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上半年四川省财政厅下属事业单位招聘14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我部门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工作人员补充到四川省财政厅政府债券发行管理中心等7个下属事业单位工作。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由我部门同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rst.sc.gov.cn,下同]“人事考试”专栏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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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并完全符合《四川省财政厅下属事业单位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含表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两栏分别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
 
  (4)符合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报考须征得单位书面同意。
 
  2.相关事项(基层服务年限等)时间节点均为2024年3月21日(网络报名第1日)。
 
  特别提示:不符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三、公开招聘单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招聘名额为14名,四川省财政厅政府债券发行管理中心招聘专业技术岗位2名,四川省预算绩效评价中心招聘专业技术岗位4名,四川省财政厅政府采购投诉处理中心招聘专业技术岗位2名,四川省财政厅社会保险基金中心招聘管理岗位2名,四川省财政信息中心招聘专业技术岗位1名,四川省注册会计师事务中心招聘专业技术岗位1名,四川财经职业学院招聘专业技术岗位2名,具体岗位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报名及网上缴费
 
  本次公开招聘的报名仅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报名时间为2024年3月21日10∶00至3月25日18∶00。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须知。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后,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
 
  本次公招我部门不进行网上资格审查,考生在报名前对本公告内容有不清楚的,可拨打本公告后所列“网上报名咨询电话”向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进行咨询。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招聘单位负责面试资格审查、考察中的复核和我部门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填报信息。考生均在“2024年上半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项目下报名。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2024年上半年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以便招聘单位了解报考者基本情况,但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3、上传相片。报考者须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考信息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不使用该工具将无法正常上传照片。如遇照片上传技术问题,可咨询028-86740101。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等,请上传时慎重选用。
 
  (二)网上缴费
 
  上传相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须及时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时间截止2024年3月26日18:00。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规〔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1科缴费50元。通过网络报名且上传相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三)岗位调整
 
  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由我部门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招聘名额后,该岗位报考人数与调减后的招聘名额之比应达到该岗位规定的开考比例。调减或取消的情况,由我部门于4月3日16:00前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向社会公布。取消岗位中缴纳笔试考务费报考者所缴费用,将通过互联网自动退回到缴费报考者报名时缴费的银行卡账户。
 
  (四)打印报名表
 
  上传相片合格并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应及时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二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五)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凭身份证号、姓名,于2024年4月16日至4月19日24:00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打印本人准考证,在打印准考证前,报考者必须在网上签订人事考试诚信承诺书。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包括二代身份证、社会保障卡,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未按要求签订诚信承诺书,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9〕457号)等要求,结合招聘单位实际,笔试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
 
  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包括公共科目笔试《综合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地点在成都市。
 
  2、笔试范围。公共科目笔试《综合知识》的考试范围详见省人社厅2014年9月28日修订发布的《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笔试复习大纲》(请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政策法规”条目查阅或下载)。
 
  3、笔试时间和地点。定于2024年4月21日上午举行,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4、笔试成绩公布。公共科目笔试原始成绩于2024年5月7日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公布,报考者请自行登录上述网站查询本人笔试原始成绩。对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显示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2024年5月7日至5月8日24:00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申请核查本人公共科目笔试原始成绩,逾期不再受理,核查结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于2024年5月9日前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公布。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笔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由我部门于2024年5月14日前在发布本公告的网站公布;其余考生的笔试总成绩可于5月15日前通过所公布的电话查询。
 
  5、政策性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号)规定加分;“三支一扶”及“特岗教师”人员按《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21〕19号)规定加分;“西部志愿者”人员按《关于推动四川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川青联发〔2021〕28号)等有关规定加分,所有项目加分累计不超过6分。考生报考时为在编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包括曾经是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不属于在编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均不再享受“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退役大学生士兵”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加分政策。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必于2024年5月10日12:00前在工作时间将以下材料交相应单位,以便审查,其中,报考四川财经职业学院的考生交四川财经职业学院何仕伟同志(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驿都西路4111号,联系电话028-84642015),报考其余单位的考生交四川省财政厅何晓丹同志(地址:成都市锦江区南新街37号,联系电话028-86723682)。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特岗教师计划”人员: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优秀士官证》、《优秀义务兵证》、《优秀学员证》等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由我部门按公告和有关政策规定加分。
 
