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西吉安市妇幼保健院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吉安市妇幼保健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吉安市妇幼保健院面向社会招聘9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医疗卫生事业;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遵纪守法;
4.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3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8.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考生不得报考应聘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9.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三支一扶”等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公告
通过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招聘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即日起至6月20日,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报名地点:吉安市吉州区春苗路2号吉安市妇幼保健院医技楼六楼人事科。
(三)资格审查:
1.填写并提交《吉安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照片处粘贴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照。
2.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提供本人毕业证、学位证、规培证(规培还未出站者提供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明,并需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规培证书)和执业医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可下载);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可下载)、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并需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若报考者无法按期取得岗位要求相关证件,一律取消录用。
(四)面试程序
1.面试:资格审查合格方可参加面试,面试总分100分,采取专业面试和结构化面试相结合,主要考察考生与岗位相关专业知识的应用能力和操作水平。
面试时间:2023年6月25日
面试地点:吉安市妇幼保健院住院大楼12楼
2.确定入闱体检人选: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入闱体检人员,当面试人数等于或小于招聘计划数时,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入围体检。
3.体检:体检由招聘单位自行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考察资格。在参加考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次数由市人社局和市卫健委研究确定。
4.考察:入围考察人员名单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由用人单位对拟聘人员考察,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察。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的,可按总成绩顺延递补。无合适人选职位可空缺。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市人社局网站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由用人单位与考生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服务期不少于五年,并办理聘用、上编、工资等手续。
如聘用人员不能按时到岗或逾期未提供相应学历毕业证书、相应的资格证书、个人档案等材料,取消聘用。
六、纪律与监督
市人社局、市卫健委以及医院纪委对招考工作实行全程严格监督,确保考试工作客观公正。
咨询电话:
1.吉安市纪委监委驻卫健委纪检组:0796-8229317(监督举报)
2.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科:0796-8286112
3.吉安市卫健委人事科:0796-8226389
4.吉安市妇幼保健院0796-8223153(考务咨询)
附件1 吉安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普通高层次人才岗位表.docx
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吉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6月8日
2023年江西吉安市青原区招聘卫生专业技术高层次人才公告
青原区2023年招聘卫生专业技术高层次人才公告
为加快我区区级医院建设,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切实加强我区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和省、市、区相关政策,经区政府研究同意,并报市人社局批准,计划于2023年6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高层次人才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高层次人才4名:青原区妇幼保健院(全额拨款)2名、青原区人民医院(差额拨款)2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资格条件
1.儿科学科带头人:年龄45周岁以下(1978年5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或儿科专业,副主任医师以上资格,有市级以上医院从事儿科或新生儿科临床工作经历者优先。
2.新生儿岗:年龄45周岁以下(1978年5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或儿科专业,副主任医师以上资格。
3.中医岗:年龄40周岁以下(1983年5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医学或中西医结合专业,副主任医师以上资格,有市级以上医院从事中医外科类工作经历者优先。
4.康复岗: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以上,康复医学与理疗学或中西医结合专业,主治医师以上职称。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报名实行诚信报考。报考人员仔细阅读招聘条件,诚信报考。如因不符合条件被取消考试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6月5日止。
1.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填写《青原区2023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高层次人才报名表》(见附件2),与、执业、副主任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工作经历年限证明等扫描件一并发至邮箱:qyqwjrs@163.com。
2.现场报名(限工作日)
考生携带身份证、《青原区2023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高层次人才报名表》(见附件2)、、执业、副主任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工作经历年限证明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地点:青原区卫健委四楼党工委办。
3.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
区人社局、区卫健委组织人员对报名者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复审,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名材料不真实、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及不按规定报到上班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招聘方式
根据资格审查情况原则上按招聘岗位1:3确定面试人员,未达到1:3比例的,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降低比例,符合条件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综合面试形式,主要考察考生与岗位的专业知识水平、业务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成绩70分以上方可入闱体检,面试成绩相同的组织加试,成绩靠前者入闱。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四)体检
由用人单位组织体检,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
