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西抚州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788人公告

  

根据《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及《江西省委组织部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23〕107号)规定,现将2023年抚州市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请查看《抚州市2023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岗位表》(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要求

  

(一)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4.符合招聘岗位条件;

  

5.身体条件符合岗位体检要求(如无备注则统一为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年龄符合岗位要求;

  

6.我省各级各类卫生医疗机构在编在岗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考,必须在原单位服务满5年(即2018年4月及以前进入单位工作),且由原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之一。服务不满5年或处于试用期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考,须在网上报名结束前与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关系(以解除聘用合同书的签订时间为准)。

  

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三支一扶等各类项目人员报考,需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所在单位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不得隐瞒实情进行报考。服务期未满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不得报考。

  

7.正在进行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报考人员,需在网上报名前征得招聘单位同意继续规培或自行申请放弃规培,否则不予聘用。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或特别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8.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3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10.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岗位。

  

(三)各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见《抚州市2023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岗位表》(附件1)。请考生仔细阅读以下条款,对照所报岗位条件报考。

  

1.关于专业和学历要求的说明:各学历层次对应专业请参考《学科专业目录汇编》(附件2),岗位表专业名称后括号中的数字为学科专业代码。报名人员不得报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岗位中如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学历学位,考生可以以大专阶段所学专业进行报考,也可以以本科阶段所学专业报考;要求本科学历,考生本科阶段所学专业须与岗位条件要求一致方可报考。往届毕业生中新旧专业名称不一致的,可对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按照对应的新专业名称进行报考。例:岗位要求护理专业(620201),大专及以上学历,对照《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符合条件的除护理专业大专学历外,该专业接续本科专业举例中列出的护理学专业大学本科毕业生也符合岗位条件,另根据《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护理(620201)专业对应的原专业除护理(630201)外,还有涉外护理(630203),也可以报考。

  

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招聘中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培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应与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相一致)。

  

2.报考者取得学历(或学位)的时间必须为网上报名结束之前,但对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毕业生,如能在2023年9月前取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可按毕业时的学历(学位)报考。

  

高级技校、技师学院高级工班毕业生,可视同大专学历报考;技师学院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可视同本科学历报考。

  

3.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必须在网上报名结束前取得学历(或学位)证书,才可以报考。

  

4.关于年龄要求的说明:岗位条件的年龄要求,统一计算为35周岁及以下(1987年4月1日之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1992年4月1日之后出生),25周岁及以下(1997年4月1日之后出生),以此类推。涉及工作经历及其他期限的计算,截止到公告之日为止。

  

5.关于户籍要求的说明:限某地户籍是指2023年4月本人、父母或夫妻一方为某地户籍,集体户籍除外。

  

6.关于限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岗位的说明:报考人员须为通过全国统一的高考、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或研究生入学考试,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就读,且就读期间人事关系(个人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和组织关系转入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于2023年8月31日前毕业的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届博士毕业生可放宽到2023年12月31日)。除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2021年、202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限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

  

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以其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应以其毕业时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报考限应届毕业生岗位。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函授、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夜大、电大、教育等)毕业生的考生身份均为非应届毕业生。

  

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

  

7.关于定向招聘的说明:限乐安户籍且服务期满特岗全科医生报考。

  

8.关于资格证书的说明:岗位要求具有资格证书的,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供相应资格证书。参加了2023年医师或资格考试,且成绩达到国家规定分数线的考生,资格审查时提供考试成绩单,视同取得了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或资格

  

9.关于工作经历要求的说明:工作经历时间按实际参加计算,截止到2023年4月底为止。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论是否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均不视为工作经历。有基层工作经历要求的,参照我省公务员考录有关规定执行。

  

10.关于编制备案制的说明:编制备案制人员依照进入方式不同,实行分类管理,按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的公开招聘方案和程序进入医院的人员,执行现行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的各项管理规定,与编制内人员待遇相同,列入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

  

三、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5月15日9:00至5月17日17:00。报名网站为抚州人事考试网(http://0794.jxpta.com)。

  

网上报名分为网上注册报名、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三个阶段。

  

