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西九江市事业单位重庆专场招聘491人公告
2022年度下半年九江市事业单位才汇九江重庆专场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根据《关于开展2022年度九江市公开引进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工作的通知》(九人社字〔2022〕30号),决定开展2022年度下半年九江市事业单位才汇九江重庆专场招聘活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高层次人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491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招聘对象为全国范围内符合本次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各类人员。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思想政治素质过硬;未参加过任何非法组织;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核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或特别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年龄、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
1.年龄条件:具体招聘岗位年龄见岗位条件要求。报考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岗位计划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岗位条件的年龄要求,统一计算为18周岁以上(2004年10月27日以前出生),28周岁及以下(1993年10月27日以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1991年10月27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0月27日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1981年10月27日以后出生)。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考试的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所有环节。
2.学历及专业条件:报考者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相符,并且该专业的学历(或学位)层级要达到岗位要求。
报考者取得学历(或学位)的时间须为报名结束之前。但对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3届毕业生,如能在2023年9月之前取得学历证书的,可按毕业时的学历报考。
专业分类按照2022年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学科专业目录汇编》(详见附件2)和《江西省中小学教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参照目录》(详见附件3)执行,岗位表专业名称后括号中的数字为学科专业代码。报考人员不得报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学科专业目录汇编》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学校出具的院校专业设置的说明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名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名。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名。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名专业的依据。
3.其他条件:
(1)在编在职人员报名条件:在编在职人员(在编在职人员指的是已被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在编在职工作人员)在资格审核时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在相关规定中如有聘用服务期限的,须服务期满或在报名结束前与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关系并完成下编手续。
正在进行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报考人员,须在报名结束前征得招聘单位同意聘用后继续规培或自行申请放弃规培,否则不予聘用。
(2)教师资格证条件:对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3届毕业生,能在2023年9月之前取得相应层次和学科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视同为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3)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除2023届高校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即2021年、202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4)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招聘中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培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应与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相一致)。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网上报名的形式进行。
(1)现场报名:
①11月14日上午9:00至12:00应聘考生参加我市在重庆医科大学袁家岗校区二食堂4楼举办的九江市事业单位才汇九江重庆专场招聘会现场报名。一人限报一个岗位。
②11月15日上午9:00至12:00应聘考生参加我市在西南大学北碚校区招生就业处招聘大厅举办的九江市事业单位才汇九江重庆专场招聘会现场报名。一人限报一个岗位。
③11月16日上午9:00至12:00应聘考生参加我市在重庆大学A校区主教学楼一楼招聘大厅举办的九江市事业单位才汇九江重庆专场招聘会现场报名。一人限报一个岗位。
现场报名的应聘考生须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认定证明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相关岗位要求的证书等原件,近半年内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和《2022年度下半年九江市事业单位才汇九江重庆专场招聘报名表》一式2份(附件4),资格审核合格后将以上材料的扫描件上传至九江市人事考试网(http://0792.jxpta.com/)网上报名系统。
(2)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11月14日上午9:00至11月18日下午17:00。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的考生在九江市人事考试网(http://0792.jxpta.com/)登录报名。网上报名时,报名考生需按要求填写相关报名信息和上传近半年免冠照片。一人限报一个岗位。为在招聘过程中能及时通知到考生有关招聘事宜,考生在报名表中填写的联系方式务必保持畅通,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通过网上报名的考生须将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认定证明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相关岗位要求的证书和《2022年度下半年九江市事业单位才汇九江重庆专场招聘报名表》(附件4)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网上报名系统。
2.资格审核:市直招聘岗位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监督下,由各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县区招聘岗位由各县区人社部门负责。现场报名的考生在报名当天参加资格审核,网上报名的考生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在网上进行资格审核。
下列人员还需提供:
(1)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3届毕业生,由于资格审核时还未取得毕业证,要提供所在学校开具的报名推荐表(附件5)。
