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丰城市消防救援大队招聘21名专职消防员公告

  

  丰城市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丰城市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充实消防救援力量,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经市政府同意,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我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员岗位21名(男性),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岗位设置所需条件要求,招聘德才兼备优秀人才。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政府专职消防员21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坚定的政治素质、较强的正义感和社会责任感。热爱消防工作,自愿从事消防救援、消防宣传、接警调度及勤务保障等工作,具有奉献精神,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2、身体健康,体形端正,身体无明显不良症状和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重度平跖足,无传染性疾病,身体协调性好,反应敏捷。身高不低于1.63米,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

  3、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含技校、中专毕业生),年龄为18-30周岁(2005年1月至1993年1月之间出生)。(具体根据岗位需求,详见附件1)

  4、同等条件下,退役士兵或具有灭火救援相关工作经历的,优先录用。

  5、具有车辆驾驶(汽车B2驾驶证及以上)年龄可适当放宽至35周岁。

  6、符合招聘条件且有特长的,如游泳、篮球、乒乓球、羽毛球体育运动,机械、电子维修等特长人员,可以优先录用。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考试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被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法规并被聘用单位辞退、解聘记录的;

  (4)在消防救援部门工作违反合同规定退出的;

  (5)其他不宜进入消防救援队伍工作的。

  五、招聘方法和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专业考核、体检、政审、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5月18日至2023年5月25日17:0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

  1、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自行到丰城市消防救援大队(剑南街道新春波学校对面)现场报名。(报名现场注意事项:报名人员报名结束后立即离场,不得在现场逗留。)

  (2)电子邮箱报名:将电子版报名表填好后发至ycfcdd@163.com

  报名表见:附件2。

  2、咨询电话:18720622217;办公室电话:0795-7106110监督电话:0795-12333。咨询时间上午8:00-11:00,下午15:00-17:00。

  3、报名成功微信扫描二维码进群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招聘小组负责对报名的考生进行初步资格审查,审查结果会告知考生,对考生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的,经核实,取消考试及应聘资格。

  报名成功的考生在参加体能考试前,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位)证书、相关岗位资格证书或其他相关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交至丰城市消防救援大队,招聘小组将对考生的信息进行审查。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体能测试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丰城市消防救援大队(剑南街道新春波学校对面)。

  (3)测试项目:3000米跑、1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三个项目。满分为100分,其中3000米跑占60%、其他各占20%。评分标准见附件3。以体能考试成绩的70%计入考生考试总成绩。

  (4)体能测试成绩应用:体能测试成绩会及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根据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人数的1:1.5确定专业考核(面试)入闱资格人员,末尾同分者一并入闱。(属急需紧缺岗位,急需补充人员,根据报名情况,经大队研究同意后,可适当降低要求。)

  (四)专业考核(面试)

  (1)时间:另行通知

  (2)方式:分批次组织考核

  (3)考核内容:由招聘小组进行考察,主要测试考生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能力等综合素质以及应聘岗位所需技能。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专业考核以评定成绩的30%计入考生总成绩。

  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专业考核成绩×30%+体能考试成绩×70%,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公示无异议后,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及政审人员,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以体能考核成绩高者优先。

  (五)体检

  1、参照《招录消防员体检项目和标准》中的部分项目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

  2、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缺名额根据该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1次,递补拟入闱总成绩相同者以专业考核成绩高者入闱。

  (六)政审

  由市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考察,主要考察政审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等情况,以及对拟聘用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复审(背景调查为主)。拟聘人员所提供的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复审不合格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政审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丰城市政府网(http://www.jxfc.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

  (八)办理聘用手续

  1、拟聘用人员自正式报到之日起一个月内,由市消防救援大队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原则上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不能胜任岗位需求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第二次续签劳动合同期限为5年。

  2、工资薪金: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结束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后,按照《关于全省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资及福利待遇标准的通知》赣应急字{2019}78号文件,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基本工资4500元/月(试用期工资为3600元/月)灭火救援高危行业补助800元;担任班长、副班长、车船驾驶员、机械维修员等特殊岗位发放相应津补贴(试用期仅发放岗位基本工资)。伙食费参照国家消防救援队伍普通消防站消防员标准执行(不发放给个人);被装费标准参照国家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标准执行(不发放给个人)。

  3、队员待遇及保障

  1、统一办理社会保险(所缴纳保险金按规定由个人缴纳的部分由专职消防队员本人负担,由单位缴纳的部分统一由市财政负担。)

  2、每年组织1次健康体检;

  3、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每月四天轮休;