  (二)面试
 
  1、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我部门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的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成绩为0分或缺考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3、面试资格审查手续的办理。面试资格审查由我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于2024年5月14日由我部门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获得面试入围审查资格的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①《报考信息表》2份(请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③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在规定时间内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4年国内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
 
  留学人员应持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参加资格审查。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可按《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9〕457号)规定进行第三方专业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报考者的学历、学位以其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作为判断依据,专业名称以其毕业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
 
  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招聘岗位专业条件涉及专业方向或专业认定有异议的,由我部门根据国家专业目录、有关专业变更文件和有关部门单位的有效证明进行审查认定。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审查中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注:最多递补3轮)。递补人员,由招聘单位根据报考者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面试人员,报考四川财经职业学院的由四川财经职业学院、报考其余单位的由我部门发给面试通知书。
 
  4、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二代身份证、社会保障卡,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如因面试入围资格审查或缺考出现空缺而造成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该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8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报考者面试缺考或放弃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5、面试主要范围。
 
  包括意愿素质(动机愿望、职业责任感、敬业精神、竞争意识、兴趣爱好等)、知识素质(综合知识、专业知识等)智能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业务能力、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和人格素质(举止仪表、性格气质等)等方面。
 
  6、面试成绩公布。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
 
  (三)考试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后,由我部门于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上公告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加分、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由我部门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政策规定同等条件下优先的人员确定为体检人选,其他报考者依次按面试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学历层次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若以上要素均完全一致,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报考四川财经职业学院考生体检由四川财经职业学院、报考其余单位考生体检由我部门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报考四川财经职业学院考生由四川财经职业学院、报考其余单位考生由我部门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七、考察
 
  报考四川财经职业学院考生由四川财经职业学院、报考其余单位考生由我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对考察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察的报考者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综合考察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八、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由我部门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审核确认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准考证号、招聘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考试总成绩、排名以及该岗位招聘条件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的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进行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公示后因拟确认人员弃权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
 
  九、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公告公示无异议人员应按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岗位有关材料提交我部门。
 
  我部门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对符合公告要求的拟聘人员进行审核确认。
 
  通过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
 
  用人单位凭我部门出具的确认文件,书面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逾期或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通过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人员资格。
 
  十、纪律与监督
 
  我部门在公开招聘中,将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进行资格审查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特别提示
 
  1、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我部门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核、递补、聘用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3、我部门和省人社厅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二、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报考咨询电话:
 
  028-86723682(省财政厅人事教育处)
 
  028-84642015(四川财经职业学院组织人事部)
 
  公共科目笔试考务咨询电话:
 
  028-86759175(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
 
  省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电话:
 
  028-86761165(省人社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纪律监督电话:
 
  028-86656037(省纪委监委派驻省财政厅纪检监察组)
 
  028-84642073(四川财经职业学院纪检监察办公室)
 
 
  四川省财政厅
 
  2024年3月14日


2024上半年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下属事业单位招聘48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四川省交通运输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工作人员补充到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等10个下属事业单位工作。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由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同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rst.sc.gov.cn,下同]“人事考试”专栏和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jtt.sc.gov.cn,下同])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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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专职教师岗位(编码01001010)面向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四川省公路交通应急装备物资储备中心大型汽车驾驶员(二)岗位(编码01008027)面向退役士兵,其余岗位面向全国招聘取得国民教育高中(含中专、中技)及以上学历,并完全符合《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下属事业单位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含表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其他报考者须在2024年3月2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两栏分别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
 
  (4)符合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报考须征得单位书面同意。
 
  2、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要求的职业(执业)资格条件、工作经历、政治面貌等其他条件,除特别标明的外,均须在2024年3月21日前取得,否则不能报考,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特别提示:不符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三、公开招聘单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招聘名额为48名。其中,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聘专业技术岗位27名,四川省交通运输运行调度中心招聘专业技术岗位4名,四川省交通运输重点项目工作中心招聘专业技术岗位2名,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招聘管理岗位1名,四川省交通物流发展中心招聘管理岗位1名、专业技术岗位1名,四川省交通宣传中心招聘专业技术岗位3名,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信息中心招聘专业技术岗位2名,四川省公路交通应急装备物资储备中心招聘工勤岗位4名,四川省川藏铁路配套公路保障中心招聘专业技术岗位2名,四川交通运输职业学校招聘专业技术岗位1名。具体岗位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报名及网上缴费
 
