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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江西高安市市直医疗单位校园招聘26人公告

     高安市市直医疗单位2023年校园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宜春市中小学校、公立医院赴省内外高校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事业编制人员试行办法》文件,经高安市委、市政府批准,在宜春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全程指导下,高安市市直医疗单位拟招聘一批急需紧缺卫技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招聘原则。   二、招聘对象   1、国内高校医学类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内即1987年7月1日以后出生),且所学专业与应聘岗位一致。   2、国内高校医学类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含2021、2022年毕业未就业的本科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内即1992年7月1日以后出生),且所学专业与应聘岗位一致。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由市卫技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赴南昌部分高校所在地举办专场招聘会,主要面向省内、省外医学类毕业生。硕士研究生招聘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本科毕业生招聘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   四、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本次拟招聘卫技人才26人,其中硕士研究生23人,本科毕业生3人,具体招聘职位、人数及条件见附表。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将《江西省高安市市直医疗单位2023年校园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公告》在各相应高校就业信息网、高安政府网及高品高安微信公众平台同时发布。   (二)考生现场报名。   请考生持填写好的《高安市市直医疗单位2023年校园招聘卫技人才报名表》(网上自行下载)、本人身份证、个人简历和相关荣誉证书、历届毕业生提供所有学历学位证书及含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3年毕业生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加盖招生就业部门公章)、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医师资格证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2张,每人限报一个单位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2023年5月7日 8:30—15:00   报名地点:南昌市南京西路225号格林缓旅大酒店三楼2号会议室(南昌大学东湖校区旁)。   (三)资格审查:市卫技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聘条件和考生提供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进入笔试。   (四)组织笔试: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指定笔试地点,超过规定时间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笔试内容为三基医学知识。笔试卷面分为100分,设最低入闱分数为6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该岗位笔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人员(报名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岗位,经用人单位研究并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进入面试程序;末位笔试分数相同者一并进入面试)。硕士研究生进入面试人数不占比例,不影响本科生进入面试人数。   笔试时间:2023年5月7日 16:00—17:00   笔试地点:南昌市南京西路225号格林缓旅大酒店三楼2号会议室(南昌大学东湖校区旁)。   (五)组织面试: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指定面试地点集中抽签确定面试顺序,超过规定时间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面试分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笔试成绩不纳入总成绩)   面试时间:2023年5月8日 8:30开始。   面试地点:南昌市南京西路225号格林缓旅大酒店三楼6号会议室(南昌大学东湖校区旁)。   (六)确定拟签约对象: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序,对照岗位计划数按1:1的比例确定拟签约考生。若末位成绩相同者,同学历层次则以考生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不同学历层次则以学历高者优先。因考生放弃签约而产生的空缺,按本岗位考生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递补一次。   (七)签约:经市卫技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签约名单后,由主管部门、用人单位、考生三方现场签订就业协议书(请考生携带好三方协议),服务期不少于5周年。   (八)体检、考核和公示:考生上岗前到用人单位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具体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协议,体检合格者由市卫技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考核。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拟聘用资格。体检、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公示一周。   (九)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无异议后,招聘结果报高安市政府人事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宜春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办理拟招聘人员聘用手续。考生凭毕业证、学位证等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六、政策待遇   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人员编制,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新引进的医疗卫生人才符合中共高安市委办公室 高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高安市1225人才工程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高办字[2022]35号)文件中人才引进条件的,将给予各类型人才连续两年发放生活补助。工作且缴纳社保满两年,本人在高安购买首套商品住房可申请享受政府购房补贴,购房补贴根据后续服务按五年平均发放。   七、其他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   1、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者;   2、未能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者;   3、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不真实、不完整资料或者以   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   4、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   5、放弃聘用资格者;   6、法律、法规及其它规定不准聘用者。   八、未尽事宜由市招聘卫技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共同商议决定。   九、咨询电话   高安市卫健委:0795—5293015   高安市人社局:0795—5281701    高安市招聘卫技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4月20日   附件:   2副本公告附件:高安市市直医疗单位2023年校园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职位表(1)(5).xlsx   3高安市市直医疗单位2023年校园招聘卫技人才报名表(5).xlsx      

