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南株洲市宜章县城区学校教师选聘256人公告

  
 
  根据我县城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经县城区学校教师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2024年城区学校公开选聘小学教师79名、初中教师177名。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人数
 
  1.小学教师
 

学    

 

     校 

           

  人数

  科目

道德与法治

语文

数学

英语

科学

音乐

体育

美术

信息技术

计划数

宜章县第一完全小学

 

2

3

   

2

2

   

9

宜章县第二完全小学

1

 

2

 

1

1

     

5

宜章县第三完全小学

   

5

           

5

宜章县湘南红军学校小学部

 

3

3

 

1

       

7

宜章县思源实验学校小学部

 

2

   

2

 

2(篮球或田径方向)

 

2

8

宜章县第六完全小学

 

4

4

1

 

1

     

10

宜章县第七完全小学

 

4

5

1

     

1

 

11

宜章县第八完全小学

 

4

4

1

   

1

   

10

宜章县芙蓉学校

 

3

8

 

1

 

1

1

 

14

合    计

1

22

34

3

5

4

6

2

2

79

 
 
  2.初中教师
 

学     

    校  

               

人数

科目

道德与法治

语文

数学

英语

生物

地理

历史

化学

物理

音乐

体育

美术

心理健康

信息技术

宜章县第六中学初中部

   

1

     

2

             

3

宜章县第八中学

2

14

13

7

1

1

2

1

3

1

2

2

1

2

52

宜章县第九中学

2

3

3

2

   

1

 

2

 

1

   

1

15

宜章县第十三中学

3

4

4

 

4

3

3

3

4

1

4

1

   

34

宜章县湘南红军学校初中部

5

5

3

4

5

5

4

3

2

1(舞蹈方向)

   

1

1

39

宜章县思源实验学校初中部

2

2

7

 

3

1

5

1

3

1(舞蹈方向)

1

1

 

1

28

宜章县第十中学(玉溪镇中学)

1

       

1

1

1

1

 

1

     

6

合    计

15

28

31

13

13

11

18

9

15

4

9

4

2

5  

177

 
 
  二、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平、公正、公开、择优选聘的原则。
 
  三、选聘办法
 
  (一)选聘范围
 
  面向宜章县农村学校在职在编教师公开选聘。
 
  1.小学教师。
 
  ①面向岗位设置在小学的教师中选聘;
 
  ②面向由县教育局安排到初中任教的定向委培小学层次公费师范教师中选聘;
 
  ③面向从外县调回宜章的小学教师,由县教育局安排到初中任教的教师中选聘。
 
  2.初中教师。
 
  ①面向岗位设置在小学、初中的教师中选聘。
 
  ②面向岗位设置在县四中,且2023年9月至2024年春季学期在县四中初中部任教的教师中选聘。
 
  (二)基本条件。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乐于奉献,身体健康,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三)学历及证书条件
 
  1.应聘小学教师需取得大专(含)以上学历,且有小学(含)以上教师资格证。
 
  2.应聘初中教师需取得本科(含)以上学历,且有初中(含)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科目要求本科(含)以上学历专业对口或与教师资格证专业对口。
 
  (四)资历条件
 
  1.服务年限:在农村学校任教的在职在编教师,除公费师范教师外,服务时间须满3年(含)以上,特岗教师须转正后至少第2年(含)以上;公费师范教师在农村学校任教的期限须满协议规定的服务期(含)以上。服务年限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9月30日。
 
  2.年度考核:2020年、2021年、2022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含)以上。2020年参加工作的教师,2020年年度考核结果为“不定等”,2021年、2022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含)以上。2023年度考核情况,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出具2023年1月至今无影响期内党纪政纪处分且无立案待处理(含问题线索)、无影响其2023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情形的说明材料,说明材料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盖所在单位公章,县教育局汇总全部说明资料之后报纪检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纪检部门公章。
 
  (五)其它要求
 
  1.参加选聘需教师本人申请,申请中注明2023年9月至2024年春季学期所任教年级、科目,经所在学校审核盖章、支部书记签署意见及签名后方能办理报考手续。学校须鼓励符合报考条件的教师踊跃报考。
 
  2.受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的不能报考。
 
  3.2021、2022、2023年参加宜章县城区学校教师选聘录取而未到岗或到岗未满一年的不能报考。
 
  4.2024年秋季学期录聘后按各学校岗位设置情况重新确定岗位级别,享受新岗位工资待遇。
 
  四、选聘程序
 
  选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察量化、笔试、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地点:2024年7月9日至7月11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宜章县教育局五楼大会议室。
 
