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江西抚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68人公告

  (2)附件3岗位:考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一科,满分100分。考试范围详见《江西省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大纲(适用于招聘高中教师2022年修订版)》(附件6)。

  

3.考试方式。《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和《综合应用能力》两个笔试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笫一科考试的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笫二科考试的答题卡及所有发放的考试资料。

  

4.公布成绩。笔试成绩拟于6月中旬公布,考生可在抚州人事考试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5.笔试合格分数线(即考生按笔试成绩可进入下一环节的最低分数线):根据考试情况分级分类划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将在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抚州人事考试网公布。凡考生笔试有效成绩低于所报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不得确定为面试对象。

  

六、资格审查

  

(一)入闱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确定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第一批入闱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按以下比例确定入闱面试资格审查人员:计划招聘人数为4人及以下的,面试比例为1:3;计划招聘人数为5人时,面试人数按12人确定;计划招聘人数为6人及以上的,面试比例为1:2。入闱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将在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抚州人事考试网公布。

  

(二)资格审查

  

入闱考生在参加面试前须按招聘单位要求的时间和地点,持报考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具体事宜由招聘单位负责通知。请各位考生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联系而影响面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资格审查中,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和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递补

  

对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产生的面试人员空缺,从本岗位成绩合格且未入闱人员中按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一次。因上述情况产生的递补面试人员,将在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抚州人事考试网公告,并随后进行资格审查。递补人员须通过资格审查后方能参加面试。面试岗位递补时如出现放弃或无人递补等原因未达到面试比例规定人数时,组织现有入闱且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面试。

  

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抚州人事考试网上公告。

  

七、面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及地点将在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抚州人事考试网公告。

  

(二)面试内容及方式:具体见各《岗位表》。

  

(三)面试当天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等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但该岗位招聘计划不再调减。面试将设置成绩合格线,未达到合格线者不予聘用。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1.附件1、附件2的岗位:

  

岗位表中未明确总成绩中笔试和面试占比的均按5:5计算,总成绩计算办法为: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笔试总分)+面试成绩×(50÷面试总分)。例如:某考生笔试两科得分为240分,面试得分为80分,则该考生总成绩=240×(50÷300)+80×(50÷100)=80分。

  

岗位表中占比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总成绩计算以此类推。

  

2.附件3的岗位:

  

所有岗位总成绩中笔试和面试占比均按3:7计算,总成绩计算办法为:考生总成绩=笔试总成绩×(30÷100)+面试成绩×(70÷100)。

  

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八、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1.体检。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有行业体检标准的,执行行业体检标准;没有行业体检标准的,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2.考察。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素质、道德品质、工作能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

  

3.公示。对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4.聘用。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备案;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备案。此次公开招聘的编制备案制人员,执行现行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的各项管理规定,与编制内人员待遇相同,列入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

  

因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造成的空岗,不再递补。

  

九、纪律监督和责任追究

  

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查明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有情节严重、影响恶劣或者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违规违纪行为的,将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其他

  

1.本公告和岗位表中所涉及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等均含本级;限中员的,含预备党员;最低服务年限的计算,均含试用期,且今后要严格遵从最低服务年限的相关要求。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本次招聘的相关政策以本公告为准,南城县公开招聘所有事宜由南城县相关部门负责解释。公告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文件执行。

  

十一、咨询、监督电话

  

考生报考时,属资格审查及具体岗位条件问题,请直接拨打岗位表中对应的招聘单位联系电话咨询。属考务或报名中的技术问题,分别拨打如下对应电话咨询。

  

政策咨询电话:市人社局事业科0794-8222130;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市人事考试中心0794-8222363;

  

监督电话:市人社局机关党委0794-8222337。

  

县(区)政策咨询电话:

  

临川区:0794-8423680;东乡区:0794-7097961;

  

南城县:0794-7222223;黎川县:0794-7121901;

  

南丰县:0794-3226133;崇仁县:0794-6332426;

  

乐安县:0794-6668083;宜黄县:0794-7610557;

  

金溪县:0794-5259100;资溪县:0794-5792329;

  

广昌县:0794-3617709;高新区:0794-7069199;

  

东临新区:0794-7825278

  

附件1:抚州市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附件2:抚州市南城县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附件3:抚州市2023年度技工院校、职业院校、体校、教师发展中心公开招聘专业教师岗位表.xls

  

附件4:学科专业目录汇编(2022年4月).pdf

  

附件5: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pdf

  

附件6:《江西省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大纲(适用于招聘高中教师2022年修订版)》

  

  

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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