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山东泰安市宁阳县引进青年人才200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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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快建设“大强富美安”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宁阳,持续优化干部人才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引进第三批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青年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1.引进岗位及数量
 
  宁阳县事业单位引进硕士研究生200名,引进岗位为合并岗位,岗位类别为普通管理,单位性质为公益一类,详见《2024年泰安市宁阳县引进青年人才(第三批)岗位计划表》(附件1)。博士研究生不占本次引进计划,不受引进岗位和数量限制。
 
  2.学历学位要求
 
  应聘人员须具有研究生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历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毕业的博士研究生;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及科研院所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QS世界大学排名(毕业当年排名)前500名国外高校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参考附件2)。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道德品行端正。
 
  3.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3年2月28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2月28日以后出生)。
 
  4.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3月1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2024年应届毕业生及同期毕业的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认证书的,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不予聘用。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2)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定向培养的毕业生。
 
  (3)宁阳县域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处分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5)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三、引进程序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3月11日9:00—3月15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3月11日9:00—3月16日16:00
 
  报名网站:宁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ny.gov.cn)
 
  报名人员应认真阅读引进公告,登陆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个人报名信息资料,上传近期免冠照片。
 
  (二)网上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3月11日9:00—3月16日16:00
 
  资格审查采取网上审查方式,与网上报名同步进行,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时,同时提交资格审查材料扫描件。资格审查所需材料包括:
 
  1.正面免冠证件照电子版1张。
 
  2.《诚信承诺书》扫描件(附件3)。
 
  3.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4.学习经历材料扫描件:
 
  ①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填写《容缺报名个人承诺书》(附件4),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未按时提供的不予聘用。
 
  ②与国(境)内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提交学习经历证明材料,填写《容缺报名个人承诺书》,承诺学历学位证书、认证书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未按时提供的不予聘用。
 
  ③其他人员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非2024年毕业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历学位证书、认证书须于2024年3月11日前取得。
 
  5.《同意应聘介绍信》扫描件(附件5),所有应聘人员必须提供。
 
  ①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劳动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意见”“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意见”栏均需签字并盖章。
 
  ②未就业人员应聘的,须提交由本人档案存放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意见”栏由本人档案存放部门负责签字盖章,“劳动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意见”栏留空。
 
  6.岗位计划要求的其他证书及证明材料扫描件。
 
  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须提前将以上各项材料准备齐全,按上述顺序扫描合并为一个PDF文档,小于5MB,上传至报名系统。应聘人员在资格审查前多次提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信息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填报信息一经审查通过,不能更改。报名截止后尚未通过审查的,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未上传资料进行网上资格审查的,视为弃权;材料不全或经审查不符合引进条件的,不得参加考试。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网上资格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引进条件的最终依据,对不符合引进条件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引进资格。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引进资格。应聘人员在引进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4年3月11日11:00至3月16日16:00
 
  根据省发改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为每人70元。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放弃引进资格,已缴费的不再退费。缴费成功的可于3月16日16:00前登陆报名网站打印《2024年泰安市宁阳县引进青年人才(第三批)报名登记表》,连同资格审查各项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面试时提交查验。
 
  (四)考试
 
  博士研究生通过面谈方式确定人选,不受引进岗位和数量限制。
 
  硕士研究生通过面谈面试方式确定人选,不受报名比例限制,不设笔试环节。报名缴费人数超过计划总数的3.5倍时,先通过面谈方式,按计划总数1:3.5的比例筛选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如末位人选面谈分数相同,全部纳入面试范围;报名缴费人数不超过计划总数的3.5倍时,直接进行面试。
 
  硕士研究生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设定合格分数线,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的面试最终成绩不得低于80分。面谈面试具体办法及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谈面试满分均为10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谈面试最终成绩以加权计算后的成绩为准。面谈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应聘人员名次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成绩相同的,按面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谈成绩也相同或未进行面谈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
 
  (五)考察体检
 
  根据引进计划和应聘人员名次,按总计划1:2.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中共宁阳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成立考察小组,采取查阅档案、实地走访、考察谈话等多种形式,对考察人选进行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考察,并对人选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政治素质考察要突出政治标准,注重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以及是否需要履职回避等。业务能力考察要突出工作能力,注重考察专业水平、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心理素质等。按照干部档案管理有关要求,加强对考察人选档案的审核。考察方式及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对考察合格的,根据引进计划和应聘人员名次,按相关规定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引进;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引进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体检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察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岗位,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名次依次递补。
 
