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江西宜春市袁州区第二批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42人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袁州区各事业单位干部队伍,经区委区政府研究,拟面向全区事业单位公开选调42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为保证选调工作顺利进行,具体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具体职位详见《2024年袁州区第二批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范围

全区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含中小学教师、医护人员(医护人员限报考区卫生健康服务中心岗位)〕,2006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需通过公开招聘考试或国家政策性安置方式进入事业单位。

(二)报考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 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 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 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政策性安置的退役士兵可放宽至大学专科学历;

4. 年龄一般为40周岁及以下(1983年7月15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1978年7月15日以后出生);报考锦源新区岗位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1978年7月15日以后出生),选调后5年内不能调离。

5. 近5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6. 须在我区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满3周年(教师、医护人员须满5周年),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24年7月15日;

7.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 符合选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 因犯罪被单处罚金,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于刑事处罚的;

3.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的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 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6. 尚在我省规定最低服务年限内的;

7.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考生不得报考应聘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笔试、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名单、资格复审、面试、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体检、公示、试用、调动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报名

1. 报名方式:本次选调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 报名时间:2024年7月22日(9:00-17:00)。

3. 报名地点: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袁州大厦0210室)。

4. 报名需提交的资料:①《2024年袁州区第二批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1张1寸近照;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③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查询认证材料;④《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4);⑤近五年年度考核备案表复印件(应注明“此件系原件的复印件”、经办人签名、时间、党组盖章);⑥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职位报考条件,认真填写报名信息,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导致不能在规定时间通过资格审查的,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

(二)笔试

1. 领取笔试准考证

时间:2024年7月25日(15:00-17:00);

地点: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袁州大厦0210室)。

2. 笔试内容:笔试科目一科,考试内容为综合应用能力,满分120分,考生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超过合格线方可进入面试环节。

3. 笔试时间:2024年7月28日;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三)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名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各职位入闱面试人员名单,若末位出现同分的情况,则一并进入面试环节。未达到1:3的岗位,该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超过合格线的全部进入面试环节。2024年7月28日在“袁州就业网”、“袁州组工微讯”微信公众号公布。

(四)资格复审

由区人社局牵头,会同区委编办、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并查档,严把入口关。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由区人社局在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内按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

(五)面试

1. 领取面试准考证(携带1张1寸近照)

时间:2024年8月1日(15:00-17:00);

地点: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袁州大厦0210室)。

2. 面试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及应急应变能力等。面试总分100分。

3. 面试时间:2024年8月3日;

面试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六)确定考察人选

本次选调考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总成绩计算办法为: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笔试总分)+面试成绩×(50÷面试总分)。例如:某考生笔试得分为90分,面试得分为80分,则该考生总成绩=90×(50÷120)+80×(50÷100)=77.50分。总成绩采用四舍五入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考试综合成绩出现末位同分的,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考察人选。未达到1:3的岗位,则该岗位考生的总成绩须达到进入面试全体考生总成绩的平均分方可确定为考察人选。

(七)考察

由用人单位派出2名及以上党员干部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选调职位匹配度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应当积极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反映有关情况。考察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如考察不合格或其他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该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根据考察情况,经集体讨论研究后确定拟选调人选,告知选调考生,并将拟选调人员情况报至区人社局。

(八)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法律法规对体检项目和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未到场体检或因本人原因无法完成体检全部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时间另行安排。体检费用自理。

(九)公示

经考察合格后,拟选调人员名单在“袁州就业网”“袁州组工微讯”微信公众号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十)试用

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不转移人事、编制和工资关系。

(十一)调动

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现职的,正式办理调动手续;不胜任的,不予选调。

四、其他

(二)参加选调的已获聘相关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其职称在调入的新单位重新参加竞聘。

(三)考生应按要求及时提供真实有效的证件、证明等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如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记入考生诚信档案,三年内不得参加袁州区各类选调考试。进入考察环节后,无正当理由放弃的,记入考生诚信档案,三年内不得参加袁州区各类选调考试。

(四)职位咨询电话:0795-3588535

附件:

