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江西抚州市东乡区城区公办幼儿园招聘幼儿园教师110人方案
为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学前教育的需求,解决我区目前学前教育师资队伍专任教师不足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学前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经东乡区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含外地户籍)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幼儿园教师。
一、招聘原则及程序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原则。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名额
编外合同制幼儿园教师110名。
三、招聘条件
(一)思想政治条件:
1.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素质好、热爱教师职业、认真贯彻教育方针、恪守教师职业道德,无不良行为记录。
2.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过公职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不予聘用。
(二)身体条件:
1.符合《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
2.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胜任教学工作。
(三)学历、资格条件:
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含已申报2024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且符合条件、在2024年8月底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
(四)年龄条件
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年7月12日以后出生)。
四、招聘办法及程序
本次招聘实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由东乡区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信息发布
抚州市东乡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教体局专栏(网址: http://www.jxfzdx.gov.cn/col/col9374/index.html)和东乡教体工作微信公众号、东乡发布内发布。
(二)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东乡区教体局五楼会议室(东乡区恒安西路266号)
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查:
①有效居民身份证②教师资格证书,同时须提供一份中国教师资格网教师资格证书查询结果,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须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并签订个人承诺书(附件2)③学历证书,同时须提供一份纸质版《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专学历可提供其他相应网上认证资料)④《东乡区2024年城区公办幼儿园编外合同制幼儿园教师招聘报名表》(附件1)⑤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无违纪违法证明材料⑥本人近期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
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由区教体局组织审核,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凡因考生个人弄虚作假造成的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资格审核合格的,发放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三)笔试
1.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为7月23日上午9:00-11:00,考试地点在设在东乡一中。
2.考试内容。主要内容为幼儿教育相关专业知识,试卷满分为100分。
3.公布成绩。笔试成绩及入闱体检人员名单将在抚州市东乡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教体局专栏(网址: http://www.jxfzdx.gov.cn/col/col9374/index.html)和东乡教体工作微信公众号、东乡发布内发布。
因体检前自动放弃等原因造成的空岗,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违纪处理。对以虚假信息或假证件骗取考试资格、聘用审批后放弃报到等不诚信行为的应聘人员,取消本次招聘资格,将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五、体检
最后确定的入闱人员要按要求参加体检,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医院接受体格检查,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合格人员为拟聘人员,由教体局组织进行选岗。
六、选岗
由考生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选择具体任教岗位(若笔试成绩相同,则以学历高者优先;学历也相同时则有从教经历的优先)。
七、聘用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抚州市东乡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教体局专栏(网址: http://www.jxfzdx.gov.cn/col/col9374/index.html)和东乡教体工作微信公众号、东乡发布内发布。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发现不符合条件的,经查属实,不予聘用。经体检、考察、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备案等相关手续,合同制教师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将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每1年一签。聘用期满,根据教师的现实表现,再续签聘用合同。
八、待遇、保障
1.工资待遇。(1)基本工资。在园工作第一年2200元/月,以后每年增加基本工资50元/月,在园教龄不得间断(法定假除外),否则从头计算(下同)。(2)绩效工资。人均每月600元,由岗位所在的幼儿园进行绩效考核发放。(3)如一学期结束,下一学期继续聘用的,寒假或暑假享受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如下一学期不再聘用的,则寒假或暑假不享受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4)不再享受上述之外的其它任何待遇。
2.社会保障。五险一金,按企业职工最低标准办理,单位部分由单位负担,个人部分由个人负担。(以往招聘的合同制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社会保障等参照此项执行,计算时间从此方案出台时间开始)
3.培训考核。公办幼儿园编外合同制教师与在编在岗教师同等享受培训的权利和义务。每学年结束,由岗位所在的幼儿园负责对公办幼儿园编外合同制教师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交区教体局备案,并作为其续聘的依据。考核不合格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
九、违纪处理
1.对在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依据相关文件进行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2.对以虚假信息骗取考试资格、聘用审批后放弃报到等不诚信行为,将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3.对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记录东乡教体系统黑名单,今后不得参加东乡教体系统任何招聘考试。
4.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5.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其他
1.区教体局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也不组织编写、出版任何考试用书。
2.资格审查及具体岗位条件问题,请直接拨打联系电话咨询0794-4236332。
3.所有受聘人员必须服从东乡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专班安排,如不服从安排视为弃权处理;
4.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东乡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专班。
附件:
1.2024年东乡区城区公办幼儿园编外合同制幼儿园教师招聘报名表
2.2024年东乡区城区公办幼儿园编外合同制幼儿园教师招聘个人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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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乡区教育体育局
2024年7月12日
2024年江西抚州市公安局招聘辅警74人公告
根据《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当前公安工作需求,抚州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此次计划招聘辅警74名,具体招聘职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2024年抚州市公安机关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行;
