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西九江市修水县招聘专业森林消防大队队员公告

  修水县2023年公开招聘专业森林消防大队队员的公告

  

  为加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切实提高我县火灾防控和应急救援能力,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修水县应急管理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业森林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遵循“公平、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政府专业森林员。

  三、招聘条件

  1、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热爱消防工作,具有奉献精神,自愿从事应急救援、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勤务保障等工作,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2、限男性,退伍军人,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18—30周岁(1992年10月31日至2004年10月31日之间出生),身体健康,体形端正,身体无明显不良症状和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重度平跖足,无传染性疾病,身体协调性好,反应敏捷,身高1.65米以上,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10%、((身高-100cm)x0.9标准体型算法)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0%,双眼裸视力不低于4.9。

  3、持有医护或救护等相关专业技能证书,应急救援相关专业技能(消防员资格证、救援证、水域救援证)等相关证件、船员(三类船长)驾驶证的放宽年龄至35周岁,同等情况下优先录取。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名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有吸毒史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被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法规并被聘用单位辞退、解聘记录的;

  (4)其他不宜进入应急救援工作队伍的。

  5、应聘人员必须履行招聘程序,遵守考核制度,不得弄虚作假,如有违反直接取消应聘资格。

  四、招聘报名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环节和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7日至2023年3月8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修水县城南九九路60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人力资源市场。

  3、咨询电话:陈队长(138 7021 8353)

  4、报名要求,应聘人员现场报名时需如实提供以下材料:

  ①修水县公开招聘专业森林员报名表1份;

  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③近期1寸红底免冠照片6张;

  ④无违法犯罪记录(支付宝赣服通开具彩色打印或属地派出所开具);

  ⑤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⑥退役军人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⑦医护或救护等相关专业技能证书,应急救援相关专业技能、船员(三类船长)驾驶证等能证明报考人员符合招聘条件和优先条件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二)资格审查

  由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应急管理局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料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报名结束后,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电话通知考试时间。

  如报名人数少于拟招聘人数,报名时间往后延续直至多于拟招聘人数。

  (三)组织考试

  (1)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满分100分,内容为3000米、100米、俯卧撑、仰卧起坐、单杠引体向上、双杠臂屈伸六个项目,参照《江西省专业森林教育训练大纲(试行)》计算分值。(分值占比为,3000米30%,100米10%,俯卧撑15%,仰卧起坐15%,单杠引体向上15%,双杠臂屈伸15%)。

  (2)面试:考官当面对应聘人员进行测试,总分100分,面试总成绩为100分,面试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成绩计算。考试人员总成绩100分,按面试成绩40%和体能测试成绩60%折算相加,总成绩在6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考试成绩合格者按招聘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列名次,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4)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出现同分的,则以体能测试成绩中3000米的成绩为准,从高到低确定入围对象,因体检出现人员空缺,按照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5)政审标准参照现役士兵条件执行。政审、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5)公示:经体检政审确定的拟聘人员名单在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由县应急管理局办理专业森林员录用相关手续。

  五、聘用及管理

  (一)聘用

  1、拟聘用人员自正式报到之日起一个月内,由应急管理局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第二次续签劳动合同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2、县专业森林消防大队组织被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和培训考核,培训时间不少于30日(即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工作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二)管理

  1、被聘用后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必须遵守大队管理及考核制度;

  (2)学习综合救援基本理论、政策和知识,掌握综合救援技术、战术和指挥方法;

  (3)火灾扑救;

  (4)承担全县范围内自然灾害事故等突发事件抢险救援任务;

  (5)承担上级指派各类救援任务;

  (6)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2、按照下列要求实行准军事化管理:

  (1)按照全省专业森林员教育训练大纲要求参加学习,培养忠贞品质、坚强意志和优良作风;

  (2)身体条件达到《全省专业森林员训练大纲健康标准》;

  (3)业务技能达到全省专业森林员训练大纲技能标准;

  (4)按照《专业森林消防大队管理制度》要求参加执勤备战相关工作;日常休息实行轮休值班制;

  (5)集中食宿,并按照《修水县专业森林消防大队日常管理办法》要求建立严谨的执勤、训练、工作、生活秩序。

  3、按照专业森林消防大队年度考核办法,评定等级与工资待遇挂钩,考核结果作为评定工资等级、奖惩、任职、续签劳动合同的主要依据。

  六、聘用人员的保障

  1、工资和福利待遇:试用期2300元/月,正式入职工资标准3100元/月(其中基本工资2000元/月,绩效工资800元/月,考勤工资300元/月),伙食费参照普通消防站消防员标准执行(不发放给个人)。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五险一金。所缴纳保险金按规定由个人缴纳的部分由专业森林员自己负担。

