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山东菏泽东明县纪委监委选聘10人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干部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东明县纪委监委选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
选聘职位为东明县纪委监委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具体要求详见《2024年东明县纪委监委选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1.报名范围
东明县在编在岗财政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包含副科级及以上领导干部以及教体系统、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中共党员;
(2)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具有胜任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素养;
(3)除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外,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6月26日以后出生);
(5)具有选聘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职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
(6)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法律、法规、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和年龄的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6月,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6)尚在新录用事业人员试用期或在本单位工作未满1年的;
(7)新录用到乡镇(街道)工作的事业人员,在乡镇(街道)机关工作未满服务期限的;
(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与中共菏泽市委管理的东明县副县级及以上干部、东明县委管理的科级领导职务干部和东明县纪委监委机关(含派驻纪检组和巡察机构)工作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需要回避情形的不得报考。
三、报名程序
(一)职位查询
选聘职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2024年东明县纪委监委选聘工作人员职位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报名人员如需咨询《职位表》中的有关事项,可通过本公告公布的电话进行联系。
(二)现场报名
采取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现场报名时间为:2024年7月8日至7月9日,每天8:30--12:00、14:30--18:00。现场报名地点为:东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
现场报名步骤如下:
1.选择报考职位并填写个人信息。报名人员下载《2024年东明县纪委监委选聘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推荐表》)和《2024年东明县纪委监委选聘工作人员诚信报考承诺书》(见附件3,以下简称《承诺书》),根据个人情况选择报考的选聘职位。报名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信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打印并提供相关材料。报名人员打印填写好《报名推荐表》(一式二份),报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党工委)书记签字、党组(党委、党工委)盖章。同时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诚信报考承诺书》;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
(4)《教育部学历、学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证件照4张,背面备注内容为“报考职位+姓名”;
(6)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证明材料,《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事业单位招聘人员介绍信)等入职手续复印件。
3.现场资格审查。县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部门和编制部门对报名人员的填报信息和提供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现场反馈审核结果。报名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可改报其他职位。报名人员在资格审查通过后,不可再修改报名信息和报考职位。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将取消选聘资格。
4.资格审查通过后,现场采集考生信息。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一)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政治素质、理论水平、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重点测查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满分100分。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笔试阅卷完成后,由县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在东明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笔试成绩。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选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面试人员形不成竞争的职位,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平均分。
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按照面试序号当场公布。
五、考察和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合成考试总成绩,总成绩按照小数点后两位数计算,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等额确定考察对象。如同一职位出现总成绩相同者,则按照学历层次高者、年龄小者的顺序依次确定考察对象。
考察工作由县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派出2名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职位匹配度等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深入考察工作实绩,强化专业素养考察,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倾向有问题、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选聘单位。考察组严格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年度考核情况、违纪违规情况、诚信档案记录等),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1:1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
原则上,进入考察程序的人员不得无故放弃。因放弃考察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不进行递补。
六、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匹配情况,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集体讨论确定拟录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安排到岗试用。确无合适人选的,该职位空缺。
选聘人员到任职单位试用三个月,试用期内,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一般不晋升职务职级和岗位等级。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参考其原任职务职级和岗位等级,办理调动、任职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七、其他事项
1.本次选聘公告及职位表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本年度、本月份。
2.本次选聘公告未尽事宜,由县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解释。
3.选聘工作政策咨询电话:0530-3909008 0530-6259938
附件:
东明县选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6月27日
2024年山东菏泽东明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招聘专业技术人员46人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2〕2号)、《中共菏泽市委、菏泽市人民政府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12条意见》(菏发〔2018〕37号)和中共东明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实施方案》(东委〔2019〕7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东明县卫生健康系统工作实际,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决定2024年东明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4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条件;
