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浙江金华永康市消防救援大队合同制消防员招录115人公告

 

为有效履行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职责使命,积极适应应急救援国家队和主力军的新要求,结合新形势任务需求,永康市消防救援大队决定面向社会集中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
 
2024年永康市消防救援大队面向社会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共115名,其中驾驶员18名、通信员(接警调度员)20名、灭火救援员77名。
 
二、招录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志愿加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
 
4.具有初中或同等学历以上文化程度;
 
5.身体和心理健康;体格检查标准参照《金华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入职体格检查标准》(2022版)执行,不合格的不予招录;
 
6.具有良好的品行;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职务(岗位)条件
 
除具备基本条件外,相关岗位还应当具备以下岗位条件:
 
1.通信员(接警调度员)岗位。熟练操作电脑,掌握常用办公软件;
 
2.驾驶员岗位。取得B2及以上驾驶证,且具有3年以上驾驶B2及以上车辆经历。熟悉《交通安全法规》,并具备日常保养和排除基本车辆故障的技能。具有3年以上汽修经历、消防工作经历、特种装备维修技能的人员优先。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名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有犯罪嫌疑未查清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消防救援队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四)有以下专长的优先考虑
 
1.具有山岳、水域、高空、绳索等救援特长和相应技术特长的优先考虑;
 
2.具有乡镇专职消防队、企业专职消防队队(站)长任职经历的;
 
3.在职履职表现优秀的获得市级(含)以上消防救援机构表彰的;
 
4.有篮球、足球、羽毛球和乒乓球等体育专长的;
 
5.持有厨师相关证件,掌握中餐烹调、面点制作的;
 
6.持有美工设计、视频剪辑、摄影及摄像等相关证书,并有以上相关实际工作经验,能熟练掌握各类图片编辑、视频剪辑软件技能的;
 
7.掌握水电、泥瓦和汽车维修等专长技能的,并有相关实际工作经验的。
 
三、工作地点
 
永康市各乡镇、街道专职消防队。
 
四、报名时间和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9月15日。
 
报名方式:本人携带应聘报名表、有效身份证件、个人征信(前往中国人民银行调取)、有效学历学位证书、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证明材料,到指定地址报名。
 
报名地址及咨询电话:17857639717—永康市经济开发区华夏路79号
 
五、招录条件
 
根据报名和审核情况,确定录用人员名单。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新录用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将统一参加入职训练。入职训练期间,将组织开展政治考核复查、体格检查复检、心理测试复测。将腰椎间盘突出、半月板损伤、韧带损伤、强直性脊柱炎等影响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疾病纳入体格检查复检范围,不合格的,取消录用。入职训练期满考核不合格,或者有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情形的,取消录用。
 
六、职业发展和保障
 
经录用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入职训练期满考核合格的,由永康市消防救援大队在永康市辖区内统一分配。优秀队员可通过全国统一招录选拔到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
 
人员工资由基本工资、伙食补贴、岗位补贴、工龄等级补贴、量化考评补贴、学历补贴、加班补贴、高温补贴、出警补贴、年终奖等组成,具体标准按照《金华市消防救援支队城市政府专职消防员工资福利标准》(金消[2022]73号)执行。
 
(一)工作性质
 
工作期间:执行24小时在队驻勤(住宿)制度,实行工作两天休息一天工作机制。
 
(二)享受待遇
 
1.统一参加“五大”险种和“住房公积金”缴纳,参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提供食宿、服装、被装等;
 
3.每年享受1次免费体检;
 
4.入职训练期间不安排休假,签订劳动合同后,按照有关要求执行;
 
5.在队期间工作表现突出的,可优先推荐单位组织的B证和A证车辆驾驶、无人机驾驶、舟艇船舶驾驶等技术培训;
 
6.设置多个管理岗位,上升空间大,优秀队员设立奖励。
 
(三)工资薪金(含五险一金)
 
试用期2个月:执行金华市最低工资标准,根据每年金华市政府发布的通知进行调整;
 
灭火员、通信员岗位:约5500元-6500元/月;
 
驾驶员岗位:约6000元-7500元/月;
 
