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广东惠州龙门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29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规定,我县决定组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年龄为18-35周岁(1988年6月3日至2006年6月3日出生),部分岗位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3年6月3日至2006年6月3日出生)。

 

二、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执行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公告时间为2024年5月29日至2024年6月2日。

 

(二)报名时间

 

2024年6月3日9:00至6月7日17:00。

 

(三)接受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应聘人员请于2024年6月3日9:00至6月7日17:00登录“2024年龙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信息管理系统(考生报名)”(http://zk.sun-hrm.com/index.php/exam/?EXAMID=2804,以下简称“招聘系统”)报名。

 

1.提供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应清楚具体岗位的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在公告规定的时间登录招聘系统,填写报名表,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系统初步审核。招聘系统将自动实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表进行初审。报名系统自动审核只能对有限的岗位条件进行审核,自动审核通过并不说明考生完全符合岗位条件,考生应认真核对个人资料是否完全符合,慎重报名。

 

3.报名开始后的前3天每天16:00时,系统公开各岗位报考人数。报名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系统将公布岗位报名人数。

 

(四)笔试确认

 

通过系统初步审核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是否参加笔试,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系统确认参加笔试的考生,如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的,其后2年内不得再报考本地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录)聘考试。具体确认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龙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五)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公告及《报考指南》(附件2)要求,准确把握报考岗位的具体条件,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国有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面试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3.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4.2024届国内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在境内就读的2024届中外合作办学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其他报名人员均须于面试资格审核前取得相应学历毕业证、学位证。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在面试资格审核时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生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5.入围面试的考生不主动作出放弃面试、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的,若被聘用,要保证按时报到。未按时报到者,将记录在案,且2年内不得参加本地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录)聘考试。

 

6.考生须按《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24年版)设置的专业名称和专业代码选择相对应的岗位进行报考。

 

(六)考试

 

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进行,主要考试内容为通用能力测试。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占总成绩的40%。笔试时间、地点和有关安排将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在招聘系统内查询。

 

加分: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对在2021年6月3日至2024年6月3日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报考时笔试成绩加10分。

 

符合相关条件的考生凭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报考,报名时注明服务的基层项目名称、合格证书编号,上传证明材料原件,并于笔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到龙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楼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提供身份证、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进行加分资格审核确认,经审查合格后,笔试成绩加10分,逾期未参加审核的视为放弃加分。

 

2.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审查地点:龙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龙门县城迎宾大道699号),审查时间另行公告。根据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内),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含并列成绩)确定面试人选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通过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环节。因考生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通过导致面试人数出现空缺的,在同岗位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需提供如下证件和材料:

 

①.《2024年龙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报名系统内打印)。

 

②.内地居民第二代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③.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在岗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④.以退役大学生士兵身份报考的考生需出具退出现役证件、学历(学位)证书或就业推荐表、入伍所在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⑤.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⑥.考生以相近专业报考的需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⑦.报考岗位要求中共党员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党费证、党组织(党委)证明或入党志愿书复印件)。

 

⑧.2022、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考生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提供自毕业证书落款之日起至报名首日前未参保证明或个人社保记录(常住地及户口所在地市)。

 

⑨.与招聘要求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需在资格审查期间提交原件和复印件,逾期不予认定,属个人证件原件的,验证后退回考生。对证件和材料不齐全且不能在面试资格审核截止时间前补全或与报考条件不相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计划组织协调、解决问题等方面的能力。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线为60分,占总成绩的60%。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并按招聘岗位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含并列成绩)依次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人数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组织面试。笔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的,不得列为面试人选。

 

面试人选如有不可抗拒的因素放弃面试资格,须于笔试成绩公布后、面试人选名单公布前主动告知县人社局,可从合格分数线内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面试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等规定组织。参加面试人选名单和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在上述网站上公布。

 

(七)体检与考察

 

1.体检对象。按招聘岗位数,在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内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体检。体检须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实施。

 

3.考察。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应严格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考察。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考察结束后,要据实写出考察材料,由考察组全体成员签名,并经单位审核盖章。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八)公示与聘用

 

1.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龙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2.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九)递补聘用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部门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递补工作原则上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完成。

 

五、其他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和附件。

 

(二)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

 