1.2024年袁州区第二批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

2. 2024年袁州区第二批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3. 报考注意事项

4. 诚信报考承诺书

5. 中国共产党党员身份证明材料(样稿)

宜春市袁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15日

2024年江西宜春市宜丰县县直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36人公告

宜丰县2024年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用人单位的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6人,具体职位详见《宜丰县2024年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选调范围

宜丰县事业单位(医院及中学除外)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在编在岗乡镇小学教师(县对外交流中心岗位可面向全县在编在岗小学教师选调、县委党校仅面向初高中思政教师选调)。2006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需通过公开招聘考试或国家政策性安置方式进入事业单位。

(二)报考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年龄为40周岁及以下;

4.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5.须在编在岗工作满2年(“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基层专干、定向培养人员按规定服务期执行,特岗教师须任教满6年);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符合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因犯罪被单处罚金,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于刑事处罚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的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6.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7.尚在试用期内的;

8.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应聘后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9.主管部门因工作需要,不同意参加选调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考注意事项

1.专业要求

选调职位条件中的学科专业按照《学科专业目录汇编》设置,专业名称前的数字为学科专业代码。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名称和代码必须与选调职位要求一致,请特别注意区分学术硕士和专业硕士代码。具体专业要求参照《宜春市事业单位2024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执行。

2.关于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要求

以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的,需提供符合选调职位对应层次专业所要求的毕业证书。

3.关于职位条件中的年龄要求

职位要求年龄为40周岁及以下的,报考人员须为1984年8月31日后出生。其他年龄段要求,以此类推。

4、关于涉及工作经历及其他期限的要求

计算岗位要求工作经历或其他期限的,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8月31日。

5.关于《报名表》盖章要求

《宜丰县2024年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中“所在单位意见”栏,由报考人员编制所在单位主要领导签署“同意报考”,加盖单位公章;“主管部门意见”栏,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主要领导签署“同意报考”,加盖主管部门党组(党委)章。

6.关于诚信考试及报考要求

报考人员应按要求及时提供真实有效的证件、证明等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如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一经发现取消录用资格,记入报考人员诚信档案,三年内不得参加宜丰县各类选调考试;进入考察环节后,无正当理由放弃的,记入报考人员诚信档案,三年内不得参加宜丰县各类选调考试。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选调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一并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4年8月20日至2024年8月21日

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县委人才办(行政大楼530室)

报名须携带以下资料(核原件、收复印件):

1.《宜丰县2024年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2.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与报名表同底版1寸照片2张;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查询认证材料;

4.《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3);

5.近三年年度考核备案表复印件(应注明“此件系原件的复印件”、经办人签名、时间、所在单位党组盖章);

6.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由所在单位开具。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职位报考条件,认真填写报名信息,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导致不能在规定时间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本次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开考比例原则上为1:3,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该岗位选调计划为2个及以上的,相应核减选调计划;岗位选调计划为1个的单位,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同意,可调整为1:2。对报名人数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则取消该职位选调计划,该职位报考人员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被取消职位的报考人员可于8月22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改报一次,逾期没有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对反映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二)领取笔试准考证

时间:2024年8月23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地点:县委人才办(行政大楼530室)。

报考人员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笔试

本次公开招聘所有岗位(公告另有规定的岗位除外)采取笔试+结构化面试的形式。宜丰县对外交流合作中心岗位仅面试,中共宜丰县委党校岗位面试形式为无生试讲,宜丰县网络应急指挥中心、宜丰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岗位需加试公文写作。

(一)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4年8月24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具体地点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二)科目和内容。笔试考试科目为一门,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侧重考查考生政治理论水平、综合基础知识、写作能力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

(三)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上按职位选调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同意,可调整为1:2,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时,如遇末位同分,一并入闱面试。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宜丰党建”和“宜丰发布”公布。

五、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主要测试综合素质、工作能力和岗位适应性等。

(一)公布入闱面试人员名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各职位入闱面试人员名单。

(二)递补面试人员。因入闱面试人员放弃选调导致面试人员低于1:3的,由县委人才办依次递补人员参加面试并负责通知递补人员,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面试,在规定时间内公布1次。如递补后达不到1:3面试比例的,可降低面试比例为1:2,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1:2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所在考场所有面试考生的平均分,方可列为考察对象。