  (六)公示选岗聘用
 
  1.考察、体检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引进人才,面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
 
  2.经公示无异议的,引进的博士研究生优先聘用到县直重要党群和经济部门;硕士研究生按高分先选、人岗相适的原则选岗,聘用到所列引进计划事业单位。对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选岗派遣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形成的空缺岗位,从考察、体检合格人员中按名次依次递补。
 
  3.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首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年,非首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引进条件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取消列编计划。
 
  4.受聘人员在宁阳县工作,最低服务期限5年(含试用期),在服务期内,受聘人员不得以辞职、报考公务员、应聘其他企事业单位、考博等理由提出解除聘用合同。
 
  四、引进人才政策
 
  1.引进人才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博士研究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工资参照事业单位七级职员待遇执行;硕士研究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工资参照事业单位八级职员待遇执行。
 
  2.享受乡镇补贴、公务交通补贴。按照相关规定,乡镇岗位(不含街道)享受乡镇补贴、公务交通补贴;街道岗位享受公务交通补贴;县国有高桥林场、县国有杏山林场、县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岗位享受乡镇补贴。
 
  3.受聘人员试用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并结合个人意愿,可在县直单位(部门)、乡镇(街道)、园区之间交流使用。根据个人专长,也可通过双向选择到县内重点企业工作,按照“县聘企用”模式保留事业身份,纳入人才专项编制管理,享受企业薪资待遇且不低于事业单位工资标准。根据泰安市人才政策有关规定,对到县内重点企业工作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按照每人每月3000元、15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连补3年;所在企业是工业企业的,每月生活补贴标准分别再提高2000元、500元。
 
  4.住房保障。根据引进人才住房需求,提供人才公寓,博士研究生5年内免租金(不含水电、物业、燃气等费用),硕士研究生3年内免租金(不含水电、物业、燃气等费用)。在我县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对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分别发放最高15万元、8万元一次性购房补助。
 
  5.子女就学。引进人才子女申请在我县公办幼儿园或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根据本人意愿在县内统筹安排。
 
  6.配偶随迁。引进人才配偶为县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的,对符合我县机关事业单位“人才回引计划”相关规定的,可按照同级对口顺向原则调动安置。
 
  五、其他事项
 
  1.宁阳县人民政府网站为本次引进工作的指定网站,有关信息以该网站发布为准。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并保持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本公告中的“应届毕业生”,是指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中,由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并于2024年毕业的学生。
 
  3.本次公告、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0538-5620056、0538-5635079
 
  附件:
 
 
 
 
 
 
  中共宁阳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2月28日

2024年山东泰安市宁阳县引进青年人才200人公告

为加快建设“大强富美安”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宁阳,持续优化干部人才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引进第三批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青年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1.引进岗位及数量

宁阳县事业单位引进硕士研究生200名,引进岗位为合并岗位,岗位类别为普通管理,单位性质为公益一类,详见《2024年泰安市宁阳县引进青年人才(第三批)岗位计划表》(附件1)。博士研究生不占本次引进计划,不受引进岗位和数量限制。

2.学历学位要求

应聘人员须具有研究生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历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毕业的博士研究生;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及科研院所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QS世界大学排名(毕业当年排名)前500名国外高校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参考附件2)。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道德品行端正。

3.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3年2月28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2月28日以后出生)。

4.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3月1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2024年应届毕业生及同期毕业的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认证书的,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不予聘用。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2)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定向培养的毕业生。

(3)宁阳县域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处分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5)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三、引进程序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3月11日9:00—3月15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3月11日9:00—3月16日16:00

报名网站:宁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ny.gov.cn)

报名人员应认真阅读引进公告,登陆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个人报名信息资料,上传近期免冠照片。

(二)网上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3月11日9:00—3月16日16:00

资格审查采取网上审查方式,与网上报名同步进行,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时,同时提交资格审查材料扫描件。资格审查所需材料包括:

1.正面免冠证件照电子版1张。

2.《诚信承诺书》扫描件(附件3)。

3.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4.学习经历材料扫描件:

①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填写《容缺报名个人承诺书》(附件4),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未按时提供的不予聘用。

②与国(境)内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提交学习经历证明材料,填写《容缺报名个人承诺书》,承诺学历学位证书、认证书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未按时提供的不予聘用。

③其他人员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非2024年毕业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历学位证书、认证书须于2024年3月11日前取得。

5.《同意应聘介绍信》扫描件(附件5),所有应聘人员必须提供。

①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劳动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意见”“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意见”栏均需签字并盖章。

②未就业人员应聘的,须提交由本人档案存放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意见”栏由本人档案存放部门负责签字盖章,“劳动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意见”栏留空。

6.岗位计划要求的其他证书及证明材料扫描件。

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须提前将以上各项材料准备齐全,按上述顺序扫描合并为一个PDF文档,小于5MB,上传至报名系统。应聘人员在资格审查前多次提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信息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填报信息一经审查通过,不能更改。报名截止后尚未通过审查的,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未上传资料进行网上资格审查的,视为弃权;材料不全或经审查不符合引进条件的,不得参加考试。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网上资格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引进条件的最终依据,对不符合引进条件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引进资格。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引进资格。应聘人员在引进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4年3月11日11:00至3月16日16:00

根据省发改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为每人70元。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放弃引进资格,已缴费的不再退费。缴费成功的可于3月16日16:00前登陆报名网站打印《2024年泰安市宁阳县引进青年人才(第三批)报名登记表》,连同资格审查各项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面试时提交查验。

(四)考试

博士研究生通过面谈方式确定人选,不受引进岗位和数量限制。

硕士研究生通过面谈面试方式确定人选,不受报名比例限制,不设笔试环节。报名缴费人数超过计划总数的3.5倍时,先通过面谈方式,按计划总数1:3.5的比例筛选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如末位人选面谈分数相同,全部纳入面试范围;报名缴费人数不超过计划总数的3.5倍时,直接进行面试。

硕士研究生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设定合格分数线,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的面试最终成绩不得低于80分。面谈面试具体办法及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谈面试满分均为10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谈面试最终成绩以加权计算后的成绩为准。面谈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应聘人员名次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成绩相同的,按面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谈成绩也相同或未进行面谈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

(五)考察体检

根据引进计划和应聘人员名次,按总计划1:2.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中共宁阳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成立考察小组,采取查阅档案、实地走访、考察谈话等多种形式,对考察人选进行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考察,并对人选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政治素质考察要突出政治标准,注重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以及是否需要履职回避等。业务能力考察要突出工作能力,注重考察专业水平、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心理素质等。按照干部档案管理有关要求,加强对考察人选档案的审核。考察方式及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对考察合格的,根据引进计划和应聘人员名次,按相关规定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引进;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引进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体检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察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岗位,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名次依次递补。

(六)公示选岗聘用

1.考察、体检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引进人才,面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

2.经公示无异议的,引进的博士研究生优先聘用到县直重要党群和经济部门;硕士研究生按高分先选、人岗相适的原则选岗,聘用到所列引进计划事业单位。对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选岗派遣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形成的空缺岗位,从考察、体检合格人员中按名次依次递补。

3.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首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年,非首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引进条件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取消列编计划。

4.受聘人员在宁阳县工作,最低服务期限5年(含试用期),在服务期内,受聘人员不得以辞职、报考公务员、应聘其他企事业单位、考博等理由提出解除聘用合同。

四、引进人才政策

1.引进人才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博士研究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工资参照事业单位七级职员待遇执行;硕士研究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工资参照事业单位八级职员待遇执行。

2.享受乡镇补贴、公务交通补贴。按照相关规定,乡镇岗位(不含街道)享受乡镇补贴、公务交通补贴;街道岗位享受公务交通补贴;县国有高桥林场、县国有杏山林场、县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岗位享受乡镇补贴。

3.受聘人员试用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并结合个人意愿,可在县直单位(部门)、乡镇(街道)、园区之间交流使用。根据个人专长,也可通过双向选择到县内重点企业工作,按照“县聘企用”模式保留事业身份,纳入人才专项编制管理,享受企业薪资待遇且不低于事业单位工资标准。根据泰安市人才政策有关规定,对到县内重点企业工作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按照每人每月3000元、15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连补3年;所在企业是工业企业的,每月生活补贴标准分别再提高2000元、500元。