2023年江西宜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引进人才20名公告

     宜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一、学校简介   宜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以原宜春学院高安校区为基础,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隶属宜春市人民政府。学校秉承优良的办学传统,依托良好的社会声誉,立足江西,辐射全国,积极努力办人民满意教育,得到各界社会人士的广泛认可。学校新校区占地面积1019亩,建筑面积40.4万平方米,在校生1.3万人。因学校发展需要,特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诚邀广大英才前来我校工作。   二、引才计划   面向社会公开引进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高校教授专业技术资格的人才20名,引进岗位及数量见下表:   三、引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党的教育事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爱岗敬业,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2.学历学位、职称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可:   (1)国内普通高校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大学本科起点,含2017年以后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与全日制研究生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在规定的学制内正常毕业并按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其中国内高校的硕士研究生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博士研究生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2)国(境)外高校(大学本科起点)毕业生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具有高校教授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3.报考人员所学专业的代码须与引才岗位所要求专业代码一致;若引才岗位按照专业大类设置专业条件,则该专业大类目录中的具体专业均可报考;   4.在宜春市行政区域范围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有正式编制且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5.硕士研究生与学校签订至少5年服务期的协议,博士研究生或高校教授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与学校签订至少6年服务期的协议。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有组织、参与或支持损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行为的人员;   2.通过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家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取得毕业证的人员和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的人员;   3.在宜春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   4.近年来入闱我市人才引进体检环节后,自行放弃引进资格的报考人员;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或开除学籍的人员;   7.在校或工作期间有违法或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四、引才待遇   引进人才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拟引进的博士研究生、教授根据合同和考核结果享受如下待遇:   五、引才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14日9:00至2023年5月4日17:00。   2.报名结果查询时间:2023年4月17日9:00至2023年5月5日17:00。   3.报名网站:宜春市公开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网(https://www.ycrcy.cn/rcyj/)。   4.具体流程: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通过高校入口进行报名,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报名需上传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2)各学历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暂未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信网研究生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境)外学历材料如为外文版本需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并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国(境)外高校的毕业生须提交所学专业课程目录证明及中文翻译件;   (4)报名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件;   (5)报名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原件扫描件;   (6)报名岗位要求的专业方向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7)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需提交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原件扫描件;   (8)在宜春市行政区域范围外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有正式编制且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需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扫描件。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学校依据报考人员的电子材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名单将在学校官网(https://www.ycyesf.cn/)予以公布,同时请及时关注报名网站并保持电话畅通。   2.资格复审   学校对资格初审通过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及地点将另行通知,届时请报考人员携带所有报名电子材料的原件按通知要求参加复审,指定时间未到者视为自动弃权,资格复审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进入下一轮考核资格。   (三)考核   1.考核方式   教师岗考核采取笔试、说课的方式,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教学能力、基本素质、专业基础知识、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等,报考音体美教师岗的考生还需要进行技能测试;辅导员岗考核采取笔试、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考核考生报考岗位应具备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素质。笔试、说课、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   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师教育相关知识,笔试成绩均不计入总成绩。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需求计划人数1:3的比例进入下一轮考核(末位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报名人数未达到岗位需求计划人数1:3比例的岗位,则全部进入下一轮考核。   教师岗说课成绩、辅导员岗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均为80分,成绩低于80分者不予录用,考核结果将在学校官网公布。   2.考核时间   暂定5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宜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网https://www.ycyesf.cn/)。   3.考核地点   宜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宜春市袁州区锦绣大道1699号)。   (四)考察和体检   根据考核总成绩排名,按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开展考察工作,形成考察报告。根据考察结果,组织体检和心理测试,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赣教规字〔2021〕3号)执行,费用自理。   (五)公示和录用   考察、体检、心理测试合格的,确定为拟引进对象,并在学校官网和公众号进行为期7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引进手续,按规定签订服务协议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引进。   因考察、体检、心理测试、公示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造成空岗,在考核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其它事宜   1.资格审查贯穿引才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因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造成影响的,报名视为无效;在任何阶段发现报名人员有不符合岗位要求,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引进资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对国(境)外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明的报考人员,需签订诚信承诺书,按照引才条件中明确的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历学位后,正式办理引进手续,如未取得,则不予引进。   3.报考人员在报名中所留的手机号码在报考期间要确保畅通,因电话不畅造成无法联系到本人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蒋老师、朱老师   电 话:0795-3910520    宜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3年04月14日      