(一)注册报名。考生可于2023年5月15日9:00至5月17日17:00期间登录抚州人事考试网(http://0794.jxpta.com),进入抚州市2023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网上报名专题,如实填写个人报考信息,并上传考生本人近期(6个月以内)电子照片(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白底彩色)进行网上注册。注册完成后,照片不得更换。

  

报考直接面试岗位的考生,提交资料后不用缴费,但务必点击去支付,然后点击返回主界面,查看报名情况项,若显示为报考成功,则报名完成。

  

为在招聘过程中能及时联系到考生,资料登记中填写详细的联系电话务必保持畅通,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招聘单位不进行网上资格初审。请考生仔细阅读公告及附件,并在诚信报考承诺书上签名承诺。不符合岗位条件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

  

(二)网上缴费。报名信息提交成功的考生可进入缴费页面进行缴费,缴费标准按照赣发改收费字〔2017〕340号文件规定为每人每科50元,缴费时间截止到5月18日17:00。考生完成缴费视为报名成功,未按要求进行缴费视为放弃报考。缴费成功之后,报考岗位不能更改。

  

对低保保障家庭、脱贫户家庭人员和防返贫监测对象,可免收考试费用,体检费由招聘单位承担。此类人员应于5月15日9:00至5月17日17:00期间发送申请免费材料(邮件标题以SY+身份证号+姓名+手机号码进行命名)至抚州市人事考试中心指定邮箱(fzrskszx@163.com)进行审核确认,在报名缴费环节无需进行网上缴费,如已缴费不再退费。其中,纳入低保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需提供本家庭任意一个保障对象身份信息的低保诚信承诺书,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和防返贫监测对象的报考人员需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需真实有效,否则记入诚信档案。报考人员经审核确认符合免缴费条件后,务必在5月18日10:00登录个人报名账户,查看报考情况项是否显示报考成功,如不成功,请在2023年5月18日12:00前致电0794-8222363说明情况,逾期未致电反馈异常情况,视为放弃免缴费资格。

  

(三)报名人数统计。为引导考生有序报考,5月15日、16日下午17:00将在抚州人事考试网公布各招聘岗位完成缴费报名考生人数,之后系统锁定不再公布报名人数,请考生务必提前安排好网上报名时间,以免造成报名系统拥堵,影响报名。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可在5月24日9:00-5月26日24:00期间登录原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四、测评方式、笔试、调剂、资格审查及面试

  

(一)测评方式

  

1.直接面试岗位

  

只限招聘研究生的岗位或者要求副高以上职称的岗位(详见附件1),采取高素质人才招聘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所招聘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面试的时间、地点和内容详见后续公告。

  

2.笔试+面试岗位

  

除直接面试岗位外的其他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所招聘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笔试成绩两科合计折算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二)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满分各150分,总分300分。分为6个类别:中医临床类,代码51;西医临床类,代码52;药剂类,代码53;护理类,代码54;医学技术类,代码55;公共卫生管理类,代码56。笔试主要测查应试人员运用专业知识进行分析、判断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实际操作技能、沟通技能、临床思维技能和应具备的个人素养。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见附件3)医疗卫生类(E类)大纲为准。

  

2.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2023年5月27日(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考点设在抚州市区,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3.考试方式。笔试两科连续进行,中间不中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第一科考试的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第二科考试的答题卡及所有发放的考试资料。由考生按报考职位作答题本相应部分。考生需参加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成绩方有效。

  

(三)入闱面试名单确定

  

1.直接面试岗位

  

所有报名成功考生均入闱面试。名单将分别在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抚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抚州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2.笔试+面试岗位

  

(1)笔试成绩公布后,将区分不同情况划定有效成绩的最低合格分数线。合格线划定后,在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以下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计划招聘数为4人及以下的岗位按1:3确定入闱面试人员;计划招聘数为5人的岗位按12人确定入闱面试人员;计划招聘数为6人及以上的岗位按1∶2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

  

(2)笔试成绩、分数合格线及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将分别在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抚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抚州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四)网上调剂

  

