九)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亳州市教育局官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将有关材料报市(谯城区)人社部门核准,办理报批相关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后不再递补。
 
(十)聘用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等规定,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须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首聘聘期为3年(包括试用期),在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招聘单位将与聘用人员约定“首聘期满,聘用人员方可调动和报考其他岗位”的内容。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市(谯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报市(谯城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办理入编手续。
 
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招聘监督
 
为严肃考风考纪,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落实报考人员和社会各界对招聘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市纪委监委驻市委办纪检组将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024年度亳州市主城区高中阶段学校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各环节相关信息将通过亳州市教育局官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如因报考人员未及时关注公告而造成的后果,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本《公告》由亳州市教育局、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8—5125550 市教育局
 
0558—5132010 市人社局
 
监督电话:0558—5555052 市纪委监委驻市委办纪检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2024年度亳州市主城区高中阶段学校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亳州市教育局     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28日
 

附件:

2024年亳州市城区高中阶段学校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岗位代码

招聘单位

岗位名称

学科

岗位计划

学历要求

是否需要学位

年龄

专业要求

教师资格条件

工作经历

要求

备注

24010101

亳州一中

普通高中

语文

1

本科及以上

35周岁以下

本科:中国语言文学类;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专业不限

高中及以上、与岗位学科一致

有2年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历

副高级教师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下

副高级教师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下

24010102

亳州一中

普通高中

语文

1

本科及以上

35周岁以下

本科:中国语言文学类;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专业不限

高中及以上、与岗位学科一致

 

24010203

亳州一中

普通高中

数学

1

本科及以上

35周岁以下

本科:数学类;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专业不限

高中及以上、与岗位学科一致

 

24010204

亳州一中

普通高中

数学

1

本科及以上

35周岁以下

本科:数学类;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专业不限

高中及以上、与岗位学科一致

有2年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历

24010405

亳州一中

普通高中

物理

4

本科及以上

35周岁以下

本科:物理学类;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专业不限

高中及以上、与岗位学科一致

 

24010406

亳州一中

普通高中

物理

2

本科及以上

35周岁以下

本科:物理学类;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专业不限

高中及以上、与岗位学科一致

有2年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历

24010507

亳州一中

普通高中

化学

2

本科及以上

35周岁以下

本科:化学类;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专业不限

高中及以上、与岗位学科一致

有2年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历

24010508

亳州一中

普通高中

化学

1

本科及以上

35周岁以下

本科:化学类;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专业不限

高中及以上、与岗位学科一致

 

24010309

亳州一中

普通高中

英语

2

本科及以上

35周岁以下

本科:英语、商务英语、翻译;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专业不限

高中及以上、与岗位学科一致

有2年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历

24010310

亳州一中

普通高中

英语

1

本科及以上

35周岁以下

本科:英语、商务英语、翻译;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专业不限

高中及以上、与岗位学科一致

 

24020411

亳州十八中

普通高中

物理

4

本科及以上

35周岁以下

本科:物理学类;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专业不限

高中及以上、与岗位学科一致

 

24020412

亳州十八中

普通高中

物理

2

本科及以上

35周岁以下

本科:物理学类;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专业不限

高中及以上、与岗位学科一致

有2年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历

24020513

亳州十八中

普通高中

化学

1

本科及以上

35周岁以下

本科:化学类;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专业不限

高中及以上、与岗位学科一致

有2年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历

24020314

亳州十八中

普通高中

英语

1

本科及以上

35周岁以下

本科:英语、商务英语、翻译;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专业不限

高中及以上、与岗位学科一致

有2年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历

24020215

亳州十八中

普通高中

数学

1

本科及以上

35周岁以下

本科:数学类;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专业不限

高中及以上、与岗位学科一致

 

24030416

亳州三十二中

普通高中

物理

1

本科及以上

35周岁以下

本科:物理学类;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专业不限

高中及以上、与岗位学科一致

有2年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历

副高级教师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下

副高级教师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下

24040417

亳州二中

普通高中

物理

2

本科及以上

35周岁以下

本科:物理学类;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专业不限

高中及以上、与岗位学科一致

有2年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历

24040418

亳州二中

普通高中

物理

2

本科及以上

35周岁以下

本科:物理学类;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专业不限

高中及以上、与岗位学科一致

 

24050119

亳州幼儿师范学校

中职

语文

2

本科及以上

35周岁以下

本科:汉语言文学、汉语言、中国语言与文化;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专业不限

高中、中职及以上,与岗位学科一致

有2年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历

24050120

亳州幼儿师范学校

中职

语文

2

本科及以上

35周岁以下

本科:汉语言文学、汉语言、中国语言与文化;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专业不限

高中、中职及以上,与岗位学科一致

 

24050221

亳州幼儿师范学校

中职

数学

2

本科及以上

35周岁以下

本科:数学类;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专业不限

高中、中职及以上,与岗位学科一致

有2年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历

24050222

亳州幼儿师范学校

中职

数学

1

本科及以上

35周岁以下

本科:数学类;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专业不限

高中、中职及以上,与岗位学科一致

 