2023年江西宜春职业技术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宜春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上半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一、学校概况   宜春职业技术学院是2003年6月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专科层次普通高校,江西省示范性高职院校、江西省优质专科高职院校、江西省双高计划优势特色专业建设院校。学校新校区占地1500亩,总建筑面积58万平方米,设有护理学院、医学院、师范学院、机电与新能源汽车学院、经济管理学院、信息工程学院、艺术与设计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等8个二级学院,有全日制在校生1.8万余人。   因学校发展需要,特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   二、引才计划   面向社会公开引进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才49名,引进岗位及数量见下表:    序号    岗位名称    用人单位    需求计划人数    需求条件    专业要求    学历、学位    要求    岗位要求    1    教师岗1    护理学院    1    医学类相关专业    博士研究生    博士研究生引进采取一事一议,要求45周岁以内(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    教师岗2    机电与新能源汽车学院    1    材料类相关专业    博士研究生    3    教师岗3    师范学院    2    教育类相关专业    博士研究生    4    教师岗4    马克思主义学院    1    思政类相关专业    博士研究生    5    教师岗5    护理学院    1    1011护理学、1054护理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本硕专业相同,35周岁以内(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    教师岗6    护理学院    1    120402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养老服务与管理研究方向)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本硕专业相同,35周岁以内(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    教师岗7    医学院(附属医院)    2    1003口腔医学、1052口腔医学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本硕专业相同或相近,35周岁以内(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8    教师岗8    医学院(附属医院)    1    1002临床医学、1051临床医学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本硕专业相同,35周岁以内(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9    教师岗9    师范学院    3    040105学前教育学、045118学前教育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本硕专业相同,35周岁以内(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10    教师岗10    机电与新能源汽车学院    1    0805材料科学与工程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本硕专业相同或相近,35周岁以内(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11    教师岗11    机电与新能源汽车学院    1    0802机械工程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本硕专业相同或相近,35周岁以内(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12    教师岗12    机电与新能源汽车学院    2    0808电气工程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本硕专业相同或相近,35周岁以内(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13    教师岗13    机电与新能源汽车学院    2    0811控制科学与工程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本硕专业相同或相近,35周岁以内(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14    教师岗14    机电与新能源汽车学院    2    080204车辆工程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本硕专业相同或相近,35周岁以内(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15    教师岗15    信息工程学院    1    081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35软件工程、0839网络空间安全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本硕专业相同或相近,35周岁以内(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16    教师岗16    信息工程学院    1    081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35软件工程、0839网络空间安全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有5年以上专业对口企业工作经历,有项目经验;35周岁以内(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17    教师岗17    艺术与设计学院    1    135108艺术设计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本硕专业相同,35周岁以内(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18    教师岗18    艺术与设计学院    1    1305设计学(环境设计方向)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本硕专业相同,35周岁以内(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19    教师岗19    国际教育学院    1    050201英语语言文学、055101英语笔译、055102英语口译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本硕专业相同,35周岁以内(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0    教师岗20    国际教育学院    1    045174汉语国际教育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本科专业为050201英语、050262商务英语;35周岁以内(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1    教师岗21    马克思主义学院    2    01哲学、0301法学、0302政治学、0305马克思主义理论、060206中国近现代史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本科专业为0101哲学类、0301法学类、0302政治学类、0303社会学类、0305马克思主义理论类、0401教育学类、0501中国语言文学类、0601历史学类;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35周岁以内(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2    教师岗22    马克思主义学院    2    01哲学、0301法学、0302政治学、0305马克思主义理论、060206中国近现代史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本科专业为0101哲学类、0301法学类、0302政治学类、0303社会学类、0305马克思主义理论类、0401教育学类、0501中国语言文学类、0601历史学类;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35周岁以内(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适合男性。    23    教师岗23    军事体育部    1    0403体育学、0452体育(排球方向)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本硕专业相同;35周岁以内(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获得排球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等级证书。    24    教师岗24    军事体育部    1    0403体育学、0452体育(健美操方向)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本硕专业相同;35周岁以内(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获得健美操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等级证书。    25    教师岗25    学工处(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1    0402心理学、045116心理健康教育、105105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本硕专业相同,35周岁以内(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6    辅导员1    学工处    5    0301法学、0302政治学、0305马克思主义理论、0401教育学、0402心理学、0501中国语言文学、0451教育、0454应用心理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35周岁以内(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历届毕业生要求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7    辅导员2    学工处    5    专业不限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35周岁以内(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历届毕业生要求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需入住男生公寓,适合男性。    28    行政岗1    网络信息管理中心    1    081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35软件工程、0839网络空间安全、085404计算机技术、085405软件工程、085412网络与信息安全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本硕专业相同或相近,35周岁以内(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9    行政岗2    发展规划处    1    0401教育学、045101教育管理、045120职业技术教育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本硕专业相同或相近,35周岁以内(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0    行政岗3    发展规划处    1    081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5404计算机技术、0835软件工程、085405软件工程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35周岁以内(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适合男性。    31    行政岗4    招标采购中心    1    0301法学、0351法律、0202应用经济学、1202工商管理、1251工商管理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本硕专业相同或相近,35周岁以内(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2    行政岗5    党政办公室    1    0501中国语言文学0503新闻传播学0101哲学0302政治学045101教育管理0552新闻与传播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本硕专业相同或相近,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35周岁以内(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引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党的教育事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心条件。   2.国内普通高校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大学本科起点,含2017年及以后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与全日制研究生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和国(境)外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留学生(大学本科起点),符合岗位要求。   3.报考人员所学专业的代码须与引才岗位所要求专业代码一致,若引才岗位按照专业大类设置专业条件,则该专业大类目录中的具体专业均可报考。   4.在规定的学制内正常毕业并按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其中国内普通高校的硕士研究生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博士研究生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在报考时须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在宜春市行政区域范围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有正式编制且符合岗位引进条件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6.拟录用人员须服从学校安排,硕士研究生与学校签订至少5年服务期协议,博士研究生与学校签订至少8年服务期协议。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或开除学籍的;   3.在校或工作期间有违法或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组织、参加、支持邪教、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或者参与相关活动的;   8.现役军人、在宜春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和通过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取得毕业证的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四、引才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5月3日18:00。   2.报名方式和要求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电话、信函、现场报名。考生登录宜春市公开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网(https://www.ycrcy.cn/rcyj/)并注册,通过高校报名入口进行报名,每名考生仅限报考1个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报考信息,诚信报考。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报名上传需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2)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暂未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国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信网研究生学籍在线验证报告(PDF版)。国(境)外学历的还需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材料如为外文版本需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   (3)研究生阶段的成绩单原件扫描件;   (4)报名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件;   (5)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需提交党籍证明原件扫描件;   (6)在宜春市行政区域范围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有正式编制且符合岗位引进条件的报考人员,需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扫描件。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学校依据报考人员的电子材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名单将在学校官网(http://www.ycvc.jx.cn/)予以公布,同时请及时关注报名网站和学校官网,并保持电话畅通。   2.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60分及以上者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需求计划人数1:3的比例进入资格复审(末位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资格复审)。报名人数未达到岗位需求计划人数1:3比例的岗位,笔试成绩60分及以上者直接进入资格复审。   学校对资格初审通过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及地点将另行通知,届时请报考人员携带所有报名电子材料的原件按通知要求参加复审,指定时间未到者视为自动弃权,资格复审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进入下一轮考试资格。   (三)考核   1.考核方式   教师岗考试采取笔试、面试、说课的形式进行,报考艺术与设计学院和军事体育部教师岗的考生还需进行技能测试;辅导员和行政岗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考核考生报考岗位应具备的基本知识与基本素质(辅导员和行政岗笔试还须考申论和公文写作方面的知识)。   考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教师岗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面试和说课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需加试技能测试的岗位,面试和说课成绩各占总成绩的15%,技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辅导员岗和行政岗的笔试、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进入下一轮考试环节。面试、说课和技能测试中有一项未达到70分者,学校不予录用。   2.考试时间   2023年5月13日-14日。   3.考试地点   宜春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锦绣大道996号)。   (四)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按岗位需求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末位总成绩相同,教师岗按说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辅导员岗和行政岗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要求在三甲以上医院进行,标准参照《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赣教规字〔2021〕3号)执行,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体检合格者,进入心理测试环节。   2.学校对体检和心理测试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考察政审材料者,取消录用资格。   (五)公示和录用   体检、心理测试、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录用对象,并在学校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录用手续。拟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正式录用并办理上编手续;试用不合格者或未在要求时间内完成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   因体检、心理测试、考察、公示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产生的空岗,根据教学需要决定是否递补。   五、引才待遇   引进人才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并根据合同和考核结果享受如下待遇:    人才类别    安家费(万元)    科研启动经费(万元)    学位津贴    入编    其他福利待遇    博士    研究生    60-80    15-25(通过申请国家级、省部级科研立项,学校另提供相应科研配套经费)    1500元/月(到校后获得主持立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课题,则学位津贴调整为3000元/月,发放期3年)    当年调入    即上编    1.未取得副高职称的博士研究生进校前三年享受专业技术七级岗绩效工资待遇。2.符合学校相关规定的家属可随调或在校内安排工作,享受同类人员待遇。    硕士    研究生    无    无    提供一年过渡性住房或者住房补贴600元/月    试用期满合格者,给予上编。      六、其它事宜   1.资格审查贯穿引才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因本人填写信息和提供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造成影响的,报名视为无效;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报考人员在报名中所留的手机号码在报考期间要确保畅通,因电话不畅造成无法联系到本人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七、联系方式   宜春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联系电话:0795-3203884,联系人:余老师、林老师。      

