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北仙桃市第一人民医院招聘公告
为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关于数智化病理服务体系建设有关要求,做好病理学专业医疗卫生人才补充工作,经研究决定,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病理学相关专业临床医师到仙桃市第一人民医院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招聘计划(2人)
本次公开招聘单位为仙桃市第一人民医院,计划招聘病理学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师2名。具体岗位和要求见《仙桃市第一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紧缺专业工作人员岗位要求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卫生健康事业,无医疗责任事故和非法行医记录;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4年8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应的学历、专业、技能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在医师资格考试或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持假证件报名的、考试作弊未满三年的;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方式和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9月12日17:30截止(以报名邮件到达时间为准)。
2.报考人员填写《仙桃市第一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紧缺专业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连同报名所需其他材料(详见附件3)原件扫描件,发送至报考指定邮箱 1157550549@qq.com,由市卫健委受理报名。
3.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等相关问题,可咨询市卫生健康委。具体联系人、联系方式等详见《仙桃市第一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紧缺专业工作人员岗位要求一览表》(附件1)。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9月13日17:30截止。
2.市卫健委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初审合格人员报市人社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弄虚作假或违规情形的,一律按规定取消招聘资格。
(三)面试
原则上只安排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形式等另行通知。面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3,对部分急需紧缺专业岗位,经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申请、人社部门审批,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比例大于1:10,加试初试(以笔试形式开展,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按1:10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初试成绩仅作为进入面试资格的依据,不计入综合成绩。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1.体检。集中组织体检对象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
2.考察。考察组通过实地走访、个别谈话、与考察对象面谈、查阅档案材料等方式,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专业特长、能力素质、工作和学习表现、岗位匹配度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报考资格条件。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情况,市卫健委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市人社局审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仙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考试录用专栏发布(https://www.xiantao.gov.cn/zfxxgk/xxgkml/rsxx/sydwzl/),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3年。实行试用期管理,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有关事项
1.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市人社局、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2.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3.公告中的岗位报考资格条件由市卫生健康委按有关规定设置并负责解释。
附件:
仙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仙桃市卫生健康委
2024年8月19日
2024年湖北仙桃市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60人公告
为适应新时代城市基层治理的需要,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本次计划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60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见《仙桃市2024年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热爱社区事业,服从组织分配,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具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勇于创新、团队合作的精神;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本市户籍人口或在本市城区居住三年以上人员(需所居住社区出具居住证明);
5、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4年9月10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或因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贩毒史的;
3、受过行政、纪律处分或有违法记录的;
4、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各级人事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6、曾参加过邪教组织或活动的;
7、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8、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不得被录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4年9月11日至9月20日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
城区4个街道共设置4个报名点(具体地点和咨询电话见附件2)。
(三)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报名时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岗位,并明确是否服从调剂。报名时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户口本(常住人口居住证明)及岗位所需其他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免冠1寸彩色登记照片3张。报名须填写《仙桃市2024年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和《仙桃市2024年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承诺书》(附件4),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不得变更,便于联系。
(四)资格初审及其他
1、现场报名期间同时进行资格初审,由各街道办事处具体负责,对初审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报名资格初审合格者缴纳笔试考务费50元;
2、在实施笔试前,招聘岗位职数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对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经申报审批同意可降低开考比例予以保留,相应岗位计划调整情况及时面向社会发布。
四、考试安排
本次招聘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部分。
(一)笔试
1、笔试方式及内容
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笔试总分100分。笔试内容主要包括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的基础知识、社区治理和服务基本知识、社会工作基础知识以及计算机操作基础知识等。
2、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要求
考生须持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缺一证件者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参考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笔试成绩及时在仙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考试录用专栏(https://www.xiantao.gov.cn/zfxxgk/xxgkml/rsxx/sydwzl/)公布,同时发布笔试卷面成绩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二)面试
在仙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考试录用专栏发布面试公告,面试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
1、面试内容
面试重点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2、面试人员的确定
各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不再递补。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等于或小于1:1时,设置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相应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
3、资格复审
面试前,由市委社会工作部、各街道办事处组织对面试入围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认真复审,面试入围人员须携带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重点对不得报考条件进行审核。面试入围人员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面试人选出现缺额的岗位,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4、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的方法计算,平均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宣布。
5、面试要求
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缺一证件者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当天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可正常开考。
(三)综合成绩计算
各岗位按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的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若遇综合成绩并列,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考生综合成绩在仙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考试录用专栏公布。
(四)加分政策
对持有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实行加分政策,在折合前的百分制笔试成绩上增加,其中:高级证书加5分,中级证书加3分,初级证书加2分。对符合加分条件的对象,由个人申报,在报名时提供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经审核后,于笔试前在仙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考试录用专栏公示。报名时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加分。
五、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以计划招录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至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招考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考察
由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以及与招聘条件是否相符等情况,并出具考察意见。
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可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录用
