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江西吉安市林业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吉安市林业局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根据《江西省委组织部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我省县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由设区市统一组织的通知》(赣人社字〔2011〕493号)精神,经市人社局核准,吉安市林业工作站(吉安市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管理站)和吉安市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心健康,热爱林业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要求。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尚在试用期内,未转正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吉安市林业局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8月1日—2019年8月8日中午12:00。

  
2.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3.网上报名请将所有报名材料压缩打包,并以“应聘XX(单位名称)+XX(姓名)”命名的形式,发送至报名邮箱:jaslyjrskjk@163.com

  
(1)填写并提交《吉安市林业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1),照片处需粘贴本人近期一寸电子免冠彩照。

  
(2)提交本人身份证的正反面扫描件。

  
(3)提交学历、书等扫描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可下载);尚未取得学历、书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可下载)、《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海外留学人员还应提交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4)正式在职在编人员除了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所在单位(无人事调配权单位须由主管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三)现场资格审查

  
由本人携带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于2019年8月13日前(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到吉安市林业局人事科技科(九楼)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请将网上报名所提供的材料(复印件)按顺序装订,并携相关原件材料及三张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照片为网上报名的同底照片),审查合格后领取准考证。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作放弃考试。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式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四)考核

  
1.考核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对报考人员的专业知识进行测试,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时间为另行通知。

  
2.如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形成竞争关系的(即面试人数多于计划招聘人数),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闱体检、考察对象;如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不能形成竞争关系的(即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计划招聘人数),该职位所有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入闱体检、考察环节。

  
3.根据招聘计划数,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闱体检、考察对象。当末位同分者,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由市林业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医院收取(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2.考察由市林业局负责,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审查,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3.对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面试、体检、考察后考生自愿放弃等出现的空缺岗位,按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对拟聘人员名单,在吉安市林业局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周年(含试用期)。

  
四、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1.咨询电话:

  
0796-8286358吉安市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科

  
0796-8289544吉安市林业局人事科技科

  
2.监督举报电话:

  
0796-8289983市纪委监委驻市林业局纪检监察组

  
附件:2019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xls

  


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吉安市林业局

  


2019年7月11日

  

2019年江西吉安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中心招聘公告

  

2019年吉安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吉安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经原国家质检总局核准的从事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的综合性法定检验机构,现由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直属单位江西省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检测研究院管理。中心的业务范围包括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场(厂)内机动车辆、锅炉水(介)质分析等特种设备法定检验工作,此外还开展锅炉热工测试、安全阀校验等委托检验以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工作。因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工作需要,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名(具体招聘岗位见附表)。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资格及技能条件;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此外,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报考与考生有回避关系岗位的考生,应当实行回避。

  
(三)学历、专业、年龄及其他条件

  
各招聘岗位具体学历、专业、年龄要求详见《吉安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中心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二、招聘程序及方法

  
招聘程序包括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考核)、公示和聘用等环节。公开招聘考试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面试分数各为100分。考生总成绩计算方法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保留两位小数点)。

  
(一)发布公告和报名

  
1、发布公告。于2019年7月3日-2019年7月26日在“吉安人事人才网”上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

  
采取邮件和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截止到2019年7月26日下午17:00,超过报名时间报名无效。报名邮箱:jatj0796@.163.com,邮件主题“岗位-专业-学历-姓名”。

  
考生如实填写《吉安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可在“吉安人事人才网”( www.jarencai.com或www.jarcsc.com)上自行下载,也可现场报名领取打印表格手写,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必须提供学历证明等扫描件作为附件。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的时间2019年7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资格审查的地点:江西省吉安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中心(江西省吉安市井冈山大道140号)5楼会议室。

  
3、资格审查时应聘人员需要签订《吉安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中心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应考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的,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4、资格审查时须提供的材料:

  
在资格审查时须提供考生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本人近期同底一寸彩照3张。委托他人代为报名、资格审查的还需提供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下列人员还需提供如下材料: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及国企正式人员报考,应出具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并注明参加工作时间;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特岗教师等有服务期要求的人员报考,需出具相关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招聘单位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所有学历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生成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19年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须凭所读学校开具的证明材料。

  
5、所有岗位考生先参加笔试再参加面试。如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不足3:1的,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取消岗位的报名考生不再改报。

  
(三)笔试

  
1、笔试时间:7月30日(上午8:30-12:00),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2、笔试地点:设在吉安市,具体考点另行通知。

  
3、笔试内容: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考试科目为一门,总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理论、特种设备法律法规、相关岗位专业知识、公文写作、时事等综合知识。

  
(四)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8月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地点见通知,时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核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如末位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高分者。仅参加了笔试或面试单一考试的考生,不计算考试总成绩,不进入体检、考核环节。

