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贵州兴仁市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100人简章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党建引领全面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的若干措施》(黔委厅字〔2024〕41号)和省委全面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推进会、州委全面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会相关工作要求,结合兴仁市工作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公平、公正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100名。为确保本次选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选聘原则和程序
坚持按需设岗、按岗选聘,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选聘工作按照发布选聘简章、组织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二、选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100名,具体选聘岗位详见《兴仁市2024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选聘职位表》)。
三、选聘岗位薪酬及福利待遇
本次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为城市社区专职网格员(五岗),工资及福利待遇按照《兴仁市城市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实施方案(试行)》执行。
(一)薪酬待遇
1.城市社区工作者薪酬=职务薪酬+级别薪酬+绩效薪酬+学历津贴+职业资格津贴。
2.试用期每月应发工资(职务薪酬+级别薪酬+绩效薪酬)2260元左右,转正后工资为试用期工资+对应学历津贴+对应职业资格津贴(扣除相应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个人缴费部分后以实际到账工资为准)。
(二)福利待遇
为城市社区工作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四、选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基本要求
1.政治素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品德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责任心强、吃苦耐劳,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奉献精神;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2.业务素质:爱岗敬业,恪守职业道德,热爱社区工作,热心为居民服务;能较好地掌握有关政策、法规,有一定的社区工作专业知识,具备一定的组织、管理、协调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能够独立履行岗位职责,具有一定的沟通交流、矛盾纠纷调处、组织协调及文字写作能力,服务意识强,善于开展群众工作,能够熟练使用电脑和智能手机。
3.文化素质及年龄要求: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6年9月10日以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83年9月10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获得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或退役军人,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在社区从事党建、治理、服务工作1年(截止2024年9月10日)以上且仍在岗的非全日制社区工作人员。2019年9月10日以来获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以上党委政府工作部门表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8年9月10日以后出生),学历可放宽至高中(中职)。
4.户籍要求:限黔西南州户籍。(截止2024年9月10日前具有黔西南州户籍)
5.定向选聘:在兴仁市6个街道连续6个月及以上仍在岗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的编外人员或在兴仁市连续6个月及以上仍在岗的公益性岗位、见习生,详见《选聘职位表》中备注。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
7.必须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详见《选聘职位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曾被开除公职的;
2.处于党纪处分、政务处分、组织处理所规定的影响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存在涉黑涉恶问题,加入邪教组织,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
5.被纳入失信人员名单报考前未被撤销的;
6.现役军人未满服役期的;
7.在读的高校学生;
8.截止2024年9月10日仍在岗(含2024年已签订聘用合同)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9.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定不宜从事选聘岗位工作的以及不符合选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提交报名申请
本次选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9月10日9:00—12日17:00;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兴仁市2024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113.250.174.178:16125/exam-system-examinee/xrsg),仔细阅读简章并签署网上报名诚信承诺书。按照规定流程、要求,填写报名信息,提交报考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和上传相关报考资格附件。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凡是报考两个职位及以上的报考人员,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确认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完整填写和提交本人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凡出现填写报名信息错误或在考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证件与报名信息不一致等情况而影响考试和聘用,责任自负。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聘过程,在任何环节,如发现报考人员资格不符,即取消选聘资格。
报考人员填报的专业名称和学历必须与毕业证书完全一致,如专业名称后面带括号或其他说明的也必须如实填报。
(二)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4年9月10日9:00至9月13日17:00。资格初审由市选聘办组织各选聘单位具体负责。各选聘单位对已经提交报名申请的报考人员,必须在提交《兴仁市2024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后24小时内审核完毕。选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报考信息,对照简章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合格的予以“审核通过”确认。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予以“审核未过”确认,并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符合要求的照片。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下载并打印留存《报名表》,供现场资格复审和考察等环节使用。
因报考人员未认真阅读《选聘简章》及《选聘职位表》,报考不符合条件的职位,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因资格初审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在报名期间由选聘单位提出申请,经市选聘办审核同意后,给予改报;报名结束时仍未改报的,取消考试资格;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无效并追究初审有关人员责任。
(三)查询报考资格初审结果
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或本人条件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于2024年9月13日17:00前进行修改(报考单位和职位代码不得修改),选聘单位9月14日17:00前完成审核。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报考人员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保持畅通并及时与市选聘办联系。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成功24小时后请及时登录查看详细信息栏目中的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
(四)报名确认及缴费
根据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每人按100元的标准收取报名考务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24年9月10日10:00至9月15日18:00期间登录“兴仁市2024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113.250.174.178:16125/exam-system-examinee/xrsg)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纳100元考务费,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不予退费。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缴费者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五)报名人数达不到选聘人数和无人报考职位的处理
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选聘人数和无人报考的职位,该职位选聘计划予以调减或取消。报名结束后对所有职位报名情况在“兴仁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gzxr.gov.cn)”上进行公示。
(六)网上打印准考证
网上缴费结束后,报考人员于2024年9月19日8:30至9月21日下午14:30期间登录“兴仁市2024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113.250.174.178:16125/exam-system-examinee/xrsg)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和笔试准考证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责任自负。
六、加分确认及审查
(一)加分对象
对符合下列条件的报考人员在笔试成绩中给予相应加分,同时符合两项加分条件的,不累计加分。加分标准如下:
1.少数民族考生,加2分;
2.入伍时为兴仁市户籍或兴仁市生源的退役士兵,加10分。
(二)加分方式
1.本次少数民族加分采用预加分方式进行(即选聘单位根据考生报名信息,直接给符合报考条件的少数民族考生加2分,资格复审时提交身份证进行复审,如信息错误的将取消加分)。
2.退役士兵采用现场加分的方式进行。加分审查期间,符合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须在网上打印统一格式的《报名表》及《兴仁市2024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加分申请表》(附件3)各1份,并同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退伍证及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如不能提供证件的,须到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或人武部出具相对应的证明材料。
3.加分审查工作由选聘单位组织实施。考生需与选聘单位联系加分事宜,因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加分申请的,逾期未办理加分手续的人员,视为放弃加分。经审查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成绩公布前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予以加分。加分工作在笔试工作前完成。
七、考试
此次选聘工作只采取笔试方式进行。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时间为120分钟。不设开考比例,按实有报名人数开考。笔试满分为150分。笔试成绩须达到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笔试成绩平均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1.笔试时间:2024年9月21日(星期六)14:00—16:00