(2)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上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3)岗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考生须提供劳动合同及用人单位为考生缴交的社保票据,或劳动合同及用人单位工资发放银行流水,或从事个私经济相关证照等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在编在职人员还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进行资格审核。
(5)2021年或2022年毕业报考限应届毕业生岗位的,需提供择业期有关证明(包括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等开具的《档案保管证明》等)。
(6)对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3届毕业生,在资格审核时由个人书写承诺书,承诺能在2023年9月之前取得相应层次和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如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取消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考生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的,经核实,取消考试资格。
(二)考试
此次高层次人才招聘采取直接面试的考核方式进行。1至2个招聘计划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大于20人、3至6个招聘计划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大于30人时,则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
九江学院、九江职业大学、市卫健委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具有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的高层次人才的岗位,由九江学院、九江职业大学、市卫健委自主组织考核。
1.笔试
(1)笔试地点及时间:笔试地点设在九江市,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公告。
(2)笔试方式及内容:采用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与题型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附件6)执行。教师专业招聘岗位考试内容为中小学教师类(D类),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岗位考试内容为医疗卫生类(E类), 其他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考试内容为综合管理类(A类)。
(3)拟入闱面试人员的确定:笔试结束后,根据岗位计划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拟入闱人员名单。拟入闱笔试末位成绩相同的考生,一并同时拟入闱面试。笔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
2.面试
(1)面试地点及时间:面试地点设在九江市,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公告。
根据招聘岗位面试内容类别不同,面试分教师专业招聘岗位面试、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岗位面试、其他事业单位招聘岗位面试三个类别,每个类别面试分开组织实施。
(2)面试内容及形式:
①教师专业面试岗位:采取现场说课和答辩的方式进行,说课教材为各招聘岗位对应的市直中小学现行教材,总分100分,其中说课分值80分,答辩分值20分。说课和答辩时间每人控制在13分钟以内,其中说课10分钟,答辩3分钟。有专业技能加试的岗位面试总分130分,说课和答辩成绩100分,专业技能加试30分。需加试专业技能的,加试时间由面试考官酌情确定。每位考生备课时间45分钟。
②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面试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医疗卫生及相关岗位(含医、药、技、护)主要测试考生运用医疗卫生知识进行沟通协调、应急处理等方面的综合素质。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总分100分。
③其他事业单位人员面试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总分100分。
面试采用现场评分,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评定后的成绩不得复议。
(3)面试入闱分数合格线:面试当天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面试成绩(不含加试成绩)有效分数为70分,低于有效面试分数的为面试不合格,一律取消拟入闱体检资格。
拟入闱体检人数因末位面试成绩相同超过岗位计划数的,加试一道答辩题(分值30分,时间4分钟)。
3.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生总成绩=面试成绩(含加试成绩)+加试答辩成绩。
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4.拟入闱体检人员的确定:
根据招聘计划数1:1比例,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入闱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者一并入闱。
(三)拟入闱体检人员公示
拟入闱体检考生名单在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公示。
(四)体检
体检由各级人社部门组织实施。体检项目与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教师招聘岗位体检项目与要求参照《关于印发<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的通知》(赣教规字〔2021〕3号)执行,行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体检有异议的,一周内可提出复检一次。因考生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额,按岗位空额数1:1的比例从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
(五)考察
考察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考察,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及个人档案等方面情况。考察不合格者,取消拟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空额按1:1的比例从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对总成绩相同者一并入闱后,体检和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按岗位计划数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
(六)公示、聘用
考试、体检、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由各级人社部门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由各级人社部门按规定程序办理审批聘用手续,县区所有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前,须按规定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录用后,录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报到、聘用人员在三个月内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或自动离职的,招聘单位可从报考该岗位未聘用人员中从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各县区人社部门或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对外发布公告。
招聘人员经用人单位考察合格后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纳入事业单位人员编制进行岗位管理。考试选调的在编在职人员聘用后,由各级人社部门办理正式调入手续,列入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同等管理。
招聘初次就业的人员,由各级人社部门统一办理人事聘用手续,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3至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转正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有关要求