2023年江西宜春市袁州区卫健系统引进医学类硕士研究生公告

     袁州区卫健系统2023年面向高校毕业生引进医学类硕士研究生公告   为加快医院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壮大医院人才队伍,决定面向高校毕业生择优引进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医学类硕士研究生),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择优招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待遇   (一)招聘对象   国内高校医学类专业应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含择业期内的2021、2022年毕业生)。   (二)招聘要求   1.所学专业与应聘岗位一致;   2.必须在2023年8月以前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   3.成绩优秀,身心健康,热爱卫生事业,无不良行为记录及其他违法违纪行为记录;   4.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内(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待遇   1.引进聘用后为事业单位人员编制,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2.享受2023年《袁州区人才引进培养办法(试行)》中执行的支持政策。   三、招聘岗位   外科医生4人、感染科医生1人、神经内科医生1人、妇产科医生1人、重症监护室医生1人、肾内科医生1人、心血管内科医生1人、中医科医生1人,共11人。具体引进条件详见附件1。   四、招聘形式及批次   (一)招聘工作由市人社局牵头组织,区人社局、区委编办、区卫健委共同参加。应聘毕业生通过网上报名、现场报名、投递简历、资格审查和面试后,按专业择优聘用,签订就业协议。   (二)批次:拟分两个批次招聘,第一批次在南昌大学进行(袁州区卫健系统2023年面向高校毕业生引进医学类硕士研究生计划表中岗位全部执行,详见附件1);第二批次时间和地点待定(执行第一批次未完成招聘岗位计划,以现场公布的计划为准)。   五、工作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将《袁州区卫健系统2023年面向高校毕业生引进医学类硕士研究生公告》在袁州区政府网、宜春市第二人民医院公众号同时发布。   (二)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报名时间发布公告之日起至4月13日,有意向者请于2023年4月13日前准备好《袁州区卫健系统2023年面向高校毕业生引进医学类硕士研究生报名表》(详见附件2,网上自行下载)、个人简历、荣誉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书等资料的扫描件发送至宜春市第二人民医院邮箱(2219497294@qq.com),经初审合格后将通知本人现场资格审查。   2.现场报名:持填写好的《袁州区卫健系统2023年面向高校毕业生引进医学类硕士研究生报名表》(详见附件2,网上自行下载)、个人简历、荣誉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书等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于4月15日到南昌大学东湖校区田径场(南昌大学医学类双选会招聘场地)现场报名。时间为上午9:30至双选会结束。   3.注意事项: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2023年规培结束但未参加结业考试的人员可报考要求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岗位,报考人员应于2023年11月30日前取得合格证,取得证后方可聘用。   4.第二批次报名时间和地点待定(具体公告详见袁州区政府网和宜春市第二人民医院公众号)。   (三)确定面试人员   招聘小组对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与考生进行现场交流,根据交流和填报志愿情况,确定进入面试阶段人员,对报名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岗位,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适当降低比例开考。   (四)组织面试   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确定面试名单后,招聘小组电话通知考生。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具体待定)集中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每人面试时间为10分钟,最低入围分数线为70分,评委根据考生综合素质、口头表达、应变能力等方面的表现确定分值,当场评分。面试成绩计算: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求得的平均分即为考生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五)组织签约   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根据面试成绩从高至低确定签约对象,现场完成签约(请考生携带好三方协议)。因考生放弃签约而产生的空缺,按本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   (六)政审与体检   参照宜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和政审有关要求,对拟招聘人员进行体检。区人社局、区卫健委在拟招聘人员正式到岗之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在校期间的现实表现等情况进行政审,不合格者取消协议。   (七)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政审、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袁州区政府网及宜春市第二人民医院公众号进行公示。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招聘人才结果报区人社局、区卫健委认定,并报市人社局备案后,办理拟录用人员聘用等手续。   六、相关要求   签约后在用人单位服务期限不得少于5年,如有违约,按与招聘人员所签的江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的相关规定处理。   七、其他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不真实、不完整资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   (二)政审或体检不合格者;   (三)放弃聘用资格者;   (四)法律、法规及其它规定不准聘用者;   (五)未能按时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医师资格证书者;   (六)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共同商量决定。   八、咨询电话   袁州区卫健委:0795-7029296   袁州区人社局:0795-3588535   宜春市第二人民医院:0795-3280062   附件:1.袁州区卫健系统2023年面向高校毕业生引进医学类硕士研究生计划表      2.袁州区卫健系统2023年面向高校毕业生引进医学类硕士研究生报名表         