4.十八周岁以上,三十五周岁以下(1988年8月10日至2006年8月9日期间出生),以本人身份证日期为准;
5.勤务辅警应当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文职辅警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报考人员应在2024年8月9日前取得国家承认并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高级工班毕业生,可视同大专学历报考;技师学院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视同本科学历报考。
6.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7.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体能素质;
8.自愿服从工作岗位分配;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优先招聘人员条件
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和人民警察遗属;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获得见义勇为称号的人员或者英雄模范;
4.人民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其他优先聘用情形。
符合上述优先招聘条件的人员参加勤务辅警招聘可以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应聘时学历为高中(中专)的,应当在首个劳动合同聘用期限内取得大专以上学历;未取得的,合同期满以后不再续聘。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依据刑法被免予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曾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或者曾被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或者收容教育的;
3.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法被原单位辞退解聘的;
4.因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
5.有吸毒史和精神病史的;
6.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7.本人或者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本人家庭成员或者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11.曾被开除团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12.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或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13.其他按照国家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报考者不得报考《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人员所在部门,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岗位。全省公安机关列入用人额度管理的在职辅警,不得报考。
三、招聘流程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考生自愿报名,通过网上报名、笔试、体能测评、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注册报名
1.报名时间:从2024年8月13日9:00至2024年8月15日17:00。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抚州人事考试网”(http://0794.jxpta.com)注册报名,据实填写报名信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并上传近期(6个月以内)本人免冠正面彩色电子照。
3.本次招聘实行网上诚信报考制度,网上报名阶段不进行资格预审,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件等资料,提交后所填写的信息将无法修改。因弄虚作假被取消招聘资格,报名考生填报不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4.网上缴费。考生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即可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时间截至8月16日17:00,缴费标准按照赣发改收费字〔2017〕340号文件规定为每人每科50元,在规定的时间内缴费成功者,视为报名成功,否则,视为放弃。
5.打印准考证。经网上报名、缴费成功的考生可于2024年8月22日9:00至8月24日17:00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打印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不得参加考试。报名成功但弃考者报名费不予退回。
6.本次招聘的所有职位均不设置开考比例。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于2024年8月25日9:00-11:00在抚州市中心城区进行,具体地址详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满分为100分,时间为120分钟。
3.笔试内容。笔试范围主要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习近平同志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和公安基础知识。
4.笔试成绩查询。报考人员可凭本人身份证号、准考证号等信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成绩。
5.笔试设合格分数线(即考生按笔试成绩可进入下一环节的最低分数线),视考生笔试成绩情况划定。笔试成绩低于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为笔试不合格,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资格。
6.公布第一批入闱体能测评名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闱体能测评人员。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体能测评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岗位的,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者均进入体能测评环节。
(三)体能测评
1.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另行公告。入闱体能测评考生须按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能测评,未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
2.勤务辅警体能测评项目为: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文职辅警体能测评项目为: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体能测评采取达标制,测评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附件3)执行。
3.体能测评前考生要进行适当锻炼,评估身体状况,有身体不适的应慎重考虑是否参加体能测评,否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因考生身体状况等原因不能参加的,视为主动放弃体能测评。
(四)现场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在体能测评现场进行,体能测评合格人员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审查所需资料如下:
(1)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报名系统内下载打印);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取得大专以上学历的还需出具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国(境)外学历报考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
(5)本人近期(6个月内)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2张;
(6)符合优先招聘条件或岗位有相关要求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学历、专业、年龄等信息和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经审查,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或无法完成资格审查的,取消报考人员应聘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因体能测评、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缺额,按照报考岗位笔试成绩(需达到笔试合格线)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一次,递补人员体能测评合格后,同时参加资格审查。届时以电话通知递补入闱资格审查的考生,不再另行发布公告,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因电话无法接通等原因产生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负责。
(五)面试