(一)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在招聘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纪违规、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证明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具体要求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文件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本次招聘的相关政策以本公告为准。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文件执行。
(四)参加现场报名考生按照要求做好个人疫情防控并配合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并及时关注校园疫情防控要求,按最新要求参加报名及资格审核。
六、监督、咨询电话
根据招聘工作职责,来信、来访由各县区人社部门或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和处理结果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监督电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纪委0792-8558609
政策咨询电话:0792-12333,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科:0792-8211587
县(区)政策咨询电话:
瑞昌市:0792-4220201 都昌县:0792-5223932
湖口县:0792-3660965 彭泽县:0792-5666535
修水县:0792-7808691 共青城市:0792-4357191
永修县:0792-3225522
招聘单位详细咨询电话见《岗位计划表》中联系电话。
本公告由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0月27日
附件4:2022年度下半年九江市事业单位才汇九江重庆专场招聘报名表.docx
附件5:2022年度下半年九江市事业单位才汇九江重庆专场招聘报名推荐表.doc
附件6: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pdf
2022年江西九江市德安县政府专职员招聘20人公告
九江市德安县2022年政府专职员招聘公告
为满足德安县综合性应急救援工作需要,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江西省合同制消防员招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结合德安县消防救援大队工作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体能测试、面试相结合的方法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具体招聘工作由德安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实施。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面向社会招聘20名政府专职消防员(限男性)。岗位为灭火员(含驾驶员)。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作风正派,吃苦耐劳,忠于职守,顾全大局,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工作中能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志愿献身应急救援事业;
(二)年龄条件: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退伍军人、持有B1以上驾照者放宽至35周岁);
(三)学历条件: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学历,包括具有高中以上同等学历的技校、中专、高职学历;
(四)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体形端正,身体无明显不良症状和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重度平跖足,无传染性疾病,身体协调性好,反应敏捷。
(五)退伍军人、警校毕业生、有灭火救援、车船驾驶经验、以及具有篮球、羽毛球、兵乓球、唱歌、演讲、文字编辑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录取;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考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被公安机关辞退、解聘记录的;
(4)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5)其他原因不宜进入应急救援队伍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政府综合性应急救援政府专职员,按照信息发布、报名、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统一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招聘人员需如实填写个人信息,现场填写报名表,报名的同时根据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2年6月11日至2022年6月30日
报名地点:德安县消防救援大队(德安县县政府旁消防大队)
报名材料:报考人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学历(位)证书、驾照、退伍证(其中有相关工作经验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相关岗位资格证书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1寸红底免冠照片3张。考生资格审查合格后现场领取《德安县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开招聘准考证》。
(二)考核
考核分为体能、面试,考生凭准考证进入考场。《准考证》是考生考核选拔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1、体能测试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项目:1500米跑、俯卧撑、仰卧起坐等项目。
2、面试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德安县消防救援大队
(3)考试内容:测试报考者的对岗位的认识、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能力和组织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根据现场抽签顺序进行面试。
3、考核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计算方式=体能综合成绩×60%+面试成绩×40% 。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总成绩相同,以体能测试分数高低排序),按照1:1的比例进入体检环节,并在德安县政府网站予以公示。
(三)体格检查
(1)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参照《应征公民体检检查标准》中的部分项目进行,入闱人员统一在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用自行承担。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缺名额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者以体能测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下同)。
(四)审查
政审主要对拟招聘人员思想、道德标准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核查,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五)公示
体检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名单,并在德安县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六)聘用
聘用人员自正式报到之日起一个月内,由德安县消防救援大队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大队将组织被聘用人员进行为期90天岗前培训及考核,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工作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五、聘用人员的管理及待遇保障
(一)管理
1、被聘用后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学习灭火救援基本理论、政策和知识,掌握灭火救援技术、战术和指挥方法;
(2)扑救火灾、抢险救援、社会救助;
(3)承担地震等自然灾害,建筑施工事故、道路交通事故、等生产安全事故,恐怖袭击、群众遇险等社会安全事件的抢险救援任务;