(三)领取面试准考证。报考人员到县委人才办领取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星期六)上午,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五)加试。根据工作岗位需要,部分职位需要加试(详见附件1),由县委人才办负责组织入闱面试人员进行加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加试总分100分。

六、总成绩计算办法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为100分,合计总分200分。

1.仅面试的,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2.无加试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3.需加试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70%+加试成绩×30%。

总成绩采用四舍五入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七、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公开选调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对象。考试总成绩相同者,按面试成绩的高低确定体检对象。

(一)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法律法规对体检项目和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时间另行安排,体检费用自理。

(二)考察。体检合格后,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选调职位匹配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递补。考察和体检阶段,拟录用人员放弃选调或体检不合格,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

八、公示、试用和办理相关手续

(一)公示。拟录用人员将在“宜丰党建”和“宜丰发布”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试用。公示期满,选调单位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人员进行3个月等额试用。试用期内,不转移人事关系和工资关系。

(三)办理手续。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对试用不合格或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取消选调资格,不再递补。

咨询电话:0795-2765339

附件1:宜丰县2024年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xlsx

附件2:宜丰县2024年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3:诚信报考承诺书.doc

附件4:中国共产党党员身份证明材料.doc

附件5:学科专业目录汇编.pdf

中共宜丰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8月16日

2024年江西宜春市宜丰县2024年县直事业单位选调36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用人单位的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6人,具体职位详见《宜丰县2024年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选调范围
 
  宜丰县事业单位(医院及中学除外)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在编在岗乡镇小学教师(县对外交流中心岗位可面向全县在编在岗小学教师选调、县委党校仅面向初高中思政教师选调)。2006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需通过公开招聘考试或国家政策性安置方式进入事业单位。
 
  (二)报考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年龄为40周岁及以下;
 
  4.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5.须在编在岗工作满2年(“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基层专干、定向培养人员按规定服务期执行,特岗教师须任教满6年);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符合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因犯罪被单处罚金,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于刑事处罚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的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6.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7.尚在试用期内的;
 
  8.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应聘后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9.主管部门因工作需要,不同意参加选调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考注意事项
 
  1.专业要求
 
  选调职位条件中的学科专业按照《学科专业目录汇编》设置,专业名称前的数字为学科专业代码。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名称和代码必须与选调职位要求一致,请特别注意区分学术硕士和专业硕士代码。具体专业要求参照《宜春市事业单位2024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执行。
 
  2.关于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要求
 
  以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的,需提供符合选调职位对应层次专业所要求的毕业证书。
 
  3.关于职位条件中的年龄要求
 
  职位要求年龄为40周岁及以下的,报考人员须为1984年8月31日后出生。其他年龄段要求,以此类推。
 
  4、关于涉及工作经历及其他期限的要求
 
  计算岗位要求工作经历或其他期限的,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8月31日。
 
  5.关于《报名表》盖章要求
 
  《宜丰县2024年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中“所在单位意见”栏,由报考人员编制所在单位主要领导签署“同意报考”,加盖单位公章;“主管部门意见”栏,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主要领导签署“同意报考”,加盖主管部门党组(党委)章。
 
  6.关于诚信考试及报考要求
 
  报考人员应按要求及时提供真实有效的证件、证明等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如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一经发现取消录用资格,记入报考人员诚信档案,三年内不得参加宜丰县各类选调考试;进入考察环节后,无正当理由放弃的,记入报考人员诚信档案,三年内不得参加宜丰县各类选调考试。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选调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一并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4年8月20日至2024年8月21日
 
  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县委人才办(行政大楼530室)
 
  报名须携带以下资料(核原件、收复印件):
 
  1.《宜丰县2024年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2.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与报名表同底版1寸照片2张;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查询认证材料;
 
  4.《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3);
 
  5.近三年年度考核备案表复印件(应注明“此件系原件的复印件”、经办人签名、时间、所在单位党组盖章);
 