管理骨干(班长/副班长)岗位:约6500元-8000元/月。
 
因工作年限、岗位职务不同有所差异,且逐年递增。
 
另外:
 
1. 因工作原因无法完成休假的,未休天数给予对应天数经济补偿;
 
2.出警补助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现场救援补贴暂行办法》执行。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金华市消防救援支队投诉(咨询)电话:0579-82190103;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永康市消防救援大队所有。
 
2024年6月27日
 

2024年浙江金华永康市医疗卫生单位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9人公告

 

根据永康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需求,为公开、公平、公正、择优招聘正式在编2024年医学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计划
 

招聘

单位

招聘岗位

专业要求

招聘

计划

学历学位要求

户籍

范围

其他条件

备注

永康市第一人民医院

特检科医师

临床医学

1

本科、学士

不限

取得执业医师证及内科学规培证

1、永康市户籍含永康生源;

2、非应届毕业生(2021年及以前毕业)需要具备助理(师)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护士专业技术资格。

3、现在永康市医疗卫生单位工作,具有助理(师)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护士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可视同永康户籍人员报考。

B超医师

医学影像学临床医学

2

本科、学士

不限

取得执业医师证及超声规培证

放射科医师

医学影像学临床医学

2

本科、学士

不限

取得执业医师证及放射规培证

护理

护理学

3

大专

永康市

 

病案室

卫生信息管理、公共事业管理

1

大专

浙江省

非应届生须取得病案初级资格证书

病理科医师

临床医学、病理学和病理生理学

1

本科、学士

不限

病理学和病理生理学专业须取得执业医师证及病理规培证

病理科技师

病理技术、医学检验技术

1

本科、学士

永康市

 

永康市中医院

心电图医师

临床医学

1

本科、学士

不限

取得执业医师证

120跟车医师

临床医学

1

本科、学士

不限

取得执业医师证

护理

护理学

4

大专

永康市

 

B超医师

医学影像学

1

本科、学士

不限

取得执业医师证

永康市妇幼保健院

影像诊断医师(超声或放射)

医学影像学或临床医学

2

本科、学士

不限

非应届生须取得医学影像或放射治疗专业执业医师证

护理

护理学

2

大专

永康市

 

永康市第二人民医院

临床医师

临床医学

3

本科、学士

不限

 

麻醉医师

麻醉学

1

本科、学士

不限

 

放射医师

医学影像学

2

本科、学士

不限

限影像诊断

护理

护理学

1

大专

永康市

 

永康市第三人民医院

放射医师

医学影像学

1

本科、学士

不限

 

临床医师

临床医学

1

本科、学士

不限

 

永康市第六人民医院

麻醉医师

麻醉学

1

本科、学士

不限

 

护理

护理学

1

大专

永康市

 

永康医院

临床医师1

临床医学

1

本科、学士

不限

 

临床医师2

临床医学

2

本科

不限

取得执业医师证

儿科医师

儿科学或临床医学

1

本科

不限

取得执业医师证

急诊科医师

临床医学

1

本科

不限

取得执业医师证,注册范围为全科

眼科医师

眼视光医学临床医学

1

本科、学士

不限

取得执业医师证

放射科医师

医学影像学

1

本科、学士

不限

 

护理

护理学

1

大专

永康市

 

医共体分院

临床医师1

临床医学

8

本科、学士或执业医师证

不限

 

临床医师2

临床医学

8

大专

永康市

 

护理

护理学

20

大专

永康市

 

药剂科

药学

3

大专

永康市

 

检验科医师

医学检验

3

大专

永康市

 

放射科医师

医学影像学

3

本科、学士

不限

限影像诊断

放射科技师

医学影像技术

2

大专

永康市

 

公卫科医师

预防医学

4

本科、学士

浙江省

 

中医师

中医学、中西医结合

5

本科、学士

浙江省

 

康复医师

康复医学技术

2

大专

永康市

 
 

二、招聘对象条件

 

1.1988年4月22日及以后出生,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专业对口,热爱医疗卫生事业,有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2. 永康市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3.原永康市医疗卫生单位正式在编人员,自解除聘用合同之日起三年内不得报考。招聘文件下发后放弃聘用资格者,自招聘文件下发之日起三年内不得报考。
 