2.笔试科目:《综合知识》
3.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4.成绩计算:考试成绩按选聘岗位分类统计。
5.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
6.成绩复核。若考生对本人的笔试成绩有疑问的,须在笔试成绩公示之日起3日内向市选聘办书面申请复核,逾期不再受理成绩复核事宜。
同一岗位选聘人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全部作为进入下一环节对象。在规定的时间内考生登录“兴仁市2024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113.250.174.178:16125/exam-system-examinee/xrsg)自行查询笔试成绩,具体关注“兴仁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gzxr.gov.cn)”上的通知公告。
八、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市选聘办统一组织,资格复审按照现场审查方式进行,由各选聘单位负责,具体时间及地点在“兴仁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gzxr.gov.cn)”上公告。
1.资格复审对象: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资格复审对象。同一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时,同时进入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兴仁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gzxr.gov.cn)公布,请密切关注。
3.资格复审所需资料:
(1)相关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以及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网上打印的本人《报名表》2份;
(4)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该职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如在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
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如因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责任自负。
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聘工作全过程,如在选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选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取消选聘资格。
九、体检
根据各岗位选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进入体检环节。体检人员名单在兴仁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gzxr.gov.cn)公布。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
2.体检由市选聘办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公立医院统一组织实施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须在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向市选聘办书面提出复检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不得进入下一环节),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3.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的报考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按相关程序依次递补。自愿放弃体检的报考人员应在发布体检公告3日内提交书面承诺。
4.体检、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在兴仁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gzxr.gov.cn)公布。
十、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由选聘单位负责组织考察。
(一)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并查阅档案。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是否符合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考察由2人以上组成考察组,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撰写考察材料,作出考察政审结论。
(二)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按照《兴仁市城市社区工作者考察政审工作方案(试行)》有关规定进行。
(三)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考察不合格,由选聘单位负责审定,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存在本《选聘简章》中规定的不得报考情形的人员;
3.在考察工作规定的时间内没有按时提交选聘岗位所需学籍档案等相关材料、报名时填报不实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
4.经各选聘单位研究确定不能选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考察不合格、考察期间放弃或自动放弃考察的报考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按相关程序依次递补。
十一、公示和选聘
1.经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选聘对象,在兴仁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gzxr.gov.cn)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选聘的,报市委组织部、市委社会工作部、市委政法委、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六部门联合审核,由街道党工委组织选聘人员以总成绩排名先后依次进行选岗并行文,与街道办事处签订劳动合同,统一分配到社区工作。
2.新选聘社区工作者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纳入社区工作者管理;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考核情况报市委组织部、市委社会工作部、市委政法委备案。选聘人员自签订劳动合同起,享受社区工作者待遇,薪酬标准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十二、补充聘用
为提高选聘工作效率和满足工作需要,在试用期间,对因考生自行放弃聘用、聘用后离职等原因产生空缺的岗位,市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选聘单位社区工作者空缺情况适时统一组织选聘递补工作。原则按照本岗位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的顺序,从合格的考生中,依次递补进行体检和考察政审,考察合格人员经公示后办理聘用手续。
十三、纪律监督
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选聘工作全程接受市纪委市监委和社会各界监督,严格按照《选聘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严禁擅自更改报考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构成回避关系的工作人员,须主动提出回避。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对违反选聘纪律的报考人员,无论进入到选聘的任何环节,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体检和考察资格,不予选聘或取消选聘等处理。其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选聘纪律行为的,5年内不得参加兴仁市相关招聘考试。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四、有关注意事项
1.本次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的报名、准考证打印、笔试、体检、考察政审等相关信息均在兴仁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gzxr.gov.cn)上发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并相互转告,市选聘办不再另行电话通知,如因报考人员未及时阅览网站发布的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2.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个人相关材料的取消选聘资格;
3.本次选聘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在选聘各环节中,国家相关部门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5.本《选聘简章》由市选聘办负责解释。本次选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兴仁市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考试业务咨询电话:0859—6210336(兴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政策咨询电话:0859—6216190(兴仁市委组织部)
咨询时间: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监督电话:0859—6212252(兴仁市监察委员会信访室)
兴仁市2024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8月28日
2024年贵州兴仁市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100人简章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党建引领全面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的若干措施》(黔委厅字〔2024〕41号)和省委全面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推进会、州委全面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会相关工作要求,结合兴仁市工作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公平、公正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100名。为确保本次选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选聘原则和程序
坚持按需设岗、按岗选聘,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选聘工作按照发布选聘简章、组织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二、选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100名,具体选聘岗位详见《兴仁市2024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选聘职位表》)。
三、选聘岗位薪酬及福利待遇
本次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为城市社区专职网格员(五岗),工资及福利待遇按照《兴仁市城市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实施方案(试行)》执行。
(一)薪酬待遇
1.城市社区工作者薪酬=职务薪酬+级别薪酬+绩效薪酬+学历津贴+职业资格津贴。
2.试用期每月应发工资(职务薪酬+级别薪酬+绩效薪酬)2260元左右,转正后工资为试用期工资+对应学历津贴+对应职业资格津贴(扣除相应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个人缴费部分后以实际到账工资为准)。
(二)福利待遇
为城市社区工作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四、选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基本要求
1.政治素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品德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责任心强、吃苦耐劳,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奉献精神;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2.业务素质:爱岗敬业,恪守职业道德,热爱社区工作,热心为居民服务;能较好地掌握有关政策、法规,有一定的社区工作专业知识,具备一定的组织、管理、协调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能够独立履行岗位职责,具有一定的沟通交流、矛盾纠纷调处、组织协调及文字写作能力,服务意识强,善于开展群众工作,能够熟练使用电脑和智能手机。
