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西吉安市万安县公办高中招聘20名教师公告

  2023年江西省万安县公办高中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满足教学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经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2023年万安县公办高中公开招聘20名教师。现就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

  

语文

  

数学

  

英语

  

日语

  

物理

  

化学

  

生物

  

政治

  

地理

  

合计

  

不限应历届

  

2

  

2

  

1

  

2

  

2

  

2

  

1

  

12

  

限应届

  

2

  

2

  

2

  

1

  

1

  

8

  

小计

  

4

  

2

  

2

  

1

  

2

  

2

  

4

  

2

  

1

  

20

  

  说明:1.以上学科岗位均为万安县第二公办高中岗位,在万安县第二公办高中未开办前,任教于万安中学。

  2.限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除2023年应届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即2021年和2022年毕业,档案、组织关系等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3.同一学科,若面试后其中一个岗位的拟聘人数小于计划数,剩余计划数用于该学科另外一个岗位的招聘,另外一个岗位增加的招聘计划也需达到开考比例。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心健康;

  4.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历届毕业生;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本科2023年应届公费师范毕业生。取得相应层级和学科的教师资格证(含2023年8月31日前能取得学历毕业证和通过教师资格认定审查,成绩合格能够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员);

  5.35周岁以下(1987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

  6.在职人员(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须提供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7.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因性侵害、虐待、遗弃、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行为受过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委监委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试用期内尚未转正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被省、市考试中心认定为考试严重违纪并处于限期内不得报考的人员;

  (7)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招聘信息

  报名前在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万安县人民政府网、万安县教体局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至2023年3月4日止。

  2.报名方式及要求: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电话、信函、现场报名,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应聘者下载附件《2023年万安县公办高中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并完整准确填写,将报名所需相关材料均以PDF或图片格式一并压缩打包发送至waxjtjzc@163.com,邮件标题为姓名+应聘岗位。

  3.报名材料要求:①报名表(附件);②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及学位证,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验证报告》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海外留学人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③教师资格证书;④本人身份证(正反面);⑤正式在编在岗人员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联系人:彭老师;联系电话:0796-5701290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应聘人员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招聘岗位条件人员参加考试。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始终,凡发现弄虚作假、条件不符合的,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组织考试

  1.考试时间:2023年3月10日。

  2.考试地点:万安中学。

  3.考试方式:现场答辩和无生试讲。

  4.考试程序:

  (1)应聘人员考试顺序现场抽签确定。

  (2)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评委小组的提问现场答辩,答辩时间3分钟以内。

  (3)应聘人员根据招聘小组提供的试讲教材,现场抽取课题进行无生试讲,备课时间为40分钟,试讲时间12分钟以内。

  (4)试讲内容:

  现行高一上册教材内容(语文、英语、物理、化学、生物为人教版,数学为北师大版,政治为统编版,地理为中图版),日语为标准日本语上册。

  (5)评分:

  ①评分由评委独立完成,评委由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临时从外县(市、区)聘请;

  ②评委根据应聘人员的现场答辩和试讲量化评分,其中现场答辩占30分,试讲占70分,总分为100分;

  ③成绩统计时,分别统计现场答辩成绩和试讲成绩,成绩计算规则为去掉评委评分中的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剩余评分的平均分作为现场答辩成绩和试讲成绩,应聘人员总成绩为现场答辩成绩和试讲成绩的总和,现场公布成绩。

  5.开考最低比例:

  招聘职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比例达1:3及以上方可开考,未达到该比例的将相应调减岗位职数。

  6.岗位招聘最低要求:

  应聘人员面试总成绩不得低于70分。当某岗位所有应聘人员总成绩都低于70分时,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五)资格复审

  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入闱体检人员(若总成绩相同,以试讲成绩高低确定入闱体检人员,若试讲成绩也相同则加试笔试,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入闱体检人员),并对入闱体检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入闱体检人员2023年7月31日前须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的原件提供到万安县教体局人事股,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资格复审,未能提供者须出具相关有效证明,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体检前两天下午5时前,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可按确定入闱体检人员原则依次递补,递补次数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递补人员总成绩不能低于岗位招聘最低要求。

  (六)体检和考察

  经过资格复审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赣教规字〔2021〕3号)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考察资格。