1.通过体能测评和资格审查人员,进入后续面试环节,未按要求参加面试视为自动放弃。入闱面试名单、面试时间、面试地点等相关事宜届时发布公告公布。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履行岗位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合格线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合格线的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3.修正系数
同一职位不同面试分组的,参照公务员面试做法,引入修正系数计算面试最终得分。
修正系数=同一职位所有考生平均分/该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平均分。
最终面试成绩=个人原始面试成绩×该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修正系数。
考场修正系数保留小数点后7位数,第8位按四舍五入处理。修正系数计算时需去除面试成绩异常数据(小于40分或高于95分),以免影响修正系数的公平性和有效性。
计算平均分时,先去掉异常值,再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
4.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如遇末位同分情况,原则上先按本公告规定的优先招聘条件,再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名。
5.公布入闱体检人员名单。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入闱体检人员名单。
(六)体检
1.体检时间、地点等相关事项届时发布公告公布。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行承担。入闱体检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无特殊原因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2.报考文职辅警的,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附件4)执行;报考勤务辅警的,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附件5)执行。体检环节安排涉毒检测。
(七)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参加考察。严格按照《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的规定,参照人民警察招录要求,突出政治标准,对考生进行全面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及个人档案等方面情况。
2.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缺额,按照报考岗位综合总成绩(最终面试成绩需达到合格线)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一次,递补考生体检合格后才能参加考察。届时以电话通知递补入闱的考生,不再另行发布公告,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因电话无法接通等原因产生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负责。
(八)公示和聘用
体检和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按有关规定在报名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面试最终成绩达到合格线、但未被聘用的考生成绩保留12个月(自聘用公示结束之日起算),成绩有效期内,如出现岗位空缺的,可按照相应岗位空缺人数和综合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补录。综合总成绩相同的,先按本公告规定的优先招聘条件,再根据最终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补录的人员需体检、考察合格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
四、薪酬待遇
薪酬和其他福利待遇按照《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及相关规定确定。新聘用辅警试用期三个月,发放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评定层级,从次月起享受对应层级工资标准。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
五、其他事项
(一)信息发布。此次招聘的公告、笔试、体能测评、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公告信息将通过抚州人事考试网(http://0794.jxpta.com)、抚州市公安局官网(http://gaj.jxfz.gov.cn/)发布,或在工作时间内致电咨询(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
1.政策咨询电话:0794-8312209
2.技术咨询电话:0794-8222363
3.监督投诉电话:0794-8312202
(二)招聘期间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畅通,及时查看有关信息。因联系方式填写错误、联系不畅通或未及时查收信息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严禁弄虚作假行为。为了确保公平、公正,招聘工作所有程序必须进行考生身份核验,因此考生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报考人员应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和相关规定,如发现有作弊、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规违纪行为,或不服从考务安排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其应聘资格。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本次招考的相关政策以本公告为准(文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
(六)关于各项资格条件计算截止时间问题。各项资格条件的计算截止时间,除公告已明确或另有规定外,均为2024年8月9日。
(七)以上环节实施时,如因工作实际需要调整的,另行公告。
六、本公告由抚州市公安局政治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将由抚州市公安局商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
附件:
抚州市公安局
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9日
2024年江西抚州市公安局招聘辅警74人公告
根据《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当前公安工作需求,抚州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此次计划招聘辅警74名,具体招聘职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2024年抚州市公安机关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行;
4.十八周岁以上,三十五周岁以下(1988年8月10日至2006年8月9日期间出生),以本人身份证日期为准;
5.勤务辅警应当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文职辅警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报考人员应在2024年8月9日前取得国家承认并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高级工班毕业生,可视同大专学历报考;技师学院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视同本科学历报考。
6.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7.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体能素质;
8.自愿服从工作岗位分配;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优先招聘人员条件
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和人民警察遗属;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获得见义勇为称号的人员或者英雄模范;
4.人民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其他优先聘用情形。
符合上述优先招聘条件的人员参加勤务辅警招聘可以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应聘时学历为高中(中专)的,应当在首个劳动合同聘用期限内取得大专以上学历;未取得的,合同期满以后不再续聘。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依据刑法被免予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曾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或者曾被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或者收容教育的;
3.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法被原单位辞退解聘的;
4.因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
5.有吸毒史和精神病史的;
6.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7.本人或者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本人家庭成员或者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11.曾被开除团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12.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或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13.其他按照国家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报考者不得报考《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人员所在部门,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岗位。全省公安机关列入用人额度管理的在职辅警,不得报考。
