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浙江绍兴市直事业单位第二次招聘103人公告

 

因绍兴市直事业单位工作需要,决定统一组织开展2024年绍兴市直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实施办法
 
公开招聘工作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绍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坚持公开、平等、竞争和择优原则,采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方式组织实施。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
 
(二)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等条件;
 
(三)本次招聘不限户籍范围;年龄18到35周岁(1988年8月19日至2006年8月18日期间出生,特别说明的除外,有关年龄条件的计算均以此类推);
 
(四)国内毕业的要求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位证书(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情况为准),国(境)外毕业的要求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或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五)“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是指国内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国(境)外“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是指毕业时间或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时间在2024年的人员。下列情形者视同对待: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或同期毕业并可在2024年取得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留学人员,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应聘。
 
(六)大学生参加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和农技特岗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在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身份应聘;
 
(七)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本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计划
 
本次共有绍兴市委办等36个部门56家事业单位计划招聘工作人员103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以及应聘所需资格条件等详见《2024年绍兴市直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四、工作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包括注册及报名、资格初审、网上缴费、下载并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
 
(一)注册及报名
 
时间:2024年8月19日9:00—8月26日16:00。应聘人员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自愿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确定应聘岗位的,视作报名无效。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24年8月19日9:00—8月27日12:00。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在网上进行,专业参照《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如专业设置与境内外高校具体专业名称有一定差异,相近相似专业具体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把关。资格初审期间,应聘人员应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及时查询初审结果以及未通过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可再次选择符合应聘条件的岗位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三)网上缴费
 
时间:2024年8月19日9:00—8月27日16:00。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可在网上报名系统办理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名。
 
报名缴费后,将根据报名情况,对缴费人数1:5及以下岗位进行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缴费人数或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该岗位已缴费的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可改报其他符合应聘条件的岗位或退费。因应聘人员本人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或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报名,报名费用不作退还。
 
(四)准考证打印
 
时间:2024年9月17日9:00—9月21日15:30。已缴费人员需从网上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已打印准考证的,取得笔试资格。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视作放弃笔试。
 
(五)笔试
 
笔试时间为2024年9月21日,上午9:00—11:30考试科目为《综合应用能力》,下午2:00—3:30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为主观题,《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为客观题,满分均为 100 分。考试范围以《考试大纲》(附件3)为准。笔试总成绩为两科原始成绩相加。
 
应聘人员必须按照准考证规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且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成绩通过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考生也可在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因应聘人员本人原因不参加开考岗位的笔试,报名费用不作退还。
 
(六)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对象根据招聘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的3倍确定,不足3倍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存在违纪情况或缺考一门科目及以上的应聘人员,不列入资格复审对象。
 
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在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统筹指导下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具有参加面试资格,领取面试通知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规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资格复审。
 
因应聘人员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而产生的缺员,按该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党员身份证明材料、社保缴纳凭证、劳动(聘用)合同、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若在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人员,境内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须提供书面说明)等相关材料;境外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入学证明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确定不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相关岗位参加面试人员不再递补。
 
(七)面试
 
面试时间2024年10月26日上午8:30统一开始,面试地点将在面试通知书中告知。
 
面试为结构化面试,包含3道题目,思考和答题时间为15分钟。应聘人员按面试通知书载明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准时参加面试。未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面试地点或不能及时提供面试通知书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相关岗位参加面试人员不递补。
 
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结束后,当天现场公布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2×40%+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三位小数。根据考试总成绩(若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加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
 
(八)体检与考察
 
体检对象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除特别说明的岗位,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除特别说明的岗位,考察标准和程序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执行。体检、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因在体检、考察中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缺额在该岗位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有问题反映的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由此产生的缺额在该岗位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应聘人员未能在公告要求时间内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将取消聘用,由此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拟聘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关系(原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由本人与原单位协商解除聘用关系后,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未能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同自动放弃,将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不低于3年的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取消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报名材料或信息不实,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或通过伪造、涂改证件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扰乱报名秩序和招聘工作安排的;
 
