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西吉安市峡江县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3年吉安市峡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根据《吉安市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吉办字〔2012〕243号)要求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为满足工作需要,经市人社局核准备案,峡江县事业单位拟公开招聘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或特别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8.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试用期内的;
9.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及现役军人;
10.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职位及条件
1.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2023年峡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职位表》(附件3)。招聘职位条件中的年龄、学历等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35周岁以下,是指1987年8月31日(含)以后出生。其他年龄段要求,以此类推。
2.专业分类按照2022年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学科专业目录汇编》(附件1)执行。
3.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除2023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外,择业期内(即2022年和2021年毕业,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也可报考。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2.网络报名:实行诚信报考,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时间为发布公告起至2023年8月30日下午5:00前。报名的考生将报名材料原件的扫描件电子版按招聘岗位+姓名格式打包发送至邮箱:xjxzcb@163.com。
3.报名材料: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信网学历查询证明(登录www.chsi.com.cn查询并打印含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2023年峡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及招聘条件其他条件要求的有关副高职称资格证书,在职人员还须提供单位、主管单位及同级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等。
(二)资格审查
成功报名的考生请于2023年9月1日(周五)上班时间携带报名材料的原件、近期同底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至峡江县人社局事业股进行资格审查。对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考生取消应聘资格。资格审查合格的现场发放准考证。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若有隐瞒、虚报、欺骗、作假等行为,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只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100分。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全部进入面试。岗位招聘计划与通过现场资格审查人数比例须达到1:3方可开考。如果通过现场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相应岗位。当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岗位数时,该岗位面试成绩末位考生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体检、考察。
面试时间和面试地点见准考证。
(四)体检
1.确定体检对象原则(同时也是递补规则):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面试成绩相同的,则加试面试,以加试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考察资格。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察
考察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公示前因考生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按面试成绩递补一次。
(六)公示、聘用
经考察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峡江县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报峡江县人民政府批复后办理聘用、入编等相关手续。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不得低于五年(含试用期)。
六、待遇
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七、监督、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796-7108195;监督电话:0796-7108190。
附件2 2023年峡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doc
附件3 2023年峡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职位表.xlsx
峡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17日
2023年江西吉安市吉水县选调县外优秀教师40人公告
吉水县2023年选调县外优秀教师(含绿色通道)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加大优秀教师引进力度,进一步提高教师队伍稳定性,助推我县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决定开展2023年选调县外优秀教师(含绿色通道)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1.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2.统一政策、统一组织、统一程序的原则;
3.保密、回避、监督的原则。
二、选调岗位
计划选调县外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共40名(不限学科)。
三、报名范围
县外教师报考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本人或配偶为吉水籍;
2.其配偶在吉水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
3.县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或骨干教师;
4.获县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类荣誉;
5.获设区市级及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竞赛三等奖及以上或县级教育部门组织的竞赛二等奖及以上;
6.艺体学科获国家级、省级组织的专业比赛个人或指导学生三等奖及以上,获设区市、县组织的专业比赛个人或指导学生二等奖及
中小学教师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免考并优先选岗:
1.省特级教师;
2.享受设区市市政府及以上特殊津贴人员;
3.设区市市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
4.设区市市级及以上名师、名校长;
5.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四、报名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师德良好、爱岗敬业、身心健康;
2.通过公开招聘或国家政策规定的其他进人方式参加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