  2.报名及资格审查方式:本次选聘采取现场报名,县教育局负责现场报名,同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报考县湘南红军学校初中部、县思源实验学校初中部岗位选聘人数与经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数的比例若低于1:2,经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可降低比例至1:1。除县湘南红军学校初中部、县思源实验学校初中部之外的其他岗位选聘人数与经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2。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选聘计划。核减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该岗位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取消选聘计划数的岗位,将于7月12日上午在宜章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在7月13日12:00前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7月14日将公布核减选聘计划数的岗位。
 
  3.资格审查内容
 
  (1)所在学校签署意见、支部书记签名并加盖公章的报名申请表(附件1)。
 
  (2)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通过学历查询网站“http://www.chsi.com.cn”打印)。
 
  (4)报考县湘南红军学校初中部音乐教师(舞蹈方向)、县思源实验学校初中部音乐教师(舞蹈方向)、县思源实验学校小学部体育教师(篮球或田径方向)岗位人员须提供大学所有学段成绩单复印件,或获得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相应赛事优秀指导教师证书、文件通报复印件。
 
  (5)近期一寸蓝底照片3张。
 
  (6)诚信考试承诺书。
 
  以上资料在现场报名时,请按以下顺序排序,以便审核(复印件须加盖学校公章并签署“复印属实”意见):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信网学历查询证明;大学所有学段成绩单复印件,或获得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相应赛事优秀指导教师证书、文件通报复印件;教师资格证;诚信考试承诺书。
 
  4.领取准考证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于2024年7月18日至7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到县教育局人事股308室领取准考证。
 
  5.咨询电话:0735-3758349(宜章县教育局人事股)。
 
  (二)考察量化
 
  1.成立县城区学校教师选聘考察量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报考教师考察量化分数的复审认定。
 
  2.学校于2024年7月6日前成立考察量化工作小组(考察量化对象不得列为小组成员)。
 
  3.对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进行考察量化,考察量化先由报考教师编制所在学校负责初审,按《2024年宜章县城区学校教师选聘考察量化细则 》(以下简称《考察量化细则》)严格计分,填写《2024年宜章县城区学校教师选聘考察量化表》(附件3)、《2024年宜章县城区学校教师选聘考察量化汇总表》(附件4),并对每位教师的计分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4.公示期满后,《2024年宜章县城区学校教师选聘考察量化表》(附件3)以及考察量化相关证件复印件(按附件2《考察量化细则》中量化项目排序整理)由学校考核小组成员审核属实后签名确认;《2024年宜章县城区学校教师选聘考察量化汇总表》(附件4)纸质稿由学校书记(校长)审核属实后签名确认并盖学校公章。以上考察量化资料以法人学校为单位,于2024年7月14日之前上报县教育局人事股308室,附件4电子稿发送至教育局人事股电子邮箱zg3758365@163.com,学校对所上报数据和复印件真伪负责,如有举报经查实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5.考察量化复审认定分数公示。考察量化复审认定分数于7月17日在宜章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考生对自己的考察量化复审认定分数有异议的,在2024年7月18日下午5:00前,由考生本人向宜章县教育局人事股提交书面复查申请,过期不予受理,复查结果于7月19日下午在宜章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
 
  (三)笔试
 
  1.笔试组织。由宜章县教育局组织实施。
 
  2.笔试形式:闭卷考试,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
 
  3.笔试时间:2024年7月20日上午9:00—11:00
 
  4.笔试地点:县思源实验学校小学部
 
  5.笔试内容: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所报考学科(岗位)的专业文化基础知识。
 
  6.笔试命题:由郴州市以外市级以上有资质的专业命题机构命制。
 
  7.笔试成绩公布:7月21日在宜章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
 
  (四)综合成绩
 
  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70%+考察量化分数×30%。笔试成绩、考察量化分数、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综合成绩公示。综合成绩分数在宜章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
 
  (五)公示
 
  按照各学校选聘岗位核减后计划数1∶1的比例,在参加相应学校考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拟聘用对象,但拟聘用对象的综合成绩必须在60分以上(含60分)。分数相同,教龄长的优先,教龄相同的,年龄大的优先。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宜章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现所在学校、报考学校、报考科目、准考证号、监督电话。公示时间不少于 7 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反映问题时须著真实姓名,书面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否则不予受理。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经县委编委会研究通过后,办理正式调动手续。依照有关政策规定,聘任后按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情况重新确定岗位级别,落实工资待遇。
 
  五、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请在宜章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zx.gov.cn/)查看各选聘环节相关信息。均不一一电话通知报考人员。
 