4.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户口所在地以2024年4月22日为准,工作经历等的计算截止到2024年4月22日,非应届生的毕业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和职称证书须在2024年4月22日前取得,本科学历的指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他类同)。
 
三、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
 
2.岗位与专业对口原则。
 
3.用人单位专业岗位需求与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宏观调配相结合原则。
 
4.招聘工作接受永康市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四、招聘程序
 
本次考试采用网络方式报名,不设现场报名。
 
(一)报考程序
 
1、注册及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4月22日9时— 5月12日17时。
 
报考人员自行登录永康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zjyk.pzhl.net/(唯一指定报名网站),报考人员凭第二代身份证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进行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取消报考资格。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作报名无效。
 
请各位考生根据报考岗位要求上传相应执业资格证书、技能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就业协议书推荐表(应届生)、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身份证正反面照片及其他要求证明材料图片,图片为(jpg,pdf,png)格式。
 
2、资格初审
 
时间:2024年4月22日10时—5月15日17时。
 
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在其个人网上报名表里说明理由。在报名时间结束后的资格初审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24年5月16日9时—17时。
 
已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考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并接受资格初审。再次报名资格初审2024年 5月16日18时结束。未及时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4、确认缴费
 
时间:2024年5月17日9时—5月19日17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永康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zjyk.pzhl.net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我省公务员录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浙财综字〔2018〕21)文件规定,每科考试费50元。未及时缴费确认,视为放弃报名。
 
5、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4年5月22日9时—5月24日17时。
 
已完成缴费人员登录永康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zjyk.pzhl.net,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二)组织考试,笔试专业共分八类:
 
①临床医学:含临床医学、预防医学、病理学、病理生理学、眼视光医学、麻醉学、儿科学。
 
②护理学。
 
③药学 。
 
④医学检验技术:病理技术、医学检验。
 
⑤ 康复医学技术。
 
⑥医学影像学:医学影像学、医学影像技术。
 
⑦中医学: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 。
 
⑧病案信息技术:卫生信息管理、公共事业管理
 
第一人民医院与妇幼保健院B超、放射科医师岗位考临床医学;
 
所有考生均考一门专业理论知识,卷面成绩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为2024年5月25日上午9:00-11:00《专业理论知识》,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的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三)体检及考察
 
体检对象确定:笔试总分为100分,按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设50分合格线,低于合格分的不能录取。实际参考的考生按笔试专业分成八类,按所报考单位和报考岗位参加考试考生先从高分到低分剔除10%(实际缴费确认人数10名及以下2名及以上的剔除1名,11名及以上的按四舍五入取整计算,报名人数只有1名的取消招聘计划)。护理、药学、医学检验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2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其他专业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5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有小数四舍五入)。不足规定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
 
体检前,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要对体检对象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要求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体检,相关岗位不再递补。资格复审合格者领取体检通知书。
 
体检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色盲和色弱者判定为体检不合格,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均不予递补。体检实施前,国家或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按《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报考人员放弃考察、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的,均在相应岗位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考察、聘用。考察结果公示后,不再递补。
 
(四)公示
 
体检考察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永康人才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聘用
 
聘用人员按照规定与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三年内未能取得相应执业或专业技术资格者将不予续聘。
 
五、其他事项
 
1.考生报名后,应及时上永康人才网(http://www.zjykrc.com)、“健康永康在线”微信公众号上查询笔试成绩、体检通知、体检结果、考察和聘用结果,各事项不再电话通知。
 
2.考生在填写报名表时如手机号码是外地的,手机号码前请加“0”,外地考生家庭电话号码请加区号。考生在报名后到正式上班前手机不得关机或停机,以便及时取得联系。
 
3.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在2024年8月30日前未能取得毕业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缺额人员不再递补。
 
4.所有拟聘用人员聘用前须将户口迁移至工作单位集体户口,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缺额人员不再递补。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 和省有关规定,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进行认定与处理。
 
6.根据省人力社保厅下发的《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自2014年10月起,在人事考试中涉及以下行为的: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抄袭、协助抄袭;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将在浙江信用网上予以公布。希望广大报考人员诚信报考,诚信参考,不要在信用记录上留下污点。
 