  考察由县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主要对拟聘人员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心理健康状况、现实表现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后,因考生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而出现的岗位空缺,可按确定入闱体检人员原则依次递补,递补次数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递补人员总成绩不能低于岗位招聘最低要求。

  (七)公示、聘用

  经考察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万安县人民政府网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或有反映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经县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报县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后由县人社局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2023年8月底前,如聘用人员不能按时到岗或未提供相应学历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个人档案材料的,不予聘用。

  新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和财政预算,享受国家规定的有关待遇。在单位服务期限不得低于5年(含试用期12个月),服务期内不得申请跨行业或跨县调动。引进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院校全日制本科公费师范生和高等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到我县任教,签订聘用协议,服务期5年,协议签订后满1年发放安家补助4万元,其余4年每年期满发放2万元,共计发放安家补助12万元。如服务期未满,因个人自身原因解聘者,需全额退还已享受的安家补助费。

  四、纪律要求

  1.严格执行和维护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坚决防止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行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2.对招聘工作中的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纪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五、其他事项

  1.未尽事宜由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2.联系电话:

  0796-5701290(万安县教体局)

  0796-5839805(万安县人社局)

  3.监督电话:

  0796-5701011(万安县纪委监委)

  0796-5839855(万安县人社局)

  六、本方案由万安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2023年万安县公办高中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doc

  

万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万安县教育体育局

  

2023年2月18

  

2023年江西吉安市泰和县森林消防员招聘公告

  

泰和县2023年森林消防员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专业森林灭火救援队伍建设,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根据泰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和县专业森林消防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森林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泰和县专业森林消防大队编外合同制森林消防员7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作风正派,吃苦耐劳,忠于职守,顾全大局,无违法违纪记录,工作中能服从命令,听从指挥,自愿从事森林防灭火、抗洪抢险等相关应急救援工作。

  2.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包括具有高中以上同等学历的技校、中专、高职学历。

  3.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男性(出生日期在1993年8月1日至2005年8月1日之间),退役军人优先;持有B1以上(含B1)驾照,年龄放宽至35周岁(出生日期在1988年8月1日至2005年8月1日之间)。

  4.身体健康,体形端正,身体无明显不良症状和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重度平跖足,无传染性疾病,无纹身,身体协调性好,反应敏捷。身高不低于1.62米,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双眼裸眼视力均不低于4.7 (大专及以上学历双眼裸眼视力均不低于4.5)。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考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道德败坏,有偷窃,吸毒等不良行为的;

  (4)其他原因不宜进入应急救援工作队伍的。

  三、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统一组织、统一考试、突出专业、强化监督,按照岗位设置所需条件要求,招聘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

  四、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考试、体检、审查、公示、试用及聘用的程序进行,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录取资格。

  (一)报名

   报名统一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招聘人员需如实填写个人信息,现场填写报名表(见附件1)。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3日至8月17日。

  2.报名地点:泰和县专业森林消防大队(文田105国道旁边)。

  3.报名材料:报考者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退伍证、表彰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其中有相关工作经验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相关岗位资格证书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近期1寸蓝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如提供虚假材料则取消录取资格。

  4.资格审查:按照规定的条件和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当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考试

  报考森林消防员岗位的参加体能测试、笔试和面试三项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森林消防员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项目为30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满分为100分(其中3000米跑占60%,需及格成绩以上方可参加后续项目测试;单杠引体向上占40%)(具体测试标准见附件2),3000米跑必须及格成绩以上,方可参加后续项目测试。

  2.笔试

  满分100分,闭卷考试。以森林防灭火、水域救援、抗旱救灾等应急救援知识为主,时间限定60分钟。

  3.面试

   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从事本岗工作所必需的基本能力素质。主要围绕森林防火、防汛抗旱、应急救援等相关知识,考核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实行量化评分,满分100分。

  4.加分项

  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可予以加分,加分不重叠:

  (1)退役军人,报考森林消防员岗位加10分;

  (2)持大学本科文凭的,加5分;

  (3)具有与扑救森林火灾、抢险救援、应急管理等技能加5分:

  ①B1驾照及以上驾驶证;

  ②船舶驾驶证;

  ③具有400米以上静水游泳能力(现场考核认定);

  ④电工操作、叉车操作、无人机操作等有效特种作业操作、特种设备操作资格等;

