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西九江市第三人民医院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九江市第三人民医院2022年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满足医院发展及人才梯队建设的需要,经报请市卫健委同意,现面向社会自主招聘编外工作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公开录用名单的制度。招聘工作按照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或笔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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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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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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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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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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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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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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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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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学等相关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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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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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执业医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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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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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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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病科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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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学或内科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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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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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执业医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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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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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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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病科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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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学或内科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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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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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周岁以下,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中级职称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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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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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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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核二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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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学或呼吸内科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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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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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周岁以下,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中级职称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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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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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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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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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医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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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专及以上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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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周岁以下,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中级职称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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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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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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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化内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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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学或消化内科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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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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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周岁以下,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中级职称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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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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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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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染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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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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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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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周岁以下,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中级职称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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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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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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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血管内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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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学或内科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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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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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周岁以下,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中级职称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心血管介入治疗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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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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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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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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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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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专及以上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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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周岁以下(工作性质原因,需要搬运患者,要求为男性,165CM以上),具有执业医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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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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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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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胆外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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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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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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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周岁以下,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中级职称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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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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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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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感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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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医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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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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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周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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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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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招聘对象为全国范围内符合本次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各类人员。
(一)报考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25日。年龄计算:30周岁及以下指1992年11月25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指1987年11月25日以后出生。
(二)符合拟报考职位的学历和专业要求。报考者须取得职位要求的学历,且该学历所学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相符。报考者取得学历的时间须为报名结束之前。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九江市第三人民医院官网》发布本次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25 日08:00-2022年12月2日17:00截止,工作日接收报名,其他时间不接收报名。
2、报名方式:无特殊情况,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联系电话:0792-8131468
13707922058(汤科长)
3、报名办法:可在九江市第三人民医院官网下载附件《九江市第三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进行填写(1份),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资格证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近期白底免冠2寸照片2张。
4、资格审查:招聘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及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登记表》,现场对报考人员的身份、年龄、学历、资格条件等相关信息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不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考生取消报考资格。
本次招聘工作,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全过程,在报名、资格审查、面试或笔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环节中,凡发现报考者与拟招聘岗位(专业)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
此次招聘的医疗专业技术岗位,根据报名人员数,采取面试考核或加试笔试确定录取人选。
(四)体检
依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按职位招聘计划数1:1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医院可根据需要确定是否递补。体检时间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五)公示和聘用
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将进行公示一周,无疑议的,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三个月,期满考核合格继续聘用,不合格予以解聘。
五、其他事项
在招聘过程中,部分环节、时间、地点等信息提前电话通知考生,因考生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联系不上情形,后果由考生自负。
本方案由九江市第三人民医院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有特殊情况或变化的由九江市第三人民医院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九江市第三人民医院
2022年11月25日
附件:2022年九江市第三人民医院自主招聘编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2022年江西九江市湖口县公安局招聘28名辅警公告
湖口县公安局2022年度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湖口县公安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2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岗位、计划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招聘勤务辅警28名(其中:勤务辅警25名,限男性;文职辅警3名,男女不限)。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3.热爱公安辅警事业,具有良好的素质、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行;
4.18周岁以上、35岁以下(时间截止至2022年6月30日),文职辅警职位可放宽至45岁;
5.勤务辅警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文职辅警应当具有本科以上学历。2022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可先行报考,待正式录用时,必须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符合优先条件的人员参加勤务辅警招聘可以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体能素质,无深度近视、无色盲、色弱,无口吃,无明显身体缺陷,无纹身,无精神病史、遗传病史等;
7.无违法犯罪记录;
8.符合用人单位提出的其他条件。
(二)优先条件
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和人民遗属;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获得见义勇为称号的人员或者英雄模范;
4.人民类院校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其他优先聘用情形。
(三)否决条件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不予招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的;
3.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法违纪被原单位辞退解聘的;
4.有吸毒史和精神病史的;
5.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信息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
7.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8.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社会上有不良反映的;
9.其他按照有关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组织报名与资格审查、进行笔试、面试与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公示、正式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 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湖口县政府信息网、湖口发布、湖口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发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程序
1.报名所需材料:凡符合报名条件者持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退伍军人需持退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二份,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如实填写《2022年湖口县公安局辅警招聘报名表》(见附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