7.永康市人力社保及卫健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考试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针对本次招聘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组织招聘部门无关。
 
未尽事宜由永康市人力社保局、永康市卫健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9-87101401(卫健局)  87101350(人力社保局)
 
监督电话:87102702(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     
 
永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永康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4月19日

2024年浙江金华永康市医疗卫生单位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9人公告

 

根据永康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需求,为公开、公平、公正、择优招聘正式在编2024年医学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计划
 

招聘

单位

招聘岗位

专业要求

招聘

计划

学历学位要求

户籍

范围

其他条件

备注

永康市第一人民医院

特检科医师

临床医学

1

本科、学士

不限

取得执业医师证及内科学规培证

1、永康市户籍含永康生源;

2、非应届毕业生(2021年及以前毕业)需要具备助理(师)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护士专业技术资格。

3、现在永康市医疗卫生单位工作,具有助理(师)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护士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可视同永康户籍人员报考。

B超医师

医学影像学临床医学

2

本科、学士

不限

取得执业医师证及超声规培证

放射科医师

医学影像学临床医学

2

本科、学士

不限

取得执业医师证及放射规培证

护理

护理学

3

大专

永康市

 

病案室

卫生信息管理、公共事业管理

1

大专

浙江省

非应届生须取得病案初级资格证书

病理科医师

临床医学、病理学和病理生理学

1

本科、学士

不限

病理学和病理生理学专业须取得执业医师证及病理规培证

病理科技师

病理技术、医学检验技术

1

本科、学士

永康市

 

永康市中医院

心电图医师

临床医学

1

本科、学士

不限

取得执业医师证

120跟车医师

临床医学

1

本科、学士

不限

取得执业医师证

护理

护理学

4

大专

永康市

 

B超医师

医学影像学

1

本科、学士

不限

取得执业医师证

永康市妇幼保健院

影像诊断医师(超声或放射)

医学影像学或临床医学

2

本科、学士

不限

非应届生须取得医学影像或放射治疗专业执业医师证

护理

护理学

2

大专

永康市

 

永康市第二人民医院

临床医师

临床医学

3

本科、学士

不限

 

麻醉医师

麻醉学

1

本科、学士

不限

 

放射医师

医学影像学

2

本科、学士

不限

限影像诊断

护理

护理学

1

大专

永康市

 

永康市第三人民医院

放射医师

医学影像学

1

本科、学士

不限

 

临床医师

临床医学

1

本科、学士

不限

 

永康市第六人民医院

麻醉医师

麻醉学

1

本科、学士

不限

 

护理

护理学

1

大专

永康市

 

永康医院

临床医师1

临床医学

1

本科、学士

不限

 

临床医师2

临床医学

2

本科

不限

取得执业医师证

儿科医师

儿科学或临床医学

1

本科

不限

取得执业医师证

急诊科医师

临床医学

1

本科

不限

取得执业医师证,注册范围为全科

眼科医师

眼视光医学临床医学

1

本科、学士

不限

取得执业医师证

放射科医师

医学影像学

1

本科、学士

不限

 

护理

护理学

1

大专

永康市

 

医共体分院

临床医师1

临床医学

8

本科、学士或执业医师证

不限

 

临床医师2

临床医学

8

大专

永康市

 

护理

护理学

20

大专

永康市

 

药剂科

药学

3

大专

永康市

 

检验科医师

医学检验

3

大专

永康市

 

放射科医师

医学影像学

3

本科、学士

不限

限影像诊断

放射科技师

医学影像技术

2

大专

永康市

 

公卫科医师

预防医学

4

本科、学士

浙江省

 

中医师

中医学、中西医结合

5

本科、学士

浙江省

 

康复医师

康复医学技术

2

大专

永康市

 
 

二、招聘对象条件

 

1.1988年4月22日及以后出生,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专业对口,热爱医疗卫生事业,有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2. 永康市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3.原永康市医疗卫生单位正式在编人员,自解除聘用合同之日起三年内不得报考。招聘文件下发后放弃聘用资格者,自招聘文件下发之日起三年内不得报考。
 
4.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户口所在地以2024年4月22日为准,工作经历等的计算截止到2024年4月22日,非应届生的毕业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和职称证书须在2024年4月22日前取得,本科学历的指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他类同)。
 