  本次公开招聘的报名仅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报名时间为2024年3月21日10:00至3月25日18:00。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须知。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后,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
 
  本次公招不进行网上资格审查,考生在报名前对本公告内容有不清楚的,可拨打本公告后所列“网上报名咨询电话”向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进行咨询。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招聘单位负责的面试资格审查、考察中的复核和我厅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填报信息。四川交通运输职业学校工业机器人专业教师岗位(编码01051001)须在“2024年上半年全省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省属)”项目下报名,其余岗位均在“2024年上半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项目下报名。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2024年上半年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或《2024年上半年四川省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省属)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以便招聘单位了解报考者基本情况,但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3、上传相片。报考者须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考信息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不使用该工具将无法正常上传照片。如遇照片上传技术问题,可咨询028-86740101。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等,请上传时慎重选用。
 
  (二)网上缴费
 
  上传相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须及时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时间截止2024年3月26日18:00。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规〔2023〕473号文件规定,笔试1科缴费50元。通过网络报名且上传相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三)岗位调整
 
  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由四川省交通运输厅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招聘名额后,该岗位报考人数与调减后的招聘名额之比应达到该岗位规定的开考比例。调减或取消的情况,由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于4月3日16:00前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向社会公布。取消岗位中缴纳笔试考务费报考者所缴费用,将通过互联网自动退回到缴费报考者报名时缴费的银行卡账户。
 
  (四)打印报名表
 
  上传相片合格并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应及时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2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五)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凭身份证号、姓名,于2024年4月16日至4月19日24:00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打印本人准考证,在打印准考证前,报考者必须在网上签订人事考试诚信承诺书。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包括二代身份证、社会保障卡,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未按要求签订诚信承诺书,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9〕457号)等要求,结合招聘单位实际,笔试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
 
  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包括公共科目笔试《综合知识》、《教育公共基础》、《卫生公共基础》(含中医)(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满分均为100分,笔试地点在成都市。
 
  2、笔试范围。公共科目笔试《综合知识》的考试范围详见省人社厅2014年9月28日修订发布的《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笔试复习大纲》,公共科目笔试《教育公共基础》的考试范围详见省人社厅、教育厅2012年4月13日印发的《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公共科目笔试《卫生公共基础》(含中医)的考试范围详见省人社厅、省卫计委2014年4月22日印发的《省属卫生事业单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共科目笔试大纲(试行)》(请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政策法规”条目查阅或下载)。
 
  3、笔试时间和地点。《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定于2024年4月20日上午举行,《综合知识》、《卫生公共基础》(含中医)笔试定于2024年4月21日上午举行,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4、笔试成绩公布。公共科目笔试原始成绩于2024年5月7日分别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公布,报考者请自行登录上述网站查询本人笔试原始成绩。对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显示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2024年5月7日至5月8日24:00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申请核查本人公共科目笔试原始成绩,逾期不再受理,核查结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于2024年5月9日前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公布。报考者的笔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由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于2024年5月14日前在发布本公告的网站公布。
 
  5、政策性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号)规定加分;“三支一扶”及“特岗教师”人员按《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21〕19号)规定加分;“西部志愿者”人员按《关于推动四川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川青联发〔2021〕28号)等有关规定加分,所有项目加分累计不超过6分。考生报考时为在编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包括曾经是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不属于在编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均不再享受“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退役大学生士兵”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加分政策。
 
  如申请加分,须由报考者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于2024年4月20日14:00至5月10日12:00,在工作时间将以下材料交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人事教育处罗老师(地址:成都市武侯祠大街180号,联系电话028-85525221,请事先电话联系),以便审查。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特岗教师计划”人员: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出具的证明(内容应包含在服务期间是否享受各类优惠政策进入机关事业单位)、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服务证书以及自服务期开始至今的社保缴费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优秀士官证》、《优秀义务兵证》、《优秀学员证》等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由四川省交通运输厅按公告和有关政策规定加分。
 