2023年江西丰城市卫健系统择优引进高层次人才37名公告

     2023年丰城市卫健系统择优引进(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为促进我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提升医疗卫生健康服务水平,打造多层次人才梯次队伍建设,现就2023年度卫健系统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对象   符合岗位条件需求的硕士研究生37名,招聘岗位详见《2023年丰城市卫健系统择优引进(招聘)高层次人才职位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1.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报名条件的学历和学位,所学专业与应聘岗位一致,学科专业参考《学科专业目录汇编(2022年版)》(附件3)。   2.无违法违纪行为及无参加邪教组织记录。   3.其他有详细说明的,参照岗位条件细则要求。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15日(周六)上午9:30;   2.报名地点:南昌大学东湖校区田径场;   3.报名时需提交材料:①现场填报的《2023年丰城市卫健系统择优引进(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②个人简历、学信网在线学籍证明、学校三方就业协议、如期毕业、到岗承诺书;③历届毕业生还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及学信网打印的学历证明;④单位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4.资格审查。招聘小组对考生提供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5.注意事项。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考生如提供虚假材料,取消应聘资格,已签约的签约作废。   (二)面试   1.资格审查。确定面试名单后,招聘小组现场告知或电话通知考生参加面试,并告知具体时间和地点。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参加面试。   2.采取结构化方式面试。面试成绩为100分,时间10分钟。实行面试最低分控制线,面试成绩低于75分者,不予聘用。   (三)调剂   招聘小组根据考生综合素质情况,表现优秀的,给予一次岗位调剂机会(调剂岗位须与原报岗位条件一致)。   (四)确定签约对象与签约   根据面试结果,按岗位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择确定签约对象(如末位成绩相同,则以985211学校层次、是否有医疗相关资格证及在校表现等确定签约顺序);因考生放弃签约产生的空缺岗位,按岗位面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现场与签约对象签订聘用协议(请考生携带好三方协议)。   (五)体检与考察   入职前,统一在指定的卫生机构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的,由市委人才办组织市人社局、市委编办、市卫健委和用人单位进行考察。考察内容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2023年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居)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   因体检和考察环节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而形成的空缺名额,根据岗位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体检与考察均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相关要求   (一)服务期限。拟聘人员服务期为五年,未满服务期不予办理调动手续,未经用人单位及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擅自离岗者按相关规定处理。   (二)政策待遇。1.转正后落实事业单位人员编制。2.享受江西省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薪酬待遇。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1.丰城市在编(含待上编的)卫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者;3.在2023年8月31日前因个人原因未能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要求的资格证书者;4.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虚假资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丰城市卫健委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95-6609210、6609130。   附件1:2023年丰城市卫健系统引进(招聘)高层次人才职位表   附件2:2023年丰城市卫健系统择优引进(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附件3:学科专业目录汇编(2022年版)   中共丰城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4月6日      