笔试+面试岗位,如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在网上进行公开调剂。凡有效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但第一批未入闱面试的考生,如符合调剂岗位的报考条件,可自愿在网上报名参加调剂。调剂后仍达不到规定面试人数的岗位,面试比例可降为2:1。低于2:1时,相应调减招聘计划。调减计算方法为:调减后的录用计划=入闱面试人数÷2(计算结果四舍五入)。根据此计算公式及四舍五入原则,调剂后入闱面试人数仅有1人时仍可进行面试,但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本公告有关规定方能进入下一环节。计划调减表在网上公布。

  

(五)资格审查

  

入闱面试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持规定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审查合格方可参加面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应聘人员对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应聘者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或隐瞒身份报考等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及要求将另行公告。

  

笔试+面试岗位,如因资格审查放弃或未通过,可从本岗位达到笔试合格线未入闱面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递补人员须通过资格审查后方能参加面试。已进入调剂岗位面试名单的人员,不得再参加原报考岗位的递补。在原报考岗位和调剂岗位均可递补的人员,只能在这两个岗位中选择一个递补进入面试。调剂和递补不成功或无人调剂和递补时,组织现有入闱人员面试。

  

(六)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与岗位的匹配能力及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综合素质能力,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和内容详见后续公告。面试当天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等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但该岗位招聘计划不再调减。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合格线,方能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七)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1.直接面试岗位,考生总成绩=面试成绩。

  

2.笔试+面试岗位,考生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300)+面试成绩×(40÷100)。

  

3.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五、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

  

1.体检。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出现末位同分,属直接面试岗位,以面试前三项测评要素得分之和高者入闱体检;属笔试+面试岗位,则以面试成绩高者入闱体检。

  

2.考察。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3.公示和聘用。经体检、考察,确定拟聘用人员,在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备案等相关手续。县(区)所有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前,须按规定到市人社局备案。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聘用人员服务期(含试用期)不少于5年。

  

招聘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3至6个月。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考核,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转正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此次公开招聘备注为备案制编制的,招聘人员执行现行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的各项规定,与事业编制人员待遇相同,列入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其余均为事业编制。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聘用后未在规定时间报到造成的空岗,由招聘单位提出,经市卫健、人社部门同意后,可以在总成绩合格人员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

  

六、其他

  

(一)抚州市人社局、市卫健委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也不组织编写、出版任何考试用书。

  

(二)考生报考咨询时,属资格审查及具体岗位条件问题,请直接拨打岗位表中对应的单位联系电话咨询(见附件1)。

  

政策咨询电话:市卫健委人事科0794-8236349,市人社局事业科0794-8222130

  

属考务或报名中的技术问题,请咨询市考试中心0794-8222363;

  

监督电话:市卫健委机关党委0794-8232017,市人社局机关纪委0794-8222337。

  

以上电话请在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拨打。

  

本次招聘的相关政策以本公告为准(文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文件执行。

  

附件1:抚州市2023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岗位表.xlsx

  

附件2:学科专业目录汇编(2022年4月).pdf

  

附件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pdf

  

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抚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江西抚州市广昌县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方案

  

广昌县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第三批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工作方案

  为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县战略,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广昌县引进人才办法 》(广发〔2022〕21号)、《广昌县企业人才服务专员实施方案(试行)》(广发〔2023〕2号)文件精神,结合全县人才需求情况,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开展事业单位第三批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公开引进工作。为确保人才公开引进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公开引进原则
(一)党管人才原则;

  (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三)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四)经济发展需要和人岗相适原则。

   二、引才名额
广昌县2023年事业单位第三批拟面向社会引进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2人,均兼企业人才服务专员,详情见《广昌县事业单位第三批公开引进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计划表》(附件1)。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引进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3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8.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考生不得报考应聘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9.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三支一扶等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岗位条件

  1.年龄条件:报考考生必须在18周岁以上(2005年9月30日以前出生),报考人员不得超过岗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计算方法为35周岁及以下(指1987年9月30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此年龄计算方法仅限于本次考试的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所有环节。

  2.专业和学历要求:报考者须在报名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且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相符。

  3.在职人员[指的是已被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在编在职的工作人员]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在职人员中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报名结束前与所在单位未解除人事(聘用)关系的不得报考(以下编手续办理时间或解除聘用合同书签订时间为准)。

  4.专业分类按照《学科专业目录汇编》(附件4)执行。考生所学专业符合目录要求,才可报考。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引进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的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毕业院校专业设置的说明等材料。