3.工作时间必须满2周年(截止至2023年9月1日)。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三支一扶教师服务期满安置后还须在接收单位服务满2年,期间不能选调;
4.年龄条件:4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免考人员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
5.小学、幼儿园教师为大专及以上学历,中学教师为本科及以上学历;
6.具有与岗位相对应的;
7.无违纪违法行为,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8.立场坚定,历年年度考核和师德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9.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用人单位所在县(市、区)人社或教育部门不同意调出的;
3.其他原因不适合报考的。
五、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和地点
符合条件的县外优秀教师于7月18日-7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在吉水县中心幼儿园(吉水县仁山路与万里大道交叉口西60米)提交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需提交材料
①《吉水县2023年选调县外教师(含绿色通道)报名表》(A4纸双面打印,见附件);
②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④编办出具的现工作单位性质及在编证明;
⑤政府办或组织人社部门的聘用(含安置)文件(含抄告单)复印件,复印件需调出方发文机关或人社局盖章,注明复印属实;
⑥本人非吉水籍,但配偶属吉水籍或在吉水工作的,还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配偶属吉水籍的证明材料或工作单位证明;
⑦无犯罪记录证明和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无违纪证明;
⑧工作业绩及其他有关材料。
3.资格审查
县教体局会同县人社局根据报考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考试内容为教育综合知识:教育学、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法规、师德师风等内容。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1.入闱体检:免考人员免考入闱体检。余下的选调计划用于参加考试人员。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依次确定体检人员,笔试成绩低于70分的人员不能入闱体检。考试成绩和入闱体检人员名单将在吉水县人民政府网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2.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的,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
(四)考察
主要对拟选调人员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考察。
(五)选岗
1.考察合格后,按原学校所属区域类型进行选岗。原单位属县城学校的安置到本县县城学校岗位;乡镇学校的安置到我县乡镇学校岗位(原则上不安置至文峰镇、金滩镇、醪桥镇)。
2.选岗原则:免考人员优先选岗。其余人员根据同一区域类型、同一学段,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岗(若考试成绩相同,教龄长者优先;若教龄相同,年长者优先)。
(六)工作调动
县人社局、县教体局按有关规定办理人员调动手续。调入本县后,需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在我县工作不少于5年。其岗位聘任按有关聘任政策执行。
六、其他事项
1.本公告由县教体局会同县人社局解释。
2.后续相关信息请关注吉水政府网。
3.监督电话:0796-3560694(县纪委监委)
4.咨询电话:0796-8680574(县教体局)
0796-7108096(县人社局)
附件:吉水县2023年选调县外优秀教师(含绿色通道)公告.docx
吉水县选调县外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7月13日
2023年江西吉安市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975人公告
2023年吉安市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经市政府批准,现将2023年吉安市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数量
本次公开招聘计划共975名,具体详见《吉安市2023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技能要求和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3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8.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考生不得报考应聘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9.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三支一扶等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考注意事项
详见《2023年吉安市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考指南》(附件2),请考生务必下载并仔细阅读。
三、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11日9:00至4月17日17:00。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网站为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hrss.jian.gov.cn/)。每人限报一个职位,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报名。
2.报名费用。报考人员于2023年4月12日上午9:00至4月18日下午17:00登录报名系统缴费,缴费标准按照赣发改收费字〔2017〕340号文件规定为每人每科50元,共计100元。缴费成功之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未在规定时间缴费成功的,报名无效。
报考备注有采取面试直接考核方式招聘的高层次人才岗位考生,不需通过系统报名缴费、打印笔试准考证。考生于4月11日9:00至4月17日17:00期间发送《2023年吉安市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5)至岗位备注中的指定邮箱进行报名,邮件标题以GCC+岗位代码+姓名+手机号码进行命名。报名成功后无需笔试,直接进入资格审查程序,通过资格审查后,按要求领取面试准考证并参加统一面试。
3.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完成报名的考生在2023年5月17日上午9:00至5月19日下午17:00登录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是入闱面试人员的面试准考证的一部分,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不得遗失。
四、笔试
1.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为5月20日。考点设在吉安市市区。具体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科目和分值。笔试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E类)》、《综合应用能力(E类)》两科,每科满分150分,考试范围详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附件4)。其中综合应用能力分为6个类别:中医临床类,代码51;西医临床类,代码52;药剂类,代码53;护理类,代码54;医学技术类,代码55;公共卫生管理类,代码56。
3.笔试注意事项。两个笔试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题本为合订本。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并携带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擦,不得携带计算器。
4.合格分数线。笔试阅卷结束后,市人社局和市卫健委将区分不同情况,分层分类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只有达到合格分数线者,方可按笔试成绩排序进入面试。