2.在公开招聘考试中违反人事考试纪律的;
 
3.在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或串通他人隐瞒事实,妨碍考察工作正常进行或影响考察结论的;
 
4.故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病史,或在体检过程中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通过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方式进行作弊,影响体检结论的;
 
5.攻击公开招聘公告发布网站或网上报名系统,扰乱公开招聘秩序的;
 
6.招聘结果公布后,为达到个人目的,造谣诽谤,恶意诬告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
 
7.有其他严重违纪违规和违法行为的。
 
(二)在符合专业等招聘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技师班(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报考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大学本科(含学位要求为学士)的岗位。
 
(三)现役军人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不具备报考资格。
 
(四)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其他学历报名。
 
(五)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六)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工作经历年限计算以劳动(聘用)合同(或工作经历证明)以及相应的社保缴纳凭证为准,工作经历计算到2024年8月26日止。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实习、见习等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计算。
 
(七)专业技术资格、执(职)业资格等证书取得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26日。
 
(八)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
 
(九)绍兴市公安局下属事业单位绍兴市强制医疗所的护士和管教岗位根据笔试成绩按1:5确定体能测评对象,体测合格人员根据笔试成绩按1:3确定面试对象。体能测试具体详见《2024年绍兴市强制医疗所公开招聘护士和管教岗位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公告》;体检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执行;考察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公通字〔2020〕11号)执行。
 
(十)招聘公告在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sx.gov.cn/)公布。政策咨询电话: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综合管理处0575-85125301;报名系统咨询电话:绍兴市就业促进和人力资源服务中心0575-85730322;岗位咨询电话:详见招聘计划表对应电话。本次招聘由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75-85128503。
 
附件:
 
 
 
 
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15日

2024年浙江绍兴市上虞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95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有关规定,坚持公开、平等、竞争和择优原则,决定组织实施2024年绍兴市上虞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4年绍兴市上虞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5名,其中区公共文化服务中心1名详见《2024年绍兴市上虞区公共文化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具体招聘单位、岗位、计划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要求详见《2024年绍兴市上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热爱本职,具有良好的品行,身心健康;
 
3.年龄18至35周岁(1988年8月26日至2006年8月26日期间出生),出生日期以居民身份证为准;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及其他资格等条件;
 
5.招聘岗位涉及户籍要求的,统一截止到2024年8月26日止。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1.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须在2024年8月26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以中国高等教育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为准)。
 
2.境外、国外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须在2024年8月26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
 
《2024年绍兴市上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中职位对学历、学位、户籍、生源等有明确要求的,按招考计划表执行。
 
3.面向“大学生退役士兵”招聘对象为:上虞区户籍的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后应征入伍,现已退役的人员;上虞区生源的考生被普通高校录取后或大学就读期间到部队服役,退役后复学并取得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的人员。
 
4.面向残疾人招聘对象为:绍兴市户籍或绍兴市生源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人员须持有浙江省颁发的第二代或第三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有效证件,具备基本履职、独立开展工作的身体条件。残疾类型为肢体四级残疾或视力四级残疾或听力三级、四级残疾(肢体四级残疾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单小腿缺失;双下肢不等长,差距大于等于50mm;单手拇指以外其他四指全缺失;单手拇指全缺失;单足跗跖关节以上缺失;双足趾完全缺失或失去功能;一肢功能中度障碍或两肢功能轻度障碍;类似上述其他肢体功能障碍者。视力四级残疾人员,较好眼矫正视力0.2以上。听力残疾三级、四级,佩戴助听器或安装人工耳蜗能够达到体检标准)。
 
现役军人、在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指在普通高校就读的未毕业的专升本、硕士、博士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境外、国外学历学位未经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不得报考。委培生须征得委托培养单位同意。上虞区内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
 
属于中组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失信被执行人,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等人事考试过程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不得报考。
 
具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中回避情形的人员,不宜报考相应岗位。
 
三、招聘工作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注册及报名、资格初审、缴费确认、下载并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复核、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
 
