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西九江市湖口县政务服务中心招聘公告

  

  2022年湖口县政务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7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竞争,择优录取。

  二、招聘岗位、计划数及报考条件

  

  岗位名称

  

  招聘

  计划

  

  招聘资格条件

  

  学历

  

  专业

  

  年龄

  

  其他条件

  

  窗口受理岗

  

  7

  

  大专及以上学历

  

  不限

  

  40周岁及以下(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有较强沟通能力,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三、招聘条件

  (一)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良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勤奋好学,爱岗敬业,甘于奉献。

  (二)身体健康、符合正常服务工作所需条件;五官端正,形象好,气质佳、无纹身,普通话较标准流利,有较强服务意识和语言沟通能力。

  (三)湖口县户籍或父母、配偶为湖口户籍,需提供户口簿或结婚证明。

  (四)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4、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方法及时间安排

  招聘按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方式、时间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22年8月10日9:30至2022年8月17日17:00止,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地点:湖口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公共就业服务窗口现场报名。

  3、报名事项及要求:

  ①报名者需携带本人毕业证、居民身份证(社保卡)、户口薄、原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内免冠两寸照片两张;

  ②报名时现场填写《2022年湖口县政务服务中心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然后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即发放《笔试准考证》;

  ③各项资格条件的计算截止时间,除其他明确或另有规定的以外,均为报名结束前。招聘过程中,所有程序的公告发布,除特殊说明外,均在湖口政府网上发布,请考生及时登录湖口政府网,网址:http://www.hukou.gov.cn/,并保持电话畅通。

  ④报名人员实行诚信报考,报名人员只能以本人居民身份证号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对自己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提供资料伪造或弄虚作假行为,一律取消招聘资格,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审查、体检等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内容:笔试采用闭卷的方式进行,综合受理岗考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满分成绩为100分。

  3、考生应考注意事项:考生凭有效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进入考场,并携带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擦,遗失(过期)身份证者,必须在笔试考试前持贴有与报名表同底照片的公安机关户籍证明。

  4、笔试成绩及拟入闱人员公示: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数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

  (三)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进入),如未达到1:3的比例时则按实际人数全部进入面试。

  面试将采用结构化面试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控制在15分钟,总分100分。采取体操打分法:即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评分的算术平均分值即为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现场公布成绩。差额面试时,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拟入围体检人员。

  入围分数合格线:面试比例超过1:1的岗位,按照实际招聘岗位人数确定;面试比例为1:1的岗位或面试当天因临时缺考、违纪等情况导致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人数的岗位,则确定入围末位人员时,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70分或不低于本面试组的平均分或者不低于本面试组其他岗位拟入围体检对象的面试最低分,否则削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面试准考证》。

  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四)体检

  1、面试结束后,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入闱体检人员中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的,则按考生面试成绩高的列入体检对象;

  2、体检项目及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对体检有异议的,一周内可提出复检一次。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3、如因考生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额的,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后的考生,由湖口县政务服务中心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工作能力、现实表现、廉洁自律、报考条件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

  如因考生自动放弃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额,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2022年江西九江市湖口县政务服务中心招聘公告

  考察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口政府网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有影响聘用情况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其产生的岗位空额,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管理和待遇

  1.公示期满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若在规定时间内不来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期间如有离职或其他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由用人单位负责按考生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依次递补进入考察及其后续程序,考试总成绩不作为确定递补人员的唯一依据。

  2.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两年一聘,聘用期满,根据岗位工作需要和个人工作绩效进行续聘。

  3.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工资2500元/月。试用期满后,工资待遇为3000元/月,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五险一金,工作每满一年月工资增加50元工龄工资。

  4.实行绩效奖,根据个人工作业绩进行年度绩效考核,绩效奖按照单位制定的年度绩效考核方案进行发放。享受工会福利、降温费、烤火费、工作餐、体检、职业服装等待遇。

  5.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解聘:

  (1)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2)因个人原因不能正常履行聘用合同约定的职责;

  (3)在工作中存在重大过失或给单位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经用人单位审核确定的;

  (4)聘用合同期期满,未续签的;

  (5)符合法律规定应当退出的其他情形。

  疫情防控期间,根据湖口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要求进行,请考生认真做好个人防护工作。

  本方案由湖口县政务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八)咨询电话:0792-6329318 (办公室)

  

湖口县政务服务中心

  

2022年8月2日

  附件:报名表.docx

  

