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西宜春市城市规划展示馆讲解员招聘公告

  

宜春市城市规划展示馆讲解员招聘公告

  

宜春市城市规划展示馆是宜春市自然资源局下属公益性质窗口单位。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讲解员1名,主要负责参观接待讲解等工作。现就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高校毕业生,且应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乱纪行为。

  

2、女性,年龄在35周岁(1987年3月31日以后出生)以内,18周岁以上,身高163cm以上。

  

3、五官端正,形象气质好;普通话标准,语言表达能力较强;性格开朗,善于沟通,有一定协调组织能力。

  

4、身体健康,无影响履行职责的疾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其它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二、招聘岗位薪资待遇

  

薪酬待遇及各项福利按照宜春市自然资源局有关标准执行。(详细情况请咨询宜春市自然资源局财审科)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招聘公告将刊登于宜春就业网。(网址:https://www.yc9y.com/)

  

1、报名时间:2022年3月28日至2022年4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周一除外);

  

2、报名地点:宜春市卢洲北路536号文化之窗(市行政中心宜阳大厦东侧)城市规划展示馆。咨询电话:0795-3997596。

  

3、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需在报名时间内向宜春市规划展示馆办公室提交以下资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一寸彩照1张。

  

(2)《宜春市城市规划展示馆2022年公开招聘讲解员报名表》1份。(见附件,自行下载打印填写或到宜春市城市规划展示馆一楼办公室领取填写)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应诚信报名,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后果由应聘人员自己承担。复印件仅作资格审查使用,不予退还。

  

(二)面试

  

1、面试时间:报名截止后另行通知。

  

2、面试地点:宜春市城市规划展示馆一楼会议室。

  

3、面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仪容举止、语言表达能力、应变反应能力等,按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

  

4、面试评委:由市自然资源局局领导、人教科、规划展示馆等人员组成。

  

5、面试工作由驻局纪检组和局机关纪委全程监督。

  

(三)录用

  

拟聘用人员体检合格后进入岗位试用期,试用期一个月,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正式上岗。如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要求

  

因疫情防控需要,招聘全过程均采取赣通码、行程码绿码+佩戴口罩+测量体温方式进行核验,未申领赣通码、行程码人员、黄码或红码人员、体温37.3度以上人员均不得进入报名、面试等场所。

  

应聘人员在报名、面试现场需自觉保持安全距离,并服从工作人员安排,不得扎堆、喧闹。

  

附件:宜春市城市规划展示馆2022年公开招聘讲解员报名表.docx

  

宜春市城市规划展示馆

  

2022年3月26日

2022年江西宜春市城市规划展示馆讲解员招聘公告

2022年江西宜春市人民医院招聘规培学员公告

  宜春市人民医院2022年招聘规培学员公告

  

  为满足院校毕业后继续教育和职业发展的需要,充分发挥我院丰富的教学资源,进一步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临床护理服务能力,为医疗机构培养一批高素质临床护理人员,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发展需求,特启动我院2022年规范化培训招收报名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岗位条件

  (一)岗位:规培学员

  (二)招聘人数:160名

  (三)岗位条件:

  (1)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党的领导,以习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热爱护理职业,医德医风高尚,无犯罪记录及不良嗜好;

  3、能吃苦耐劳,具有奉献精神,服从医院工作安排及调配,思想进步,作风扎实,具有较强的责任心;

  4、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2)学历要求

  高中毕业起点全日制护理大专及以上学历,护理或助产专业毕业生,其中:

  1、应届毕业生需通过执业资格考试;

  2、历届毕业生需取得执业资格证,并有1年二甲及以上医院护理工作经验(毕业未满1年的,需有二甲及以上医院护理工作经验)。

  (3)其他要求:

  1、身高要求:156cm及以上(以裸足测量高度为准);