(一)注册及报名
 
时间:2024年8月20日9:00-8月26日14:00。
 
应聘人员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24年8月20日9:00-8月26日18:00。
 
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在网上同步进行,专业参照《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如专业设置与境内外高校具体专业名称有一定差异,相近相似专业具体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把关。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资格初审通过的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资格初审未通过的,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三)缴费确认
 
时间:2024年8月27日9:00-8月29日17:00。
 
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在同一网址办理网上缴费。根据浙价费〔2018〕21号文件规定,每门笔试科目缴纳考务费50元,两科100元。逾期不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报名缴费后,将根据报名情况,对缴费人数1:5及以下岗位进行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对应聘考生涉嫌恶意注册、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各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并缴费的报名人数少于招聘计划数3倍的,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该岗位已缴费人员可在规定的报名资格初审期限内改报其他符合应聘条件的职位,不能改报其他职位的,直接退还考务费;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退还考务费。
 
(四)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已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在2024年9月18日9:00-9月21日14:30期间上网(http://qssy.zjks.com)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取得笔试资格。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视作放弃笔试。
 
(五)笔试
 
考试时间:2024年9月21日上午9:00-11:30考试科目为《综合应用能力》,下午2:00-3:30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为主观题,《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为客观题,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方式、内容和作答要求详见考试大纲(详见附件3)。
 
笔试总成绩满分为200分,合格分数线为100分,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应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前到达指定的考点参加笔试。两证不齐,不得进入考场。
 
考生笔试成绩可在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也会在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shangyu.gov.cn/)和上虞人才就业服务网(http://www.syjob.com.cn/)公布。
 
(六)资格复审复核
 
资格复审复核对象根据招聘岗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复核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上虞区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安排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在规定时间、地点对拟面试对象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复核。资格复审复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在相关网站上公布,请密切关注相关网站。
 
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复核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先复审后复核,复审与复核当场进行。经资格复审复核合格的人员才具有参加面试资格,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规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复核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因应聘人员资格复审复核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复审复核而产生的缺员,按该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在相关网站上公布。递补人员将接受资格复审复核,经复核合格的递补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递补人员因复审复核不合格或未按教育部时参加资格复审复核而产生的缺员将不再递补。
 
参加资格复审复核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非全日制毕业生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境外、国外留学人员提供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岗位要求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或国家统一司法考试的考生,应提供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面向“大学生退役士兵”岗位,应提供《退役士兵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应聘面向残疾人岗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浙江省颁发的第二代或第三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参加资格复审复核人员请提供近期一寸免冠照一张。委培生应当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上述证件或资料不能提供的,视作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
 
(七)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时间为2024年10月26日。应聘人员按面试通知书载明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提前到达参加面试。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到达规定地点或不能当场提供面试通知书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相关职位不递补。
 
面试结束后按一个职位,及时在指定的候分室(处)公布面试成绩、总成绩和体检入围人员名单。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相等时,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如笔试总成绩仍相同,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八)体检与考察
 
体检对象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按招聘计划1:1确定。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以及相关规定执行,行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报考乡镇(街道)事业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服务岗位人员的考察由组织人社部门抽调乡镇(街道)人员分组实施。
 
考察参照中组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规定执行。在体检、考察中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缺员在该岗位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市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九)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相关网站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在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问题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报纪委监委和人社部门核准。公示期满后,对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决定不予聘用的,缺额将不再递补。
 
上虞人民医院财务管理岗、上虞区中医医院财务管理岗、上虞妇幼保健院财务管理岗、上虞第二人民医院财务管理岗纳入报备员额制管理,其余岗位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聘用后在本区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乡镇(街道)基层事业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服务岗位,根据乡镇(街道)岗位上报的需求进行统一分配。
 
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发现聘用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相应岗位不再递补。
 