2.报名时间:2022年5月23日至6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报名地点:湖口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三里大道上埠路35号)。
联系人:柳警官;联系电话:13607025567
3.资格审查。由湖口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人员进入笔试程序。
4.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报名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聘用资格。
(三)进行笔试、面试与体能测评
笔试、面试各100分。
1.笔试:笔试题为判断、单选、多选、简答四类题型,内容为《公安基础知识》等,考试时间为90分钟。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勤务辅警岗位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1.5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文职辅警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3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围。面试当天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如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人数的岗位,面试成绩要达到最低分数线70分,低于最低分数线的为面试不合格。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能测评:男子测试内容为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纵跳摸高;女子测试内容为10米×4往返跑、800米跑、纵跳摸高,达标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全部达标的为合格,其中1项不达标的为不合格。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成绩计算:考试人员总成绩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折算相加计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到低排列名次,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5.参加笔试、面试、体能测评等环节的考生需提供近三天的核酸检测结果和出示健康码方能进入考场。
(四)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由湖口县公安局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体检项目和标准》,体检采取全封闭的方式进行,对体检有异议的,一周内可提出复检一次。进入体检程序后,如因考生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额,按岗位空额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生填写《湖口县公安局招聘辅警政审表》,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考察工作办法》实施,重点考察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等。考察不合格者,取消拟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空额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聘用
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口县政府信息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对公示期内无异议的人员,予以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聘用后,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报到、聘用人员在当年内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或自动离职的,招聘单位可从报考该岗位未聘用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
聘用人员一经录用,即签订劳务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间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四、工资待遇
新招聘辅警月工资不低于3000元,缴纳五险一金。
五、监督方式
招聘过程中,如发现违纪违法行为,由县公安局调查处理或者交县纪委处理。
六、回避制度
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七、监督、咨询电话
县公安局:15707927087(工作时间) 桂警官
此公告由湖口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湖口县公安局
2022年5月18日
2022年江西九江市浔阳区招聘41名社区专职工作者_退役军人服务专干公告
浔阳区2022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退役军人服务专干公告
为实现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提高社区专职人员素质和业务水平,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退役军人服务专干。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人数
1、社区专职工作者人员33名。
2、退役军人服务专干8名。
三、报考条件
(一)社区专职工作者
1、素质:能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德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吃苦耐劳,密切联系群众。
2、业务素质:爱岗敬业,恪守职业道德,热心社区工作;能较好地掌握有关政策、法规,有一定的社区工作专业知识,具备一定的组织、管理、协调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能够独立履行岗位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
3、文化素质: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4、年龄要求:岗位条件的年龄要求,统一计算为25周岁以上(1997年7月1日及以前出生),40周岁及以下(1981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考试的报名、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所有环节。
5、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和传染病,能适应岗位工作。
6、计生、综治等情况符合有关政策规定,无违法犯罪记录。
7、服务基层群众所必须具备的普通话、计算机操作等其他基本技能。
8、具有浔阳区户籍。
(二)退役军人服务专干
1、素质:拥护中国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遵纪守法,品行优良,作风正派,爱岗敬业,热心退役军人工作和拥军优属工作,无违法犯罪记录。
2、业务素质:能较好地掌握有关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的优待抚恤政策、退役军人法规,有从军经历和军人情怀,具备一定的组织、管理、协调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能够独立履行岗位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
3、文化素质: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4、年龄要求:岗位条件的年龄要求,统一计算为45周岁及以下(1976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考试的报名、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所有环节。
5、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和传染病,能适应岗位工作。
6、计生、综治等情况符合有关政策规定。
7、具备服务基层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以及基层群众所必须具备的普通话、计算机操作等基本技能。
8、经浔阳区武装部征兵入伍的退役军人。
(三)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内的。
3、受到行政拘留处罚的。
4、涉嫌违法违纪被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立案查处尚未结案的。
5、现役军人未满服役期、在服役期间曾受过记过及以上重大处理的。
6、被机关事业单位、社区工作岗位辞退未满五年的。
7、在读的高校学生。
8、不符合法律和规定性文件规定报考条件的其他人员。
9、其他不宜从事本岗位工作的(例:有纹身等)。
四、报名、考试、体检、考察方式与时间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19日9:00 -7月30日17:00(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大专以上学历需携带学信网学历认定证明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复印件、2张2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报考退役军人服务专干的另需携带士官退出现役证或义务兵退伍证及复印件,有正式工作单位的考生须携带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3、报名地址:浔阳区民政局(九江市庐峰东路36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309室)。
4、资格审查:本次考试考生报考时要如实填写个人表格信息,并对信息准确性、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通过后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中。凡发现与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
(二)考试
1.根据招聘岗位计划社区专职工作者不低于1:3、退役军人服务专干不低于1:2的开考比例,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则相应减少招聘计划。笔试分为人机对话和电脑操作两个科目,分别实行百分制。人机对话科目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以及相关专业理论知识;电脑操作主要内容为文档处理和表格制作等基本操作。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试不指定大纲与教材,笔试成绩将在中国浔阳网公示3个工作日。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并实行百分制。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5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对象(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入闱人数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末位成绩并列的考生,一并列入。面试实施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定不参加面试的,将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具体入闱人员、面试时间及地点在中国浔阳网上通知。
3.考生总成绩计算方法:按笔试成绩(占60%,其中人机对话和电脑操作各占30%)与面试成绩(占40%)之和计算。对于报考退役军人服务专干的士官、党员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之和再另加2分计入总成绩;对于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的另加2分计入总成绩;总成绩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考生面试成绩高者列入体检对象。
(三)体检及资格复审
1.体检入闱人员的确定:根据岗位计划1:1比例,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入闱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入闱),并进行资格复审,如因自动放弃、资格不符等所产生的缺额按1:1比例从已参加面试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入闱体检考生名单在中国浔阳网上公示3个工作日。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不合格或体检自动放弃所产生的缺额按1:1比例,从已参加面试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考察
由浔阳区社区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具体由区民政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组织实施,并参照相关规定执行。考察过程中有自动放弃或不合格的,按总成绩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区纪委区监委对全过程进行监督。
五、公示与聘用