2023年江西宜春市事业单位招聘1056人公告

  2023年宜春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已发布,本次共招录1056人,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28日9:00至3月30日17:00,笔试时间2023年5月7日,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和《综合应用能力》。笔试复习课程推荐:   资料推荐:1、事业单位系统班:职测+综合   点击进入:报名入口(3月28日9:00至3月30日17:00)    宜春市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现将宜春市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宜春市事业单位招聘计划共1056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2023年宜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2023年宜春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2)。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技能要求和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本人及直系亲属组织、参加、支持邪教、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或者参与相关活动的;   7.现役军人;   8.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3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9.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考生不得报考应聘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10.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考注意事项   详见《宜春市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附件3,以下简称《报考指南》)。   三、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注册报名。考生可于2023年3月28日9:00至3月30日17:00期间登录宜春人事考试网(http://0795.jxpta.com),进入考生注册页面,如实填写个人报考信息,并上传考生本人近期(6个月以内)电子照片(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白底彩色)进行网上注册。   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招聘单位不进行网上资格初审。请考生仔细对照所报岗位条件,不符合岗位条件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   2.网上缴费。报名信息提交成功的考生可进入缴费页面进行缴费,缴费标准按照赣发改收费字〔2017〕340号文件规定为每人每科50元,缴费时间截止到3月31日17:00。考生完成缴费视为报名成功,未按要求进行缴费视为放弃报考。缴费成功之后,报考岗位不能更改。   3月28日9:00至3月30日17:00,低保保障家庭、脱贫户家庭人员和防返贫监测对象等符合相关规定的考试费用减免对象,可申请减免考试费用,相关要求见《报考指南》。   3.报名人数统计。为引导考生有序报考,3月28日、29日下午17:00将公布各招聘岗位完成缴费报名考生人数,之后系统锁定不再公布报名人数。   4.网上改报。对报名成功人数达不到3:1开考比例的岗位,如该岗位只招聘1人,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该岗位考生可以改报其他岗位;如该岗位招聘2人及以上,则对该岗位招聘人数予以相应核减,该岗位考生不得改报。属卫生急需紧缺专业的岗位,经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同意后,可适当降低比例要求。岗位核减、取消情况将在宜春人事考试网上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被取消岗位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一次网上改报,未改报的可退回已缴笔试考试费。改报期间不接受未报名人员报名注册。   5.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可在5月4日9:00-5月6日17:00期间登录江西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资格审查及面试   本次公开招聘所有岗位(公告另有规定的岗位除外)采取笔试+结构化面试的形式。笔试和面试由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驻局纪检组对公开招聘实行全过程监督。   宜春市采茶剧团(岗位代码:220121000030)、奉新县文化馆(岗位代码:220121004026、220121004027)、万载县文化馆(岗位代码:220121009005)为专业面试岗位,采取专业化面试+笔试的形式,专业化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时间在笔试之前。专业化面试成绩为百分制。根据专业化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人员(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笔试)。   (一)笔试   1.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5月7日上午,考点设在宜春市(详见《笔试准考证》)。报考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急需紧缺岗位免笔试,只需打印考试报名信息表。   2.考试内容。笔试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满分各150分,总分300分,所有考生均需参加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考试范围详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2022年版)》(附件4)。   3.考试方式。两个笔试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笫一科考试的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笫二科考试的答题卡及所有发放的考试资料。   4.公布成绩。笔试成绩拟于6月中旬公布,考生可在宜春人事考试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5.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公开招聘岗位数为5个及以下的,按公开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公开招聘岗位数为6个及以上的,按公开招聘岗位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时,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面试。   (二)资格审查   笔试结束后,各县(市、区)人社局、市直各用人单位对入闱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并报送资格审查结果。考生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现场领取面试准考证。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愿放弃造成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一次,从该岗位所有未入闱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资格审查的递补人员,进行递补资格审查。请各位考生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联系而影响面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资格审查中,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和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面试   1、时间和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2、面试内容:面试采用百分制,主要考察应聘对象的逻辑思维、组织协调、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   五、总成绩计算办法   本次招聘考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总成绩计算办法为: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笔试总分)+面试成绩×(50÷面试总分)。例如:某考生笔试两科得分为240分,面试得分为80分,则该考生总成绩=240×(50÷300)+80×(50÷100)=80分。总成绩采用四舍五入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六、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面试后,因考生任何情况造成的招聘岗位空缺,都不再进行递补。   (二)体检   1.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公开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对象,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及格分70分或所在面试考场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作为体检的对象。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者,按面试成绩的高低确定体检对象,如总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另行组织结构化面试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2.在考试主管机关指定的卫生机构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考生因怀孕的原因,经本人申请并在指定的体检医院作孕检确认怀孕的,可暂不进行X光体检项目的检查,待考生孕期结束后完成相关项目的检查,体检合格后由用人单位办理上编手续。除此以外,考生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   (三)考察。   体检合格后,市直单位岗位由其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组织考察、县(市、区)岗位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考察。考察由招聘单位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江西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和相关程序负责组织,主管部门进行指导和监督。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工作能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公示。   对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聘用人员为正式事业单位编制,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备案;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备案。   七、纪律监督和责任追究   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查明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有情节严重、影响恶劣或者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违规违纪行为的,将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其他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根据招聘工作职责,来信、来访由各县(市、区)人社部门或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调查处理。   (三)咨询电话   1.考生报考时,属资格审查及具体岗位条件问题,请直接拨打岗位表中对应的招聘单位联系电话咨询。   2.政策咨询   (1)宜春市人社局:0795-3271152;   (2)袁州区人社局:0795-3588535;   (3)樟树市人社局:0795-7362601;   (4)靖安县人社局:0795-4650892;   (5)奉新县人社局:0795-7188962;   (6)高安市人社局:0795-5281701;   (7)上高县人社局:0795-2528023;   (8)宜丰县委人才办:0795-2765339;   宜丰县人社局:0795-2990771;   (9)铜鼓县人社局:0795-8691021;   (10)万载县人社局:0795-8821570。   3.报名技术故障、缴费等问题咨询   宜春市培训考试中心:0795-3289660。   (四)本公告由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3年宜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2:2023年宜春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岗位表.xls       附件3:宜春市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doc       附件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rar       附件5:学科专业目录汇编.rar    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26日      