  3、因工作成绩突出,参照应急救援伍同等条件评功评奖,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应当视情节轻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4、在训练、灭火、救援等工作中受伤、致残或死亡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5、上班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制,食宿在单位,日常休息采取轮休值班制。

  6、工作地点:修水县专业森林消防大队。

  7、以上条款解释权归修水县应急管理局所有。

  

修水县公开招聘专业森林员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2月28日

  

  附件:修水县公开招聘专业森林员报名表.doc

  

2023年江西九江市都昌县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46人公告

  

都昌县2023年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公告

  为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加强城市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工作要求,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管理规范、素质优良的社区工作者队伍,全面提升社区管理和服务水平,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贯彻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依法招聘、科学招聘、公开招聘。

  二、招聘计划

  全县共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46名,工作性质为编外合同制,安排在都昌镇下辖社区,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考生依次选择。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1.素质:能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德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吃苦耐劳,密切联系群众。

  2.业务素质:爱岗敬业,恪守职业道德,热心社区工作;能较好地掌握有关政策、法规,具备一定的组织、管理、协调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及计算机操作等基本技能,能够独立履行岗位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

  3.户籍要求:报考人员或配偶应具有都昌县户籍或都昌镇所辖社区房产证,以户口本、房产证(房屋不动产权证、购房合同)、结婚证等为凭。

  4.年龄要求:报考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11月1日以后出生),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考试的所有环节。

  5.学历要求: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6.身体条件: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录用体检标准。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因涉嫌违法违纪被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立案查处尚未结案的人员,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人员;

  2.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问题,加入组织、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人员;因涉黄、涉赌、涉毒、聚众斗殴、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受到行政处罚的或因其他行为受到行政拘留处罚的人员;

  3.有严重违法用地、严重违章建房、严重损害生态环境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被机关事业单位、社区工作岗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5.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全日制在校生不能以过去取得的学历报考;

  6.不符合法律和规范性文件规定报考条件的其他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都昌县人民政府官网、都昌组工微讯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招聘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8日至11月10日。

  2.报名地点:都昌县人社局四楼人事股(万里大道391号)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对象,在11月8日9:00至11月10日17:00期间(工作日)将以下材料送至报名地点:《都昌县2023年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2份;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6个月免冠1寸彩照3张;毕业证、学历证、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房产证明(房屋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无违法犯罪证明1份。本次考试采取诚信报名,资格审查贯穿始终。

  考生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资料,如因弄虚作假被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或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考生本人联系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凡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资格。

  (三)笔试

  笔试总成绩100分。考试内容主要是公共基础知识、法律法规常识、社区业务知识及公文写作等。实际报考人数与计划聘用人数达到或超过2:1时,按计划聘用人数进行考录;实际报考人数与计划聘用人数不足2:1时,相应削减招聘计划。笔试初定于2023年11月19日,准确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四)资格审查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招聘计划数或最终考录人数1:1.5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末位成绩相同者,一并入闱)。

  由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县人社局负责资格审查,同步征求政法、纪检、信访等部门意见,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招聘计划数空缺额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末位成绩相同者,一并入闱)。经递补一次后,仍未达到拟入闱资格审查规定的比例时,则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五)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总成绩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分析能力、反应判断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适岗性等。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总成绩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和考察名单在都昌县人民政府官网、都昌组工微讯微信公众号等统一公布。考察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县人社局联合组织实施,如有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由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县人社局联合审核后,按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及聘用

  在考察和体检合格的考生中确定拟聘人选,报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审核,审核通过后在都昌县人民政府官网、都昌组工微讯微信公众号等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先行试用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在1个月内完成聘用工作,由都昌镇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程序予以解聘。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可续聘。对连续工作3年(含试用期)以上、年度考核均为优秀的,可列为社区两委班子后备人选。

  五、薪酬待遇

  新聘用社区工作者的薪酬3000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部分),并按照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三岗十八级薪酬标准逐步提高。

  六、其他事项

  进入面试但未聘用为社区工作者的前20名考生,纳入都昌县城市社区社区工作者人才储备库;在下一次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前如社区工作者岗位有缺额的,将根据实际情况可在城市社区工作者人才储备库中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经体检、考察合格,本人自愿的情况下,直接择优聘用为社区工作者。

  未尽事宜由招考办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792-5225955(县民政局)

  0792-5223932(县人社局)

  0792-5222111(都昌镇)

  附件:都昌县2023年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

  

都昌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

  

  

工作者领导小组

  

  

2023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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