  2、年龄要求:199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报名事宜

  报名时间:即日起截止至2022年2月18日

  报名地点:宜春市人民医院人事科(北院行政楼6021)电话:0795-3237396,邮箱:ycrmyyrsk@163.com。

  报名及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

  1、个人简历和两张一寸彩照。

  2、高中毕业证书原件。

  3、大学毕业证、原件(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身份证原件。

  5、资格证、执业证原件或成绩合格证明。

  6、各类等级证书和获奖证书原件。

  7、以上材料复印件各一份。

  三、考试流程:

  考试分笔试和技能操作、面试三部分(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免笔试):笔试成绩60分(含60分)以上者,进入技能操作考试,技能操作考试60分(含60分)以上者进入面试,面试成绩70分(含7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不予聘用),面试合格者按笔试、技能操作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录取,进入体检程序(费用自理,具体安排另行通知)。体检、政审合格人员进入规培期,规培期1年(含试用期3个月)。

  四、规培学员身份及待遇

  1.身份

  以自愿参加为基础,所有参加规培人员由护理部进行统一管理。培训学员与医院签订培训协议(双方非劳动合同关系),培训结束且考核合格转为医院编外聘用制护理人员,其余学员根据双向选择的原则自主择业。

  2.待遇

  (1)学员住宿自理。

  (2)院内教学资源等按照护理部安排对规培学员开放。

  (3)培训期间的待遇按照宜春市人民医院规培护理学员待遇标准进行发放。

  五、资格审查、笔试、操作考试、面试、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最终解释权归宜春市人民医院。

  

宜春市人民医院

  

2022年1月26日

  

2022年江西宜春市驻宜部队随军家属专场招聘15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的通知》(军政〔2022〕54号)、《江西省军人军属权益保障条例》、《宜春市人民政府 宜春军分区关于印发〈宜春市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宜府发〔2014〕22号)有关规定,为切实做好我市现役军官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决定组织实施2022年宜春市驻宜部队随军家属专场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符合条件的驻宜部队团级副职(含专业技术九级)及以上现役军官随军家属,获得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驻宜部队现役军官级别可放宽至营级正职。

  

二、招聘对象的资格条件

  

招聘对象须同时具备: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及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3.年龄45周岁及以下;

  

4.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在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试用期内尚未转正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本人及直系亲属组织、参加、支持、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或者参与相关活动的;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情形。

  

三、招聘岗位及计划

  

2022年宜春市驻宜部队随军家属专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5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2022年宜春市驻宜部队随军家属专场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

  

四、招聘条件

  

1.专业条件。专业分类按照《学科专业目录汇编(二〇二二年四月版)》(附件2)执行。考生专业应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目录中没有的专业,符合岗位需求及专业分类相近原则的,可咨询市人社局同意后,方可报考。

  

2.年龄条件。本次招聘年龄计算方法为:45周岁及以下是指1976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年龄依此类推。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招聘考试的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所有环节。

  

五、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1月13日9:00-12:00

  

2.报名地点:宜阳大厦中座921室

  

3.现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均需原件,并提交1套复印件)。

  

(1)《2022年宜春市驻宜部队随军家属专场招聘考试报名表》(附件3)一式两份。

  

(2)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书、学历认定证明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注册证)书、近半年内免冠1寸彩色照片1张等。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上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3)军龄认定材料。《入伍批准书》和2022年12月份工资明细。

  

(4)职级认定材料。《军官任免报告表》或任职命令。

  

(5)军衔认定材料。《军官任免(晋衔)报告表》或晋升军衔命令。

  

(6)立功认定材料。立功表彰文件。

  

(7)其他认定材料。残疾证和军队评残相关材料。

  

凡逾期未提供相关认定材料或所提供材料不齐全的,视为主动放弃。以上3-7项材料涉及保密规定的可由所在部队出具书面证明材料。

  

4.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录全过程,对于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二)考试形式

  

1.本次专场招聘考试形式如下:

  

教育系统岗位采取笔试+试讲的形式。试讲成绩为百分制,考生试讲成绩须达到及格分70分,方可作为体检的对象。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试讲成绩*50%。

  