(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年龄要求在35周岁(含)以下(1988年7月18日以后出生)。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年龄要求45周岁(含)以下(1978年7月18日后出生);
(六)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有行业资格准入要求的须取得相应的专业执业资格(2023、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具备考取专业执业资格的条件)。
各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 2024年东明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
考生请仔细阅读各招聘岗位具体要求,如因个人填报原因造成笔试网上审核不通过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已在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办理聘任手续的在编在职人员、在读的大中专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本次招聘包括临床医学、中医、医学影像、药剂、护理、医学检验、会计等专业,共46名。其中临床医学分为A、B两个岗位,临床医学A岗位包括东明县城关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长兴集乡卫生院、长兴集乡王店卫生服务中心、陆圈镇卫生院、刘楼镇中心卫生院、马头镇中心卫生院、武胜桥镇卫生院;临床医学B岗位包括东明县东明集镇临河店卫生服务中心、三春集镇中心卫生院、菜园集镇高村卫生服务中心、沙窝镇卫生院、小井镇卫生院、小井镇五营卫生服务中心、焦楼卫生服务中心、胡庄卫生服务中心、六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招聘计划及岗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 2024年东明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
三、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7月29日9:00—7月31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7月29日14:00—8月1日16:00。
报名网站:东明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mzf.gov.cn)。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准确上传和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报考人员在上传照片前,须先下载报名系统中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按照工具使用说明对本人电子照片进行处理、保存,并将处理后的照片上传。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必须是近一个月正面免冠大头数码彩色照片(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面部正面头发不得过眉,露双耳,不得佩戴首饰,无美颜,浅蓝色背景),确保照片清晰、明亮、不变形、可辨认。规格:分辨率120像素(宽)×160像素(高),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文件类型为JPG格式(建议考生到照相馆拍照获取照片)。凡因照片不符合要求导致无法进行网上审核,无法通过笔试人脸识别入场等影响正常参加考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因该招聘考试与2024年东明县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考试同时进行,所以报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岗位的,不得同时报考东明县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报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岗位的,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信息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应聘人员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如所学专业等)填报不实的或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资格初审
审查时间:2024年7月29日11:00—8月1日16:00。
在报名期间选派专人查看网上报名信息,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及时进行资格初审。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初审通过;对提交材料不全的,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进行补充;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说明理由。
报名结束后,经缴费确认的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岗位,经东明县卫生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按比例核减岗位招聘计划。核减和调整聘用计划的情况,在东明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mzf.gov.cn)上予以公布。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能进行1次。逾期不办理改报手续的,视为放弃。如因不符合其他岗位要求无法改报的,退回考务费。请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4年7月19日9:00—8月2日16:00。
缴费标准: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每人40元。放弃考试或经查实提供虚假信息等原因取消考试资格的应聘人员,不退考务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通过资格初审的标志是“信息审核通过!”),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东明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网上缴费。应聘人员缴费后要立即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缴费情况,缴费成功考生的缴费状态标志是“缴费成功!报名完成!”。如考生已完成网上缴费但从报名网站查询的缴费状态仍为“未缴费”的,考生应在8月2日16:00前及时与东明县人社局考试中心(电话:0530-6259938)联系。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应随即下载打印《2024年东明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和《2024年东明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诚信承诺书》(提示:报名系统关闭后《2024年东明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不能在线下载打印,缴费成功后请及时打印并妥善保存,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四)准考证打印
登录东明县人民政府网站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报考临床医学、中医、医学影像、药剂、护理、医学检验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满分100分。报考会计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二)资格审查
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和岗位,按照招聘岗位所规定的比例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参加面试人选。若拟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有成绩相同者,均进入面试。拟参加面试人选未在规定时间内向招聘单位提交资格审查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自动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面试人员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招聘比例的,按实有人数进行面试。拟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在东明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mzf.gov.cn)上公布。
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试用期管理等各环节均可进行资格复审。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将取消报考、聘用资格。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拟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本人按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和信息采集,并提交以下材料:
1.笔试准考证;
2.《2024年东明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