  

2022年江西九江市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公告

  

  2022年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公告

  为加强全市政府专职伍建设,进一步充实灭火应急救援力量,保证灭火和应急救援任务的完成,确保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江西省合同制消防员招聘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及相关规定,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公开进行,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计划及条件

  2022年度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15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2022年度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一)招聘岗位

  1.彭泽县彭浪路消防站政府专职消防员,男性,其中灭火救援战斗员岗位10名,驾驶员岗位5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坚定的素质、较强的正义感。

  2.高中以上学历,热爱消防工作,具有奉献精神,自愿从事应急救援、维稳处突、消防宣传、文秘档案及勤务保障等工作,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3.年龄、性别及从事工作要求:

  灭火战斗员岗位:年满18周岁以上(2004年6月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92年7月以后出生),男性,主要从事灭火应急救援工作以及相关辅助性工作。

  驾驶员岗位:年满18周岁以上(2004年7月以前出生),45周岁以下(1977年7月以后出生),男性,应聘消防驾驶员岗位的人员须具有B2及以上驾驶证(须为交管部门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军队、武装部队驾驶证不予认可)且超过两年。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名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被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法规并被聘用单位辞退、解聘记录的;

  (4)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其他不宜进入应急救援工作队伍的。

  三、招聘方法和程序

  (一)报名

  1、发布公告:在彭泽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pengze.gov.cn/)上发布。

  2、报名时间:2022年8月2日8:00至8月9日17:00。

  3、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将报名表发至电子邮箱:1829901505@qq.com,邮件名统一格式为:姓名+招聘岗位,报名表内容应填尽填。(联系方式:18365445505 陈站长)

  4.报名事项及要求:报名考生需在彭泽县人民政府网 (http://www.pengze.gov.cn/)发布的招聘公告中下载《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报名表》(附件2),在电子稿中填好个人有关信息并上传近半年内免冠彩色照片,发至报名邮箱。报名表填写不规范、不准确的,报名不受理。为在招聘过程中能及时通知到考生有关招聘事宜,考生在报名表中填写的联系方式务必保持畅通,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5、准考证领取:报名考生可于2022年8月10日8:00至12日17:00工作时间到九江市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彭泽县培罗成消防站888号),联系电话:18365445505领取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考试。

  《准考证》是考生参加体能测试等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二)资格审查

  考试前的资格审核在领取准考证当天同时进行,由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所有报名考试的考生均参加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时,考生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书)、学历认定证明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网上报名表纸质版一式两份、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1寸)以及相关岗位要求的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资格审核中,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

  资格审核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报名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聘用资格。

  (三)体能测试

  1、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测试项目:3000米跑、1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三个项目。满分为100分,其中3000米跑占40%、其他各占30%。评分标准见附件3。以体能考试成绩的60%计入考生考试总成绩。

  3、体能测试成绩应用:根据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1:1.5的比例确定入围人员名单,入围人员统一参加体检、政审和心理测试。

  (四)体检

  参照《招录消防员体检项目和标准》中的部分项目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由此产生的岗位空额依次递补。

  (五) 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结果作为是否聘用的重要参考因素,心理测试费用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心理测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心理测试结果异常的取消拟聘用人入选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空额依次递补。

  (六)政审

  考核由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进行。主要考核招聘对象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和参加组织及影响社会稳定的不良记录。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拟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空额依次递补。

  (七)专业考核(面试)

  1、时间:另行通知

  2、方式:分岗位组织考核

  3、考核内容:由大队招聘小组进行考察,主要测试考生应聘岗位所需技能。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以评定成绩的40%计入考生总成绩。

  4、总成绩计算方法为:总成绩=专业考核成绩×40%+体能考试成绩×60%,在体验、政审、心里测试均合格的前提下,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专业考核成绩高者优先。

  (八)公示

  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根据各岗位总成绩排名顺序,由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员,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彭泽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pengze.gov.cn/)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方可聘用;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签订劳动合同。

  (九)办理聘用手续

  1.拟聘用人员自正式报到之日起一个月内,由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第二次续签劳动合同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2. 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应当组织被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90日。培训结束后由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向九江市消防救援支队申请录用考核(转正考核),录用考核(转正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档次,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录用考核(转正考核)标准见附件4。