  4、工作满一年后,按照《职工带薪休假条例》,每年享受带薪休假。

  六、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市消防大队不收取报名费等任何费用,谨防上当受骗。

  2、应聘人员须确保通讯方式畅通,并随时关注市消防救援大队以电话、网络、邮件等方式发布的本次招聘工作有关信息。应聘人员自身原因造成联系不畅,我大队不承担任何责任。

  本公告由丰城市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

  附件1.岗位表

  附件2报名表

  附件3:体能评分标准

  

丰城市消防救援大队

  

2023年5月18日

  

  

江西丰城市消防救援大队招聘专职消防员77人公告

  丰城市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丰城市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充实消防救援力量,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经市政府同意,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我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员岗位77名(男性),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岗位设置所需条件要求,招聘德才兼备优秀人才。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政府专职消防员77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坚定的政治素质、较强的正义感和社会责任感。热爱消防工作,自愿从事消防救援、消防宣传、接警调度及勤务保障等工作,具有奉献精神,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2、身体健康,体形端正,身体无明显不良症状和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重度平跖足,无传染性疾病,身体协调性好,反应敏捷。身高不低于1.63米,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

  3、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含技校、中专毕业生),年龄为18-30周岁(2004年1月至1992年1月之间出生)。(具体根据岗位需求,详见附件1)

  4、同等条件下,退役士兵或具有灭火救援相关工作经历的,优先录用。

  5、具有车辆驾驶(汽车B2驾驶证及以上)年龄可适当放宽至35周岁。

  6、符合招聘条件,游泳达到国家二级运动员标准或以上,可以优先录用。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考试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被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法规并被聘用单位辞退、解聘记录的;

  (4)在消防救援部门工作违反合同规定退出的;

  (5)其他不宜进入消防救援队伍工作的。

  五、招聘方法和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专业考核、体检、政审、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11月02日至2022年11月09日17:0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

  1、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自行到丰城市消防救援大队(剑南街道新春波学校对面)现场报名。(报名现场注意事项:报名人员应全程戴口罩,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出示健康码和行程码,外地返丰人员出示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报名全程不得扎堆聚集,报名结束后立即离场,不得在现场逗留。)

  (2)电子邮箱报名:将电子版报名表填好后发至ycfcdd@163.com

  报名表见:附件2。

  2、咨询电话:吴洋,18720622217;监督电话:0795-12333。咨询时间上午10:00-11:00,下午15:00-17:00。

  

  3、报名成功微信扫描二维码进群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招聘小组负责对报名的考生进行初步资格审查,审查结果会告知考生,对考生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的,经核实,取消考试及应聘资格。

  报名成功的考生在参加体能考试前,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位)证书、相关岗位资格证书或其他相关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交至丰城市消防救援大队,招聘小组将对考生的信息进行审查。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体能测试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丰城市消防救援大队(剑南街道新春波学校对面)。

  (3)测试项目:3000米跑、仰卧起坐、俯卧撑三个项目。满分为100分,其中3000米跑占60%、其他各占20%。评分标准见附件3。以体能考试成绩的70%计入考生考试总成绩。

  (4)体能测试成绩应用:体能测试成绩会及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根据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人数的1:1.5确定专业考核(面试)入闱资格人员,末尾同分者一并入闱。(属急需紧缺岗位,急需补充人员,根据报名情况,经大队研究同意后,可适当降低要求。)

  (四)专业考核(面试)

  (1)时间:另行通知

  (2)方式:分批次组织考核

  (3)考核内容:由招聘小组进行考察,主要测试考生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能力等综合素质以及应聘岗位所需技能。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专业考核以评定成绩的30%计入考生总成绩。

  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专业考核成绩×30%+体能考试成绩×70%,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公示无异议后,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及政审人员,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以体能考核成绩高者优先。

  (五)体检

  1、参照《招录消防员体检项目和标准》中的部分项目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

  2、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缺名额根据该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1次,递补拟入闱总成绩相同者以专业考核成绩高者入闱。

  (六)政审

  由市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考察,主要考察政审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等情况,以及对拟聘用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复审(背景调查为主)。拟聘人员所提供的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复审不合格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政审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丰城市政府网(http://www.jxfc.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

  (八)办理聘用手续

  1、拟聘用人员自正式报到之日起一个月内,由市消防救援大队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原则上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不能胜任岗位需求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第二次续签劳动合同期限为5年。