  
2、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部发[2016]140号)和有关规定执行。

  
3、考核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核采取函调或实地考核方式进行,考核结果报主管部门备案。

  
4、对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考核等一切原因造成的缺额,依次进行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吉安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中心通过劳务派遣公司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咨询电话

  
考生如有咨询事项,可在工作日内(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拨打以下电话。

  
咨询电话:0796-8252995。

  
四、用工方式

  
用工方式为劳务派遣,聘用合同一年一签。

  
聘用人员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

  
五、工资福利待遇

  
聘入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参照事业单位工资福利规定,按本中心统一方案实行同工同酬,按规定保障各项法定福利及节假日。

  
六、事项

  
(一)报名资料将纳入吉安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中心储备人才库,不再退回,我们对应聘材料保密;

  
(二)报名人员面试时间将以短信或电话形式通知,请注意保持联系电话畅通;

  
(三)报名人员应按报名条件提供完整的个人资料或证明,以免延误报名。每个报名人员仅限报考一个职位。重复报名时,默认以最后报名岗位统计;

  
(四)应聘者存在提供虚假资料,故意隐瞒真实信息,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五)我中心不以任何形式举办,也未委托或授权任何机构开设与招聘有关的培训班,不向应聘者收取报名费,考试费等任何费用。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防止上当受骗

  
(六)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796-8252762

  
(七)招聘过程中遇到具体问题由中心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决。咨询电话0798252995。

  
附件1:吉安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中心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2:吉安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019年江西吉安市公安局招聘辅警19人公告

  

2019年江西吉安市公安局招聘辅警19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吉安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本次共招聘辅警19名(具体职位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以上。各岗位具体年龄上限要求以公告职位明确的年龄要求为准(截止公告之日);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3、吉安市户籍或吉安生源优先;

  

  4.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有一定的文字功底、能熟练操作计算机;部分岗位需专业资质、适应夜班;

  

  5.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退役士兵、公安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在职公安民警的配偶;

  

  6.烈士、公安英模,因公牺牲和一至四级伤残民警,以及因工(公)死亡、一至四级伤残警务辅助人员的配偶、子女(无配偶子女的可为同胞兄弟姐妹),招聘条件可适当放宽;

  

  7.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纹身,无残疾,无色盲。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招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曾因违纪违规被工作单位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6.本人有重大民事、经济纠纷尚未解决的;

  

  7.其他不宜从事辅警工作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考生自愿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根据个人意愿和公告内容,自愿报名。现场报名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公告的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审核,确认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如相关岗位报考人数不足1:3开考比例的,可以核减相应招聘计划。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报名时间:2019年9月2日至9月6日(8:00-12:00,14:30-17:30)。

  

  报名地点:吉安市公安局人事处(吉安市吉州区吉安南大道68号)。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需提交报名表和以下材料:

  

  ①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有专业资质要求的另需提交资质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退伍军人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5张。

  

  2.笔试

  

  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主要包括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吉安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基本行为规范(试行)》、《公安机关人民纪律条令》、《公安机关人民内务条令》、《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基本法律法规。

  

  笔试时间:初定2019年9月11日9:00-11:00

  

  笔试地点:待定

  

  3.体能测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后,按报考岗位1:3比例确定体能测试人员。

  

  体能测试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开展,项目包括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1000米(男)或800米(女)跑三项。

  

  体能测试时间:初定2019年9月20日

  

  体能测试地点:待定

  

  4.面试

  

  体能测试合格的,按报考岗位1:2比例进入面试环节,若报考岗位不足面试开考比例,小于或等于招考计划数时,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所有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进入体检程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时间:初定2019年9月25日

  

  面试地点:待定

  

  5.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折合总分,按总分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聘计划1:1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录用人民要求,体检费自理。

  

  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资格,其缺额从报考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分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6.考察

  

  考察内容、标准等参考人民录用要求。

  

  7.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体能测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结果,综合排名后,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予以录用;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四、工资待遇

  

  1.试用期月工资为1800元,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自动解除聘用合同。

  

  2.试用期满后转为正式辅警,月工资为3000元左右(包括工龄工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单位缴纳办理的社保、医保等社会保险费用)。

  

  五、联系电话

  

  报名咨询电话:0796-8220379、0796-8216446、0796-8216569

  

  附件:

  

  1、吉安市公安局辅警招聘职位表

  

  2、吉安市公安局辅警招聘报名登记表

  

  

吉安市公安局

  


  

2019年8月30日

  


  

2019年江西吉安市市直事业单位遴选14人公告

  2019年吉安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关于印发<吉安市市直单位干部调配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吉组字〔2019〕86号)规定,经市政府批准,组织实施吉安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单位及岗位

