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西吉安市安福县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
2023年安福县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充实消防救援执勤备战力量,服务安福县经济社会发展,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江西省合同制消防员招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和现实工作需要,经安福县人民政府批复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录工作面向社会公开,依照择优录用、公平公正的原则,设置相应招聘条件招录优秀人才,具体招聘工作由安福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实施。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面向社会招聘10名政府专职消防员,性别为男性。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作风正派,吃苦耐劳,忠于职守,顾全大局,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工作中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志愿献身应急救援事业。
(二)年龄条件: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3年5月4日至2005年5月4日出生)。
(三)学历条件: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学历,包括具有高中以上同等学历的技校、中专、高职学历。
(四)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体形端正,身体无明显不良症状和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重度平跖足,无传染性疾病,身体协调性好,反应敏捷。身高不低于1.62米,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7、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7(大专及以上学历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
(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年龄适当放宽,并优先录取:
1.持有机动车B2以上驾驶资格证,且驾龄2年以上,无重大交通事故违法违章记录的;
2.具有机动车辆维修或消防器材装备维修技能(相关证书);
3.消防救援队伍退出的消防员。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考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被消防救援机构辞退、解聘记录的;
4.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5.其他原因不宜进入应急救援工作队伍的。
四、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体能考核、岗位适应性测试、心理测试、面试、体检、审查、公示、试用、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统一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招聘人员需如实填写个人信息,现场填写报名表(详见附件1)。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8日-2023年5月22日。
2.报名地点:安福县消防救援大队(安福县公园路3号)。
3.报名咨询电话:0796-7664180
4.报名材料:报考者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退伍证、表彰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其中有相关工作经验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相关岗位资格证书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近期1寸蓝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如提供虚假材料则取消录取资格。
(二)招聘考试的内容、标准和成绩记取
1.招聘考试内容
政府专职员招聘考试内容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聘考试方式实施,分为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心理测试和面试。其中:体能测试项目为30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100米跑和立定跳远4项(满分100分,其中3000米跑占40%,单杠引体向上、100米跑、立定跳远各占20%);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2个,为负重登六楼和拖拽;心理测试采用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进行(只允许测试一次),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测试不合格的,予以淘汰;面试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应征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等。
2. 招聘考试时间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招聘考试标准
依据安福县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体能测试及岗位适应性测试评分标准(详见附件2)。
4.招聘成绩记取。体能测试中任一项目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测试标准、岗位适应性测试有一个单项达不到一般标准或心理测试不合格的予以淘汰。招聘考试总成绩=体能测试得分*70%+面试得分*30%。
(三)体格检查
1.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参照《应征公民体检检查标准》中的部分项目进行,入闱人员统一在指定医院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缺名额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一次,总成绩相同者以体能测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下同),费用自理。
(四)审查
政审主要对拟招聘人员思想、道德标准以及有无违法违纪和家庭主要成员的现实表现等情况进行核查,深入拟聘人员居住地村(居)委会、派出所了解和查阅其本人及家庭主要成员的情况及相关资料。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五)公示
对政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县政府网上公示,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经查实不符合聘用,取消聘用资格,并依次按成绩排名替补录用。
(六)签订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1.公示无异议后,拟聘用人员参加岗前培训(时间不少于60日)并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者,确定为聘用人员。
2.确定为聘用人员后,由县消防救援大队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办理五险一金,合同期限为三年,三年后表现良好可续签合同。
五、聘用人员的管理及待遇保障
(一)管理
1.被聘用后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学习灭火救援基本理论、政策和知识,掌握灭火救援技术、战术和指挥方法;
(2)扑救火灾;
(3)承担地震等自然灾害,建筑施工事故、道路交通事故、等生产安全事故,群众遇险等社会安全事件的抢险救援任务;
(4)协助处置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生物灾害、矿山事故、危险品化学事故、水上事故、环境污染、核与辐射事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5)防火巡查、消防宣传培训、火场宣传;
(6)119接、受警;
(7)消防车、运兵车驾驶;
(8)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2.按照下列要求实行准军事化管理
(1)按照伍思想教育大纲要求参加学习,培养忠贞品质、坚强意志和优良作风;
(2)身体条件达到《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
(3)业务技能达到伍相应职级消防士水平和《灭火救援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4)按照要求参加执勤备战相关工作;试用期实行每周休息1天,试用期结束正式聘用者工作时间实行24小时执勤制,每月休息8天;
(5)集中食宿,并按照要求建立严谨的执勤、训练、工作、生活秩序。
3.实行等级管理和全面考核,评定等级与工资待遇挂钩,考核结果作为评定工资等级、奖惩、任职、续签劳动合同的主要依据。
(二)保障
1.工资和福利待遇。政府专职消防员岗前培训期内3864元/月·人,正式聘用后5000元/月·人(含绩效和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并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大队缴纳单位部分)。
