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吉安市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吉安人事考试网2023年04月04日讯: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经市政府批准,现将2023年吉安市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数量

  本次公开招聘计划共975名,具体详见《吉安市2023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技能要求和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3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8.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考生不得报考应聘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9.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三支一扶等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考注意事项

  详见《2023年吉安市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考指南》(附件2),请考生务必下载并仔细阅读。

  三、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11日9:00至4月17日17:00。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网站为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hrss.jian.gov.cn/)。每人限报一个职位,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报名。

  2.报名费用。报考人员于2023年4月12日上午9:00至4月18日下午17:00登录报名系统缴费,缴费标准按照赣发改收费字〔2017〕340号文件规定为每人每科50元,共计100元。缴费成功之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未在规定时间缴费成功的,报名无效。

  报考备注有采取面试直接考核方式招聘的高层次人才岗位考生,不需通过系统报名缴费、打印笔试准考证。考生于4月11日9:00至4月17日17:00期间发送《2023年吉安市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5)至岗位备注中的指定邮箱进行报名,邮件标题以GCC+岗位代码+姓名+手机号码进行命名。报名成功后无需笔试,直接进入资格审查程序,通过资格审查后,按要求领取面试准考证并参加统一面试。

  3.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完成报名的考生在2023年5月17日上午9:00至5月19日下午17:00登录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是入闱面试人员的面试准考证的一部分,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不得遗失。

  四、笔试

  1.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为5月20日。考点设在吉安市市区。具体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科目和分值。笔试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E类)》、《综合应用能力(E类)》两科,每科满分150分,考试范围详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附件4)。其中综合应用能力分为6个类别:中医临床类,代码51;西医临床类,代码52;药剂类,代码53;护理类,代码54;医学技术类,代码55;公共卫生管理类,代码56。

  3.笔试注意事项。两个笔试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题本为合订本。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并携带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擦,不得携带计算器。

  4.合格分数线。笔试阅卷结束后,市人社局和市卫健委将区分不同情况,分层分类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只有达到合格分数线者,方可按笔试成绩排序进入面试。

  5.根据岗位计划招聘数,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以下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计划招聘数为4人及以下的按照1:3,计划招聘数为5人的面试人员按12人确定,计划招聘数为6人及以上的按照1:2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列入)。

  6.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入闱人员名单、资格审查及面试有关事项将先后在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jian.gov.cn/),防止错过考试有关信息。

  五、资格审查

  1.面试前的资格审查工作由吉安市人社局、吉安市卫健委统一组织实施,各县(市、区)人社局和卫健委具体负责。

  2.本次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制度,不设网上资格预审环节。入闱面试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持规定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审查合格方可参加面试。

  3.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对资格审查时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产生的人员空缺,从本岗位未入闱面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递补。一个岗位缺额最多可递补一次。递补人员须通过资格审查后方能参加面试,无人可递补时,将组织现有入闱面试人员进行面试。

  4.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

  六、面试

  1.面试工作由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

  2.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在面试公告中明确。

  七、合成总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总分为300分,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笔试、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60÷300)+面试成绩×(40÷100)。

  八、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生合成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合成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对象;面试成绩又相同的,加试面试,按加试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

  2.当出现无人递补、面试缺考等情形,造成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计划招聘数,入闱体检对象按以下处理:

  (1)当岗位实际面试人数只有1人时,该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入闱体检。

  (2)当岗位实际面试人数大于1人且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时,其中笔试、面试合成总成绩排名该岗位末位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入闱体检。

  3.体检由市、县(市、区)人社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考察资格。

  4.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由各县(市、区)人社局、市卫健委负责,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5.对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考察等造成的缺额,不进行递补。

  九、公示和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后,除医院、卫生院的编制备案制人员外,由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批准聘用文件,各县(市、区)人社局、卫健委及市直主管部门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因怀孕未完成体检的考生,应在生产结束5个月之内继续完成体检及考察等后续程序,不参加体检及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3.此次吉安市2023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人员服务期不少于5年。服务期规定时间内不得调动。

  十、若招聘岗位流失率达到20%以上,流失岗位将作为短缺岗位,按照公告要求的岗位条件视情决定是否进行补充招聘。

  十一、特别说明和监督、咨询电话

  1.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吉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也不组织编写、出版任何考试用书。

  2本次考试面向考生发布的所有公告,均以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jian.gov.cn/)发布的为准,请考生密切关注。

  3.考生报考时,属笔试考务或报名中的技术问题,请咨询0796-8286792。属资格审查及具体岗位条件问题,请拨打职位表中对应的招聘单位或所属县(市、区)咨询电话咨询。

  市直:0796-8286112吉州区:0796-8229380

  青原区:0796-8203661井冈山市:0796-7139332

  吉安县:0796-8432890新干县:15727612773

  永丰县:0796-2511709峡江县:0796-7108195

  吉水县:0796-7108096泰和县:0796-8638831

  万安县:0796-5839805遂川县:0796-6321758

  安福县:0796-7626951永新县:0796-7734471

  市人社局事业科0796-8286112;

  市卫健委人事科0796-8226389;

  监督电话:0796-8225216。

  点击查看>>>

  1.2023年吉安市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

  2.2023年吉安市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考指南

  3.学科专业目录汇编

  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

  5.2023年吉安市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

  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吉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4月4日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