24050323

亳州幼儿师范学校

中职

英语

1

本科及以上

35周岁以下

本科:英语、语言学、商务英语;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专业不限

高中、中职及以上,与岗位学科一致

有2年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历

24050324

亳州幼儿师范学校

中职

英语

2

本科及以上

35周岁以下

本科:英语、语言学、商务英语;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专业不限

高中、中职及以上,与岗位学科一致

 

2024年安徽亳州市主城区高中学校选调在编在岗优秀教师20人公告

 

为扩大选人用人渠道,进一步优化主城区高中学校教师队伍,经研究,2024年亳州市主城区高中学校面向市外选调在编在岗教师20名,现将选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计划
 
2024年亳州市主城区高中学校面向市外公开选调在编在岗教师计划共20名,具体岗位设置及要求详见《2024年亳州市主城区高中学校公开选调在编在岗优秀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选调范围
 
选调对象为亳州市外公办学校在编在岗教师。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公办学校在编在岗优秀教师。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3.年龄要求1988年9月9日(含)以后出生,副高级教师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可放宽至1978年9月9日(含)以后出生。
 
4.须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
 
5.具有选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近3年年度考核的结果没有“不合格”或“基本合格”等次。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调入:
 
1.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
 
2.曾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存在违法犯罪记录的;
 
4.因工作不力、不能胜任工作而被学校停课或被解除班主任及其他行政职务的;
 
5.因疾病等原因不能正常履职的;
 
6.因严重违反师德师风问题,受到纪律处分的;
 
7.其他情形不宜选调的。
 
四、选调工作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4年亳州市主城区高中学校公开选调在编在岗优秀教师公告》通过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亳州市教育局官网发布。后续选调信息将通过亳州市教育局官网公布,请及时关注。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及时间。本次选调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亳州市教育局官网(http://jyj.bozhou.gov.cn/)。报名时间为9月9日9:00--9月13日18:00,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需录入的信息及提交的材料。报考人员登录亳州市教育局官网进行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按要求正确规范填写《2024年亳州市主城区高中学校公开选调在编在岗优秀教师报名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拍照上传《2024年亳州市主城区高中学校公开选调在编在岗优秀教师证明》(见附件2、JPG格式,大小300KB以下)。网上报名时未上传该证明或相关信息填写、签字、印章等内容不齐全,网上资格审查不予通过。网上填报的通讯方式要真实有效。
 
3.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
 
(2)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三)网上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报名后至9月14日可随时登录亳州市教育局官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9月14日上午11:00前改报其他岗位(逾期不予补报)。网上资格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最终依据
 
2.报考人员进行网上报名的同时,由用人单位统一在报名网站对照选调条件逐人进行资格审查,于9月14日12:00前完成。
 
(四)现场资格复审
 
1.现场资格复审对象为网上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网上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将于9月15日在亳州市教育局官网公布,请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在9月17日上午8:00--12:00到亳州市教育局513办公室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同时提供选调公告中规定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等材料进行审验。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
 
2.现场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2024年亳州市主城区高中学校公开选调在编在岗优秀教师证明》、《2024年亳州市主城区高中学校公开选调在编在岗优秀教师资格审查表》等选调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审查时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3.通过现场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
 
(五)面试
 
面试工作由亳州市教育局、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1.面试方式:面试采取无生上课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
 
2.面试内容:所报学段学科现行课本内容,不指定具体版本。
 
3.面试时限:备课时间45分钟,上课时间15分钟。
 
4.面试成绩的计算和公布。面试成绩当场宣布(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为保证选调人员的素质,对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的考生,不予进入后续程序。
 
(六)确定拟调入人员
 
按照岗位计划数及选调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等额确定拟调入人员。若出现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依次以报考人员的教龄时长、学历、专业技术职务为依据,从高到低确定。若以上条件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七)体检
 
拟调入人员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修订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规定执行,费用自理。因体检不合格或未参与体检出现选调职位人选缺额的,按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具体体检相关事宜在亳州市教育局官网提前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不再另行通知。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方可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具体事宜将通过亳州市教育局官网公布,请及时关注,不再另行通知。
 
考察工作根据选调岗位、选调对象及条件等要求,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档案、编制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审核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因考察不合格或未参与考察出现选调职位人选缺额的,按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
 
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等文件要求,对实施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的人员,禁止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九)公示、办理调入手续
 
1.公示。拟调入人员名单在亳州市教育局官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入的拟调入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对违反公开选调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调入资格。公示后不再递补。
 
2.办理调入手续。拟调入人员名单确定后,由市(谯城区)人社局向拟调入人员所在地人社部门发《人事商调函》,按程序办理调入手续。市(谯城区)委编办、市(谯城区)教育局、市(谯城区)财政局分别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凡调入亳州市主城区高中学校的教师,已取得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由调入学校根据岗位设置情况,按照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予以聘用,调入学校无岗位的,调入人员予以高职低聘,不接受低聘的人员视为放弃调入资格。调入的教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否则取消调入资格。
 
五、有关事宜
 
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2024年亳州市主城区高中学校公开选调在编在岗优秀教师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因弄虚作假或与选调条件规定不符的,根据不同阶段,随时给予取消面试资格、调入资格或单方解除聘用合同等处理。
 
本《公告》由亳州市教育局、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8—5125550 市教育局
 
0558—5132010 市人社局
 
监督电话:0558—5555052 市纪委监委驻市委办纪检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亳州市教育局 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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