(三)本次集中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四)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报考人员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五)经本次公开招聘聘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承诺书,与用人单位约定3年服务期,期间可在龙门县内事业单位之间交流。

 

(六)本公告由龙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龙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29日

2024年广东惠州龙门县南昆山生态旅游区招聘居民小组长储备人选公告

 

为贯彻落实市委组织部《关于镇村干部“大储备”工作的实施意见》及县委组织部有关精神,提前培养居民小组长“接班人”,为居民小组选优配齐干部力量,南昆山生态旅游区公开招聘居民小组长储备人选。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工作路线,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组织实施招聘工作。
 
二、招聘职位
 
南昆山生态旅游区公开招聘12名居民小组长储备人选,具体职位见《2024年南昆山生态旅游区公开招聘居民小组长储备人选职位表》(附件1)。
 
三、居民小组长储备人选工作职责
 
本次招聘的居民小组长储备人选原则上继续从事原有职业,定期参加居民小组干部会议,配合做好居民小组各项工作任务。
 
四、报名条件
 
报考人员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方可报考:
 
(一)坚定听党话、跟党走,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居民自治章程和居规民约;品行良好,公道正派,关心群众,热心公益;工作积极认真,身体健康;落实党委、政府部署的工作任务;
 
(二)中共党员优先考虑;
 
(三)年龄为50周岁以下(出生日期以身份证为准,统计时间截至2024年7月15日,即是1974年7月15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高中或高中同等(中专/中技)及以上学历;
 
(五)具有招聘职位所在村(居)民小组户籍,或户籍不在本村(社区),在本村(社区)居住一年以上;
 
(六)非现任居民小组长;
 
(七)符合居民小组干部人选条件审查有关规定。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招聘为居民小组长储备人选:
 
(一)政治不合格。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公开发表违背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决定的言论,参与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有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行的;确属弄虚作假、伪造手续或采取不正当手段发展入党的;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严,存在个人主义、自由主义、拉帮结派问题,成为宗族或其他利益团体代言人的;作风不严不实,不担当,不作为,“四风”问题突出的;近五年曾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
 
(二)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等党规党纪相关规定受处分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
 
(三)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构成犯罪但免予刑事处罚未满5年的或受到治安拘留处罚且处罚完毕未满3年的;涉嫌违反刑法或治安管理处罚法,已被有关部门立案侦查的;违反土地管理、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已被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或受到行政处罚、处理完毕但在群众中影响恶劣的;因涉黑涉恶、存在“村霸”问题等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受到清理的;有组织和煽动群体性事件,在公共场所非法聚集,围堵冲击党和国家机关,煽动、串联、胁迫、以财产诱使、幕后操纵他人信访等违反《信访条例》行为的;曾因拉票贿选被查处的;违反其他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被调查期间的。
 
(四)有《广东省实施办法》《广东省实施办法》《广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等规定不能参加选举的情形。
 
(五)工作能力不强,道德品行较差,违反居民公约,影响较坏,在党内群众中威信不高的。
 
(六)有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尚未撤销的;
 
(七)患有严重疾病无法正常履职的;
 
(八)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不得列为居民小组长人选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由南昆山区党委按照发布公告、接受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察、公示与储备等程序组织实施。具体程序如下:
 
(一)接受报名
 
居民小组长储备人选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需向南昆山生态旅游区党建办提出报名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1.《龙门县南昆山生态旅游区公开招聘居民小组长储备人选报名表》一式2份(附件2);
 
2.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以上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3.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同时提交电子版);
 
4.无犯罪记录证明(证明申请时间从出生日期至提交报名资料当天)。
 
5.个人征信报告。
 
报名时间为2024年7月1日起至2024年7月15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报名地点为龙门县南昆山生态旅游区管理委员会三楼党建工作办公室,联系电话:0752-7690523。
 
(二)资格审查
 
南昆山区党建办工作人员在报名现场对报考人员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其中身份证、学历证、户口簿验原件收复印件。报名结束后,将组织区纪委、区民政等部门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联审。
 
对资格审查不过关,或经查实提供虚假报名材料以及伪造、更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取消报名资格;同时,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提供情况不实的,发现后立即取消储备资格。
 
(三)组织考察
 
通过集中考察或个人谈话等,对报考人员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养、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
 
(四)公示与储备
 
南昆山区党建办根据资格审查结果,报区党委,经审核批准后确定拟储备人选,在人选所在社区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储备登记手续。
 