江西樟树市人民法院招聘审判执行辅助人员公告

     樟树市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审判执行辅助人员公告   因审判工作需要,樟树市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4名(限男性)。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3年3月23日以后出生),身高165厘米以上,大专及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法律专业或退伍军人优先;   3.五官端正,体型匀称,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参照江西省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4.熟悉安全保卫知识,能够吃苦耐劳,会处理应急突发情况;   5.不得应聘人员的情形: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其他不宜从事人民法院工作的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3年3月24日至2023年3月30日。   (二)报名方式:访问樟树市人民法院网站公告栏下载《审判执行辅助人员报名表》(下载地址:https://file.chinacourt.org/f.php?id=17b7f15111b8a76fa&class=enclosure)填写后,带上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张到樟树市人民法院政治部523办公室进行现场报名。联系人:杜霞,电话0795-7353195。   (三)资格审查:报名截止后,将统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审查的将通知参加考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四)考试(总分100分):   1.对应聘辅警岗位的人选,组织进行体能测试(长跑1000米,;俯卧撑;立定跳远;10米×4往返跑)。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占50分)   2.面试:面试内容为求职者对岗位的知晓度、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态等。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占50分)   (五)体检:   按照考试和面试总成绩按1:1比例确定体检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自理。体检结束后,按照考试和面试总成绩分数高低确定拟聘用人选。当人员空缺时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六)考察及政审:   参加体检人员在体检前需要提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无违法犯罪证明。考察及政审参照《江西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赣人发[1997]43号)组织实施。   (七)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樟树市人民法院网上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我院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制辅警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并经考核合格后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工资待遇   (一)聘用人员工资待遇为2800元/月(含五险个人缴纳部分),每月另有与工作绩效挂钩的加班补贴200元。办理社保、工伤保险及人身意外险。   (二)聘用人员实行与用人单位在编人员相同的工作时间,遵守单位规章制度,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关休假制度。   四、其它事项   1.为充分体现招聘考试的公正性、严肃性,拟邀请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派员指导监督。   2.樟树市人民法院网站(http://zssfy.chinacourt.gov.cn)和樟树市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为本次招录官方发布媒体。本次招录程序中所有公告事项和另行通知事宜均将在上述媒体通知和发布。   3.本次招聘活动所有成绩折算均按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计分。   4.本公告由樟树市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江西宜春市丰城市委办公室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中共丰城市委办公室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经丰城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公开选调5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及名额    丰城市在编在岗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全额拨款事业编干部(含教师),共5人。    二、选调条件    1.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    2.学历为大学本科及以上,年龄30周岁以下(1992年2月28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年龄放宽至33周岁以下(1989年2月28日以后出生);   3.工作年限: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工作年限需满招录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要求(含试用期1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需满2年(含试用期1年),时间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2月28日;    4.有两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2月28日);    5.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计算机操作和语言表达能力;    6.身体健康、吃苦耐劳、踏实肯干,能承担24小时全天候值班值守工作;    7.历年来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不定等次视为合格)。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3.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参加公开选调的。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联系人:鄢 松,咨询电话:0795-6608019、15879557959。    2.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3月25日下午17:00。    3.报名地点:市委办公室综合科(市行政中心八楼808室)。    4.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①《丰城市2023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一式两份;②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③公务员(参公)登记表复印件或事业单位聘用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④近两年来年度考核结果备案表复印件;⑤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    (二)资格审查    根据选调条件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凡发现报考人员与公告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律取消选调资格。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只作为面试入闱依据。    1.笔试。由命题小组提供相关素材,考生根据提供素材撰写调研文章,并用电脑现场写作(排版)。符合选调条件人数与选调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选调计划数。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笔试成绩在70分及以上,按照2∶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含末位并列人员)。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分析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应变能力等方面综合素质。进入面试环节人员自愿放弃面试的,空缺的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体检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会同用人单位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进行全面考察,并根据考察结果,确定试用人选。考察过程中若出现考察对象不符合条件或主动放弃的,按考试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对拟试用人选分别在丰城市人民政府网、丰城发布、丰城党建微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七)试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试用3个月,试用期间不办理人事、编制和工资关系调动。    (八)办理调动手续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正式选调人员,报市委人才办办理正式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办理调动手续,退回原单位。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选调工作顺利进行,选调工作由市委人才办牵头,市委办、市人社局、市委编办全程参与。    五、其他事项    1.实行诚信报考制度,凡存在材料弄虚作假、考试作弊等情形,以及进入面试环节后,无正当理由放弃的,记入考生诚信档案,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丰城市组织的各类考试。    2.未尽事宜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解释。    3.本次选调考试全程接受监督,举报电话:0795-12380。    附件:丰城市2023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中共丰城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3月15日   附件   丰城市2023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 岁)    照片    (1寸近期    免冠彩色    照片)    民族    籍贯    参加工作时 间    健康    状况    出生地    入党时间    婚姻    状况    身份证    号 码    报考职位    人员    身份    公务员    ( )    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    ( )    全额拨款事业编人员    ( )    学历    学位    全日制教 育    毕业院校专业    在 职    教 育    毕业院校专业    现工作单位    及职务    专业技术    职称    通讯    地址    联系电话    工作    学习    简历(从    高中起)    奖惩    情况    近两年度    考核    结果    家庭    主要    成员    及    重要    社会    关系    称谓    姓名    出生    年月    政治面貌    工作单位及职务    审查    人员    意见      审查人(签字):    年 月 日    审查    单位    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签名    确认      本报名表所填写的信息准确无误,所提交的证件、资料和相片真实有效,若有虚假,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签字:   年 月 日    备注      ①填写家庭成员工作单位及职务时须具体填写到X 县X镇X村(社区);②此表请双面打印。         