(五)考察
入闱考察人员名单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由用人单位对拟聘人员考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的,可按总成绩顺延递补,递补人员面试成绩需在70分
(六)聘用及待遇
1.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青原区人民政府官网统一进行公示。如聘用人员不能按时到岗或2023年7月31日前未提供相应学历毕业证书、相应层次资格证、个人档案等材料的,不予聘用。
2.本次招聘岗位为青原区事业单位正式编制,经考察后的合格人选,公示期满后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经区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由用人单位按相关规定办理入编手续,同时按照政策聘任相应岗位,工资、福利待遇均按用人单位现行政策规定执行,根据岗位设置需求,聘用人员服务期为10年,如有违约,须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五、咨询电话:
青原区卫健委党工委办:0796—8202503
监督电话:区纪委区监委第二派驻纪检监察组0796—8182108
附件1:青原区2023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高层次人才岗位表.docx
附件2:青原区2023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高层次人才报名表.docx
青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青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5月24日
2023年江西吉安市第三人民医院招聘高层次卫生人才公告
吉安市第三人民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卫生人才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卫生专业技术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吉安市第三人民医院公开招聘高层次卫生专业技术人才2名,具体岗位详见《吉安市第三人民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卫生人才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医疗卫生事业;
3.具有良好的素质和道德品行,遵纪守法;
4.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3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8.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考生不得报考应聘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9.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三支一扶等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方法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6月19日,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报名方法:现场报名,吉安市第三人民医院人事科(门诊大楼四楼);线上报名,邮箱:jasdsrmyy0796@163.com,注明2023年高层次卫生人才招聘报名(应聘专业+姓名)。
(三)报名所需材料:
1.填写并提交《吉安市第三人民医院公开招聘高层次卫生人才报名表》(附件2),照片处粘贴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照。
2.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提供本人毕业证、和执业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可下载);尚未取得学历、书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可下载)、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并需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书。若报考者无法按期取得岗位要求相关证件,一律取消录用。
(四)职位条件:
1.年龄条件。报考者必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职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计算方法:18周岁以上指2005年6月1日(含)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指1987年6月1日(含)以后出生。
2.学历(学位)条件。报考者须取得职位要求的学历(对应的学位),且该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相符。专业分类按照2022年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学科专业目录汇编》(附件3)执行。考生所学专业符合目录要求,方可报考。
3.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除2023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外,择业期内(即2022年和2021年毕业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也可报考。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
四、招聘程序
1.面试:资格审查合格方可参加面试,面试总分100分,采取专业面试和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主要考察考生与岗位相关专业知识的应用能力和操作水平。
面试时间:2023年6月26日
面试地点:吉安市第三人民医院会议室
2.确定入闱体检人选: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入闱体检人员,当面试人数等于或小于招聘计划数时,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入闱体检。
3.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考察资格。在参加考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次数由市人社局和市卫健委研究确定。
4.考察:入闱考察人员名单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由用人单位对拟聘人员考察,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察。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的,可按总成绩顺延递补。无合适人选职位可空缺。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市人社局、吉安市第三人民医院网站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由用人单位与考生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服务期不少于五年,并办理聘用、上编、工资等手续。
六、纪律与监督
市人社局、市卫健委以及医院纪委对招考工作实行全程严格监督,确保考试工作客观公正。咨询电话:
1.市纪委监委驻卫健委纪检组:0796-8229317(监督举报)
2.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科:0796-8286112
3.吉安市卫健委人事科:0796-8226389
4.吉安市第三人民医院0796-8292376(考务咨询)
附件1 2023年吉安市第三人民医院公开招聘高层次卫生人才岗位表.docx
附件2吉安市第三人民医院公开招聘高层次卫生人才报名表.docx
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吉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6月7日
2023年江西吉安市安福县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
2023年安福县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充实消防救援执勤备战力量,服务安福县经济社会发展,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江西省合同制消防员招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和现实工作需要,经安福县人民政府批复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录工作面向社会公开,依照择优录用、公平公正的原则,设置相应招聘条件招录优秀人才,具体招聘工作由安福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实施。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面向社会招聘10名政府专职消防员,性别为男性。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作风正派,吃苦耐劳,忠于职守,顾全大局,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工作中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志愿献身应急救援事业。