三、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
 
2.岗位与专业对口原则。
 
3.用人单位专业岗位需求与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宏观调配相结合原则。
 
4.招聘工作接受永康市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四、招聘程序
 
本次考试采用网络方式报名,不设现场报名。
 
(一)报考程序
 
1、注册及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4月22日9时— 5月12日17时。
 
报考人员自行登录永康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zjyk.pzhl.net/(唯一指定报名网站),报考人员凭第二代身份证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进行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取消报考资格。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作报名无效。
 
请各位考生根据报考岗位要求上传相应执业资格证书、技能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就业协议书推荐表(应届生)、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身份证正反面照片及其他要求证明材料图片,图片为(jpg,pdf,png)格式。
 
2、资格初审
 
时间:2024年4月22日10时—5月15日17时。
 
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在其个人网上报名表里说明理由。在报名时间结束后的资格初审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24年5月16日9时—17时。
 
已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考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并接受资格初审。再次报名资格初审2024年 5月16日18时结束。未及时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4、确认缴费
 
时间:2024年5月17日9时—5月19日17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永康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zjyk.pzhl.net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我省公务员录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浙财综字〔2018〕21)文件规定,每科考试费50元。未及时缴费确认,视为放弃报名。
 
5、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4年5月22日9时—5月24日17时。
 
已完成缴费人员登录永康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zjyk.pzhl.net,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二)组织考试,笔试专业共分八类:
 
①临床医学:含临床医学、预防医学、病理学、病理生理学、眼视光医学、麻醉学、儿科学。
 
②护理学。
 
③药学 。
 
④医学检验技术:病理技术、医学检验。
 
⑤ 康复医学技术。
 
⑥医学影像学:医学影像学、医学影像技术。
 
⑦中医学: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 。
 
⑧病案信息技术:卫生信息管理、公共事业管理
 
第一人民医院与妇幼保健院B超、放射科医师岗位考临床医学;
 
所有考生均考一门专业理论知识,卷面成绩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为2024年5月25日上午9:00-11:00《专业理论知识》,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的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三)体检及考察
 
体检对象确定:笔试总分为100分,按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设50分合格线,低于合格分的不能录取。实际参考的考生按笔试专业分成八类,按所报考单位和报考岗位参加考试考生先从高分到低分剔除10%(实际缴费确认人数10名及以下2名及以上的剔除1名,11名及以上的按四舍五入取整计算,报名人数只有1名的取消招聘计划)。护理、药学、医学检验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2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其他专业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5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有小数四舍五入)。不足规定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
 
体检前,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要对体检对象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要求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体检,相关岗位不再递补。资格复审合格者领取体检通知书。
 
体检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色盲和色弱者判定为体检不合格,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均不予递补。体检实施前,国家或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按《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报考人员放弃考察、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的,均在相应岗位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考察、聘用。考察结果公示后,不再递补。
 
(四)公示
 
体检考察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永康人才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聘用
 
聘用人员按照规定与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三年内未能取得相应执业或专业技术资格者将不予续聘。
 
五、其他事项
 
1.考生报名后,应及时上永康人才网(http://www.zjykrc.com)、“健康永康在线”微信公众号上查询笔试成绩、体检通知、体检结果、考察和聘用结果,各事项不再电话通知。
 
2.考生在填写报名表时如手机号码是外地的,手机号码前请加“0”,外地考生家庭电话号码请加区号。考生在报名后到正式上班前手机不得关机或停机,以便及时取得联系。
 
3.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在2024年8月30日前未能取得毕业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缺额人员不再递补。
 
4.所有拟聘用人员聘用前须将户口迁移至工作单位集体户口,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缺额人员不再递补。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 和省有关规定,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进行认定与处理。
 
6.根据省人力社保厅下发的《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自2014年10月起,在人事考试中涉及以下行为的: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抄袭、协助抄袭;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将在浙江信用网上予以公布。希望广大报考人员诚信报考,诚信参考,不要在信用记录上留下污点。
 
7.永康市人力社保及卫健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考试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针对本次招聘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组织招聘部门无关。
 