5.根据岗位计划招聘数,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以下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计划招聘数为4人及以下的按照1:3,计划招聘数为5人的面试人员按12人确定,计划招聘数为6人及以上的按照1:2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列入)。
6.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入闱人员名单、资格审查及面试有关事项将先后在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jian.gov.cn/),防止错过考试有关信息。
五、资格审查
1.面试前的资格审查工作由吉安市人社局、吉安市卫健委统一组织实施,各县(市、区)人社局和卫健委具体负责。
2.本次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制度,不设网上资格预审环节。入闱面试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持规定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审查合格方可参加面试。
3.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对资格审查时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产生的人员空缺,从本岗位未入闱面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递补。一个岗位缺额最多可递补一次。递补人员须通过资格审查后方能参加面试,无人可递补时,将组织现有入闱面试人员进行面试。
4.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
六、面试
1.面试工作由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
2.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在面试公告中明确。
七、合成总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总分为300分,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笔试、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60÷300)+面试成绩×(40÷100)。
八、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生合成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合成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对象;面试成绩又相同的,加试面试,按加试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
2.当出现无人递补、面试缺考等情形,造成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计划招聘数,入闱体检对象按以下处理:
(1)当岗位实际面试人数只有1人时,该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入闱体检。
(2)当岗位实际面试人数大于1人且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时,其中笔试、面试合成总成绩排名该岗位末位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入闱体检。
3.体检由市、县(市、区)人社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考察资格。
4.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由各县(市、区)人社局、市卫健委负责,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5.对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考察等造成的缺额,不进行递补。
九、公示和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后,除医院、卫生院的编制备案制人员外,由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批准聘用文件,各县(市、区)人社局、卫健委及市直主管部门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因怀孕未完成体检的考生,应在生产结束5个月之内继续完成体检及考察等后续程序,不参加体检及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3.此次吉安市2023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人员服务期不少于5年。服务期规定时间内不得调动。
十、若招聘岗位流失率达到20%以上,流失岗位将作为短缺岗位,按照公告要求的岗位条件视情决定是否进行补充招聘。
十一、特别说明和监督、咨询电话
1.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吉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也不组织编写、出版任何考试用书。
2本次考试面向考生发布的所有公告,均以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jian.gov.cn/)发布的为准,请考生密切关注。
3.考生报考时,属笔试考务或报名中的技术问题,请咨询0796-8286792。属资格审查及具体岗位条件问题,请拨打职位表中对应的招聘单位或所属县(市、区)咨询电话咨询。
市直:0796-8286112吉州区:0796-8229380
青原区:0796-8203661井冈山市:0796-7139332
吉安县:0796-8432890新干县:15727612773
永丰县:0796-2511709峡江县:0796-7108195
吉水县:0796-7108096泰和县:0796-8638831
万安县:0796-5839805遂川县:0796-6321758
安福县:0796-7626951永新县:0796-7734471
市人社局事业科0796-8286112;
市卫健委人事科0796-8226389;
监督电话:0796-8225216。
附件:1.2023年吉安市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
2.2023年吉安市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考指南
3.学科专业目录汇编
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
5.2023年吉安市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
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吉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4月4日
附件1 2023年吉安市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xls
附件2 2023年吉安市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考指南.docx
附件4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pdf
附件5 2023年吉安市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2023年江西吉安市青原区政府专职员招聘公告
吉安市青原区2023年政府专职员招聘公告
为满足青原区综合性应急救援工作需要,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江西省合同制消防员招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经青原区消防救援大队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体能测试、面试相结合的方法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具体招聘工作由青原区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实施。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面向社会招聘5名政府专职消防员(限男性)。岗位为灭火员。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作风正派,吃苦耐劳,忠于职守,顾全大局,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工作中能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志愿献身应急救援事业;