  2、工资薪金: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结束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后,按照《关于全省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资及福利待遇标准的通知》赣应急字{2019}78号文件,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基本工资4500元/月(试用期工资为3600元/月)灭火救援高危行业补助800元;担任班长、副班长、车船驾驶、机械维修等特殊岗位发放相应津补贴(试用期仅发放岗位基本工资)。伙食费参照国家消防救援队伍普通消防站消防员标准执行(不发放给个人);被装费标准参照国家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标准执行(不发放给个人)。

  3、队员待遇及保障

  1、统一办理社会保险(所缴纳保险金按规定由个人缴纳的部分由专职消防队员本人负担,由单位缴纳的部分统一由市财政负担。)

  2、每年组织1次健康体检;

  3、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每月四天轮休;

  4、工作满一年后,按照《职工带薪休假条例》,每年享受带薪休假。

  六、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市消防大队不收取报名费等任何费用,谨防上当受骗。

  2、应聘人员须确保通讯方式畅通,并随时关注市消防救援大队以电话、网络、邮件等方式发布的本次招聘工作有关信息。应聘人员自身原因造成联系不畅,我大队不承担任何责任。

  3、现场报名及考核时,如是近期外地来丰人员,需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提供核酸检测报告。

  本公告由丰城市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

  

丰城市消防救援大队

  

2022年11月02日

  附件1:2022年丰城市消防大队公开招聘专职消防队员岗位需求

  

  序号

  

  岗位名称

  

  招录

  人数

  

  任职条件

  

  备注

  

  1

  

  消防车驾驶员

  

  驾驶员10名

  

  1.消防车驾驶员必须持有B2以上驾驶证,有驾驶消防车的从业经验者优先;

  2.具有三年驾驶大车经验者,体能条件可适当放宽;

  3.工作地点在丰城市消防大队,留队统一住宿,服从纪律管理,能遵守消防救援队伍条令条例和准军事化的管理模式。

  

  急需

  

  2

  

  专职消防员

  

  灭火员67名

  

  留队统一住宿,服从纪律管理,能遵守消防救援队伍条令条例和准军事化的管理模式。

  

  附件:2丰城市消防救援大队专职消防员报名表

  

  应聘岗位

  

  (近期2寸免冠彩照)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民族

  

  政治面貌

  

  婚姻状况

  

  籍 贯

  

  驾照等级

  

  身高

  

  现工作单位

  

  家庭住址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个人简历

  

  年 月至 年 月

  

  在何单位学习或工作

  

  任何职

  

  所获职称、证书

  

  应聘承诺

  

  本人认可并郑重承诺:本人所填写的个人信息及提交的应聘材料均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3: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体能测试评分标准

  

  分数

  

  3000米跑

  

  俯卧撑

  

  仰卧起坐

  

  (分)

  

  (个)

  

  (个)

  

  100

  

  12′40′

  

  62

  

  70

  

  95

  

  12′50′

  

  56

  

  67

  

  90

  

  13′00′

  

  50

  

  64

  

  85

  

  13′20′

  

  46

  

  61

  

  80

  

  13′40′

  

  42

  

  58

  

  75

  

  14′00′

  

  38

  

  55

  

  70

  

  14′20′

  

  36

  

  52

  

  65

  

  14′40′

  

  34

  

  49

  

  60

  

  15′00′

  

  32

  

  46

  

  55

  

  15′20′

  

  31

  

  43

  

  50

  

  15′40′

  

  30

  

  40

  

  45

  

  16′00′

  

  29

  

  37

  

  40

  

  35

  

  30

  

  25

  

  20

  

  15

  

  10

  

  

江西丰城市消防救援大队招聘专职消防员公告

  

丰城市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丰城市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充实消防救援力量,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经市政府同意,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我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员岗位26名(男性),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岗位设置所需条件要求,招聘德才兼备优秀人才。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政府专职消防员26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1.政府专职员招聘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热爱消防救援事业;

(4)身体和心理健康,品行端正;

(5)考核合格;

(6)年龄为十八至三十五周岁公民(1988年1月1日至2005年10月31日),具备高中或同等以上学历。

具有装备维修、通信与计算机、医疗急救、应急救援、防火工程、火灾勘查、美食烹饪等相关专业技能或取得国家消防行业职业资格人员、持有游泳运动员等级证书(或200米游泳时间在4分以内)、救生员证、冲锋舟艇驾驶资格证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不含辞退、开除)人员、退役军人、优秀消防志愿者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聘用。具备消防车、工程车、船艇、航空器等特种驾驶资格的,可适当放宽至40岁。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政府专职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 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因违纪违规受处分,被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4)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5)曾在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工作,被辞退或开除的;

(6)从事消防救援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7)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

(8)在本市范围内,除家庭变故等特殊情况外,因个人主观原因跨区域择队离职且空档期未满一年的;