  (二)面试
 
  1、面试方式。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各招聘岗位(卫生所医生岗位除外)、四川交通运输职业学校招聘岗位采取“结构化+试讲”的面试方式进行,其余招聘岗位均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的岗位,面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100%;采取“结构化+试讲”面试方式的岗位,面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40%+试讲面试成绩×60%。
 
  2、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四川省交通运输厅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的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成绩为0分或缺考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3、面试资格审查手续的办理。面试资格审查由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统一组织、招聘单位负责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于2024年5月17日前由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和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获得面试入围审查资格的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①《报考信息表》2份(请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③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在规定时间内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4年国内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
 
  留学人员应持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参加资格审查。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可按《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9〕457号)规定进行第三方专业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④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需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意见;报考仅面向退役士兵的岗位人员需提供《退出现役证》;岗位要求的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或已完成高校新入职教师职业技能培训证明材料)、本专业执业医师证、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交通类(公路规划类、公路建设类、道桥勘察设计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一级建造师(公路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材料、特种作业操作证(准操项目:高压电工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准操项目:低压电工作业)、A1等级驾驶证、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等。
 
  报考者的学历、学位以其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作为判断依据,专业名称以其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辅修学位或第二学历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
 
  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招聘岗位专业条件涉及专业方向或专业认定有异议的,由四川省交通运输厅根据国家专业目录、有关专业变更文件和有关部门单位的有效证明进行审查认定。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审查中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由四川省交通运输厅根据报考者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且已缴纳面试费的人员,由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发给面试通知书。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规〔2023〕473号文件规定,面试缴费80元。
 
  4、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二代身份证、社会保障卡,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如因面试入围资格审查或缺考出现空缺而造成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该岗位面试人员结构化面试成绩(折合前)或试讲面试成绩(折合前)低于77分的,取消应聘资格。报考者面试缺考或放弃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5、面试主要范围。结构化面试包括意愿素质(动机愿望、职业责任感、敬业精神、竞争意识、兴趣爱好等)、知识素质(综合知识、专业知识等)、智能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业务能力、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人格素质(举止仪表、性格气质等)、岗位匹配度等方面。试讲面试包括教学基本素养、掌握教材内容能力、组织课堂教学能力、实现教学目的能力、教学效果等方面。
 
  6、面试成绩公布。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
 
  (三)考试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后,由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于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公告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加分、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由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政策规定同等条件下优先的人员确定为体检人选,其他报考者依次按面试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学历层次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若以上要素均完全一致,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由四川省交通运输厅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七、考察
 
  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对考察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察的报考者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综合考察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八、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由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公示前提供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审核确认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准考证号、招聘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考试总成绩、排名以及该岗位招聘条件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的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进行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公示后因拟确认人员弃权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
 
  九、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公告公示无异议人员应按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将以下材料提交招聘单位:
 
  1、在职人员应提供与原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2、下岗、失业人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县级劳动保障部门发放的《再就业优惠证》或失业证明;
 
  3、高校毕业后未就业人员应提供未就业相关证明材料;
 
  4、审核确认所需其他材料。
 
  招聘单位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将符合公告要求的拟聘人员上报四川省交通运输厅进行审核确认。
 
  通过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
 
  招聘单位凭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出具的确认文件,书面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逾期或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通过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人员资格。
 
  十、纪律与监督
 
  我厅在公开招聘中,将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进行资格审查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特别提示
 
  1、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3、我厅和省人社厅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二、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报名条件及政策咨询电话(主要负责解释报名政策、报考条件及面试考务等问题):
 
  028-82682962(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028-85588772(四川省交通运输运行调度中心)
 
  028-64067335(四川省交通运输重点项目工作中心)
 
  028-85527795(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028-85080957(四川省交通物流发展中心)
 
  028-87750986(四川省交通宣传中心)
 
  028-85525124(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信息中心)
 
  028-85429695(四川省公路交通应急装备物资储备中心)
 
  028-85005355(四川省川藏铁路配套公路保障中心)
 
  028-68853600(四川交通运输职业学校)
 
  028-85525221(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人事教育处)
 
  网站技术咨询电话(主要解决报名网站技术问题):
 
  028-86626583、028-60662620(省人事考试中心)
 
  公共科目笔试考务咨询电话:
 
