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景德镇市昌江区招聘20名专业森林消防大队队员公告

  

  昌江区关于公开招聘专业森林消防(综合应急救援)大队队员的公告

  为加强应急救援力量,提高我区综合应急救援能力建设,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昌江区应急管理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业森林消防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范围

  (一)岗位和名额:区专业森林消防(综合应急救援)大队队员20名,其中持有B1及以上证驾驶员2名、文秘1名。

  (二)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和规章,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社会责任感。

  3.具有良好的品德,政治审查、体检合格;工作责任心强,能承受较强的工作压力,具备较强的执行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要求

  1、文秘岗位:大专以上学历,具有一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有较强的公文写作能力,能熟练使用计算机。

  2、专业扑火(救援)岗位(要求男性):新招聘队员高中以上学历,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2年4月30日以后至2004年4月30日以前出生),退伍军人优先;原昌江区专业森林消防队在岗队员应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招聘

  1.刑事犯罪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本人被确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3.有传染性疾病者;

  4.色盲、近视(4.0以下)及耳聋者;

  5.脉搏不正常,呼吸系统、心血管系统有疾病者;

  6.强度神经衰弱,高血压、低血压,眩晕症者;

  7.有吸毒史的;

  8.其他不宜进入专业森林消防(综合应急救援)大队队伍的。

  三、招聘方法和程序

  招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能测试、理论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试用等环节和程序。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2022年5月6日至5月11日。

  2.报名方式: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相关职业资格证书、近期1寸正面免冠红底彩色照片3张和无犯罪记录(属地派出所提供)到昌江区应急管理局(地址:昌江区吕蒙乡原古城村委会三楼)报名。

  (二)考试

  考试时间另行通知。考试总分设100分。其中体能测试30分、理论测试30分、面试40分,按合计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择优录取。

  1.体能测试:报名人员接到体能测试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指定地点测试,未按时参加测试者视为弃权。项目:1500米跑步、立定跳远、单杠引体向上、负重蹲起等四个项目。

  2理论测试:采取从《全省专业森林消防队培训考试题库》森林火灾扑救知识、综合应急救援知识中随机抽取30题作为测试题目。

  3.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不指定复习范围和教材,现场答辩式测评考生的分析能力、掌握专业知识、语言表达、分析判断、逻辑思维、反应能力、心理素质等是否具备岗位所需要的综合能力素质。

  4.公布成绩:体能测试、理论测试、面试成绩之和为总成绩,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总成绩相同时按照体能测试成绩得分高者排前,考试总成绩将在昌江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递补情况视考核成绩再另行通知。

  (三)体检、政审

  1.体检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在指定的三甲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的部分项目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招聘对象对体格检查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规定申请复检一次,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的不予以招聘,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2.政审

  资格审查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审核。

  (四)公示、培训试用

  1.公示

  对体检、资格审查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昌江区政府网站、昌江区政府大厅、各乡(镇)街道、昌江区应急管理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

  2.培训试用

  新招录工作人员,按要求进行为期2个月的培训试用,培训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培训试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四、聘用、管理和待遇

  (一)聘用

  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首签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首签合同到期后经考核合格可续签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工作的,不予续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二)管理

  队员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参考《江西省合同制消防员考核实施办法》),按照要求参加训练、应急救援、执勤备战等。日常休息实行轮休值班制,休息休假时间由昌江区专业森林消防(综合应急救援)大队依照有关规定统筹安排。对不服从管理、不能胜任工作、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解除劳动关系。

  (三)待遇

  试用期工资为3500元/月,正式聘用队员月基本工资4500元起(含社保和公积金等个人承担部分),工资及福利待遇具体参照2019年《江西省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资及福利待遇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五险一金,同时根据省、市、区有关文件规定,建立逐年增长、绩效考核、年度奖励等长效激励机制。在训练、灭火、救援等工作中因公受伤、致残或死亡的,按照国家和江西省有关规定执行。

  (四)纪律与监督

  昌江区应急管理局、昌江区人社局全程监督本次招聘工作,对违反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梁玉坚 13707981387本公告由昌江区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

  附件1:昌江区专业森林消防(综合应急救援)大队队员个人报名表.docx

  

昌江区应急管理局

  

2022年5月6日

  