3.文化素质及年龄要求: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6年9月10日以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83年9月10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获得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或退役军人,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在社区从事党建、治理、服务工作1年(截止2024年9月10日)以上且仍在岗的非全日制社区工作人员。2019年9月10日以来获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以上党委政府工作部门表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8年9月10日以后出生),学历可放宽至高中(中职)。
4.户籍要求:限黔西南州户籍。(截止2024年9月10日前具有黔西南州户籍)
5.定向选聘:在兴仁市6个街道连续6个月及以上仍在岗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的编外人员或在兴仁市连续6个月及以上仍在岗的公益性岗位、见习生,详见《选聘职位表》中备注。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
7.必须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详见《选聘职位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曾被开除公职的;
2.处于党纪处分、政务处分、组织处理所规定的影响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存在涉黑涉恶问题,加入邪教组织,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
5.被纳入失信人员名单报考前未被撤销的;
6.现役军人未满服役期的;
7.在读的高校学生;
8.截止2024年9月10日仍在岗(含2024年已签订聘用合同)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9.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定不宜从事选聘岗位工作的以及不符合选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提交报名申请
本次选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9月10日9:00—12日17:00;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兴仁市2024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113.250.174.178:16125/exam-system-examinee/xrsg),仔细阅读简章并签署网上报名诚信承诺书。按照规定流程、要求,填写报名信息,提交报考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和上传相关报考资格附件。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凡是报考两个职位及以上的报考人员,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确认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完整填写和提交本人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凡出现填写报名信息错误或在考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证件与报名信息不一致等情况而影响考试和聘用,责任自负。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聘过程,在任何环节,如发现报考人员资格不符,即取消选聘资格。
报考人员填报的专业名称和学历必须与毕业证书完全一致,如专业名称后面带括号或其他说明的也必须如实填报。
(二)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4年9月10日9:00至9月13日17:00。资格初审由市选聘办组织各选聘单位具体负责。各选聘单位对已经提交报名申请的报考人员,必须在提交《兴仁市2024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后24小时内审核完毕。选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报考信息,对照简章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合格的予以“审核通过”确认。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予以“审核未过”确认,并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符合要求的照片。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下载并打印留存《报名表》,供现场资格复审和考察等环节使用。
因报考人员未认真阅读《选聘简章》及《选聘职位表》,报考不符合条件的职位,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因资格初审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在报名期间由选聘单位提出申请,经市选聘办审核同意后,给予改报;报名结束时仍未改报的,取消考试资格;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无效并追究初审有关人员责任。
(三)查询报考资格初审结果
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或本人条件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于2024年9月13日17:00前进行修改(报考单位和职位代码不得修改),选聘单位9月14日17:00前完成审核。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报考人员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保持畅通并及时与市选聘办联系。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成功24小时后请及时登录查看详细信息栏目中的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
(四)报名确认及缴费
根据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每人按100元的标准收取报名考务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24年9月10日10:00至9月15日18:00期间登录“兴仁市2024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113.250.174.178:16125/exam-system-examinee/xrsg)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纳100元考务费,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不予退费。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缴费者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五)报名人数达不到选聘人数和无人报考职位的处理
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选聘人数和无人报考的职位,该职位选聘计划予以调减或取消。报名结束后对所有职位报名情况在“兴仁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gzxr.gov.cn)”上进行公示。
(六)网上打印准考证
网上缴费结束后,报考人员于2024年9月19日8:30至9月21日下午14:30期间登录“兴仁市2024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113.250.174.178:16125/exam-system-examinee/xrsg)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和笔试准考证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责任自负。
六、加分确认及审查
(一)加分对象
对符合下列条件的报考人员在笔试成绩中给予相应加分,同时符合两项加分条件的,不累计加分。加分标准如下:
1.少数民族考生,加2分;
2.入伍时为兴仁市户籍或兴仁市生源的退役士兵,加10分。
(二)加分方式
1.本次少数民族加分采用预加分方式进行(即选聘单位根据考生报名信息,直接给符合报考条件的少数民族考生加2分,资格复审时提交身份证进行复审,如信息错误的将取消加分)。
2.退役士兵采用现场加分的方式进行。加分审查期间,符合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须在网上打印统一格式的《报名表》及《兴仁市2024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加分申请表》(附件3)各1份,并同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退伍证及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如不能提供证件的,须到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或人武部出具相对应的证明材料。
3.加分审查工作由选聘单位组织实施。考生需与选聘单位联系加分事宜,因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加分申请的,逾期未办理加分手续的人员,视为放弃加分。经审查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成绩公布前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予以加分。加分工作在笔试工作前完成。
七、考试
此次选聘工作只采取笔试方式进行。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时间为120分钟。不设开考比例,按实有报名人数开考。笔试满分为150分。笔试成绩须达到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笔试成绩平均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1.笔试时间:2024年9月21日(星期六)14:00—16:00
2.笔试科目:《综合知识》
3.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4.成绩计算:考试成绩按选聘岗位分类统计。
5.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
6.成绩复核。若考生对本人的笔试成绩有疑问的,须在笔试成绩公示之日起3日内向市选聘办书面申请复核,逾期不再受理成绩复核事宜。
同一岗位选聘人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全部作为进入下一环节对象。在规定的时间内考生登录“兴仁市2024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113.250.174.178:16125/exam-system-examinee/xrsg)自行查询笔试成绩,具体关注“兴仁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gzxr.gov.cn)”上的通知公告。
八、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市选聘办统一组织,资格复审按照现场审查方式进行,由各选聘单位负责,具体时间及地点在“兴仁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gzxr.gov.cn)”上公告。
1.资格复审对象: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资格复审对象。同一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时,同时进入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兴仁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gzxr.gov.cn)公布,请密切关注。
3.资格复审所需资料:
(1)相关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以及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网上打印的本人《报名表》2份;
(4)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该职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如在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
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如因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责任自负。
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聘工作全过程,如在选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选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取消选聘资格。
九、体检
根据各岗位选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进入体检环节。体检人员名单在兴仁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gzxr.gov.cn)公布。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