(9)其他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消防救援工作要求的。


四、招聘方法和程序    

按照信息发布、组织报名、体能和岗位适应性测试、心理测试、面试、体格检查、考核、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

本单位通过政府官方网站、政府官方公众号等渠道统一发布招聘公告,报名时间为2023年11月03日8:00至11月10日17:00

(二)报名方式

一般采用实地报名和网上报名的方式。招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线上线下方式提交报名信息。

1.线上报名:将电子版报名表填好后通过邮箱发送至1194464857@qq.com,报名表见附表2,逾期报名无效。

2.线下报名:可在报名期内到丰城市消防救援大队(春波学校对面)现场报名。

3.咨询电话:0795-7106110。咨询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4、报名成功微信扫描二维码进群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招聘小组负责对报名的考生进行初步资格审查,审查结果会告知考生,对考生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的,经核实,取消考试及应聘资格。

考生在参加体能考试前,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位)证书、相关岗位资格证书或其他相关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彩色1寸照片3张交至丰城市消防救援大队,招聘小组将进一步对考生的信息进行审查。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

1.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内容和评分标准(见附件3)按照入职体能和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执行。

3.体能测试成绩应用: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23年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附件3)执行。体能测试实行量化评分,其中3000米跑、1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分别按照实际成绩的60%、20%、20%进行赋分,满分100分。驾驶员岗位适应性项目改为驾驶技术考核,岗位适应性测试单项成绩未达到“一般”标准的,驾驶员岗位驾驶技术经考核后判定不合格的,不予招录。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序,根据岗位需求确定面试入围比例,末尾同分者一并入围。

(五)心理测试和面试

1.心理测试。主要考察招聘人员的心理承受和自我调节能力。心理素质测评统一使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聘心理测查系统,每名参考人员仅限测试1次,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心理素质测评不合格者取消拟聘用资格。

2.面试。主要考察招聘人员的身体形态、仪容仪表、语言表达、交流沟通能力和入职动机等内容。

(六)体格检查

体格检查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执行,由体格检查医院出具检查结果认定书。身体条件达不到《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或《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的,不予录用。招聘人员对体格检查结果有疑问的,经用人单位同意,可以进行一次复检,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可以通过服用药物或者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基于消防救援职业的特殊要求,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招聘。

(七)考核

考核由各用人单位参照《征兵考核工作规定》,主要考核基本信息、面貌、宗教信仰、婚姻状况、毕业(就读)学校、文化程度、主要经历、出国(境)情况、现实表现、奖惩情况,以及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情况等。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拟聘用资格。对于退役士兵,要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查看服役档案,看是否有违纪、评残等记录。对已评定残疾等级的,应出具不合格档案审查意见。

(八)公示

根据招聘人员考核、体格检查、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心理测试和面试等情况,以体能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确定招录考核总成绩,按照总成绩高低,初步确定聘用人员和候补人员名单,面向社会公示。

(九)办理聘用手续

1、拟聘用人员自正式报到之日起一个月内,由丰城市消防救援大队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原则上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不能胜任岗位需求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第二次续签劳动合同期限为5年。

2.确定人员。公示期满,根据公示情况,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工资薪金:政府专职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结束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后,按照《关于全省政府专职员工资及福利待遇标准的通知》赣应急字{2019}78号文件,政府专职员基本工资4500元/月(试用期工资为3600元/月)灭火救援高危行业补助800元;担任班长、副班长、车船驾驶、机械维修等特殊岗位发放相应津补贴(试用期仅发放岗位基本工资)。伙食费参照国家消防救援队伍普通消防站消防员标准执行(不发放给个人);被装费标准参照国家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标准执行(不发放给个人)。

3、队员待遇及保障

1、统一办理社会保险(所缴纳保险金按规定由个人缴纳的部分由专职员本人负担,由单位缴纳的部分统一由市财政负担。)

2、每年组织1次健康体检;

3、政府专职员每月六天轮休;

4、工作满一年后,按照《职工带薪休假条例》,每年享受带薪休假。

五、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交通、食宿、体检等费用自理,丰城市消防救援大队不收取报名费等任何费用,谨防上当受骗。

2、应聘人员须确保通讯方式畅通,并随时关注市消防救援大队以电话、网络、邮件等方式发布的本次招聘工作有关信息。应聘人员自身原因造成联系不畅,我大队不承担任何责任。

本公告由丰城市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

  附件1:岗位需求

  附件2:报名表

  附件3:体能评分标准(1)

  

丰城市消防救援大队

 2023年11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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