(4)协助处置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生物灾害、矿山事故、危险品化学事故、水上事故、环境污染、核与辐射事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5)防火巡查、消防宣传培训、火场宣传;
(6)119接、受警;
(7)消防车、运兵车驾驶;
(8)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2、按照下列要求实行准军事化管理:
(1)按照伍思想教育大纲要求参加学习,培养忠贞品质、坚强意志和优良作风;
(2)身体条件达到《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
(3)业务技能达到伍相应职级消防士水平和《灭火救援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4)按照要求参加执勤备战相关工作;日常休息每周两天,24小时执勤备战警力不低于75%;
(5)集中食宿,并按照要求建立严谨的执勤、训练、工作、生活秩序。
3、实行等级管理和全面考核,评定等级与工资待遇挂钩,考核结果作为评定工资等级、奖惩、任职、续签劳动合同的主要依据。
(二)保障
1、工资和福利待遇
试用期政府专职消防员阶段,工资标准确定为2000元/月(其中基本工资2000元/月)。试用期满,经九江市消防救援支队考核合格,结合县财政实际,参照江西省《关于全省政府专职员工资及福利待遇标准的通知》执行。
提供工作期间的食宿、服装、被装等,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每年享受单位安排的体检1次。伙食费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标准执行(不发放给个人);被装费标准比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标准执行。
2、《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九江市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办法的通知》(九府办发〔2019〕18 号)中确定的:
优先优待保障(一)在编消防救援人员在车站、银行、医院等场所享受与现役军人同等优待政策,可凭有效证件优先购票、通行、挂号等。车站、银行、医院等场所对外办事窗口应设置消防救援人员优先标识。(二)在编消防救援人员乘坐各县(市、区)内公共交通工具可凭有效证件免费。(三)在编消防救援人员参观由政府定价的公园、博物馆、展览馆和风景名胜区,凭有效证件享受与现役军人同等优待政策。(四)入职 3 年以上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参照在编消防救援人员享受同等优待政策。
在编消防救援人员和入职 3 年以上的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子女入学,参照《江西省九江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政联〔2013〕01 号)的相关优待政策予以照顾安排。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所缴纳保险金按规定由个人缴纳的部分由政府专职员、消防文员本人负担,由单位缴纳的部分统一由县财政负担。
4、因工作成绩突出,参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应当视情节轻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5、在训练、灭火、救援等工作中受伤、致残或死亡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6、因工作成绩突出,参照《政府专职消防员绩效考核管理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应当视情节轻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六)监督、咨询电话
德安县消防救援大队(咨询):17807044574(李)、15879236923(丁)
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0792-4339162
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德安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2年江西九江市都昌县消防救援大队专职消防员招聘15人公告
2022年九江市都昌县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都昌县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充实消防执勤备战力量和应急救援队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按照《江西省合同制消防员招聘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县消防救援大队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岗位设置所需条件要求,招聘德才兼备政府专职消防员。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政府专职员15名(含消防车驾驶员5名),男性;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坚定的素质、较强的正义感。
2、热爱消防工作,具有奉献精神,自愿从事应急救援、维稳处突、消防宣传、文秘档案及勤务保障等工作,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3、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正常退出人员(含原全国消防部队退役士兵)、未受过单位(部队)处分或地方公安处理且获得三等功(含)以上的;曾(现)任政府专职消防员并获得《灭火救援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及省级消防救援队伍表彰为优秀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具有机动车驾驶证B2照(含)以上的报名人员,报名条件可以进行放宽,具体详见《都昌县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一)。
4、各岗位年龄要求,灭火救援员为18周岁及以上(2004年5月以前出生),30周岁及以下(1992年5月以后出生),驾驶员为22周岁及以上(2000年5月以前出生)45周岁及以下(1977年5月以后出生)。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考试的报名、考试、体检、公示、聘用等所有环节。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名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被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法规并被聘用单位辞退、解聘记录的;
(4)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其他不宜进入应急救援工作队伍的。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5月23日8:00至 6月10日17:00。
2、报名方式:(1)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将报名表发至电子邮箱:562558348@qq.com,邮件名统一格式为:姓名+招聘岗位。(2)现场报名,地址:都昌县消防救援大队。
(联系方式:18162126601钟) 联系时间:工作日8:00-17:00
3、报名事项及要求:报名考生需在招聘公告中下载《都昌县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报名表》(附件二),在电子稿中填好个人有关信息并上传近半年内免冠彩色照片,发至报名邮箱。报名表填写不规范、不准确的,报名不受理。为在招聘过程中能及时通知到考生有关招聘事宜,考生在报名表中填写的联系方式务必保持畅通,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4、准考证领取:报名考生可于2022年6月3日8:30至6月10日17:00工作时间到都昌消防救援大队(联系电话:18162126601钟)领取准考证。
《准考证》是考生参加体能测试等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二)资格审核
考试前的资格审核在领取准考证当天同时进行,由都昌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所有报名考试的考生均参加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时,考生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书、学历认定证明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网上报名表纸质版一式两份、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2寸)以及相关岗位要求的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资格审核中,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