  028-86759175(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
 
  省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电话:
 
  028-86761165(省人社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纪律监督电话:
 
  028-82680056(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028-85587304(四川省交通运输运行调度中心)
 
  028-64388795(四川省交通运输重点项目工作中心)
 
  028-85526153(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028-85087792(四川省交通物流发展中心)
 
  028-87769627(四川省交通宣传中心)
 
  028-85525249(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信息中心)
 
  028-86152371(四川省公路交通应急装备物资储备中心)
 
  028-87342053(四川省川藏铁路配套公路保障中心)
 
  028-68853669(四川交通运输职业学校)
 
  028-85525253(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直属机关纪委)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
 
  2024年3月14日


2024上半年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直属事业单位招聘156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工作人员补充到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大学等10个直属事业单位工作。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由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同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rst.sc.gov.cn,下同]“人事考试”专栏和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官网 [https://jxt.sc.gov.cn/,下同]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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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完全符合《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含表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报名时本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属于本单位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两栏分别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
 
  (4)符合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报考须征得单位书面同意。
 
  相关事项(基层服务年限等)时间节点按公告要求执行,公告未作明确的均为2024年3月21日(网络报名第1日)。
 
  特别提示:不符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三、公开招聘单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招聘名额为156名,其中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大学46名、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36名、四川工商职业技术学院28名、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12名、四川理工技师学院3名、四川省盐业学校17名、四川经济日报社(经营管理者杂志社)5名、四川省轻工幼儿园2名、四川省无线电监测站3名、四川省电子产品监督检验所4名,具体岗位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报名及网上缴费
 
  本次公开招聘的报名仅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报名时间为2024年3月21日10:00至3月25日18:00。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须知。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后,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
 
  本次公招我部门不进行网上资格审查,考生在报名前对本公告内容有不清楚的,可拨打本公告后所列“网上报名咨询电话”向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进行咨询。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各招聘单位负责的面试资格审查、考察中的复核和我部门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填报信息。在“2024年上半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项目下报名。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2024年上半年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以便招聘单位了解报考者基本情况,但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3.上传相片。报考者须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考信息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不使用该工具将无法正常上传照片。如遇照片上传技术问题,可咨询028-86740101。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等,请上传时慎重选用。
 
  (二)网上缴费
 
  上传相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须及时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时间截止2024年3月26日18:00。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规〔2023〕473号文件规定,笔试1科缴费50元。通过网络报名且上传相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三)岗位调整
 
  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由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招聘名额后,该岗位报考人数与调减后的招聘名额之比应达到该岗位规定的开考比例。调减或取消的情况,由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4月3日16:00前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向社会公布。取消岗位中缴纳笔试考务费报考者所缴费用,将通过互联网自动退回到缴费报考者报名时缴费的银行卡账户。
 
  (四)打印报名表
 
  上传相片合格并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应及时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二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五)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凭身份证号、姓名,于2024年4月16日至4月19日24:00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打印本人准考证,在打印准考证前,报考者必须在网上签订人事考试诚信承诺书。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包括二代身份证、社会保障卡,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未按要求签订诚信承诺书,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9〕457号)等要求,结合各招聘单位实际,笔试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
 
  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包括公共科目笔试《综合知识》1科,满分为100分,笔试地点在成都市。
 
  2.笔试范围。公共科目笔试《综合知识》的考试范围详见省人社厅2014年9月28日修订发布的《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笔试复习大纲》(请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政策法规”条目查阅或下载)。
 
  3.笔试时间和地点。定于2024年4月21日上午举行,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4.笔试成绩公布。公共科目笔试原始成绩于2024年5月7日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公布,报考者请自行登录上述网站查询本人笔试原始成绩。对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显示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2024年5月7日至5月8日24:00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申请核查本人公共科目笔试原始成绩,逾期不再受理,核查结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于2024年5月9日前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公布。报考者的笔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由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于2024年5月14日在发布本公告的网站公布。
 