三、招聘流程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考生自愿报名,通过网上报名、笔试、体能测评、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注册报名
1.报名时间:从2024年8月13日9:00至2024年8月15日17:00。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抚州人事考试网”(http://0794.jxpta.com)注册报名,据实填写报名信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并上传近期(6个月以内)本人免冠正面彩色电子照。
3.本次招聘实行网上诚信报考制度,网上报名阶段不进行资格预审,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件等资料,提交后所填写的信息将无法修改。因弄虚作假被取消招聘资格,报名考生填报不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4.网上缴费。考生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即可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时间截至8月16日17:00,缴费标准按照赣发改收费字〔2017〕340号文件规定为每人每科50元,在规定的时间内缴费成功者,视为报名成功,否则,视为放弃。
5.打印准考证。经网上报名、缴费成功的考生可于2024年8月22日9:00至8月24日17:00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打印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不得参加考试。报名成功但弃考者报名费不予退回。
6.本次招聘的所有职位均不设置开考比例。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于2024年8月25日9:00-11:00在抚州市中心城区进行,具体地址详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满分为100分,时间为120分钟。
3.笔试内容。笔试范围主要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习近平同志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和公安基础知识。
4.笔试成绩查询。报考人员可凭本人身份证号、准考证号等信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成绩。
5.笔试设合格分数线(即考生按笔试成绩可进入下一环节的最低分数线),视考生笔试成绩情况划定。笔试成绩低于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为笔试不合格,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资格。
6.公布第一批入闱体能测评名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闱体能测评人员。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体能测评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岗位的,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者均进入体能测评环节。
(三)体能测评
1.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另行公告。入闱体能测评考生须按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能测评,未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
2.勤务辅警体能测评项目为: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文职辅警体能测评项目为: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体能测评采取达标制,测评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附件3)执行。
3.体能测评前考生要进行适当锻炼,评估身体状况,有身体不适的应慎重考虑是否参加体能测评,否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因考生身体状况等原因不能参加的,视为主动放弃体能测评。
(四)现场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在体能测评现场进行,体能测评合格人员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审查所需资料如下:
(1)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报名系统内下载打印);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取得大专以上学历的还需出具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国(境)外学历报考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
(5)本人近期(6个月内)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2张;
(6)符合优先招聘条件或岗位有相关要求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学历、专业、年龄等信息和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经审查,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或无法完成资格审查的,取消报考人员应聘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因体能测评、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缺额,按照报考岗位笔试成绩(需达到笔试合格线)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一次,递补人员体能测评合格后,同时参加资格审查。届时以电话通知递补入闱资格审查的考生,不再另行发布公告,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因电话无法接通等原因产生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负责。
(五)面试
1.通过体能测评和资格审查人员,进入后续面试环节,未按要求参加面试视为自动放弃。入闱面试名单、面试时间、面试地点等相关事宜届时发布公告公布。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履行岗位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合格线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合格线的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3.修正系数
同一职位不同面试分组的,参照公务员面试做法,引入修正系数计算面试最终得分。
修正系数=同一职位所有考生平均分/该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平均分。
最终面试成绩=个人原始面试成绩×该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修正系数。
考场修正系数保留小数点后7位数,第8位按四舍五入处理。修正系数计算时需去除面试成绩异常数据(小于40分或高于95分),以免影响修正系数的公平性和有效性。
计算平均分时,先去掉异常值,再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
4.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如遇末位同分情况,原则上先按本公告规定的优先招聘条件,再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名。
5.公布入闱体检人员名单。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入闱体检人员名单。
(六)体检
1.体检时间、地点等相关事项届时发布公告公布。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行承担。入闱体检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无特殊原因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2.报考文职辅警的,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附件4)执行;报考勤务辅警的,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附件5)执行。体检环节安排涉毒检测。
(七)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参加考察。严格按照《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的规定,参照人民警察招录要求,突出政治标准,对考生进行全面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及个人档案等方面情况。
2.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缺额,按照报考岗位综合总成绩(最终面试成绩需达到合格线)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一次,递补考生体检合格后才能参加考察。届时以电话通知递补入闱的考生,不再另行发布公告,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因电话无法接通等原因产生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负责。
(八)公示和聘用