  2.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应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选聘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拟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放弃招录聘用的,今后三年内不得参加宜章县城区学校教师选聘考试。
 
  4.正确对待竞争。公开选聘考试是竞争性考试,报考人员必须端正心态,做好被聘用或未被聘用心理准备。对无中生有、捕风捉影、道听途说,以及无端猜测的恶意举报,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其他应聘人员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选聘纪律
 
  1.选聘过程由县纪委派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2.参加选聘的教师提供的个人信息及相关证书、证明必须真实,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选聘资格。各学校给应聘教师报考申请书签署意见时需认真审核,否则,给予相关责任人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3.参加本次选聘的工作人员,必须秉公办事,遵守工作纪律和要求,不得徇私舞弊。对有违纪行为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党纪政务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查处。
 
  4.坚持回避制度。参加本次选聘的工作人员在开展选聘工作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含拟制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选聘公正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5.监督举报电话:0735—3758451(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宜章县教育局
 
  2024年7月2日


2024年湖南株洲市芦淞区招聘初中教师20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初中教师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我区成立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芦淞区教育局,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芦淞区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素养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心理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因违反师德师风、职业道德被查处的处分期未满人员;
 
  6.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9个,招聘计划20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通过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芦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发布。其他有关招聘信息只在芦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www.lusong.gov.cn)“通知公告”栏目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并及时查阅。
 
  (二)报名
 
  1.报名方式:实行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及地点:2024年7月10日至7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株洲市芦淞区枫溪大道668号芦淞区人民政府2号楼12-22会议室。
 
  3.报名需提供资料:
 
  (1)《株洲市芦淞区2024年公开招聘初中教师报名登记表》纸质表(见附件2,须贴好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信息);
 
  (4)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5)普通话水平等级证原件及复印件;
 
  (6)符合报考要求的任教经历证明(证明样本见附件3)以及相应任教时段养老保险参保明细(在编教师提供)、劳动合同(非在编教师提供);
 
  (7)师范类专业考生须提供报考学历的学生成绩单;
 
  (8)报考体育岗位的考生须提供学校(院系)出具的主修足球的证明;
 
  (9)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三)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
 
  1.开考比例:招聘计划数与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 3。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 经报请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面试时间、地点见芦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的信息通知。
 
  3.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进行,主要内容包含教育政策与法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素质教育和新课程改革基础理论、方法及实践应用分析等。笔试时长120分钟。
 
  4.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入围人员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均确定为面试对象)。面试内容为上微型课(其中初中体育岗位面试内容为上微型课和专业技能展示),微型课的备课时间20分钟,上课时间不超过8分钟。
 
  5.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其中初中体育岗位面试成绩:微型课占60%、专业技能展示占40%。
 
  笔试、面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的排前。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按总成绩小数点后第三位小数大小排名。本次考试设置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低于80分则淘汰,不列为体检对象。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排名先后,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项目、标准和程序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增加涉毒毛发检测。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由招聘单位决定是否递补,按应聘同一岗位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七、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芦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在本区至少服务五年。
 
  八、特别提示
 
  (一)应聘人员务必及时关注芦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的公告、公示与通知等信息。若因本人不及时关注相关信息,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应聘人员要保持报名时提供的电话通讯畅通,如因应聘人员单方面因素,不能取得联系的,招聘方概不负责。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应聘人员须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纪律,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四)应聘人员需诚信参与考试聘用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
 
  九、咨询与监督
 
  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情形,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0731-28580676(株洲市芦淞区教育局)
 
  监督电话:0731-28580617(株洲市芦淞区人社局)          0731-28580021(株洲市芦淞区纪委监察委)
 
  本次招聘政策由株洲市芦淞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株洲市芦淞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7月1日


2024年湖南株洲市攸县选调城区学校教师121人公告

 
 
  为切实解决城区学校扩招和化解大班额导致教师缺额严重的问题,促进城乡教师交流轮岗,激发教师队伍活力,经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共同研究,报县委、县政府领导同意,决定面向全县公办学校选调部分教师到城区学校任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选调计划
 
  面向全县公办学校选调在编在岗教师121名(不含攸县一中选调的人数),其中城区初中教师70名、小学教师41名、特殊教育教师3名、幼儿教师7名,详见《攸县2024年公开选调城区学校教师岗位设置计划》(附件1)。
 
  三、条件要求
 
  (一)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师德优良;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教育教学工作。
 