  (十)工作地点

  彭泽县政府专职消防员原则上安排在彭浪路消防站工作。

  四、聘用人员的管理及待遇保障

  (一)管理

  1.被聘用后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学习灭火救援基本理论、政策和知识,掌握灭火救援技术、战术和指挥方法;

  (2)火灾扑救;

  (3)承担地震等自然灾害,建筑施工事故、道路交通事故、等生产安全事故,恐怖袭击、群众遇险等社会安全事件的抢险救援任务;

  (4)协助处置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生物灾害、矿山事故、危险品化学事故、水上事故、环境污染、核与辐射事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5)119接、受警;

  (6)消防车、消防船艇驾驶;

  (7)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2.按照下列要求实行纪律部队标准管理:

  (1)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思想教育大纲要求参加学习,培养忠贞品质、坚强意志和优良作风;

  (2)身体条件达到《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

  (3)业务技能达到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相应职级队员水平和《灭火救援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4)按照《执勤》要求参加执勤备战相关工作;日常休息采取不定时工作制或轮休值班制,24小时执勤备战力量不低于75%;

  (5)集中食宿,并按照《基层正规化管理规定》要求建立严谨的执勤、训练、工作、生活秩序。

  3、实行等级管理和全面考核,评定等级与工资待遇挂钩,考核结果作为评定工资等级、奖惩、任职、续签劳动合同的主要依据。

  4、聘用前是党(团)员的,劳动关系确立后,可以将组织关系转入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党(团)组织。

  (二)保障

  1、工资和福利待遇

  政府专职聘用人员入职培训阶段为试用期,共3个月,工资标准确定为2000元/月(其中基本工资2000元/月)。试用期满,经九江市消防救援支队考核合格,聘用为政府专职消防员,结合市财政实际,参照江西省《关于全省政府专职员工资及福利待遇标准的通知》执行并保障五险一金。经工作锻炼提升为班长、装备技师、车辆驾驶员等岗位的,发放岗位津贴。

  伙食费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标准执行(不发放给个人);被装费标准比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标准执行。

  2、按照《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九江市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办法的通知》(九府办发〔2019〕18号)享有职业保障权。

  (1)优先优待保障

  ①在编消防救援人员在车站、银行、医院等场所享受与现役军人同等优待政策,可凭有效证件在车站、银行、医院等场所设置消防救援人员优先标识的对外办事窗口优先购票、通行、挂号等。

  ②在编消防救援人员乘坐各县(市、区)内公共交通工具可凭有效证件免费。

  ③在编消防救援人员参观由政府定价的公园、博物馆、展览馆和风景名胜区,凭有效证件享受与现役军人同等优待政策。

  ④入职3年以上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参照在编消防救援人员享受同等优待政策。

  (2)在编消防救援人员和入职3年以上的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子女入学、中考加分等,参照《江西省九江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政联〔2013〕1号)的相关优待政策予以照顾安排。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所缴纳保险金按规定由个人缴纳的部分由政府专职员本人负担,由单位缴纳的部分统一由市财政负担。

  4、因工作成绩突出,参照有关规定要求,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应当视情节轻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5、在训练、灭火、救援等工作中受伤、致残或死亡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五、监督方式

  根据招聘工作职责,来信、来访由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调查处理。自接到反映后,3天内提出处理意见,需调查处理的应在10天内派出调查组(须由二人以上组成),在15天内调查完毕并提出处理意见,情况复杂的不超过一个月。

  六、其他事项

  1.为加强领导,成立彭泽县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招聘领导小组),负责此次有关工作的组织实施,严格按照招聘工作方案规定的内容和程序公开、公平、公正操作;

  2.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干部工作纪律、特别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回避制度,确保选拔工作顺利地开展;

  3.对招聘行为中的违纪现象,将依据党规政规严肃查处。

  七、监督、咨询电话

  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19165065107

  八、注意事项

  1.本次招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在报名和参加测试过程中,严谨提供虚假材料,严谨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招聘资格。

  2.在报名、测试、体检、政审期间的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安全责任自负。报名后,要保证预留的联系方式通讯畅通。

  3.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参加本次报名人员,健康码显示为绿色方可参加本次报名,健康码显示为黄码的持本人七天内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证明,所有参加报名人员需佩戴口罩。

  

彭泽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彭泽消防救援大队

  

2022年7月29日

  附件1:《2022年度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岗位计划表》.doc

  附件2:《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员报名表》.doc

  附件3: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员体能测试评分标准.doc

  附件4: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员录用(转正)考核科目、内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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