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浙江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江山分局招聘工作人员4人公告

2024年浙江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江山分局招聘工作人员4人公告根据《江山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为保障工作正常开展,经研究,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江山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下属单位编外用工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编外用工4名,具体岗位详见《2024年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江山分局下属单位公开招聘编外用工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计划表》)。

二、招聘范围、对象

面向江山市生源和江山市户籍的社会人员及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聘,其中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在2024年7月10日前取得学历证书。户籍以2024年6月(含6月)前所在地为准,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三、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愿意履行编外用工义务,服从单位管理,遵守纪律;

3、身体健康;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其他不宜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6、本次招聘所涉及到年龄计算,30周岁至40周岁指1983年6月至1993年6月期间出生;40周岁及以下指1983年6月及以后出生。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经历时间、相关年限要求均计算到2024年6月。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分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录用等程序。招聘各环节相关信息均发布在江山市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jiangshan.gov.cn/

(一)报名

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4日-7月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地点: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江山分局316室(江山市北关路24号)

3、报名者需带材料:

(1)《2024年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江山分局下属单位编外用工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请考生自行下载填写、打印,并粘贴1寸免冠近照)。

(2)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核发的毕业生推荐表,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报考岗位所需提供的其他证件、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报,受委托人除携带上述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附件3)和受委托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须达到1:2开考比例才可开考,不足1:2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人数,直至核销该岗位招聘计划。核减核销指标数届时将向社会公告。报考岗位取消的,考生可自接到取消计划通知起24小时内进行改报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报名。

现为我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的,需征得现工作单位同意方可报考,并在报名时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报考者填报、提供的资料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考者提供的资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发放准考证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含写作)。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面试

根据实际招聘岗位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最后一名出现笔试分并列现象,则同分人员全部列入面试),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须按面试通知书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准时参加面试。

面试对象放弃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五)体检

面试合格的,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体检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结论为不合格的,该岗位可依次递补。

(六)考察

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考察对象。

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招聘录用的依据。

(七)录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确定的拟录用对象,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并按照《江山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实行用工管理。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

在体检、考察、录用等环节中出现岗位空缺的,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在7月10日前提供学历证书,否则不予录用。

五、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持第二代身份证报名。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或公安机关出具的含本人照片的有效身份证明),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2、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核等过程中填写或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招聘资格。

3、报考期间报考人员须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考生自身原因或无法联系导致未能参加下一步招录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4、报考人员对报考资格条件、工资福利待遇等信息需要咨询,请直接与本单位联系。政策咨询电话0570-4116496。

公告不明之处,由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江山分局研究确定。

 
附件1:2024年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江山分局下属单位公开招聘编外用工计划表.xlsx
 
附件2:2024年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江山分局公开招聘编外用工报名表.doc
 
附件3:委托书.doc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江山分局

2024年6月25日

原标题:2024年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江山分局编外用工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jiangshan.gov.cn/art/2024/6/25/art_1229090307_3669080.html

2024年浙江衢州市开化县部分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13人公告

2024年浙江衢州市开化县部分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13人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和《关于印发贯彻<关于大力实施“钱江源英才计划”的意见>二十四个配套实施办法及操作细则的通知》(开人才〔2020〕5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持续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综合开化县域事业单位人才缺口,经研究,决定引进一批高层次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3名(具体招聘岗位、计划数及条件等详见附件1)。

二、招聘基本条件

1.本次招聘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应届高校毕业生具体包含以下对象:①2022年、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2022年1月至报名截止前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②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纪律,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3.具有符合引进岗位专业要求的学历学位。2024年国内、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对应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其中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8年4月30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83年4月30日及以后出生);

5.符合报考岗位的其他资格条件;

6.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以下程序进行招聘。

(一)发布公告

通过开化县 人民政府网(开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kaihua.gov.cn/col/col1229553694/index.html)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自发布公告之日开始接受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本次引进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30日17:00。报名人员可将报名相关材料电子版打包(以“岗位名称+姓名”命名)发送至指定邮箱。

报名者根据报考岗位要求提供以下材料(原件扫描件):

(1)《浙江省开化县部分事业单位2024年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报名表》(附件2);

(2)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

(3)相应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2024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凭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国(境)外高校的毕业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要求同时提供本科、研究生学历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能反映个人学术科研水平、工作业绩、学业成绩等的相关材料。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根据报名者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重点审查应聘人员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及是否符合应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四)素质考评

1.根据报名人员学历层次、毕业院校、专业对口精确度、实习或实践经验、学术科研水平、学业成绩、资格条件、获得奖项或荣誉、岗位适应性等进行素质考评,按照一定比例择优确定入围面试面谈人员(请各报名人员关注邮箱信息,确定是否入围面试面谈)。素质考评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素质考评得分只作为确定入围面试面谈对象的依据,不带入面试面谈环节,不与面试面谈成绩合成总成绩。