(五)递补聘用
 
因公示期间发现影响储备问题或考生自愿放弃储备等情况导致拟储备人选出现空缺的,由区党委会议研究决定是否进行递补,如需递补可按考察情况依次递补拟储备人选,并对拟储备的递补人选进行公示。
 
六、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本次招聘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二)招聘公告由南昆山区党委负责解释,未尽事项,按有关规定执行。
 
 
 
中共龙门县南昆山生态旅游区委员会
 
2024年6月26日

2024年广东惠州龙门县龙田镇招聘村民小组长储备人选129人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村民小组长队伍建设,加强基层后备队伍力量,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深化实施镇村干部“大储备”工作的实施意见》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2024年龙田镇村民小组长储备人选。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全镇计划招聘129名村民小组长储备人选,具体招聘岗位详见《2024年龙田镇公开招聘村民小组长储备人选职位表》(附件1)。
 
二、村民小组长储备人选工作职责
 
本次招聘的村民小组长储备人选原则上继续从事原有职业,定期参加村民小组干部会议,配合做好村民小组各项工作任务。
 
三、报名条件
 
报考人员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方可报考:
 
(一)坚定听党话、跟党走,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品行良好,公道正派,关心群众,热心公益;工作积极认真,身体健康。
 
(二)年龄为50周岁及以下(出生日期以身份证为准,即1974年6月25日以后出生)。
 
(三)具备高中或高中同等(中专/中技)及以上学历。
 
(四)具有招聘职位所在村民小组户籍,或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民小组居住一年以上。
 
(五)非现任村民小组长。
 
(六)符合村民小组干部人选条件审查有关规定。
 
(七)中共党员优先考虑。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名:
 
(一)政治不合格。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公开发表违背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决定的言论,参与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有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行的;确属弄虚作假、伪造手续或采取不正当手段发展入党的;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严,存在个人主义、自由主义、拉帮结派、团团伙伙问题,成为宗族或其他利益团体代言人的;作风不严不实,不担当,不作为,“四风”问题突出的;近五年曾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
 
(二)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等党规党纪相关规定受处分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
 
(三)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构成犯罪但免予刑事处罚未满5年的或受到治安拘留处罚且处罚完毕未满3年的;涉嫌违反刑法或治安管理处罚法,已被有关部门立案侦查的;违反土地管理、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已被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或受到行政处罚、处理完毕但在群众中影响恶劣的;因涉黑涉恶、存在“村霸”问题等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受到清理的;有组织和煽动群体性事件,在公共场所非法聚集,围堵冲击党和国家机关,煽动、串联、胁迫、以财产诱使、幕后操纵他人信访等违反《信访条例》行为的;曾因拉票贿选被查处的;违反其他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被调查期间的。
 
(四)有《广东省实施办法》《广东省实施办法》《广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等规定不能参加选举的情形。
 
(五)工作能力不强,道德品行较差,违反村规民约,影响较坏,在党内群众中威信不高的。
 
(六)有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尚未撤销的。
 
(七)患有严重疾病无法正常履职的。
 
(八)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不得列为村民小组长人选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由龙田镇党委按照发布公告、接受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察、公示与储备等程序组织实施。具体程序如下:
 
(一)接受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人员需向镇党委提出报名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1.《龙门县龙田镇公开招聘村民小组长储备人选报名表》(附件2,双面打印,一式两份);
 
2.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以上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3.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同时提交电子版);
 
4.无犯罪证明。
 
报名时间:2024年6月26日起至7月5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报名地点:龙门县龙田镇人民政府党建工作办公室,联系电话:0752-7881177。
 
(二)资格审查
 
龙田镇党建办工作人员在报名现场对报名人员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其中身份证、学历证、户口簿验原件收复印件;对资格审查不过关,或经查实提供虚假报名材料以及伪造、更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取消报名资格。
 
(三)组织考察
 
通过集中考察或个人谈话等,对报名人员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养、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
 
(四)公示与储备
 
龙田镇党委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储备人选,并在储备人选所在村、村民小组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储备登记手续。
 
(五)递补
 
因公示期间发现影响储备问题或个人自愿放弃储备等情况导致拟储备人选出现空缺的,可按考察情况依次递补,并对拟储备的递补人选进行公示。是否递补,由镇党委研究决定。
 
五、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核贯穿招聘的全过程,报名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资格。
 