  5.政策性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号)规定加分;“三支一扶”及“特岗教师”人员按《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21〕19号)规定加分;“西部志愿者”人员按《关于推动四川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川青联发〔2021〕28号)等有关规定加分,所有项目加分累计不超过6分。考生报考时为在编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包括曾经是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不属于在编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均不再享受“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退役大学生士兵”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加分政策。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必于2024年5月10日12:00前在工作时间将以下材料交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人事处田松泉同志(地址:成都市人民东路66号,联系电话028-86265015),以便审查。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特岗教师计划”人员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优秀士官证》、《优秀义务兵证》、《优秀学员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由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按公告和有关政策规定加分。
 
  (二)面试
 
  1.面试方式。管理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其他岗位采取试讲、结构化面试等方式进行,具体面试方式以面试通知书为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的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成绩为0分或缺考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3.面试资格审查手续的办理。面试资格审查由各招聘单位负责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于2024年5月14日由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和我部门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获得面试入围审查资格的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1)《报考信息表》2份(请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在规定时间内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4年国内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
 
  留学人员应持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参加资格审查。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可按《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9〕457号)规定进行第三方专业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单位公章)原件1份。
 
  (5)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报考者的学历、学位以其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作为判断依据,专业名称以其毕业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
 
  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招聘岗位专业条件涉及专业方向或专业认定有异议的,由招聘单位根据国家专业目录、有关专业变更文件和有关部门单位的有效证明进行审查认定。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审查中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由各招聘单位根据报考者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面试人员,由各招聘单位发给面试通知书。
 
  4.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包括二代身份证、社会保障卡,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如因面试入围资格审查或缺考出现空缺而造成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如招聘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2:1或未形成竞争(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该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75分的,取消应聘资格。报考者面试缺考或放弃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5.面试主要范围。
 
  ——结构化面试范围:包括意愿素质(动机愿望、职业责任感、敬业精神、竞争意识、兴趣爱好等)、知识素质(综合知识、专业知识等)、智能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业务能力、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和人格素质(举止仪表、性格气质等)等方面。
 
  ——试讲范围:基本素质(举止行为、心理素质、性格气质)、表达能力(普通话标准规范、表达准确流畅、生动亲切、板书良好)、逻辑思维能力(思辨灵活、突出重点、条理清晰、逻辑性强)、专业知识能力(专业知识扎实、理论联系实际、综合分析能力强)、课堂教学能力(主动性、教学设计合理、节奏得当、教学调控能力强)。
 
  6.面试成绩公布。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
 
  (三)考试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后,由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于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网站上公告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加分、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由各招聘单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报考者依次按面试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学历层次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若以上要素均完全一致,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各招聘单位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由各招聘单位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七、考察
 
  各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对考察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察的报考者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综合考察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八、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由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审核确认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准考证号、招聘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考试总成绩、排名以及该岗位招聘条件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进行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公示后因拟确认人员弃权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
 
  九、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公告公示无异议人员应按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向各招聘单位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要求取得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有关材料;委培、定向毕业生及在职人员,还应提供原委培、定向单位、用人单位及有权限的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解除劳动(人事)关系的书面意见或者生效的与单位解除劳动(人事)关系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各招聘单位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对符合公告要求的拟聘人员进行审核确认。
 
  通过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
 
  用人单位凭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出具的确认文件,书面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逾期或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通过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人员资格。
 
  十、纪律与监督
 
  我部门在公开招聘中,将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进行资格审查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特别提示
 
  1.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3.本部门和省人社厅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二、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报名条件咨询电话(主要负责解释报名政策、报考条件、面试考务等问题):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人事处:028-86265015
 
  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大学:0838-2691528、0838-2652607
 
  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0830-3150310、0830-3150886
 
  四川工商职业技术学院:028-87290479、028-87285539
 
  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0839-3350713、0839-3353223
 
  四川理工技师学院:028-82682588
 
  四川省盐业学校:0813-5113366、0813-5113333
 
  四川经济日报社(经营管理者杂志社):
 
  028-86632091、028-86644767
 
  四川省轻工幼儿园:028-83221577
 
  四川省无线电监测站:028-86657479、028-83511898
 
  四川省电子产品监督检验所:028-84853009
 
  网站技术咨询电话(主要解决报名网站技术问题):
 
  028-86626583、028-60662620(省人事考试中心)
 
  公共科目笔试考务咨询电话:
 
  028-86759175(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
 
  省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电话:
 
  028-86761165(省人社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纪律监督电话: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机关纪委:028-64664281
 