1、拟聘用名单在仙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考试录用专栏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2、公示结束如无异议,由各街道办事处负责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人员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七、相关事项说明
1、招聘过程中如出现政策变化、突发事件等,可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调整,请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2、报考人员应对本人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在考试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录用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劳动合同;
3、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湖北省人事考试相关规定执行;
4、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此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班。任何假借本次考试名义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放的出版物、印刷资料等,均与招聘组织方无关;
5、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仙桃市委社会工作部负责解释。
附件:
中共仙桃市委社会工作部 仙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10日
2024年湖北仙桃市第一人民医院招聘公告
为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关于数智化病理服务体系建设有关要求,做好病理学专业医疗卫生人才补充工作,经研究决定,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病理学相关专业临床医师到仙桃市第一人民医院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招聘计划(2人)
本次公开招聘单位为仙桃市第一人民医院,计划招聘病理学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师2名。具体岗位和要求见《仙桃市第一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紧缺专业工作人员岗位要求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卫生健康事业,无医疗责任事故和非法行医记录;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4年8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应的学历、专业、技能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在医师资格考试或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持假证件报名的、考试作弊未满三年的;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方式和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9月12日17:30截止(以报名邮件到达时间为准)。
2.报考人员填写《仙桃市第一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紧缺专业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连同报名所需其他材料(详见附件3)原件扫描件,发送至报考指定邮箱 1157550549@qq.com,由市卫健委受理报名。
3.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等相关问题,可咨询市卫生健康委。具体联系人、联系方式等详见《仙桃市第一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紧缺专业工作人员岗位要求一览表》(附件1)。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9月13日17:30截止。
2.市卫健委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初审合格人员报市人社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弄虚作假或违规情形的,一律按规定取消招聘资格。
(三)面试
原则上只安排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形式等另行通知。面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3,对部分急需紧缺专业岗位,经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申请、人社部门审批,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比例大于1:10,加试初试(以笔试形式开展,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按1:10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初试成绩仅作为进入面试资格的依据,不计入综合成绩。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1.体检。集中组织体检对象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
2.考察。考察组通过实地走访、个别谈话、与考察对象面谈、查阅档案材料等方式,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专业特长、能力素质、工作和学习表现、岗位匹配度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报考资格条件。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情况,市卫健委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市人社局审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仙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考试录用专栏发布(https://www.xiantao.gov.cn/zfxxgk/xxgkml/rsxx/sydwzl/),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3年。实行试用期管理,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有关事项
1.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市人社局、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2.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3.公告中的岗位报考资格条件由市卫生健康委按有关规定设置并负责解释。
附件:
仙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仙桃市卫生健康委
2024年8月19日
2024年湖北仙桃市事业单位面向现役军人随军家属招聘公告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要求,为贯彻落实《市委常委会会议纪要》(2024年第2号)精神,做好仙桃市随军未就业家属安置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招聘计划(3人)
本次公开招聘单位为市汽车客运总站1人、市社会救助局1人、市环境卫生管理局1人。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经批准已办理随军手续的驻仙部队随军家属。
(二)报考条件:
1.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4.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审核
(一)报名方式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15日--8月20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及资格审查:报名对象到市人武部政工科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市人武部初审后将初审结果及符合条件人员花名册报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二)报考的相关要求
1、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2、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报考人员要对照报考条件要求,填写和提供材料,要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核实即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
3、现场报名时,应聘人员须提供《仙桃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其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等所要求的其他各类证书原件、复印件(所有证件复印件须经报考者本人亲笔签名)。
(三)发放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由市人武部政工科通知领取准考证。考生应妥善保管准考证直至办理聘用手续,如遗失准考证将影响招聘的后续工作。
四、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科目:考试内容主要为《公共基础知识》,总分100分。考试成绩及名次在考试后一周内发布。
2.笔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通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考试录用专栏发布(https://www.xiantao.gov.cn/zfxxgk/xxgkml/rsxx/sydwzl/)。同时发布笔试卷面成绩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二)面试
1.面试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形式进行,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
2.面试入围比例。原则上按考生报考岗位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面试入围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由招聘单位提出取消、核减或者保留的调整申请,经人社部门核准备案后,通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考试录用专栏公布调整情况。
3.面试前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考试录用专栏发布面试公告,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
4.面试公告发布后,在距面试日5天内,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不再递补。除招聘单位另有要求外,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面试公告将明确,对于入围面试或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计划数之比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另行设置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五、成绩权重
(一)笔试、面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40%、60%计入总成绩。
(二)考生成绩计算公式: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过程中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六、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1、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和行业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2、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3、应聘者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人社部门组织用人单位进行。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如有需要可以对考生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等各类诚信信息进行延伸考察。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因考生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的,招聘单位可按照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七、公示及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体检、考察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定后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主管部门报人社部门审核备案。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新招聘的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实行岗位管理,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八、其他事项
公开招聘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处理。
报名联系电话:15271147599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728-3323315
附件:
2024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