未尽事宜由永康市人力社保局、永康市卫健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9-87101401(卫健局)  87101350(人力社保局)
 
监督电话:87102702(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     
 
永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永康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4月19日


2024年浙江金华永康市进城选调教师111人公告

 

为满足教育事业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教师选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范围和条件
 
1.选调岗位:拟选调教师111名,其中小学教师74名,初中教师37名,详见附件1。
 
2.选调范围:本市在岗的农村公办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
 
3.选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敬业爱岗,身心健康。
 
(2)年龄要求:男,45周岁以内(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40周岁以内(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曾获县市级及以上名师、拔尖人才、学科带头人、教坛新秀荣誉的年龄可放宽3周岁。
 
(3)报考小学岗位的应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且目前在小学岗位任教;报考初中岗位的应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4)在我市公办学校担任事业编制教师3学年及以上[2021年9月底前入编,期间至少有2学年实际在农村公办学校任教(不包含病、产假等)],现仍在公办学校一线教学岗位满工作量教学。
 
(5)近五年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①年度考核有合格以下等次的(不包含见习期不定等次);
 
②年度事假累计超过1个月的;
 
③经查实存在违规带生行为或因违法违纪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理的;
 
④曾入围正式选调对象后放弃选调的。
 
二、选调程序
 
本次选调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考试择优选用。
 
(一)报名
 
报名采取钉钉扫码报名(见下方二维码,先扫左边再右边),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1日—7月2日(自7月1日8:30起至7月2日19:00止),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时需上传材料:附件2同意报考证明(需所在单位审核,校长签字,学校盖章)、教师证,如需放宽年龄要求报名者,还需上传相关佐证材料。
 
 
(二)资格审查
 
由教育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人数达到选调岗位计划数3倍的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该岗位选调计划数。若核减后岗位取消的,相关人员限时改报。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面试两部分。
 
1.笔试:笔试设置合格分,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的不能入围面试。其中初中学科与“三题”素质解题测试统筹实施。
 
笔试合格分:先将笔试卷面成绩换算为100分制的笔试成绩,根据实际参加同学段(学段分初中和小学)同学科考试并取得有效分数的人数与成绩,计算各学科平均成绩。学科平均成绩在60分以上的,以60分为合格分,平均成绩在60分以下的,以平均分为合格分。若某一学科实际只有一人取得有效成绩,则以60分为合格分。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于7月13日到永康市职技校(九龙北路396号)参加考试,具体测试试场及座位号考前1天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获取,请截图保存,以便现场核验。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确定具有面试资格人员,并进行公示。
 
确定面试资格比例:选调岗位在5人以下的按选调岗位1:2确定,选调岗位在5人及以上的按选调岗位1:1.5确定。具有面试资格人员放弃面试的,不予递补。
 
面试总分100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即淘汰。
 
3.总成绩计算:面试结束后,将换算成100分制后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四)考察审核
 
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高者排位在前。
 
考察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经考察核实后确实存在师德师风方面问题的即认定为不合格。考察人员考察合格后确认为拟选调对象,并进行公示。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认为正式选调对象。因考察不合格、取消选调资格等出现岗位空缺的,不予递补。
 
三、其他事项
 
本次选调过程中,对存在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将严格按照规定严肃处理。
 
1.选调工作中涉及人员计算的,采取“四舍五入,取整”;涉及分数计算的,采取“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的方式。
 
2.因为岗位设置原因,如有部分学校已无中级或高级岗位的,报考人员选择该类学校后需自愿降级入岗,否则不得报考,报考时请慎重考虑。
 
3.正式选调对象不得放弃选调,否则五年内不得参加同类型进城选调考试。
 
4.本次选调相关信息(如报名情况、准考证领取时间、笔试成绩、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总成绩、拟选调名单等有关招考信息均在永康市教育城域网(www.zjykedu.net)、永康人才网(www.zjykrc.com)公告,请随时关注,不再另行通知。
 
5.咨询电话:86468266、87101243(教育局人事科);监督电话:87101350(人力社保局事业单位管理科)、87101338(市纪委监委第六纪检组)。
 
6.本公告解释权属永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永康市教育局。
 
附件:
 
 
 
永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永康市教育局
 
2024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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