2.体检由市选聘办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公立医院统一组织实施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须在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向市选聘办书面提出复检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不得进入下一环节),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3.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的报考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按相关程序依次递补。自愿放弃体检的报考人员应在发布体检公告3日内提交书面承诺。
4.体检、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在兴仁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gzxr.gov.cn)公布。
十、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由选聘单位负责组织考察。
(一)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并查阅档案。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是否符合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考察由2人以上组成考察组,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撰写考察材料,作出考察政审结论。
(二)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按照《兴仁市城市社区工作者考察政审工作方案(试行)》有关规定进行。
(三)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考察不合格,由选聘单位负责审定,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存在本《选聘简章》中规定的不得报考情形的人员;
3.在考察工作规定的时间内没有按时提交选聘岗位所需学籍档案等相关材料、报名时填报不实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
4.经各选聘单位研究确定不能选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考察不合格、考察期间放弃或自动放弃考察的报考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按相关程序依次递补。
十一、公示和选聘
1.经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选聘对象,在兴仁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gzxr.gov.cn)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选聘的,报市委组织部、市委社会工作部、市委政法委、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六部门联合审核,由街道党工委组织选聘人员以总成绩排名先后依次进行选岗并行文,与街道办事处签订劳动合同,统一分配到社区工作。
2.新选聘社区工作者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纳入社区工作者管理;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考核情况报市委组织部、市委社会工作部、市委政法委备案。选聘人员自签订劳动合同起,享受社区工作者待遇,薪酬标准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十二、补充聘用
为提高选聘工作效率和满足工作需要,在试用期间,对因考生自行放弃聘用、聘用后离职等原因产生空缺的岗位,市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选聘单位社区工作者空缺情况适时统一组织选聘递补工作。原则按照本岗位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的顺序,从合格的考生中,依次递补进行体检和考察政审,考察合格人员经公示后办理聘用手续。
十三、纪律监督
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选聘工作全程接受市纪委市监委和社会各界监督,严格按照《选聘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严禁擅自更改报考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构成回避关系的工作人员,须主动提出回避。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对违反选聘纪律的报考人员,无论进入到选聘的任何环节,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体检和考察资格,不予选聘或取消选聘等处理。其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选聘纪律行为的,5年内不得参加兴仁市相关招聘考试。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四、有关注意事项
1.本次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的报名、准考证打印、笔试、体检、考察政审等相关信息均在兴仁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gzxr.gov.cn)上发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并相互转告,市选聘办不再另行电话通知,如因报考人员未及时阅览网站发布的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2.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个人相关材料的取消选聘资格;
3.本次选聘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在选聘各环节中,国家相关部门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5.本《选聘简章》由市选聘办负责解释。本次选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兴仁市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考试业务咨询电话:0859—6210336(兴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政策咨询电话:0859—6216190(兴仁市委组织部)
咨询时间: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监督电话:0859—6212252(兴仁市监察委员会信访室)
兴仁市2024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8月28日
2024年贵州兴仁市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100人简章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党建引领全面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的若干措施》(黔委厅字〔2024〕41号)和省委全面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推进会、州委全面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会相关工作要求,结合兴仁市工作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公平、公正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100名。为确保本次选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选聘原则和程序
坚持按需设岗、按岗选聘,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选聘工作按照发布选聘简章、组织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二、选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100名,具体选聘岗位详见《兴仁市2024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选聘职位表》)。
三、选聘岗位薪酬及福利待遇
本次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为城市社区专职网格员(五岗),工资及福利待遇按照《兴仁市城市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实施方案(试行)》执行。
(一)薪酬待遇
1.城市社区工作者薪酬=职务薪酬+级别薪酬+绩效薪酬+学历津贴+职业资格津贴。
2.试用期每月应发工资(职务薪酬+级别薪酬+绩效薪酬)2260元左右,转正后工资为试用期工资+对应学历津贴+对应职业资格津贴(扣除相应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个人缴费部分后以实际到账工资为准)。
(二)福利待遇
为城市社区工作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四、选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基本要求
1.政治素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品德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责任心强、吃苦耐劳,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奉献精神;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2.业务素质:爱岗敬业,恪守职业道德,热爱社区工作,热心为居民服务;能较好地掌握有关政策、法规,有一定的社区工作专业知识,具备一定的组织、管理、协调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能够独立履行岗位职责,具有一定的沟通交流、矛盾纠纷调处、组织协调及文字写作能力,服务意识强,善于开展群众工作,能够熟练使用电脑和智能手机。
3.文化素质及年龄要求: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6年9月10日以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83年9月10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获得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或退役军人,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在社区从事党建、治理、服务工作1年(截止2024年9月10日)以上且仍在岗的非全日制社区工作人员。2019年9月10日以来获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以上党委政府工作部门表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8年9月10日以后出生),学历可放宽至高中(中职)。
4.户籍要求:限黔西南州户籍。(截止2024年9月10日前具有黔西南州户籍)
5.定向选聘:在兴仁市6个街道连续6个月及以上仍在岗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的编外人员或在兴仁市连续6个月及以上仍在岗的公益性岗位、见习生,详见《选聘职位表》中备注。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
7.必须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详见《选聘职位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曾被开除公职的;
2.处于党纪处分、政务处分、组织处理所规定的影响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存在涉黑涉恶问题,加入邪教组织,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
5.被纳入失信人员名单报考前未被撤销的;
6.现役军人未满服役期的;
7.在读的高校学生;
8.截止2024年9月10日仍在岗(含2024年已签订聘用合同)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9.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定不宜从事选聘岗位工作的以及不符合选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提交报名申请
本次选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9月10日9:00—12日17:00;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兴仁市2024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113.250.174.178:16125/exam-system-examinee/xrsg),仔细阅读简章并签署网上报名诚信承诺书。按照规定流程、要求,填写报名信息,提交报考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和上传相关报考资格附件。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凡是报考两个职位及以上的报考人员,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确认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完整填写和提交本人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凡出现填写报名信息错误或在考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证件与报名信息不一致等情况而影响考试和聘用,责任自负。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聘过程,在任何环节,如发现报考人员资格不符,即取消选聘资格。