江西宜春市第三人民医院招聘11名编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宜春市第三人民医院招聘编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本院因事业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1名,现将招聘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品德好;   2.能吃苦耐劳,具有奉献精神;   3.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行为记录;   4.五官端正,身心健康。   二、招聘岗位和要求   1、临床中医师1名,中西医结合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具有医师资格证、执业证,45周岁以下(1978年3月1日以后出生)。   2、护士10名(其中:男性5名、女性5名)护理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护士执业证,30周岁以下(1993年3月1日以后出生)。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28日   2.报名地点:宜春市袁州区凤凰街道中山西路195号(宜春市第三人民医院门诊部五楼人事科);联系人:丁老师;联系电话:13970509056、18707959871;   3.报名要求:应聘人员需要携带个人简历、工作经历证明及二寸近期免冠相片一张,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证、资格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原件及复印件进行报名。   四、资格审查   由市三院分管同志、纪委负责同志、对应职能科室负责人和党办组成资格审查小组,对应聘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证、资格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工作经历证明逐一进行审核。   五、笔试及面试(技能操作)   市三院党办负责组织符合应聘条件人员进行笔试和面试(技能操作),笔试、面试时间资格审查后电话通知,报名人数达不到最低开考比例1∶3的岗位将相应降低开考比例。   笔试成绩60分(含60分)以上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六、体检   市三院党办负责组织入围人员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由于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名额空缺,在合格者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试用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试用三个月。   八、正式录用   试用三个月后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用,合格的正式录用、签订聘用合同。   九、待遇   按照市三院试用期和正式录用后的薪资福利有关规定享受相应待遇。   十、有关事项   1.应聘人员如提供虚假工作证明、学历学位资格证书的,院方有权在任何环节取消其资格或不予录用或终止聘用合同。   2.参与资格审查、组织考试面试及体检环节的工作人员,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不得弄虚作假,如有违反,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3.整个招聘过程,院纪检监察人员全程负责监督。   4.本招聘公告解释权归宜春市第三人民医院。   宜春市第三人民医院   2023年3月13日   市三院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审查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照片      籍贯      民族      政治面貌      参加工作时间      健康状况      专业技术职称      专业技术职称取得时间      学历学位      全日制教育      毕业院校 及专业      毕业时间      在职教育      毕业院校 及专业      毕业时间      身份证号码      现工作单位      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      本人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主   要   简   历      (从高中开始连续填写至今)      以上内容均为真实信息,若有虚假、遗漏、错误,责任自负。   考生(签名): 年 月 日      资格审核意见      审核人(签名):    年 月 日         

江西宜春市行政服务中心招聘公告

     宜春市行政服务中心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现向社会公开招聘宜春市政务服务中心现场运营管理经理,现就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1.招聘人数:宜春市政务服务中心现场运营管理经理1名;   2.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50-12:00,下午13:30-18:00 ;   3.工作地点:宜春市政务服务中心(地址:宜阳大厦中座1楼大厅)。   二、岗位职责   1.负责政务中心综窗团队业务建设、综窗团队服务建设的总体协调和运营管理;   2.负责综合窗口队伍管理,组织专项业务和服务的常规或专项培训,负责周、月、季度以及年度团队整体工作的汇总、数据分析等工作报告;   3.持续深入推进政策落实,负责执行落地和完善窗口管理规章制度;   4.为监督指导窗口工作人员的规范服务与业务流程操作,不断提高窗口服务质量与效能;   5.负责窗口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建设工作和业务学习培训;   6.负责窗口工作人员的出勤和晨会以及设备和现场受理的整体运营,并做好每日工作日志;   7.听取收集窗口服务人员以及现场办事群众反馈的工作意见建议,及时汇总分析做出完善方案落实到团队并反馈给领导;   8.每日且定期向直属领导及政务中心领导汇报窗口工作和业务办理情况,做出简要书面分析,提出改进建议;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招聘条件   1.原则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有20人以上管理团队经验的放宽到全日制大专以上,专业不限,性别不限;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无不良社会记录;   3.形象端正,身体健康,普通话标准,工作认真负责,勤勉踏实;   4.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素养,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处理协调能力、学习能力及团队协作意识;   5.严格遵守政务服务中心工作纪律及服务规范,可发挥团队力量提升综窗团队人员热情积极且高效提供受理服务,保障办事大厅的有序运营;   6.具有撰写文案能力以及熟练使用电脑、办公软件和设备;   7.原则上要求35周岁以下,男女不限,有政务服务工作经历或特别优秀者可放宽到40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3月10日(如:35周岁以下,为1988年3月11日以后出生);   8.中共党员、共青团员、复转军人,有计算机、外语、手语特长、接待讲解工作经验的,可优先考虑;   9.有建设工程类、交通农林水利类、社会事务类(医疗、卫生、食品)等与审批服务相关专业学习经历的可优先考虑。   四、报名登记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10日--3月20日,工作时间上午8:50-12:00,下午13:30-18:00。   2.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宜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地址:宜阳大厦中座1楼111办公室)。   咨询联系电话:杜经理 15701626719 16687196719。   3.报名所需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   (3)本人近期免冠彩色一寸照片1张;   (4)个人简历;   (5)应聘人员登记表。   五、招聘程序   招聘按照面试、试岗、聘用的程序进行。   1. 面试:面试时间及面试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2.面试内容:面试采用百分制,主要考察应聘对象的逻辑思维、组织协调、管理经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   3.试岗:按照面试结果,以择优和备岗形式进行通知试岗,试岗时间3天考察。   4.聘用:拟录用人员将与行政审批局委派运营管理公司北京新广视通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合同走企业聘用手续进入试用期。   5.聘用人员试用期3月,试用满后可承担工作任务者予以转正,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正聘用相关手续,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六、薪资待遇   薪资:税前5000元/每月。   七、劳动关系   获聘人员将与北京新广视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驻宜春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大厅工作。   附件:应聘人员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