资格审核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报名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试
政府专职消防员岗位设置体能测试。本次体能测试不设开考比例。
1、时间:(县消防救援大队确定,详见准考证。)
2、地点:(县消防救援大队确定,详见准考证。)
3、测试项目:3000米跑、1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俯卧撑、仰卧起坐等项目。
体能测试成绩评定以3000米跑排名为准,其他项目灭火救援员岗位计达标成绩,不达标者予以淘汰。若3000米跑成绩相同时,以100米跑为成绩评定结果。(标准见附件三)
4、入围体检人员确定:根据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按1:1.5的比例确定体检入围资格人员,末尾同分者一并入围。未达入围比例人数的岗位,该岗位通过体能测试人员全部进入体检环节。
(四)体检
1、体检项目、标准:参照九江市都昌县消防救援大队确定的项目及标准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转正之后县消防救援大队可报销。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复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负责。
2、体检不合格者或自动放弃的,不予聘用。政府专职消防员所缺名额根据该岗位3000米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若3000米跑相同时,以100米跑为成绩结果。
3、体检由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将统一通知。
(五)考核
按照体检合格考生的体能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考核人员名单。如拟考核人员体能成绩并列时,专职消防员以3000米成绩高者入围,若3000米跑成绩相同时,以100米跑为成绩结果。不足招聘计划时,按实际人数入围。
考核由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进行。主要考核招聘对象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和参加组织及影响社会稳定的不良记录。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拟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空额依次递补。
(六)公示
县消防救援大队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都昌县人民政府网或社会媒体网络上公示。公示期内无异议的,方可聘用;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签订劳动合同。
(七)聘用
1、拟聘用人员自正式报到之日起一个月内,由都昌县消防救援大队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第二次续签劳动合同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2、都昌县消防救援大队应当组织被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和培训考核,培训时间不少于90日。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工作的,依法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四、聘用人员的管理及待遇保障
(一)管理
政府专职消防员:
1、被聘用后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学习灭火救援基本理论、政策和知识,掌握灭火救援技术、战术和指挥方法;
(2)火灾扑救;
(3)承担地震等自然灾害,建筑施工事故、道路交通事故、等生产安全事故,恐怖袭击、群众遇险等社会安全事件的抢险救援任务;
(4)协助处置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生物灾害、矿山事故、危险品化学事故、水上事故、环境污染、核与辐射事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5)119接、受警;
(6)消防车、消防船艇驾驶;
(7)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2、按照下列要求实行纪律队伍标准管理:
(1)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思想教育大纲要求参加学习,培养忠贞品质、坚强意志和优良作风;
(2)身体条件达到《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
(3)业务技能达到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相应职级队员水平和《灭火救援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4)按照《执勤》要求参加执勤备战相关工作;日常休息采取不定时工作制或轮休值班制,24小时执勤备战力量不低于75%;
(5)集中食宿,并按照《基层正规化管理规定》要求建立严谨的执勤、训练、工作、生活秩序。
3、实行等级管理和全面考核,评定等级与工资待遇挂钩,考核结果作为评定工资等级、奖惩、任职、续签劳动合同的主要依据。
4、聘用前是党(团)员的,劳动关系确立后,可以将组织关系转入九江市都昌县消防救援大队党(团)组织。
(二)保障
1、工资和福利待遇
经县消防救援大队试用期转正考核合格、进行岗位任命的,按照县政府文件精神,人均每年不低于8.5万元标准保障(含五险一金、食宿、被装等)。
提供工作期间的食宿、服装、被装等,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每年享受单位安排的体检1次。
2、《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九江市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办法的通知》(九府办发〔2019〕18 号)中确定的:
(1)优先优待保障(一)在编消防救援人员在车站、银行、医院等场所享受与现役军人同等优待政策,可凭有效证件优先购票、通行、挂号等。车站、银行、医院等场所对外办事窗口应设置消防救援人员优先标识。(二)在编消防救援人员乘坐各县(市、区)内公共交通工具可凭有效证件免费。(三)在编消防救援人员参观由政府定价的公园、博物馆、展览馆和风景名胜区,凭有效证件享受与现役军人同等优待政策。(四)入职 3 年以上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参照在编消防救援人员享受同等优待政策。
(2)在编消防救援人员和入职 3 年以上的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子女入学,参照《江西省九江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政联〔2013〕01 号)的相关优待政策予以照顾安排。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所缴纳保险金按规定由个人缴纳的部分由政府专职员、消防文员本人负担,由单位缴纳的部分统一由县财政负担。
4、因工作成绩突出,参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应当视情节轻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5、在训练、灭火、救援等工作中受伤、致残或死亡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五、监督方式
根据招聘工作职责,来信、来访由都昌县消防救援大队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和处理结果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六、监督、咨询电话
都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92-5223932
都昌县消防救援大队:0792-5234079
都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都昌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2年5月18日
附件3:都昌县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体能测试评分标准.docx
2022年江西九江市浔阳区招聘41名社区专职工作者_退役军人服务专干公告
浔阳区2022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退役军人服务专干公告
为实现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提高社区专职人员素质和业务水平,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退役军人服务专干。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人数
1、社区专职工作者人员33名。
2、退役军人服务专干8名。
三、报考条件
(一)社区专职工作者