报考人员填报的专业名称和学历必须与毕业证书完全一致,如专业名称后面带括号或其他说明的也必须如实填报。
(二)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4年9月10日9:00至9月13日17:00。资格初审由市选聘办组织各选聘单位具体负责。各选聘单位对已经提交报名申请的报考人员,必须在提交《兴仁市2024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后24小时内审核完毕。选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报考信息,对照简章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合格的予以“审核通过”确认。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予以“审核未过”确认,并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符合要求的照片。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下载并打印留存《报名表》,供现场资格复审和考察等环节使用。
因报考人员未认真阅读《选聘简章》及《选聘职位表》,报考不符合条件的职位,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因资格初审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在报名期间由选聘单位提出申请,经市选聘办审核同意后,给予改报;报名结束时仍未改报的,取消考试资格;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无效并追究初审有关人员责任。
(三)查询报考资格初审结果
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或本人条件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于2024年9月13日17:00前进行修改(报考单位和职位代码不得修改),选聘单位9月14日17:00前完成审核。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报考人员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保持畅通并及时与市选聘办联系。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成功24小时后请及时登录查看详细信息栏目中的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
(四)报名确认及缴费
根据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每人按100元的标准收取报名考务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24年9月10日10:00至9月15日18:00期间登录“兴仁市2024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113.250.174.178:16125/exam-system-examinee/xrsg)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纳100元考务费,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不予退费。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缴费者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五)报名人数达不到选聘人数和无人报考职位的处理
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选聘人数和无人报考的职位,该职位选聘计划予以调减或取消。报名结束后对所有职位报名情况在“兴仁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gzxr.gov.cn)”上进行公示。
(六)网上打印准考证
网上缴费结束后,报考人员于2024年9月19日8:30至9月21日下午14:30期间登录“兴仁市2024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113.250.174.178:16125/exam-system-examinee/xrsg)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和笔试准考证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责任自负。
六、加分确认及审查
(一)加分对象
对符合下列条件的报考人员在笔试成绩中给予相应加分,同时符合两项加分条件的,不累计加分。加分标准如下:
1.少数民族考生,加2分;
2.入伍时为兴仁市户籍或兴仁市生源的退役士兵,加10分。
(二)加分方式
1.本次少数民族加分采用预加分方式进行(即选聘单位根据考生报名信息,直接给符合报考条件的少数民族考生加2分,资格复审时提交身份证进行复审,如信息错误的将取消加分)。
2.退役士兵采用现场加分的方式进行。加分审查期间,符合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须在网上打印统一格式的《报名表》及《兴仁市2024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加分申请表》(附件3)各1份,并同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退伍证及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如不能提供证件的,须到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或人武部出具相对应的证明材料。
3.加分审查工作由选聘单位组织实施。考生需与选聘单位联系加分事宜,因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加分申请的,逾期未办理加分手续的人员,视为放弃加分。经审查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成绩公布前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予以加分。加分工作在笔试工作前完成。
七、考试
此次选聘工作只采取笔试方式进行。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时间为120分钟。不设开考比例,按实有报名人数开考。笔试满分为150分。笔试成绩须达到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笔试成绩平均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1.笔试时间:2024年9月21日(星期六)14:00—16:00
2.笔试科目:《综合知识》
3.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4.成绩计算:考试成绩按选聘岗位分类统计。
5.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
6.成绩复核。若考生对本人的笔试成绩有疑问的,须在笔试成绩公示之日起3日内向市选聘办书面申请复核,逾期不再受理成绩复核事宜。
同一岗位选聘人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全部作为进入下一环节对象。在规定的时间内考生登录“兴仁市2024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113.250.174.178:16125/exam-system-examinee/xrsg)自行查询笔试成绩,具体关注“兴仁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gzxr.gov.cn)”上的通知公告。
八、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市选聘办统一组织,资格复审按照现场审查方式进行,由各选聘单位负责,具体时间及地点在“兴仁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gzxr.gov.cn)”上公告。
1.资格复审对象: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资格复审对象。同一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时,同时进入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兴仁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gzxr.gov.cn)公布,请密切关注。
3.资格复审所需资料:
(1)相关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以及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网上打印的本人《报名表》2份;
(4)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该职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如在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
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如因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责任自负。
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聘工作全过程,如在选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选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取消选聘资格。
九、体检
根据各岗位选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进入体检环节。体检人员名单在兴仁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gzxr.gov.cn)公布。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
2.体检由市选聘办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公立医院统一组织实施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须在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向市选聘办书面提出复检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不得进入下一环节),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3.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的报考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按相关程序依次递补。自愿放弃体检的报考人员应在发布体检公告3日内提交书面承诺。
4.体检、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在兴仁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gzxr.gov.cn)公布。
十、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由选聘单位负责组织考察。
(一)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并查阅档案。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是否符合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考察由2人以上组成考察组,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撰写考察材料,作出考察政审结论。
(二)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按照《兴仁市城市社区工作者考察政审工作方案(试行)》有关规定进行。
(三)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考察不合格,由选聘单位负责审定,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存在本《选聘简章》中规定的不得报考情形的人员;
3.在考察工作规定的时间内没有按时提交选聘岗位所需学籍档案等相关材料、报名时填报不实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
4.经各选聘单位研究确定不能选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考察不合格、考察期间放弃或自动放弃考察的报考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按相关程序依次递补。
十一、公示和选聘
1.经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选聘对象,在兴仁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gzxr.gov.cn)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选聘的,报市委组织部、市委社会工作部、市委政法委、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六部门联合审核,由街道党工委组织选聘人员以总成绩排名先后依次进行选岗并行文,与街道办事处签订劳动合同,统一分配到社区工作。