  6.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由所在单位开具。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职位报考条件,认真填写报名信息,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导致不能在规定时间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本次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开考比例原则上为1:3,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该岗位选调计划为2个及以上的,相应核减选调计划;岗位选调计划为1个的单位,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同意,可调整为1:2。对报名人数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则取消该职位选调计划,该职位报考人员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被取消职位的报考人员可于8月22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改报一次,逾期没有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对反映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二)领取笔试准考证
 
  时间:2024年8月23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地点:县委人才办(行政大楼530室)。
 
  报考人员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笔试
 
  本次公开招聘所有岗位(公告另有规定的岗位除外)采取笔试+结构化面试的形式。宜丰县对外交流合作中心岗位仅面试,中共宜丰县委党校岗位面试形式为无生试讲,宜丰县网络应急指挥中心、宜丰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岗位需加试公文写作。
 
  (一)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4年8月24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具体地点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二)科目和内容。笔试考试科目为一门,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侧重考查考生政治理论水平、综合基础知识、写作能力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
 
  (三)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上按职位选调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同意,可调整为1:2,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时,如遇末位同分,一并入闱面试。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宜丰党建”和“宜丰发布”公布。
 
  五、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主要测试综合素质、工作能力和岗位适应性等。
 
  (一)公布入闱面试人员名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各职位入闱面试人员名单。
 
  (二)递补面试人员。因入闱面试人员放弃选调导致面试人员低于1:3的,由县委人才办依次递补人员参加面试并负责通知递补人员,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面试,在规定时间内公布1次。如递补后达不到1:3面试比例的,可降低面试比例为1:2,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1:2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所在考场所有面试考生的平均分,方可列为考察对象。
 
  (三)领取面试准考证。报考人员到县委人才办领取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星期六)上午,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五)加试。根据工作岗位需要,部分职位需要加试(详见附件1),由县委人才办负责组织入闱面试人员进行加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加试总分100分。
 
  六、总成绩计算办法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为100分,合计总分200分。
 
  1.仅面试的,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2.无加试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3.需加试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70%+加试成绩×30%。
 
  总成绩采用四舍五入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七、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公开选调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对象。考试总成绩相同者,按面试成绩的高低确定体检对象。
 
  (一)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法律法规对体检项目和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时间另行安排,体检费用自理。
 
  (二)考察。体检合格后,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选调职位匹配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递补。考察和体检阶段,拟录用人员放弃选调或体检不合格,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
 
  八、公示、试用和办理相关手续
 
  (一)公示。拟录用人员将在“宜丰党建”和“宜丰发布”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试用。公示期满,选调单位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人员进行3个月等额试用。试用期内,不转移人事关系和工资关系。
 
  (三)办理手续。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对试用不合格或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取消选调资格,不再递补。
 
  咨询电话:0795-2765339
 
 
 
 
 
 
  中共宜丰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8月16日


2024年江西宜春市宜丰县2024年县直事业单位选调36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用人单位的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6人,具体职位详见《宜丰县2024年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选调范围
 
  宜丰县事业单位(医院及中学除外)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在编在岗乡镇小学教师(县对外交流中心岗位可面向全县在编在岗小学教师选调、县委党校仅面向初高中思政教师选调)。2006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需通过公开招聘考试或国家政策性安置方式进入事业单位。
 
  (二)报考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年龄为40周岁及以下;
 
  4.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5.须在编在岗工作满2年(“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基层专干、定向培养人员按规定服务期执行,特岗教师须任教满6年);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符合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因犯罪被单处罚金,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于刑事处罚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的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6.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7.尚在试用期内的;
 
  8.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应聘后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9.主管部门因工作需要,不同意参加选调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考注意事项
 
  1.专业要求
 
  选调职位条件中的学科专业按照《学科专业目录汇编》设置,专业名称前的数字为学科专业代码。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名称和代码必须与选调职位要求一致,请特别注意区分学术硕士和专业硕士代码。具体专业要求参照《宜春市事业单位2024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执行。
 