  2.具备攸县教育系统正式教师编制身份三年以上(指2021年8月31日前入编的教师,其中偏远山区学校对岗招聘的教师要在2019年8月31日前入编),且在同一基层学校所辖学校工作三年及以上的教师(因攸县二中、三中、四中初中部2024年暑期不招收初一学生,其初中部教师报考城区学校教师选调,可适当放宽学校工作年限)。
 
  3.具有相应教师资格。报名初中教师须具有初级中学及以上对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报名小学教师须具有小学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报名特殊教育和幼儿教师须具有幼儿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4.普通话达二级乙等及以上,其中报考语文教师必须二级甲等及以上。
 
  5.在我县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级(因试用期内考核为“不确定档次”的视同为合格)的教师。
 
  6.处分期内和正在被立案查处的教师不得报考。
 
  (二)其他要求
 
  1.每人限报1个岗位。
 
  2.已聘一级、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报考时必须承诺:若考入学校无相应岗位职数愿意降低岗位等级聘任。
 
  3.2022年评聘为副高级教师及以上、2023年评聘为一级教师的不得报考;已经获评乡村资深教师或基层教师系列职称的教师不得报考。
 
  4.县属高中且担任高中课程的教师不得参与本次城区小学、初中教师选调;全县在初中任教的教师不参加本次城区小学教师选调;全县在岗幼儿教师不参加本次城区小学、初中教师选调;鼓励具有初中教师资格目前在小学任教的教师,申报城区初中教师岗位。
 
  5.各学校上报的紧缺科目教师,原则上不参加今年的城区学校教师选调,视情况顺延一定时间后可参加城区学校教师选调。
 
  四、选调程序
 
  (一)信息发布
 
  选调公告通过攸县政府门户网和教育通知群公开发布,发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19日至7月20日的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攸县教育局(攸县发展中心1070室)。
 
  3.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以及电话和网上报名等其他形式报名。
 
  4.资格初审:报名现场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不合格者不接受报名。
 
  5.报名材料:①本人下载填写《攸县教育局在岗人员工作调动报名审批表》(附件2),由学校校长签字同意并加盖学校公章;填写《2024年城区选调考试承诺书》(附件3)。②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及一寸免冠近期彩照2张。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形式,总分100分。
 
  1.领取《准考证》。7月24日持本人身份证到县教育局政工股(发展中心1012室)领取《准考证》。
 
  2.笔试内容。本次笔试内容不分岗位和科目,笔试内容统一为教育法律法规、师德师风、教育学、心理学、新课程理念、文化常识。笔试时长为120分钟。
 
  3.笔试时间。2024年7月25日上午9:00至11:00。
 
  4.笔试地点。震林中学。
 
  5.笔试要求。报考人员参加考试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两证缺一者,不得参加考试;考试违纪舞弊的成绩记零分。
 
  (四)公示
 
  1.确定拟录取对象。本次选调不设开考比例,设置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拟录取对象。
 
  ①根据选调岗位设置的计划,按岗位考试合格人员的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等额确定拟录取对象。
 
  ②当选调岗位计划录取不满时,可从其他选调岗位所剩的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且经本人同意后进行调剂,确定拟录取对象。调剂原则为:计划录取不满的初中选调岗位,可从其他初中岗位考试合格人员或符合初中教学资质的小学岗位考试合格人员中进行调剂;计划录取不满的小学选调岗位,只从其他小学岗位考试合格人员中进行调剂;计划录取不满的特殊教育选调岗位,可从小学或幼儿岗位考试合格人员中进行调剂;计划录取不满的幼儿教师岗位不予调剂。
 
  ③当调剂后设置的计划还录取不满时,由选调学校同意根据所剩考试合格人员所报的选调岗位,调整学校选调计划确定拟录取对象。
 
  2.确定拟选调对象。对拟录取对象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确定为拟选调对象;复审不合格将取消其选调资格,并从所剩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对象,进行资格复审确定拟选调对象。
 
  3.公示拟选调对象。拟选调对象名单在攸县政府门户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五)递补
 
  有放弃选调资格或公示期举报核实不符合选调资格的,从岗位所剩的考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
 
  (六)办理调动手续
 
  1.办理调动手续。对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按相关程序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2.明确服务期限。本次选调的教师在选调岗位上至少服务三年。
 
  五、特别提示
 
  1.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提供的电话通讯畅通,如因考生单方面因素,不能取得联系的,选调方概不负责。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报考人员须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纪律,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4.本次城区学校选调在编在岗教师政策由攸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六、咨询及监督电话
 
  考务咨询:0731-24223810(攸县教育局政工股),咨询时间为工作日的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监督举报:0731-24228766(攸县纪委监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攸县教育局
 
  2024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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