2.新选聘社区工作者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纳入社区工作者管理;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考核情况报市委组织部、市委社会工作部、市委政法委备案。选聘人员自签订劳动合同起,享受社区工作者待遇,薪酬标准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十二、补充聘用
为提高选聘工作效率和满足工作需要,在试用期间,对因考生自行放弃聘用、聘用后离职等原因产生空缺的岗位,市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选聘单位社区工作者空缺情况适时统一组织选聘递补工作。原则按照本岗位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的顺序,从合格的考生中,依次递补进行体检和考察政审,考察合格人员经公示后办理聘用手续。
十三、纪律监督
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选聘工作全程接受市纪委市监委和社会各界监督,严格按照《选聘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严禁擅自更改报考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构成回避关系的工作人员,须主动提出回避。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对违反选聘纪律的报考人员,无论进入到选聘的任何环节,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体检和考察资格,不予选聘或取消选聘等处理。其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选聘纪律行为的,5年内不得参加兴仁市相关招聘考试。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四、有关注意事项
1.本次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的报名、准考证打印、笔试、体检、考察政审等相关信息均在兴仁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gzxr.gov.cn)上发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并相互转告,市选聘办不再另行电话通知,如因报考人员未及时阅览网站发布的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2.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个人相关材料的取消选聘资格;
3.本次选聘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在选聘各环节中,国家相关部门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5.本《选聘简章》由市选聘办负责解释。本次选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兴仁市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考试业务咨询电话:0859—6210336(兴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政策咨询电话:0859—6216190(兴仁市委组织部)
咨询时间: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监督电话:0859—6212252(兴仁市监察委员会信访室)
兴仁市2024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8月28日
2024年贵州兴仁市事业单位招聘101人简章
为加强兴仁市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人事局关于贯彻<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州府办发〔2006〕48号)规定,经研究,2024年兴仁市事业单位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1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工作在兴仁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二、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招聘程序、公开招聘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简章、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备案等程序进行。
三、招聘计划及岗位
此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1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见《兴仁市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四、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大专(含高职、技工院校高级工)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到具体单位工作的定向生),具体学历及专业等要求详见《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
4.诚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6.身体健康,身体条件符合国家和贵州省有关规定,能胜任岗位工作。
7.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6年6月1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8年6月11日及以后出生);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学位人员、具有岗位对应的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报考定向招聘村干部岗位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3年6月11日及以后出生);报考定向招聘退役士兵岗位人员和符合相关政策规定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8年6月11日及以后出生),但要确保退休时养老保险缴费满15年,符合条件的特殊对象年龄放宽具体年限以国家、省、州相关文件为准。
8.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等资格条件。
9.具体专业要求和其他条件:
(1)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的,即该学科门类所包含的二级学科和一级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一级学科的,即该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招聘专业均含全日制、自考、函授、技师院校等所列专业,专业名称一致但代码不同的,均可报考。
在专业要求上,考生毕业证书上显示的专业与学历必须和《岗位表》上要求的专业与学历一致(仅是学位证书上专业与《岗位表》专业一致视为专业不符)。专业参考目录见“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首页—政务公开—重点领域信息—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目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设置参考目录”(网址http://rst.guizhou.gov.cn/zwgk/zdlyxx/sydwgkzp/201711/t20171118_63497835.html)。
对于教育部相关专业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自设学科(专业)和国(境)外留学专业,考生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70%以上基本一致(资格复审时须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进行认定)方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其中以国内学历学位报考的考生,须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教务处盖章)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以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的考生,须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的中文翻译文件(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文件)等材料。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82号)精神,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2)定向服务兴仁市“三支一扶”人员、服务兴仁市“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兴仁市户籍(兴仁应征入伍)退役士兵、兴仁市户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学校在校期间入伍退役后完成学业或毕业后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招聘岗位的,指限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兴仁市服务的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期满且考核合格人员、服务兴仁市满2年且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入伍时户籍或身份证号为522322开头的退役士兵报考。其中,除退役士兵外,其余人员须服务满2年且年度考核合格(含正在指定地点服务和服务期满并取得服务证的人员),年限计算时间均截至2024年12月31日。
(3)定向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村(居)民委员会主任招聘岗位的,指限截至2024年6月11日在兴仁市连续任职满3周年以上且在职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村(居)民委员会主任报考;定向村(社区)专业化管理干部(城市社区工作者)招聘岗位的,指限截至2024年6月11日在兴仁市村(社区)工作满3周年以上村(社区)专业化管理干部(城市社区工作者)报考。
(4)定向兴仁市户籍的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的稳定脱贫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家庭毕业生招聘岗位的,指限截至2024年6月11日具有兴仁市户籍的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的稳定脱贫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家庭毕业生报考。
(5)定向兴仁市户籍或兴仁市生源招聘岗位的,指限截至2024年6月11日及以前取得兴仁市户籍或居民身份证号码522322开头的人员报考。
(6)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须在报名前取得相关资格,并在现场资格复审时提供符合条件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特殊情况,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前提供证书原件)。
10.符合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和聘用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黔西南州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正式工(工勤人员、自收自支事业人员除外)。
3.截至2024年6月11日“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未满的人员;截至2024年6月11日服务期未满的在编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毕业生。
4.截至2024年6月11日仍在读的全日制非2024届毕业生或军队服现役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7.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8.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9.不能按规定提供岗位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其他资格条件资料等原件的,或不符合《招聘简章》要求的其他条件的人员。
10.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相关须回避情形的岗位。
11.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报考和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五、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6月11日08:30至6月13日17:00。
(二)网上初审时间:2024年6月11日09:00至6月14日17:00。
(三)网上缴费时间:2024年6月11日09:00至6月15日17:00。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24年7月3日09:00至7月6日15:00。