4.住房保障。根据引进人才住房需求,提供人才公寓,博士研究生5年内免租金(不含水电、物业、燃气等费用),硕士研究生3年内免租金(不含水电、物业、燃气等费用)。在我县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对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分别发放最高15万元、8万元一次性购房补助。

5.子女就学。引进人才子女申请在我县公办幼儿园或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根据本人意愿在县内统筹安排。

6.配偶随迁。引进人才配偶为县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的,对符合我县机关事业单位“人才回引计划”相关规定的,可按照同级对口顺向原则调动安置。

五、其他事项

1.宁阳县人民政府网站为本次引进工作的指定网站,有关信息以该网站发布为准。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并保持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本公告中的“应届毕业生”,是指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中,由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并于2024年毕业的学生。

3.本次公告、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0538-5620056、0538-5635079

附件:

  1.2024年泰安市宁阳县引进青年人才(第三批)岗位计划表

  2.近6年QS世界大学排名前500名高校参考名单

  3.诚信承诺书

  4.容缺报名个人承诺书

  5.同意应聘介绍信

中共宁阳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2月28日

2024年山东泰安市岱岳区职业教育中心招聘教师40人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泰安市岱岳区职业教育中心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将2024年度泰安市岱岳区职业教育中心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和范围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5月以后出生);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应聘的人员范围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应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3.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三)岗位应聘条件
 
  1.岗位专业要求。各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由泰安市岱岳区职业教育中心根据行业特点和单位需要,主要参照教育部相关专业学科目录设置。应聘时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或国家承认的学历教育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其中,应聘人员在普通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阶段取得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第二学士学位证书的,可与相应的毕业证书配合使用,依据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第二学士学位证书注明的专业应聘。招聘岗位要求具有学士学位以上学位证书的,应聘人员应具有符合岗位专业要求相对应的学位证书。
 
  2.学历学位要求。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且2024年毕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国(境)内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应于2024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其他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在2024年5月7日以前取得。
 
  3.教师资格证要求。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与国(境)内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的教师资格证书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其他人员应聘的,教师资格证书须在2024年5月7日前取得。
 
  4.其他可应聘情形。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以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
 
  2024年度泰安市岱岳区职业教育中心公开招聘教师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4年度泰安市岱岳区职业教育中心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汇总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汇总表》)。
 
  三、报名流程
 
  报名在统一时间内按照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等流程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前,须认真阅读简章全文及《2024年度泰安市岱岳区职业教育中心公开招聘教师应聘须知》(附件2)。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有关证书证明证件骗取报名资格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报名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5月7日 9:00至5月10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5月7日11:00至5月11日16:00
 
  应聘人员登录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告专栏(http://www.daiyue.gov.cn/)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填报的信息必须真实、全面、准确。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4年5月10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
 
  应聘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泰安市岱岳区职业教育中心联系,咨询电话可以通过《岗位汇总表》(附件1)查询。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5月7日11:00至5月11日16:00
 
  泰安市岱岳区职业教育中心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报名期间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并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反馈。网上初审是根据应聘人员网上填写的信息进行初步审核,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最终依据。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应聘人员可在网上提交(修改)报考信息2小时后至2024年5月11日16:00前登录报名网站,及时查询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对报名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2024年5月11日16:00前向泰安市岱岳区职业教育中心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视为对初审结果无异议。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4年5月7日11:00至5月12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缴费成功人员于2024年5月22日9:00至5月25日9:3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泰安市岱岳区职业教育中心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根据省发改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为每人每科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在网上初审通过后,于2024年5月10日16:00前,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费用减免手续(具体办理方式详见附件2有关条款)。
 
  笔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岱岳区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布。
 
  取消招聘岗位的已缴费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岗位汇总表》(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请应聘人员在缴费成功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
 
  (四)资格审查
 
  泰安市岱岳区职业教育中心将选派专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工作任一环节中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需按《2024年度泰安市岱岳区职业教育中心公开招聘教师应聘须知》(附件2)和招聘岗位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只考一科,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两部分。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由泰安市岱岳区职业教育中心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考生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按照《山东省部分人事考试成绩复核办法》(鲁人社字〔2022〕140号)办理。
 