2.若应聘人员较多或者素质考评择优困难,可经笔试并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入围面试面谈对象,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和写作。笔试成绩只作为确定入围面试面谈对象的依据,不带入面试面谈环节,不与面试面谈成绩合成总成绩。

(五)面试面谈

1.组织专家组对入围对象的专业能力水平等情况进行面试面谈,重点考察报名者综合素质、专业素养、适岗能力、素质潜能、职业道德等方面。面试面谈满分100分,合格分为70分。

2.为保证引才质量,根据报名情况、生源质量等情况,将调整或取消招聘计划。

3.面试面谈对象、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方式)参加面试面谈的,视为放弃资格。

(六)体检

在面试面谈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行业有特殊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入围考察。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按有关程序组织实施。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文件执行。按照《关于印发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财金〔2016〕141号)要求,查询入围考察对象的社会信用记录。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八)公示、聘用

1.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列为拟聘用对象并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4年9月30日前向招聘单位提供报考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的,原则上取消聘用资格。

3.报考人员放弃聘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不合格、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取消聘用资格。因取消聘用资格产生的岗位空缺是否递补,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

四、其他事项

(一)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聘用制度管理。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在开化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二)本次招聘专业要求参照《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进行资格审查。部分专业涉及名称更改的,新旧专业可认定为同一专业。

(三)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引才资格或恶意报名的,或以聘用资格作交易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本次招聘有关事宜由开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共同解释。

联系方式:开化县人力社保局 0570-6523295

附件:

1.浙江省开化县部分事业单位2024年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计划表.xls

2.浙江省开化县部分事业单位2024年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报名表.doc

开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27日

原标题:浙江省开化县部分事业单位2024年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公告(第5号)

文章来源:https://www.kaihua.gov.cn/art/2024/3/27/art_1229090858_5283503.html

2024年浙江衢州市开化县部分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13人公告

2024年浙江衢州市开化县部分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13人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和《关于印发贯彻<关于大力实施“钱江源英才计划”的意见>二十四个配套实施办法及操作细则的通知》(开人才〔2020〕5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持续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综合开化县域事业单位人才缺口,经研究,决定引进一批高层次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3名(具体招聘岗位、计划数及条件等详见附件1)。

二、招聘基本条件

1.本次招聘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应届高校毕业生具体包含以下对象:①2022年、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2022年1月至报名截止前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②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纪律,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3.具有符合引进岗位专业要求的学历学位。2024年国内、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对应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其中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8年4月30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83年4月30日及以后出生);

5.符合报考岗位的其他资格条件;

6.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以下程序进行招聘。

(一)发布公告

通过开化县 人民政府网(开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kaihua.gov.cn/col/col1229553694/index.html)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自发布公告之日开始接受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本次引进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30日17:00。报名人员可将报名相关材料电子版打包(以“岗位名称+姓名”命名)发送至指定邮箱。

报名者根据报考岗位要求提供以下材料(原件扫描件):

(1)《浙江省开化县部分事业单位2024年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报名表》(附件2);

(2)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

(3)相应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2024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凭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国(境)外高校的毕业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要求同时提供本科、研究生学历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能反映个人学术科研水平、工作业绩、学业成绩等的相关材料。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根据报名者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重点审查应聘人员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及是否符合应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四)素质考评

1.根据报名人员学历层次、毕业院校、专业对口精确度、实习或实践经验、学术科研水平、学业成绩、资格条件、获得奖项或荣誉、岗位适应性等进行素质考评,按照一定比例择优确定入围面试面谈人员(请各报名人员关注邮箱信息,确定是否入围面试面谈)。素质考评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素质考评得分只作为确定入围面试面谈对象的依据,不带入面试面谈环节,不与面试面谈成绩合成总成绩。

2.若应聘人员较多或者素质考评择优困难,可经笔试并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入围面试面谈对象,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和写作。笔试成绩只作为确定入围面试面谈对象的依据,不带入面试面谈环节,不与面试面谈成绩合成总成绩。

(五)面试面谈

1.组织专家组对入围对象的专业能力水平等情况进行面试面谈,重点考察报名者综合素质、专业素养、适岗能力、素质潜能、职业道德等方面。面试面谈满分100分,合格分为70分。

2.为保证引才质量,根据报名情况、生源质量等情况,将调整或取消招聘计划。

3.面试面谈对象、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方式)参加面试面谈的,视为放弃资格。

(六)体检

在面试面谈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行业有特殊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入围考察。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按有关程序组织实施。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文件执行。按照《关于印发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财金〔2016〕141号)要求,查询入围考察对象的社会信用记录。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八)公示、聘用