(五)笔试时间:2024年7月6日下午14:30-17:00。
若遇不可抗力等需调整报名、笔试考试等时间的,则另行通知。
六、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缴费及问题咨询
(一)发布公告
在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http://www.qxn.gov.cn/zwgk/zfjg/zrlzyshbzj/bmxxgkml_5135118/)和兴仁市人民政府网通知公告板块(网址http://www.gzxr.gov.cn/xwzx/tzgg/)发布公开《招聘简章》。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及要求
考生须在2024年6月11日08:30至6月13日17:00期间登录“兴仁市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网”(网址:http://219.152.63.192:16219/exam-system-examinee/xrgz),按专题网页提示的报名程序注册、填写并确认报名信息。
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报名时,考生须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岗位表》,并在网上签署报名诚信报考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相关要求,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考生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填写《兴仁市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时报名系统中的信息应填尽填,如具有相关资格证书等信息)。填写信息及照片核对无误后,必须点击“报名信息确认”提交报名信息。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考生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等原因,导致网上资格审核不通过或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报名表》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填写,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考生本人填写,由考生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提交报名申请后应及时登录查看网上审核结果。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考生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有工作经历人员必须如实填写个人工作单位信息,否则视为故意隐瞒个人重要信息。考生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2.特别提示
报名应聘人员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完全一致,如专业名称后面带括号或其他说明的也必须如实填报。
考生在提交报名信息并成功上传照片或因审核未通过重新修改报名信息后,都须进行报名确认操作。点击“提交报名申请”键后,考生将不能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若不点击“提交报名申请”键,在6月13日17:00以后就不能再次确认提交,审核单位将无法审核报名信息,导致报名失败。
由于报名人数多,容易造成网络拥挤,请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
(三)网上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具体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进行初审,必须在考生提交报名申请后24小时内对照《招聘简章》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审核确认考生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详细理由。在资格初审环节中,因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信息不真实或填报的信息与自己所报考岗位的学历、专业或其他资格条件要求不符合而通过资格初审进入下一环节的,该考生的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查实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向应聘人员做好解释工作。
2.资格初审时间为2024年6月11日09:00至6月14日17:00。考生请在资格初审期间内登录“兴仁市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网”(网址:http://219.152.63.192:16219/exam-system-examinee/xrgz),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对审核结果有疑问的,请直接向招聘单位进行咨询。
3.网上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24年6月13日17:00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确认。报名时间截止后(2024年6月13日17:00后),报考申请未审核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失败。
(四)网上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于2024年6月11日09:00至6月15日17:00期间登录“兴仁市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网”(网址:http://219.152.63.192:16219/exam-system-examinee/xrgz)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纳100元报名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缴费成功的人员,须立即打印《报名表》供资格复审等环节使用。
网上缴费时间截止后,如出现某个岗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则对该岗位招聘人数按比例予以调减或取消,并将调减或取消的情况在“兴仁市人民政府网通知公告板块”(网址:http://www.gzxr.gov.cn/xwzx/tzgg/)向社会公布。岗位招聘计划调减的,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所报岗位不再进行调整;岗位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可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因所报考岗位取消且本人自愿放弃报考需要退费的,经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予以退费,改报岗位和退费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17日17:00前。
七、加分确认及审查
(一)加分对象
对符合下列条件的报考人员在笔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后)中给予相应加分,同时符合两项加分条件的,不累计加分。加分标准如下:
1.少数民族考生,加2分。
2.入伍时为兴仁市户籍或兴仁市生源的退役士兵报考非定向招聘退役士兵岗位的加10分。
(二)加分方式
1.本次少数民族加分采用预加分方式进行(即招聘单位根据考生报名信息,直接给符合报考条件的少数民族考生加2分,资格复审时提交身份证进行复审,如信息错误的将取消加分)。
2.退役士兵采用现场加分的方式进行。加分审查期间,符合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须在网上打印统一格式的《报名表》及《加分申请表》各1份,并同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退伍证及《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如不能提供证件的,须到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或人武部出具相对应的证明材料。
3.加分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生需与招聘单位联系加分事宜,因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加分申请的,逾期未办理加分手续的人员,视为放弃加分。经审查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成绩公布前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予以加分。加分工作在6月16日至6月17日期间完成。
八、笔试及合格分数线
通过资格初审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确认及缴费成功的人员参加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不指定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工作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工作规范(试行)》执行。
(一)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并已经缴费的人员,应于2024年7月3日09:00至7月6日15:00期间登录“兴仁市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网”(网址:http://219.152.63.192:16219/exam-system-examinee/xrgz)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不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时间及科目:
2024年7月6日下午14:30—17:00
笔试科目实行分类考试,分为综合知识类(A类01);医学基础知识类(B类02);教育综合知识类(C类03)三类科目,考生分别参加其报考岗位对应科目考试。
(四)考试形式:本次招聘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满分为150分。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五)笔试成绩查询:在“兴仁市人民政府网通知公告板块”(网址:http://www.gzxr.gov.cn/xwzx/tzgg/)公布笔试成绩的具体查询时间和方式。
笔试环节成绩计算:笔试成绩(不含加分)达到90分(总分150分)及以上合格分数线方能进入下一环节,其中定向招聘的(岗位代码为017、018、024、028、030、033、039、040、042、047、050、051、062、089、090)岗位笔试成绩(不含加分)最低合格分数线放宽到80分。笔试环节成绩=笔试成绩÷1.5+加分,小数部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考生笔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后加上加分)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下一环节。
九、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方式
资格复审工作由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具体实施,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
资格复审工作人员按照《招聘简章》和考生填写的《报名表》,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进行审查,并在《报名表》上签署意见。
(二)资格复审对象确定
在达到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90分(不含加分)及以上,定向招聘(岗位代码为017、018、024、028、030、033、039、040、042、047、050、051、062、089、090)岗位放宽到80分(不含加分)的考生中,根据笔试环节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后加上加分)从高到低,按岗位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资格复审对象名单由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兴仁市人民政府网通知公告板块”(网址:http://www.gzxr.gov.cn/xwzx/tzgg/)公布。
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以及在规定时间内因电话关机、停机、无人接听等原因无法联系其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岗位按笔试环节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后加上加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复审。
资格复审结束后,考生主动放弃后续环节资格的,不再进行递补。无考生通过资格复审的,该岗位取消,取消的情况由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在“兴仁市人民政府网通知公告板块”(网址:http://www.gzxr.gov.cn/xwzx/tzgg/)公布。
(三)资格复审提交资料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名单及具体需要提供的资料如有其他要求以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为准。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须提供以下印证材料:
1.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表》打印件1份。
2.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其他资格条件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4年高校毕业生可持《就业推荐表》和成绩册原件及复印件或学校证明参加复审。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资格认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复审。
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凭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相应学科《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和具有认定教师资格规定的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参加复审。已认定通过未获得证书的,可持《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等相关证明复审,但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提供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报名时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的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国有企业正式人员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报名时无工作单位,资格复审时已成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不提供证明或以无业人员身份报考的视为提供虚假信息,查实后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5.报考定向招聘等岗位的,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定向服务兴仁市“三支一扶”计划期满考核合格人员和服务于兴仁市满2年且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招聘岗位的,提供服务证书或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证明材料需载明服务项目、服务单位、起止时间、服务年限、服务期间历年考核情况等内容)。
(2)定向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村(居)民委员会主任和定向村(社区)专业化管理干部(城市社区工作者)招聘岗位的,提供任职文件和县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关于任职情况的证明材料原件(证明材料需载明任职单位、所任职务、是否任满3年等内容)。
(3)定向兴仁市户籍(兴仁市应征入伍)退役士兵、兴仁市户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学校在校期间入伍退役后完成学业或毕业后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招聘岗位的,提供应征入伍通知、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证明材料需载明入伍时间、入伍地点、服役部队、退役时间等内容)。
(4)定向兴仁市户籍的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的稳定脱贫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家庭毕业生招聘岗位的,资格复审须持兴仁市农业农村局(兴仁市乡村振兴局、兴仁市生态移民局)出具其属于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的稳定脱贫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家庭毕业生的身份证明材料原件。
(5)定向本县(市)户籍或生源招聘岗位的,提供《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6.放宽年龄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学位人员须提供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具有岗位对应的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须提供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7.招聘单位根据复审需要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资格审查及复审贯穿于招聘工作始终,在招聘任何环节如查实考生不符合相关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十、面试和成绩计算
(一)面试工作严格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等规定开展。报考医学专业技术(岗位代码为061至070)岗位的考生面试采用医学基础知识结构化方式进行;报考高、初中教师专业技术(岗位代码为071至088)岗位的考生面试采用学科学段现行教材无生课堂方式进行;报考兴仁市下山镇典母小学(岗位代码089)和兴仁市波阳镇田湾小学(岗位代码090)岗位的考生面试采用综合知识结构化方式进行;其余招聘(岗位代码为001至060)岗位的考生面试采用综合知识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二)面试对象:通过现场资格复审经公示后无异议的报考人员。
(三)面试相关事宜及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兴仁市人民政府网通知公告板块”(网址:http://www.gzxr.gov.cn/xwzx/tzgg/)自行阅知,因考生自身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总成绩和名次。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相应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其中笔试环节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后加上加分)占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1.5+加分)×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和总成绩计算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取得面试有效成绩的考生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末位并列的,笔试环节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环节成绩仍相同的,则重新组织面试,以新面试成绩高者名次排前。所有成绩均在“兴仁市人民政府网通知公告板块”(网址:http://www.gzxr.gov.cn/xwzx/tzgg/)进行公布。
十一、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名次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由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实施。体检必须在县及县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行业有规定的还须符合行业有关规定。
体检过程中,如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增加项目进一步检查才能做出诊断的,由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应聘人员进行检查。体检结束后,体检人员对本人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应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统一组织复检。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复检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在体检中存在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十二、考察
考察工作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执行,由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考察。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查阅档案,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工作要严格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确保考察结果全面、真实、准确。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
考察由两名以上在职在编的正式党员组成考察组,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作出考察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在考察中,审定有《招聘简章》中报考条件“以下人员不得报考”所列情况之一的,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放弃考察、考察不合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十三、聘用审批备案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七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招聘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对拟聘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审批后,报市人社局备案。相关手续完成以后招聘单位要及时通知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并完善聘用合同。未按时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试用期和试用期间待遇按照《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有关待遇的通知》(黔人社通〔2018〕298号)执行。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为五年(含试用期),并在签订聘用合同时在合同内具体约定,其中定向服务兴仁市“三支一扶”计划期满考核合格人员招聘岗位(岗位代码为030、033、042、047、062、089、090)最低服务期限为三年(不含“三支一扶”2年服务期)。不愿意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放弃本次聘用资格。
十四、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考生和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聘简章》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五、其他事项
(一)公开招聘期间,笔试成绩查询、考生参加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的有关时间、地点等各招聘环节的通知事项均在“兴仁市人民政府网通知公告板块”(网址:http://www.gzxr.gov.cn/xwzx/tzgg/)发布。请报考者注意与招聘单位保持联系,联系方式见《岗位表》中“咨询电话”栏,并密切关注相关网站信息,因本人未及时查看或认真阅读公布事宜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考生一经提交报名,视为已知悉并认同本《招聘简章》全部内容。招聘期间考生务必保持电话畅通,确保招聘单位能够及时联系。
(三)本次招聘工作于2024年8月31日前全部审批、聘用、备案结束。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档案等证件材料,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资格认证材料,并提供给招聘单位进行审核验证,未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经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时间可放宽到2024年12月31日。
(四)问题咨询。各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条件由招聘单位根据岗位需求和任职条件设置,考生若咨询报考条件、资格审查、岗位要求的专业及相关资格条件等问题,请联系招聘单位、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岗位条件设置合理性、专业名称准确性等要认真审核把关,并负责做好考生咨询解答工作;考生若需咨询招聘政策、招聘程序和系统、报名表打印等技术问题可联系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859-6210336)。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
监督电话:0859-6212252(兴仁市监察委员会信访室)
(五)《招聘简章》及未尽事宜由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兴仁市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