考试、体检、考察工作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中国浔阳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由区民政局按规定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所在街道与民政局共同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后续替补,半年内如有岗位出现空缺,再按总成绩排位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
聘用人员自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纳入社区干部统筹管理,享受社区工作者待遇,标准按照当年度区政府相关规定执行,需在社区服务至少2年。
咨询电话:8501930(区民政局)。
浔阳区民政局
2022年7月11日
附件:浔阳区2022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退役军人服务专干)报名表.docx
2022年江西九江市都昌县消防救援大队专职消防员招聘15人公告
2022年九江市都昌县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都昌县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充实消防执勤备战力量和应急救援队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按照《江西省合同制消防员招聘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县消防救援大队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岗位设置所需条件要求,招聘德才兼备政府专职消防员。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政府专职员15名(含消防车驾驶员5名),男性;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坚定的素质、较强的正义感。
2、热爱消防工作,具有奉献精神,自愿从事应急救援、维稳处突、消防宣传、文秘档案及勤务保障等工作,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3、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正常退出人员(含原全国消防部队退役士兵)、未受过单位(部队)处分或地方公安处理且获得三等功(含)以上的;曾(现)任政府专职消防员并获得《灭火救援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及省级消防救援队伍表彰为优秀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具有机动车驾驶证B2照(含)以上的报名人员,报名条件可以进行放宽,具体详见《都昌县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一)。
4、各岗位年龄要求,灭火救援员为18周岁及以上(2004年5月以前出生),30周岁及以下(1992年5月以后出生),驾驶员为22周岁及以上(2000年5月以前出生)45周岁及以下(1977年5月以后出生)。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考试的报名、考试、体检、公示、聘用等所有环节。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名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被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法规并被聘用单位辞退、解聘记录的;
(4)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其他不宜进入应急救援工作队伍的。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5月23日8:00至 6月10日17:00。
2、报名方式:(1)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将报名表发至电子邮箱:562558348@qq.com,邮件名统一格式为:姓名+招聘岗位。(2)现场报名,地址:都昌县消防救援大队。
(联系方式:18162126601钟) 联系时间:工作日8:00-17:00
3、报名事项及要求:报名考生需在招聘公告中下载《都昌县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报名表》(附件二),在电子稿中填好个人有关信息并上传近半年内免冠彩色照片,发至报名邮箱。报名表填写不规范、不准确的,报名不受理。为在招聘过程中能及时通知到考生有关招聘事宜,考生在报名表中填写的联系方式务必保持畅通,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4、准考证领取:报名考生可于2022年6月3日8:30至6月10日17:00工作时间到都昌消防救援大队(联系电话:18162126601钟)领取准考证。
《准考证》是考生参加体能测试等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二)资格审核
考试前的资格审核在领取准考证当天同时进行,由都昌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所有报名考试的考生均参加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时,考生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书、学历认定证明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网上报名表纸质版一式两份、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2寸)以及相关岗位要求的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资格审核中,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
资格审核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报名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试
政府专职消防员岗位设置体能测试。本次体能测试不设开考比例。
1、时间:(县消防救援大队确定,详见准考证。)
2、地点:(县消防救援大队确定,详见准考证。)
3、测试项目:3000米跑、1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俯卧撑、仰卧起坐等项目。
体能测试成绩评定以3000米跑排名为准,其他项目灭火救援员岗位计达标成绩,不达标者予以淘汰。若3000米跑成绩相同时,以100米跑为成绩评定结果。(标准见附件三)
4、入围体检人员确定:根据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按1:1.5的比例确定体检入围资格人员,末尾同分者一并入围。未达入围比例人数的岗位,该岗位通过体能测试人员全部进入体检环节。
(四)体检
1、体检项目、标准:参照九江市都昌县消防救援大队确定的项目及标准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转正之后县消防救援大队可报销。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复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负责。
2、体检不合格者或自动放弃的,不予聘用。政府专职消防员所缺名额根据该岗位3000米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若3000米跑相同时,以100米跑为成绩结果。
3、体检由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将统一通知。
(五)考核
按照体检合格考生的体能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考核人员名单。如拟考核人员体能成绩并列时,专职消防员以3000米成绩高者入围,若3000米跑成绩相同时,以100米跑为成绩结果。不足招聘计划时,按实际人数入围。
考核由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进行。主要考核招聘对象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和参加组织及影响社会稳定的不良记录。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拟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空额依次递补。
(六)公示
县消防救援大队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都昌县人民政府网或社会媒体网络上公示。公示期内无异议的,方可聘用;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签订劳动合同。
(七)聘用
1、拟聘用人员自正式报到之日起一个月内,由都昌县消防救援大队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第二次续签劳动合同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2、都昌县消防救援大队应当组织被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和培训考核,培训时间不少于90日。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工作的,依法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四、聘用人员的管理及待遇保障
(一)管理
政府专职消防员:
1、被聘用后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学习灭火救援基本理论、政策和知识,掌握灭火救援技术、战术和指挥方法;
(2)火灾扑救;
(3)承担地震等自然灾害,建筑施工事故、道路交通事故、等生产安全事故,恐怖袭击、群众遇险等社会安全事件的抢险救援任务;
(4)协助处置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生物灾害、矿山事故、危险品化学事故、水上事故、环境污染、核与辐射事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5)119接、受警;
(6)消防车、消防船艇驾驶;
(7)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2、按照下列要求实行纪律队伍标准管理:
(1)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思想教育大纲要求参加学习,培养忠贞品质、坚强意志和优良作风;
(2)身体条件达到《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
(3)业务技能达到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相应职级队员水平和《灭火救援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4)按照《执勤》要求参加执勤备战相关工作;日常休息采取不定时工作制或轮休值班制,24小时执勤备战力量不低于75%;
(5)集中食宿,并按照《基层正规化管理规定》要求建立严谨的执勤、训练、工作、生活秩序。
3、实行等级管理和全面考核,评定等级与工资待遇挂钩,考核结果作为评定工资等级、奖惩、任职、续签劳动合同的主要依据。
4、聘用前是党(团)员的,劳动关系确立后,可以将组织关系转入九江市都昌县消防救援大队党(团)组织。
(二)保障
1、工资和福利待遇
经县消防救援大队试用期转正考核合格、进行岗位任命的,按照县政府文件精神,人均每年不低于8.5万元标准保障(含五险一金、食宿、被装等)。
提供工作期间的食宿、服装、被装等,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每年享受单位安排的体检1次。
2、《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九江市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办法的通知》(九府办发〔2019〕18 号)中确定的:
(1)优先优待保障(一)在编消防救援人员在车站、银行、医院等场所享受与现役军人同等优待政策,可凭有效证件优先购票、通行、挂号等。车站、银行、医院等场所对外办事窗口应设置消防救援人员优先标识。(二)在编消防救援人员乘坐各县(市、区)内公共交通工具可凭有效证件免费。(三)在编消防救援人员参观由政府定价的公园、博物馆、展览馆和风景名胜区,凭有效证件享受与现役军人同等优待政策。(四)入职 3 年以上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参照在编消防救援人员享受同等优待政策。
(2)在编消防救援人员和入职 3 年以上的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子女入学,参照《江西省九江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政联〔2013〕01 号)的相关优待政策予以照顾安排。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所缴纳保险金按规定由个人缴纳的部分由政府专职员、消防文员本人负担,由单位缴纳的部分统一由县财政负担。
4、因工作成绩突出,参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应当视情节轻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5、在训练、灭火、救援等工作中受伤、致残或死亡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五、监督方式
根据招聘工作职责,来信、来访由都昌县消防救援大队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和处理结果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六、监督、咨询电话
都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92-5223932
都昌县消防救援大队:0792-5234079
都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都昌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2年5月18日
附件3:都昌县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体能测试评分标准.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