(二)年龄条件: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退伍军人和消防员可适当放宽。
(三)学历条件: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学历,包括具有高中以上同等学历的技校、中专、高职学历;
(四)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体形端正,身体无明显不良症状和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重度平跖足,无传染性疾病,身体协调性好,反应敏捷。身高不低于1.62米,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7、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7(大专以上学历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
(五)退伍军人、退出消防员、警校毕业生、有灭火救援、车船驾驶经验、以及具有篮球、羽毛球、兵乓球、唱歌、演讲、文字编辑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录取;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考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被公安机关辞退、解聘记录的;
(4)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5)其他原因不宜进入应急救援队伍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政府综合性应急救援政府专职员,按照信息发布、报名、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统一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招聘人员需如实填写个人信息,现场填写报名表,报名的同时根据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3年04月17日-2023年05月07日
报名地点:青原区消防救援大队(吉安市青原区河东街道青原区人民医院旁)
报名材料:报考人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学历(位)证书、驾照、退伍证(其中有相关工作经验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相关岗位资格证书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1寸红底免冠照片3张。考生资格审查合格后现场领取《青原区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开招聘准考证》。
(二)考核
考核分为体能及理论测试、面试,考生凭准考证进入考场。《准考证》是考生考核选拔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1、体能及理论测试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另行通知
(3)测试:体能测试项目为1个必考项目(1000米跑),3个选考项目,单杠引体向上和俯卧撑两项任选1项,10米×4往返跑和100米跑两项任选1项,原地跳高和立定跳远两项任选1项。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2个,为负重登六楼和拖拽。
(其中1000米跑占40%,三个选考项目各占20%)
理论考试内容为消防基础知识、行政能力测试、理论知识等,满分100。(体能测试评分标准见附件3,理论考试题库详见附件4。)
成绩按照体能测试占60%,理论测试占40%的比例综合计分。根据体能及理论综合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5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末尾同分者一并入闱。
2、面试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青原区消防救援大队
(3)内容:测试报考者的对岗位的认识、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能力和组织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根据现场抽签顺序进行面试。
3、考核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计算方式=体能理论综合成绩×60%+面试成绩×40%。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总成绩相同,以体能测试分数高低排序),按照1:1的比例进入体检环节,并在青原区政府网站予以公示。
(三)体格检查
(1)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参照《应征公民体检检查标准》中的部分项目进行,入闱人员统一在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青原区消防救援大队承担。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缺名额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者以体能测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下同)。
(四)审查
政审主要对拟招聘人员思想、道德标准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核查,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五)公示
体检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名单,并在青原区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六)聘用
聘用人员自正式报到之日起一个月内,由青原区消防救援大队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大队将组织被聘用人员进行为期90天岗前培训及考核,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工作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五、聘用人员的管理及待遇保障
(一)管理
1、被聘用后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学习灭火救援基本理论、政策和知识,掌握灭火救援技术、战术和指挥方法;
(2)扑救火灾、抢险救援、社会救助;
(3)承担地震等自然灾害,建筑施工事故、道路交通事故、等生产安全事故,恐怖袭击、群众遇险等社会安全事件的抢险救援任务;
(4)协助处置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生物灾害、矿山事故、危险品化学事故、水上事故、环境污染、核与辐射事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5)防火巡查、消防宣传培训、火场宣传;
(6)119接、受警;
(7)消防车、运兵车驾驶;
(8)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2、按照下列要求实行准军事化管理:
(1)按照伍思想教育大纲要求参加学习,培养忠贞品质、坚强意志和优良作风;
(2)身体条件达到《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
(3)业务技能达到伍相应职级消防士水平和《灭火救援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4)按照要求参加执勤备战相关工作;日常休息月休六天、工作满一年月休8天,24小时执勤备战警力不低于75%;
(5)集中食宿,并按照要求建立严谨的执勤、训练、工作、生活秩序。
3、实行等级管理和全面考核,评定等级与工资待遇挂钩,考核结果作为评定工资等级、奖惩、任职、续签劳动合同的主要依据。
(二)保障
1、工资与福利待遇:由区财政保障,实行按级定酬、量化绩效。初入职人员平均工资6000元/月左右(含五险一金),随工作年限逐年递增,工作期间免费提供食宿、被装和部分生活用品,每年享受1次免费体检。
2、因工作成绩突出,参照《政府专职消防员绩效考核管理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应当视情节轻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六、咨询电话
联系方式:罗站长:18779943119 龚指导员:15170809921
七、附件
附件3:体能测试评分标准.docx
附件4:消防员招录题库.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