卫生系统岗位采取笔试+专业化面试的形式。专业化面试成绩为百分制,考生专业化面试成绩须达到及格分70分,方可作为体检的对象。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专业化面试成绩*50%。

  

其他岗位采取笔试+考核方式进行。考核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军分区工作处联合进行考核记分,对提供虚假材料或者逾期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取消聘用资格。详细记分规则见《宜春市驻宜部队随军家属专场招聘考核实施细则》(附件4)。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考核成绩。

  

2.笔试。笔试时间为1月14日上午9:00-10:30,地点为宜春市宜阳大厦中座901室。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题型均为客观题,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考试范围主要为理论、时事、法律基础、经济管理、科学技术等知识。笔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笔试成绩低于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为笔试不合格,取消入闱试讲、专业面试、考核的资格。

  

3.试讲。教育系统岗位试讲时间为1月15日上午,具体时间和地点见面试准考证,市直学校教师岗位的试讲教材为市直学校现行通用教材,宜阳新区教师岗位的试讲教材为宜阳新区所属义务教育学校现行通用教材。

  

4.专业化面试。卫生系统岗位专业化面试时间为1月15日下午,具体时间和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三)体检与考察

  

1.根据招聘岗位计划与体检人数1:1比例,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者,按笔试成绩的高低确定体检对象,如总成绩、笔试成绩均相同的,则另行组织考试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2.在考试主管机关指定的卫生机构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考生因怀孕的原因,经本人申请并在指定的体检医院作孕检确认怀孕的,可暂不进行X光体检项目的检查,待考生孕期结束后完成相关项目的检查,体检合格后由用人单位办理上编手续。除此以外,考生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

  

3.对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军分区工作处和各部队部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江西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和相关程序负责组织实施。

  

4.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造成缺额的,按照同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考察合格后,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

  

(四)公示与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为正式事业单位编制,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六、咨询电话

  

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95-3271152。

  

附件1:2022年宜春市驻宜部队随军家属专场招聘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学科专业目录汇编(2022410).rar

  

附件3:2022年宜春市驻宜部队随军家属专场招聘考试报名表.doc

  

附件4:宜春市驻宜部队随军家属专场招聘考核实施细则.doc

  

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月11日

  

原标题:2022年宜春市驻宜部队随军家属专场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0795.jxpta.com/news/14_1097.html

2022年江西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3人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3名。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计算机维护员1名(计算机专业);劳动监察辅助员2名(专业不限)。需经常加班,适合男性。

  

二、招聘条件

  

1、思想坚定,拥护中国党,能吃苦耐劳,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较强的敬业精神和服务意识;

  

2、身体健康,35周岁以下(1986年12月31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 有相关工作经验者或者退伍军人同等条件下优先;

  

3、普通话标准,口头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较强,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4、组织纪律性较强,能严守各项纪律规定,保守工作秘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曾被开除公职辞退的;

  

4、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本人或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其他危害活动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岗位工作的情形。

  

三、待遇

  

1、工资待遇为基本工资加绩效等,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综合年总收入5万元左右。

  

2、聘用人员在合同期内享有劳动法规定的婚丧假、产假、带薪休假。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报名。报名者须持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书、近期同底2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于2022年1月4日—12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17:00)到市人社局秘书科(宜阳大厦中座947室)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聘用)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2、笔试面试。由市人社局组织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初定1月14日),其中笔试总分100分、面试总分100分,两项合计进行综合排名。

  

3、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795-—3220795。

  

五、聘用

  

如体检、政审后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出现缺额时,按照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对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宜春就业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三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六、合同及管理

  

1、聘用人员由劳务派遣公司办理手续到我局工作,劳务派遣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2、聘用人员聘用期间要服从单位管理,严格遵守国家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与工作纪律。

  

七、其他要求

  

为保证招聘工作顺利开展,应聘人员在考核中应当主动出示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笔试面试前14天内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须提供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和考前24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无法提供健康证明的应聘人员,不得参加笔试面试。应聘人员需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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