  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大学:0838-2651133
 
  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0830-3150185
 
  四川工商职业技术学院:028-87285536
 
  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0839-3350223
 
  四川理工技师学院:028-82682568
 
  四川省盐业学校:0813-2115801
 
  四川经济日报社(经营管理者杂志社):028-86642379
 
  四川省轻工幼儿园:028-83235828
 
  四川省无线电监测站:028-86658796
 
  四川省电子产品监督检验所:028-84852313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4年3月14日


2024上半年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31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工作人员补充到四川省中医药科学院等5个下属事业单位工作。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由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同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rst.sc.gov.cn,下同]“人事考试”专栏和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官网 [sctcm.sc.gov.cn,下同]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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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并完全符合《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含表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两栏分别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
 
  (4)符合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报考须征得单位书面同意。
 
  2、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要求了职业(执业)资格条件,相关职业(执业)资格应是社会公众可取得且国家未清理废止或者暂停的,职业(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但尚未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可以报考。
 
  基层服务年限时间节点为2024年3月21日(网络报名第1日)。
 
  特别提示:不符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三、公开招聘单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招聘名额为31名,其中四川省中医药科学院招聘专业岗位12名,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四川省中医医院)招聘专业岗位3名、招聘管理岗位5名,四川省中医药转化医学中心招聘专业岗位1名、招聘管理岗位2名,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针灸学校(四川省针灸学校)招聘专业岗位4名,成都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招聘专业岗位4名,具体岗位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报名及网上缴费
 
  本次公开招聘的报名仅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报名时间为2024年3月21日10:00至3月25日18:00。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须知。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后,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
 
  本次公招我单位不进行网上资格审查,考生在报名前对本公告内容有不清楚的,可拨打本公告后所列“网上报名咨询电话”向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进行咨询。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公招办(四川省中医药发展服务中心)及各招聘单位负责的面试资格审查、考察中的复核和我单位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填报信息。公共笔试科目在“2024年上半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项目下报名。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2024年上半年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以便招聘单位了解报考者基本情况,但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3、上传相片。报考者须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考信息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不使用该工具将无法正常上传照片。如遇照片上传技术问题,可咨询028-86740101。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等,请上传时慎重选用。
 
  (二)网上缴费
 
  上传相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须及时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时间截止2024年3月26日18:00。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规〔2023〕473号文件规定,笔试1科缴费50元。通过网络报名且上传相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三)岗位调整
 
  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由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招聘名额后,该岗位报考人数与调减后的招聘名额之比应达到该岗位规定的开考比例。调减或取消的情况,由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4月3日16:00前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向社会公布。取消岗位中缴纳笔试考务费报考者所缴费用,将通过互联网自动退回到缴费报考者报名时缴费的银行卡账户。
 
  (四)打印报名表
 
  上传相片合格并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应及时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二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五)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凭身份证号、姓名,于2024年4月16日至4月19日24:00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打印本人准考证,在打印准考证前,报考者必须在网上签订人事考试诚信承诺书。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包括二代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含照片>,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未按要求签订诚信承诺书,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9〕457号)等要求,结合招聘单位实际,笔试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
 
  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包括公共科目笔试《综合知识》或《卫生公共基础》(含中医)或《卫生公共基础》(不含中医),每科满分均为100分,笔试地点在成都市。
 
  2、笔试范围。公共科目笔试《综合知识》的考试范围详见省人社厅2014年9月28日修订发布的《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笔试复习大纲》,《卫生公共基础》(含中医)《卫生公共基础》(不含中医)详见省人社厅、省卫计委2014年4月22日印发的《省属卫生事业单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共科目笔试大纲(试行)》(请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政策法规”条目查阅或下载)。
 
  3、笔试时间和地点。定于2024年4月21日上午举行,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4、笔试成绩公布。公共科目笔试原始成绩于2024年5月7日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公布,报考者请自行登录上述网站查询本人笔试原始成绩。对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显示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2024年5月7日至5月8日24:00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申请核查本人公共科目笔试原始成绩,逾期不再受理,核查结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于2024年5月9日前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公布。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笔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由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于2024年5月14日前在发布本公告的网站公布;其余考生的笔试总成绩请到各招聘单位查询。
 
