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九江市浔阳区消防救援大队宣教站专职人员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消防宣教人才队伍建设,提升浔阳区消防宣传质量和实效,根据工作需要,浔阳区消防救援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宣教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招聘原则

  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报名,严格考核,择优聘用。

  2、招聘岗位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宣教人员1名。上班地点:浔阳区消防救援大队(浔阳区湓浦路109号)。

  3、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无犯罪记录,具有良好品行,热爱消防事业;身体健康、体型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传染性疾病,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责任心强,吃苦耐劳,具有较强的奉献意识,服从团队安排。(二)年龄在22-30周岁(1990.05.01-1999.04.30)之间,性别不限。(三)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文化程度,能熟练操作计算机,使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有较好的新闻写作功底,有一定的拍照摄影和视频编辑基础;能独立运作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四)具有新闻、中文、广播电视、新媒体专业背景或3年以上媒体从业经历的优先。

  4、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

  1、时间:2021年4月9日至2021年5月8日。

  2、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邮箱为1018632264@qq.com。

  3、地点:浔阳区消防救援大队(浔阳区湓浦路109号)

  联系人:万进 联系电话:15679276666

  4、报名要求:凡符合条件、有意应聘者,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职业资格证、近期1寸免冠红底彩色照片4张到现场报名;有专业特长的持相关证书,所持证书需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二)资格审查

  1、时间:2021年5月10日

  2、地点:浔阳区消防救援大队(浔阳区湓浦路109号)

  3、方式:按照规定的条件和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考生提供的信息、材料与实际不符的,经核实,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三)笔试和面试

  1、时间:2021年5月13日

  2、方式:笔试和面试一并进行。笔试内容主要为招聘条件范围内的理论测试和实际业务操作;面试内容主要重点考察应试人员的即兴表达和临场发挥能力。每个考生的笔试时间不超过60分钟,面试时间不超过30分钟。其中笔试的理论测试和实际业务操作各50分,取平均分;面试50分,总分100分。

  3、考生总成绩计算:笔试分加面试分(有新闻、中文、广播电视、媒体专业从业经历的,每满一年经历加1分)。

  具体时间和场地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聘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1、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的部分项目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行负责。未按规定时间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所缺名额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1次,递补人员总成绩相同者取笔试成绩高者。

  2、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缺名额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1次,递补人员总成绩相同者取笔试成绩高者。

  3、由浔阳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地点、时间另行通知。

  (五)聘用

  1、拟聘用人员自正式报到之日起三日内,由浔阳区消防救援大队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进行岗位培训,岗位培训时间为一个月。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第二次续签劳动合同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2、浔阳区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岗位培训考察和考核,考察和考核不合格或不能胜任工作的,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5、聘用人员的管理及待遇保障

  (一)岗位职责宣教站人员实行8小时工作制,应当履行下列职责:(1)应急消防宣传值班工作;(2)报纸、电视等传统媒体宣传工作;(3)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运营工作;(4)消防站、科普馆、体验站和宣传车开放工作;(5)消防基本技能实操实训培训工作;(6)消防宣传志愿服务工作;(7)新闻宣传对外沟通联系工作;(8)其他和新闻宣传有关的工作。(二)保障待遇1、工资和福利待遇:按照基本工资+岗位津贴+绩效奖励+其他奖励补贴的模式发放薪资。其中基本工资3700元/月,岗位津贴800元/月,绩效考核500元/月,其他奖励补贴按实际情况发生发放(如:国家级媒体上稿)。根据工作表现可以定期增资,年限工资按照《浔阳区消防救援大队工资薪酬管理规定》执行,培训期只发放基本工资;伙食费参照现消防员标准执行(不发放给个人);被装费标准参照现消防员标准执行(不发放给个人)。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所缴纳保险金按规定由个人缴纳的部分由自己负担。3、因工作成绩突出,参照现消防员同等条件评功评奖,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规章制度的,视情节轻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依法解除劳动合同。4、按照劳动法规定享有休假的相关权利。

  

2021年4月8日

  附件:2021年浔阳区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专职宣教人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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