  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笔试时间:2024年5月25日上午9:00—11:00。如有变动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政府网站。
 
  (二)面试
 
  面试的方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根据省发改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符合条件减免笔试考务费的,可继续申请减免面试考务费。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开考比例,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前在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面试资格审查公告,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本招聘岗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在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体检范围。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2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如需组织加试另行公告。
 
  五、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应聘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申请复检。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考察范围。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考察工作小组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考察环节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政府网站统一公示,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泰安市岱岳区职业教育中心提出聘用意见,报泰安市岱岳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相关手续。泰安市岱岳区职业教育中心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岱岳区职业教育中心公开招聘教师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本次公开招聘教师设5年最低服务年限,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最低服务期协议,服务期内,受聘人员不得以辞职、报考公务员、应聘其他企事业单位、考研等理由提出解除聘用合同,不得调动到其他单位。受聘人员未经同意擅自离岗,按有关规定给予辞退开除处理,记入事业单位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并追究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相关处理材料记入本人档案。
 
  八、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公告通知消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对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库。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汇总表、应聘须知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网上报名咨询电话:0538—8153338   13455810508
 
  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38—8531161
 
  咨询时间:2024年5月7日至5月11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附件:
 
 
 
 
 
 
  泰安市岱岳区职业教育中心
 
  2024年4月19日

2024年山东泰安市宁阳县引进青年人才200人公告

为加快建设“大强富美安”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宁阳,持续优化干部人才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引进第三批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青年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1.引进岗位及数量

宁阳县事业单位引进硕士研究生200名,引进岗位为合并岗位,岗位类别为普通管理,单位性质为公益一类,详见《2024年泰安市宁阳县引进青年人才(第三批)岗位计划表》(附件1)。博士研究生不占本次引进计划,不受引进岗位和数量限制。

2.学历学位要求

应聘人员须具有研究生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历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毕业的博士研究生;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及科研院所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QS世界大学排名(毕业当年排名)前500名国外高校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参考附件2)。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道德品行端正。

3.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3年2月28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2月28日以后出生)。

4.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3月1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2024年应届毕业生及同期毕业的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认证书的,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不予聘用。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2)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定向培养的毕业生。

(3)宁阳县域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处分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5)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三、引进程序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3月11日9:00—3月15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3月11日9:00—3月16日16:00

报名网站:宁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ny.gov.cn)

报名人员应认真阅读引进公告,登陆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个人报名信息资料,上传近期免冠照片。

(二)网上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3月11日9:00—3月16日16:00

资格审查采取网上审查方式,与网上报名同步进行,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时,同时提交资格审查材料扫描件。资格审查所需材料包括:

1.正面免冠证件照电子版1张。

2.《诚信承诺书》扫描件(附件3)。

3.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4.学习经历材料扫描件:

①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填写《容缺报名个人承诺书》(附件4),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未按时提供的不予聘用。

②与国(境)内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提交学习经历证明材料,填写《容缺报名个人承诺书》,承诺学历学位证书、认证书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未按时提供的不予聘用。

③其他人员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非2024年毕业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历学位证书、认证书须于2024年3月11日前取得。

5.《同意应聘介绍信》扫描件(附件5),所有应聘人员必须提供。

①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劳动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意见”“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意见”栏均需签字并盖章。

②未就业人员应聘的,须提交由本人档案存放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意见”栏由本人档案存放部门负责签字盖章,“劳动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意见”栏留空。

6.岗位计划要求的其他证书及证明材料扫描件。

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须提前将以上各项材料准备齐全,按上述顺序扫描合并为一个PDF文档,小于5MB,上传至报名系统。应聘人员在资格审查前多次提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信息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填报信息一经审查通过,不能更改。报名截止后尚未通过审查的,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未上传资料进行网上资格审查的,视为弃权;材料不全或经审查不符合引进条件的,不得参加考试。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网上资格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引进条件的最终依据,对不符合引进条件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引进资格。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引进资格。应聘人员在引进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4年3月11日11:00至3月16日16:00