  

江西景德镇市昌江区招聘20名专业森林消防大队队员公告

  

  昌江区关于公开招聘专业森林消防(综合应急救援)大队队员的公告

  为加强应急救援力量,提高我区综合应急救援能力建设,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昌江区应急管理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业森林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范围

  (一)岗位和名额:区专业森林消防(综合应急救援)大队队员20名,其中持有B1及以上证驾驶员2名、文秘1名。

  (二)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和规章,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素质和社会责任感。

  3.具有良好的品德,审查、体检合格;工作责任心强,能承受较强的工作压力,具备较强的执行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要求

  1、文秘岗位:大专以上学历,具有一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有较强的公文写作能力,能熟练使用计算机。

  2、专业扑火(救援)岗位(要求男性):新招聘队员高中以上学历,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2年4月30日以后至2004年4月30日以前出生),退伍军人优先;原昌江区专业森林在岗队员应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招聘

  1.刑事犯罪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本人被确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3.有传染性疾病者;

  4.色盲、近视(4.0以下)及耳聋者;

  5.脉搏不正常,呼吸系统、心血管系统有疾病者;

  6.强度神经衰弱,高血压、低血压,眩晕症者;

  7.有吸毒史的;

  8.其他不宜进入专业森林消防(综合应急救援)大队队伍的。

  三、招聘方法和程序

  招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能测试、理论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试用等环节和程序。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2022年5月6日至5月11日。

  2.报名方式: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相关职业资格证书、近期1寸正面免冠红底彩色照片3张和无犯罪记录(属地派出所提供)到昌江区应急管理局(地址:昌江区吕蒙乡原古城村委会三楼)报名。

  (二)考试

  考试时间另行通知。考试总分设100分。其中体能测试30分、理论测试30分、面试40分,按合计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择优录取。

  1.体能测试:报名人员接到体能测试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指定地点测试,未按时参加测试者视为弃权。项目:1500米跑步、立定跳远、单杠引体向上、负重蹲起等四个项目。

  2理论测试:采取从《全省专业森林培训考试题库》森林火灾扑救知识、综合应急救援知识中随机抽取30题作为测试题目。

  3.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不指定复习范围和教材,现场答辩式测评考生的分析能力、掌握专业知识、语言表达、分析判断、逻辑思维、反应能力、心理素质等是否具备岗位所需要的综合能力素质。

  4.公布成绩:体能测试、理论测试、面试成绩之和为总成绩,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总成绩相同时按照体能测试成绩得分高者排前,考试总成绩将在昌江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递补情况视考核成绩再另行通知。

  (三)体检、政审

  1.体检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在指定的三甲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的部分项目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招聘对象对体格检查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规定申请复检一次,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的不予以招聘,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2.政审

  资格审查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审核。

  (四)公示、培训试用

  1.公示

  对体检、资格审查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昌江区政府网站、昌江区政府大厅、各乡(镇)街道、昌江区应急管理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

  2.培训试用

  新招录工作人员,按要求进行为期2个月的培训试用,培训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培训试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四、聘用、管理和待遇

  (一)聘用

  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首签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首签合同到期后经考核合格可续签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工作的,不予续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二)管理

  队员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参考《江西省合同制消防员考核实施办法》),按照要求参加训练、应急救援、执勤备战等。日常休息实行轮休值班制,休息休假时间由昌江区专业森林消防(综合应急救援)大队依照有关规定统筹安排。对不服从管理、不能胜任工作、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解除劳动关系。

  (三)待遇

  试用期工资为3500元/月,正式聘用队员月基本工资4500元起(含社保和公积金等个人承担部分),工资及福利待遇具体参照2019年《江西省政府专职员工资及福利待遇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五险一金,同时根据省、市、区有关文件规定,建立逐年增长、绩效考核、年度奖励等长效激励机制。在训练、灭火、救援等工作中因公受伤、致残或死亡的,按照国家和江西省有关规定执行。

  (四)纪律与监督

  昌江区应急管理局、昌江区人社局全程监督本次招聘工作,对违反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梁玉坚 13707981387本公告由昌江区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

  附件1:昌江区专业森林消防(综合应急救援)大队队员个人报名表.docx

  

昌江区应急管理局

  

2022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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