3.本人签字的《2024年东明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
4.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应聘药剂、护理、医学检验、会计岗位的考生须同时提供本人户口簿(2024年7月18日前落户东明县);
5.学历、学位证书。所有应聘人员需提交2024年7月底前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和学士及以上学位证书,学信网查询的有效期内的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6.往届毕业生应聘相关岗位的还要提供执业助理医师证书、执业医师证书、护士执业证书或者相应执业考试成绩单等相应的资格证书、证明材料。
7.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3、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聘,还需提交签约单位同意应聘介绍信或解除协议证明;县外在编在职人员应聘,还需提交用人权限部门签字盖章已满6个月的辞职或解聘合同;其他在职人员应聘,还需提交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2024年东明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同意应聘介绍信》(见附件4)。
以上材料按顺序排列。上述材料中4、5、6项均须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复印件与1、2、3、7原件按顺序装订。另须提交2寸彩色与《报名登记表》同底板照片4张,照片背面备注内容为“报考岗位+姓名”。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在拟参加面试前,现场照相再次录入信息。
(三)面试
1.面试以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专业能力等方面的内容。
面试成绩在每场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
2.面试考务费标准按照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文件核定的标准执行,每人70元。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考试总成绩在东明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mzf.gov.cn)上公布。
五、考察与体检
(一)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如同一个招聘岗位中最后出现2名及以上总成绩相同者,按学历层次高者优先、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应届毕业生优先、年龄小者优先的顺序确定考察人选。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名单在东明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进行,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共同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和应回避情况等进行复审。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考察组要严格审核把关被考察对象档案,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不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经招聘领导工作小组确认为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二)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文件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对因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等情况造成的应聘人员空缺和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造成的应聘人员空缺,从同一招聘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时如出现2名及以上总成绩相同者,按学历层次高者优先、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应届毕业生优先、年龄小者优先的顺序确定递补人员。
六、公示、聘用和待遇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东明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mzf.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县卫生健康局提出聘用意见,拟聘用人员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报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审核、备案。同一岗位考生按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选择聘用单位。符合聘用条件的,招聘单位和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管理,签订3年以上期限(含试用期)的聘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期限自聘用合同签订之日算起。
七、其他
(一)坚持把“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贯穿始终,严格标准条件和工作程序,严明纪律 ,坚决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其他未尽事宜以东明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信息为准。
特别提示:
1.2024年东明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期间的公告事项均在东明县人民政府网站(www.dmzf.gov.cn)发布,请应聘人员务必及时登陆网站查询有关信息。因应聘人员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咨询电话: 0530-7255380
监督电话:0530-6259938
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3.本简章由东明县卫生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
东明县卫生系统公开招聘
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7月18日
2024年山东菏泽东明县应急管理保障与技术服务中心招聘5人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2〕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东明县应急管理保障与技术服务中心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同意,东明县应急管理保障与技术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以大学本科学历报考的,年龄须在30周岁以下(1993年6月26日以后出生);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1988年6月26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和学历、学位条件。应聘人员须在2024年7月之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符;
(六)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经教育部认定具备同等学历、学位、专业;
(七)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曾被开除党籍的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纪行为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现役军人、菏泽市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含试用期)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4.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岗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尚在任职试用期内的;
5.《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的情形;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岗位和具体要求
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2024年东明县应急管理保障与技术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7月8日09:00—7月10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7月8日11:00—7月11日16:00。
报名网站:东明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dmzf.gov.cn)。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准确上传和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应聘人员在上传照片前,须先下载报名系统中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按照工具使用说明对本人电子照片进行处理、保存,并将处理后的照片上传。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必须是:近一个月内正面免冠大头数码彩色照片(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面部正面头发不得过眉,露双耳,不佩戴眼镜,不化妆,无美颜,浅蓝色背景),确保照片清晰、明亮、不变形、可辨认。凡因照片不符合要求导致无法进行网上审核、笔试人脸识别入场等影响正常参加考试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后,不能更改。