体检和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按有关规定在报名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面试最终成绩达到合格线、但未被聘用的考生成绩保留12个月(自聘用公示结束之日起算),成绩有效期内,如出现岗位空缺的,可按照相应岗位空缺人数和综合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补录。综合总成绩相同的,先按本公告规定的优先招聘条件,再根据最终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补录的人员需体检、考察合格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
四、薪酬待遇
薪酬和其他福利待遇按照《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及相关规定确定。新聘用辅警试用期三个月,发放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评定层级,从次月起享受对应层级工资标准。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
五、其他事项
(一)信息发布。此次招聘的公告、笔试、体能测评、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公告信息将通过抚州人事考试网(http://0794.jxpta.com)、抚州市公安局官网(http://gaj.jxfz.gov.cn/)发布,或在工作时间内致电咨询(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
1.政策咨询电话:0794-8312209
2.技术咨询电话:0794-8222363
3.监督投诉电话:0794-8312202
(二)招聘期间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畅通,及时查看有关信息。因联系方式填写错误、联系不畅通或未及时查收信息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严禁弄虚作假行为。为了确保公平、公正,招聘工作所有程序必须进行考生身份核验,因此考生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报考人员应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和相关规定,如发现有作弊、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规违纪行为,或不服从考务安排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其应聘资格。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本次招考的相关政策以本公告为准(文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
(六)关于各项资格条件计算截止时间问题。各项资格条件的计算截止时间,除公告已明确或另有规定外,均为2024年8月9日。
(七)以上环节实施时,如因工作实际需要调整的,另行公告。
六、本公告由抚州市公安局政治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将由抚州市公安局商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
附件:
抚州市公安局
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9日
2024年江西抚州市公安局招聘辅警74人公告
根据《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当前公安工作需求,抚州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此次计划招聘辅警74名,具体招聘职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2024年抚州市公安机关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行;
4.十八周岁以上,三十五周岁以下(1988年8月10日至2006年8月9日期间出生),以本人身份证日期为准;
5.勤务辅警应当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文职辅警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报考人员应在2024年8月9日前取得国家承认并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高级工班毕业生,可视同大专学历报考;技师学院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视同本科学历报考。
6.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7.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体能素质;
8.自愿服从工作岗位分配;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优先招聘人员条件
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和人民警察遗属;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获得见义勇为称号的人员或者英雄模范;
4.人民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其他优先聘用情形。
符合上述优先招聘条件的人员参加勤务辅警招聘可以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应聘时学历为高中(中专)的,应当在首个劳动合同聘用期限内取得大专以上学历;未取得的,合同期满以后不再续聘。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依据刑法被免予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曾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或者曾被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或者收容教育的;
3.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法被原单位辞退解聘的;
4.因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
5.有吸毒史和精神病史的;
6.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7.本人或者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本人家庭成员或者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11.曾被开除团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12.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或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13.其他按照国家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报考者不得报考《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人员所在部门,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岗位。全省公安机关列入用人额度管理的在职辅警,不得报考。
三、招聘流程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考生自愿报名,通过网上报名、笔试、体能测评、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注册报名
1.报名时间:从2024年8月13日9:00至2024年8月15日17:00。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抚州人事考试网”(http://0794.jxpta.com)注册报名,据实填写报名信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并上传近期(6个月以内)本人免冠正面彩色电子照。
3.本次招聘实行网上诚信报考制度,网上报名阶段不进行资格预审,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件等资料,提交后所填写的信息将无法修改。因弄虚作假被取消招聘资格,报名考生填报不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4.网上缴费。考生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即可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时间截至8月16日17:00,缴费标准按照赣发改收费字〔2017〕340号文件规定为每人每科50元,在规定的时间内缴费成功者,视为报名成功,否则,视为放弃。
5.打印准考证。经网上报名、缴费成功的考生可于2024年8月22日9:00至8月24日17:00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打印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不得参加考试。报名成功但弃考者报名费不予退回。
6.本次招聘的所有职位均不设置开考比例。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于2024年8月25日9:00-11:00在抚州市中心城区进行,具体地址详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满分为100分,时间为120分钟。
3.笔试内容。笔试范围主要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习近平同志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和公安基础知识。
4.笔试成绩查询。报考人员可凭本人身份证号、准考证号等信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成绩。
5.笔试设合格分数线(即考生按笔试成绩可进入下一环节的最低分数线),视考生笔试成绩情况划定。笔试成绩低于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为笔试不合格,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资格。