1.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列为拟聘用对象并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4年9月30日前向招聘单位提供报考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的,原则上取消聘用资格。

3.报考人员放弃聘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不合格、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取消聘用资格。因取消聘用资格产生的岗位空缺是否递补,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

四、其他事项

(一)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聘用制度管理。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在开化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二)本次招聘专业要求参照《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进行资格审查。部分专业涉及名称更改的,新旧专业可认定为同一专业。

(三)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引才资格或恶意报名的,或以聘用资格作交易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本次招聘有关事宜由开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共同解释。

联系方式:开化县人力社保局 0570-6523295

附件:

1.浙江省开化县部分事业单位2024年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计划表.xls

2.浙江省开化县部分事业单位2024年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报名表.doc

开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27日

原标题:浙江省开化县部分事业单位2024年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公告(第5号)

文章来源:https://www.kaihua.gov.cn/art/2024/3/27/art_1229090858_5283503.html

2024年浙江衢州市开化县部分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13人公告

2024年浙江衢州市开化县部分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13人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和《关于印发贯彻<关于大力实施“钱江源英才计划”的意见>二十四个配套实施办法及操作细则的通知》(开人才〔2020〕5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持续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综合开化县域事业单位人才缺口,经研究,决定引进一批高层次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3名(具体招聘岗位、计划数及条件等详见附件1)。

二、招聘基本条件

1.本次招聘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应届高校毕业生具体包含以下对象:①2022年、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2022年1月至报名截止前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②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纪律,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3.具有符合引进岗位专业要求的学历学位。2024年国内、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对应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其中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8年4月30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83年4月30日及以后出生);

5.符合报考岗位的其他资格条件;

6.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以下程序进行招聘。

(一)发布公告

通过开化县 人民政府网(开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kaihua.gov.cn/col/col1229553694/index.html)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自发布公告之日开始接受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本次引进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30日17:00。报名人员可将报名相关材料电子版打包(以“岗位名称+姓名”命名)发送至指定邮箱。

报名者根据报考岗位要求提供以下材料(原件扫描件):

(1)《浙江省开化县部分事业单位2024年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报名表》(附件2);

(2)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

(3)相应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2024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凭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国(境)外高校的毕业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要求同时提供本科、研究生学历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能反映个人学术科研水平、工作业绩、学业成绩等的相关材料。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根据报名者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重点审查应聘人员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及是否符合应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四)素质考评

1.根据报名人员学历层次、毕业院校、专业对口精确度、实习或实践经验、学术科研水平、学业成绩、资格条件、获得奖项或荣誉、岗位适应性等进行素质考评,按照一定比例择优确定入围面试面谈人员(请各报名人员关注邮箱信息,确定是否入围面试面谈)。素质考评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素质考评得分只作为确定入围面试面谈对象的依据,不带入面试面谈环节,不与面试面谈成绩合成总成绩。

2.若应聘人员较多或者素质考评择优困难,可经笔试并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入围面试面谈对象,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和写作。笔试成绩只作为确定入围面试面谈对象的依据,不带入面试面谈环节,不与面试面谈成绩合成总成绩。

(五)面试面谈

1.组织专家组对入围对象的专业能力水平等情况进行面试面谈,重点考察报名者综合素质、专业素养、适岗能力、素质潜能、职业道德等方面。面试面谈满分100分,合格分为70分。

2.为保证引才质量,根据报名情况、生源质量等情况,将调整或取消招聘计划。

3.面试面谈对象、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方式)参加面试面谈的,视为放弃资格。

(六)体检

在面试面谈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行业有特殊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入围考察。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按有关程序组织实施。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文件执行。按照《关于印发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财金〔2016〕141号)要求,查询入围考察对象的社会信用记录。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八)公示、聘用

1.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列为拟聘用对象并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4年9月30日前向招聘单位提供报考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的,原则上取消聘用资格。

3.报考人员放弃聘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不合格、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取消聘用资格。因取消聘用资格产生的岗位空缺是否递补,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

四、其他事项

(一)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聘用制度管理。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在开化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二)本次招聘专业要求参照《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进行资格审查。部分专业涉及名称更改的,新旧专业可认定为同一专业。

(三)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引才资格或恶意报名的,或以聘用资格作交易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本次招聘有关事宜由开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共同解释。

联系方式:开化县人力社保局 0570-6523295

附件:

1.浙江省开化县部分事业单位2024年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计划表.xls

2.浙江省开化县部分事业单位2024年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报名表.doc

开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27日

原标题:浙江省开化县部分事业单位2024年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公告(第5号)

文章来源:https://www.kaihua.gov.cn/art/2024/3/27/art_1229090858_52835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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