四、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责任由应聘者承担。
 
(二)报考的专业是指与学历证书相一致的专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如果以第二专业报名的,其第二专业必须获得教育部学历认证,资格复审复核时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各高校自定义的第二专业(辅修专业)未获得教育部学历认证的不能作为所学专业填报。
 
(三)报考的学位是指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相一致的学位。招聘岗位要求专业未获得配套学位证书的,不得以其他专业获得的学位证书来替代报名。
 
(四)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五)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见习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本次招聘不举办、不委托、不授权任何社会机构和个人举办任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培训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招聘组织单位无关,与本次考试无关。
 
(七)本次公开招聘相关通知、成绩公布、体检、考察、公示等的信息在下列相关网站公布: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
 
(http://www.shangyu.gov.cn/)
 
上虞人才就业服务网
 
(http://www.syjob.com.cn/)
 
(八)本公告涉及招聘单位岗位类别、学历学位、专业等报考条件设置以及岗位聘用等事项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解释。绍兴市上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招聘工作的指导、管理和监督。敬请广大应聘者认真阅读招聘公告。未尽事宜,依据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资格条件及专业设定等请咨询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咨询电话见招聘计划表。
 
政策业务咨询电话:0575-82206618、0575-82191179、0575-82120301。本次招聘由纪检监察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75-89288805。
 
 
 
 
绍兴市上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19日


2024年浙江绍兴市上虞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95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有关规定,坚持公开、平等、竞争和择优原则,决定组织实施2024年绍兴市上虞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4年绍兴市上虞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5名,其中区公共文化服务中心1名详见《2024年绍兴市上虞区公共文化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具体招聘单位、岗位、计划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要求详见《2024年绍兴市上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热爱本职,具有良好的品行,身心健康;
 
3.年龄18至35周岁(1988年8月26日至2006年8月26日期间出生),出生日期以居民身份证为准;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及其他资格等条件;
 
5.招聘岗位涉及户籍要求的,统一截止到2024年8月26日止。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1.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须在2024年8月26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以中国高等教育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为准)。
 
2.境外、国外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须在2024年8月26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
 
《2024年绍兴市上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中职位对学历、学位、户籍、生源等有明确要求的,按招考计划表执行。
 
3.面向“大学生退役士兵”招聘对象为:上虞区户籍的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后应征入伍,现已退役的人员;上虞区生源的考生被普通高校录取后或大学就读期间到部队服役,退役后复学并取得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的人员。
 
4.面向残疾人招聘对象为:绍兴市户籍或绍兴市生源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人员须持有浙江省颁发的第二代或第三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有效证件,具备基本履职、独立开展工作的身体条件。残疾类型为肢体四级残疾或视力四级残疾或听力三级、四级残疾(肢体四级残疾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单小腿缺失;双下肢不等长,差距大于等于50mm;单手拇指以外其他四指全缺失;单手拇指全缺失;单足跗跖关节以上缺失;双足趾完全缺失或失去功能;一肢功能中度障碍或两肢功能轻度障碍;类似上述其他肢体功能障碍者。视力四级残疾人员,较好眼矫正视力0.2以上。听力残疾三级、四级,佩戴助听器或安装人工耳蜗能够达到体检标准)。
 
现役军人、在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指在普通高校就读的未毕业的专升本、硕士、博士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境外、国外学历学位未经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不得报考。委培生须征得委托培养单位同意。上虞区内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
 
属于中组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失信被执行人,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等人事考试过程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不得报考。
 
具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中回避情形的人员,不宜报考相应岗位。
 
三、招聘工作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注册及报名、资格初审、缴费确认、下载并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复核、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
 
(一)注册及报名
 
时间:2024年8月20日9:00-8月26日14:00。
 
应聘人员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24年8月20日9:00-8月26日18:00。
 
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在网上同步进行,专业参照《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如专业设置与境内外高校具体专业名称有一定差异,相近相似专业具体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把关。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资格初审通过的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资格初审未通过的,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三)缴费确认
 