  

  1.遴选单位:市直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除外),职位表见附件。

  

  2.遴选岗位:九级职员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

  

  二、遴选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遴选范围

  

  1.吉安市范围内实施公务员法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满5年的公务员。

  

  2.吉安市范围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满5年的工作人员。

  

  3.吉安市范围内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中在编在岗满5年的工作人员。

  

  (二)遴选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业务素质;

  

  2.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3.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合格的视为称职(合格)等次;

  

  4.身体健康;

  

  5.具备遴选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6.2006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须符合《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赣人发〔2006〕7号)》规定;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尚在新录用公务员和新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4.中央和省直设在我市的机关事业单位(包括垂直单位、派出单位等)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岗位其他条件说明

  

  1.年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31日。

  

  2.年龄计算:如“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8年10月31日(含)以后出生,其他年龄以此类推。

  

  3.“工作经历”年限计算采取周年计算法,即按“对年对月对日”的方法计算。如“5年以上”是指必须满5周年。

  

  4.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

  

  5.遴选岗位专业设置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9年1月印制的《学科专业目录汇编》进行。

  

  三、遴选程序

  

  (一)报名

  

  1.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3日至11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报名地点:详见《2019年吉安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

  

  2.报名人员在规定的时间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遴选岗位要求的证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与报名表同底一寸彩照3张及《吉安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1份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名,接受资格初审。

  

  3.《吉安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需填写相关信息并在个人承诺栏上签名,经本人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审核同意盖章方有效。市直单位的报考人员由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推荐。

  

  4.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不需交纳报名费、考试费。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在报名时进行,由遴选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资格审查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推荐表以及遴选单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

  

  (三)岗位调剂及遴选计划核减

  

  1.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1:5。对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相应调减职位计划数或取消该职位。

  

  2.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于11月18日下午5:30前公布。未达到开考比例职位的报考人员,可于11月19日下午5:30前重新按报考条件自愿改报一个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逾期未改报的,报考资格自动取消。达到开考比例职位的报考人员,不得改报其他职位。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为100分。如职位需专业加试,专业加试成绩为100分。

  

  1.笔试

  

  笔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时间为11月23日上午,加试时间为11月23日下午。其他有关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

  

  2.面试

  

  面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遴选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入闱面试人员在有效笔试成绩人员中确定。按遴选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每个岗位面试入闱人员名单(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

  

  (2)面试前,因考生自愿放弃或查出不符合报考条件而产生的空缺,按笔试成绩(含专业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的时间内集中依序递补一次。

  

  3.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

  

  (1)没有专业加试的职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有专业加试的职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专业加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遴选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1.体检和考察:遴选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合成后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遴选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如遇末位同分情况,面试分高者入闱体检和考察。

  

  2.入闱体检和考察对象名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公布,体检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相关标准执行,费用个人自理。体检合格人员方能进行考察。

  

  3.在体检和考察阶段考生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由遴选单位主管部门决定是否递补人选。递补原则: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序递补,若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分从高分到低分依序递补。

  

  4.补充说明:当岗位出现无人递补、面试前临时缺考等情形,造成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考计划数时,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以下规定,方能入闱体检。

  

  (1)当岗位实际面试人数只有1人时,该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

  

  (2)当岗位实际面试人数大于1人且小于或等于招考计划数时,其中总成绩排名该岗位末位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

  

  (六)公示、试用和聘用

  

  经体检、考察确定的拟遴选人员名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由遴选单位主管部门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和调动等相关手续。

  

  四、事项

  

  1.服务期满且已安置的大学生村官、被聘为正式教师后的特岗教师、安置后的“三支一扶”人员,安置后满5年方可报考(2014年10月31日之前安置)。

  

  2.按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未满聘用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对转任(交流)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人员不得报考。例如:2014年11月1日(含)后考录的乡镇机关公务员、统筹公开招聘的中小学教师和农村订单定向生(农业、林业、水利、国土、医学)等各类项目。

  

  3.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人员)遴选进入事业单位后,转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4.进入公示环节后,如出现考生放弃遴选的,不予递补。

  

  5.遴选人员在遴选考试中弄虚作假或者在面试前一天及以后任一环节因个人原因放弃遴选的,由遴选单位主管部门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记入遴选人员失信记录库,3年内不得参加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

  

  6.本次遴选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遴选单位主管部门电话:详见《2019年吉安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

  

  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科0796-8286112

  

  监督举报电话:0796-12380、0796-8225216

  

  附件:

  

  1.2019年吉安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2.吉安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docx

  

  3.学科专业目录汇编.pdf

  

  

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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