  2.关于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要求
 
  以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的,需提供符合选调职位对应层次专业所要求的毕业证书。
 
  3.关于职位条件中的年龄要求
 
  职位要求年龄为40周岁及以下的,报考人员须为1984年8月31日后出生。其他年龄段要求,以此类推。
 
  4、关于涉及工作经历及其他期限的要求
 
  计算岗位要求工作经历或其他期限的,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8月31日。
 
  5.关于《报名表》盖章要求
 
  《宜丰县2024年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中“所在单位意见”栏,由报考人员编制所在单位主要领导签署“同意报考”,加盖单位公章;“主管部门意见”栏,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主要领导签署“同意报考”,加盖主管部门党组(党委)章。
 
  6.关于诚信考试及报考要求
 
  报考人员应按要求及时提供真实有效的证件、证明等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如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一经发现取消录用资格,记入报考人员诚信档案,三年内不得参加宜丰县各类选调考试;进入考察环节后,无正当理由放弃的,记入报考人员诚信档案,三年内不得参加宜丰县各类选调考试。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选调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一并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4年8月20日至2024年8月21日
 
  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县委人才办(行政大楼530室)
 
  报名须携带以下资料(核原件、收复印件):
 
  1.《宜丰县2024年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2.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与报名表同底版1寸照片2张;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查询认证材料;
 
  4.《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3);
 
  5.近三年年度考核备案表复印件(应注明“此件系原件的复印件”、经办人签名、时间、所在单位党组盖章);
 
  6.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由所在单位开具。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职位报考条件,认真填写报名信息,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导致不能在规定时间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本次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开考比例原则上为1:3,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该岗位选调计划为2个及以上的,相应核减选调计划;岗位选调计划为1个的单位,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同意,可调整为1:2。对报名人数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则取消该职位选调计划,该职位报考人员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被取消职位的报考人员可于8月22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改报一次,逾期没有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对反映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二)领取笔试准考证
 
  时间:2024年8月23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地点:县委人才办(行政大楼530室)。
 
  报考人员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笔试
 
  本次公开招聘所有岗位(公告另有规定的岗位除外)采取笔试+结构化面试的形式。宜丰县对外交流合作中心岗位仅面试,中共宜丰县委党校岗位面试形式为无生试讲,宜丰县网络应急指挥中心、宜丰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岗位需加试公文写作。
 
  (一)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4年8月24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具体地点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二)科目和内容。笔试考试科目为一门,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侧重考查考生政治理论水平、综合基础知识、写作能力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
 
  (三)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上按职位选调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同意,可调整为1:2,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时,如遇末位同分,一并入闱面试。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宜丰党建”和“宜丰发布”公布。
 
  五、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主要测试综合素质、工作能力和岗位适应性等。
 
  (一)公布入闱面试人员名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各职位入闱面试人员名单。
 
  (二)递补面试人员。因入闱面试人员放弃选调导致面试人员低于1:3的,由县委人才办依次递补人员参加面试并负责通知递补人员,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面试,在规定时间内公布1次。如递补后达不到1:3面试比例的,可降低面试比例为1:2,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1:2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所在考场所有面试考生的平均分,方可列为考察对象。
 
  (三)领取面试准考证。报考人员到县委人才办领取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星期六)上午,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五)加试。根据工作岗位需要,部分职位需要加试(详见附件1),由县委人才办负责组织入闱面试人员进行加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加试总分100分。
 
  六、总成绩计算办法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为100分,合计总分200分。
 
  1.仅面试的,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2.无加试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3.需加试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70%+加试成绩×30%。
 
  总成绩采用四舍五入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七、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公开选调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对象。考试总成绩相同者,按面试成绩的高低确定体检对象。
 
  (一)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法律法规对体检项目和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时间另行安排,体检费用自理。
 
  (二)考察。体检合格后,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选调职位匹配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递补。考察和体检阶段,拟录用人员放弃选调或体检不合格,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
 
  八、公示、试用和办理相关手续
 
  (一)公示。拟录用人员将在“宜丰党建”和“宜丰发布”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试用。公示期满,选调单位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人员进行3个月等额试用。试用期内,不转移人事关系和工资关系。
 
  (三)办理手续。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对试用不合格或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取消选调资格,不再递补。
 
  咨询电话:0795-2765339
 
 
 
 
 
 
  中共宜丰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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