2.政府专职消防员在安福县各站承担执勤任务,食宿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要求免费提供住宿和就餐,住宿为集体宿舍,伙食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不发放到个人。正式聘用后,按被装发放标准统一发放政府专职消防员服装。
3.工作成绩突出者,参照吉安市消防救援支队表彰奖励办法,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应当视情节轻重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安福县专职队员日常量化管理规定》予以处理,直至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4.在训练、灭火、救援等工作中受伤、致残或死亡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5.每年提供一次免费体检,享受工会节日慰问,公休假按照劳动法规定实行。
六、附件
2023年江西吉安市公安局青原分局招聘辅警12人公告
吉安市公安局青原分局关于公开招聘2023年第三批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吉安市公安局青原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名警务辅助人员,协助民警开展社会治安及日常勤务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工作人员12名,其中男性10名,女性2名。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是本市常住人口。
2.拥护中国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素质、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行;
4.年龄在十八周岁以上,三十五周岁以下(即2005年7月31日至1988年7月31日),男性身高在168cm以上,女性身高在160cm以上;
5.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符合《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优先招聘条件的人员可以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
6.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有忠诚奉献、担当作为、吃苦耐劳的精神,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7.身体健康,无残疾、重听、口吃、色盲、色弱、传染病、纹身,无明显生理缺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体能素质;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以下人员
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和人民遗属;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获得见义勇为称号的人员或者英雄模范;
4.人民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其他优先聘用情形。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的;
3.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法违纪被原单位辞退解聘的;
4.有吸毒史和精神病史的;
5.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信息的;
6.本人或者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7.曾因违反警务辅助人员有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8.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现役军人和在读的在校学生;
10.其他按照国家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招聘方式
公开招聘采取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办理上岗手续的程序择优聘用。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报名者需携带:①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②本人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大专以上学历需提供学信网在线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③《吉安市公安局青原分局第三批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见附件,报名者自行下载,按要求提前填写并打印)1份。④由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征信报告;⑤优先招聘条件所需的如退役证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⑥近期免冠同底彩色1寸照片3张(背面注明姓名);
(2)邮件报名。如本人确因特殊原因无法现场报名,可通过邮件报名。将《吉安市公安局青原分局第三批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填写完整,加贴一寸照片后以Word文档格式,连同身份证、最高学历证书、退伍证等资料的扫描件以附件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742754413@qq.com。邮件主题应注明报考人员姓名。邮件主题应注明报考人员姓名。
2.报名时间:2023年8月1日-2023年8月10日(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
3.现场报名地点: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文天祥大道6号,吉安市公安局青原分局4楼政工科办公室。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取消考试及录用资格。
(三)笔试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采取书面答题方式进行。笔试主要内容包括:时事、公安工作常识、法律法规常识等(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面试内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沟通协调和应变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成绩为100分。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执行。测试项目为1000米跑(占50%)、立定跳远(占30%)、10米 c 4往返跑(占20%)(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 面试成绩 体能测试成绩。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人数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若考生总成绩相同,则按照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若体能测试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1000米跑、立定跳远、10米 c 4往返跑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
(七)体检和考察
1.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2〕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规定》规定执行,体检费录用后报销。
2.考察:体检结束后,组织对体检合格考生进行考察。主要考察考生本人及其家庭主要成员的现实表现和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对报名资格再次审查,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公示前,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产生岗位空缺的,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八)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者通过青原公安微信公众平台等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九)办理上岗手续
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招聘的,办理上岗手续。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薪资待遇
试用期发放试用期工资2000元/月;聘用期间,按分局同类警务辅助人员发放工资待遇。
七、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因联系方式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在青原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出笔试、体能测试、政审、面试、体检及其他事宜通知的时限内,应聘人员不能按时到场的即视为自动放弃。
2.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辅导培训。