  5.考试总成绩计算

  报考森林消防员岗位的总成绩=体能成绩×60%+笔试成绩×20%+面试20%+加分项。成绩张贴在泰和县专业森林消防大队进行公示。

  6.名单的确定

  报考森林消防员岗位的人数如低于招聘人数,则总成绩高于60分的进入体检环节;如高于招聘人数,则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1:1进入体检环节,最低分不得低于60分。

  (三)体格检查

  参照《应征公民体检标准》中的部分项目进行,入围人员统一在指定医院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缺名额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费用自理。

  (四)审查

  政审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道德品德、个人征信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核查,深入居住地村(居)委会、派出所了解和查阅相关情况。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公示

  按照体检和政审合格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泰和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天。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经查不符合聘用条件,取消聘用资格,并依次按成绩排名替补录用。

  (六)试用及聘用

  1.拟聘用人员自正式报到之日起一个月内,由县专业森林消防大队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拟试用期为2个月(视成绩差异适当延长试用期),试用期满,经各项考核通过后签订《聘用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续签劳动合同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2.县专业森林消防大队组织被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和培训考核。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工作的,依法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五、聘用人员的待遇保障

  1.工资和福利待遇。试用期每月工资为1610元,合同期内,甲方按照我县最低缴费基数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工伤、生育保险,无其他福利。正式聘用后月均收入不低于5770元(含单位六险一金、工会补助、取暖降温费等);统一安排食宿和服装;按照有关规定缴纳六险一金(个人部分由个人自行负担)。

  2.县专业森林消防大队实行军事化管理,每月休假8天。森林消防员实行24小时备勤制度,主要负责泰和县专业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工作,同时承担防汛抗旱、应急救援等任务,参与武装部、预备役训练等外派工作由县应急管理局统一调度安排。如遇特殊情况所有人员必须服从大队工作安排。因工作需要,大队按照相关要求集中安排住宿和就餐。正式聘用后,统一配发相应服装。

  3.工作成绩突出者,予以表彰奖励。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泰和县专业森林消防大队管理规章制度》,违反规章制度的视情节轻重予以处分,直至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4.在训练、灭火、救援等工作中受伤、致残或死亡的,其抚恤待遇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六、公告运用

  本次招聘公告长期有效。如出现聘用职位空缺,可按上级有关政策规定,由泰和县应急管理局自行组织开展招聘工作。

  七、咨询、监督电话

  1.咨询电话:韩 峰(大队长):13707962259;

   郭同辉(指导员):13617967082。

   2.监督电话: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0796-8636682。

  附件:1.泰和县专业森林消防大队公开招聘报名表

  2.泰和县专业森林消防大队公开招聘体能测试评分标准
附件下载.docx

  

泰和县专业森林消防大队

  

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代)

  

2023年8月3日

  附件1

  

泰和县专业森林消防大队公开招聘报名表

  

姓名

  

性别

  

民族

  

籍贯

  

照片

  

出生年月

  

  

面貌

  

参加工作

  

时 间

  

报考岗位

  

婚否

  

学历

  

身份证号

  

毕业学校及专业

  

现居住

  

地址

  

联系电话

  

户口

  

所在地

  

特长、技能

  

证照类型

  

驾照类型

  

个人

  

简历

  

年月至年月

  

在何单位学习或工作

  

任何职

  

应聘人员

  

承诺签名

  

上述填写内容和提供的相关依据真实、有效,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报考条件。如有不实,本人自愿放弃考试和聘用资格。

  

  

应聘人:

  

年月日

  

资格审查

  

意见

  



(盖章)

  

年月日

  

  附件2

   泰和县专业森林消防大队公开招聘体能测试评分标准

  

分数

  

3000米跑(分、秒)

  

引体向上(次)

  

100

  

12′40″

  

16

  

95

  

12′50″

  

14

  

90

  

13′00″

  

12

  

85

  

13′20″

  

11

  

80

  

13′40″

  

10

  

75

  

14′00″

  

9

  

70

  

14′20″

  

8

  

65

  

14′40″

  

7

  

60

  

15′00″

  

6

  

55

  

15′30″

  

5

  

50

  

16′00″

  

4

  

40

  

16′30″

  

2

  

0

  

超过16′30″

  

低于2次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