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安徽亳州蒙城县农技推广服务特聘人员招募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的“全面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产业扶贫的指示精神,增强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供给能力。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工作的通知》(皖农教函〔2023〕517号)有关精神,决定在我县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面向全县招募不超过5名农技推广服务特聘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对象
 
特聘农技员主要从以下五类群体中招募:一是农业乡土专家;二是农业种养能手;三是新型职业农民;四是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技术骨干;五是农业科研教学单位中长期在生产一线开展成果转化与技术服务的科技人员。农业系统体制内在岗人员不纳入特聘农技员招募范围。
 
二、招募条件
 
特聘农技员招募对象须具备以下条件:有较高的技术专长和科技素质;有丰富的农业生产实践经验;热爱农业农村工作,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协调能力较强,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者。
 
三、特聘期内服务任务
 
特聘农技员服务任务:一是为县域特色优势农业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指导与咨询服务;二是为脱贫农户提供农业生产经营技术服务;三是与基层农技人员结对开展协同农技服务,增强农业从业人员专业技能和实操水平;四是每月开展农技服务不少于20天。
 
四、招募程序
 
发布招募公告、自愿报名、研究公示、确定人选、签订服务协议等程序。
 
1、自愿报名:自网上下载报名表。《2024年蒙城县农业农村局特聘农技员报名表》提交截止时间4月23日18时。
 
2、研究公示;经县农业农村局会议研究确定初步人选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3、确定人选。公示期满后,根据信息反馈情况确定最终人选。
 
4、签订服务协议(或服务合同)。由蒙城县农业农村局与其签订《蒙城县实施特聘计划技术服务协议》,协议期限1年,并颁发特聘证书。
 
五、管理与考核
 
蒙城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特聘农技员的招募、使用、管理和考核,特聘农技员服务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服务期间,以服务对象的满意度、解决产业发展实际问题和增加农民收入等为主要考核指标,采取量化打分和实地测评相结合的方式,定期对特聘农技员服务效果进行绩效考核。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激励约束机制,考核不合格的及时解除服务协议;对考核优秀的,服务期满后可优先续聘。
 
六、待遇
 
蒙城县农业农村局统筹利用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资金,对特聘农技员给予补助,每月基本补助600元。绩效补助按考评结果分为优秀(90分以上)、良好(80分以上)、合格(60分以上)、不合格(59分以下)四个等次,优秀等次月度绩效奖600元,良好等次月度绩效奖500元,合格等次月度绩效奖300元,不合格等次月度绩效奖0元。
 
蒙城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4月16日
 

2024年安徽亳州蒙城县事业单位引进人才19人公告

 

为深入推进新时代人才强县战略,进一步加强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和要求,决定引进一批2024届高校毕业生到我县事业单位工作。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引进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引进计划
 
2024年度蒙城县事业单位引进人才19名。具体引进计划见《2024年度蒙城县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引进对象及条件
 
2024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普通高校毕业生。符合引进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引进人员岗位表中的“35周岁以下”为“1988年4月13日(含)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引进:
 
(一)不符合引进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引进程序
 
引进工作在蒙城县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县委组织部牵头,县人社局负责实施,按照发布公告、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公告于2024年4月13日在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蒙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网、蒙城县人事考试网统一发布。后续引进相关信息将通过蒙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网公布,请及时关注。
 
(二)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蒙城县人事考试网(exam.mcrsks.org.cn)。报名时间为2024年4月22日9:00--4月25日23:0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登录蒙城县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并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2024年度蒙城县事业单位引进人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者所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否则取消报名资格。
 
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供各种资料,凡弄虚作假、与事实不符或不符合引进岗位条件的,一经查实,在任何环节均取消其引进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整个人才引进过程。
 
如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超过30人(不含),则进行加试,加试方式为笔试;确定笔试成绩前3名进入面试(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一并进入),笔试成绩不计入总分,仅作为确定面试人选依据。加试时间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统一在蒙城县人事考试网上进行。
 
报考人员报名后,可于4月26日12:00前随时登录蒙城县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能再修改个人信息;未通过审查的,在4月26日16:00之前完善信息后可以再报。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于报名确认后10个工作日内在蒙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网公布。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地点安徽农业大学(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长江西路130号)。资格复审时间及具体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需提供《2024年度蒙城县事业单位引进人才资格审查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院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学生证、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高校出具的无违纪受处分的证明等其它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香港、澳门大学学历,还应提供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材料;国外学历,还应提供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对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复审合格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一经发现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面试资格。
 
(四)面试
 
面试工作在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财政局等相关部门的监督下,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引才单位参与实施。
 
面试地点安徽农业大学(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长江西路130号)。面试时间及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为每人15分钟,分值100分,面试成绩现场公布(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应变、分析判断、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岗位引进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或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结束后,在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下汇总面试分数,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按照岗位引进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若报考同一岗位考生成绩出现相同,则另行加试,按照加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其进入体检、考察资格人选。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引才单位负责实施。
 
体检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
 
考察主要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考察结束后,将考察结果形成书面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对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1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蒙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网、蒙城县人事考试网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待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所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入编手续。拟聘用人员须和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为5年。
 
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未能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人才引进不指定辅导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和培训活动。
 
五、人才待遇
 
1.解决编制:引进人才纳入蒙城县事业编制管理,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工资福利待遇按事业单位现行政策执行。
 
2.购房补贴:引进人才5年聘用期内在蒙城县购买商品住房的,给予购房补贴15万元。若在5年聘用期内离职的,须全额退还已领取的购房补贴。
 
3.住房保障:引进人才在蒙城县城区没有住房的,提供面积60平方米人才公寓一套,在5年聘用期内免租金。
 
4.配偶就业:随迁配偶安置根据人才配偶原就业情况及个人身份、任职能力等条件,遵循“对等、空编、空岗、自愿”的原则,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属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的,分别由组织、编制、人社部门提出意见,属其他身份人员,一般由用人单位安排,用人单位安排确有困难的,由组织、人社部门帮助协调解决。
 
5.子女入学:随迁子女来我县入学,由县教育局按照就近就便的原则协调解决。
 
六、工作纪律
 
公开引进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
 
1.参加公开引进工作人员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根据规定需要回避的,要按照规定回避,坚持原则,排除干扰,确保引进工作公平、公正。
 
2.凡发现弄虚作假,伪造、涂改有关证件、资料或作弊的,取消其报名和聘用资格。
 
3.在引进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工作失误或徇私舞弊的,由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本公告由蒙城县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0558—7622556 (县委人才办)
 
各引才单位咨询电话:详见《2024年度蒙城县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岗位计划表》
 
考务咨询:0558—7696993(县人社局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
 
监督举报:0558—7621889(县纪委监委派驻财政局纪检监察组)
 
 
 
蒙城县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4月13日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