(二)年龄条件: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3年5月4日至2005年5月4日出生)。
(三)学历条件: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学历,包括具有高中以上同等学历的技校、中专、高职学历。
(四)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体形端正,身体无明显不良症状和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重度平跖足,无传染性疾病,身体协调性好,反应敏捷。身高不低于1.62米,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7、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7(大专及以上学历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
(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年龄适当放宽,并优先录取:
1.持有机动车B2以上驾驶资格证,且驾龄2年以上,无重大交通事故违法违章记录的;
2.具有机动车辆维修或消防器材装备维修技能(相关证书);
3.消防救援队伍退出的消防员。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考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被消防救援机构辞退、解聘记录的;
4.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5.其他原因不宜进入应急救援工作队伍的。
四、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体能考核、岗位适应性测试、心理测试、面试、体检、审查、公示、试用、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统一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招聘人员需如实填写个人信息,现场填写报名表(详见附件1)。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8日-2023年5月22日。
2.报名地点:安福县消防救援大队(安福县公园路3号)。
3.报名咨询电话:0796-7664180
4.报名材料:报考者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退伍证、表彰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其中有相关工作经验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相关岗位资格证书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近期1寸蓝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如提供虚假材料则取消录取资格。
(二)招聘考试的内容、标准和成绩记取
1.招聘考试内容
政府专职员招聘考试内容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聘考试方式实施,分为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心理测试和面试。其中:体能测试项目为30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100米跑和立定跳远4项(满分100分,其中3000米跑占40%,单杠引体向上、100米跑、立定跳远各占20%);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2个,为负重登六楼和拖拽;心理测试采用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进行(只允许测试一次),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测试不合格的,予以淘汰;面试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应征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等。
2. 招聘考试时间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招聘考试标准
依据安福县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体能测试及岗位适应性测试评分标准(详见附件2)。
4.招聘成绩记取。体能测试中任一项目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测试标准、岗位适应性测试有一个单项达不到一般标准或心理测试不合格的予以淘汰。招聘考试总成绩=体能测试得分*70%+面试得分*30%。
(三)体格检查
1.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参照《应征公民体检检查标准》中的部分项目进行,入闱人员统一在指定医院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缺名额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一次,总成绩相同者以体能测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下同),费用自理。
(四)审查
政审主要对拟招聘人员思想、道德标准以及有无违法违纪和家庭主要成员的现实表现等情况进行核查,深入拟聘人员居住地村(居)委会、派出所了解和查阅其本人及家庭主要成员的情况及相关资料。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五)公示
对政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县政府网上公示,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经查实不符合聘用,取消聘用资格,并依次按成绩排名替补录用。
(六)签订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1.公示无异议后,拟聘用人员参加岗前培训(时间不少于60日)并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者,确定为聘用人员。
2.确定为聘用人员后,由县消防救援大队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办理五险一金,合同期限为三年,三年后表现良好可续签合同。
五、聘用人员的管理及待遇保障
(一)管理
1.被聘用后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学习灭火救援基本理论、政策和知识,掌握灭火救援技术、战术和指挥方法;
(2)扑救火灾;
(3)承担地震等自然灾害,建筑施工事故、道路交通事故、等生产安全事故,群众遇险等社会安全事件的抢险救援任务;
(4)协助处置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生物灾害、矿山事故、危险品化学事故、水上事故、环境污染、核与辐射事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5)防火巡查、消防宣传培训、火场宣传;
(6)119接、受警;
(7)消防车、运兵车驾驶;
(8)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2.按照下列要求实行准军事化管理
(1)按照伍思想教育大纲要求参加学习,培养忠贞品质、坚强意志和优良作风;
(2)身体条件达到《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
(3)业务技能达到伍相应职级消防士水平和《灭火救援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4)按照要求参加执勤备战相关工作;试用期实行每周休息1天,试用期结束正式聘用者工作时间实行24小时执勤制,每月休息8天;
(5)集中食宿,并按照要求建立严谨的执勤、训练、工作、生活秩序。
3.实行等级管理和全面考核,评定等级与工资待遇挂钩,考核结果作为评定工资等级、奖惩、任职、续签劳动合同的主要依据。
(二)保障
1.工资和福利待遇。政府专职消防员岗前培训期内3864元/月·人,正式聘用后5000元/月·人(含绩效和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并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大队缴纳单位部分)。
2.政府专职消防员在安福县各站承担执勤任务,食宿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要求免费提供住宿和就餐,住宿为集体宿舍,伙食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不发放到个人。正式聘用后,按被装发放标准统一发放政府专职消防员服装。
3.工作成绩突出者,参照吉安市消防救援支队表彰奖励办法,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应当视情节轻重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安福县专职队员日常量化管理规定》予以处理,直至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4.在训练、灭火、救援等工作中受伤、致残或死亡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5.每年提供一次免费体检,享受工会节日慰问,公休假按照劳动法规定实行。
六、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