时间:2024年8月27日9:00-8月29日17:00。
 
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在同一网址办理网上缴费。根据浙价费〔2018〕21号文件规定,每门笔试科目缴纳考务费50元,两科100元。逾期不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报名缴费后,将根据报名情况,对缴费人数1:5及以下岗位进行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对应聘考生涉嫌恶意注册、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各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并缴费的报名人数少于招聘计划数3倍的,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该岗位已缴费人员可在规定的报名资格初审期限内改报其他符合应聘条件的职位,不能改报其他职位的,直接退还考务费;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退还考务费。
 
(四)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已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在2024年9月18日9:00-9月21日14:30期间上网(http://qssy.zjks.com)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取得笔试资格。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视作放弃笔试。
 
(五)笔试
 
考试时间:2024年9月21日上午9:00-11:30考试科目为《综合应用能力》,下午2:00-3:30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为主观题,《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为客观题,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方式、内容和作答要求详见考试大纲(详见附件3)。
 
笔试总成绩满分为200分,合格分数线为100分,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应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前到达指定的考点参加笔试。两证不齐,不得进入考场。
 
考生笔试成绩可在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也会在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shangyu.gov.cn/)和上虞人才就业服务网(http://www.syjob.com.cn/)公布。
 
(六)资格复审复核
 
资格复审复核对象根据招聘岗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复核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上虞区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安排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在规定时间、地点对拟面试对象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复核。资格复审复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在相关网站上公布,请密切关注相关网站。
 
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复核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先复审后复核,复审与复核当场进行。经资格复审复核合格的人员才具有参加面试资格,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规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复核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因应聘人员资格复审复核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复审复核而产生的缺员,按该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在相关网站上公布。递补人员将接受资格复审复核,经复核合格的递补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递补人员因复审复核不合格或未按教育部时参加资格复审复核而产生的缺员将不再递补。
 
参加资格复审复核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非全日制毕业生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境外、国外留学人员提供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岗位要求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或国家统一司法考试的考生,应提供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面向“大学生退役士兵”岗位,应提供《退役士兵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应聘面向残疾人岗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浙江省颁发的第二代或第三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参加资格复审复核人员请提供近期一寸免冠照一张。委培生应当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上述证件或资料不能提供的,视作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
 
(七)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时间为2024年10月26日。应聘人员按面试通知书载明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提前到达参加面试。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到达规定地点或不能当场提供面试通知书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相关职位不递补。
 
面试结束后按一个职位,及时在指定的候分室(处)公布面试成绩、总成绩和体检入围人员名单。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相等时,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如笔试总成绩仍相同,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八)体检与考察
 
体检对象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按招聘计划1:1确定。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以及相关规定执行,行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报考乡镇(街道)事业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服务岗位人员的考察由组织人社部门抽调乡镇(街道)人员分组实施。
 
考察参照中组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规定执行。在体检、考察中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缺员在该岗位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市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九)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相关网站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在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问题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报纪委监委和人社部门核准。公示期满后,对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决定不予聘用的,缺额将不再递补。
 
上虞人民医院财务管理岗、上虞区中医医院财务管理岗、上虞妇幼保健院财务管理岗、上虞第二人民医院财务管理岗纳入报备员额制管理,其余岗位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聘用后在本区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乡镇(街道)基层事业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服务岗位,根据乡镇(街道)岗位上报的需求进行统一分配。
 
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发现聘用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相应岗位不再递补。
 
四、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责任由应聘者承担。
 
(二)报考的专业是指与学历证书相一致的专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如果以第二专业报名的,其第二专业必须获得教育部学历认证,资格复审复核时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各高校自定义的第二专业(辅修专业)未获得教育部学历认证的不能作为所学专业填报。
 
(三)报考的学位是指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相一致的学位。招聘岗位要求专业未获得配套学位证书的,不得以其他专业获得的学位证书来替代报名。
 
(四)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五)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见习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本次招聘不举办、不委托、不授权任何社会机构和个人举办任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培训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招聘组织单位无关,与本次考试无关。
 