  5、政策性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号)规定加分;“三支一扶”及“特岗教师”人员按《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21〕19号)规定加分;“西部志愿者”人员按《关于推动四川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川青联发〔2021〕28号)等有关规定加分,所有项目加分累计不超过6分。考生报考时为在编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包括曾经是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不属于在编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均不再享受“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退役大学生士兵”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加分政策。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必于2024年5月10日12:00前在工作时间将以下材料交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公招办张冬梅同志(地址:成都市锦江区太升南路155号蜀运大厦20楼2011办公室,联系电话028-86203241),以便审查。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特岗教师计划”人员: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优秀士官证》《优秀义务兵证》《优秀学员证》等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由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按公告和有关政策规定加分。
 
  (二)面试
 
  1、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的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成绩为0分或缺考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3、面试资格审查手续的办理。面试资格审查由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负责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于2024年5月14日由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和我单位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获得面试入围审查资格的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①《报考信息表》2份(请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③有效的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下同)、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在规定时间内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4年国内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
 
  留学人员应持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参加资格审查。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可按《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9〕457号)规定进行第三方专业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④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报考者的学历、学位以其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作为判断依据,专业名称以其毕业证书载明的专业(或第二学历专业、辅修专业)名称为准。
 
  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招聘岗位专业条件涉及专业方向或专业认定有异议的,由我单位根据国家专业目录、有关专业变更文件和有关部门单位的有效证明进行审查认定。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审查中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由各招聘单位根据报考者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面试人员,由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发给面试通知书。
 
  4、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二代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含照片〉,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如因面试入围资格审查或缺考出现空缺而造成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该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75分的,取消应聘资格。报考者面试缺考或放弃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5、面试主要范围。
 
  包括意愿素质(动机愿望、职业责任感、敬业精神、竞争意识、兴趣爱好等)、知识素质(综合知识、专业知识等)、智能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业务能力、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和人格素质(举止仪表、性格气质等)等方面。
 
  6、面试成绩公布。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
 
  (三)考试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后,由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于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网站上公告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加分、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由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政策规定同等条件下优先的人员确定为体检人选,其他报考者依次按学历层次、面试成绩、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若以上要素均完全一致,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由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七、考察
 
  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对考察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察的报考者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综合考察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八、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由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审核确认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准考证号、招聘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考试总成绩、排名以及该岗位招聘条件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进行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公示后因拟确认人员弃权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
 
  九、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公告公示无异议人员应按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将以下材料提交招聘单位。
 
  1、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其到新单位应聘的书面材料(通过审核确认后,在职人员再按招聘单位要求提供正式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同意流(调)动的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以及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有学位要求的,下同)。
 
  2、2024届毕业生应在2024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
 
  3、下岗、失业人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县级劳动保障单位发放的《再就业优惠证》或失业证明、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有效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档案管理证明。
 
  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对符合公告要求的拟聘人员进行审核确认。
 
  通过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
 
  用人单位凭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出具的确认文件,书面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逾期或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通过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人员资格。
 
  十、纪律与监督
 
  我单位在公开招聘中,将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进行资格审查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特别提示
 
  1、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核、递补、聘用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3、本单位和省人社厅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二、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报名条件及政策咨询电话(主要负责解释报考条件、报名政策及专业科目笔试、面试考务等问题):
 
  四川省中医管理局人事教育处:028-86136279
 
  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公招办(四川省中医药发展服务中心):028-86203241
 
  四川省中医药科学院:028-85223428
 
  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028-87783591
 
  四川省中医药转化医学中心:028-84348180
 
  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针灸学校(四川省针灸学校):028-67812899
 
  成都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028-86115270
 
  网站技术咨询电话(主要解决报名网站技术问题):
 
  028-86626583、028-60662620(省人事考试中心)
 
  公共科目笔试考务咨询电话:
 
  028-86759175(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
 
  省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电话:
 
  028-86761165(省人社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纪律监督电话:
 
  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机关纪委:028-86522206
 
  四川省中医药科学院纪检审计办公室:028-85220587
 
  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纪委办公室:028-87783560
 
  四川省中医药转化医学中心:19382213951
 
  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针灸学校(四川省针灸学校):028-67812898
 
  成都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纪检审计办公室:028-86714969
 
 
  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
 
  2024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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