1、素质:能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德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吃苦耐劳,密切联系群众。
2、业务素质:爱岗敬业,恪守职业道德,热心社区工作;能较好地掌握有关政策、法规,有一定的社区工作专业知识,具备一定的组织、管理、协调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能够独立履行岗位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
3、文化素质: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4、年龄要求:岗位条件的年龄要求,统一计算为25周岁以上(1997年7月1日及以前出生),40周岁及以下(1981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考试的报名、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所有环节。
5、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和传染病,能适应岗位工作。
6、计生、综治等情况符合有关政策规定,无违法犯罪记录。
7、服务基层群众所必须具备的普通话、计算机操作等其他基本技能。
8、具有浔阳区户籍。
(二)退役军人服务专干
1、素质:拥护中国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遵纪守法,品行优良,作风正派,爱岗敬业,热心退役军人工作和拥军优属工作,无违法犯罪记录。
2、业务素质:能较好地掌握有关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的优待抚恤政策、退役军人法规,有从军经历和军人情怀,具备一定的组织、管理、协调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能够独立履行岗位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
3、文化素质: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4、年龄要求:岗位条件的年龄要求,统一计算为45周岁及以下(1976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考试的报名、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所有环节。
5、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和传染病,能适应岗位工作。
6、计生、综治等情况符合有关政策规定。
7、具备服务基层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以及基层群众所必须具备的普通话、计算机操作等基本技能。
8、经浔阳区武装部征兵入伍的退役军人。
(三)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内的。
3、受到行政拘留处罚的。
4、涉嫌违法违纪被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立案查处尚未结案的。
5、现役军人未满服役期、在服役期间曾受过记过及以上重大处理的。
6、被机关事业单位、社区工作岗位辞退未满五年的。
7、在读的高校学生。
8、不符合法律和规定性文件规定报考条件的其他人员。
9、其他不宜从事本岗位工作的(例:有纹身等)。
四、报名、考试、体检、考察方式与时间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19日9:00 -7月30日17:00(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大专以上学历需携带学信网学历认定证明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复印件、2张2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报考退役军人服务专干的另需携带士官退出现役证或义务兵退伍证及复印件,有正式工作单位的考生须携带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3、报名地址:浔阳区民政局(九江市庐峰东路36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309室)。
4、资格审查:本次考试考生报考时要如实填写个人表格信息,并对信息准确性、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通过后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中。凡发现与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
(二)考试
1.根据招聘岗位计划社区专职工作者不低于1:3、退役军人服务专干不低于1:2的开考比例,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则相应减少招聘计划。笔试分为人机对话和电脑操作两个科目,分别实行百分制。人机对话科目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以及相关专业理论知识;电脑操作主要内容为文档处理和表格制作等基本操作。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试不指定大纲与教材,笔试成绩将在中国浔阳网公示3个工作日。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并实行百分制。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5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对象(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入闱人数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末位成绩并列的考生,一并列入。面试实施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定不参加面试的,将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具体入闱人员、面试时间及地点在中国浔阳网上通知。
3.考生总成绩计算方法:按笔试成绩(占60%,其中人机对话和电脑操作各占30%)与面试成绩(占40%)之和计算。对于报考退役军人服务专干的士官、党员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之和再另加2分计入总成绩;对于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的另加2分计入总成绩;总成绩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考生面试成绩高者列入体检对象。
(三)体检及资格复审
1.体检入闱人员的确定:根据岗位计划1:1比例,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入闱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入闱),并进行资格复审,如因自动放弃、资格不符等所产生的缺额按1:1比例从已参加面试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入闱体检考生名单在中国浔阳网上公示3个工作日。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不合格或体检自动放弃所产生的缺额按1:1比例,从已参加面试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考察
由浔阳区社区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具体由区民政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组织实施,并参照相关规定执行。考察过程中有自动放弃或不合格的,按总成绩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区纪委区监委对全过程进行监督。
五、公示与聘用
考试、体检、考察工作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中国浔阳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由区民政局按规定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所在街道与民政局共同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后续替补,半年内如有岗位出现空缺,再按总成绩排位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
聘用人员自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纳入社区干部统筹管理,享受社区工作者待遇,标准按照当年度区政府相关规定执行,需在社区服务至少2年。
咨询电话:8501930(区民政局)。
浔阳区民政局
2022年7月11日
附件:浔阳区2022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退役军人服务专干)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