应聘人员使用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如所学专业等)填报不实的或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报名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
(二)资格初审
审查时间:2024年7月8日11:00—7月11日16:00。
在报名期间招聘领导小组选派专人查看网上报名信息,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及时进行资格初审。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初审通过;对提交材料不全的,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进行补充;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说明理由。
报名结束后,经过资格初审确定的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招聘计划情况,在东明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dmzf.gov.cn)上予以公布。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4年7月8日11:00—7月12日16:00。
缴费标准: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通过资格初审的标志是“信息审核通过!”),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东明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网上缴费。应聘人员缴费后要立即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缴费情况,缴费成功应聘人员的缴费状态标志是“缴费成功!报名完成!”。如应聘人员已完成网上缴费但从报名网站查询的缴费状态仍为“未缴费”的,应聘人员应在7月12日16:00之前及时与所报考单位联系。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应随即下载打印《2024年东明县应急管理保障与技术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2024年东明县应急管理保障与技术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请妥善保存,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本次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只考一科,笔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
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资格审查
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按照招聘岗位所规定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参加面试人员。按照招聘岗位的面试比例,若拟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有成绩相同者,均进入面试。拟参加面试的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自动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达不到规定招聘比例的,按实有人数进行面试。拟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在东明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试用期管理等各环节均可进行资格复审。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将取消报考、聘用资格。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拟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本人按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和信息采集,并提交以下材料:
(1)笔试准考证。
(2)《2024年东明县应急管理保障与技术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本人签字的《2024年东明县应急管理保障与技术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2)。
(4)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
(5)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供《2024年东明县应急管理保障与技术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同意应聘介绍信》(附件3)。
(6)学历、学位证书。需提交2024年7月底之前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查询毕业证书二维码网页有效期内打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专升本毕业生须提交专科阶段的学历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研究生学历毕业生需要同时提交本人本(专)科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无法认定学历的,应当提供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以上材料按顺序排列。其中,上述材料中(4)、(5)、(6)项均须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复印件与(1)、(2)、(3)原件按顺序装订。另须提交与《报名登记表》同底版2寸彩色照片3张,背面备注本人姓名。
(三)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专业能力等方面的内容。
2.取得面试资格人员如未按时到达面试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面试采取全封闭形式,面试结束后现场统一公布面试成绩。
3.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
4.面试考务费标准按照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文件核定的标准执行,每人70元。
5.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与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出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考试总成绩在东明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五、考察和体检
按照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如招聘岗位计划数的最后1位出现2名及以上总成绩相同者,依次按面试成绩高者、学历层次高者、年龄小者优先的办法确定。
(一)考察
考察参考公务员考察办法,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察,主要从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同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及其人事档案是否真实准确和应回避情况等进行复审。
(二)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若递补人员出现总成绩相同者,依次按面试成绩高者、学历层次高者、年龄小者优先的办法确定递补人选。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东明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符合聘用条件的拟聘用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办理相关手续。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签订3年以上(含试用期)的聘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期限自聘用合同签订之日算起。首次聘用合同期限内,聘用人员不得应聘其他企事业单位、不得办理调动手续。
七、组织领导
为确保2024年东明县公开招聘工作稳妥有序进行,成立东明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次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
八、其他
(一)坚持把“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贯穿始终,严格标准条件和工作程序,严明纪律 ,坚决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除因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可抗力外,应聘人员公示后放弃或逾期不报到的,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其他未尽事宜以东明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信息为准。
特别提示:
本次公开招聘期间的公告事项均在东明县人民政府网站(www.dmzf.gov.cn)发布,请应聘人员务必及时登陆准确的网站查询有关信息。由于报名信息涉及个人隐私,无法直接获得报名人员联系方式,请应聘人员务必及时了解东明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530-7218050
监督电话:0530-6259938
东明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