3.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吉安市公安局青原分局结合辅警个人情况和工作需要安排工作岗位,对不服从安排者取消聘用。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吉安市公安局青原分局负责解释。
八、联系电话
付警官:0796-8115969,15216287645。
附件:吉安市公安局青原分局第三批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吉安市公安局青原分局
2023年8月1日
2023年江西吉安市泰和县森林消防员招聘公告
泰和县2023年森林消防员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专业森林灭火救援队伍建设,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根据泰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和县专业森林消防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森林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泰和县专业森林消防大队编外合同制森林消防员7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作风正派,吃苦耐劳,忠于职守,顾全大局,无违法违纪记录,工作中能服从命令,听从指挥,自愿从事森林防灭火、抗洪抢险等相关应急救援工作。
2.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包括具有高中以上同等学历的技校、中专、高职学历。
3.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男性(出生日期在1993年8月1日至2005年8月1日之间),退役军人优先;持有B1以上(含B1)驾照,年龄放宽至35周岁(出生日期在1988年8月1日至2005年8月1日之间)。
4.身体健康,体形端正,身体无明显不良症状和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重度平跖足,无传染性疾病,无纹身,身体协调性好,反应敏捷。身高不低于1.62米,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双眼裸眼视力均不低于4.7 (大专及以上学历双眼裸眼视力均不低于4.5)。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考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道德败坏,有偷窃,吸毒等不良行为的;
(4)其他原因不宜进入应急救援工作队伍的。
三、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统一组织、统一考试、突出专业、强化监督,按照岗位设置所需条件要求,招聘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
四、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考试、体检、审查、公示、试用及聘用的程序进行,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录取资格。
(一)报名
报名统一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招聘人员需如实填写个人信息,现场填写报名表(见附件1)。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3日至8月17日。
2.报名地点:泰和县专业森林消防大队(文田105国道旁边)。
3.报名材料:报考者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退伍证、表彰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其中有相关工作经验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相关岗位资格证书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近期1寸蓝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如提供虚假材料则取消录取资格。
4.资格审查:按照规定的条件和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当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考试
报考森林消防员岗位的参加体能测试、笔试和面试三项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森林消防员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项目为30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满分为100分(其中3000米跑占60%,需及格成绩以上方可参加后续项目测试;单杠引体向上占40%)(具体测试标准见附件2),3000米跑必须及格成绩以上,方可参加后续项目测试。
2.笔试
满分100分,闭卷考试。以森林防灭火、水域救援、抗旱救灾等应急救援知识为主,时间限定60分钟。
3.面试
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从事本岗工作所必需的基本能力素质。主要围绕森林防火、防汛抗旱、应急救援等相关知识,考核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实行量化评分,满分100分。
4.加分项
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可予以加分,加分不重叠:
(1)退役军人,报考森林消防员岗位加10分;
(2)持大学本科文凭的,加5分;
(3)具有与扑救森林火灾、抢险救援、应急管理等技能加5分:
①B1驾照及以上驾驶证;
②船舶驾驶证;
③具有400米以上静水游泳能力(现场考核认定);
④电工操作、叉车操作、无人机操作等有效特种作业操作、特种设备操作资格等;
5.考试总成绩计算
报考森林消防员岗位的总成绩=体能成绩×60%+笔试成绩×20%+面试20%+加分项。成绩张贴在泰和县专业森林消防大队进行公示。
6.名单的确定
报考森林消防员岗位的人数如低于招聘人数,则总成绩高于60分的进入体检环节;如高于招聘人数,则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1:1进入体检环节,最低分不得低于60分。
(三)体格检查
参照《应征公民体检标准》中的部分项目进行,入围人员统一在指定医院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缺名额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费用自理。
(四)审查
政审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道德品德、个人征信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核查,深入居住地村(居)委会、派出所了解和查阅相关情况。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公示
按照体检和政审合格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泰和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天。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经查不符合聘用条件,取消聘用资格,并依次按成绩排名替补录用。
(六)试用及聘用
1.拟聘用人员自正式报到之日起一个月内,由县专业森林消防大队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拟试用期为2个月(视成绩差异适当延长试用期),试用期满,经各项考核通过后签订《聘用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续签劳动合同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2.县专业森林消防大队组织被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和培训考核。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工作的,依法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五、聘用人员的待遇保障
1.工资和福利待遇。试用期每月工资为1610元,合同期内,甲方按照我县最低缴费基数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工伤、生育保险,无其他福利。正式聘用后月均收入不低于5770元(含单位六险一金、工会补助、取暖降温费等);统一安排食宿和服装;按照有关规定缴纳六险一金(个人部分由个人自行负担)。
2.县专业森林消防大队实行军事化管理,每月休假8天。森林消防员实行24小时备勤制度,主要负责泰和县专业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工作,同时承担防汛抗旱、应急救援等任务,参与武装部、预备役训练等外派工作由县应急管理局统一调度安排。如遇特殊情况所有人员必须服从大队工作安排。因工作需要,大队按照相关要求集中安排住宿和就餐。正式聘用后,统一配发相应服装。
3.工作成绩突出者,予以表彰奖励。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泰和县专业森林消防大队管理规章制度》,违反规章制度的视情节轻重予以处分,直至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4.在训练、灭火、救援等工作中受伤、致残或死亡的,其抚恤待遇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六、公告运用
本次招聘公告长期有效。如出现聘用职位空缺,可按上级有关政策规定,由泰和县应急管理局自行组织开展招聘工作。
七、咨询、监督电话