(二)招聘公告由龙田镇党委负责解释,未尽事项,按有关规定执行。
 
 
 
中共龙田镇委员会
 
2024年6月24日

2024年广东惠州龙门县龙潭镇储备村民小组长人选65人公告

 

为贯彻落实市委组织部《关于镇村干部“大储备”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前培养村民小组长储备人选。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工作路线,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组织实施选拔工作。
 
二、招聘职位
 
龙潭镇公开储备村民小组长人选65名。
 
三、村民小组长储备人选工作职责
 
本次储备的村民小组长人选原则上继续从事原有职业,定期参加村民小组相关会议,配合做好村民小组各项工作任务。
 
四、报名条件
 
储备人员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方可报名:
 
(一)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品行良好,公道正派,关心群众,热心公益;工作积极认真,身体健康。
 
(二)为相应储备村村小组的村民,年龄为50周岁及以下(出生日期以身份证为准,即1974年6月26日及以后出生)。
 
(三)具备高中或高中同等(中专/中技)及以上学历。
 
(四)非现任村民小组长。
 
(五)中共(预备)党员优先。
 
(六)符合其他有关规定。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名:
 
(一)政治不合格。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公开发表违背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决定的言论,参与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有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行的;确属弄虚作假、伪造手续或采取不正当手段发展入党的;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严,存在个人主义、自由主义、拉帮结派、团团伙伙问题,成为宗族或其他利益团体代言人的;作风不严不实,不担当,不作为,“四风”问题突出的;近五年曾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
 
(二)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等党纪党规相关规定受处分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
 
(三)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构成犯罪但免予刑事处罚未满5年的或受到治安拘留处罚且处罚完毕未满3年的;涉嫌违反刑法或治安管理处罚法,已被有关部门立案侦查的;违反土地管理、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已被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或受到行政处罚、处理完毕但在群众中影响恶劣的;因涉黑涉恶、存在“村霸”问题等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受到清理的;有组织和煽动群体性事件,在公共场所非法聚集,围堵冲击党和国家机关,煽动、串联、胁迫、以财产诱使、幕后操纵他人信访等违反《信访条例》行为的;曾因拉票贿选被查处的;违反其他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被调查期间的。
 
(四)有《广东省实施办法》《广东省实施办法》《广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等规定不能参加选举的情形。
 
(五)工作能力不强,道德品行较差,违反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影响较坏,在党内群众中威信不高的。
 
(六)有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尚未撤销的。
 
(七)患有严重疾病无法正常履职的。
 
(八)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不得列为村民小组长人选的其他情形。
 
六、储备程序
 
公开储备工作由龙潭镇党委具体实施。具体程序如下:
 
(一)接受报名
 
村民小组长储备人选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储备人员需提出报名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1.《龙门县龙潭镇公开储备村民小组长人选报名表》纸质版2份、电子版;
 
2.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以上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3.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同时提交电子版);
 
4.无犯罪记录证明。
 
5.个人征信报告。
 
报名时间为2024年6月26日起至7月9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报名地点为龙潭镇人民政府人才公寓2楼党建工作办公室(龙潭镇龙塘路38号),联系电话:0752-7722117。
 
龙潭镇党建办工作人员在报名现场对储备人员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其中身份证、学历证、户口簿验原件收复印件,对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取消报名资格。
 
(二)组织笔试
 
龙潭镇党委组织储备人员参加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考生凭个人有效身份证明参加笔试。具体笔试时间、地点、有关安排以龙潭镇党委实际通知为准。
 
(三)公示与储备
 
龙潭镇党委根据笔试结果,确定拟储备人选并进行考察,并在储备人选所在村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储备手续。
 
(四)递补
 
因公示期间发现影响储备问题或考生自愿放弃储备等情况导致拟储备人数不足,可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并对拟储备的递补人选进行公示。是否递补,由镇党委研究决定。
 
七、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本次笔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二)资格审核贯穿储备的全过程,储备人员在储备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资格;已办理储备手续的取消储备,储备人员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三)储备公告由龙潭镇党委负责解释,未尽事项,按有关规定执行。
 
 
 
中共龙门县龙潭镇委员会
 
2024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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