6.公布第一批入闱体能测评名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闱体能测评人员。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体能测评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岗位的,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者均进入体能测评环节。
(三)体能测评
1.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另行公告。入闱体能测评考生须按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能测评,未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
2.勤务辅警体能测评项目为: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文职辅警体能测评项目为: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体能测评采取达标制,测评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附件3)执行。
3.体能测评前考生要进行适当锻炼,评估身体状况,有身体不适的应慎重考虑是否参加体能测评,否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因考生身体状况等原因不能参加的,视为主动放弃体能测评。
(四)现场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在体能测评现场进行,体能测评合格人员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审查所需资料如下:
(1)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报名系统内下载打印);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取得大专以上学历的还需出具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国(境)外学历报考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
(5)本人近期(6个月内)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2张;
(6)符合优先招聘条件或岗位有相关要求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学历、专业、年龄等信息和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经审查,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或无法完成资格审查的,取消报考人员应聘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因体能测评、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缺额,按照报考岗位笔试成绩(需达到笔试合格线)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一次,递补人员体能测评合格后,同时参加资格审查。届时以电话通知递补入闱资格审查的考生,不再另行发布公告,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因电话无法接通等原因产生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负责。
(五)面试
1.通过体能测评和资格审查人员,进入后续面试环节,未按要求参加面试视为自动放弃。入闱面试名单、面试时间、面试地点等相关事宜届时发布公告公布。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履行岗位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合格线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合格线的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3.修正系数
同一职位不同面试分组的,参照公务员面试做法,引入修正系数计算面试最终得分。
修正系数=同一职位所有考生平均分/该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平均分。
最终面试成绩=个人原始面试成绩×该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修正系数。
考场修正系数保留小数点后7位数,第8位按四舍五入处理。修正系数计算时需去除面试成绩异常数据(小于40分或高于95分),以免影响修正系数的公平性和有效性。
计算平均分时,先去掉异常值,再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
4.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如遇末位同分情况,原则上先按本公告规定的优先招聘条件,再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名。
5.公布入闱体检人员名单。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入闱体检人员名单。
(六)体检
1.体检时间、地点等相关事项届时发布公告公布。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行承担。入闱体检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无特殊原因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2.报考文职辅警的,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附件4)执行;报考勤务辅警的,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附件5)执行。体检环节安排涉毒检测。
(七)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参加考察。严格按照《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的规定,参照人民警察招录要求,突出政治标准,对考生进行全面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及个人档案等方面情况。
2.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缺额,按照报考岗位综合总成绩(最终面试成绩需达到合格线)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一次,递补考生体检合格后才能参加考察。届时以电话通知递补入闱的考生,不再另行发布公告,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因电话无法接通等原因产生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负责。
(八)公示和聘用
体检和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按有关规定在报名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面试最终成绩达到合格线、但未被聘用的考生成绩保留12个月(自聘用公示结束之日起算),成绩有效期内,如出现岗位空缺的,可按照相应岗位空缺人数和综合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补录。综合总成绩相同的,先按本公告规定的优先招聘条件,再根据最终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补录的人员需体检、考察合格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
四、薪酬待遇
薪酬和其他福利待遇按照《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及相关规定确定。新聘用辅警试用期三个月,发放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评定层级,从次月起享受对应层级工资标准。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
五、其他事项
(一)信息发布。此次招聘的公告、笔试、体能测评、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公告信息将通过抚州人事考试网(http://0794.jxpta.com)、抚州市公安局官网(http://gaj.jxfz.gov.cn/)发布,或在工作时间内致电咨询(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
1.政策咨询电话:0794-8312209
2.技术咨询电话:0794-8222363
3.监督投诉电话:0794-8312202
(二)招聘期间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畅通,及时查看有关信息。因联系方式填写错误、联系不畅通或未及时查收信息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严禁弄虚作假行为。为了确保公平、公正,招聘工作所有程序必须进行考生身份核验,因此考生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报考人员应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和相关规定,如发现有作弊、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规违纪行为,或不服从考务安排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其应聘资格。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本次招考的相关政策以本公告为准(文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
(六)关于各项资格条件计算截止时间问题。各项资格条件的计算截止时间,除公告已明确或另有规定外,均为2024年8月9日。
(七)以上环节实施时,如因工作实际需要调整的,另行公告。
六、本公告由抚州市公安局政治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将由抚州市公安局商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
附件:
抚州市公安局
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