1.咨询电话:韩 峰(大队长):13707962259;
郭同辉(指导员):13617967082。
2.监督电话: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0796-8636682。
附件:1.泰和县专业森林消防大队公开招聘报名表
2.泰和县专业森林消防大队公开招聘体能测试评分标准
附件下载.docx
泰和县专业森林消防大队
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代)
2023年8月3日
附件1
泰和县专业森林消防大队公开招聘报名表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籍贯
| 照片
| ||||||
出生年月
|
面貌
| 参加工作
时 间
| ||||||||
报考岗位
| 婚否
| 学历
| ||||||||
身份证号
| 毕业学校及专业
| |||||||||
现居住
地址
| 联系电话
| |||||||||
户口
所在地
| 特长、技能
| |||||||||
证照类型
| 驾照类型
| |||||||||
个人
简历
| 年月至年月
| 在何单位学习或工作
| 任何职
| |||||||
应聘人员
承诺签名
| 上述填写内容和提供的相关依据真实、有效,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报考条件。如有不实,本人自愿放弃考试和聘用资格。
应聘人:
年月日
| |||||||||
资格审查
意见
| (盖章)
年月日
| |||||||||
附件2
泰和县专业森林消防大队公开招聘体能测试评分标准
分数
| 3000米跑(分、秒)
| 引体向上(次)
|
100
| 12′40″
| 16
|
95
| 12′50″
| 14
|
90
| 13′00″
| 12
|
85
| 13′20″
| 11
|
80
| 13′40″
| 10
|
75
| 14′00″
| 9
|
70
| 14′20″
| 8
|
65
| 14′40″
| 7
|
60
| 15′00″
| 6
|
55
| 15′30″
| 5
|
50
| 16′00″
| 4
|
40
| 16′30″
| 2
|
0
| 超过16′30″
| 低于2次
|
2023年江西吉安市万安县工信局招聘公告
2023年万安县工信局面向社会招聘公告
为纵深推进工业强县首要战略,推动万安工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因工作需要,经请示县政府批准同意,万安县工信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岗位设置所需条件要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德才兼备优秀人才。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尚在新录用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6.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招聘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情形。
三、招聘岗位
县工信局编外工作人员2名。
四、报考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报考范围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万安户籍。
(二)资格条件
1、年龄:40周岁以下,即出生日期在1983年1月1日(含)以后;
2、专业不限;
3、精通OFFICE办公软件,能熟练使用各种办公自动化设备,有一定的公文写作能力;
4、工作热情积极、细致耐心,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有一定的工作抗压能力;
5、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公开招聘工作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开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公示和正式入职等步骤进行。
(一)公告
在万安县人民政府网(www.wanan.gov.cn)发布公开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14日至3月22日(不含周末)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万安县工信局办公室(万安县园区管委会院内综合检验检测中心三楼303)。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所需材料:应聘人员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等原件、复印件各1份和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万安县工信局应聘人员考试报名表》1份。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5.报名程序:应聘人员持报名所需材料交报名点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初步审查,审查合格后,现场办理报名手续。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万安县工信局负责。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条件不符合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考试
考试由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满分各为100分。笔试和面试两科分别按40%和60%的比例合成为考试总成绩。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对未达到开考比例则相应调减职位计划数或取消本次公开招聘名额。
1.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笔试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不指定范围和教材,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行政职业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等,满分为100分。笔试由万安县工信局统一组织实施。
(2)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遗失身份证者,必须在考前持贴有与报名表同底照片的公安机关户籍证明,到万安县工信局办理准考手续。
2.面试
(1)面试工作由万安县工信局实施,在笔试当天完成。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3)入闱面试人员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与入闱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笔试人数少于1:3的全部入闱面试,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面试入闱人员名单公布后,如有应聘人员提出放弃等而出现岗位空缺,则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4)凡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比例小于或等于1:1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录取,否则,不予录取。
3.体检和考核
(1)根据考生笔试和面试合成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如末位考生合成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2)体检由万安县工信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考核由万安县工信局负责,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核。
(4)对体检、考核生提出放弃等出现的空缺岗位,按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体检、考核后,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等而出现的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4.公示
经体检、考核确定的拟聘用人员由万安县工信局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不影响聘用的,由万安县工信局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
(五)聘用及待遇
1.试用。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月工资2200元/月。试用期满后正式聘用。
2.聘用。聘用合同一年一签,为保持工作连续性,入职前签定至少工作两年承诺书。实行聘期考核制,聘期考核合格者续聘,不合格者按合同规定予以辞退。
3.待遇。参照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待遇,2600/月(含五险)。
(六)其他事项
1.考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体检人员名单等未尽事宜,届时将在万安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wanan.gov.cn上公布。
2.咨询电话:万安县工信局 0796-5701452。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万安县工信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万安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