(七)本次公开招聘相关通知、成绩公布、体检、考察、公示等的信息在下列相关网站公布: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
 
(http://www.shangyu.gov.cn/)
 
上虞人才就业服务网
 
(http://www.syjob.com.cn/)
 
(八)本公告涉及招聘单位岗位类别、学历学位、专业等报考条件设置以及岗位聘用等事项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解释。绍兴市上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招聘工作的指导、管理和监督。敬请广大应聘者认真阅读招聘公告。未尽事宜,依据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资格条件及专业设定等请咨询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咨询电话见招聘计划表。
 
政策业务咨询电话:0575-82206618、0575-82191179、0575-82120301。本次招聘由纪检监察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75-89288805。
 
 
 
 
绍兴市上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19日

2024年浙江绍兴市政务服务办公室招聘政务服务专员6人公告

 

根据《关于加强“一窗办”政务服务专员队伍建设实施方案》 (绍市政服发〔2019〕37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专员力量统筹,打造一支业务精湛、作风过硬、服务优良、人民满意的政务服务专员队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务服务专员6名,具体公告如下:

 
—、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确保程序规范、按岗选拔、人岗相适。
 
二、招聘计划
 

序号

招聘岗位

人数

专业

学历

年龄

其他要求

1

窗口服务岗1

2

经济学类、法学类、计算机类

、公共管理类

本科及以上

35周岁及以下

男性

2

窗口服务岗2

2

经济学类、法学类、计算机类、公共管理类

本科及以上

35周岁及以下

女性

3

配套服务岗1

1

不限

大专及以上

35周岁及以下

1.后勤服务,出差较多,适合男性;

2.持有C1及以上驾驶证且驾龄在3年及以上;

3.退役军人。

4

配套服务岗2

1

不限

大专及以上

35周岁及以下

1.后勤服务,加班较多,适合男性;

2.中共党员,有两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三、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招聘岗位相应的要求,具有绍兴市户籍,35周岁及以下(1988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4.应聘人员应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5.具备良好的团队协作及沟通能力,责任心强,有亲和力,有较强的服务意识。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和资格审查同时进行,随带以下资料:
 
(1)《绍兴市政务服务办公室公开招聘政务服务专员报名表》(详见附件),一式1份;
 
(2)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一式1份;
 
(3)报考配套服务岗1的需提供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本人近三年无事故证明1份,复员退伍军人需提交退伍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考配套服务岗2的需提供过往工作经历的社保参保证明(登录浙里办自行下载打印),一式1份。
 
(4)一寸免冠证件照3张,照片后请写上姓名。
 
2.报名、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9月9日至9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3.报名、资格审查地址:绍兴市越城区凤林西路178号12楼1217办公室,联系电话:0575—89171147。
 
招聘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的3倍时,可适当降低招聘比例或核减、取消招聘计划。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按笔试40%、面试60%计入总成绩。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1.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以及从事相关工作的基本素质与潜能。
 
2.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岗位相关专业知识水平、自我认知、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沟通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评价应聘者的工作能力以及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
 
3.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同时进入面试。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名单。面试成绩不到60分的不进入下一环节。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的,进行加试以确定最终名次。
 
(三)体检
 
1.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相关规定执行。
 
3.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报考人员放弃体检的,视作放弃录用资格。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入围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及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核实是否符合规定的录用条件。
 
(五)公示与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反映的,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六)薪资待遇
 
政务服务专员采用劳务派遣的方式,薪资待遇按照《绍兴市政务服务办公室政务服务专员管理办法》的标准执行。试用期内执行基本薪酬,试用期后按星级考评和工作绩效核定薪酬(包括五险一金)。
 
五、注意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主要信息将在海智汇服务网(http://www.sxrc.com.cn/sxrcw/)、“绍兴办事”微信公众号公布。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包括笔试成绩、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入围体检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等)均通过“绍兴办事”微信公众号公布。
 
2.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报考资格且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绍兴市政务服务办公室
 
2024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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