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天津海关所属事业单位招聘11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天津海关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请访问天津海关门户网站(http://tianjin.customs.gov.cn)“津关概况”-“组织机构”-“事业单位”查阅天津海关后勤管理中心、天津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天津海关工业产品安全技术中心的基本情况。
 
  (二)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应届毕业生指:列入全国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定向,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2022年、2023年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毕业后未落实工作单位,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参照应届毕业生身份报名。
 
  (三)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1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天津海关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计划表》(以下简称“招聘计划”)。
 
  (四)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 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具体要求详见招聘计划;
 
  5.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 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曾因违纪违规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处分影响期内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如学历、学位、外语水平等)应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各岗位年龄要求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7月31日(35周岁以下,即1988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即1993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
 
  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以主动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报名资格。
 
  二、招聘公告发布
 
  报考人员自2024年8月19日开始,可通过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北方人才网、天津海关门户网站查询招聘公告。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s://www.tjtalents.com.cn/
 
  北方人才网:https://www.tjrc.com.cn/
 
  天津海关门户网站:http://tianjin.customs.gov.cn
 
  三、报名及网上缴费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资格审查、缴费均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上进行。
 
  网址:https://www.tjtalents.com.cn/
 
  (一)报名
 
  报名时间:报考者可在2024年9月1日16:00至2024年9月6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提交报考申请,报名截止后不再接受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得重复报名。
 
  (二)资格审查及网上缴费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后,招聘单位在48小时内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审查结果,审查时间为2024年9月1日16:00至2024年9月8日16:00,报考者可登录专题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2024年9月6日16:00前,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2024年9月6日16:00以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可于2024年9月1日16:00至2024年9月8日16:00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缴费,收费标准为每人45元(报考要求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岗位的人员,不缴纳考试费用)。缴费后,不能退费,请慎重报名。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根据国家和天津市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于2024年9月2日至9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拨打022-28013603联系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
 
  (三)岗位调整
 
  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招聘单位可按规定核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报考上述岗位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权。
 
  改报时间:2024年9月10日9:00至16:00。
 
  四、考试科目与时间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考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笔试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2024年9月19日9:00至2024年9月21日9:00。
 
  笔试时间:2024年9月21日。
 
  报考人员笔试时,须携带准考证和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缺少任一证件者不得参加笔试。准考证在报名网站下载,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可登录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s://www.tjtalents.com.cn/)查询笔试成绩、排名及进入下一环节情况。报考要求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岗位的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直接进入面试。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名单末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面试前对人选进行资格复审。
 
  面试满分为100分,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方可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1:1进入体检和考察。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下学历人员的岗位,面试后按照综合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综合成绩相同者,以笔试成绩最高者进入体检环节。招聘博士研究生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五、体检与考察
 
  招聘单位统一组织体检和考察。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体检、考察出现不合格的,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视情况可依次确定递补人员,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六、人选确定与公示
 
  按照规定程序对体检、考察合格人员进行研究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
 
  对公示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聘用和备案手续,相关待遇按照天津海关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七、注意事项
 
  1.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考生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资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处理。
 
  2. 本次公开招聘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等相关安排及通知、公告将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s://www.tjtalents.com.cn/)、北方人才网(https://www.tjrc.com.cn/)、天津海关门户网站(http://tianjin.customs.gov.cn)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考生应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通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022-84201707,022-84201751。
 
 
  天津海关
 
  2024年8月19日

2024年天津海关所属事业单位招聘11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天津海关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请访问天津海关门户网站(http://tianjin.customs.gov.cn)“津关概况”-“组织机构”-“事业单位”查阅天津海关后勤管理中心、天津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天津海关工业产品安全技术中心的基本情况。
 
  (二)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应届毕业生指:列入全国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定向,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2022年、2023年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毕业后未落实工作单位,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参照应届毕业生身份报名。
 
  (三)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1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天津海关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计划表》(以下简称“招聘计划”)。
 
  (四)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 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具体要求详见招聘计划;
 
  5.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 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曾因违纪违规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处分影响期内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如学历、学位、外语水平等)应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各岗位年龄要求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7月31日(35周岁以下,即1988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即1993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
 
  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以主动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报名资格。
 
  二、招聘公告发布
 
  报考人员自2024年8月19日开始,可通过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北方人才网、天津海关门户网站查询招聘公告。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s://www.tjtalents.com.cn/
 
  北方人才网:https://www.tjrc.com.cn/
 
  天津海关门户网站:http://tianjin.customs.gov.cn
 
  三、报名及网上缴费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资格审查、缴费均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上进行。
 
  网址:https://www.tjtalents.com.cn/
 
  (一)报名
 
  报名时间:报考者可在2024年9月1日16:00至2024年9月6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提交报考申请,报名截止后不再接受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得重复报名。
 
  (二)资格审查及网上缴费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后,招聘单位在48小时内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审查结果,审查时间为2024年9月1日16:00至2024年9月8日16:00,报考者可登录专题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2024年9月6日16:00前,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2024年9月6日16:00以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可于2024年9月1日16:00至2024年9月8日16:00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缴费,收费标准为每人45元(报考要求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岗位的人员,不缴纳考试费用)。缴费后,不能退费,请慎重报名。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根据国家和天津市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于2024年9月2日至9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拨打022-28013603联系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
 
  (三)岗位调整
 
  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招聘单位可按规定核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报考上述岗位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权。
 
  改报时间:2024年9月10日9:00至16:00。
 
  四、考试科目与时间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考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笔试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2024年9月19日9:00至2024年9月21日9:00。
 
  笔试时间:2024年9月21日。
 
  报考人员笔试时,须携带准考证和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缺少任一证件者不得参加笔试。准考证在报名网站下载,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可登录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s://www.tjtalents.com.cn/)查询笔试成绩、排名及进入下一环节情况。报考要求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岗位的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直接进入面试。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名单末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面试前对人选进行资格复审。
 
  面试满分为100分,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方可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1:1进入体检和考察。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下学历人员的岗位,面试后按照综合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综合成绩相同者,以笔试成绩最高者进入体检环节。招聘博士研究生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五、体检与考察
 
  招聘单位统一组织体检和考察。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体检、考察出现不合格的,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视情况可依次确定递补人员,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六、人选确定与公示
 
  按照规定程序对体检、考察合格人员进行研究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
 
  对公示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聘用和备案手续,相关待遇按照天津海关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七、注意事项
 
  1.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考生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资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处理。
 
  2. 本次公开招聘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等相关安排及通知、公告将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s://www.tjtalents.com.cn/)、北方人才网(https://www.tjrc.com.cn/)、天津海关门户网站(http://tianjin.customs.gov.cn)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考生应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通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022-84201707,022-84201751。
 
 
  天津海关
 
  2024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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