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西农业工程职业学院招聘聘用人员公告

  

  江西农业工程职业学院2022年秋季公开招聘聘用人员公告

  一、单位简介

  江西农业工程职业学院创办于1940年,是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是一所集农林、生物、机电、信息工程、中医药、畜牧兽医、财经、幼师于一体的多学科综合性高职院校。学院地处中国药都—樟树市,占地面积802亩,办学历史悠久,文化底蕴厚重,校园环境优美,教学设施完善。学院秉承公诚勤朴校训,树立质量立校、治校、特色兴校、人才强校的办学理念,坚持以基地强基础、以创业促就业、以改革求发展的办学思路,努力实现有特色、有内涵、有创新、有竞争力、有推动力、有影响力的办学目标。因学院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教师、辅导员等聘用人员。

  二、招聘岗位、人数、条件

  

序号

  

岗位名称

  

岗位类别

  

招聘人数

  

岗位条件

  

1

  

畜牧兽医教师岗

  

专技岗

  

3

  

动物遗传育种与繁殖(090501)、动物营养与饲料科学(090502)、畜牧(095133)、兽医学(0906)或兽医(0952)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6年7月1日以后出生)。

  

2

  

农业实训教师岗

  

专技岗

  

1

  

植物保护(0904)、农业资源与环境(0903)、学科教学(生物)(045107)或植物保护(095104)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6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

  

计算机网络教师岗

  

专技岗

  

1

  

计算机技术(085404)、网络与信息安全(085412)、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095136)、通信工程(085402)或信息与通信工程(0810)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6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

  

数学教师岗

  

专技岗

  

1

  

数学(0701)或学科教学(数学)(045104)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6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

  

语文教师岗

  

专技岗

  

1

  

学科教学(语文)(045103)、中国现当代文学(050106)或汉语言文字学(050103)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6年7月1日以后出生)。

  

6

  

工程造价教师岗

  

专技岗

  

1

  

工程管理(125601)、城乡规划学(0833)或项目管理(125602)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本科为工程造价(120105)或工程管理(120103)专业,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6年7月1日以后出生)。

  

7

  

数控技术教师岗

  

专技岗

  

1

  

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080201)、机械电子工程(080202)或机械设计及理论(080203)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本科为机械设计及其自动化(080202)或机械工程(080201)专业,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6年7月1日以后出生),需兼任实训指导教师。

  

8

  

农业机械教师岗

  

专技岗

  

1

  

农业机械化工程(082801)或农业电气化与自动化(082804)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6年7月1日以后出生)。

  

9

  

辅导员岗

  

专技岗

  

1

  

专业不限,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1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一年以上高校工作经历,需入住女生宿舍,限女性。

  

  备注:1.国(境)外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岗位条件中的学科专业按照教育部印发的《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专业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 设置,专业名称后括号中的数字为学科专业代码。

  3.报名人员请注意区分学硕、专硕代码,不得报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毕业院校专业设置的说明等材料。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名专业的依据。

  4.2022年应届生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书(受疫情影响需延期毕业的,按教育部门有关规定执行)。未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者,不予聘用。

  5.涉及工作经历的计算,截至2022年6月30日。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论是否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均不视为工作经历。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7月24日17:00。

  2、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网址:http://zpks.jxrczp.com/index.php/exam/?EXAMID=2040。

  (1)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注册、选择招考岗位,并如实填报有关信息、上传有关材料,直至报考页面显示报考成功,则完成报名。

  (2)请报名人确保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号码无误,并及时登录查看后续通知。

  (3)报名时应上传的电子材料包括:

  ①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

  ②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③岗位所需学历书(2022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研究生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及经学校审核盖章的就业推荐表或就业推荐证明)、有效期内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学历学位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报考岗位有工作经历、工作年限要求的,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证明材料须包括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用人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以及同一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或发放工资流水)。

  ⑤报考人员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应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3、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多报无效。

  (2)请报考人员仔细对照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诚信报考,不符合岗位条件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核,已参加考核的,成绩一律无效。

  (3)报考网站会显示初审结果,报考人员注意查看,未审核者请于报名截止前及时向学院组织人事处反馈。

  (4)与岗位条件无关的材料请不要提供。

  4、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95-7365515(张老师)。

  联系地址:江西省樟树市四特大道266号。

  四、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网上初审,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未按照报名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报考人员视为不合格,取消其应聘资格。

  2、资格复审:对通过资格初审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主要审核网上报名时所提交材料的原件,同时留存复印件。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应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指定时间未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3、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必须保证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资格和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五、考核办法

  1、辅导员岗

  若岗位通过资格复审的报名人数:岗位招聘人数未达到3:1比例仍开展面试工作;若岗位通过资格复审的报名人数:岗位招聘人数超过5:1比例时,则另加笔试,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3:1比例进入面试(末位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面试),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分别占总成绩的40%、60%。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主要考核公共基础知识+辅导员基础知识;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逻辑思维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低于70分为不合格,不予聘用。若岗位所有报考人员成绩均不合格,则取消该岗位的本次招聘。

  2、教师岗和实训教师岗

  考核采取试讲+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均为百分制,试讲成绩占考核总成绩的50%,结构化面试成绩占考核总成绩的50%。试讲重点考察报考人员的教学基本素养、教学设计、教法运用等教育教学能力;结构化面试重点考察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逻辑思维能力等综合素质。

  试讲、结构化面试成绩均不得低于70分,低于70分为不合格,不予聘用。若岗位所有报考人员成绩均不合格,则取消该岗位的本次招聘。若岗位通过资格复审的报名人数:岗位招聘人数未达到3:1比例仍开展试讲和结构化面试工作。

  考核时间、地点:学院组织人事处另行通知。各环节成绩将在学校官网上公布。

  六、体检、考察、公示

  1、根据报考人员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2、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赣教规字〔2021〕3号)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未到场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3、体检合格者列入考察对象。主要考察品质、道德品质、业务能

  力、工作实绩等。

  4、对经考核、体检、考察合格后的拟聘人员在学校网站进行为期 7 天的公示。

  5、因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报考人员自动放弃产生的岗位空额,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递补一次,其他情况一律不予递补。

  七、聘用、待遇

  经考核、体检、考察合格,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参照单位同类人员执行。

  所有岗位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按规定予以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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