  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报名前应向广昌县人社局咨询,确认符合条件后填报。

   四、公开引进工作程序
本次公开引进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与考察、确定拟聘用对象、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本次引进工作有关信息将通过广昌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xgc.gov.cn/)发布,公布时间不少于15日。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不接受传真、电话等其他方式报名),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6日8:00至10月18日17:30,逾期不再受理,联系电话:0794-3617709。

  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考生将报名所需资料发送至广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邮箱(fzgcxrsj@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报考单位+岗位代码+姓名+毕业院校+所学专业(除报名登记表用Word格式外,其余报名材料请以扫描件形式发送,大小在200kb—300kb之间)。报名邮件只发一次,邮件发送后考生应主动联系广昌县人社局确认报名邮件是否收到,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广昌县公开引进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

  2.学历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居民身份证及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材料原件扫描件1份。

  3.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提供报名结束前与所在单位解除人事(聘用)关系的证明材料。

  4.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电子证件照。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人社部门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确定面试人选。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全过程,直至试用期满。资格审查结束后,面试人选将在广昌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xgc.gov.cn/)进行公示。

  (四)面试

  1.面试程序。面试不设开考比例,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形式为专业面试,由县人社局、县科技局和有关企业共同组织,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专业能力,面试时间12分钟。面试当天如出现考生迟到、缺考或违纪等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且不计入到该考生所在考场面试成绩平均分计算基数和全部考生面试成绩平均分计算基数。

  2.面试成绩。实行现场评分,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测试成绩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得分在合格分数线70分及以上的,方具备拟引进资格。面试过程中如出现末位同分,按专业面试成绩前三项分值高者入闱。

  3.分数修正。同一职位测试人数较多,需要2个或2个以上测试考官小组共同完成时,应对测试成绩进行修正。修正公式为:考生最后得分=考生所在测试小组得分×(同一职位全部考生平均得分÷考生所在测试小组的考生平均分)。公式中计算平均分时,应先去掉异常值(畸高、畸低分),再去掉1个最高、最低分。因此,所涉岗位当场公布的成绩仅为考官评分,不是考生测试最后得分,使用修正系数修正后公告的方为考生最终测试成绩。

  4.面试时间和面试地点另行在广昌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xgc.gov.cn/)发布。

  5.面试须知。报考人员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和《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五)体检与考察

  1.体检。根据考生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引进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由县人社局和县科技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体检,取消引进资格。

  2.考察。由县人社局、县科技局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等组成考察组,考察工作根据拟引进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专业水平、工作实绩(学习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进行资格复查,若发现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不真实或考察不合格的,则取消其引进资格。考察时间及形式另行确定。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应聘出现名额空缺,从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及以上的未入闱该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

  (六)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人选名单在广昌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xgc.gov.cn/)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七)签订聘用合同

  1.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县政府审批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凡举报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拟聘用对象逾期15个工作日未报到,经县公开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确认,作自动放弃处理。

   五、公开引进待遇及安置方式
1.此次面向社会公开引进的高素质专业人才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相关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符合条件的,还将享受《广昌县引进人才办法 》(广发〔2022〕21号)文件规定的有关政策待遇。

  2.报考人员聘用后为企业人才服务专员,需先到企业服务2年。企业服务期满后,由县委组织部牵头,会同县人社局、县科技局等单位组织考核,考核合格的回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如本人自愿继续在企业工作一年的,经县委人才办、广昌县科创产业研发中心、挂职企业同意,可再延长一年服务期;如本人和企业协商,愿意完全留在企业工作的,县里不再保留其编制。相关管理和待遇按照《广昌县企业人才服务专员实施方案(试行)》( 广发〔2023〕2号)文件执行。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人才公开引进工作实行方案公开、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参与引进工作的人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泄密,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违纪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本次人才公开引进工作严格实行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凡工作人员及考官与考生有属于国家规定情形需要回避的,必须实行回避。

  3.应聘人员材料信息要全面、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更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引进资格。

  4.本方案由县公开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人才公开引进工作未尽事宜,由县公开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附件1:广昌县事业单位公开引进第三批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计划表.docx

  附件2:广昌县公开引进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3 学科专业目录汇编.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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