根据省发改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为每人70元。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放弃引进资格,已缴费的不再退费。缴费成功的可于3月16日16:00前登陆报名网站打印《2024年泰安市宁阳县引进青年人才(第三批)报名登记表》,连同资格审查各项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面试时提交查验。

(四)考试

博士研究生通过面谈方式确定人选,不受引进岗位和数量限制。

硕士研究生通过面谈面试方式确定人选,不受报名比例限制,不设笔试环节。报名缴费人数超过计划总数的3.5倍时,先通过面谈方式,按计划总数1:3.5的比例筛选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如末位人选面谈分数相同,全部纳入面试范围;报名缴费人数不超过计划总数的3.5倍时,直接进行面试。

硕士研究生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设定合格分数线,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的面试最终成绩不得低于80分。面谈面试具体办法及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谈面试满分均为10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谈面试最终成绩以加权计算后的成绩为准。面谈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应聘人员名次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成绩相同的,按面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谈成绩也相同或未进行面谈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

(五)考察体检

根据引进计划和应聘人员名次,按总计划1:2.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中共宁阳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成立考察小组,采取查阅档案、实地走访、考察谈话等多种形式,对考察人选进行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考察,并对人选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政治素质考察要突出政治标准,注重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以及是否需要履职回避等。业务能力考察要突出工作能力,注重考察专业水平、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心理素质等。按照干部档案管理有关要求,加强对考察人选档案的审核。考察方式及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对考察合格的,根据引进计划和应聘人员名次,按相关规定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引进;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引进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体检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察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岗位,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名次依次递补。

(六)公示选岗聘用

1.考察、体检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引进人才,面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

2.经公示无异议的,引进的博士研究生优先聘用到县直重要党群和经济部门;硕士研究生按高分先选、人岗相适的原则选岗,聘用到所列引进计划事业单位。对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选岗派遣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形成的空缺岗位,从考察、体检合格人员中按名次依次递补。

3.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首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年,非首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引进条件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取消列编计划。

4.受聘人员在宁阳县工作,最低服务期限5年(含试用期),在服务期内,受聘人员不得以辞职、报考公务员、应聘其他企事业单位、考博等理由提出解除聘用合同。

四、引进人才政策

1.引进人才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博士研究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工资参照事业单位七级职员待遇执行;硕士研究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工资参照事业单位八级职员待遇执行。

2.享受乡镇补贴、公务交通补贴。按照相关规定,乡镇岗位(不含街道)享受乡镇补贴、公务交通补贴;街道岗位享受公务交通补贴;县国有高桥林场、县国有杏山林场、县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岗位享受乡镇补贴。

3.受聘人员试用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并结合个人意愿,可在县直单位(部门)、乡镇(街道)、园区之间交流使用。根据个人专长,也可通过双向选择到县内重点企业工作,按照“县聘企用”模式保留事业身份,纳入人才专项编制管理,享受企业薪资待遇且不低于事业单位工资标准。根据泰安市人才政策有关规定,对到县内重点企业工作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按照每人每月3000元、15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连补3年;所在企业是工业企业的,每月生活补贴标准分别再提高2000元、500元。

4.住房保障。根据引进人才住房需求,提供人才公寓,博士研究生5年内免租金(不含水电、物业、燃气等费用),硕士研究生3年内免租金(不含水电、物业、燃气等费用)。在我县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对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分别发放最高15万元、8万元一次性购房补助。

5.子女就学。引进人才子女申请在我县公办幼儿园或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根据本人意愿在县内统筹安排。

6.配偶随迁。引进人才配偶为县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的,对符合我县机关事业单位“人才回引计划”相关规定的,可按照同级对口顺向原则调动安置。

五、其他事项

1.宁阳县人民政府网站为本次引进工作的指定网站,有关信息以该网站发布为准。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并保持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本公告中的“应届毕业生”,是指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中,由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并于2024年毕业的学生。

3.本次公告、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0538-5620056、0538-5635079

附件:

  1.2024年泰安市宁阳县引进青年人才(第三批)岗位计划表

  2.近6年QS世界大学排名前500名高校参考名单

  3.诚信承诺书

  4.容缺报名个人承诺书

  5.同意应聘介绍信

中共宁阳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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